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管理办法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管理办法》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管理办法》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确保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现制定本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单位、私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有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的缺陷。
事故安全隐患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分为abc级)。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少,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以上(含30人下同)死亡,或者100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要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且整改难度很在,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二、例入abc级重大事故隐患,一律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挂牌督办实行分级管理,一级重大事故隐患属于建设集团挂牌督办,二级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挂牌督办,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由项目部挂牌督办。
三、凡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经评估认定后,报公司安监部门按事故隐患等级逐级上报。
同时安监部门必须迅速下达隐患整改通知,明确要求、限期整改,并抓好整改的跟踪落实。
四、凡被挂牌的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按期消除,在整改期限内,要争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做到防范于未然。
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范例(2篇)
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范例一、质量安全部门确认的重大安全隐患,报项目领导确认后,实行挂牌督办,项目部按照确定时间、确定任务、确定人员、确定目标“五定”原则,已发落实整改。
质量安全部门应及时将存在的重大隐患所在区域向所有职工公告,并定期向员工公布重大隐患治理情况。
二、对确定为被挂牌督办的施工部位或工程,由质量安全部门在存在重大隐患项目的隐患地点的醒目位置悬挂“重大事故隐患”警示牌,警示牌标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位置、隐患内容、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协商治理措施,共同消除重大隐患。
三、质量安全部门对挂牌整治的重大隐患进行督办。
把重大隐患挂牌整治纳入日常督办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督办工作,追踪隐患整改情况,质量安全部门对各责任工区重大隐患整治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汇报,并对少数责任施工队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的,现场督办,督促其将整改落实到实处。
四、凡被挂牌的重大隐患部位,在整改期限内,要按规定制定整改方案,想方设法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重大隐患得以及时消除,同时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做到防范于未然。
重大隐患部位的工区长应加强隐患整改的协调和督查,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促其落实整改措施。
五、重大隐患的治理实行分级挂牌、分级督办、分级验收的办法。
挂牌督办部位的工区依质量安全部门申请对挂牌督办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
六、质量安全部门对重大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责任人,督促存在重大隐患的工区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工区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七、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应当每周至少深入现场一次,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整改进度,督促工区按整改方案对重大隐患进行治理并彻底消除。
八、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
范围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治任务的,根据情况扣减安全生产考核分值,并由存在重大隐患的工区向质量安全部门写出书面情况说明。
九、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整改工区应向督办质量安全部门提出复工验收申请。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5篇)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6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四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督查、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第五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理出清单,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便及时或集中进行挂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三挂牌”。
即:对隐患单位、主管或监管部门、当地政府进行挂牌。
第七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对重大隐患治理组织实施挂牌督办,并根据隐患治理结果情况,作出是否摘牌决定。
第八条县政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单位采取措施能够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第九条建立登记、督办、销号制度,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应随时上报。
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3篇)
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煤矿安全生产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领域,隐患问题一旦发生,往往会带来极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为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实施了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本文将对这一制度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探讨。
一、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背景和意义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事故原因复杂,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措施。
其中,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是一项重要的举措。
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是指当某个煤矿安全生产存在重大隐患时,相关责任人会受到挂牌督办的措施。
这意味着他们将受到严格的监管和监督,必须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这一制度的背后意义重大,主要有以下几点:1.强化责任意识:挂牌督办制度的实施,使相关责任人意识到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明确自己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义务,从而更加注重安全生产,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2.加强监管措施:挂牌督办制度不仅对相关责任人加强了监管,同时也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了更加细致的监督。
通过挂牌督办,可以更加及时地发现和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持续改进:挂牌督办制度的实施,迫使相关责任人主动采取措施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问题。
通过不断改进,可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频率,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总之,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程序1.挂牌督办的条件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实施,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主要包括:(1)危险因素严重:煤矿存在重大的危险因素,有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第一条为严肃查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称一般事故)和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称重大隐患),加强对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豫政〔2011〕41号)、《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1号),参照河南省安委会《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对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重大隐患治理实行挂牌督办,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承担挂牌督办事项。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县〔区〕),具体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一般事故查处和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事项,县(区)安委会办公室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一般事故查处和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事项的综合工作。
第三条市安委会对一般事故查处和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市安委会办公室提出挂牌督办建议,报市安委会领导同志同意后,以市安委会名义向县(区)下达挂牌督办通知书;(二)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公布挂牌督办信息。
第四条挂牌督办通知书包括下列内容:(一)一般事故和重大隐患规范名称;(二)督办事项;(三)办理期限;(四)督办解除方式、程序。
