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合并实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合并实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冀政函〔2012〕6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合并实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我省实际,决定合并实施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自2012年7月1日起,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合并实施后统称为“河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统一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四、在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符合领取条件的老年人领取待遇与其子女参保缴费挂钩的有关规定不再执行。
原试点县(市、区)中,因此导致未享受基础养老金的符合领取条件的老年人,自合并实施之月起逐月发放基础养老金,之前的基础养老金不再补发。
五、合并机构和账户。
将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合并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并将相应的基金收入户、财政专户、支出户合并,基金财务管理和基金会计核算分别按照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财社〔冀财社〔2011〕35号2011〕35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冀财会〔2011〕21号)执行。
六、缴费补贴和重度残疾人代缴资金省、市、县分担比例,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省内政府间专款配套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政函〔2011〕196号)规定执行。
河北省调整养老金方案公布(2023年)
河北省调整养老金方案公布(2023年)河北省调整养老金方案公布2023年一是定额调整。
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是挂钩调整。
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元;按照本人2022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4%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是倾斜调整。
对高龄退休人员,1948年1月1日至1952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3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2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对艰苦边远地区人员,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増加2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
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养老金调整跟哪些因素有关以往年的经验来看,养老金水平是否会上涨与三个因素有关,首先便是市场物价。
理论上来说,退休老人不会再参与任何社会生产工作,他们也不具有任何的营收能力,平时的吃穿用度都需要依靠养老金来解决。
如果市场物价上涨,养老金却没有变化,那老年人的生活必然会受到关系。
去年一年内我国消费者价格指数上涨数值还是比较大的,1至3季度同比增长了两个百分点,而在第四季度也是略微出现了小幅度的上涨,这已经足够说明问题了。
至于第2个因素就是社会平均工资的水平是否上涨。
从去年的数据来看,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5.1个百分点,平均工资的增速预期也是较为快速的。
受此影响养老金想必也会有一定幅度的上调。
至于最后一个因素,就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问题了。
如果是收大于支那么代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结余规模将会再次提升,养老金也会因此而得到支持,出现上调的可能。
虽然这一数据尚未公布,但以前两年的情况来看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持收大于支已经是常态化了,那么今年累计结余的规模数值还是会有所上涨的。
承德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承德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承德市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规定:一、参保职工及自然人参
加承德市农村养老保险的职工及自然人,均按照由国家规定的保险制度,参加养老保险,参加者依照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或以上,方可
有权领取养老金。
二、领取条件 1、退休人员:年满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且在
本市缴费满15年(含15年),符合条件的可进入退休领取养老金。
2、变更获得权利者:由抚恤对象和自然人等变更获得养老保险金给付权
利的,应当依照发生变更之前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核算自然人累
计缴费年限,最低不得少于15年。
三、养老金计算标准养老金每月支付以个人账户存储额度及其
它账户转移存储额度为基数,向保险参保人发放。
其中,个人账户存
储额度支付部分按照中央规定的标准发放,加上个人实际缴费年限、
职工职务等因素的加减殊比例给予增减。
另一部分,即其它账户转移
存储额度以转移进来的增量基数支付,每人每月不低于最低养老金标
准规定水平。
河北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情况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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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 民对 政 策 的 了解 深 度 不 够 。走 访 中 了解 到 , 于 新 . 对 推行 的新农保政 策 . 民普遍表 示知道 , 对政策 的具体 内 村 但
