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行政处罚现场勘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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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行政处罚中的证据收集

海事行政处罚中的证据收集
收稿 日期 :0 7— 7— 0 20 0 2
六“ 问清 ” 即问 清何人 、 时 、 何 何地 、 何事 ( )何 果 、 因 、
当事人 的 陈述 、 申辩 意见 。
() 2 对涉 及 国家机 密 、 业 秘密 和个人 隐私 的 , 商 海 事管 理机 构 和调 查人 员 、 查 人 员 应 当 为其 保 守 检
维普资讯
第2 5卷
第 2期
江 苏船舶
JANGS HI I US P
V0 . 5 No 2 12 . Apr 2 08 .0
20 0 8年 o 4月
海 事 行政 处 罚 中 的证 据 收 集
高 方
( 京海 事 局 , 苏 南 京 20 1 ) 南 江 10 1
时 间和影 响行 政相 对 人 的 合法 利 益 , 时 履 行 确 证 及
职能 , 高证据 收集 意识 。 提
2 证 据 收 集 的 要 求
2 1 程 序 .
3 证 据 收 集 的方 式
3 1 询 问 .
行 政程 序是指 行 政主体 为履 行其 职 能而实施 行 政 行为 时所经 过 的步骤 、 阶段 、 序及 时限 等程序 过 顺 程 。行政 程序 是一 种 对 行 政 行 为过 程 法 定 的 限 制 ,
共 和 国 内河 海事 行 政处 罚 规 定》中将 其 作 为证 据 收
集 的一 般原则 进 行 了规 定 。 () 3 效率原 则 。证 据 收 集 应 在 达 到 证 明效 果 , 认定 事实 的 同时及 时 完 成 , 免 由于 确证 浪 费 办 案 避
集的程序规定要求主要来 自于《 行政诉讼法》 最高 、 人民法院《 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 干问题的规定 》 等 行政诉讼法律规范。根据《 行政诉讼法》 的规定 , 证 据主要 包括 书证 、 物证 、 听资料 、 视 证人 证 言 、 当事 人 陈述 、 鉴定 结 论 和勘验 笔录 等七种 形式 , 海事 行政 处 罚 中 的证 据也 包含 这七 种证 据形式 。

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

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

公刑勘[2011]01002号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制作单位龙透关市公安局一分局现场勘验检查笔录龙(市)公刑勘[2011]01002号2011 年12 月5 日8 时35 分龙透关市公安局一分局接到龙透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报告□/指派□√:龙透关市公安局一分局刑警大队到江阳区龙透关路边进行12.5警车被盗弃车案现场勘察。

现场勘验检查于20 11年12 月5 日8 时35 分开始至20 11年12 月5 日10 时40 分结束。

现场地点:四川省龙透关市(区、自治州、盟)江阳县(市、区、旗)龙透关路天气情况:温度10 °C;相对湿度30% ;风向西南风;阴□/晴□/雨□/雪□/雾□/□。

勘验检查前现场的条件:原始现场□变动现场□。

现场勘验检查利用的光线:自然光□灯光□。

现场勘验检查指挥由易鑫担任。

勘验检查情况:2011年12月5日,上午6:40分,龙透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公安一分局大山坪派出所接到报案称:川南气矿石油公司保卫处,一辆车牌号为川E 警0432的皮卡轿车被盗,该车无中控锁及报警装置,车内遮光挡板内有一车辆备用钥匙。

12月4日晚10点左右,该保卫处一名工作人员李连杰(男,36岁,川南气矿石油公司保卫处司机)因公出警后,把被盗车辆开回其住所楼下(地址:江阳区大山坪真美山庄8栋A区B座,该小区为开放式小区,无物管和保安),锁车门后回家。

早上6:30下楼后发现车辆失踪,经确认系被盗,该车无中控锁及报警装置,车内遮光挡板内有一车辆备用钥匙,无贵重物品的枪支弹药。

12月5日上午8:10,分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王文(男,42岁,泸州教育学院老师)举报发现被盗车辆停于江阳区龙透关路边,请速派人勘察现场。

接龙透关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派我分局勘察现场,由分局刑侦大队队长易鑫带领民警何俊,刘名扬,吴少雄,王文艳,印小霞,杨程,法医员衡果,痕迹员徐嘉宏,照相技术员郭帅于8点20分到达现场。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现场检查(勘验)检查(勘验)地点
当事人
检查(勘验)内容
检查︵勘验︶人
姓名
执法证件号码
姓名
执法证件号码
现场检查情况记载及现场勘验示意图
当事人
签名盖印
见证人
签名盖印
检查勘验人签名
备注
说明:1.“检查勘验地点”栏记录所在辖区、街道、门牌、房号及楼层;2.“现场检查情况记载及现场勘验示意图”栏绘制现状图、标明与明显标志物的距离,并记录占地面积等情况;3.见证人应在“备注”栏内注明见证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或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若见证人与本案当事人有直接关系的,还应注明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海事现场执法所需记录文件

