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工作实施细则(精)
街道办事处工作实施细则(精)
街道办事处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广州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街道办事处的工作遵循依法行政、协调管理、权责一致和高效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指导、考核街道办事处工作,统筹、协调政府职能部门与街道工作有关的行政执法、行政委托等事项。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经费第五条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变更、合并、撤销,应根据地域条件和居民分布情况,本着便于联系群众和有效管理的要求,由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内部工作机构设置,应根据职能和分工,相应加强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社区建设和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由区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决定。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的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
街道办事处应按照政企分开和党政机关一律不准办企业的要求,不得开办企业、市场或者进行其他营利活动。
街道干部不能兼任企业的领导职务。
第八条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市、区人民政府用于街道辖区建设、工作的专项经费,相应核拨给街道办事处。
区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设在街道的各种协管员队伍工作经费由区财政核拨,街道专款专用,区财政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区财政部门应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区审计部门应依法对非税收入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条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将行政管理事项委托给街道办事处的单位,应当将用于委托事项的专项经费核准、划拨给街道办事处管理,用于委托事项的专项支出。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街道办事处宣传、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开展街辖区内的居民工作、社区服务、社会管理和城市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社会性、地区性、公益性、群众性工作负总责。
街道办事处工作实施细则范本(2篇)
街道办事处工作实施细则范本一、综述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社会发展。
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有序推进;2. 加强沟通协作:加强与上级部门、下级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联动机制;3. 突出重点: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工作重点,全力推动重点工作的落地实施;4. 创新思维:鼓励干部职工积极思考,提出创新性的工作方案,推动街道工作的转型升级;5. 注重服务: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二、工作安排1. 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初,街道办事处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和街道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应包括各项工作的目标、措施和时间安排。
2. 组织开展调研:在制定工作计划之前,要组织开展调研,了解社情民意和实际问题,为工作计划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3. 细化工作任务:将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到月度和季度,明确每个工作任务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期限,形成工作台账,及时跟进工作进展情况。
4.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前期工作成绩,分析问题,研究解决方案,明确下一步工作重心和任务。
5. 加强工作督查: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制度,通过督查检查、考核评估等方式,加强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工作按时完成。
三、社区建设1. 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加大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品质。
重点关注小区绿化、停车场建设、路灯照明等方面的问题。
2. 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完善社区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
加强对重点单位的监管,确保社区安全稳定。
3. 文化活动组织:组织各类文化活动,丰富居民业余生活,提高社区凝聚力。
组织开展文艺演出、书画展览、体育比赛等活动。
4. 社区志愿服务:加强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通过志愿者为居民提供生活服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街道办事处工作实施细则模版
街道办事处工作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街道办事处工作实施细则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工作指导性文件,旨在规范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二条街道办事处工作实施细则适用于街道办事处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街道办事处工作实施细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工作的需要。
第四条街道办事处工作实施细则应当与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并依法执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本辖区内的各项工作;(二)开展社会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三)负责组织和推进社区建设工作;(四)负责履行各项行政职责,并监督执行;(五)开展群众工作,解决群众问题;(六)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文化素质;(七)负责管理和维护本辖区内的公共设施和环境;(八)协助履行人民政府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的职责划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确保工作的顺利运行。
第三章工作机构第七条街道办事处设立人事部、财务部、综合事务部、社区建设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等部门,具体职责及人员配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命,其任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负责协助街道办事处主任开展日常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草拟、印发工作,协调街道办事处各部门间的协作事项。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条街道办事处应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街道办事处应建立工作台账,记录每个工作项目的推进情况,确保工作的落实和跟踪。
