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否必须有劳动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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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盖合同章可以吗

劳动合同盖合同章可以吗

劳动合同盖合同章可以吗
在劳动合同中盖合同章是一种常见的做法,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适用。

一般来说,盖章是为了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可执行性,但在一些情况下可能会引起一些法律问题。

因此,在盖章前,建议您考虑以下几点:
1. 公司政策,首先要确认公司的政策和规定是否允许在劳动合同上盖章。

有些公司可能有特定的章程和规定,要求所有合同都必须盖章,而有些公司可能对此有不同的要求。

2. 法律规定,其次,需要了解当地法律对盖章的规定。

有些地区可能对盖章有严格的规定,要求特定类型的合同必须盖章,而有些地区可能对此没有具体规定。

3. 双方意愿,最重要的是,双方当事人应该就是否盖章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在劳动合同上盖章,那么可以进行盖章操作。

但如果一方不同意或有疑虑,最好先进行沟通和协商。

总之,劳动合同盖合同章可以,但需要根据公司政策、法律规
定和双方意愿来决定。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建议,请随时与我联系,我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

劳动合同 备案

劳动合同 备案

劳动合同备案劳动合同备案1第一条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依法保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劳动合同备案。

第二条劳动合同备案管理是劳动行政部门对依法审查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措施。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备案。

第三条用人单位新招用人员后,应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或续订劳动合同的,可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其中,驻淄中央、省属用人单位和市属用人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到市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其他经济类型的用人单位到所辖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驻外区县(本市行政区域内)市管辖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备案,由市劳动行政部门委托区县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备案。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订立、变更、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应自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第五条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证件,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其中,是法人单位依法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的,应同时提供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书;(二)招用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及劳动合同文本;(三)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被新用人单位接收的,应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备案花名册;(四)企业合并、分立、兼并、合资、合作及改制等过程中职工集体转移工作单位的,应持相关文件或证明,合同范本《劳动合同备案》。

(五)变更劳动合同的,应持原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变更)劳动合同花名册、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及合同文本;(六)续订劳动合同的,应持原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续订)劳动合同花名册及合同文本;(七)《企业社会保险费登记证》复印件。

劳动合同复印版怎么盖章

劳动合同复印版怎么盖章

劳动合同复印版怎么盖章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需要对劳动合同进行复印的情况。

而对于复印的劳动合同,需要进行盖章以保证其法律效力。

那么,如何对劳动合同复印版进行盖章呢?以下将从劳动合同复印版盖章的法律法规、盖章流程以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劳动合同复印版盖章的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可以附有图表。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签字或者盖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副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副本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3.《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可以附有图表。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签字或者盖章。

以上法规均明确了劳动合同需要签字或者盖章的要求,对于复印的劳动合同,同样需要进行盖章以保证其法律效力。

二、劳动合同复印版盖章的流程1.准备劳动合同复印版:首先,需要将劳动合同的原件进行复印,确保复印件的质量符合要求。

2.确认复印内容的准确性:在盖章之前,需要仔细核对复印的劳动合同内容是否与原件一致,确保没有遗漏或者错误。

3.盖章:在劳动合同复印版的指定位置盖章,一般为合同的结尾部分或者签名页。

盖章应为清晰可辨的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名章。

4.签字:在盖章之后,需要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合同上签字,以确认对合同内容的认可。

5.注明盖章和签字日期:在盖章和签字页,需要注明具体的盖章和签字日期,以便日后查询。

6.发放:盖章和签字完成后,双方各自保留一份劳动合同复印版,以确保双方的权益。

三、劳动合同复印版盖章的注意事项1.盖章的真实性:盖章必须为用人单位的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名章,确保盖章的真实性。

2.盖章的清晰度:盖章应清晰可辨,不得模糊或者残缺,以免影响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只签字没盖章有效吗

劳动合同只签字没盖章有效吗

劳动合同只签字没盖章有效吗对于劳动者⽽⾔,合同的签订在现实⽣活中⾮常的常见,那么许多⼈有这样⼀个疑问,那就是劳动合同只签字没盖章有效吗?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店铺⼩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劳动合同双⽅签字不盖章有效吗?1、《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致,并经⽤⼈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本上签字或者盖章⽣效。

