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交底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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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明确设计交底内容,规范设计交底程序,保证项目信息全面正确地从设计到工程
管理的传递
2.0 范围:适用于青岛恒华所有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项目的深化设计交底管理。
3.0 职责:
3.1设计部是设计交底工作的主导部门,负责完成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项目的设计交底,全
面准确的传递项目的设计意图,项目中的技术难点、重点及项目中其他需要注意的事
项。
3.2 工程管理部是设计交底的接受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管理的项目经理要深刻理解设计意
图,项目中的技术难点、重点及项目中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4.0 设计交底
4.1 定义:设计交底是指在施工图完成并经审查合格后,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交付施工时,
按法律规定的义务就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出详细的说明。其目的
是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正确贯彻设计意图,使其加深对设计文件特点、难点、疑点
的理解,掌握关键工程部位的质量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4.2 交底内容
4.2.1 项目总体情况
4.2.1.1主要指标:项目地点,项目规模,建筑情况,项目内容,项目范围,设计目标,设
计原则,预算情况,功能区划分,总机柜数,总用电量,总冷负荷,供电系统,制
冷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主要系统的简介。
4.2.1.2 项目中的重点、难点及需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认的内容。
4.2.1.3 总体设计师认为需要传递的信息。
4.2.1.4总体设计师负责此部分内容的设计交底纪录、讲解;经项目经理、质检工程师认可
后签字确认。
4.2.2 装修
4.2.2.1设计内容:各功能区装修材料选用情况,各功能区地面做法,各功能区墙面做法,
各功能区顶面做法,门窗选用情况,防水处理,保温处理,封堵处理,各功能区承
重情况,防火分区情况,与外部的装修界面详细介绍,深化设计与投标清单的变化
情况等。
4.2.2.2 项目中的重点、难点及需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认的内容。
4.2.2.3 装修设计师认为需要传递的其他信息。
4.2.2.4 装修设计师负责此部分内容的设计交底纪录、讲解;经项目经理、质检工程师认可
后签字确认。
4.2.3 电气
4.2.3.1 设计内容:总系统架构详细介绍,负荷计算详细介绍,设备选用详细介绍,主要材
料选用详细介绍,走线路由详细介绍,与外部的电气界面详细介绍,电气部分消防联动情况,风机控制箱联动关系,深化设计与投标清单的变化情况等。
4.2.3.2 项目中的重点、难点及需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认的内容。
4.2.3.3 电气设计师认为需要传递的其他信息。
4.2.3.4 电气设计师负责此部分内容的设计交底纪录、讲解;经项目经理、质检工程师认可
后签字确认。
4.2.4 暖通
4.2.3.1 设计内容:暖通系统架构详细介绍,负荷计算详细介绍,新排风系统详细介绍,空
调负荷区详细介绍,设备选用详细介绍,主要材料选用详细介绍,管道路由详细介绍,暖通部分消防联动情况,新排风运行逻辑关系,暖通系统运行逻辑关系,与外部的暖通界面详细介绍,深化设计与投标清单的变化情况等。
4.2.4.2 项目中的重点、难点及需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认的内容。
4.2.4.3 暖通设计师认为需要传递的其他信息。
4.2.4.4 暖通设计师负责此部分内容的设计交底纪录、讲解;经项目经理、质检工程师认可
后签字确认。
4.2.5 弱电
4.2.
5.1 设计内容:综合布线、监控、安防、BA等系统详细介绍,主要设备选用详细介绍,
主要材料选用详细介绍,走线路由详细介绍,配线架安装详细介绍,监控系统功能详细介绍,BA控制逻辑关系详细介绍,与外部的弱电界面详细介绍,深化设计与投标清单的变化情况等。
4.2.
5.2 项目中的重点、难点及需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认的内容。
4.2.
5.3 弱电设计师认为需要传递的其他信息。
4.2.
5.4 弱电师负责此部分内容的设计交底纪录、讲解;经项目经理、质检工程师认可后签
字确认。
4.2.6 消防
4.2.
5.1 设计内容:防火分区详细介绍,灭火系统详细介绍,火灾报警系统详细介绍,系统
控制逻辑关系详细介绍,报警联动情况详细介绍,与外部的消防界面详细介绍,深化设计与投标清单的变化情况等。
4.2.
5.2 项目中的重点、难点及需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认的内容。
4.2.
5.3 消防设计师认为需要传递的其他信息。
4.2.
5.4 消防师负责此部分内容的设计交底纪录、讲解;经项目经理、质检工程师认可后签
字确认。
4.3 形式及地点
设计交底的形式及地点根据项目情况分为以下三种:
4.3.1 公司内部会议室交底
4.3.1.1 公司内部会议室交底:只有公司内部人员参加,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设计交底会。4.3.1.2 要求设计师、项目经理、质检工程师全部在会议室;如有特殊情况部分人员可电话
会议参加,但总体设计师、项目经理必须到场,缺席的设计师不超过2名;如达不
到上述条件需要重新选择时间进行设计交底。
4.3.1.3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采用公司内部会议室交底:
1)面积在500m2以下且合同额在800万以下的规模较小并且复杂程度较低的新建项目。
2)经项目调度会同意采用公司内部会议室交底的项目。
4.3.2 公司内部现场交底
4.3.2.1 公司内部现场交底:只有公司内部人员参加,在项目现场召开设计交底会。
4.3.2.2 要求设计师、项目经理、质检工程师全部到达项目现场;如有特殊情况部分人员可
电话会议参加,但总体设计师、项目经理必须到场,缺席的设计师不超过2名;如
达不到上述条件需要重新选择时间进行设计交底。
4.3.2.3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采用公司内部现场交底:
1)面积超过500m2且合同额超过800万的项目。
2)只有装修专业,面积超过500m2且合同额超过100万的项目。
3)只有电气专业,面积超过500m2且合同额超过150万的项目。
4)只有暖通专业,面积超过500m2且合同额超过130万的项目。
5)只有弱电专业,面积超过500m2且合同额超过120万的项目。
6)只有消防专业,面积超过500m2且合同额超过70万的项目。
7)经项目调度会同意采用公司内部现场交底的项目。
4.3.3 内外部共同交底
4.3.3.1 内外部共同交底:既有公司内部人员参加也有甲方、监理等其他人员参加,在项目
现场或用户指定地点召开设计交底会。
4.3.3.2 要求设计师、项目经理、质检工程师全部到达项目现场;如有特殊情况部分人员可
以不参加,不参加人员需将交底内容交接给总体设计师,但总体设计师、项目经理
必须到场,缺席的设计师不超过2名;如达不到上述条件需要重新选择时间进行设
计交底。
4.3.3.3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采用内外部共同交底:
1)项目调度会同意的项目。
4.4 时间及条件
4.4.1 设计交底条件
4.4.1.1 已召开项目启动会;
4.4.1.2 深化设计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