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管理
河道管理段堤防管理制度
河道管理段堤防管理制度一、堤防管理的基本概念堤防是指用于防洪、固堤、生态保护的工程构筑物,主要包括河堤、岸堤、塘堤等。
堤防管理是指对堤防进行安全检查、养护维护、修复加固等工作,以确保其功能发挥以及安全性。
堤防管理制度是指对堤防管理实施的相关规章制度,包括管理责任、安全检查、监测预警、应急预案等内容。
二、堤防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管理责任:堤防管理制度需明确管理责任,明确各级主管部门、单位的职责,确保堤防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2. 安全检查:定期对堤防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堤防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 监测预警:建立堤防监测预警系统,定期监测堤防情况,提前预警防范可能出现的问题。
4. 应急预案:制定堤防应急预案,明确各项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5. 养护维护:定期对堤防进行养护维护工作,加固修复损坏部位,确保堤防的长期稳定性。
6. 生态保护:在堤防管理中要兼顾生态保护,采取保护措施,维护生态平衡。
堤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确保堤防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才能有效防范堤防发生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堤防管理制度的实施1. 完善管理制度:各级主管部门应完善堤防管理制度,确立清晰的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效率。
2. 增强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堤防监测预警系统,加强监测设备的建设和维护,提高预警能力。
3. 加强安全检查:加强对堤防的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4. 健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堤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5. 加强养护维护:加强堤防的日常养护维护工作,做好加固修复工作,延长堤防的使用寿命。
6. 强化生态保护:在堤防管理中要兼顾生态保护,加强植被的保护和建设,保护生态环境。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河道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堤防作为重要的防洪设施,其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实施对于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堤防管理制度三篇
堤防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堤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堤防管理工作,落实管理目标,促进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面发展,依照省水利厅制定的《河道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龙游县河道堤防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堤防管理工作实行日常管理与日常养护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段负责河道堤防管护人员,实行绩效与人员工资及管养费用直接挂钩。
促进管理工作常抓不懈。
第四条县河道堤防管理所是承担堤防管理任务的主体,对工作人员分工负责督促指导各河段工作。
第二章堤防日常管理第五条堤面长期保持平坦、无坑槽,无明显的波状起伏,雨后无积水,做到晴雨天都一样,有无检查都一样,车速行驶50-60公里/小时无明显颠簸。
第六条堤身、平台无高杆植物和杂草。
要求每次杂草清除率达到100%,益草化率达到90%以上。
第七条堤面、堤身、平台做到无杂物、牛粪等垃圾堆放。
第八条堤肩与堤脚完整美观,做到无坑槽、无缺损、无吊坎。
第九条堤身、平台不允许新增上下坡路。
坚决封堵车流量不大的坡道,有计划地对翻堤马路进行整治,做到马路平整、无车槽、无切堤筑路现象。
经上级审批同意修筑的上下坡路,要求用土帮堤筑路并高标准硬化。
第十条堤身、平台、禁脚范围内无牛坑、无雨流沟缺。
第十一条堤身和禁脚地范围内无违章建房、爆破、采砂、打井、挖洞、开沟、埋坟、铲草皮、打草晒粮、搭蓬、堆放物料和垃圾、钻探与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挖掘、违章种植以及从事其它损害堤身和禁脚地安全的行为。
进一步完善划界确权工作,有计划地启动堤防护堤地的土权、林权、管理权“三权”回收工作,“三权”回收率达95%以上。
第三章林木管理第十二条彻底消除内外禁脚空白段块,宜绿化面积绿化覆盖率达95%以上,要有计划积极上报分局,改造“小、乱、稀”和低产林堤段。
第十三条严格把好选苗关、泡苗关、栽植关。
选苗要选胸径2.5cm以上,苗高4米以上,无虫害的优质苗;泡苗浸水深度达1/3以上,浸泡时间一周左右;合理密植,翻耕松土,场地清理平整(含挖老树蔸)之后,采用钎插造林,栽植规格一般按行距4米、株距3米,深度0.8米;按灌一瓢水、填一锹土的方法进行培蔸紧杠;用石灰按高1米刷白进行防虫,新植幼树要横成排,纵成行,斜成线,苗齐苗壮,三沟相通,田间无杂草,定专人管理,确保成活率达到90%。
堤防日常管理制度
堤防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堤防的安全运行,预防堤防事故的发生,提高堤防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管理堤防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堤防日常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堤防运行安全。
第四条堤防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堤防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保证堤防日常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五条堤防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堤防管护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手册和操作规程,明确各项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第二章堤防巡查管理第六条堤防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堤防巡查制度,每天进行堤防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堤防巡查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内容进行,巡查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如实记录巡查情况。
第八条巡查人员应当把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对于需要立即处理的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第九条针对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做出处理决定,并把处理结果记录在巡查日志中,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第十条堤防巡查工作应当加强和监督,对于巡查不到位、问题未能及时解决的情况,应当严肃处理。
第三章堤防维护管理第十一条堤防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堤防维护制度,定期对堤防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堤防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十二条堤防维护包括清淤、加固、排除险情等工作,维护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操作证书。
第十三条堤防维护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表和维护计划进行,确保每个细节都能得到细致的处理。