根据这⼀规定,我们可以看到,⽤⼈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效的必备要件。

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当事⼈签字即可表⽰劳动合同⽣效。

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劳动合同没有⽣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2、为防⽌隐患,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单位既签字⼜加盖公章。

只签字不盖章或只盖章不签字的劳动合同也经常能见到,可分为以下3种情形:(1)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是⽤⼈单位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为可直接视为该⽤⼈单位的⾏为,因此,法定代表⼈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即可证明该劳动合同有效。

(2)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是⽤⼈单位的⾏政或⼈⼒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根据《合同法》第四⼗九条关于表见代理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完全有理由相信,⾏政或⼈⼒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签字前得到过⽤⼈单位授权,他们的⾔⾏可以视为单位真实意思的表达。

因此,⼀般情况下,他们签字的劳动合同应认定有效。

(3)劳动合同上只有⽤⼈单位公章。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效⼒,可以代表法⼈意志,盖了公章就等于该组织已承认这个合同。

⼆、劳动合同签字了没盖章能⽣效吗⼀般情况下,⽤⼈单位总是会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盖章的,但也有只签字不盖章的时候,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看待劳动合同的效⼒呢?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双⽅当事⼈签字之⽇起⽣效,当事⼈对⽣效的期限或者条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因此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当事⼈的签字即可令劳动合同⽣效。

这⾥并未强调⽤⼈单位必须在劳动合同上盖章。

劳动合同要盖法人私章吗

劳动合同要盖法人私章吗

劳动合同要盖法人私章吗?在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盖章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关于劳动合同是否需要盖法人私章的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必须盖法人私章。

但是,为了保证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建议在劳动合同上盖法人私章。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劳动合同的盖章主体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加盖公章,劳动者需签字。

关于法人私章,根据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并加盖法人私章。

因此,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加盖法人私章。

二、劳动合同盖章的法律效力1. 公章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公章是企业、机关、团体等法人的象征,具有法律效力。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加盖公章,表明其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劳动合同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2. 法人私章的法律效力法人私章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章,具有代表公司行为的作用。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加盖法人私章,相当于用人单位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劳动合同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三、劳动合同盖章的实际操作在实际操作中,劳动合同的盖章方式有多种,包括加盖公章、加盖法人私章等。

具体盖章方式应根据用人单位的规定和合同内容来确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盖章方式:1. 加盖公章: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公章,表示对合同内容的认可。

这种盖章方式较为常见。

2. 加盖法人私章: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加盖法人私章,表示代表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这种盖章方式在实际操作中也较为常见。

3. 签字并盖章: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私章。

这种盖章方式兼具签字和盖章的法律效力。

四、劳动合同盖章的风险提示1. 盖章主体不明确:如果劳动合同中的盖章主体不明确,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盖章主体,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劳动合同怎样才算有效

劳动合同怎样才算有效

劳动合同怎样才算有效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

一个有效的劳动合同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 主体资格:合同双方,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具备相应的法律行为能力。

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组织;劳动者应具备法定的劳动年龄和劳动能力。

2. 自愿原则:劳动合同的签订必须基于双方自愿,不得强迫或欺诈。

3. 合法内容:合同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4. 明确条款:劳动合同应包含以下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合同期限;- 违约责任。

5. 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6. 签字盖章: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或盖章,以示确认。

7. 备案登记:根据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规定,劳动合同可能需要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8. 生效时间: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除非合同中有特别约定的生效时间。

9. 期限规定: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合同期限,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10. 试用期规定:若合同中包含试用期,应符合法律规定的试用期限。

11. 解除和终止条件: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12. 附加条款: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条款,但这些条款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满足以上条件的劳动合同,才能被视为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人社部门盖章劳动合同

人社部门盖章劳动合同

标题:人社部门盖章劳动合同的必要性与效力分析摘要: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文件。

在人社部门盖章的劳动合同中,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本文从劳动合同的定义、人社部门盖章的必要性、劳动合同的效力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旨在提高大家对劳动合同的认识和重视。