第十二条街道办事处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工作考核第十三条街道办事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考核机制,明确考核指标和方法,对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工作人员绩效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表现优秀的人员进行奖励,对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处罚。
广州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
广州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街道办事处的建设,规范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在城市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街道办事处的工作遵循依法行政、协调管理、权责一致和高效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指导、考核街道办事处工作,统筹、协调政府职能部门与街道工作有关的行政执法、行政委托等事项。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经费第五条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变更或者撤销,应当根据地域条件和居民分布状况,符合有效管理和便民的要求。
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变更或者撤销,由区人民政府报市民政部门审核后,由市民政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的机构编制,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由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的经费,纳入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街道办事处不得开办企业、市场或者进行其他营利活动。
第八条市、区人民政府逐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加对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的投入。
第九条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将行政管理事项委托给街道办事处的单位,应当将用于委托事项的专项经费核准、划拨给街道办事处管理,用于委托事项的专项支出。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条街道办事处宣传、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开展街辖区内的居民工作、社区服务、社会管理和城市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街道办事处对居民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依法支持、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二)依法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三)依法保障居民委员会在居民区的自治权利,协助区人民政府为居民委员会的正常办公提供必要条件;(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及上级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居民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街道办事处对社区服务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根据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适应社区居民多层次的服务需求;(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工作;(三)组织社区义务工作者队伍,动员和引导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系列服务;(四)负责组织和引导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卫生等工作;(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及上级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社区服务职责。
(8篇)社区街道办工作制度汇编
社区街道办工作制度汇编(8篇)目录1.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管理办法 (2)2.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责任追究办法 (4)3.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工作细则 (7)4.街道办事处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 (11)5.社区党务公开制度 (17)6.社区党组织工作细则 (20)7.社区居务公开制度 (25)8.社区听证会、议事会、评议会制度 (27)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社区各项事业发展服务,根据《档案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是指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实施“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社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应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对档案的利用。
第四条社区要按照“形成一套机制、明确一套程序、留存一套档案”的要求,加强对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并将其纳入社区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切实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社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管理工作应具备以下条件:有专(兼)职管理人员、有档案管理制度、有档案保管柜(架)、有档案实体保存。
第六条社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1.上级部门有关“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施办法、规章制度、工作要求等文件材料;2.社区落实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的相关配套制度,以及党员联系户名单、居民代表名单、居民代表联系户名单等表册;3.村改居社区要建立党组织提议形成过程情况档案,社区“两委”商议工作档案,党员会议、居民代表或居民大会召开及表决情况记录档案和公开内容记录档案;4.城市社区要建立党组织征求意见过程情况档案,社区“两委”提议形成过程情况档案,相关单位商议工作档案,居民代表或居民大会召开及表决情况记录档案和公开内容记录档案;5.每个决策事项的内容和有关原始资料;6.推行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工作中形成的宣传稿件、工作经验等。
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办事处
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办事处关于后垅自然村地块农房征迁安置实施细则后垅自然村征迁是市委、市政府、婺城区委、区政府重点工程,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142号抄告单精神,结合后垅自然村征迁工作实际,就后垅自然村地块实施房屋征迁及对被征迁人实行补偿、安置的,特制定本细则。
一、后垅自然村地块农房征迁范围、征迁主体及工作安排:1、征迁范围:见征迁红线图。
2、征迁的主体:新狮街道办事处。
征迁安置工作由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后垅自然村征迁安置办公室负责。