海事现场执法所需记录文件

舟山海事局船舶供受油作业现场检查记录表检查时间:检查地点:受油船船名/船籍港:供油船船名/船籍港:检查内容及结果序号检查项目检查结果不合规情况描述不合规情况的处置1船舶是否能够提供齐全、有效的证书和文书2是否按要求办理申报手续,作业是否经海事部门许可3作业是否按要求向主管机关报告(预报、确报、续报)4是否超出危险品定期申报范围从事油料供受作业(如适用)5是否按要求落实供受油作业安全检查表制度6船舶是否按规定配备船员7是否按要求配备溢油应急设备器材8在作业过程中是否按规定安排值班9供油软管是否按规定检测并保持良好状态10是否按规定铅封/铅封损坏是否向主管机关报告11是否按计划或体系、制度规定进行溢油应急演练12是否按规定办理签证13是否按规定记载防污染作业14作业过程中是否按规定显示信号15船舶是否按规定进行油品取样并按要求保存16是否按规定留存该批次燃油的质量检测报告并出具内容符合要求的燃油供应单据17其它填表说明:1、检查结果:正常打“√”,缺陷打“X”,不适用的打“-”,并在不合规情况描述栏内描述.2、不合规情况处置代码:04停止作业;07责令离港;12强制拖离;17开航前纠正;23立案调查;24当场纠正;99其它(文字说明)。

