经济法之第七章
经济法教程第七章
第七章 破产法律制度
三、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 (一)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是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审查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的裁判行为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情形。 (二)破产清算 1.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至破产程序终结期满,可以主张权 利的,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和清偿破产债权的财产。 2 .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能够依据国家 强制力,通过破产程序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的权利。
第七章 破产法律制度
四、取回权 (一)取回权的概念和性质 1.取回权的概念 取回权是指财产权利人主张自破产财团或破产管理人取回不 属于破产财产而归其支配的财产权利。 五、抵消权 (一)抵销概说 所谓破产抵销权,是指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时,对破产人 负有债务,不论其债权同所负债务的种类是否相同,也不 论其债权是否已到清偿期,均有不依破产程序用破产债权 抵销其所负债务的权利。
第七章 破产法律制度
(二)共益费用 共益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进行过程中,为破产程序的顺利 进行以及为破产财产的管理、处分等而必须随时支付的费 用。 第三节 管理人与债权人会议 一、管理人 (一)管理人的产生时间 管理人是对破产企业进行监管以及负责破产清算的组织。
第七章 破产法律制度
(二)管理人的组成 破产法规定,可以担任管理人的有三类。 (1)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 (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 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3)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主要指律 师和会计师。 (三)管理人的报酬和管理事务
第七章 破产法律制度
二、撤销权 (一)撤销权的概念及意义 撤销权是破产管理人对于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以自己所拥有 的财产所为的有害于破产债权人的行为享有的依法请求法 院予以撤销,并将其已经不当处分的财产收归破产财团的 破产法上的权利。 三、别除权 (一)别除权的概念 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其债权设有物权担保,而就破产人特 定的担保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
经济法-第七章
甲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给乙。下列有 关票据关系当事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甲是出票人 B.乙是收款人 C.甲是承兑申请人 D.承兑银行是付款人
第七章 票据法
二、出票
(一)出票行为
出票是指出票人依照票据法规定的格式 作成汇票,并将其交付于收款人票据 行为。
第七章 票据法
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
第七章 票据法
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不是可选择的,而是有顺 序的,即只有付款请求权不能实现时,才能行 使追索权。 A公司向B公司开出了50万元的汇票,A公司委 托自己的开户银行付款,B公司取得该汇票后, 可以对付款人请求付款,付款人付款后,票据 关系即消灭。如果B公司请求付款后付款人拒 绝付款的,此时B公司可以向A公司进行追索, 行使追索权。
第七章 票据法
票据的特征
文义证券
要式证券
无因证券
完全有价证券
第七章 票据法
二、票据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票据法的概念 (二)票据法的特征
强行法 具有技术性 具有国际统一性
第七章 票据法
三、票据上的法律关系
(一)票据关系 票据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 债权债务关系,如出票人与受款人之间的关系、 受款人与付款人之间的关系、背书人与被背书人 之间的关系等等。
A.甲有权请求丁返还汇票 B.乙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 C.丙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 D.丁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
第七章 票据法
(三)票据权利的行使和保全 票据权利的行使 票据权利的保全 票据权利行使和保全的处所和时间
第七章 票据法
(四)票据权利的消灭
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 权利 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的权利 持票人对支票的出票人的权利 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 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 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内 自出票日起2年内 自出票日起6个月内 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 起6个月内 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 月内
经济法-第七章--合同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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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STAT
• 南京甲某于3月1日向哈尔滨的乙某发出一份要 约信函,载明乙务必于3月10日前承诺,3月5 日该信函到达乙处。乙于3月8日作出承诺,并 当日以特快专递邮出。依特快专递惯例,3月9 日该信函应能到达甲处。由于特快专递公司的 一职员疏忽,3月15日,甲才收到该邮件。甲 收到后未予任何回复。
• 甲、乙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 假设乙于3月9日早晨以传真电告甲,原承诺无 效。则甲、乙间的合同能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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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
第三节 合同的形式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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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形式
STAT
•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 式和其他形式。