第十四条堤防维护应当保证施工安全,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杜绝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对于维护中发现的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第四章堤防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堤防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堤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堤防的全面监测,确保堤防的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堤防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监测和分析,建立堤防安全档案,对堤防的变化情况进行定期跟踪。
第十八条堤防发生特大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后,应当及时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确保堤防的安全性。
堤防管养工作制度
堤防管养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堤防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养护,确保堤防工程安全、可靠、高效运行,发挥堤防工程在防洪、排涝、抗旱、供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堤防工程,包括江河、湖泊、水库、河口、沿海等各类堤防设施。
1.3 堤防管养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实现堤防工程的长期稳定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各级水利行政部门是堤防工程管养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堤防工程管养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2 堤防工程管理单位负责堤防工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养护工作,履行以下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堤防工程管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制定堤防工程的管养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3)开展堤防工程的安全检查和监测预警工作;(4)组织实施堤防工程的维修养护和加固改造工程;(5)建立健全堤防工程管养档案,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及时更新;(6)负责堤防工程管养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7)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堤防工程管养工作。
三、管养内容与标准3.1 堤防工程的管养内容主要包括:(1)堤身及其附属设施的巡查、维修、养护、加固;(2)堤防工程的监测、预警、分析评价;(3)堤防工程的安全设施、救生设施、防护设施的设置、维护和更换;(4)堤防工程的防汛备汛、抗洪抢险工作;(5)堤防工程的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工作;(6)堤防工程的资料档案管理。
3.2 堤防工程的管养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1)确保堤防工程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2)保证堤防工程设施完好,运行效率高;(3)提高堤防工程的综合效益,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堤防工程管养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5)建立健全堤防工程管养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堤防管理工作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堤防工程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堤防工程的防洪保护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堤防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堤防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
二、堤防管理组织机构1. 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堤防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堤防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 各级堤防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堤防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堤防工程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组织编制堤防工程安全管理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3)组织开展堤防工程安全检查、监测、评估和维修养护工作;(4)负责堤防工程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5)协调处理堤防工程安全管理的重大问题;(6)组织开展堤防工程安全培训和宣传普及工作。
3. 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堤防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执行国家有关堤防工程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组织实施堤防工程安全管理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3)开展堤防工程日常巡查、检查、监测和维护养护工作;(4)建立健全堤防工程安全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5)及时报告堤防工程安全状况和险情;(6)组织开展堤防工程安全演练和培训工作。
1. 堤防工程安全管理应包括堤防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加固、拆除等全过程。
2. 堤防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3. 堤防工程运行、维护、加固应按照工程技术规范和安全管理要求进行,确保工程安全。
4. 堤防工程拆除应依法进行,确保周边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 堤防工程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运行维护人员的职责。
6. 堤防工程安全管理应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监测和评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堤防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堤防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堤防的管理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堤防管理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堤防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相关单位和个人,包括堤防建设、维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堤防管理的原则是依法治理、科学管理、综合治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堤防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堤防的安全稳定、防洪能力和防灾能力的增强,提高堤防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设立堤防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协调、统一管理和监督堤防管理工作。
第六条堤防管理委员会设立堤防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的堤防管理工作,协助委员会进行相关工作。