容 和细 节 . 了 解很 有 限 。 查 统 计 显 示 , 调 查 者 中对 新 农 则 调 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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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 次 调 查 采 用 问卷 调 查 与 访 谈相 结 合 的形 式 进 行 在 问 卷设 计 之 前 , 者 先 行 走 访 了该 乡 部 分 村 干部 、 学 生 村 官 笔 大 及 农 户 、 访 中 了解 到 , 于 新 农 保 政 策 大 家普 遍 表 示 欢 迎 . 走 对 并 且 . 至 2 1 年 6月 , 乡 已 有 25万 人 参 加 新 农 保 . 截 0 1 该 . 占
民收 入 水 平对 参保 情 况 影 响 不 明显 。 明影 响村 民参 保 的 因 说
问卷 ” “ 参 保 人 员 调 查 问 卷 ” 类 。 和 未 两 共发 放 问卷 7 0份 . 0 其 中 . 参 保 人 员 调 查 问 卷 4 0份 . 参 保 人 员 调 查 问 卷 30 已 0 未 0 份 共 回收 问 卷 6 6份 , 中有 效 问 卷 6 4份 。 效 问 卷 回 收 7 其 2 有 率 8 .% 调查 以 户 为基 础 . 查 对象 为 l 91 调 6岁 以 上符 合 参 保
2019年河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分7个档(最低200元)
2019年河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分7个档(最低200元)河北居民注意了!2019年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调整,涉及缴费、养老金待遇等多个方面,具体的《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解读如下:从2019年1月1日起,河北省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以下简称“两项机制”)。
“两项机制”包括五项主要内容,分别是待遇确定、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缴费补贴调整、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五个方面。
待遇确定机制方面:明确基础养老金向长缴人员适当倾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
其中,基础养老金由中央、省、市、县(市、区)逐级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139确定。
基础养老金向长缴人员适当倾斜。
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月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所需资金由省级统筹解决。
补缴年限不计入计发年限基础养老金的缴费年限。
基础养老金向65周岁及以上参保老年居民倾斜。
以中央和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之和为基数,领取待遇人员年满65周岁后,基础养老金在基数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元;年满75周岁后增加2元;年满85周岁后增加3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分担。
年限基础养老金和65周岁以上高龄基础养老金两项政策可叠加享受。
意见要求各市、县(市、区)应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引导激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优化养老保险待遇结构,提高待遇水平。
各地提高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地方自行负担。
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方面:2018年河北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意见称,在中央确定的88元的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基础上,确定2018年河北省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由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分担。
河北省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河北省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解读来源:法律快车劳动法作者:时间:2011/05/30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者在年老、失业、疾病、工伤等失去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
目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六个部分。
1、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者在年老、失业、疾病、工伤等失去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
目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六个部分。
2、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1)属性不同。
社会保险的依据是国家《宪法》,是国家的基本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是通过国家或地方立法强制执行的。
商业保险是国家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是人民保险公司运用经济手段进行的经营活动,这种经营活动是由保险者与被保险者双方按照自愿原则、通过签定契约来实现的。
(2)保险的对象和作用不同。
社会保险是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直系亲属为保险对象,其作用是保障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时的基本生活,这种保障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
商业保险是以投保的自然人为保险对象,其作用是根据契约规定给予投保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3)待遇水平不同。
社会保险从保障基本生活、安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保障水平随着物价上升和社会生产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有所提高。