执法人员(签名):供油船船长签名(船章):执法单位(部门)执法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地点船名船籍港总吨/马力船方签名或盖章检查内容及结果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情况不合规情况描述不合规情况的处置1船岸之间的通道是否符合安全要求?2船/岸之间约定的通讯系统使用是否正常?3油船是否牢固系泊?应急拖缆是否安置就位?4三级油轮是否装载闪点低于60℃油品5作业人员是否遵守防火规定?船上的消防水带和消防设备是否正确配置并随时可用?6是否在室外放置有船舶应急防火控制图?终端站的消防水带和消防设备是否随时可用?7是否已经提供国际通岸防火接头?8船上的排水孔和滴油盘是否已经堵塞严密,接油盘是否就位并已清空?9生活区、物料间和机舱所有的外部舱门和舷窗是否保持关闭?机舱风口可打开?10船上和岸上是否已备妥足够人员以处理紧急情况?船上是否有有效的甲板现场值班?11船/岸应急关闭程序是否已商定?应急预案、应急措施是否落实?12船舶保安员和港口设施保安员是否已经议定了安全协议?(如适用)13船上和终端站的货油和燃油的输油软管、管道和管系状况是否良好?14船岸油管接头是否有符合要求的绝缘措施?15船上主要的无线电发射天线是否已接地?雷达设备电源是否已断开?16所有货油舱、压载舱和燃油舱舱盖是否保持关闭?17是否有应急逃生的具体准备?18船舶如装有IGS系统,所有货油舱是否处于正压状态并且氧气含量体积比不超过8%?本次检查任务来源工作联系单□现场动态执法计划□变更通知书□海巡执法大队队长审阅归档交接不合规情况处置代码04:停止作业;07:责令离港;12:强制拖离;17:开航前纠正23:立案调查;24:当场纠正;99:其它(文字说明)备注填表说明:检查结果:正常打“√”,缺陷打“X”,并在不合规情况描述栏内描述.执法单位(部门)执法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地点船名船籍港总吨/马力船方签名或盖章检查内容及结果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情况不合规情况描述不合规情况的处置1是否可以得到货物安全装卸必要资料的信息?2是否已经拟定防备人员意外接触货物的对应措施?3是否备有充分而适当的防护设备(包括自给式呼吸器具)和防护服装并可随时使用?4是否准备了便携式气体探测器可适用于所装卸的化学品?5货物装卸率是否与自动关闭系统(如使用)相适应?6货控室各种仪表和报警器是否正确设定并且状态良好?7货物记录薄是否按说明正确记录?8作业人员是否遵守防火规定?船上的消防水带和消防设备是否正确配置并随时可用?9是否在室外放置有船舶应急防火控制图?终端站的消防水带和消防设备是否随时可用?10是否已经提供国际通岸防火接头?11船长对海洋污染应急计划的熟悉和应急操作12船舶洗舱和洗舱水排放是否按《程序和布置手册》操作?13是否有应急逃生的具体准备?14船上和岸上是否已备妥足够人员以处理紧急情况?船上是否有有效的甲板现场值班?15船舶保安员和港口设施保安员是否已经议定了安全协议?(如适用)16是否载运“X类、Y类高粘度或凝固物质”?如是,开展下列检查:是否强制预洗?是否按MARPOL附则II相关要求进行洗舱水残余物浓度抽样分析?是否按要求排入接收设施?接收设施状况是否良好?免除预洗的,申请材料是否实际相符并满足要求?本次检查任务来源工作联系单□现场动态执法计划□变更通知书□海巡执法大队队长审阅归档交接不合规情况处置代码04:停止作业;07:责令离港;12:强制拖离;17:开航前纠正23:立案调查;24:当场纠正;99:其它(文字说明)备注填表说明:检查结果:正常打“√”,缺陷打“X”,并在不合规情况描述栏内描述.执法单位(部门)执法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地点船名船籍港总吨/马力船方签名或盖章检查内容及结果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情况不合规情况描述不合规情况的处置1是否可以得到货物安全装卸必要资料的信息?2水雾喷射系统是否随时可用?3是否备有充分而适当的防护设备(包括自给式呼吸器具)和防护服装并可随时使用?4所有遥控阀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5所需要的货泵和压缩机状态是否良好?6气体探测设备是否根据所载货物校准并状态良好?7货物装卸系统的各种仪表和警报装置是否正确核定而且状态良好?8作业人员是否遵守防火规定?船上的消防水带和消防设备是否正确配置并随时可用?9是否在室外放置有船舶应急防火控制图?终端站的消防水带和消防设备是否随时可用?10是否已经提供国际通岸防火接头?11应急关闭系统是否经过测试并且工况正常?12货物装卸期间,是否随时防止因为疏忽而将货舱装的太满?13是否有应急逃生的具体准备?14船上和岸上是否已备妥足够人员以处理紧急情况?船上是否有有效的甲板现场值班?15船舶保安员和港口设施保安员是否已经议定了安全协议?(如适用)本次检查任务来源工作联系单□现场动态执法计划□变更通知书□海巡执法大队队长审阅归档交接不合规情况处置代码04:停止作业;07:责令离港;12:强制拖离;17:开航前纠正23:立案调查;24:当场纠正;99:其它(文字说明)备注填表说明:检查结果:正常打“√”,缺陷打“X”,并在不合规情况描述栏内描述.载运固体散装货物船舶现场检查记录表执法单位(部门)执法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地点船名船籍港总吨/马力载运货物组别A□B□C□A&B□船方签名或盖章检查内容及结果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情况不合规情况描述不合规情况的处置1船舶持有的申报单据2货物资料3船舶持有的危险货物适装证书(第6.2类和第7类除外)4对于装货/卸压载或卸货/压载在各个阶段的装卸货操作计划是否已经计算?5船舶与码头商定的装卸计划及其执行情况6船舶应配备的氧气探测仪等设备配备情况7稳性资料手册8紧急情况下船舶是否可以随时离开码头?9船舶与码头之间的通道是否安全?10船上及码头是否配备足够的处理紧急情况的人员?11船舶和码头是否理解并接受如果压载和货物作业失调,货物装卸将暂停直到压载操作调整正常?12相关船员是否了解掌握装载货物的特性、要求及注意事项?13船舶应急处置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本次检查任务来源工作联系单□现场动态执法计划□变更通知书□海巡执法大队队长审阅归档交接不合规情况处置代码04:停止作业;07:责令离港;12:强制拖离;17:开航前纠正23:立案调查;24:当场纠正;99:其它(文字说明)备注填表说明:检查结果:正常打“√”,缺陷打“X”,不适用的打“-”,并在不合规情况描述栏内描述.船载危险货物集装箱船现场检查表执法单位(部门)执法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地点船名船籍港总吨/马力船方签名或盖章检查内容及结果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情况不合规情况描述不合规情况的处置1《船载危险货物符合证明》是否有效?2装箱证明书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3集装箱箱体外表是否无损伤?4集装箱箱门是否密闭?5危险货物集装箱是否按规定申报?6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舱单相符?7船载危险货物集装箱相关标志、标记是否正确,齐备?8船载危险货物集装箱的积载和隔离是否符合要求?9是否载运第7类放射性物质?