第七条堤防管理委员会由堤防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具体职责包括制定堤防管理计划、组织堤防维修、协调事故处理等。
第八条堤防管理办公室设立综合科、技术科、监督科等职能科室,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相应的岗位,负责具体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三章堤防管理第九条堤防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堤防安全管理制度、堤防日常维护制度、堤防防洪巡查制度等,确保堤防的安全稳定。
第十条堤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堤防建设、维修、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
第十一条堤防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堤防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堤防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第十二条基于堤防管理制度,堤防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堤防管理台账,完善堤防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效能。
第十三条堤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堤防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堤防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堤防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堤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堤防建设、维修工程的质量监督,确保堤防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六条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对堤防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堤防管理制度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罚款或吊销相关资质。
第十八条违反堤防管理制度的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堤防工程是保护沿海、沿江沿河地区免受水患侵袭的重要工程。
为了确保堤防工程的安全可靠,需要进行科学的管理和设计。
本文将介绍堤防工程管理和设计的一些规范。
1.堤防工程管理规范(1)组织管理:堤防工程应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堤防的日常巡查、维护和管理工作。
堤防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3)养护工作:堤防养护工作包括草皮养护、泄洪口、溢洪道的保养等,需要定期进行。
养护工作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确保堤防的完好性。
(4)灾害应急措施:堤防应建立完善的灾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在发生洪涝等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组织应对,减少灾害损失。
(5)技术档案管理:堤防的建设和维护过程要有完整的技术档案。
包括施工图纸、材料清单、工程报告等。
这些档案有助于对堤防的维护和改进。
2.堤防工程设计规范(1)选择合理的堤防类型:根据地形、河道水流情况等因素,选择适合的堤防类型。
主要包括土石坝、重力坝、割滩堤、悬臂石塘等。
(2)确定合理的高度和宽度:堤防的高度和宽度要能够承载河流的水压和沉积物负荷。
要根据河道水位、洪峰流量等数据进行计算,确定合理的高度和宽度。
(3)排水系统设计:堤防要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包括防渗排水、渗滤带、放水口等。
防止因渗漏引起的堤体破坏和冲刷。
(4)抗冲刷措施:冲刷是堤防容易发生的问题之一、设计时要考虑采取一些措施,如设置护岸、加固坝基等,增强堤体的抗冲刷能力。
(5)植被保护:堤防上的植被能够起到保护堤体、吸收水分的作用。
设计时要考虑植被的选择和养护。
堤防工程的管理和设计规范是确保堤防安全和可靠运行的基础。
通过科学管理和合理设计,能够有效预防堤防工程的安全隐患,保护沿岸地区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定期进行维护工作,确保堤防的长期稳定运行。
堤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堤防工程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堤防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堤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堤防安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堤防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2. 堤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堤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编制堤防安全预案、开展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故等。
3. 堤防工程管理单位负责堤防工程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工程设施完好,运行安全。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工程规划与设计(1)堤防工程设计应遵循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工程安全可靠。
(2)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因素,合理选择堤防类型和结构。
2. 工程建设(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 工程运行与维护(1)运行单位应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设施正常运行。
(2)定期对工程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 安全检查(1)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特殊时期,如汛期、寒潮等,应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工程安全。
5. 应急预案(1)制定堤防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应急物资、应急队伍等。
(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工程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工程设施损坏、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3. 对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未及时报告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堤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堤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堤防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堤防工程的建设、管理、养护、巡查、抢险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堤防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堤”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堤防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堤防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堤防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堤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堤防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技术指导;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 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5. 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堤防安全生产情况。