一、劳动合同的定义及作用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益保障的重要依据,对于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人社部门盖章劳动合同的必要性1. 合法性: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人社部门作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进行盖章,是对劳动合同合法性的确认。

2. 权威性:人社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对劳动合同进行盖章,有助于增强劳动合同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 保障权益:人社部门盖章的劳动合同,可以作为劳动者维权的重要证据。

在劳动争议发生时,有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4. 管理需要:人社部门盖章的劳动合同,便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携带、保存和查阅。

有利于用人单位规范管理,提高劳动者的满意度和认同感。

三、劳动合同的效力分析1. 法律效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享有相应的权利。

2. 约束力: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

3. 可执行性:劳动合同是具有可执行性的法律文件。

当双方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合同是解决争议的重要依据。

4. 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没有盖公章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没有盖公章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没有盖公章是否有效根据法律划定,⽤⼈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那么,在法律上,劳动合同没盖章有效吗?下⾯随店铺⼩编⼀起通过下⾯的介绍进⾏了解吧。

劳动合同没有盖公章有效吗《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致,并经⽤⼈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本上签字或者盖章⽣效。

”根据这⼀规定,我们可以看到,⽤⼈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效的必备要件。

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当事⼈签字即可表⽰劳动合同⽣效。

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劳动合同没有⽣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为防⽌隐患,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单位既签字⼜加盖公章。

案例:张⼩姐在某物流公司做⽂秘⼯作两年多了。

最近,在⼯作中出了⼏次差错,让总经理很不满意。

于是,公司决定解除她的劳动合同。

张⼩姐感到很委屈,就因为最近⼯作出了些差错,公司就解除合同未免太⼩题⼤做了吧!于是,就找公司领导理论,谁知公司领导拿出了当年签定的劳动合同,发现劳动合同上并没有盖公司的公章。

这下,公司的态度更强硬了,就对张⼩姐说,当初咱们签订合同时公司并没有在合同上盖章,只有公司法定代表⼈的签字,因此,这份合同是⽆效的。

张⼩姐认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然公司没有加盖公章,但有法⼈代表的亲笔签名,这就表⽰公司认可该合同,怎么能说是⽆效合同呢为此双⽅起争议,公司遂将该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请求认定合同⽆效。

该案如何分析处理仲裁委员会认为,尽管该合同在形式上有⼀定的缺陷,但还不能因此认定该合同⽆效,且,该公司与李⼩姐双⽅都已在⼀年多的时间⾥,按合同的约定履⾏了相应的义务。

裁决该合同合法有效。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

即由法⼈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本案中的公司在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但这个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劳动合同应该盖什么章

劳动合同应该盖什么章

劳动合同应该盖什么章劳动合同的签订在现实⽣活中可以说是⽆处不在,劳动者在进⼊⽤⼈单位时,就必须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这是法律的规定。

签订时就会盖章,那么劳动合同应该盖什么章呢?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店铺⼩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劳动合同应该盖什么章?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事合同的签订履⾏的,因此加盖⼈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就可以,如果是签字应是法定代表⼈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经法定代表⼈授权也可以有效;⼆、盖章后具有效⼒劳动合同专⽤章、⼈事专⽤章或⼈事部印章属于内部章,需经过⽤⼈单位授权后,在劳动合同书上加盖这些印章应当有效。

但该印章须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并按公开的形式经过公⽰。

法⼈章就是公司章,你所谓的法⼈章是法⼈代表吧。

那就不⼀定要盖。

盖合同章也是可以。

在⼀些场合,特别是⽤⼈单位与劳动者的时候,如果证据有利于劳动者,那么其他章被认可的机会很⼤。

如果明显理在劳动者,则被要求⼀定要公司章才承认的机会⾮常⼤。

三、签订合同应当合法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产⽣法律约束⼒的前提,但是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合法,那么求职者的权益保护就会遇到困难。

因此,求职者⼀定要先确认⾃⼰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法律约束⼒的条件,包括:⽤⼈单位这⼀劳动合同主体须符合法定条件,⽤⼈单位应当依法成⽴,能够依法⽀付⼯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双⽅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法⼯作。