如是,开展下列检查:是否按IMDG第5.1.5.1的相关要求持有《批准证书》或进行多方批准?是否专用船舶运输?如不是,其积载隔离是否满足IMDG第7.1.4.5的相关要求?是否持有有效的《辐射防护计划》并严格执行?本次检查任务来源工作联系单□现场动态执法计划□变更通知书□海巡执法大队队长审阅归档交接不合规情况处置代码04:停止作业;07:责令离港;12:强制拖离;17:开航前纠正23:立案调查;24:当场纠正;99:其它(文字说明)备注填表说明:检查结果:正常打“√”,缺陷打“X”,并在不合规情况描述栏内描述.载运包装危险货物船舶现场检查记录表执法单位(部门)执法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地点船名船籍港总吨/马力船方签名或盖章检查内容及结果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情况不合规情况描述不合规情况的处置1是否持有效的海上船舶危险货物适装证书?2载运危险货物所需的证书、记录薄、操作手册及其它须知等资料3船舶舱单4危险货物包装、标记、标志或标牌5危险货物装货处所的防火布置图6危险货物装货处所内各种开口关闭装置的操纵功能7装货处所火警报警装置是否处于有效使用状态8作业人员是否遵守防火规定?船上的消防水带和消防设备是否正确配置并随时可用?9装载危险货物的车辆或危险货物大型重件是否按《系固手册》要求进行积载和系固?10应急预案、应急措施是否落实?11装运气体的钢瓶或其他压力容器的阀门防护是否完好?12其他本次检查任务来源工作联系单□现场动态执法计划□变更通知书□海巡执法大队队长审阅归档交接不合规情况处置代码04:停止作业;07:责令离港;12:强制拖离;17:开航前纠正23:立案调查;24:当场纠正;99:其它(文字说明)备注填表说明:检查结果:正常打“√”,缺陷打“X”,并在不合规情况描述栏内描述.船舶清洗舱作业及残油、油污水作业现场检查记录表执法单位(部门)执法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地点船名船籍港总吨/马力船方签名或盖章检查内容及结果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情况不合规情况描述不合规情况的处置清洗舱作业及残油、油污水作业共用部份1清(洗)舱/残油、油污水作业是否持有《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证明》?2作业的船舶、船员是否持有效的证书?是否备案登记?3是否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作业?作业人员是否备案登记?4作业货种及油品的确认5作业人员是否遵守防火规定?船上的消防水带和消防设备是否正确配置并随时可用?6防污器材现场布置情况清洗舱作业7作业中是否连续测氧、测爆,操作人员是否持有效的资格证书?8作业产生的污染物是否保管妥当(尤其是下雨天)9吊运污染物时,船/船间或船/岸间是否辅设帆布10作业器材是否为防爆型?残油、油污水作业11所接收的油污水闪点是否大于60℃?12油污水接收船舶是否为密闭接收作业?13油污水接收船舶的门窗是否关闭完好?14操作人员是否对货种及油品熟悉?本次检查任务来源工作联系单□现场动态执法计划□变更通知书□海巡执法大队队长审阅归档交接不合规情况处置代码04:停止作业;07:责令离港;12:强制拖离;17:开航前纠正23:立案调查;24:当场纠正;99:其它(文字说明)备注填表说明:检查结果:正常打“√”,缺陷打“X”,并在不合规情况描述栏内描述.船舶载运易流态化货物现场监督检查项目表船名国籍/航线船舶所有人总吨载重吨建造日期货物名称货物组别危险类别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人员船舶证书、文书及资料检查项目缺陷描述处理情况备注1.船舶是否持有海运固体散装货物适装证书非法定检验证书2.船舶是否配备有效版本的《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3.船舶是否配备稳性资料手册4.船舶是否配备其他需要的文书、证明和货物资料(如水分含量和适运水分极限证明)5.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是否包含固体散装货物参做管理相关的操作须知和程序6.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了货物适运和船舶适装的申报备案手续7.载水分含量超过水分极限的货物专门建造的船舶或装有专门设备的船舶是否有主管机关批准的证明结构与设备8.船舶是否保持舱盖符合风雨密要求9.舱内污水井、关系等的维护保养情况是否良好10.其他设备要求货物装卸作业11.船舶实际载运货物是否与申报情况一致12.船舶与码头是否商定装卸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装卸13.是否按照平舱要求和平舱程序进行平舱作业14.作业期间环境条件是否满足货物适运性要求(大风、降水等)15.货物重量分布是否合理,是否满足船舶稳性手册资料人员能力要求16.负责货物操作的大副或船长是否熟悉其职责17.负责货物操作的大副或船长是否熟悉货物特性以及应采取的安全措施18.船员是否了解船舶所载运货物危险特性和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其他项目船舶现场监督检查记录表船名:国籍/船籍港:船舶吨位:检查日期:船舶种类:检查方式:船舶状态:检查地点:通用检查项目船舶证书、文书是否齐全有效□船员证书是否齐全有效□船员配备是否符合《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是否按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要求纠正缺陷□实际吃水是否超过了核定的载重线□是否按规定办理签证□船员值班情况是否符合要求□船体外部及周边水面是否有明显的非法排污痕迹□船舶防污染设备配备、维护保养状态和使用情况□防污染操作是否满足有关公约、法律法规要求,记录是否规范、准确□其他□特殊船舶附加检查项目客船是否持有《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是否客货混装□是否装运危险货物□载客是否符合定额□是否留有通道□车辆、货物系固情况□危险品作业船舶是否持有《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船岸安全作业检查表》是否填写□作业时安全和防污染措施□作业时应急器材到位情况□施工作业船舶是否持有《施工许可证》□是否显示施工信号□作业是否符合《施工许可证》□安全和防污染措施落实情况□锚泊船是否在锚地范围□VHF值守情况□是否显示锚泊信号□小型船航海图书资料的配备及驾驶员对航区的熟悉情况□救生、消防、航行安全及防污染设备情况□船舶应急准备情况及船员应急能力□嫌疑违章超载□未签证□配员不足□人证不符□超航区□未持有效船舶证书□未按规定申报□法定文书记录不规范□涉嫌非法排污□其他违章情况处理结果一般处理结果现场纠正□实施安检□提请立案调查□实施责令离港措施□实施责令停航措施□其他处理结果备注执法人员:船上负责人签字或船章:填表说明:1、如为中国籍仅需填写船籍港,外国籍仅需填写国籍。