•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 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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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诺的方式
STAT
• 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 作出承诺的除外。
• (1)到达承诺,又称届期承诺。
• 承诺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要约人也是在 此期限内收到了该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 受要约人如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 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为新要 约。
• 新要约提出后,原要约人变成了接受新要约的 人,而原承诺人成为新的要约入。只有原要约 人同意新的要约,合同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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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
(2)承诺必须由接受要约的人或其合法代表或 合法代理人向要约人表示。
由第三人所表示的承诺,仍不能成立合同。 但对不特定人所表示的要约,如寻人的悬赏广告
,则任何人都可以承诺,不过只限于完成要约 的要求,并最先通知广告人的行为人。
经济法第七章习题及答案
第七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出面值150万元的支票,支付前欠货款,但甲公司账面无款支付,属于空头支票。
根据票据法规定,金融管理部门有权对甲公司处以()万元的罚款。
A.7.5B.3C.10.5D.0.32、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关于支票的说法正确的是()。
A.支票的出票日期可以出票人授权补记B.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C.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D.持票人提示付款时,支票的出票人账户金额不足的,银行应先向持票人支付票款3、甲公司从异地乙公司购进彩电一批,于2009年4月20日开出了10万元的见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该笔货款,乙公司于4月28日提示承兑,则乙公司最迟于2009年()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A.5月20日B.6月20日C.7月30日D.8月8日4、票据的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应当自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通知的期限是()。
A.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B.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5日内C.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7日内D.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10日内5、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款义务的人,是指()。
A.被背书人B.背书人C.承兑人D.保证人6、见票即付的汇票和银行本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时效为()。
A.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B.自票据出票日起2年C.自票据到期日起6个月D.自票据出票日起3个月7、下列各项中,属于出票行为的有()。
A.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B.持票人在票据背面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C.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签章的行为D.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而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8、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票据基本当事人的是()。
A.出票人B.收款人C.付款人D.保证人9、关于国内信用证特征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国内信用证可以用于转账结算,也可以支取现金B.国内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C.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商品交易的货款结算D.国内信用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进行付款10、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收款人根据购销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是()。
《经济法概论》第七章 产品质量法
第七章产品质量法1、产品质量法兼具()两个方面的法律规范A、市场运行和国家监管B、市场监管和国家运行C、市场运行和国家调控D、是调控和国家监管答案:A解析:产品质量法是指调整产品质量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我国产品质量法要达到的目标中,属于市场行为的范畴的是()A、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监督管理B、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的义务与责任C、市场对产品质量实行自我调节D、明确消费者承担产品质量的义务与责任答案:B解析:我国产品质量法要达到两个方面的目标:1、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监督管理,属于行政范畴,2、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的义务与责任,属于市场行为的范畴。
3、不适用于我国产品质量法的是()A、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的法人B、在我国境内从事销售活动的法人C、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的个人D、在我国境外从事生产的其他组织答案:D4、我国产品质量法要达到的目标中,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的是()A、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监督管理B、明确消费者承担产品质量的义务C、市场对产品质量实行自我调节D、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的义务与责任答案:A5、调整产品质量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为()A、产品质量监督法B、产品质量责任法C、产品质量法D、经济法答案:C6、下列产品适用我国产品质量法的是()A、军工产品B、核设施C、核产品D、军工企业生产的民用产品答案:D7、下列产品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的范围的有()A、军工产品B、食品C、烟