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如经协商⼀致采⽤书⾯形式等。

《劳动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致,并经⽤⼈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本上签字或者盖章⽣效。

劳动者进⼊⽤⼈单位时,订⽴劳动合同,⼀定要确保合同的效⼒与法律保护⼒,这样可以有效的维护好⾃⼰的权益。

劳动合同用不用交到劳动局

劳动合同用不用交到劳动局

劳动合同用不用交到劳动局一、问题的提出在我国,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那么,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是否需要将劳动合同提交给劳动局呢?这是许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心的问题。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的性质、内容、签订程序等方面,对这个问题进行详细阐述。

二、劳动合同的性质和内容劳动合同的性质劳动合同具有以下性质:1. 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法律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这表明,劳动合同的成立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证明。

劳动合同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双方履行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3. 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劳动合同中包含了劳动者的工资、工时、休假、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权益,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 劳动合同期限;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 劳动报酬;7. 社会保险;8.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如下:1. 双方协商一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依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

2. 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不具备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无效。

3. 确认双方身份。

用人单位应当核实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劳动者应当核实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

4. 双方签字或者盖章。

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签字或者盖章。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公章。

5. 劳动合同的生效。

旅行社劳动合同章是否需要盖(一)2024

旅行社劳动合同章是否需要盖(一)2024

旅行社劳动合同章是否需要盖(一)在旅行社行业中,劳动合同的签订是雇主与雇员之间建立工作关系的重要步骤。

合同章作为一种正式的印章,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劳动关系的建立过程中,劳动合同章的使用是否必要成为了一个热议的话题。

本文将对旅行社劳动合同章是否需要盖进行探讨和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劳动合同章的定义和作用。

劳动合同章是企业或机构专用的印章,用于在劳动合同上盖章,可以起到证明合同的真实性、确认合同的有效性等作用。

在正式签署劳动合同时,在纸质合同上盖发用章,可以确保合同的权威性和认可度。

然而,在现代社会,电子合同的兴起也引发了对于纸质合同以及合同章的使用的质疑。

在旅行社行业中,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和行业特殊性,有些旅行社会持有合同章并在劳动合同上盖章,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合同章的盖章可以证明合同经过了正式签署和认可,避免了他人伪造或篡改合同的可能性。

此外,在某些旅行社中,盖章的要求也与企业文化、行业惯例等因素有关。

因此,对于旅行社而言,劳动合同章的使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然而,我们也要认识到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合同的使用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

旅行社作为一种服务业,信息时代的发展使得通过互联网签订合同成为了可能。

电子合同无需纸张和盖章,更加便捷高效。

同时,电子合同的自动化管理和存档,可以减少合同的管理和储存成本,提高合同的利用率。

因此,在一些旅行社中,电子合同取代了纸质合同,劳动合同章的使用也随之减少。

除了电子合同的趋势,还有一些法律法规对于劳动合同章的使用提出了限制。

例如,中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但对于盖章的要求并没有明确规定。

因此,在一些法规较为严格的地区,盖章不一定是劳动合同签订的必要条件。

此外,一些劳动监管部门也提出,劳动合同章的使用应当依据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不宜由雇主强制要求。

综上所述,旅行社劳动合同章是否需要盖取决于行业和企业的具体情况。

在纸质合同仍然被广泛使用的旅行社中,盖章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大学劳动合同要找人盖章

大学劳动合同要找人盖章

大学劳动合同要找人盖章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高等教育逐渐成为人们追求知识、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

大学作为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在大学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盖章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本文将从大学劳动合同的盖章流程、盖章注意事项以及盖章的意义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一、大学劳动合同盖章流程1. 准备劳动合同文本:大学劳动合同应由人事部门或者法务部门根据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定,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2. 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劳动者(教职工)本人签字,确保劳动者对合同内容充分了解并同意遵守。

3. 盖章:劳动合同签字后,需要由大学的法务部门或者人事部门进行盖章,以证明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发放劳动合同:盖章后的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劳动者一份,单位一份。

