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过程中的廉政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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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管理
一、设立廉政建设管理机构
由公司监察部与总监联合建立监理服务项目廉政建设管理小组,公司主管监察工作部部长为领导小组组长,总监办设立廉政建设监察员(项目副总监兼任),监察员每月向公司监察部递交监察报告,公司监察部不定期向项目承包人或建设单位发放监理工程师效能调查表,效能调查表将记入项目总监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管理档案,并与监理人员的年终奖挂勾。
二、向业主或承包人发放项目调查单
1、征询项目管理过程情况
2、征询监理工程师工作情况
3、征询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4、征询项目五大控制情况
三、建议项目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1、监理工程师工作岗位职责
根据工程项目管理的需要,公司将在项目设立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合同管理专业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测量专业工程师、桥梁专业工程师、隧道专业工程师、安全环保工程师、交安设施专业工程师等监理岗位工程师,所有工程师签署的文书资料均应加盖项目公章才为有效,项目公章由专人保管,所有盖章必须进行登记;
工程数量签署确认是监理工程师工程现场管理的重要手段,确保客观真实有效地从事工程计量是每位监理工程师的义务,任何监理人员无权以工程量签认作为筹码要胁承包人,其要胁行为均属违法,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公司决定在每个施工现场建立相互制约机制,由专业监理确认初始计量数据,报总监办测量专业工程师、安全环保工程师和合同管理专业工程师共同验收并确认,经总监代表核
查签发业主审定。安全环保工程师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资金有绝对计量否决权,除此以外,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分项工程计量仍有否决权,当安全环保工程师提出否决而专业监理工程师有不同意见时,由总监代表作为协调人最终裁定。
监理员设立计量统计员、桥梁监理员、隧道监理员、试验员、安全监理员、测量员,现场监理员负责日常的统计监理工作、当好监理工程师的助手、巡视施工现场、及时反馈发现的施工现场问题(包括安全、质量、进度和环保等)、做好施工旁站记录等有关监理工作,监理员未经总监办授权无签字确认权。
被公司正式聘为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公司工作期间,除每月收入发放中扣除相应风险金外,其相关证件必须至少滞留一件有效证书(职称证或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2、监理工程师的行为管理规定
(1)监理工程师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按照监理合同从事工程监理活动;每天两次巡查工地,记录每天所发生的和所处理的工程施工事件,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组织评定及检查验收;按月向总监办上交监理日志及分项工程评定报告。
执行监理人已经检查发现并已责令整改的项目,执行监理人应独立负责跟踪落实,未曾整改完成虚假签署证明整改完成视为执行监理人的严重不作为行为。因此造成事态扩大化并已出现事故,相关责任人除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负担公司的经济损失,经济赔偿一般不低于主管部门对事故处罚额的15-20%。
(2)不得利用工程请款、现场签证等监理工作收受承包人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贿赂。不得接受承包人吃请、高档娱乐消费或到风景名胜区旅游;不得利用工作时间或法定工作日的休息时间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方式向承包人管理人员索取贿赂;
(3)坚持秉公监理,不得有意控制承包人,索要各种好处,不得故意刁难或包庇纵容承包人;不得以工程质量、工程数量及安全管理等约束条件作为索贿条件进行实质性经济交易,或串通相关监理工程师故意隐瞒工程质量问题,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更换建筑材料的规格、品种和材料数量,以此达到个人目的。
(4)不得要求承包人为其购置办公用品、通讯、交通工具,监理检测仪器、设备等,或为其报销交通、通讯的费用;
(5)监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执业,不得脱岗,或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执业;或执业不敬业、不作为,不处理日常的监理工作,经常性寻求工作责任的推卸方法。
(6)不得以各种手段拉拢腐蚀业主的工作人员,或串通设计、承包人利用工程变更等环节为承包人谋取非法利益;
3、违反制度的处罚规定
经公司或总监办检查发现监理工程师存在上述问题者,将根据该监理工程师的违规行为情节按如下方式进行处理:
(1)只违反上述其中之一规定且未给工程施工现场带来负面影响,一次处罚500~3000元,对其违规行为在总监办的内部进行通报处理;
(2)违反上述规定的二条以上(含二条规定),且已给施工现场带来轻微的负面影响,一次性处罚3000~5000元,辞退该监理工程师并扣除其全部的押金,将其行为正式行文通报业主和总公司。
(3)违反上述规定的二条以上(含二条规定)且已给施工现场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甚至因为该监理工程师的错误行为造成分项工程的返工,一次性处罚5000~20000元,强制该监理工程师退场并扣除其全部的押金,将其违规行为专门行文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该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公司还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定期考核项目监理工程师
1、项目人员的考核制度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本项目内所有监理人员的考核。
(2)公司负责对总监办及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考核。
(3)监理项目监理工作考核办法
①为确保总监办监理工作质量,向业主提供合规、优质的监理服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②考核以总监办部门为单位。组织机构为总监办的各个部门,其下属各专监理工程师由总监办考核。
③监理工作考核每季度一次,在季末进行。被考核监理组首先按本办法进行自检,并将自检结果于次季前十天内报公司总工办。逾期不报的,每迟误一天扣
0.5分。
④监理工作考核采用扣分制,每一分项的扣分不超过本分项的满分。考核以70~80分为合格,81~90分为良好,91~100分为优秀。全年考核结果为四季考核结果之和的平均值,但如有某季考核结果不合格,全年考核结果最多只能评
为良好。
⑤公司总工办将每年两次、不定期到各监理组进行抽检,抽检结果与自检结果严重不符的,视为该季考核不合格。
⑥公司总工办将在每年下半年初和第二年年初公布各监理组的考核结果,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监理组年度工作评比,并与年终奖金挂钩。
⑦具体考核标准见监理工作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