征迁办公室地址:原后垅社区办公室(醒狮路5号)联系电话:152****72563、征迁工作时间安排:征迁期限: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征迁人与被征迁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签订征迁安置补偿协议,支付征迁补偿费用,并腾空、交付房屋。
二、征迁红线范围内的被征迁人,自后垅自然村征迁公告公布之日起:1、暂停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
2、暂停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翻(扩)建,析产、赠与、分割、租赁、抵押等。
3、以后垅自然村征迁公告公布之日为安置人口的截止日期。
4、被征迁房屋所有权人在后垅自然村征迁公告公布之日后进行装修、建房的,不予补偿。
三、征迁安置补偿根据调查登记、评估资料,由征迁办、评估公司、后垅社区居委会进行核实汇总,编制清册,报新狮街道征迁安置办公室审核后,补偿费用由征迁办按征迁安置协议予以支付。
四、人口计算及安置户的确定1、人口计算:根据婺区政发[2006]9号文件第十七条之规定。
(1)计算家庭人口以当地公安部门最新制发的居民户口簿登记的家庭人口为依据。
属同一家庭的成员,但户口性质不同而未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凭当地公安派出所书面证明,可以计算家庭人口;(2)已满法定婚龄并单独立户的待婚男子,可按3人计算;(3)现役军人(不含军官)、在校学生在迁出户口前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计入申请宅基地的人口;(4)服刑的劳改、劳教人员在注销户口前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计入申请宅基地的人口;(5)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增加1人计算;违反计算生育政策超生的,经依法处理后,可计为申请宅基地的人口。
办事处服务细则范文
办事处服务细则范文办事处服务细则第一章服务对象1.1 办事处服务细则适用于所有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
1.2 办事处服务细则的内容包括办事处的服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等。
第二章服务范围2.1 办事处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咨询和答疑、办理业务、处理申请、提供文档等。
2.2 办事处的服务范围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进行调整和扩展,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第三章服务时间3.1 办事处服务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点至下午5点,中午12点至下午1点休息。
3.2 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调整服务时间,但需提前通知用户,并不能因此影响用户的办事需求。
第四章服务流程4.1 用户需在办事处前台登记并取号。
4.2 用户按照号码顺序等候办事。
4.3 用户办事时应出示相关证件和资料,并遵守工作人员的安排和要求。
4.4 办事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步骤处理用户的办事需求,提供准确、高效的服务。
4.5 办事处应及时告知用户办事进度和结果,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4.6 若用户对办事结果不满意,可以提出申诉,办事处应进行调查并及时处理。
4.7 办事处应定期总结办事流程,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五章服务标准5.1 办事处应以用户满意度为目标,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5.2 办事处工作人员应维护良好的工作形象,提供礼貌、热情、专业的服务。
5.3 办事处应提供准确、及时、全面的信息,回答用户的疑问和问题。
5.4 办事处应确保用户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5.5 办事处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和意见反馈。
5.6 办事处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六章附则6.1 办事处服务细则的解释权归办事处所有。
6.2 对于违反办事处服务细则的行为,办事处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6.3 办事处服务细则的修改和补充应经办事处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以上是办事处服务细则的内容,办事处应根据具体情况并结合实际工作进行具体的制定,以确保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街道办事处对下辖各社区城管工作考核细则
附:砂子塘街道办事处对下辖各社区城管工作考核细则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含每次学习、会议要求),否则扣1分/次。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市政、园林、环卫作业维护履行管理职责,切实加强本辖区内各项工作的协调、督查。
确保日常作业维护质量,及时解决、协调市、区、街督查反馈的问题,对于市、区、街督查问题,不整改或不及时整改扣分/处。
相关社区因为出现的问题太多或整改不及时导致区月检中街道排名末位,扣5分/次,市检中社区被通报为较差社区,扣5分/次。
3、做好街道四清工作,保持街道整治、干净、无堆物、无蛛网、扬尘、无牛皮癣,否则扣分/处;做好小区内堆物清理工作,尤其是建筑垃圾的清理,要找到源头,督促居民自主清理,不作为扣2分/处。
确保社区内无乱牵乱挂、乱贴乱涂的现象,否则扣分/处。
4、组织本社区开展《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宣传和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做到辖区单位、门店责任状签订率100%,知晓率100%,支持率98%以上,责任状少一处扣1分。
知晓率、支持率每低1个百分点扣分。
自觉管理好自有门店,若因自有门店管理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扣10分/处,并且由执法中队办理案件依法行政处罚。
5、为提高工作效率,讲究工作实效,实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工作的“免责制”,对于市、区、街日常督查中,出现“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整改问题,社区须及时上门做好劝导工作,并做好详实记录,在至少三次上门无效果后,应及时报街道城管办或执法中队,申请力量增援,履行上述程序或职责,免予扣分,否则扣1分/处。
6、确保社区市容秩序状况良好,做好流动摊担劝导工作,否则每次扣分/处,规范点的设置需报街道核准后方可实施,否则扣分/处。
规范点不可擅自收取管理费。
7、做好违法违章建(构)筑物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巡查制度,杜绝新建违法违章,一旦发现,要立即予以制止,在三次上门劝阻无效(有详实记录)后,应立即进行信息反馈,若因信息不及时,出现新建违法违章建(构)筑物,拆除的一切费用由社区承担并且扣5分/处。
街道办事处考勤管理制度
街道办事处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街道全体在职工作人员,包括合同制员工、临时工及实习生。
三、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根据工作需要,街道可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全体工作人员。
2. 休息时间:周六、周日休息,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 加班规定:因工作需要,工作人员需加班的,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加班。
加班时间应记录在案,作为考勤管理的依据。
4. 调休规定: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在非工作时间进行加班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调休,具体调休时间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
