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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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钢铁集团内部审计制度

某钢铁集团内部审计制度

目录目录 (1)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机构设置 (2)第三章审计范围和方式 (2)第四章职责和权限 (3)第五章审计工作程序 (5)第六章审计人员 (6)第七章内部管理 (7)第八章附则 (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某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集团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某钢铁集团实施集团化运作基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集团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企业的运营。

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第三条集团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求真务实”的方针,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强化内控、立足服务”的原则,在集团范围内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审计。

第四条集团至少应当关注涉及内部审计的下列风险:(一)集团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组织架构不科学、不合理,或职责分工不清,可能导致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

(二)内部审计未经适当授权,可能因得不到有效支持而导致内部审计失败.(三)内部审计人员不具备应有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内部审计方法滞后,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可能会造成内部审计质量和效率低下.(四)内部审计人员不遵守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影响审计的客观公正性,可能导致道德风险。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集团设立法务审计部,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

负责开展整个集团的内部审计工作,对集团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集团应确保内部审计在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和报告审计结果时不受干扰。

第六条集团下属各单位(指集团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

审计管理制度

审计管理制度

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促进企业内部管理和廉政建设,保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审计法》和集团公司规章管理制度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有关事项开展的全面的内部审计,即对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各子、分公司等组织机构及相关派驻机构的经营、管理、人财物及制度建设与执行等方面所进行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管理活动、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及其他相关资料来促进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第三条集团公司设审计部,根据集团公司实际和业务需要配置专业审计人员。

第四条审计部在集团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集团公司的规章管理制度,根据董事长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独立、客观地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董事长负责,接受董事长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审计经验及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的人际交往能力等基本素质,以保证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地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工作任务。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规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按内部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内部审计事项予以保密,未经核准,不得公开。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业务时,如果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好坏关系的,该当躲避。

第十一条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独立行使职权,受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其进行阻挠、打击或报复。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依据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2.团体公司规章制度;3.董事长下达的指示和工作指标;4.下属各子、分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会议决议、规划、计划、工作目标、经营方针等;5.集团及各子、分公司签订的有关合同;6.其他相关标准。

集团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集团审计管理,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的监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集团内部管理制度的一部分,适用于公司集团范围内的审计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集团审计管理应坚持公开、公正、客观、独立的原则,确保审计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公司集团审计工作应当遵循国家有关审计法律法规,严格遵循审计准则,保证审计质量。

第五条公司集团审计管理部门应当与公司高层领导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报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第六条公司集团审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其内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第七条公司集团审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规范审计工作,保证审计质量。

第二章审计管理机构第八条公司集团审计部门为公司审计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公司集团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公司集团审计部门设有审计管理岗位,负责审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审计质量的控制和监督。

第十条公司集团审计部门配备有审计专职人员和专业设备,具备独立进行审计工作的能力。

第十一条公司集团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审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第十二条公司集团审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形成科学合理的审计管理制度。

第三章审计工作程序第十三条公司集团审计部门应当对公司集团内部的各项业务活动进行审计,包括财务审计、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审计等。

第十四条公司集团审计部门应当依照审计计划,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进行审计检查,并复核审计检查的结果。

第十五条公司集团审计部门应当对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十六条公司集团审计部门应当及时对审计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维护公司集团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审计质量控制第十七条公司集团审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规范审计工作程序。