第六条堤防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建立健全堤防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职责:1.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堤防安全生产负总责;2. 分管领导对本单位分管范围内的堤防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堤防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九条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1. 工程技术人员应严格执行设计、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2. 施工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3. 巡查人员应定期巡查堤防,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4. 抢险人员应熟练掌握抢险技术,确保抢险工作安全、高效。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条定期开展堤防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培训内容应包括: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2. 堤防工程安全生产知识;3. 应急救援技能;4. 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二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堤防管理制度(3篇)
堤防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切实加强我区堤防管理工作,落实管理目标,促进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面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君山区堤防工程管理及维修养护实施细则》,制定本制度。
二、局属各堤防管理单位是承担堤防管理任务的主体。
堤防管理工作实行日常管理与日常养护相结合的原则,由各管理单位把责任堤段量化到其单位职工进行管理,实行绩效与人员工资及管养费用直接挂钩,促进管理工作常抓不懈。
二堤防管理巡查制度一、实行堤防管理员责任堤段日巡查制,管理单位领导带班周巡查制,局堤防管理股检查旬巡查制以及局分管领导考评月巡查制,每月对个单位日常管理及养护工作进行通报。
二、堤防管理员应熟悉所辖区内的堤防工程,依法保护堤防工程、管理设施、生物防护等设施,维护正常的堤防管理秩序。
三、堤防管理员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发现堤防管理范围内的水事违法行为应边制止边上报,防止和杜绝事态扩大。
四、堤防管理范围内的水事违法行为在一周内未被巡查发现,而被群众____到上级机关或上级机关检查发现的,一律取消该辖区堤防管理员年终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视其情节处理。
三堤防日常管理与养护制度一、定时保养堤顶路面,确保未硬化堤面保持平坦、无坑槽,无明显的波状起伏,雨后无积水;混凝土路面保持平整、无破损。
禁止履带式车辆、硬轮车或超重车辆在堤上通行;限制机动车辆在非正式公路的堤上通行;泥泞期间除防汛抢险机动车辆外,禁止其它机动车辆通行。
二、定时清除杂草,确保堤身、平台益草化率达到____%以上。
禁止在大堤、间堤和渍堤上植树、种作物、铲草皮。
三、及时清理堤面、堤身、平台杂物、牛粪等垃圾堆放。
保证堤肩与堤脚完整、整洁、美观,做到无坑槽、无缺损、无吊坎。
禁止在堤防管理范围内烧窑、挖凼沤肥、堆放物资。
四、及时维修更新工程管理设施(如水尺、公里碑、百米桩、分界牌、险工险段、工程简介牌、拦车卡),确保齐全、美观、无损坏;标识醒。
堤防管理段日常管理制度
堤防管理段日常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保障堤防的安全和稳定运行,提高管理效率,加强对堤防的日常维护和监控,制定堤防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和措施。
二、责任部门1. 堤防管理部门:负责堤防的日常巡视、维护和管理工作;2.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堤防周边环境的保护工作;3. 消防部门:负责堤防消防设备和用火安全的监管。
三、日常管理制度1. 堤防巡视(1)制定巡视计划:堤防管理部门每年制定巡视计划,明确巡视的时间、路线和频率;(2)巡视内容:巡视时要重点检查堤防的整体情况、裂缝和破损情况、植被覆盖情况等;(3)记录巡视情况:巡视人员要认真记录巡视情况,包括有无异常情况、所发现问题的具体情况和位置等;(4)及时上报问题:发现堤防存在问题或隐患时,要及时向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上报,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 堤防维护(1)定期维护:堤防管理部门要制定定期维护计划,对堤防进行清理、修复和加固;(2)维护标准:维护工作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维护质量;(3)设施维护:对堤防上的灯具、警示标识、护栏等设施也要进行定期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3. 堤防管理(1)排水管理:堤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排水畅通;(2)垃圾管理:对堤防周边的垃圾和杂草进行清理和处理,保持堤防整洁;(3)保护植被:堤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堤防植被的管理,栽种和保护植被,提高堤防的抗冲击能力。
4. 周边环境保护(1)江河清淤: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江河的清淤工作,防止堤防因江河淤积而失去防洪功能;(2)水域环境保护:对水域内垃圾和污染物进行清理和处理,确保周边水域的环境质量。
5. 消防安全(1)消防设备检查:消防部门要定期对堤防上的消防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备的完好和有效;(2)禁止用火:堤防管理部门要严格禁止在堤防附近用火,加强对用火行为的监管和管理。
四、其他管理措施1. 堤防安全知识宣传:定期组织堤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堤防管理人员和周边群众的堤防安全意识;2. 应急预案:制定堤防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堤防险情的应对准备,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河道堤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河道堤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河道堤防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河道堤防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
三、管理职责1. 河道堤防管理部门负责河道堤防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组织实施本制度。
2.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河道堤防的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河道堤防巡查、险情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
3. 村民委员会负责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河道堤防安全管理,做好本村范围内的河道堤防巡查、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4. 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河道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本制度,配合河道堤防管理部门做好河道堤防安全管理。