5. 值班安排:街道应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值班,值班时间、地点及职责由街道统一安排并提前通知。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全体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每日签到,签到方式由街道统一规定,可采用电子签到、纸质签到或其他方式。
(2)签到应真实反映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严禁代签、伪造签到等行为。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下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30-9:00,下午下班签到时间为17:30-18:00。
(3)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迟到或提前签到的,视为正常出勤。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工作人员,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在外出返回后及时补签。
(2)因公外出未签到,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外出公函、会议通知等。
4、忘记签到处理(1)工作人员因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第一时间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尽快补签。
(2)忘记签到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的,将按未签到处理。
办事处规章制度(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办事处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办事处的一切活动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诚信、务实、高效、创新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办事处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办事处主任:全面负责办事处的工作,对上级单位负责。
2.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日常管理。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对主任负责。
4. 员工:按照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办事处各部门职责:1. 办公室:负责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包括文件收发、档案管理、会议组织、办公用品采购等。
2.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等。
3. 财务部:负责财务收支、成本控制、预算管理、税务申报等。
4. 业务部:负责业务拓展、客户关系维护、项目执行等。
5. 技术支持部:负责技术支持、设备维护、网络安全等。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六条办事处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具体工作时间由主任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七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八条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第九条请假审批流程如下:1. 员工填写《请假申请表》;2. 经主管领导审批;3. 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请假天数及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第十一条员工应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按照工作标准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标准,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三条员工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寻求解决方案。
第十四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五章文明礼仪与职业道德第十五条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第十六条员工在工作中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团结协作,尊重同事。
街道办事处工作实施细则
街道办事处工作实施细则
是指具体落实街道办事处工作的操作规程,旨在明确街道办事处工作的目标、职责和工作方法。
以下是街道办事处工作实施细则的一些内容:
1. 组织机构:明确街道办事处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 目标规划:制定街道办事处的发展目标和规划,落实上级政府的决策部署,明确街道办事处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
3. 人员管理:设立人员管理机制,制定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人事调配机制。
4. 经费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公款使用合法合规,规范经费的申请、审批和使用流程。
5. 社区治理:制定社区治理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关注居民的需求和利益,加强社区安全、环境卫生、交通管理等工作。
6. 重点工作:明确各项重点工作的时间安排、责任部门和具体任务,确保工作的落实和完成。
7. 公众参与:积极推动居民的参与和民主决策,充分尊重公众的意见和需求,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
8. 绩效考核: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9. 组织协调:加强与上级政府、下级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做好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10. 党建工作:加强党组织的建设,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以上是一些街道办事处工作实施细则的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能会因地区和需求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办事处实施方案
办事处实施方案
办事处实施方案通常是一个具体的计划,旨在指导办事处
在特定的目标和时间限制下完成一项工作或任务。
下面是
一个办事处实施方案的基本框架:
1. 确定目标和任务:明确办事处需要完成的具体目标和任务。
确保目标具体、明确并与整个组织的目标保持一致。
2. 制定详细计划:根据目标和任务,制定详细的计划。
包
括时间表、资源需求、责任分工和关键里程碑等。
3. 组织团队:确定参与实施的团队成员,并分配任务和责任。
确保团队成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4. 管理资源:确保所需的资源(包括人力、财务、物料等)充足,并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调配。
5. 沟通和协调: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并确保团队成员之
间密切协作和有效沟通。
及时解决问题和冲突,并确保各
项工作顺利进行。
6. 监督和评估:定期监督和评估实施过程,确保按照计划
进行,并及时调整和纠正。
采集和分析数据,评估实施效果,并做出相应改进。
7. 风险管理:识别和评估风险,并采取措施进行风险管理
和控制。
制定应急预案,并确保团队成员了解和遵守。
8. 总结和总结经验:在实施结束后,对实施过程进行总结
和总结,明确成功经验和改进点,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办事处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和步骤会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
不同,以上只是一个基本框架。
具体的实施方案需要根据
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
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实施细则