商业保险只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给付水平的确定只考虑被保险人缴费额的多少,而不考虑其他因素。
(4)管理体制不同。
社会保险的管理体制是以各级政府主管社会保险的职能部门及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机构为主体,为实现法律赋予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而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事务实行人、财、物的统一管理。
商业保险的管理体制是自主经营的各经济实体自主经营,其管理工作全部围绕严格履行保险合同而进行的。
(5)立法范畴不同。
社会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也是国家对劳动者应尽的义务,属于劳动立法范畴。
新政策下河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研究
瞭望环渤海摘要:1992年原民政部颁布《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标志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中国农村开始实施。
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首次出现了“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表述。
近几年,农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有效途径。
本文从河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完善情况入手,并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探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即将实施背景下完善河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策略。
关键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会保障;河北省Abstract:In1992,the Ministry of Civil Affairs Pro-mulgated the“county-level old-age insurance program in rural areas”which marked the beginning of the implement of the social old-age insurance institution in rural areas of China.In2007,in the document named“The views of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and State Council on de-veloping modern agriculture and constructing new rural areas”which firstly appeared the statement about“es-tablish various forms of old-age insurance institu-tions in rural areas”.In recent years,the problem of rural old-age is becoming prominent,s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rural old-age insurance is an effective way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rural old-age.Starting from the development and improvement of rural old-age insurance in Hebei and analyzing its problems,this paper discuss-es about the strategies to improve old-age insurance in rural areas of Hebei when the new rural social old-age insurance will be implemented.Keywords:Rural Social Old-age Insurance;Social Se-curity;Hebei Province近年来,农民养老问题一直是国家关注的焦点。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养老金领取标准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养老金领取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14•【字号】石政发[2009]28号•【施行日期】2009.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养老金领取标准的通知(石政发〔2009〕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适应我市城市化发展的需要,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其老年后基本生活,依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石政发〔2007〕43号)、《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石政发〔2008〕60号)精神,现就调整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养老金待遇标准通知如下:一、调整后缴费基数和养老金待遇标准(一)困难县(赞皇、灵寿、行唐)调整为225元。
(二)一般县(市)(平山、晋州、深泽、无极、赵县、元氏)调整为245元。
(三)较好县(市)、区(井陉、鹿泉、正定、栾城、辛集、藁城、新乐、高邑、矿区、长安区、桥东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调整为265元。
二、按照新的缴费基数和养老金待遇标准,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民纳入保障范围,确保保险费足额到位,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