公司内审制度

公司内审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等方面的作用,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同国资委、审计署、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六部委联合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即通过独立客观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活动,对公司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对公司经营管理大纲及各项规定、决策、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以提高公司运营的效果及效率;本制度所称“审计人员”,是指在集团公司从事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的人员,包括审计部监察专员以及从非审计部抽调、借用短期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本制度所称“下属单位”,是指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与控股公司;第三条集团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公司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及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发挥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为集团公司管理层系统地提供分析、评价、建议、咨询和信息,促进公司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效率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保证内部管理报告和对外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可适用标准等得到遵守,进而保证经营的效果和效率;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五条审计部是公司专职的内部审计及监督机构,在工作上直接向总经理报告,特别重大的直接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第六条审计部应配备符合工作要求的审计人员,作为一个整体应该拥有或获取履行职责所需的知识、技能和其他能力;审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审计经验及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的人际交往能力,以保证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审计人员应通过职业后续教育和培训来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七条审计部应促进公司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效率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保证内部管理报告和对外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可适用标准等得到遵守,进而保证经营的效果和效率;其主要职责为:一对公司内部监控机制的可靠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和评估;二对企业的人力、财政和物质资源的利用是否切实有效、厉行节约并有所保障进行审查和评估;三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进行审查和评估;四了解和评价公司出现重大风险的可能性,并帮助公司改进风险管理工作;五必要时,对属于内部审计任务规定范围内的涉及被指控的任何措施行为和渎职的案件进行调查;六开展企业的反舞弊工作,对举报信息进行特别调查;七确保内部审计、调查和检查报告的完整性、及时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八向公司董事会提供服务;第八条审计部行使内部审计职责时有如下权限:一根据经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在职责范围内,自主确定审计项目和审计对象;二根据需要委派审计人员对有关单位或特定的事项实施内部审计;实施审计过程中,除特别限定外,受委派的审计人员具有与委派其工作的审计部同等的审计权限;三在履行职责时,审计部可以不受限制地任意、直接、立即查阅属于被审计单位的所有文件与记录,包括但不限于:1.规章制度、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内部文件资料;2.凭证、账册、报表、对账记录、实物等会计资料;3.签订的各类合同、招投标活动纪录、材料物资核价单、供应单位及人员信息档案等资料;4.工程计划、施工图纸、预算、结算、决算等文件资料;5.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等文件资料;6.其他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资料;四进行内部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审计部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向审计部报送、提供与审计内容相关的原始文件资料或其复印件;如有必要,报经批准,审计部可以暂时封存会计账册、凭证、档案等原始文件和资料;五根据需要,审计部可参加集团公司有关的会议,会签有关文件;集团公司各部门、各下属企业召开财务、经营、管理等工作会议,重要合同、协议的洽谈与签订,应当邀请审计部参加;审计部是大额采购、发包工程等事项的招标、评标工作小组的成员单位之一;六集团公司各部门、各下属企业的经营、财务等计划和执行结果报告,应当抄送公司审计部;七审计部进行审计工作时,有权实地察看、盘点或监督盘点实物,进行工作流程测试;八审计部履行职责时,有权就审计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书面或口头调查、询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向审计部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口头询问应作笔录,并由审计人员和被询问人员签署;九审计人员应根据预定的审计目标,在预定的审计范围内实施内部审计;如有必要并经批准,可调整审计目标,扩大审计范围,或进行追溯、延伸审计;十审计部可以直接受理工作人员个人就可能存在的欺诈、浪费、滥用职权、不遵守行政、人事和其他制度或与内部审计的任务规定相关的其他不规范活动提出的投诉或提供的信息;十一所有工作人员均有权与审计部进行秘密接触和向其提供信息,而无打击报复之虞;十二审计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的下列行为,有权作出制止的决定,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建议:1.阻挠、妨碍审计工作的行为;2.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账簿、虚报以及其他与经济活动和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3.截留、挪用公司资金,转移、隐匿、侵占公司财产行为;4.其他违反公司内部规章、侵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十三审计部提交的审计报告和其他汇报材料,可以不抄送、抄发相关单位和个人;十四对阻挠、妨碍内部审计工作以及提供虚假信息和拒绝提供资料的单位、部门或人员,审计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十五审计部认为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应当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提出处理建议;十六对遵守和维护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着的部门和个人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第四章任务和内容第九条内部审计的工作任务包括:1.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拟定审计工作中长期规划;2.根据审计工作规划和公司年度总体计划拟定内部审计工作年度计划;3.下属各分子公司主要领导人的离任审计;4.公司员工举报的违法违纪行为,经总经理批准委托审计部进行的专项审计;5、根据内部审计工作年度计划,每年年底对各分子公司进行例行审计检查,评价经营班子的业绩;6.