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实施细则一、引言政务公开是现代社会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街道办事处履行职责、提高政府效能的重要举措。
为规范和推进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细则。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1. 透明原则:街道办事处应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全面、及时、便民。
2. 平等原则:任何公民、组织都有获取政务信息的平等权利,街道办事处不得歧视或限制任何人获取政务信息。
3. 法律原则:政务公开必须遵循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4. 主动公开原则:街道办事处应主动公开重要的政务信息,积极解答公众关注的问题。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1. 政务公开的范围:街道办事处应当公开属地内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等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预算决算、项目建设、行政执法、突发事件等。
2. 政务公开的方式:街道办事处可以通过行政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平台等多种方式公开政务信息,同时采取多媒体形式,如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提高信息传递的多样性和便利性。
3. 政务公开的要求:街道办事处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当准确、全面、及时,并应提供合理方便的获取途径和查询渠道。
四、政务公开的流程和责任1. 政务公开流程:街道办事处应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信息提供部门和责任人员,健全信息审核、发布、更新、备案等环节。
2. 政务公开责任:街道办事处应明确政务公开的责任单位,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将政务公开纳入日常工作考核和绩效评估。
五、政务公开的监督和服务1. 监督机制:街道办事处应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机制,包括成立监督专班、设立监督电话、开展监督巡查等方式,接受公众的监督。
2. 服务机制:街道办事处应提供便民服务,建立政务咨询渠道,及时回应公众疑问,解答咨询,提供政务服务指南等,积极满足公众需求。
六、政务公开的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政务公开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素质提升,确保其熟悉政务公开要求和操作流程。
办事处日常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办事处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办事处的日常管理,确保工作流程的顺利运行,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二条办事处设立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及相应岗位人员。
总经理全面负责办事处的领导及日常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及各部门经理则承担具体的管理职责。
第三章办公环境第三条办公场所应保持干净整洁且安全。
办公区域依据职能进行划分,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四条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6时,含1小时午餐休息时间。
员工应按时到岗,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
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或调休,需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
第五章工作分配第五条总经理根据工作需求,将任务分配给各部门经理。
部门经理则负责组织及安排本部门内部的工作任务。
第六章岗位责任第六条各岗位员工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执行,不得越权或逃避职责。
第七章管理会议第七条办事处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管理会议,由总经理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并根据需要作出决策。
会议期间,各部门负责人需报告部门工作进展。
第八章考勤制度第八条办事处每月进行一次考勤管理,记录并处理迟到、早退及缺勤等情况,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章绩效评估第九条办事处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对各岗位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并据此进行奖惩。
第十章培训提升第十条办事处应强化培训发展,定期组织员工参加专业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效率。
第十一条员工福利第十一条办事处应公正制定员工福利,包括薪资、社保、年假等。
同时,定期开展员工关怀和激励活动。
第十二条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程的行为,办事处将视情况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解雇等处罚措施。
第十三条条款解释权第十三条办事处总经理拥有对日常管理规程的最终解释权。
以上规定为办事处日常管理的基本框架,具体实施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细化。
办事处日常管理规章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办事处日常管理的规范性,提升工作效率,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规章制度。
北京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合集五篇]
北京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合集五篇]第一篇:北京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北京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1999年1月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3号令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街道办事处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政府管理职能。
第三条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以居民工作为基础,以城市管理和社区服务为重点,把辖区建设成社会稳定、秩序良好、环境整洁、生活方便、文化繁荣、经济发达的文明社区。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更名、合并、撤销由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市民政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内部工作机构设置,根据职能和任务,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由区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设主任一人,根据辖区规模和工作需要,设副主任一至四人。
街道办事处主任、副主任由区人民政府任命。
第七条区人民政府设立主管街道工作的机构,具体负责对本区街道办事处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第九条对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居民区、街巷胡同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二)组织和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