四、安全管理措施1. 河道堤防巡查(1)河道堤防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河道堤防安全隐患。
(2)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开展河道堤防日常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2. 险情报告(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河道堤防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向当地河道堤防管理部门报告。
(2)河道堤防管理部门接到险情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调查处理。
3. 应急处置(1)发生河道堤防险情时,河道堤防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应急处置。
(2)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河道堤防管理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 河道堤防维护(1)河道堤防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河道堤防进行维修、加固,确保河道堤防安全。
(2)河道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河道堤防进行维护,防止人为破坏。
5. 宣传教育(1)河道堤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河道堤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2)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开展河道堤防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
五、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造成河道堤防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河道堤防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及河道使用单位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河道堤防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堤防运行管理安全规章制度
堤防运行管理安全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各地的堤防运行管理工作,包括堤防的检查、监测、维护、修复等各项工作。
2. 运行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确保堤防的安全稳定运行。
3. 运行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堤防的日常巡检,并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4. 运行单位应当制定并不断完善堤防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
二、堤防的检查管理1. 运行单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定期对堤防进行检查,包括外观检查、内部结构检查等。
2. 检查人员应当具有相关背景知识和专业技能,对堤防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
3. 检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检查记录,记录检查过程和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 对于发现的堤防问题,运行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处理,确保问题不会进一步扩大。
三、堤防的监测管理1. 运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堤防监测系统,包括监测设备的安装、数据的采集、分析和报告等。
2. 监测人员应当具有相关背景知识和专业技能,对监测数据进行及时分析和处理。
3. 运行单位应当对监测数据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堤防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 对于监测发现的堤防问题,运行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堤防的安全稳定。
四、堤防的维护管理1. 运行单位应当对堤防进行定期维护,包括清理堤面、修复裂缝、加固堤身等。
2. 维护人员应当具有相关背景知识和专业技能,进行维护工作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3. 运行单位应当加强对维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维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 运行单位应当建立维护档案,记录维护工作的过程和结果,以备查验。
五、堤防的修复管理1. 运行单位应当定期评估堤防的安全性,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修复工作。
2. 修复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关背景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人员进行,严格按照修复方案进行操作。
3. 运行单位应当建立修复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制度,确保修复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 完成修复工作后,运行单位应当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记录修复过程和结果。
堤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堤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堤防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堤防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堤防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和监督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堤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责任分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事故应急处置等。
第三条堤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堤防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依据,所有相关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确保堤防工程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堤防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堤防设计、施工和维护,保障堤防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五条堤防施工单位必须落实安全施工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必须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条监理单位必须对堤防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生产隐患。
第七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堤防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并加强巡查力度,确保堤防工程的安全。
第三章责任分工第八条堤防建设单位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九条堤防施工单位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并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十条监理单位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部门,明确监督人员的职责,加强监督力度,确保堤防工程的安全施工。