海事行政处罚中的证据采用研究

海事行政处罚中的证据采用研究

海事行政处罚中的证据采用研究【摘要】海事行政处罚是当前海事管理部门打击水上违法、违章行为最重要的手段之一。

而在处罚过程中,证据的收集和采用又是关键的一环。

本文主要探讨海事证据的种类、海事证据在收集中存在的困难,以及证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及证明力等问题。

【关键词】证明责任,证据种类,电子证据,证明力一、海事行政处罚中证据的意义海事行政处罚是指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所给予的制裁。

依据《宪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海事行政处罚中证据也是至关重要的。

徐继敏教授在其《行政证据制度研究》中认为,海事行政处罚机关的举证责任“是提供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并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等案件事实的责任,承当证明责任的人不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则不能做出行政处罚行为”。

由此可见,在海事行政处罚中,证明责任在于海事管理部门,证据是海事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的基础,执法人员只有通过对证据进行分析和判断,形成证据链后排除其他一切的可能性,方能证明被处罚对象与违法行为的必然联系,从而做出相应的处罚结果。

二、证据的种类从理论上看,行政处罚证据可以分为:原始证据与派生证据、人证和物证、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主要证据和次要证据、本证和反证等。

从法律上看,根据《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94条第二款的规定,海事行政处罚案件的证据种类如下:(一)书证: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形所记载的,反映船舶及其机器、设备的性能与技术状况,船舶航行、停泊的动态和作业状况,以及事故发生经过的证据。

海事违法行为中可供收集的书证主要有:船舶证书、船员证书、航海日记等。

(二)物证:物证是指能够据以查明海事违法行为真相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特征是以其外部特征和物质属性来证明海事违法行为的真实情况。

海事违法行为中的物证有受损船体、损坏或丢失的船用属具、船体上脱落的油漆、配件等。

舟山海事行政处罚公示

舟山海事行政处罚公示

舟山海事行政处罚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舟山海事局对以下违法行为作出普通罚款处罚,并对处罚事项进行公示:
1. 某公司因超载船舶被发现并记录,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
2. 某船舶违反了船载设备和救生设备的安全要求,罚款金额
为人民币10000元;
3. 某公司未经许可在船舶上进行危险货物运输,罚款金额为
人民币20000元;
4. 某船舶在进入禁航区域内航行,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
5. 某公司未按规定报备航行计划,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

以上处罚公示自公示之日起生效,对处罚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舟山海事局申请听证并提供相关证据。

舟山海事局地址:浙江省舟山市XXX号
电话:XXXXXXXXX
公示期限: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空表)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空表)

实用文档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公()勘〔20 〕号
20 年月日时分
接到
的报告□/指派□:。

现场勘验检查于20 年月日时分开始,至20 年月日时分结束。

现场地点:市(区、自治州、盟)县(市、区、旗)。

天气情况:温度℃;相对湿度;风向;阴□/晴□/雨□/雪□/雾□□。

勘验检查前现场的条件:变动现场□/原始现场□。

现场勘验检查利用的光线:自然光□灯光□。

共页第页现场勘验检查指挥由担任。

勘验检查情况:
实用文档
第页(续页)
第页(续页)
实用文档
第页(续页)
第页现场勘验检查提取痕迹、物品证登记表
实用文档
现场勘验检查制图张;照相张;录像分钟;录音分钟。

现场勘验检查记录人员:
笔录人
制图人
照相人
录像人
录音人
现场勘验检查人员:
单位职务本人签名
单位职务本人签名
单位职务本人签名
单位职务本人签名
现场勘验检查见证人:
性别年龄岁,单位或住址签名
性别年龄岁,单位或住址签名
二○年月日
第页。

海上犯罪现场勘查问题研究1

海上犯罪现场勘查问题研究1

海上犯罪现场勘查问题研究海上犯罪现场主要指犯罪行为人在海上船舶、海域和沿海滩涂上实施犯罪以及留有犯罪痕迹物证的一切场所和地点。

犯罪现场勘査与取证是刑事侦査工作的起点和基础,但是由于海域、船舶和沿海滩涂的特殊环境’海上犯罪现场勘查与取证比陆上具有更大难度和独特要求,成为公安机关海上刑事侦査工作面临的现实课题。

因此,海上犯罪现场勘査与取证技术特色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海上犯罪现场特点一般来说,从不同的角度可将犯罪现场划分为原始现场与变动现场、主体现场与关联现场、真实现场与伪造现场、动态现场与静态现场等四种。