(三)配合市、区、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
(四)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治施工扬尘、扰民。
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施工秩序。
(五)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条对辖区内社会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
办事处日常管理规章制度范本(2篇)
办事处日常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一、工作时间1.1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
1.2上班时间为早上9点至下午6点,中午12点至下午1点为午休时间。
1.3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加班,需提前向上级领导申请。
二、任务分配和责任2.1上级领导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合理分配任务。
2.2员工应按照分配的任务和要求认真执行,遵守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
2.3任务完成后,员工需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包括进度、成果和存在的困难等。
三、办公守则3.1员工应保持办公区域的整洁和卫生,不得将个人物品乱放或占用公共空间。
3.2使用办公设备和软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得私自更改配置或擅自下载不相关的软件。
3.3保护公司和客户的机密信息,不得随意泄露或外传。
3.4办公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活动,如上网购物、刷微信等。
四、会议管理4.1会议应提前确定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相关人员。
4.2会议开始前5分钟准时到达会议室,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达,需提前通知主持人。
4.3会议期间需保持秩序,不得随意打断他人发言或讲话。
4.4会议纪要由主持人或指定人员记录,参会人员应自觉阅读并签字确认。
五、奖惩制度5.1员工工作表现优秀、能力突出,公司将予以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表彰等。
5.2员工违反管理规定,影响工作效率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将被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减工资、停职等。
5.3员工如有其他争议或不满意情况,可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诉,相关部门将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外出出差6.1外出出差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请示并填写出差申请表。
6.2准备出差时需核实行程、保管好相关证件和物品,并签署出差责任承诺书。
6.3外出期间需按照公司规定的费用标准合理使用经费,不得私自支用或超标使用。
七、福利待遇7.1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7.2员工享有带薪年假、病假和法定假期。
7.3公司将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
街道办事处工作实施细则
街道办事处工作实施细则是街道办事处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指导原则制定的具体工作细则。
下面是一份可能的街道办事处工作实施细则的示例:一、工作目标和职责1. 根据上级机关的指示和工作要求,制定街道办事处的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
2. 组织协调街道内各部门的工作,指导、监督和评估各部门的工作进展。
3. 维护街道社会稳定和社区安全,处理各类纠纷和突发事件。
4. 负责搜集、整理和分析街道内部和外部的数据和信息,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工作情况。
二、基层治理和社区建设1. 加强社区党建工作,推动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各类社区活动和宣传教育。
2. 推动社区发展和环境改善,加强社区设施建设和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3. 协调和解决社区居民的合理诉求,妥善处理社区内的问题和纠纷。
4. 加强社区安全和治安管理,维护社区内的秩序和安全环境。
三、经济发展和社会服务1. 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和扶持,促进经济发展和就业创业。
2. 组织开展各类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丰富居民的业余生活。
3. 加强社会服务设施和社会福利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基本社会服务。
4. 加强产业和企业环境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四、组织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1. 健全街道办事处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
2.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干部能力和素质的提高,培养和选拔优秀干部。
3. 做好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管。
4. 加强工作考核和绩效评估,激励和奖励优秀工作表现的干部和团队。
以上只是一份示例,实际的街道办事处工作实施细则应根据具体的地区特点、工作需要和上级机关的要求进行具体制定和调整。
街道办事工作细则
街道办事工作细则摘要:本文档旨在规范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以确保办事处高效地履行职责,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1. 引言街道办事处作为地方政府直接联系社区居民的窗口,承担着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解决居民问题、组织社区活动等重要职责。
为了确保街道办事处的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工作细则以明确各项工作的规定和责任。
2. 工作职责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2.1 居民服务•对接社区居民的需求和诉求,及时解答居民提出的问题和咨询。
•积极协调解决社区居民的困难和矛盾,保障居民的基本权益。
•组织并开展社区居民关注的公益活动,提高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2.2 管理维护•负责街道道路、公共设施、绿化等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
•定期巡查社区内的公共设施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维护。
•组织修缮、改造和升级社区的基础设施,提升社区的整体品质。
2.3 社区安全•加强社区治安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社区的安全防范和治安巡逻工作。
•组织开展社区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协调处理社区内的治安纠纷和矛盾,确保社区的稳定和谐。
3. 工作流程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流程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3.1 接收任务•接收上级政府机关和社区居民的工作任务,确保任务的及时、准确传达。
•按照任务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进行合理安排和优先处理。
3.2 调查研究•对于新任务,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了解相关情况和问题的背景。
•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和时间节点。