新的缴费基数和养老金待遇标准,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全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测算表2全市被征地农民男60周岁、女55周岁及以上人员按照3个领取标准个人一次性缴纳保险费测算表3全市被征地农民男不满60周岁月领取标准测算表二○○九年四月十四日附件1全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测算表单位:元┏━━━━━━━━━┳━━━━━━━┳━━━━━━━┳━━━━━━━━┳━━━━━━━━┳━━━━━━━━━┓┃区域┃领取标准┃缴费总额┃政府承担30%┃集体补助40%┃个人缴纳30%┃┣━━━━━━━━━╋━━━━━━━╋━━━━━━━╋━━━━━━━━╋━━━━━━━━╋━━━━━━━━━┫┃较好县(市)区┃265.00┃46785.00 ┃14035.50┃18714.00┃14035.50┃┣━━━━━━━━━╋━━━━━━━╋━━━━━━━╋━━━━━━━━╋━━━━━━━━╋━━━━━━━━━┫┃一般县(市)区┃245.00┃43254.00 ┃12976.20┃17301.60┃12976.20┃┣━━━━━━━━━╋━━━━━━━╋━━━━━━━╋━━━━━━━━╋━━━━━━━━╋━━━━━━━━━┫┃困难县(市)区┃225.00┃39723.00 ┃11916.90┃15889.20┃11916.90┃┗━━━━━━━━━┻━━━━━━━┻━━━━━━━┻━━━━━━━━┻━━━━━━━━┻━━━━━━━━━┛注:此表中被征地人员指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人员。
河北省老人补贴标准
河北省老人补贴标准
河北省老人补贴标准是指针对本地区的老年人群体所制定的一项政策性措施,旨在为老年人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帮助他们改善生活质量,保障基本生活需求。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河北省老人补贴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养老金补贴标准。
对于领取养老金的老年人来说,河北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生活水平制定了相应的补贴标准。
一般来说,养老金补贴标准会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测算,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二、医疗保障补贴标准。
针对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河北省还设立了医疗保障补贴标准,用以帮助他们支付医疗费用。
这一补贴标准通常会根据老年人的医疗需求和经济状况进行评估,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必要的医疗服务和保障。
三、生活补贴标准。
除了养老金和医疗保障补贴外,河北省还会针对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标准,用以帮助他们支付日常生活开支。
这一补贴标准会根据老年人的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评估,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
四、其他补贴标准。
除了上述提到的补贴标准外,河北省还会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其他补贴标准,例如暖冬补贴、过节费等,以确保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得到提升。
总的来说,河北省老人补贴标准是一项重要的民生政策,通过制定合理的补贴标准,能够有效地帮助生活困难的老年人,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提升他们的
生活质量。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确保老年人能够得到更好的关怀和支持。
2023年农村养老保险政策
2023年农村养老保险政策2023年农村养老保险政策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在2023年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新的政策旨在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更可靠、更全面的养老保障,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在政策的调整上,农村养老保险将更加注重公平和普惠。
政府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所有农村老年人都能够参与养老保险制度,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针对贫困地区和特殊困难群体,政府将加大帮扶力度,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基本的养老保险待遇。
此外,政策还将提高养老金发放标准,确保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能够与物价上涨保持相对稳定的增长。
其次,在制度建设方面,农村养老保险将进一步加强与城镇养老保险的对接和融合。
政府将通过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推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和统一。
这将有利于解决农村老年人流动、城乡融合带来的养老保障问题,使农村老年人能够享受到更多的福利和优惠。
此外,政府还将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通过扶持和激励,政府将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业,提供更多样化、贴近老年人需要的养老服务。
这不仅会增加农村就业机会,还将提高农村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政府还将支持农村养老社区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其中,促进农村社区的发展和老年人的融入感。
此外,政府还将强化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
通过加强监管,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保障老年人的养老金能够及时发放和正常使用。
政府还将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贴力度,确保退休人员享受到应有的养老保险待遇。
最后,政府还将加强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和培训。
通过广泛宣传,让老年人和农民了解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权益,提高他们的参保意识和保障意识。
同时,政府还将加强培训,提高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养老保险政策的有效实施。
综上所述,2023年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将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更可靠、更全面的养老保障。