第十一条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加强安全监督力度,依法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四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二条堤防建设单位必须对参与堤防工程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堤防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确保施工中的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必须对监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监督能力。
第十五条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对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堤防管理段工作制度
堤防管理段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堤防工程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堤防在防洪、排涝、供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堤防管理段是堤防工程的管理单位,负责所辖堤防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和防洪应急等工作。
2. 堤防管理段应当设立完善的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堤防工程的安全运行。
三、运行管理1. 堤防管理段应当建立健全堤防工程的运行管理制度,制定运行规程和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运行安全可靠。
2. 堤防管理段应定期对堤防工程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程处于良好状态。
3. 堤防管理段应建立健全防洪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洪水的能力。
4. 堤防管理段应加强对堤防工程周边环境的巡查和管理,防止人为破坏和非法占用堤防工程用地。
四、水质保护1. 堤防管理段应加强对堤防工程所在水域的水质保护,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确保水质达到规定标准。
2. 堤防管理段应加强对堤防工程周边污染源的监管,及时制止和处理污染行为,防止污染扩散。
3. 堤防管理段应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解决。
五、工程维修与改造1. 堤防管理段应根据工程运行状况和技术发展水平,适时对堤防工程进行维修与改造,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2. 堤防管理段应组织编制维修与改造计划,报上级部门审批后实施。
3. 堤防管理段应加强对维修与改造工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六、科技创新与培训1. 堤防管理段应重视科技创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堤防工程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2. 堤防管理段应组织开展职工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3. 堤防管理段应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提高堤防管理段的整体水平。
七、安全生产1. 堤防管理段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河道堤防安全管理制度
河道堤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河道堤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堤防的安全防护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国家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和《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1. 河道堤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水利局根据具体情况负责具体落实。
2. 市水利局设立河道堤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堤防安全管理工作。
3. 河道堤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设立专门的堤防安全管理团队,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堤防巡查、监测和维护等工作。
第三章堤防巡查1. 河道堤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每年的巡查计划,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堤防巡查。
2. 巡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巡查,发现堤防问题应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3. 巡查人员要定期对堤防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隐患并进行整改。
第四章堤防监测1. 河道堤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堤防监测系统,对堤防的稳定性和变形情况进行监测。
2. 监测系统应包括实时监测和定期监测,对监测数据进行及时反馩,并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估。
3. 如发现堤防存在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章堤防维护1. 市水利局应制定河道堤防维护方案,对堤防进行定期维护,保障其正常运行。
2. 堤防维护应包括堤防面修整、护坡加固、堤防灌缝等工作,确保堤防的稳定性。
3. 对于发现的堤防损坏或者老化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整改,保证堤防的安全性。
第六章应急处置1. 河道堤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应定期组织堤防应急演练,提高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2. 如发生堤防险情或者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3. 应急处置工作应按照应急预案和程序进行,确保堤防的安全和人员的安全。
第七章管理制度的完善1. 河道堤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完善,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修订和调整。
堤防管理制度范本(3篇)
堤防管理制度范本一、制定目的为了保护人民财产安全,防止水灾发生,提高堤防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堤防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和职责1. 堤防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堤防管理计划、监督堤防日常运维和维修。
2. 堤防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堤防管理工作,包括巡查、维修、加固等。
三、堤防管理计划1. 每年制定堤防管理计划,明确巡查频率、维修工作和加固项目。
2. 堤防巡查:按照计划进行巡查,记录巡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
3. 堤防维修:根据巡查记录和问题报告,进行堤防维修工作,确保堤防的完好性和稳定性。
4. 堤防加固:对于老化、损坏或风险较大的堤防,制定加固方案,确保其抗洪安全性。
四、堤防管理措施1. 堤防巡查措施:a. 巡查人员要定期对堤防进行全面巡查,包括堤面、截汛闸门和排水设施等。
b. 巡查人员要记录巡查情况,包括发现问题的位置、性质和严重程度。
c. 巡查人员发现问题后,要及时报告上级,并进行标识和隔离。