海上犯罪现场可依据犯罪现场所处环境又可分为船舶现场、海域现场和滩涂现场。

处于海上各类船舶上的犯罪现场称为船舶现场,处于海水中和海底的现场称为海域现场,处于沿海滩涂的犯罪现场称为滩涂现场。

依据这种划分,海上犯罪现场与陆上犯罪现场相比’大概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犯罪现场定位难对犯罪现场划定范围、准确定位是有效进行现场勘査的前提,但是发生在海域的犯罪现场几乎无法定位。

实施海上犯罪的行为人当场作案后很容易将尸体、作案工具抛人海中,由于海水的流动性,很难给现场准确定位。

即使通过GPS、雷达等先进航海仪器,也只能确定大概范围。

处于沿海滩涂的犯罪现场,如果潮水上涨,现场就会被海水淹没,成为汪洋一片。

在1998年“长胜号”货轮被劫案中,犯罪分子将货轮上23名船员全部杀害后将铁块捆在尸体上沉入海底,广东警方根据发现尸体海域确定“长胜号”货轮被劫海域范围为北纬22度、东经118度附近的中国南海海面。

为给事发现场准确定位,广东警方还在广东空军部队支持下,乘军用直升机在事发附近海域搜寻整整一天,仍无果而终。

(二)犯罪现场保护难海上犯罪案件发生后,勘査人员乘船赶赴海域现场,或者在远海航行、作业船舶返回港口接受调査,都需要很长时间,短则十几小时,长则数天。

在这个时间段中,由于海上恶劣环境和天气变化,现场痕迹物证很容易被破坏。

海洋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工作规则

海洋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工作规则

海洋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工作规则海洋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行政处罚案件的证据质量,细化调查取证工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海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海洋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xxxx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xxxxx实施调查取证行为,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海洋行政执法调查取证,是指xxxx 在行政职权范围内,对发现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下称当事人)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进行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的活动。

第四条调查工作应当全面、客观、公正,收集的证据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第二章一般性规定第五条调查取证工作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有效执法证件;(二)应做到用语规范、举止文明;(三)向当事人告知执法依据和当事人应有的权利义务,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四)执法人员如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五)不得滥用职权,干扰或影响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六)为有关单位和个人保守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六条在调查取证中,可采取下列措施:(一)走访、询问有关人员,听取有关情况的说明;(二)进入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摄像、照相等;(三)可采取抽样和先行登记保存的方式收集证据;(四)查阅或者复制有关材料;(五)组织技术检测、鉴定;(六)向有关单位了解核实情况;(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七条调查取证基本内容包括:(一)当事人身份等基本情况;(二)调查当事人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方式、后果等;(三)调查当事人行为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审批情况;(四)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五)违法行为的量罚情节;(六)其他有关事实。

第八条收集证据种类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第九条调查取证中应当当场制作现场笔录和询问笔录,如实记录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事行政执法证据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事行政执法证据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华⼈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事⾏政执法证据管理规定》的通知⽂号:海政法[2014]141号颁布⽇期:2014-03-07执⾏⽇期:2014-05-0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章证据收集第⼀节⼀般性规定第⼆节书证的收集第三节物证的收集第四节视听资料、电⼦数据的收集第五节证⼈证⾔和当事⼈陈述的收集第六节鉴定意见的收集第七节勘验(检查)笔录的收集第三章证据审查与认定第四章附则各省、⾃治区、直辖市地⽅海事局,新疆⽣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为规范海事⾏政执法调查取证⾏为,提升海事⾏政执法质量,保障公民、法⼈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将《海事⾏政执法证据管理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

附件:《海事⾏政执法证据管理规定》中华⼈民共和国海事局2014年3⽉7⽇海事⾏政执法证据管理规定第⼀章总则第⼀条为规范海事⾏政执法调查取证⾏为,提升海事⾏政执法质量,保障公民、法⼈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政处罚法》、《中华⼈民共和国⾏政强制法》、《中华⼈民共和国⾏政诉讼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条海事⾏政执法证据的收集、审查、认定等活动,适⽤本规定。

第三条海事⾏政执法证据(以下简称证据)指海事管理机构收集和核实的证明海事⾏政执法案件事实情况的材料。

证据应当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第四条海事⾏政执法调查取证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全⾯、客观地收集证据。

第五条海事⾏政执法调查取证应当保护当事⼈合法权益,并按照规定履⾏保密义务,不得将证据⽤于法定职责以外的其他⽤途。

第⼆章证据收集第⼀节⼀般性规定第六条海事⾏政执法调查取证应当由具有海事⾏政执法资格,持有海事⾏政执法证件的海事⾏政执法⼈员承担。

海事⾏政执法⼈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海事⾏政执法调查取证不得少于两⼈,并应当主动表明⾝份,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应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第七条海事⾏政执法调查取证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开展。