双方各自保存劳动合同,以备日后查阅。

二、大学劳动合同盖章注意事项1. 盖章部门:劳动合同的盖章应由大学的法务部门或者人事部门进行,其他部门不得随意盖章。

2. 盖章人员:盖章应由部门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进行,确保盖章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盖章时间:盖章应在劳动合同签字后及时进行,避免合同长时间未经盖章,产生法律风险。

4. 盖章要求:盖章应清晰、完整,不得模糊或者残缺。

盖章后,应确保劳动合同的文本整洁,无破损。

5. 盖章内容:盖章应盖在劳动合同的“甲方盖章”或者“合同生效章”等相应位置,不得随意更改合同内容。

6. 盖章后的劳动合同:盖章后的劳动合同应由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并留存一份归档,以备日后查阅。

三、大学劳动合同盖章的意义1. 法律效力:盖章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之一。

盖章后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 保障权益:盖章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盖章后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的依据。

3. 明确权责:盖章有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经过盖章后,双方都必须遵守,不得随意变更。

劳动合同必须用劳动局的吗

劳动合同必须用劳动局的吗

劳动合同必须用劳动局的吗?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

它规定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是否必须使用劳动局提供的标准文本呢?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展开探讨。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劳动局。

在我国,劳动局是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的政府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劳动政策、监督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处理劳动争议等。

在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劳动局曾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随着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劳动合同的签订已经不再依赖于劳动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这意味着,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而非劳动局。

双方只需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即可确立劳动关系。

那么,劳动合同是否需要劳动局盖章呢?实际上,劳动合同的生效并不依赖于劳动局的盖章。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在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局的盖章更多是出于对劳动合同的备案和监督作用,以便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仲裁部门能够依据备案的劳动合同进行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劳动合同的签订不再依赖于劳动局,但劳动局仍然对劳动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局有权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此外,劳动合同的签订还需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格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具备以下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盖工会章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盖工会章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盖工会章是否有效一、问题的提出在我国,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加盖了工会章,而非劳动者本人的签字或盖章。

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盖工会章是否有效,成为了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

二、劳动合同盖工会章的合法性分析1.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

这里的“劳动者”指的是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自然人。

因此,劳动合同上应当有劳动者的签字或者盖章,以证明劳动者对合同内容的认可。

2.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会要求劳动者加入工会。

工会作为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其目的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素质、促进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和谐关系等。

用人单位加入工会,有助于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和协调,也有利于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3. 在一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工会章,可能是为了表明用人单位已经履行了加入工会的义务,或者是为了表示劳动合同已经得到了工会的认可。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盖工会章就具有法律效力。

因为工会章并不代表劳动者的意愿,劳动者可能并未真正了解合同内容,也未对合同内容进行确认。

4. 从实践来看,劳动合同盖工会章的情况并不普遍。

大多数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都会要求劳动者本人签字或者盖章。

这是因为签字或者盖章是劳动者对合同内容认可的直接表现,也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必要条件。

三、劳动合同盖工会章的效力认定1. 在劳动合同纠纷中,如果劳动者主张劳动合同无效,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劳动合同已经得到了劳动者的认可。

如果劳动合同上只有工会章而没有劳动者的签字或者盖章,用人单位将难以证明劳动合同的有效性。

2. 尽管劳动合同上加盖工会章可能表明用人单位已经履行了加入工会的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得到了劳动者的认可。

劳动合同公司先盖章

劳动合同公司先盖章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在我国,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盖章生效。

那么,为什么劳动合同公司先盖章呢?首先,公司先盖章有利于证明劳动合同的成立。

盖章是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内容的确认,表示用人单位已同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旦劳动合同正式生效,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按时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

同时,劳动者也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按时到岗、认真工作等。

其次,公司先盖章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用人单位往往处于优势地位,而劳动者则处于弱势地位。

用人单位先盖章,可以确保劳动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用人单位利用优势地位损害劳动者的权益。

此外,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可以依法享受福利待遇、加班工资、带薪年休假等权益,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再次,公司先盖章有利于规范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是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公司先盖章,意味着用人单位已同意遵守国家关于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愿意与劳动者共同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

这有利于减少劳动纠纷,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共同推动企业发展。

最后,公司先盖章有利于提高劳动合同的执行力。

盖章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一旦劳动合同正式生效,双方都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合同的盖章效力可以作为判断双方责任的重要依据。