各单位认为有需要进行专项审计的,应报董事会批准后,提交经批准的委托书至审计部正式立项后开展审计;第十条审计部为履行职责而开展的活动,应该包括保证活动和咨询活动;保证活动是为了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过程进行独立评价而客观地审查证据的行为;保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一经营审计和管理审计;二绩效审计;三财务审计;四合规性审计包括履约审计;五内部控制审核;六舞弊审计;七经济责任审计包括离任审计;八重大事项审计;九各类审计调研及调查;十其他审计事项;咨询活动是指提供建议以及相关的服务活动,这种服务的目的是增加价值并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咨询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顾问服务、建议、协调、流程设计与优化、培训等;第五章内部审计程序第十一条审计部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或接受委托实施审计时,应当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前调查,确定审计人员,制定审计方案,明确审计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第十二条审计部应在实施审计工作前三天向被审计单位发出书面的审计通知书,或在实施审计时现场送达;进行审计工作时,应至少两名审计人员共同进行,以保证审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部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第十三条审计人员可要求被审计单位或有关人员在其提供的书面证据上签章;如其拒绝签章,审计人员应注明原因,但不影响证据引用;第十四条审计外勤工作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拟定审计报告初稿,并送达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就审计报告向审计部出具书面意见;如逾期未作回复,将视作无意见,由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注明;审计部应在查明后采纳或维持原报告;对被审计单位反馈的书面意见,审计部查明后维持原报告或作必要的修改;第十五条审计部根据审计报告草拟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报总经理和管理层审阅;经审定的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应和审计报告一并下达被审计单位执行;执行过程中需要集团公司其他有关单位协助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配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普遍性问题,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以集团公司名义批转各部门、下属公司执行;第十六条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审计部申请复议,复议期间原审计决定继续执行;审计部应当另行派人对申请复议事项认真复核,根据复核情况决定是否须变更或撤销原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变更或撤销原审计决定的,必须经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批准;第十七条审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必要的后续审计;审计人员应通过定期回访方式,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并编写后续审计报告,总结审计效果;根据审计事项的重要程度,后续审计可独立进行,也可作为下次审计工作的一部分;第十八条审计项目终结后,审计人员应将审计过程中所积累的各种资料,包括审计决定、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审计计划、审计工作底稿、各种审计证据、被审计单位提供和通过各种形式获得的数据资料等加以集中、整理、分类和归档形成审计档案;第六章标准要求第十九条审计部的工作应保证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计部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审计人员在从事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时,与被审计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经营上应没有利害关系;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审计部在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及报告审计结果时,应不受干扰和控制;第二十条审计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规范,并以专业熟练性和应有的职业审慎性开展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审计人员必须正直、客观、勤勉、保密和胜任;第二十一条审计人员在从事内部审计工作时,不得向被审计单位及其人员或其他人员提供、展示、透露审计工作记录文件、其他审计人员的意见及未经认可的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等;第二十二条审计部依法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对其进行打击报复;第二十三条审计人员应恪守保密原则,对其为进行某项审计而收集到的任何信息的机密性予以尊重、保守秘密,并只应在进行审计所必须的情况下才适用该信息,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第二十四条内部审计工作经费应予以保证;第七章责任和奖惩第二十五条审计部按照证据确凿、客观公正、结论准确、处理适当的原则,对审计过程中发现并确认的违反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审计处理和提出处罚意见,促进被审计单位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第二十六条审计处理和处罚的方式主要包括限期纠正违规行为、建议收回审批权限、收缴违规所得、罚款、通报批评、建议调离工作岗位、建议给予处分等;以上处理处罚可以并处;第二十七条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以及与被审计单位和审计事项相关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制度,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拒不改正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第二十八条对拒绝接受审计及以各种方式逃避、阻挠、妨碍审计的单位和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处罚;第二十九条对威胁、污辱、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及侵犯审计人员名誉、人格、人身安全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三十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对拖延或拒不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从重进行处理处罚;第三十一条对揭发、检举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提供审计线索的有功人员,建议给予表彰或奖励;第三十二条审计部和监察人员为公司避免或者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提出的管理建议被采纳后取得显着经济效益,建议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三十三条对违反有关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及审计人员行为规范、有重大工作过失及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泄露秘密的审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制度是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的基本制度,是制定其他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政策和程序的依据;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施行;第三十六条本制度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管理等实际情况的变化予以适时修订完善;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公司内部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进行审查、评价和监督的必要手段。