海事行政处罚

海事行政处罚

海事行政处罚海事行政处罚是指国家海事管理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者进行的一种处罚方式。

海事行政处罚的目的是维护海上秩序和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海上交通的安全顺畅。

本文将从海事行政处罚的基本概念、依据、适用范围、程序以及常见的行政处罚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海事行政处罚的基本概念海事行政处罚是指国家海事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海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行政处罚。

它是国家海事管理部门维护海上秩序和安全、保护海洋环境的一种重要手段。

二、海事行政处罚的依据海事行政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

根据海事法的规定,国家海事管理部门有权对违反海事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三、海事行政处罚的适用范围海事行政处罚适用于违反海事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

涉及违法行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船舶安全管理违规、违反海洋环境保护规定、违规经营等。

四、海事行政处罚的程序海事行政处罚的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立案、调查取证、听证、裁决和执行。

立案是指对于违法行为的初步核实和登记;调查取证是核实违法行为的过程,包括现场勘查、调查问询等;听证是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进行公开、公正的庭审;裁决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依据对违法行为做出的最终处罚决定;执行是指对于裁决结果的履行和监督。

五、常见的海事行政处罚措施常见的海事行政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警告、罚款、责令停航、暂扣证照、吊销执照、查封船舶等。

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国家海事管理部门会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

六、海事行政处罚的意义和作用海事行政处罚对维护海上秩序和安全、保护海洋环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违法行为者进行处罚,可以有效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增强对海事法规的遵守意识,保护国家的海洋利益。

综上所述,海事行政处罚是国家海事管理部门维护海上秩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通过依据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可以确保海事法规的有效执行,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海上交通的安全顺畅。

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嘉地海罚〔2021〕31194)

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嘉地海罚〔2021〕31194)

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嘉地海罚〔2021〕31194)【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发文案号】嘉地海罚〔2021〕31194【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2020修正)34082553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720110【处罚日期】2021.11.03【处罚机关类型】交通运输部/委/厅/局【处罚机关】【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市级【执法地域】嘉兴市【处罚对象】谢道胜【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1.12.29 14:26:24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11月2日8时45分,海宁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海宁市辛江塘海宁新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码头航段对业丰688进行了检查,船舶所有人是凤阳县业丰航运有限公司。

11月2日,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制作了《现场笔录》。

11月3日海宁市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承办此案。

2021年11月3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谢道胜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还取得现场笔录、谢道胜身份证复印件、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船舶挂靠经营合同复印件、船员适任证书复印件、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复印件、改正后的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复印件等相关证据。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谢道胜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海宁支行。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嘉地海罚〔2021〕31205)

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嘉地海罚〔2021〕31205)

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嘉地海罚〔2021〕31205)【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发文案号】嘉地海罚〔2021〕31205【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2020修正)34082553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720110【处罚日期】2021.12.16【处罚机关类型】交通运输部/委/厅/局【处罚机关】【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市级【执法地域】嘉兴市【处罚对象】潘学贵【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1.12.29 14:40:17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12月10日8时45分,海宁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海宁市洛塘河欣河水泥有限公司码头航段对浙余杭货01956进行了检查,船舶所有人是潘学贵。

12月10日,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制作了《现场笔录》。

12月10日海宁市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许真峥承办此案。

2021年12月10日执法人员依法对王增荣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还取得现场笔录、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复印件、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王增荣身份证复印件、船员适任证书复印件、改正后的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复印件等相关证据。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潘学贵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海宁支行。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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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局关于开展海事行政执法监督互查的通知-

海事局关于开展海事行政执法监督互查的通知-

海事局关于开展海事行政执法监督互查的通知正文:---------------------------------------------------------------------------------------------------------------------------------------------------- 海事局关于开展海事行政执法监督互查的通知(2008年5月28日)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08年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厅体法字〔2008〕63号)和《关于转发交通部2008年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海法规[2008]157号)要求,按照部检查工作方案的部署,我局决定在各海事局行政执法监督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各直属海事局和部分地方海事局(考虑到目前的抗震救灾的特殊情况)参加的海事行政执法监督互查,具体通知如下:一、内容依照《关于印发2008年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明确的检查内容,共计五大项二十五个小项。

二、方式采用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别在直属海事局和地方海事局组织六个对口检查组(具体分组见附件)开展互查。

主要方式:(1)听取汇报、进行随机访谈或召开小型座谈会;(2)查看执法案卷资料、掌握典型案例;(3)相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档案材料;(4)查看执法现场,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5)对执法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情况进行抽查提问;(6)对检查单位自查项目的评分进行抽查比对等。

三、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各检查组的组长单位于6月5日前将组长、成员和检查计划报送我局法规处,7月15日前组织完成检查,7月20日前将检查报告报部海事局(法规处)。

四、要求(一)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前段时间自查的基础上全面总结本单位海事行政执法工作,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