公司先盖章,有助于增强劳动合同的权威性和执行力,有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总之,公司先盖章有利于证明劳动合同的成立、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以及提高劳动合同的执行力。

这一做法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助于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公平、公正、平等的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劳动合同要多久盖章

劳动合同要多久盖章

劳动合同多久盖章的问题,看似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实则涉及到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劳动合同的盖章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必须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签字或者盖章,才能生效。

那么,这个盖章的时间限制是多久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自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这个时间点,就是劳动合同盖章的时间限制。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之后,劳动合同立即生效。

那么,如果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未能在第一时间签字或者盖章,劳动合同的有效性是否会受到影响呢?答案是不会。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这意味着,即使双方未能在第一时间签字或者盖章,只要双方已经就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并且有书面的合同文本,那么这份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

但是,如果双方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后,又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了修改,那么修改部分必须重新签字或者盖章,才能生效。

这一点,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特别注意。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合同上盖章,才能证明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认可。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劳动合同上盖章,那么这份劳动合同就不能生效。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的代表已经签字,并且签字人是有权代表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那么即使用人单位未在劳动合同上盖章,劳动合同也是有效的。

总的来说,劳动合同的盖章时间限制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之一,但是并不是唯一条件。

只要双方已经就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并且有书面的合同文本,那么这份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

同时,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合同上盖章,才能证明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认可。

劳动合同甲方盖哪个章

劳动合同甲方盖哪个章

劳动合同甲方盖哪个章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劳动合同已成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

在劳动合同中,甲方是指用人单位,乙方是指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那么,在劳动合同中,甲方应该盖哪个章呢?一、甲方盖章的含义甲方盖章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公司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印章。

公章是公司合法对外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重要标志,具有法律效力。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盖章,意味着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合同正式成立。

同时,盖章也表明用人单位对合同内容的认可,愿意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甲方盖章的位置在劳动合同中,甲方盖章的位置通常位于合同的末尾,或者在双方签字栏的上方。

盖章应清晰可见,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美观性。

有些单位可能还会要求在合同的每一页上盖章,以防止合同被篡改。

三、甲方盖章的类型1. 公司公章:公司公章是公司合法对外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标志,具有法律效力。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加盖公司公章,以证明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法定代表人印章: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使用自己的印章代替公司公章。

在这种情况下,应在合同中注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3. 部门印章:有些用人单位可能要求劳动合同加盖部门的印章,以证明合同与该部门的相关职责相符。

在这种情况下,应在合同中注明部门的名称和职责。

四、甲方盖章的要求1. 盖章应清晰可见,不得模糊不清。

2. 盖章应使用正规的印章,不得使用临时章、试印章等。

3. 盖章应加盖在合同的空白处,不得压盖文字。

4. 盖章应使用红色印泥,确保鲜艳夺目。

5. 盖章后,应将合同交给劳动者一份,并保留用人单位一份。

五、甲方不盖章的后果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不盖章,可能导致以下后果:1. 合同无效:盖章是劳动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

如果甲方不盖章,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无法得到法律保障。

2. 劳动争议:如果劳动合同未盖章,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能导致劳动仲裁或诉讼,增加双方的成本和风险。

劳动合同_人事专用章

劳动合同_人事专用章

劳动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它规定了雇主和员工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人事专用章是指在劳动合同上使用的特殊印章,用于确认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在劳动合同中使用人事专用章具有重要意义,以下将从人事专用章的定义、作用、法律效力以及使用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人事专用章的定义人事专用章是指用人单位用于在劳动合同上盖章的专用印章,具有椭圆形章面,内部刻有“劳动合同专用章”字样。

人事专用章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劳动合同上行使职权、履行法定义务的重要工具。

二、人事专用章的作用1. 确认合同主体:人事专用章的使用表明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认可,确认了用人单位作为合同主体的地位。

2. 明确合同内容:人事专用章在劳动合同上盖章,意味着用人单位对合同内容的确认,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3. 保障劳动者权益:人事专用章的使用有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随意更改合同内容,保障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