3.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促进公司内部经济管理水平的提高,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发现和纠正经济运行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促进企业廉政建设。

二、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1.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承担经营责任。

2.内部审计部门应当配备足够的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内部审计工作。

3.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守企业机密,认真履行职责。

三、审计范围和权限1.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工程审计、物资采购审计、招投标审计、投资审计等。

2.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收支、工程项目等进行审计,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

3.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评估投资风险和效益。

4.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公司的物资采购、招投标等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5.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有权调阅公司有关文件、资料、档案,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协助。

四、审计程序和方法1.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审计内容和要求。

3.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规定,对审计事项进行调查、取证,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形成审计报告。

【审计制度】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WORD17页)

【审计制度】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WORD17页)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审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实施审计工作制度的若干规定》,结合**集团的工作实践,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中的公司总部是指中捷集团公司,子公司是指中捷集团下属的控(参)股公司。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总部审计部门对子公司办理审计事项的准则,审计人员必须遵循本制度。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审计人员对子公司在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的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终结、审计意见和决定的执行,以及审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对公司总部内部审计的主要活动约定:内审管控的本质就是鉴证、评价和监督,内审管控的日常化、制度化,能够及时发现子公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加以改正,使得子公司始终沿着正确的管控轨道前进。

1、稽核审计:公司总部对子公司进行控制的重要手段是进行稽核审计,稽核由公司总部和子公司财务部门内部进行。

审计分为常态审计和非常态审计,常态审计是每年组织四次定期的审计,以加强控制。

非常态审计是在特殊情况下,或者接到举报时,由公司总部随时进行审计。

内审管控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收支审计、管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等。

2、临时审计工作组:为使子公司和公司总部在战略方向和政策上保持一致,产生充分的战略协同、管理协同效应,公司总部审计中心牵头,定期组织抽调各子公司财务人员组成临时审计工作组,负责向对相关子公司进行专项审计。

临时审计工作组完成审计任务后就返回各岗位,需要时再回到小组。

3、预警机制:公司总部结合曲线管理建立预警系统,对于子公司的指标异动分层次处理:轻微偏差(预警);较重大的偏差(子公司高层领导随时来总部述职);严重偏差(向子公司派驻常务副总,临时接管以前总经理的职责),或进一步细分。

4、尽职与胜任调查:通过对子公司的经理层进行尽职与胜任调查,考察经理层的业绩、能力与胜任情况,通过对经理人的掌控和尽职胜任考察,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

5、立体举报机制:建立内部立体举报机制,子公司内部员工不论层级可随时向公司总部审计中心或子公司审计部门举报发现的问题,无论真伪,公司总部审计中心应立即着手进行调查真相并对属实的情况进行处理。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强化和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人员。

第三条公司设内部审计委员会,组成如下:主任:总经理副主任:公司高管委员:部门负责人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设在风险控制部,配备内部审计人员。

主要职责: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建立公司内部审计体系,指导、监督和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报内部审计委员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并按年度、季度分解实施。

在计划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改或补充。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主要开展以下各类审计工作:财务管理审计;工程管理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其他类型审计。

第六条财务管理审计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收支业务、资产及负债管理与核算的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评估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各项收入、成本、费用确认的真实、完整;成本费用是否配比,会计政策是否具有一惯性;应收往来款项是否及时清理,有无呆账、坏账;应付往来款是否及时清偿、合理结转等其他财务管理事项。

第七条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均纳入工程审计范围。

按其管理职能分为初审、复审。

初审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负责对报送预结算的全面审核,包括工程项目计划控制、完成工作量的认证、主材单价确认。

复审由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承担。

第八条工程审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开工前各项审批手续、工程预算的编制等是否经过有效审批及是否规范、合理、准确;开工是否经过开工批准程序、有无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隐蔽工程计量与验收是否及时、真实、完整和合规等;项目竣工结算报表及说明书是否真实、全面、合法、工程量是否真实、准确、价格是否合理、合规、计价是否合理、计取各项费用是否准确、合规等。

第九条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适应性原则,主要开展以下工作:1.对组织层面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5篇)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5篇)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公司法》、《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审计署《____内部审计工的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依法对全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系统审计和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事业部、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任务、范围与依据第四条审计工作的任务是:确保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以及财经纪律在企业的正确执行,强化企业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五条内部审计的范围:(一)年度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二)财务收支、经济往来的真实性、合法性;(三)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的经济效益审计(年度审计每年进行一次,半年进行监督检查;(四)经济责任审计。

包括中层干部(正职)或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五)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和执行情况____;(六)与对境内外经济____进行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合作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长短期投资、财产的经营状况及其效益性进行____;(七)检查国家财经法规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八)对公司直属具有财务、金融、经济活动的职能部门进行年度预算指标或承包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以审计结果为最终考核依据);(九)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十)对国家税款的缴纳的合理性、合法性及税收政策掌握和执行的完整性进行审计;(十一)对企业财务风险预警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十二)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事宜。