政策将注重公平和普惠,强化与城镇养老保险的对接和融合,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加强宣传和培训。
河北省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河北省农村养⽼保险新政策河北省完善了社会保险制度,对⼈们最关⼼的养⽼保险体系进⾏了完善。
在河北省打⼯的⼈们,应该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各种原因造成养⽼保险缴纳上出现问题。
那么河北省农村养⽼保险新政策有哪些?下⾯我们跟随店铺⼩编的这篇⽂章具体了解下吧。
⼀、机关⾮在编⼈员应参加企业养⽼保险依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我省各类企业、事转企单位、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企业单位,基⾦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有雇⼯的个体⼯商户等单位(组织)及其职⼯、在公共就业和⼈才交流服务机构托管档案就业⼈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员,应参加企业职⼯基本养⽼保险。
对已经参加机关事业养⽼保险的单位和参保⼈员依法进⾏规范。
⽆雇⼯的个体⼯商户、未在⽤⼈单位参加职⼯基本养⽼保险的⾮全⽇制从业⼈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基本养⽼保险。
⼆、个体⼯商户雇⼯最低按社平⼯资60%缴费有雇⼯的个体⼯商户,其雇主个⼈和雇⼯,以本⼈上年度⽉平均⼯资收⼊为缴费基数,按8%缴纳基本养⽼保险费。
个⼈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的60%为缴费基数;⾼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部分,以单位上年度职⼯⼯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20%缴纳。
单位缴费⼯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60%或⽆法核定⼯资总额的,以雇主个⼈和所有雇⼯缴费基数之和为缴费基数。
个⼈应缴纳的基本养⽼保险费由雇主代扣代缴。
⽤⼈单位使⽤的进城务⼯的农村居民(农民⼯),按照企业职⼯基本养⽼保险缴费办法缴纳基本养⽼保险费。
三、退休时缴费不⾜15年可延长河北省⽂件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15年,继续缴费地为我省的可延长缴费。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基本养⽼保险的个⼈,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选择按照我省灵活就业⼈员缴费办法延长缴费的,延长并连续缴费满5年后,仍不⾜15年的,可按照延长缴费满5年缴费时的缴费标准,⼀次性缴费⾄满15年,办理按⽉享受基本养⽼保险待遇。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上划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计息标准的通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上划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计息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8.04.18•【字号】冀劳社办[2008]66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上划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计息标准的通知(冀劳社办[2008]66号)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函[2008]12号)要求,我省已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由年复利2.5%调整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目前为4.14%)。
按照省厅2001年下发的《关于上划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分级管理实施意见》(冀劳社〔2001〕25 号)精神,对各市、县上划到省厅和市级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农保基金)计息标准,也作相应调整。
具体调整事宜通知如下:一、省厅对各市、县上划到省厅的农保基金,属于2007年12月31日前上划到省厅的,自2008年1月1日起,计息标准由年复利3%调整为年复利4.5%。
2008年1月1日以后上划到省厅的,自省厅到账日起按年复利4.5%计息。
二、各市对县级上划到市级的农保基金计息标准,由各市根据本市农保基金运营情况确定,但不得低于同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标准。
三、盛市农保基金管理运营机构在年度终了后,要及时对上划农保基金的单位出具年度计息单和对账单。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
第三十六条【评估机制】建立养老服务评估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管理水平、老年人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第三十七条【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养老服务中的问题和矛盾,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应急处置】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应急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三十五条【继续教育】支持养老服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第九章养老服务评估与监督
第三十六条【评估机制】建立养老服务评估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管理水平、老年人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第三十七条【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养老服务中的问题和矛盾,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第五十一条【其他】本省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活动,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作规定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施行日期】本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九条【废止条款】本条例施行前本省有关养老服务的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条【解释权】本条例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老年人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养老服务提供融资支持。