3.3 协调推进•与相关部门和组织进行沟通和协调,明确各方责任和合作方式。
•按照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推动任务的顺利进行并跟踪进展情况。
3.4 监督检查•定期进行任务的监督检查,核实工作进展情况和达成情况。
•持续改进工作方法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5 总结评估•完成任务后,对工作过程进行总结,分析工作成效和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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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广州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街道办事处的工作遵循依法行政、协调管理、权责一致和高效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指导、考核街道办事处工作,统筹、协调政府职能部门与街道工作有关的行政执法、行政委托等事项。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经费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变更、合并、撤销,应根据地域条件和居民分布情况,本着便于联系群众和有效管理的要求,由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内部工作机构设置,应根据职能和分工,相应加强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社区建设和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由区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决定。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的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
街道办事处应按照政企分开和党政机关一律不准办企业的要求,不得开办企业、市场或者进行其他营利活动。
街道干部不能兼任企业的领导职务。
第八条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市、区人民政府用于街道辖区建设、工作的专项经费,相应核拨给街道办事处。
区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设在街道的各种协管员队伍工作经费由区财政核拨,街道专款专用,区财政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区财政部门应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区审计部门应依法对非税收入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条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将行政管理事项委托给街道办事处的单位,应当将用于委托事项的专项经费核准、划拨给街道办事处管理,用于委托事项的专项支出。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街道办事处宣传、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开展街辖区内的居民工作、社区服务、社会管理和城市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社会性、地区性、公益性、群众性工作负总责。
第十二条街道办事处对居民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支持、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
二依法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三依法保障居民委员会在居民区的自治权利,协助区人民政府为居民委员会的正常办公提供必要条件;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及上级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居民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街道办事处对社区服务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适应社区居民多层次的服务需求;
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工作;
三组织社区义务工作者队伍,动员和引导单位、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系列服务;
四负责组织和引导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卫生等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及上级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社区服务职责。
第十四条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社会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二依法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三收集辖区内居民反映的问题,受理居民来信来访,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辖区内居民和单位的
意见及要求,组织、协助或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
五受有关职能部门委托,负责流动人员暂住登记、信息收集、报送等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受有关职能部门委托,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政事务、兵役和民兵事务、复转军人安置、人民防空事务、侨台事务、民族宗教事务、拥军优属、人口普查、基层统计、法制宣传、劳动用工监控、社会保险、抢险救灾、殡葬改革、青少年教育、禁毒、扫黄打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如发现问题,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八依法制定和实施辖区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九有经济联社的街道,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经济联社的工作;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及上级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社会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上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城市管理的决定、命令、指示;
二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督促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三维护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和城市秩序,对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占用道路、违法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无照和无证经营、占道经营、非法行医、违规违章施工以及违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环境保护、市场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等规定的行为,应当劝阻,对于拒绝改正的,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四协助有关部门依法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
门处理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和投诉;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及上级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