草D、药品E、化妆品答案:BCDE8、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有()A、加强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B、提高产品质量水平C、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D、维护社会经济秩序E、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答案:ABCD9、产品质量法:是指调整产品质量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10、简述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答案: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1、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2、提高产品质量水平3、明确产品质量责任4、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5、维护社会经济秩序1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产品质量法》调整范围中的产品的是()A、电动汽车B、建筑工程C、农用收割机D、人用药品答案:B12、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所具有的符合人民需要的各种特性,不包括()A、产品的适用性B、产品的经济性C、产品的可检验性D、产品的可靠性答案:C解析: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所具有的符合人们需要的各种特征。
初级会计——经济法(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经济法(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1.发票类型
类型
具体内容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特定范围使用的 包括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
其他发票
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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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经济法(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2.查定征收: (1)定义:指针对账务不全,但能控制其材料、产量或进销货物的纳税单位或个人,税 务机关依据正常条件下的生产能力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确定 其应缴纳税款的税款征收方式。 (2)适用范围:适用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产品零星、税源分散、会计账册不健全,但 能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小型厂矿和作坊。 3.查验征收: (1)定义: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应税商品、产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 单价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计算其应缴纳税款的税款征收方式。 (2)适用范围:适用于纳税人财务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不固定,零星分散、流动性大 的税源。 4.定期定额征收: (1)定义:指税务机关对小型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 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 其应缴纳税额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2)适用范围:适用于经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批准的生产、经 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难以查账征收, 不能准确计算计税依据的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核定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 情形 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 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款 1.责令缴纳 征收 2.责成提供纳税担保 措施 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的方式。
07-经济法第七章重点(经典财税整理)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本章属于重要章节,本章经常考查主观题,今年需要认真关注。
本章学习的重点是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和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其中的扣除项目建议在理解的基础上能够记忆。
【考点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和所得来源地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2.分类:居民企业(无限纳税义务)和非居民企业(有限纳税义务)【注意】看注册地和实际管理机构:有其中之一在中国即为居民企业3.所得来源地:(1)提供劳务所得:劳务发生地(2)转让财产所得:①不动产:按不动产所在地;②动产:转让方所在地;③权益性投资:被投资方所在地(3)权益性投资所得:分配方(被投资方)所在地(4)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支付方所在地【考点二】税率【考点三】应纳税所得额1.亏损弥补:自亏损年度报告的下一个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地计算弥补。
2.收入总额:(2)转让财产收入: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
计算股权转让所得,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3)★投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4)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
3.★不征税收入VS免税收入【注意】各项免税收入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税前扣除项目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NOT公益性事业单位)实施的股权捐赠,应按规定视同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NOT公允价值)确定。
补充内容:①存款保险扣除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不超过0.16‰的存款保险费率,计算交纳的存款保险保费(保费基数×存款保险费率),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注意】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存款保险保费,不包括存款保险保费滞纳金。