第五条县(区)接到一般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后,应当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和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督办通知要求办理下列事项:(一)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二)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三)分清事故责任;(四)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五)形成和批复事故调查报告;(六)监督落实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处理。
第六条县(区)接到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后,应当依据《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组织和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督办通知要求办理下列事项:(一)立即责令企业、单位停止生产或各类活动,控制现场;(二)查清隐患形成原因,认定危害程度;(三)分清隐患形成责任,编制治理方案;(四)限定治理时间,指定整改责任人、监督责任人;(五)呈报整改报告或安全生产评估报告;(六)监督落实对造成隐患的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安全生产是企业经营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保证生产环境的安全稳定,降低培训发生意外事故的概率,维护职工和社会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每一个企业领导者和员工都必须重视的问题。
作为重要的安全管理环节,挂牌督办制度可以有效强化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管和控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效能。
本文将详细分析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含义、内容和实施方法,并探讨这一制度对于企业安全生产的作用和优势。
一、什么是挂牌督办制度挂牌督办制度是一种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机制,就是将企业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公开摆出,并挂牌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
同时,由企业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办和检查,确保隐患及时、彻底地得到解决,从而达到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目的。
二、挂牌督办制度的内容实施挂牌督办制度需要先明确制度包含的内容,确保能够在实际运用中得到有效的落实和监管。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挂牌整改企业领导抓住安全隐患的调查和排查工作,及时将发现的安全隐患用指定图标、卡片等设备公示在显要位置。
并根据隐患级别挂上相应等级的牌数,同时制定具体的整改责任人和时间节点,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2.督办检查挂牌督办制度中督查检查环节的存在,是对安全隐患的整改过程进行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领导和安全、生产、质检等相关管理人员应合理制定督查检查方案及时间节点,并对督查检查过程进行详细的记录。
同时,把关整改人员的工作质量,确保整改质量达标,以达到“控制隐患、修复隐患、消除隐患”的目标。
3.负面宣传为了更好地推动企业对安全隐患的重视,挂牌督办制度还包含了负面宣传的内容。
在企业内部,对未按期整改或随意整改等行为进行批评、警示,并公开处理结果,发扬正气,弘扬错案警醒之风。
三、如何实施挂牌督办制度挂牌督办制度对实施企业来说是一个有挑战的任务,为了确保制度落地生根,企业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的实施方法入手:1.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负责挂牌整改和督办检查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起到责任,对于监督企业的行为做到有监督就执行。
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5篇)
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一、质量安全部门确认的重大安全隐患,报项目领导确认后,实行挂牌督办,项目部按照确定时间、确定任务、确定人员、确定目标“五定”原则,已发落实整改。
质量安全部门应及时将存在的重大隐患所在区域向所有职工公告,并定期向员工公布重大隐患治理情况。
二、对确定为被挂牌督办的施工部位或工程,由质量安全部门在存在重大隐患项目的隐患地点的醒目位置悬挂“重大事故隐患”警示牌,警示牌标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位置、隐患内容、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协商治理措施,共同消除重大隐患。
三、质量安全部门对挂牌整治的重大隐患进行督办。
把重大隐患挂牌整治纳入日常督办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督办工作,追踪隐患整改情况,质量安全部门对各责任工区重大隐患整治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汇报,并对少数责任施工队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的,现场督办,督促其将整改落实到实处。
四、凡被挂牌的重大隐患部位,在整改期限内,要按规定制定整改方案,想方设法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重大隐患得以及时消除,同时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做到防范于未然。
重大隐患部位的工区长应加强隐患整改的协调和督查,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促其落实整改措施。
五、重大隐患的治理实行分级挂牌、分级督办、分级验收的办法。
挂牌督办部位的工区依质量安全部门申请对挂牌督办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
六、质量安全部门对重大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责任人,督促存在重大隐患的工区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工区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七、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应当每周至少深入现场一次,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整改进度,督促工区按整改方案对重大隐患进行治理并彻底消除。
八、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
范围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治任务的,根据情况扣减安全生产考核分值,并由存在重大隐患的工区向质量安全部门写出书面情况说明。
九、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整改工区应向督办质量安全部门提出复工验收申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中**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各项目。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四条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重大隐患:(一)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
(二)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三)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除重大隐患外的其他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属一般隐患。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挂牌督办是指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进行挂牌公开监督办理的过程。
项目部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责单位,公司机关是挂牌督办的主体单位。
第六条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由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归□负责,各级安全主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主要负责人负总责。
第二章隐患排查、治理第七条公司机关安全管理部将不定期对公司所属项目开展巡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并监督项目部整改落实情况。
第八条项目部应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排查分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
日常排查是指在安全管理部门或其它部门或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检查中和工作中发现和排查隐患。
定期排查是指项目部在每月组织一次的综合大检查中发现和排查隐患。
专项排查是指对某项问题,如机械设备、电气安全等进行专业重点或季节性排查。
第九条项目部在检查中排查出的隐患,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做好记录,建立“隐患台账”,并确定等级。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安全生产重点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1. 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备和掌控重点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和资产的安全,订立本《安全生产重点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该制度旨在及时发现、排出和整改安全生产隐患,并对发现的重点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包含各部门、职能部门和各级管理人员。
3. 定义3.1 重点事故隐患:指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人员伤亡、资产损失的隐患。
3.2 挂牌督办:对发现的重点事故隐患进行挂牌通报,设立特地的督办小组进行整改,并跟踪督办,直至问题解决。
4. 识别和报告重点事故隐患4.1 各部门领导、班组长和安全员应严格依照安全生产规定,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重点事故隐患应立刻进行报告。
4.2 发现重点事故隐患的人员应依照公司规定,填写认真的事故隐患报告,并提交给所在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
4.3 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对收到的重点事故隐患报告进行审核,并决议是否进行挂牌督办。
5. 挂牌督办程序5.1 隐患报告审核:安全管理人员对收到的重点事故隐患报告进行审核,推断是否需要挂牌督办。
5.2 挂牌通报:对需要挂牌督办的重点事故隐患,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刻通知相关责任部门,并将事故隐患情况以挂牌形式进行通报。
5.3 督办小构成立:相关责任部门应立刻成立督办小组,并指定负责人和其他成员,进行整改工作。
5.4 订立整改方案:督办小组应订立认真的整改方案和时间计划,并报安全管理人员审批。