2. 堤防维修措施:a. 维修部门要对巡查记录中的问题进行维修,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b. 维修过程中要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并遵守环保规定。
3. 堤防加固措施:a. 对于老化、损坏或风险较大的堤防,要制定加固方案,包括选择合适的加固材料和工艺。
b. 加固过程中要进行监督和验收,确保加固效果符合要求。
五、堤防管理责任1. 堤防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并监督堤防管理计划的执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2. 堤防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堤防巡查、维修和加固工作,并对工作结果负责。
3. 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堤防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和协助。
六、处罚与奖励1. 对于违反堤防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相应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 对于在堤防管理工作中表现出色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奖励和表彰。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由堤防管理委员会提出并经批准后执行。
堤防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堤防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堤防管理与保护管理制度
堤防管理与保护管理制度一、堤防管理和保护管理制度的定义堤防管理和保护管理制度是指在对堤防进行运行维护、巡查检测、评估监测、改建加固、灾害处理等方面,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系,规范管理流程,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二、堤防管理和保护管理制度的意义1. 维护防洪安全堤防是我国防洪安全的一道防线,通过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堤防的病害隐患,确保其防洪安全功能的有效发挥。
2. 保护生态环境健全的管理制度可以保障堤防周边的生态环境,减少人为破坏和河岸侵蚀,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
3. 促进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良好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堤防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促进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收益。
4. 提升抗灾能力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堤防的灾害隐患,提升堤防的抗灾能力,减少防洪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害。
三、堤防管理和保护管理制度的目标1. 健全的管理体系建立全面、协调、高效的管理体系,确保堤防管理和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2. 完善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制度和规章,对堤防的运行维护、巡查检测、评估监测、改建加固、灾害处理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
3. 规范的管理流程制定规范的管理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完善管理流程,确保堤防管理和保护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
4. 安全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的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堤防的安全隐患,确保防洪安全。
四、堤防管理和保护管理制度的重点工作1. 加强巡查检测对堤防进行定期巡查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病害隐患,确保堤防的完好。
2. 加固改建根据对堤防的评估监测情况,对老化和病害严重的堤防及时进行加固改建工程,提升其抗洪能力。
3. 强化灾害处理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理机制,对堤防的灾害隐患进行及时处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4. 保障生态环境严格控制堤防周边的河岸侵蚀和人为破坏,保障生态环境的完好。
五、堤防管理和保护管理制度的应对措施1. 加强人员培训对堤防管理和保护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堤防管理的内容
堤防管理的内容
堤防管理是一项重要的技术任务,其目的在于保护堤坝和其它排水构筑物,保证其安
全运营和稳定性,同时满足堤坝的供排水功能要求。
堤防管理涵盖了建设、维护、检查和
操作等多个方面。
堤防管理在建设过程中,需要按照《堤防工程设计规范》规定的各项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细致全面地完成功能、结构、材料、技术等各项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堤防鉴定、定期检验等方式,确保标准质量,识别潜在风险;在维护过程中,定期对堤防构筑物、防
护林等进行维护,保持其良好的稳定状态;在检查方面,要定期检查堤防构筑物、堤坝系
统及水系,更新地质、geotechnical模型,完善应急措施;在操作方面,要实施优化排洪、蓄水调度等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发挥堤坝的功能。
堤防管理的良好运行对防洪减灾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因此,要科学规范地实施堤防
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包括:制定流域管理规划、定期进行堤防维修保养检查等,
确保堤防安全可靠运行;改进堤防建设技术,结合堤防位置及汛期洪水特征,对堤防结构
及重要部位采取防腐、防渗等措施;改善和补充堤防淹没预警与应急预案,以及避免或减
少抢险的相关规定。
堤防管理的目的既有实际的安全防范意义,也有价值观定位,表达着“滴水蚁穴、及
时巧妙”的智慧及精神。
堤防管理需要各部门、各层次和各个专业人员的协调配合,科学
系统地展开,以保证堤防功能及安全可靠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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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堤防一、堤防工程概述(一)堤防的概念1、堤防是沿江、河、湖、海岸边,排灌渠道两侧或蓄滞洪区、水库周边修筑的挡水建筑物。
其主要作用是防洪、束水、输水、防浪、防潮等。
2、堤防工程由堤身、两侧护堤地(取土塘)以及保护范围组成。
堤身断面为梯形,目前我们淮河上的堤防有甲、乙两种断面形式(如图1—1、1—2),乙种断面由堤顶、两侧堤肩、两侧堤坡、两侧堤脚组成;甲种断面是当堤身高度大于5米时,在堤防背水侧的1/2堤身高度处设一平台(一般是堤顶以下3米设平台)。
图1-1乙种断面1-堤顶;2、3-两侧堤肩; 4、5-两侧堤坡; 6、7-两侧堤脚;8-浸润线;9、10-两侧护堤地;11-保护范围;b-堤顶宽度;h-堤身高度。
图1-2甲种断面1-堤顶;2、3-两侧堤肩;4、5-两侧堤坡;6、7-两侧堤脚;8-浸润线;9、10-两侧护堤地;11-保护范围;12-平台;b-堤顶宽度;c—平台宽度;h-堤身高度。
3、堤防工程各组成部分特征⑴堤顶顶宽:4、6、8、10米;⑵堤坡坡比:1︰3、1︰5;⑶平台宽度:2~3米;⑷护堤地宽度:“外30米、内20米”;⑸保护范围:100米、200米;⑹堤脚:堤防两侧堤坡与地面的交点分别为“内堤脚”、“外堤脚”;⑺浸润线:一般为上弧抛物线,特别情况下也有可能是下斜直线,这是根据上游水位、堤身土质、下游水位确定。
上游水位线与临水侧堤坡线的交点为浸润线的上起点,下起点为浸润线与背水侧堤坡线的交点,即通常所说的“出溢点”,当出溢点高于内堤脚时,堤防会出现比如散浸、渗漏、管涌等,如果溢流清水,问题不大,如果溢流混水带土、带沙,则为险情。
(二)堤防类别1、按照其作用划分:通常有防洪堤、海塘堤、渠堤等三类;防洪堤包括江河堤、湖堤、库堤等,防洪堤按其保护范围重要性,又可划分为重要堤防、一般堤防、行蓄滞洪堤防等。
这里我们要更正一个通常的错误,那就是“确保堤”。