5.★禁止扣除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注意】加收的罚息、违约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经济法 第7章 财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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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产分类 按财产的归属与受益范围划分 公有财产、共有财产、私有财产; 按财产的流转性划分 可转让财产、不可转让财产。 按财产的生成原因划分: 按财产的生成原因划分: 自然资源 如 土地、森林、矿藏等;社会资源 如 房屋、机械、衣物等;
• 按财产的存在形态分 按财产的存在形态分:物质财产,非物质财产。 • 1、物质财产,也称有形财产、实物财产。可进 一步分为自然资源与劳动成果。 • 如: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等。 • 2、非物质财产,也称无形财产、精神财产、智 力财产、知识产权等。 • 联合国对世界遗产的划分 联合国对世界遗产的划分: • 物质遗产: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和自然双 重遗产、文化景观遗产; • 非物质遗产:中国的昆曲、古琴,海南的黎锦等。
• (三)我国财产权的结构 我国财产权的结构---尚不确定 • 目前已有的立法: • 财产所有权---1986《民法通则》 占有权、使用权、收 益权、处分权。 • 经营管理权---1988 企业法;法人财产权---1993 《公司 法》。 • 监督管理权--- 2003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股东 的股权等等。 • 知识产权,---如专利法 、商标法、 著作权法、反不正 当竞争法。 • 劳动权----劳动法:获得工作权、获得劳动条件、确认 劳动报酬等。 • 宪法 劳动法94、劳动合同法07-08、劳动合同法实施条 例08等。 • 6、物权法—2007年10月生效。
• 非物质财产、无形资产------民法通则、知识产权 非物质财产、无形资产 民法通则、 民法通则 法 略 • 知识产权概述 知识产权的基本内容 知识产权的 登记与公示等 • ----智慧--专利与著作、诚信—商标、公平—反不 正当竞争法、道义—社会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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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第七章
主要内容
Main Content
第二节 破产案件的申请和受理
一、破产的原因
二、破产案件的申请
三、破产案件的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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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一、破产的原因
破产案件的申请和受理
破产的原因也称破产界限,是指企业适用破产程序的必要条
件。破产原因是法律规定的特别法律事实,是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和 实施破产宣告的根据。
13 一、破产的原因
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15日。
18 三、破产案件的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
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 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 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债 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 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 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 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人民法院 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 管理人。
4.破产的宗旨在于公平清理债权债务
• 公平清理债权债务即如何使债权人共同分担损失和共同享有利益,保证同一顺序债权人的地位平等和受偿机会均等。
6 一、破产的概念、特征和作用
破产法概述
(二)破产的作用 对债权人来说
• 破产制度可以使他们的债权请求得到公正的待遇,避免在缺乏公平清偿秩序的情况下可能受到的损 害。
破产的概念
破产法概述
破产是一个法律概念。它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债
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 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依法进行债务清理或者 和解整顿的法律制度。
5 一、破产的概念、特征和作用
破产法概述
1.破产是一种执行程序
破
• 破产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而对债务人的全部财产进行的一种执行程序。破产还债须按照破产法规定的特定程序进
经济法基础第七章
第七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一、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3.银行不垫款原则。
二、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1.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1)所谓“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例如伪造出票签章、背书签章、承兑签章和保证签章等。
(2)所谓“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
(3)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提示: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所有票据(汇票、本票、支票)的“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均不得更改;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但汇票、本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不能有出票人授权补记。
(4)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①单位、银行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至少2个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②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1个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2.填写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
(1)关于收款人名称。
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2)关于出票日期。