5.5 整改落实:责任部门依照整改方案,全面整改隐患,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
5.6 督办跟踪:安全管理人员和督办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跟踪督办情况,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6. 监督和考核6.1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有权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6.2 公司将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追责,并视情节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6篇)
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消除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舟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下发的【舟文____发[____]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一、事故隐患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防控主体1、观影环境的安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舟山影城要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采取督查、巡检、互检等方式,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三、事故隐患分级管理1、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三级: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分以上重伤,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一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一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2、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要求影城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予以公告公示,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整改时限、督办单位。
3、根据规定,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由____省人民政府和有关部分负责挂牌督办;二级重大事故隐患由州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挂牌督办;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由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挂牌督办。
《挂牌督办制度》要求影城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予以公告公示,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整改时限,督办单位。
海南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办法
海南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前或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应当责令隐患单位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第四条省安委办和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省安委办对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以督办事项在省安监局门户网站公示方式挂牌。
各市县政府对本级政府及组成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挂牌方式由各市县自行决定。
涉及跨市县、跨部门的,或者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重大事故隐患,有关市县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可报请省安委办挂牌督办。
省安委办下达至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应抄送隐患单位属地市县政府。
第五条挂牌督办程序包括:核实事故隐患情况、送达挂牌督办通知书、公示,督促整改,核销。
第六条挂牌督办通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隐患名称及责任单位(二)督办内容(三)整改要求及期限(四)核销程序第七条隐患单位应组织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在被挂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督办单位备案,接受督办单位的监督检查。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明确以下内容:(一)治理目标和任务;(二)治理的机构和人员;(三)治理方法和措施;(四)经费和物资落实;(五)治理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预案。
第八条督办单位应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跟踪、检查和指导。
第九条隐患单位完成治理后,应当向督办单位提交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报告和核销申请。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范本(2篇)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范本一、背景和目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各种潜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也随之增加。
为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和防范,建立一个高效的机制来监督和推动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本公司决定制定一个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二、责任和权限1.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该制度的相关工作。
2.各业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内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
3.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成员负责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工作,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
三、挂牌督办流程1.重大事故隐患的发现:各业务部门应设立相应的隐患排查小组,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工作。
一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挂牌督办决定:上级主管部门收到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并根据隐患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做出挂牌督办的决定。
3.挂牌督办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将挂牌督办的决定通知相关部门,并要求其尽快成立治理工作组,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
4.隐患治理进展:治理工作组应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开展相关的隐患治理工作。
同时,应及时将整改进展情况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5.挂牌督办复核: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挂牌督办的隐患进行复核,确保隐患的治理工作按时完成,并达到预期的效果。
四、责任追究机制1.治理工作组:如有任何组成治理工作组未按时履行职责的情况,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及时更换相关岗位人员。
2.各业务部门:如在隐患排查工作中发现隐患但未及时报告或整改不力的情况,应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3.上级主管部门:如未能及时核实和处理重大事故隐患,导致事故发生或后果严重的情况,应追究相关主管人员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五、挂牌督办制度的优势1.强制性:该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具有强制性,确保相关部门和人员按规定进行相应的排查和整改。
2.高效性:挂牌督办制度将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畴,通过明确的流程和职责分工,提高了事故隐患的整改效率。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与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办法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与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办
法
一、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1、定期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制定有效期限;
2、强制性接受考核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由当地政府、行政部门、区域内的安全监督机构和企业的安全相关部门联合考核;
3、认真查实,做好防范措施,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一定要积极采取
有效措施,把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放在重要的位置;
4、把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求作为企业建立安全信用的重要指标,
做到监督治理和自主管理协同推进;
5、按照相关规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进行预警和惩戒,督
促它们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和损失。
1、各级政府要制定体系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每年对所属行政区域
内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2、政府要制定企业职责,明确企业应承担的安全管理职责,督促企
业按照法定职责全面实施安全管理;
3、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行业性的安全生产标准,指导企业重视安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4、积极地参与行业性的安全生产指南,不仅要按照此指南行动,而
且要尊重各种安全文化,保持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的效能,我国逐步建立了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该制度以挂牌督办的方式,强化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促使相关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挂牌督办的内容和程序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隐患的整改目标和要求、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等。