2、按照其建筑材料划分:通常有土堤、砌石堤、土石混合堤和钢筋混凝土防洪墙等四种。
(三)堤防工程级别1、堤防的防洪标准按我国现行的《防洪标准》(GB50201—94)的要求,根据堤防保护对象的重要程度和受灾后损失的大小,以及江河流域规划或流域防洪规划的要求分析确定,如表1-1所示。
表1-1 防护对象的等别和防洪标准2、堤防工程的级别按我国现行的《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确定,如表1-2所示。
一般遭受洪灾或失事后损失巨大,影响十分严重的堤防工程,其级别可适当提高;反之,可适当降低。
表1-2 堤防工程的级别3、堤防工程上的建筑物的防洪标准堤防工程上的建筑物主要有闸、涵、站等,其设计防洪标准不应低于所在堤防的堤防工程防洪标准,并应留有适当的安全富裕度。
二、堤防管理(一)堤防管理的基本要求1、堤防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1)禁止危害堤防安全活动;(2)堤防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规定;(3)堤防清障;(4)跨堤建设项目需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5)堤防上修建工程管理责任;(6)防浪林管理;(7)工程修建维护费;(8)滩地占用补偿;2、堤防管理的工程要求(1)断面达标;(2)结构稳定;(3)附属工程完好;(4)管理设施齐全。
3、堤防工程检查的要求堤防工程的检查包括:日常检查、年度检查、特别检查,重点是日常巡查管理。
(二)堤身的管理与维护1、堤防设施:观测站点、测压管、交通、通讯、生物防护、管理房屋、工程标志。
2、堤防维修:滑坡、裂缝、渗漏、隐患(动物洞穴、人为洞穴、水沟浪窝、施工质量缺陷)。
(三)穿堤建筑物的管理与维护穿堤建筑物属于堤防工程的一部分,同堤防工程的防洪功能一样,穿堤建筑物也承担挡水防洪作用,因此,管理与维护好穿堤建筑物对于保证堤防安全防洪尤为重要。
穿堤建筑物有多种,我们通常所接触较多的是沟通河道两侧沟、河的穿堤涵、闸,旱闸以及管道、线缆护槽等。
1、穿堤建筑物的管理要求刚刚讲过,穿堤建筑物通常有穿堤涵闸、旱闸泵站以及穿堤管道等分类,不同类型的穿堤建筑物有不同的管理要求,这里重点讲一下穿堤涵闸的管理。
穿堤涵闸是为保证原有水系排、引水功能而兴建的穿堤建筑物,主要由闸室或涵洞、上下游翼墙、护坡等土工构筑物和闸门及其启闭系统构成,具有防洪和引、排水功能,闸底板或涵洞均建在地面下的堤基部位,由于工程实体承受较大的水头压力,工程缺陷或管理运行不善,将会对防洪、排涝造成巨大影响,甚至出现垮塌事故。
穿堤涵闸的管理要求:(1)看护好所有工程设施免受破坏,发现有损坏或破坏部位及时修复;(2)对闸门及启闭系统要定期检查与维护;(3)按照防洪、排涝调度命令进行操作。
当然,穿堤涵闸的管理不止以上几点(这里包括泵站的管理要求也是如此)。
较大的穿堤涵闸工程,通常专设管理机构或指定相关单位代管,较小的穿堤涵洞一般从属于堤防管理。
目前,旱闸已较少存在,穿堤管道一般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这里不作为讲解内容。
2、穿堤建筑物的检查与维护穿堤涵闸检查: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安全鉴定。
定期检查是穿堤建筑物管理的重要内容。
经常检查是涵闸管理者的日常管理内容。
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的内容:(1)管理范围内有无违章和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2)环境卫生保持整洁、美观;(3)土工建筑物有无雨淋沟、塌陷、裂缝、滑坡和白蚁、害堤动物洞穴等;(4)石工建筑物块石护坡有无塌陷、松动、隆起、底部淘空、垫层散失;浆砌石挡土墙有无倾斜、滑动、裂缝、勾缝脱落;排水设施有无堵塞、损坏等;(5)混凝土建筑物有无裂缝、碳化老化、腐蚀、磨损、露筋及钢筋锈蚀等情况;洞身等处伸缩缝有无变形,止水橡皮有无损坏脱落漏水、填充物流失等;(6)钢闸门有无表面涂层脱落、门体变形、锈蚀、焊缝开裂或螺栓铆钉松动;闸门支承行走机构是否运转灵活;止水装置是否完好等;(7)启闭机械是否运转正常,有无腐蚀,有无异常声响;螺杆有无弯曲变形;钢丝绳有无断丝、腐损、锈蚀、接头不牢等;零部件有无缺损、裂纹、磨损;油路是否畅通,油量、油质是否合乎规定要求;(8)机电设备是否运行正常,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准确可靠。
穿堤涵闸维护有:日常保养、小修、岁修、大修等几个层次养护与维修。
日常保养、局部修补、运行中抢修等小修,通常由直管单位随时进行,并做好记录;岁修和大修,根据定期检查情况,编制维修计划,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完成后由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今后完全实行“管、养分离”,有了专门的养护组织,岁修、大修等则由他们来负责,管理单位只负责管理。
3、涵闸闸门启闭操作(1)闸门的启闭操作程序:①凡有锁定装置的,应先将其打开;②合上电器开关,向启闭机供电;③启闭驱动电机;④闸门运行至预定开度,由手动操作或控制器停机,驱动电机停止转动;⑤拉开电器开关,切断电源。
(2)闸门启闭操作注意事项:①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业务,坚守岗位;②监视闸门的运行情况,注意闸门在运动中是否有外力撞击;③监视启闭机运行是否超载;④操作完毕后切断启闭机的总电源,填写运行记录(包括操作人员、启闭运行依据、运行时间、闸门开度、设备运行情况等)。
4、闸门、启闭机维护和检修(1)钢闸门的维护:①门叶部分(防漏水、防振动、防气蚀);②闸门行走支撑装置及导向装置;③闸门止水装置的维护;④闸门预埋件的维护;⑤闸门吊耳与吊杆的维护。
(2)钢筋混凝土闸门的维护(略)。
(3)闸门的检修:小修、大修、抢修。
(4)启闭机的维护。
有四项:清洁、紧固、调整、润滑。
清洁—对启闭机的外表、内部和环境采取最基本的保养措施,不至于存在脏、乱、差问题,而且必须定期进行;紧固—启闭机的紧固连接在工作过程中由于受力震动等原因,可能会松动,应定期进行紧固,以免造成事故;调整—启闭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由于松动、磨损等原因,引起零部件相互关系和工作参数的改变,会引起震动和噪声,导致零件磨损加快,机器性能降低,甚至会导致事故。
因此,要及时进行相关调整;润滑—凡有相对运动的部件,均需要保持良好的润滑,以减少磨损,延长设备寿命。
(5)启闭机的检修。
分检测和修理两项。
①检测包括检查、测量和分析。
检查—通过眼看、耳听、手模、鼻闻等直观方式,对设备的状况进行检验,确定设备是否正常。
检查可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
测量—对零部件的测量和对整机性能的测试。
分析—对检查的结果进行分析判断,找出故障,加以排除。
②修理是对检测的故障确定以后进行的维修,包括拆卸、修复、更换和装配。
这项工作一般由有专业技能的技术工人进行,稍大一点的故障必须由设备生产厂家或者是专业队伍进行修理。
(四)堤防护坡的管理与维修1、工程护坡(1)种类:有干砌块石护坡、浆砌块石护坡、素混凝土护坡、混凝土砌块护坡等。
不管哪种类型的护坡,其工程结构大体相同,都是由砌体和垫层组成,砌体厚度一般为:块石砌体30公分、混凝土砌体10~12公分;垫层一般为10公分厚的碎石,也有用黄砂和碎石作为反滤层。
(2)定期检查与平时检查:加强对护坡工程的巡视与检查主要结合汛前、汛后检查以及日常工作进行,重点检查护坡块石是否缺损、反滤层的出水口能否正常出水、护坡封顶和勒脚是否损毁破坏、坡面的排水沟和顶部的截水沟是否被破坏、护坡坡面是否有塌陷;对于素混凝土护坡要特别注意检查坡面有无龟裂。
(3)护坡维修:①坡面维修。
②勒脚与封顶修复。
③清除截、排水沟杂物。
④清除护坡缝生杂草、杂条等。
2、生物护坡的管理与维修生物护坡一般采用草皮护坡,也有采用植草砖植草护坡,在洪水滞留时间不长、流速相对较小、水面吹程不大、波浪较小的堤段,特别是不处于迎溜顶冲河段的堤段,在既节省投资又不影响防护效果的情况下,多采用草皮护坡。
草皮护坡的管理维护,应当做到以下几点:(1)及时更新;(2)清杂除杂;(3)病虫害防治;(4)修整、控高。
(五)害堤动物防治1、动物对堤防的危害;2、白蚁防治;3、狗獾防治;4、鼠、蛇类捕捉。
(六)防浪林的管理与维护1、防浪林的作用;2、防浪林的栽植;3、树木修枝;4、林木更新;5、病虫害防治。
(七)堤顶道路的管理与维护堤顶防汛道路维护的一般要求:1、设置必要的宣传标示;2、设置必要的警示标示;3、禁止堆放、打场晾晒、集市贸易等;4、未经批准不得修建影响道路正常通行和使用的临时设施;5、保持道路两侧的排水通畅;6、及时修补局部损毁。
(八)堤防监测1、沉陷观测;2、裂缝观测:走向、位置、宽度、长度、深度(形象描述);3、渗透观测—堤防浸润线—测压管;4、观测资料:记录、整理、分析、整编归档。
(九)护堤地的管理与利用1、护堤地的概念(1)护堤地是堤防工程(管理范围)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护堤地宽度,从内(外)堤脚开始起,向内(外)延伸到一定范围,设有戗堤或压渗盖重的堤段,从戗堤或压渗盖重的坡脚线开始起算。
《安徽省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规定:“。
淮河干流(含颍河茨河铺以下,涡河西阳集以下)及其重要支流堤防,临水侧不得窄于30米,背水侧不得窄于2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