第六条内部审计依据:(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二)公司规章制度,董事会决议。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XX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集团内部审计监督,完善集团内部控制制度,优化集团各业务流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制度所指的内部审计是本着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和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服务的意识,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和经济活动的原理、原则,对企业生产管理活动中的业务事项进行鉴证,对其真实性、正确性表述意见,实施监督、鉴证和评价。

其职责不仅仅是查错纠错;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方面各环节的健全性、有效性,经济活动的效益性进行独立监督和评价,揭示矛盾、找出差距、分析原因、研究措施、提出建议,将服务意识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以促进企业不断完善自我约束机制,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有序发展。

第3条内部审计的基本原则:独立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原则、廉洁奉公原则、保守秘密原则。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第4条集团不单独设立审计部门,审计职能实行小组负责制,审计小组成员实行董事长指派制、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定期或不定期依照本制度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第5条内审人员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6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7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机构职责第8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集团财务内部审计组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制定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对集团及其各权属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3.对集团及其各权属子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对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测试评估;4.对公司重要岗位负责人及各权属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5.对集团及各权属子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对发生重大经营、财务、法律异常的子公司,及时组织进行专项审计;6.对集团及其各权属子公司的基建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固定资产等的立项、概(预)算。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六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六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____审计法》、《____内部审计条例》、《____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审计对象,特指本公司财务部门、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四条公司所属财务部门、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目的、工作职责及范围第五条内部审计的目的。

内部审计工作是在本公司内部建立的一种独立评价职能。

通过内部审计,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以达到查错防弊,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协助公司领导层有效的履行职责,规范公司运作行为,降低运营风险,完成公司经营目标。

第六条内部审计的职责1、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审计工作计划报董事长审批。

2、召开部门会议,围绕工作计划制订审计项目计划,按照计划实施审计工作。

3、负责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底稿。

4、编制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5、监督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及落实情况。

6、建立健全审计档案。

第七条工作范围。

1、财务审计。

对被审计对象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其他有关经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2、内部控制审计。

____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保证完成经营目标而制定的政策、计划、程序和规定等所组成的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完善,是否得到的有效遵守及执行。

3、项目预决算审计。

对各子公司工程预算、结算、签证、决算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计。

4、经济责任审计。

对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投资项目的经济目标、经营责任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5、交接、离任审计。

核实债权债务,监督资产交接;对离任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其经营业绩进行评价。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第二章审计机构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直接向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第三章审计职责
1. 对公司财务、业务、风险等方面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2. 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检查公司决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3. 审查公司的经营风险,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4. 协调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审计工作,确保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5. 撰写审计报告,定期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报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第四章审计程序
审计程序包括计划阶段、实施阶段和报告阶段。

1. 计划阶段:确定审计范围、内容、时间等。

2. 实施阶段:进行业务了解、数据分析、内部控制评价、风险识别等工作,发现问题需要及时记录并整改。

3. 报告阶段:根据实际情况,撰写审计报告并提交给董事会和总经理,同时通报公司相关部门。

第五章配合外部审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向其提供必要的审计信息,确保外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章违规处理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在发现公司管理人员存在违规行为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或者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订的条款,经公司授权后方可进行改动。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提高问责和减少风险,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组织机构1.集团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向董事长报告。

2.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并贯彻执行内部审计计划;•对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实行跟踪、检查、监督;•提出合理、可行的管理建议,改进集团公司的行政管理和内控体制;•监督内部控制状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审计报告草拟和提交审计报告。

3.内部审计部门由内部审计主管负责人负责领导,内部审计主管负责人由公司领导任命,内部审计主管负责人应该具备审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专业背景。

三、任务分配1.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和风险评估,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实行。

2.内部审计部门应当随时对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跟踪、检查、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内部审计计划中,明确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审计时间以及工作人员等。

3.内部审计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应当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对内部审查、内部核算、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的实施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被审计部门整改。

4.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审计对象在经济、法律、会计、财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据政策和法律要求,及时向董事长报告,督促该单位以其职责范围内的命令行动加以纠正。

四、工作程序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四个阶段:计划、执行、记录和监督:1.计划阶段:内部审计部门按照年度执行计划,根据集团公司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管理的需要,指定审计工程,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审计目标、范围和方法等,并报董事长批准。

2.执行阶段: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审计计划和任务分配,对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审计,主要包括资金往来、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系统审核,有时还需要进行抽样检查和随机审计。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内部审计扮演着重要角色。