①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②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当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当在其前加“壹”。
实际日期(零壹月壹拾捌日1.18,零壹拾月零贰拾日10.20)票据日期月为“壹”、“贰”和“壹拾”的前加“零”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日为“拾壹”至“拾玖”前加“壹”(3)关于金额。
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经济法-第7章【必刷题+答案】
《经济法基础》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一、单选题1.某公司将税务机关确定的最晚应于12月5日缴纳的税款200000元拖至12月15日缴纳,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依法加收该公司滞纳税款的滞纳金为()元。
A.100B.1000C.10000D.4000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务违法行政处罚的项目是()。
A.罚款B.没收财物C.停止出口退税权D.警告3.某企业以1个月为纳税期,3月份应交增值税税款100万元,4月25日才实际纳税。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税收滞纳金时,滞纳天数为()天。
A.10B.25C.15D.35二、多选题4.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有()。
A.暂扣纳税人营业执照B.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C.依法拍卖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D.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5.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税务机关有权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有()。
A.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B.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C.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D.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税款征收权的有()。
A.追征税款权B.税务检查权C.依法计征权D.核定税款权7.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偷税(逃税)行为的有()。
A.隐匿账簿、凭证,少缴应纳税款的B.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应纳税款的C.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少缴应纳税款的D.隐匿财产,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的三、判断题8.税务行政处罚权是对税收违法行为依照法定标准予以行政制裁的职权,如询问权等。
()9.欠缴税款企业的财务负责人需要出境的,必须在出境前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否则,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经济法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知识点、纳税人(一)概念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注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二)分类——属人+属地(三)纳税义务境内场所境外所得(四)所得“来源”地——钱从哪儿赚来的所得来源销售货物交易活动或劳务发生地提供劳务转让财产不动产转让所得“不动产”所在地动产转让所得“转让”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所在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知识点、税率税率适用对象法定税率25%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20%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 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优惠税率10% 执行20%税率的非居民企业15%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0% 小型微利企业知识点、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2.销售货物收入⑴收入时间的确认①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 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注意】“①”规定与第六章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的规定有所区别。
严格上来说办妥托收手续的前提是发出货物并有发货单作为凭证, 但命题专家往往严格按照教材说法命题, 因此在回答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题目, 选项中如没有“发出货物”而只说“办妥托收手续”应判断为错误;回答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的题目, 选项中只说“办妥托收手续”应判断为正确。
②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 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③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 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 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经济法第7章合同法
经济法第7章合同法
经济法第7章为《合同法》。
合同法是指由合同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活动所涉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旨在保护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维护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
合同法第7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合同的种类:详细介绍了合同的分类,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
2. 合同的订立:规定了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等。
3. 合同的效力:规定了合同的效力条件,如合同的自愿原则、真实原则和公平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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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合同的履行:阐述了合同的履行义务,包括权利义务的相互关系、履行期限和方式等。