4. 证据效力:人事专用章在劳动合同上的使用具有证据效力,有助于解决劳动争议,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人事专用章的法律效力1.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事专用章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使用的一种工具,具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效力。

2. 合同生效:人事专用章在劳动合同上的使用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应遵守合同约定。

3. 法律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未使用人事专用章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从而使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使用人事专用章的注意事项1. 人事专用章应由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事部门负责人保管和使用。

2. 人事专用章应确保安全,防止盗用、滥用等情况发生。

3. 人事专用章应在劳动合同上盖章,确保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4. 人事专用章的使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用于非法目的。

5. 人事专用章的刻制、更换和销毁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

总之,劳动合同人事专用章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中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合同公章上的名字

劳动合同公章上的名字

劳动合同公章上的名字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效力。

在我国,劳动合同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才能生效。

那么,劳动合同公章上的名字应该怎么填写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上的名字应当是谁的名字?劳动合同上的名字应当是劳动者本人的名字,而不是别人的名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因此,劳动合同上的名字必须是劳动者本人的名字,不能是其他人。

二、劳动合同上的名字是否必须是亲笔签名?劳动合同上的名字可以是亲笔签名,也可以是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名或者盖章。

”因此,劳动合同上的名字既可以是劳动者的亲笔签名,也可以是劳动者的盖章。

但是,无论是签名还是盖章,都必须是劳动者本人操作,不能由其他人代替。

三、劳动合同上的名字是否可以打印?劳动合同上的名字不可以用打印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名或者盖章。

”这里的“签名或者盖章”指的是手写签名或者盖章,不包括打印。

因此,劳动合同上的名字必须是由劳动者本人亲笔签名或者盖章,不能是打印的方式。

四、劳动合同上的名字是否可以其他人代替?劳动合同上的名字不能由其他人代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名或者盖章。

”这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分别指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劳动者的本人。

因此,劳动合同上的名字必须是由劳动者本人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由其他人代替。

五、劳动合同上的名字是否可以修改?劳动合同上的名字一般不应修改。

因为劳动合同上的名字是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修改名字就相当于改变了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会导致劳动合同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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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劳动合同是否必须有劳动部门盖章
篇一:劳动合同没盖公章有效吗?
劳动合同没盖公章有效吗?
杜小姐在某公司做文秘工作一年多了。

最近,在工作中出了几次差错,让总经理很不满意。

于是,公司决定解除她的劳动合同。

杜小姐对此不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

仲裁机构在审查公司与杜小姐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发现,公司在这份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公章,也没有合同鉴证机关的鉴证,公司这方只有一个法人代表的个人签字。

有人认为这份合同属于无效,但杜小姐不同意,她认为:“第一,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然公司没有加盖公章,但有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这就表示公司认可该合同,怎么能说是无效合同呢?第二,这份合同虽然没经过鉴证机关审查鉴证,但合同条款中并没有违法和不公正的内容呀。

所以,不能说这是一份无效劳动合同。


又有人认为:“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本身
就不符合订立合同的形式要件,再加上又没有经过鉴证,这份劳动合同当然无效了。


这份劳动合同无效吗?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

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本案中的公司在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但这个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所以,虽然合同未加盖公章,但毕竟有法人代表(总经理)的签名,法人代表有权代表公司订立合同。

不能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是无效合同。

实际上,该公司与杜小姐双方都已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也享受了各自的权利,现在有人突然说合同是无效的,实在是荒唐可笑。

其次,关于劳动合同的鉴证,我国目前的规定是“鼓励鉴证”,而不是“强制性鉴证”。

换句话说,鉴证只是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查认定的一种形式,并不是劳动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更不能用它来作为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志。

因此,称劳动合同未经鉴证机关审核盖章,就是无效合同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

所述,尽管该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的缺陷,但还不能因此认定该合同无效。

只要该合同内容是合法的,且双方在签
订时没有任何一方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仲裁机构完全可以将它看做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律网
篇二:用人单位应当关注的50个重要劳动法问题(一)
1、处分、解雇劳动者,往往劳动者拒绝签收该通知书而导致企业的处分、解雇行为被认定为无效或非法行为,那么企业在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答:员工拒绝就处分签字的,可书面通知到其联系地址,保留邮政送达回执;可报工会经同意后在工厂范围内公示,并拍照记录。