集团公司作为一个庞大的组织机构,为了有效监督各个子公司和部门的运营状况,制定和实施一套严格规范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探讨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主要内容以及实施方式。

二、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有效控制风险:集团公司存在着各种潜在风险,例如内部财务造假、资产侵占等。

通过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这些风险,保护公司的利益。

2.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内部审计通过评估和改进内部控制体系,促进透明度和合规性,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

这对于保护股东权益、增强企业形象非常重要。

3. 支持决策和改进业务流程:内部审计在发现问题时提供相应建议,帮助高层管理层做出正确决策。

此外,审计结果还可以促进业务流程的改进与优化。

三、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集团公司应设立一个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由专业人员组成。

该部门应与其他部门独立运作,直接向公司高层报告工作。

2. 审计工作范围内部审计应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体系、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审计。

审计范围应囊括集团公司各个分支机构及其子公司。

3. 审计计划与程序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审计活动。

审计程序应包括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评价、数据分析,以及实地调研等环节。

4. 审计报告与追踪内部审计部门在完成审计后,应撰写审计报告,并向公司高层提交。

报告应准确详尽地描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同时,内部审计部门应跟踪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高层汇报。

5. 保密与独立性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应遵守保密协议,确保审计相关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同时,内部审计部门应保持独立性,避免与被审计单位发生利益冲突。

四、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实施方式1. 培训与教育集团公司应向内部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与教育,使其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篇1: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辰能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计机构和人员其次条内部审计机构: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和经营管理部。

集团公司审计工作由财务审计部统一向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经营管理部协作完成经营审计部分的工作。

集团公司将依据进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肯定的政治素养、具备相应的审计专业职称、专业学问和审计阅历。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需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爱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三、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1.集团公司本部有关部门;2.集团公司本部事业部、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3.集团公司参股公司的派驻人员;4.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您正在扫瞄的文章由.glwk8.om(管理文库)整理,版权归原、原出处全部。

内部审计范围: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2.财务方案的执行状况;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状况;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状况;6.公司制度体系的合理性和执行的公正性;7.事业部、子公司日常经营状况;8.公司及下属企业主要领导离任的经济和经营责任;9.协作国家审计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10.其他与经营有关的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2.集团公司规章制度;3.公司经营方针、方案、目标;4.其他有关规定。

四、审计种类和方式第十条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包括: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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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具备相应的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
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三、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 公司本部有关部门;
2. 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公司;
3. 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 公司总裁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 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 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3. 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 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 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 公司及下属企业主要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 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
8. 其他与经营有关的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 公司规章制度;
3. 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 其他有关规定。

四、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

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

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纪经济问题进行审计。

3.专项审计。

包括:
(1) 效益审计。

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2) 任期审计。

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廉洁奉公情况进行审计。

(3) 审计调查。

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
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

五、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行使下列职权:
1.召开本公司、下属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2.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
3.要求被审单位及时提供与审计有关的文件资料;
4.按审计计划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
5.对有关事项调查,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明材料;
6.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7.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8.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9.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总裁、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10. 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有权向总裁提出建议,采取必
要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1. 参与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

六、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1.制定公司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经公司总裁批准组织实施。

2.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说明审计内容、方式、时间。

3.实施审计。

4.编制审计报告。

5.下达审查处理决定。

6.复审。

被审单位、个人在接到审查处理决定15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复审
申请,经公司总裁批准,组织复议。

7.进行后续审计。

第十四条审计程序过程注意事项:
1.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出示由公司总裁签章的审计通知书及授权审计通
知书;
2.审计处理决定由公司总裁批准下达;
3.复议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决定必须照常执行;
4.重大事项审计报告报董事会、监事会备案;
5.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可随时向公司报告,及时制止问题的延续与扩大。

七、审计档案制度
第十五条审计部门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1.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
2.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3.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4.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5.公司总裁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6.审计处理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
7.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8.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9.其他应保存的资料。

第十七条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

八、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对被审计单位、人员的遵纪守法、效益显著行为,审计人员应向公司总裁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第十九条审计人员对有下列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公司总裁提出各类处罚建议:
1.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帐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5.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第二十条对有下列行为的审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3.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泄露公司秘密的。

第二十一条对审计过程的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中国xx审计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中国xx总裁办公会决定修改与补充。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司总裁办公会通过,总裁签发之日起正式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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