5.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规定了合同的变更和转让条件,如协商一致、书面形式和法定事由等。
6.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详细说明了合同解除的情形,如当事人协商、违约和不可抗力等。
7. 合同的违约责任:规定了合同违约方的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
付违约金和承担违约责任等。
合同在经济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合同法则是保障合同各方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基础。
2。
经济法 第七章-票据法
❖(二) 票据法特征
❖1.票据法具有强制性
由于票据具有较强的流通性,不仅涉及直 接进行票据授受的特定当事人,而且涉及 经票据流通间接取得票据而加入票据关系 的不特定第三人。所以,票据关系的设定、 变更或消灭,均以法律的规定为行为准则, 票据的内容由法律直接规定,不允许当事 人加以变更,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一 般也不承认当事人约定的优先效力。
二、票据的法律特征
❖(一)票据是有价证券 这是票据的首要特征,票据所表示的权利
和票据本身有不可分离的关系,两者完全融 合在一起。行使票据上的权利,必须出示该 票据,否则票据债务人有权拒绝且不负延迟 的责任。若票据丢失,则无法行使票据权利。
❖(二)票据是债权证券 票据的持票人可以就票据上所载的金额向
❖(六)流通功能
票据的流通性是指通过背书转让票据, 使票据充当信用货币的能力。从票据 产生来看,它只是作为一次性付款的 支付工具,不具有流通性,只是当背 书转让制度产生后,票据才具有流通 性。
四、票据法
❖(一) 票据法概念 票据法是调整票据当事人之间的票据
授受关系和货币支付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一般意义上所说的票据法是 指狭义的票据法,即专门的票据法规 范,它是规定票据的种类、形式和内 容,明确票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调整因票据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 法律规范。
❖(八)票据是要式证券
票据的作成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如 果不具备法定的形式,就不能产生票 据的效力。
三、票据的功能
❖(一)汇兑功能 票据的汇兑功能,是票据的一种输送
金钱的功能,是票据最基本最原始的 功能。汇兑是指汇款人即需要输送货 币的人,将款项交付给银行,由银行 作成汇票交给汇款人,由汇款人携带 或者邮寄给受款人,再由持票人到银 行设在异地的分支机构或委托的付款 机构,领取款项。
经济法(第七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 某市甲商城推出销售“世界八大奇迹,秦始皇兵 马俑”的广告。文物爱好者李某以24000元的价 格购买了三具秦始皇兵马俑后,才得知是仿制品。 李某认为甲商城制造虚假广告及商品标签,已经 构成对消费者的误导和欺诈,要求退货并加倍赔 偿。甲商城则以真品系文物,不能卖。售出的只 能是纺织品,不存在误导和欺诈为由予以拒绝, 双方因此成讼。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甲商城办 理三尊仿制秦始皇兵马俑的退货手续,驳回李某 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双方均担。
• • • • • •
1.购买、使用商品时合法权益 受到损害——销售者、责任者 2.产品缺陷导致损害——销售者、 生产者(先行赔偿) 3.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服务者 4.受害后原企业变更——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 企业 • 5.使用他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持有人和直接 经营者(连带责任) • 6.展销会、租赁柜台——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展销 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连带责任) • 7.虚假广告致害——经营者、广告经营者(不愿提 供或无法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时)案例
•
风誉人 俗权格 习、尊 惯荣严 誉: 权姓 和名 肖权 像、 权名 、
• • • • • ( 八 ) 尊 严 权 ( 七 ) 受 教 育 权 ( 六 ) 依 法 结 社 权 ( 五 ) 求 偿 权
• (一)依照《产品质量法》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和 消费者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 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 (二)听取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 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 (三)保证自己提供的商品或者 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 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 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 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 并说明或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 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 生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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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的物风险负担
▲第142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的
四、样品买卖和试用买卖
■样品买卖
是指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须与当事人保留的样品具有同一品质的买卖。
■试用买卖
是指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试用,买受人在试用期间内决定是否购买的买卖合同。
五、互易合同
“以物易物”
某大型养鱼场与某水产批发公司于2005年5月初
签订了一份鲜鱼购销合同。
合同约定,由养鱼场提供
3000公斤鲫鱼给水产公司,每公斤15元,于当年6
月1日后6月10日前由水产公司至养鱼场提货。
同年6
月5日,养鱼场催促水产公司前来提货,并告知近期
将有暴雨,会影响鲫鱼的存放,水产公司未予理会,
至6月10日仍未派人前来提货。
6月12日开始,因连
日大雨,养鱼场鱼塘内的水涨满并溢出,为水产公司
单独存养的鱼大都游入邻近的河塘中。
6月下旬水产
公司前来提货,得知养鱼场不能如数供货后即
要求养鱼场赔偿损失。
一、借款合同
(一)概念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借款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1、贷款人的义务
2、借款人的义务
某拖拉机厂和某机械厂是长期合作单位,关系很好。
2002年下半年,拖拉机厂因资金周转困难,与机械厂协商拆借资金。
双方商定由机械厂借给拖拉机厂80万元人民币,由所在地区的工业局为此笔借款作保证人,借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依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合同签订后,工业局在合同上签字并保证,如果拖拉机厂不能按期偿还机械厂的借款及利息,愿承担担保责任。