水上交通事故之现场勘查

水上交通事故之现场勘查

表达出现场图和现场照片中无法 反映的各种水上交通事故情况。 单独对某一客体勘验或者检查时, 可以单独制作勘验、检查或检验 笔录。 水上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是水 上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和水上交通
事故处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对于全面分析水上交通事故原 因,准确认定水上交通事故责任, 进行行政处罚乃至对于水上交通 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工作都有着十 分重要的意义,是水上交通事故 现场勘查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 环节。
现场勘查笔录的主体
4、采取的施救措施。
不同水上事故的现场勘查 碰撞: 一、碰撞:指船舶之间和船舶 与排筏、 与排筏、移动式平台发生碰撞
1、双方船舶名称、船籍港、船舶 所有人或经营人;
现场勘查笔录的主体
2、双方船舶碰撞的部位、受损情 况;
3、采取的措施。 搁浅: 二、搁浅:船舶搁置在浅滩上
1、船舶搁浅的滩名或地名; 2、船舶搁浅的部位,周围水深情 况,受损情况;
现场勘查笔录的主体
2、船舶类型:(客船、渡船、旅游 船、货船、其他); 3、船舶用途:(运营船舶、自用船 舶); 4、船舶大小:根据船舶吨位确定; 5、船舶装载情况:(载客人数包
现场勘查笔录的主体
括船员人数,货物名称重量);
事故损失情况
1、船舶受损情况 2、人员伤亡(死亡人数、失踪人 数、重伤人数、轻伤人数) 3、货物损失;
水上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是水上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和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全面分析水上交通事故原因准确认定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行政处罚乃至对于水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工作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水上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水上交通事 水上交通事 之现场勘查笔录
四川乐山 二0一一年十月
当事人的报告

现场勘验检查记录样本

现场勘验检查记录样本

案件编号:密级:现场勘验检查记录泸()公刑勘[ 20 ] 号
制作单位
四川省泸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制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泸()公刑勘[ 20 ] 号
20 年月日时分
接到
的报告□/指派□:。

现场勘验检查于20 年月日时分开始,至20 年月日时分结束。

现场地点:市(区、自治州、盟)
县(市、区、旗)。

天气情况:温度°C;相对湿度;风向;阴□/晴□/雨□/雪□/雾□/□。

勘验检查前现场的条件:原始现场□变动现场□。

现场勘验检查利用的光线:自然光□灯光□。

现场勘验检查指挥由担任。

共页第页勘验检查情况:
(续页)
现场勘验检查提取痕迹、物品登记表
第页
现场勘验检查制图张;照相张;录像分钟;录音分钟。

现场勘验检查记录人员:
笔录人
制图人
照相人
录像人
录音人
现场勘验检查人员:
单位职务本人签名
单位职务本人签名
单位职务本人签名
单位职务本人签名
单位职务本人签名
现场勘验检查见证人:
性别年龄岁,住址签名
性别年龄岁,住址签名
二0 年月日
第页。

行政执法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记录及范文

行政执法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记录及范文

行政执法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记录及范文一、概念及作用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案人员接报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运用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验、检查后,将结果完整、准确地加以记录并用以反映现场勘查情况的文字材料,称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记录。

它既是现场调查工作的纪实,又是记录肇事事实,分析事故原因,甄别当事人供述,认定事故责任的依据,并为事故损害赔偿和依法处理肇事人提供证据。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记录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一)首部基本情况栏要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路面性质、开始勘查时间、结束勘查时间。

(二)正文正文包括简要案情、勘查情况、附记三个层次。

1.简要案情主要简洁记录当事人驾驶的车辆(车型、车号)在什么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物品损失等情况。

2.勘查情况是现场勘查记录的中心部分。

应具体记录下列勘查内容:(1)现场的具体地点和位置、周围环境、路段地形地物、肇事车辆与现场其他物体、痕迹的相互位置。

(2)现场道路状况。

如路形、路质、路宽、视线等。

(3)肇事车辆痕迹。

如车辆碰撞、挫划印痕、油漆脱落印迹、车上头发、皮屑、血迹、手印等退迹的部位、形状、特征及位置。

(4)现场路面痕迹。

如轮胎印迹、制动拖印长度、车辆停止位置及状态等。

(5)车辆检查鉴定情况。

如车辆转向制动、传动、仪表、灯光、发动机效能状况等。

(6)伤亡检查情况。

如伤者的受伤部位、血迹部位、尸体位置与车辆的距离等。

对于变动现场,记录时应将变动原因(人为的或自然的、伪造的或逃逸的)及现场上所见的反常现象叙述清楚,便于辨别事故的发生过程,正确分析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3.附记主要写明:(1)提取物证情况。

(2)采取痕迹的名称和数量。

(3)拍照、录相的内容和数量。

(4)绘制现场图的种类和数量。

(三)结尾由现场勘查指挥员、勘查员、绘图员签名,并注明此现场勘查记录共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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