2、劳动者欺诈应聘,事后被企业解雇,在仲裁期间,劳动者可能作出让企业措手不及的抗辩观点,企业该如何回应或者在日常中采取哪些防范策略?"
答:企业须保留员工基本信息登记表(入职应聘表格),在该表格中注明如员工填写内容失实,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让员工就此签字同意。

保留员工作数据。

3、对于违纪违规的恶意问题员工,他们往往拒绝提交《检讨书》或否认违纪违规的事实,企业该如何创制、收集证据,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
答:违规违纪员工,一则厂内批评教育,要求员工在处分单上签字确认,二则报工会处理或在宣传栏张贴公示,三则保留违规违纪证据,要有照片。

4、如何进行违纪员工的事实调查、证据固定,对于违
纪员工,部门经理应注意哪些日常细节问题?
答:事实调查需要有证据
支持,错误不断的员工,公司应给予书面处分单由员工签字确认或直接由员工本人提交《检讨书》,事实调查包括找员工同事及直接上司、员工本人了解情况,谈话记录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5、对于违纪员工,事发后什么时间处理,如何书写《违纪违规处分通知书》?答:违纪员工,建议在违纪事实发生后一周内处理,但这个时间的要求完全可以在《企业奖惩制度》或《员工手册》中固定下来,以公司的规定为准。

《违纪违规处分通知书》需要列明员工违纪事实经过,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还可以加上工会意见等。

最后交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hR保存在员工档案中。

6、怎样理解“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如何在《惩罚条例》中详细明确违纪违规的“一般违反”、“较重违反”及“严重违反”?
答:“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首先是必须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其次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据劳动法律的相关规定
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出,工会讨论通过,员工公示和培训、签收后有效。

《惩罚条例》中列明违纪的大小类别,“一般违反”、“较重违反”及“严重违反”的界定要符合法律规
定和情理。

如一个月内迟到累计达30分钟为“一般违反”,连续一个月每天迟到早退、不按公司考勤制度出勤的算“较重违反”,连续旷工达3天的算“严重违反”。

7、直线部门经理擅自口头辞退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企业非法解雇员工,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避免直线经理越权处分员工?
答:在公司范围里,拥有录用和解雇员工权限的一定是人力资源部,其他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公司需要辞退员工,一定交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辞退手续。

8、劳动者不辞而别、无故旷工,却主张被企业口头解雇,往往得到仲裁机构的支持,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答:保留员工旷工证据(考勤不得以电子档记录,缩短考勤签收周期,尽可能让员工每天签收自己的考勤),达到严重违纪的,发通知至其通讯地址,规定什么时间后做自离处理,保留邮政送达回执。

9、怎样理解与界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答:合法合理。

首先是必须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其次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据劳动法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作出,工会讨论通过,员工公示和培训、签收后有效。

员工因工作失误(本应做但未做,本应不做但做了)导致严重生产
经营后果的未严重失职,与员工工作职责相匹配(保留员工
签收的岗位说明书);营私舞弊则需要掌握员工在公司损失
中获取个人私利的证据。

10、如何界定“重大损害”,“重大损害”是否必须体现为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
答:重大损害在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不一定为直接经济损失,可以为公司无形资产的损失,如品牌侵害等。

11、如何追究“严重失职、严重违纪违规”者的法律责任?
答:保留证据,除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罚外,可另行向法院起诉,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12、采用“录音录象”方式创制、保留的证据,法院是否采信,企业内部oA系统或eRp系统上的资料能否作为证
据使用?
答:录音录像的证据是可以采用的,但事先需要获得授权(貌似有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内部电子系统资料无法作为证据。

13、企业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支付双倍工资,员工能否提出被迫解除并索赔经济补偿?对于双倍工资差额,能否追加25%、或100%的赔偿金?
答:不能提出被迫解除并索赔经济补偿,因为没有法律依据。

双倍工资差额是惩罚性质的处罚,没有25%、10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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