第三十条【社会参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养老服务。
第三十一章【国际合作】支持开展养老服务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外先进的养老服务理念、技术和人才,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第十五条【服务质量】养老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2022的内容有什么?
农村养⽼保险新政策2022的内容有什么?1、新农村养⽼保险缴费标准新的养⽼保险缴费标准⽬前共分为12个等级,农民可以根据⾃家的经济情况,选择等级来缴费。
2、新农村养⽼保险缴费基数。
3、60周岁以上新农村居民可申请⽼年⽣活补助对象及补贴标准.4、农民⼀次性缴纳养⽼⾦的政策继续。
农村的农民在还有⼯作能⼒的时候因为收⼊不⾼⽽不能够为⾃⼰积攒下⾜够的养⽼钱,但是按照国家扶助农民的政策就会帮助农民养⽼,但是农民⾸先得在年轻的时候就按照缴纳相应的费⽤以保证的发放。
那么,新政策内容有什么?⼀、农村养⽼保险新政策的内容有什么?农村养⽼保险上涨,⾃从农村养⽼保险政策出台之后,农村养⽼⾦基本标准就出现了多次调整,今年开始国家⼜提⾼了农村的基本养⽼⾦,我国多数农村地区的养⽼⾦已经由去年的每⽉70元涨到了现在的每⽉90元。
养⽼⾦⼀次性补缴,为了解决部分农民在年轻时没有购买,⽼了之后享受不到养⽼⾦的情况,国家也规定农村养⽼保险能够⼀次性补交了,农民在60岁之后,⼀次性补缴,每个⽉也能够领取到固定的养⽼⾦。
失地农民享受到城镇职⼯养⽼保险,如今许多农民都依靠⼟地在进⾏养⽼,但失⼟地之后,他们的养⽼就⾯临问题了。
国家为了解决这部分农民的养⽼问题,将失地农民也纳⼊到了城镇职⼯养⽼保险。
当然今年农村养⽼保险还有⼀些其他的变换,这⾥就不⼀⼀介绍了,总之农村养⽼保险未来将会越变越好。
⼀次性补缴养⽼保险的农民,在养⽼保险⼀次性补缴政策出台之后,很多农民都⼀次性补缴了养⽼⾦,如果⼀次性补交9万元,农民则能够领取到每⽉1200元左右的养⽼⾦。
失地农民,现在失地农民也纳⼊到了城镇职⼯养⽼保险,每个⽉也能够领取到上千元的养⽼⾦。
养⽼⾦是按照多缴多得的原则,但是许多农民都没有缴纳过养⽼保险,⽽只能够依照养⽼⾦的最低标准领取养⽼⾦,所以每个⽉只有⼏⼗元养⽼⾦。
保险缴费⾦额从100元到4000元共分为13个档次:1、选择缴费档次100元,每⼈每年补贴45元;2、选择缴费档次200元,每⼈每年补贴50元;3、选择缴费档次300元,每⼈每年补贴55元;4、选择缴费档次400元,每⼈每年补贴60元;5、选择缴费档次500元,每⼈每年补贴70元;6、选择缴费档次700元,每⼈每年补贴75元;7、选择缴费档次1000元、1500元、2000元中任意⼀档的,每⼈每年补贴85元;8、选择缴费档次2500元、3000元、3500元和4000元中任意⼀档的,每⼈每年补贴90元。
河北农村养老金改革实施方案
河北农村养老金改革实施方案
决定:对河北农村养老金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以下调整与改进:
一、完善养老金制度
1.建立健全农村养老金统筹机制,将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统筹管理。
2.提高农村养老金的缴费比例,逐步向城市居民养老金缴费比例看齐,并适当调整养老金发放标准。
3.加强养老金投资运营管理,提高资金收益率,确保养老金持续稳定增长。
二、改进养老金发放方式
1.推进养老金电子化发放,实现参保人员和领取人员的信息化管理、网络化查询和便捷化领取。
2.探索建立农村养老金发放代理机构,提升发放服务质量,确保养老金按时发放到位。
3.加强养老金发放监督,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保障养老金发放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三、加强养老服务保障
1.建设和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提供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多样化的服务选择。
2.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提升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3.推广智能化养老服务产品和技术,满足农民老年人的多样化
需求。
四、加强宣传和培训力度
1.深入宣传养老金改革政策,增强农民的参与意识和主动性。
2.加强农村养老服务队伍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3.开展农村养老金政策解读和培训讲座,提高农民对养老金改革的了解和支持度。
以上为河北农村养老金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调整和改进措施,旨在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靠的养老保障服务。
河北省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
河北省养⽼保险补缴新政策安徽省养⽼保险新政策中提到⽬前缴费标准暂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试点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参保⼈⾃主选择档次缴费,原则上按年缴费,⿎励经济条件好的农民多缴费,多缴多得。
河北省补缴新政策(⼀)、补缴范围1、关于未参保单位和⼈员补缴通知明确,实⾏个⼈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员为未参保⼈员;单位⼀直未到经办机构进⾏参保登记,未缴纳养⽼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养⽼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的所有⼈员(以下简称“职⼯”)参加基本养⽼保险。
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的职⼯,由于⽤⼈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保险费的,⽤⼈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收⼊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个⼈从规定实⾏企业和个⼈共同缴费之⽉起,补缴养⽼保险费。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之⽇起为职⼯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保险费。