一年后,拖拉机厂无力偿还借款及利息,机械厂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拖拉机厂偿还借款及利息,并要求工业局
承担保证责任。
请根据本案的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拖拉机厂与机械厂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工业局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3)如何处理本案,请你提出处理意见。
三、融资租赁合同
(一)概念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
▲租赁物所有权一般归出租人
(二)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2、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3、出卖人的权利和义务
2000年10月,甲融资租赁公司(下称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融资租赁合同。
该合同约定:甲公司按乙公司要求,从国外购进一套花岗岩生产线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限10年,从设备交付时起算;年租金400万元(每季支付100万元),从设备交付时起算;租期届满后,租赁设备归乙公司所有。
为了保证乙公司履行融资租赁合同规定的义务,丙公司所属的丁分公司在征得丙公司的口头同意后,与甲公司订立了保证合同,约定在乙公司不履行融资租赁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由丁分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2001年12月,甲公司依约将采购的设备交付给乙公司使用;乙公司依约开始向
甲公司支付租金。
2003年3月,甲公司获悉:乙公司在融资
租赁合同洽谈期间所提交的会计报表严重不实;隐瞒了逾期未还银行巨额贷款的事实;伪造了大量客户订单。
甲公司随即与乙公司协商,并达成了进一步加强担保责任的协议,即:乙公司将其所有的一栋厂房作抵押,作为其履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
为此,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书面抵押合同,乙公司将用于抵押的厂房的所有权证书交甲公司收存。
2004年7月,乙公司停止向甲公司支付租金。
经甲公司多次催告,乙公司一直未支付租金。
甲公司调查的情况显示:乙
公司实际已处于资不抵债的境地。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在乙公司停止支付租金后,可否以乙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为由撤销融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3)丁分公司是否应当向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丙公司是否应当向甲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并说明理由。
(4)如果乙公司破产,乙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是否属于破产财产?并说明理由。
(5)如果乙公司破产,乙公司向甲公司租赁的设备是否属于破产财产?并说明理由。
(二)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1、发包人的义务
2、承包人的义务
2005年5月27日,某市东风公司与红旗工程公司签了建设工程合同。
合同规定:东风公司一幢职工宿舍的建筑工程由红旗工程公司承包建筑安装,东风公司提供建筑设计图纸。
双方并对工期,质量,拨款,结算等作了详细规定,合同定于2005年6月15日开工,2006年5月15日竣工验收。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东风公司聘请工程师刘某进行监理,并与其签订了监
理合同。
合同签订后,施工一切顺利,到2006年1月,工程主体结构已经完成。
经东风公司同意,红旗工程公司将室内装修的工作交与满意装饰公司完成。
2006年5月15日全部工程完工,经验收,发现存在墙皮剥落,门窗关启困难等问题,东风公司要求施工单位返工。
红旗工程公司逐将门窗进行检修,但拒绝重新粉刷墙壁,理由是粉刷墙壁的工作是由满意装饰公司完成的。
于是东风公司拒付已到期的剩余工程款5万元。
双方产生纠纷。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三、货运合同
1、托运人的义务
2、承运人的义务
3、收货人的义务
四、多式联运合同
▲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将分区段的不同方式的运输联合起来为承运人履行承运义务的运输合同。
叶某于某年5月7日在甲地火车站购买到乙地
的特快火车票一张,票价185元。
5月10日下午,
叶某搭乘该次列车时发现,该火车几乎逢站必停,
根本不是特快。
经询问列车员,得知此车从5月8
日起更改为直快,车站方面并未通知旅客。
到达乙
地后其时间比特快列车晚到了近5个小时,导致叶
某未能按原定计划办理业务并因此而多耽搁一天。
为此,叶某要求火车站按直快列车价格将多收
的票款退回,并赔偿其因不能按时提货而多
花费的费用。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三)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2、受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四)转委托
◇应经委托人同意
◇紧急情况下为维护委托人利益除外
(五)隐名代理和未披露委托人的代理
▲隐名代理
是指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代理。
◆委托人的介入权:
案例
2005年4月3日,史甲持李丙借据起诉到法院,称李丙借其2万元,已归还1万元,要求李丙归还下欠的1万元,该借据为“今借到人民币2万元,李丙。
2002年5月9日”。
李丙辩称,借款2万元是事实,但该款是史乙的,借条也是打给史乙的,根本不是借史甲的。
该笔借款已归还史乙1万元(提供有史乙收据),下欠1万元未还史乙。
史乙陈述,该2万元是自己作为中间人由史甲借给李丙的,李丙归还的1万元已转交给了史甲。
借款时是史乙亲手将2万元交给被告李丙的,李丙将借据给了史乙后转交给了史甲。
根据以上当事人陈述及相关证据,可以认定以下
事实:李丙借款2万元,已归还1万元,仍欠1万元。
▲未披露委托人的代理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代理。
◆第三人的选择权:
第三人可选择委托人或受托人来主张其权利。
案例
我国南方某出口企业A与当地一家知名外贸公司B签订了《代理销售合同》,并约定:A公司为委托人,B公司为代理人;B公司替A公司寻找海外买家,并以B自己的名义从买家接单,A公司负责组织货物生产并安排出运。
2002年3月,B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美国买家C 公司签订了贸易合同,合同金额50万美元。
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组织货物生产并如期装运,C 公司以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被其下家退货为由,在应付款日届至后拖欠货款,并向合同签订方B 公司提出了高额的反索赔要求。
B公司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仅仅是A公司的代理人)为由进行抗辩,同时主张应由A公司对C公司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而A公司以并非贸易合同签订方为由,认为应由B公司对C公司承担
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