具体的挂牌督办程序如下:1.发现事故隐患:相关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如巡查、检查、举报等)发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
2.挂牌督办: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目标和要求,并指定整改责任单位。
3.整改计划制定:被挂牌督办的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包括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
4.整改督办:监管部门对整改计划进行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5.整改验收:完成整改工作后,由监管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取消挂牌督办。
二、挂牌督办制度的意义挂牌督办制度的实施对于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向纵深发展、降低事故隐患发生的概率具有重要意义。
1.强化责任意识:通过挂牌督办,明确责任单位,促使相关单位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加强监管力度:挂牌督办制度强化了监管部门对事故隐患的监督力度,加大了对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督促力度,促使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排查和整改。
3.提高整改效率:挂牌督办制度明确了整改目标和要求,限定了整改时限,对整改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督促,提高了整改的效率和质量。
4.预防事故发生:挂牌督办制度强化了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了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挂牌督办制度的推广和应用为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工作,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推广和应用。
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如新闻媒体、宣传片等)向社会公众介绍挂牌督办制度的意义和作用,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
XX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
XX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规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治 理分类分级挂牌督办工作,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 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省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等 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十五条区政府或市、区行业监管部门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不力(且负有责任的),由市或区政府采 取发函提醒、专项督导、约谈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等措施责令纠正,并根据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 核有关规定相应扣分。
第二十六条治理责任单位未经挂牌单位许可,故意遮挡、损毁、涂改、移动、摘除“重大事故隐患”警示牌的,由 挂牌单位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被挂牌单位拒不改正的,依法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特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 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事故隐患,依法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 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十五条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时限实行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期限整治。
第十六条对重大事故隐患决定实施挂牌督办的,由挂牌单位制作“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警示牌,并将警示牌悬挂在 治理责任单位的醒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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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高、整改难度大、整改时间较长,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可能导致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或者重伤5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的事故,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项目部靠自身力量难以排除的,或者其他性质严重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挂牌督办制度。
第四条各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其主要负责人对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对排查和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所属单位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安检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拟采取的隐患治理方案;
(四)已采取的防范措施;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第五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施工地段,其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隐患治理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项目部应当报告处总工及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论证。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隐患的基本情况;
(二)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三)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四)治理经费和物资保障;
(五)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六)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七)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八)其他有关事项。
第六条各级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部排查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以及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下达重大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抓好整改的跟踪落实。
由安监部门实行挂牌督办。
第七条对安监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各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应当督促生产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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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资金、整改负责人、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对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靠自身力量难以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安检科和有关主管部门明确上报具体牵头单位负责督办。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期限应当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有关规定,挂牌督办的整改期限应与重大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的要求保持一致。
第八条各级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相应责任。
各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随时将本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报表送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
第九条实行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由公司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第十条经治理评估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部应向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恢复生产和摘牌销案的书面申请。
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项目、内容、整改情况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等。
各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审查验收,经验收合格报公司同意销案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十一条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经限期整改审查不合格的,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处罚。
第十二条本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对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有特别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没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本办法办理。
陕煤化建设(集团)路桥分公司
商洛环城北路三标段项目部
2011年05月20 - 4 -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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