但补缴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
按规定参保补缴后,其已办理⼿续由单位负担其养⽼保险费⽤的⼈员纳⼊养⽼保险统筹。
未全员参保续保和整体参保单位在进⾏登记后,可补缴⾄本⽂下发前,以后应按规定正常缴费。
未参保的原国有、集体企业职⼯,与企业后,现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本⼈提出书⾯申请并提供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原始证明材料和原职⼯档案,经劳动保障⾏政部门审核后,可对原在企业⼯作期间未缴纳养⽼保险费的时间进⾏补缴。
建⽴个⼈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其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作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连续,经劳动保障⾏政部门认定后可视同缴费年限。
未参保的个体⼯商户、⾃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员,不允许补缴。
未参保⼈员男不满60周岁,⼥不满55周岁的,允许其参保缴费,从参保之⽉起计算实际缴费年限。
达到国家法定缴费不满15年的,可延续缴费满15年后办理按⽉领取基本⼿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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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河北农村养老保险政策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新农保业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等(以下简称"乡镇事务所")具体经办,村(居)
民委员会协办人员(以下简称"村协办员")协助办理,实行属地化管理。
本规程所称参保人员是指新农保参保缴费人员以及领取新农保待遇人员。
第三条新农保经办工作要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规范操作、讲求效率、优化服务、保持经办队伍相对稳定的原则。
县级社保机构可按业务环节单独设置或多个业务环节集中设置业务部门或经办窗口,但要设置独立的财务、稽核、统计管理等岗位。
乡镇事务所要有专人负责新农保业务,对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资格等进行初审,
并录入有关信息,负责各种统计报表上报、承办辖区内待遇领取资
格认证、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政策宣传、情况公示等工作。
第六条新农保基金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单独记账、核算,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基金,基金结余按国家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
第七条建立全省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系统。
在国家下发的新农保业务软件基础上,全省统一进行软件本地化开发应用;结合全省金保工
程建设,实现省、设区市、县(市、区)社保机构及乡镇事务所联网;
在省建立集中的新农保业务数据库和财务数据库;在省集中实现与金
融机构、财政、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的数据联网和信息交换。
第八条社保机构与金融等其他相关服务机构签订的委托服务协议要符合本规程相关要求。
第二章参保登记
第九条年满16周岁、具有当地农业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原件(其中重度残疾人,还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
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河北省新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协办
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第十条村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并将《参保表》、户口簿及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于每月10日前上报乡镇事务所。
参保农
民本人也可到乡镇事务所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乡镇事务所负责对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系统将录入信息与公安、民政、残联、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等相关数据库数据自动进行比
照检查,通过后保存。
在《参保表》上加盖乡镇事务所公章,每月
15日前将《参保表》、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一
并上报县级社保机构参保登记环节。
第十二条县级社保机构参保登记环节应对参保人员的登记信息进行复核,无误后进行保存确认,分配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号,同时为
其建立个人账户及参保档案,及时将有关材料签章后分类(级)归档
备查。
河北农村养老保险查询
一、个人缴费信息查询
1、首先,登陆农村养老保险管理系统,在菜单中找到查询统计。
2、选择个人缴费信息查询。
本查询可以进行模糊查询,也可进
行精确查询。
在缴费单位编码、保险编号、身份证号、姓名4个复
选框中,可以选定一个或多个(左侧呈对勾)后,选择客户类型,按
查询按钮进行查询,若一个也未选中则显示所有个人缴费信息。
3、选中缴费单位编码时,必须选择一个缴费单位编码。
若仅选
择了缴费单位编码复选框,则按查询后显示该缴费单位的所有缴费
个人的缴费信息。
4、选中身份证号时,同样可以输入少于15或18位来进行模糊
查询。
5、选中姓名时,同样可以输入姓名的前1或2个字进行模糊查询。
6、选中保险编号时,可以输入少于10位来模糊查询。
若输入的保险编号满10位,则仅按保险编号精确查询,身份证、姓名条件失效。
7、按打印按钮可以打印客户的缴费记录卡。
8、按返回按钮返回主窗口。
二、个人给付信息查询
1、首先,登陆农村养老保险管理系统,在菜单中找到查询统计。
3、按输入查询条件查询时,可以模糊查询,也可以精确查询。
查询条件区域的保险编号、姓名、身份证号3个复选框,也可以选
定一个或多个(左侧呈现对勾)后,按查询按钮进行查询。
4、当选中保险编号且输入少于10位时,进行模糊查询;输入等
于10位时,进行精确查询(其他条件失效。
)
5、选中姓名和身份证号时,同样也可以输入前若干位进行模糊
查询;全部输入则进行精确查询。
6、在个人给付明细纪录选项页下,按打印按钮,可打印发放记
录卡。
7、按返回按钮返回主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