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外委队伍管理办法
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1. 外委人员的选聘和培训:
- 定期对外委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和信誉评估,确保其具有良好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 在外委人员入职之前,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安全操作流程、危险警示、紧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确保外委人员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2. 安全保护措施:
-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标识、防护设备、消防设备等,确保外委队伍的安全。
- 建立相关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外委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责任和要求。
- 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外委队伍的安全。
3. 制度落实和管理:
- 建立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力。
- 建立安全事件的上报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追踪安全事故,并进行分析和总结,以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外委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4. 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
- 建立外委人员安全工作的绩效考核机制,对表现良好的外委人员给予奖励和表彰,对违反安全制度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
- 建立外委队伍的信誉评估制度,对安全记录良好的外委队伍给予优先合作的机会,对安全记录不良的外委队伍进行限制或终止合作。
以上是关于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具体的实施方式可以根据各个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设备委外维修管理办法
设备委外维修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加强设备委外维修的管理,提高设备维修质量,控制设备维修成本。
检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设备外委修理工作。
第三条职责1.设备管理部是设备外委修理工组的主管部门,负责设备外委维单位合同的签订工作。
2.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外委修理单位的推荐,设备修理质量和工3.经营管理部、党委工作部、审计部参与较大外委修理合同的合同签4.计量器具的维修由检测中心负责,办公室车辆的维修由办公室负责第四条工作流程(一)设备外委维修的鉴定1.设备使用单位提供设备事故事件处理报告。
对设备损坏的原因进行备事故由设施组织分析,行成报告。
2.设备设施部组织设备使用单位、检维修中心对设备损坏情况进行鉴报经营管理部备案后组织实施。
(二)设备维修申请设备使用单位(各生产厂)设备管理科(或设备主管)填报“设备委备管理部,分管公司领导审批。
申请设备外委,设备事故处理报告必须作为“设备委托修理审批单”备设施部存档,并录入erp系统。
(三)设备外委维修单位的选择1.设备使用单位推荐设备维修单位,原则上不能少于两家。
设备设施评估,进行经济技术比选,对维修价格进行审核。
2.维修价格在5万以内的,由设备设施部部长审批;3.5万元-10万元由分管机电的副总工程师审批;4.10-30万元的,由分管副总师牵头,设备设施部组织,设备使用单位参与会审,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5.维修费用大于30万元的要由设备设施部提出外委方案,报公司采购6.机械加工维修单位可参考物资部门已评审的合格供应商选择。
7.对于必须送检后才能确定修理内容和报价的设备、仪器仪表等,应行确定。
(四)外维过程的具体分工1.合同签订工作由设备设施部负责组织;2.设备的拆除装车由设备使用单位负责;3.设备运输车辆由设备设施部负责;4.设备修理过程跟踪、催交由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设施部配合;5.外委设备修理的验收工作由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部负责协调与6.外委费用的办理由设备设施部负责,设备使用单位配合。
承包商(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办法
承包商(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办法一、对业主单位安全管理的规定第一条:必须明确并落实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
企业要按照“谁发包、谁监管,谁用工、谁负责”的要求,严格外委队伍选择、入场(厂)管理、过程监管、后评价每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明确并落实安全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招标部门、项目管理部门、施工管理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以及项目属地(单位或中心或车间)的管理责任。
严禁出现外委队伍的安全管理职责不清、关键作业环节监管失控、安全和质量验收流于形式等情况。
属地单位每日对施工项目(检修项目)进行安全检查,业务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每周对施工项目(检修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二条:必须有专人每天对外委人员进出厂情况进行检查,严格外委人员准入管理,杜绝未履行入场(厂)审批手续人员进厂。
企业必须有专人对外委人员进出场(厂)情况进行检查登记,重点检查外委人员是否履行入厂手续、持证上岗、人证一致、健康状况和心理状态,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安全员是否依规配置、上岗到位,外委队伍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是否未经业主批准擅自变更、离场(厂)。
第三条必须有专人对外委队伍使用的工器具进行检查。
严格外委队伍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器具进场(厂)的管理,做到入场(厂)时百分之百检查、百分之百建立台帐,杜绝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工器具进场(厂)。
业务管理部门必须有专人检查外委队伍的班组是否按作业方案规定配齐所需工器具;每月检查各班组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器具使用情况,是否定期检验、试验,是否使用不合格工器具、不正确使用工器具,特种设备是否配有许用标识并置于明显位置,自制工器具是否进行计算并进行荷载试验和评估。
安监部门每月对工器具、特种设备按规范要求配置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必须严格执行工艺交出确认制度。
制定科学合理的装置能量隔离和置换方案并确保落实,中心(车间)工艺技术员、设备技术员对每处工艺交出点进行联合检查,确保作业环境满足防着火、防爆炸、防中毒、防室息等要求;严禁能量隔离不到位、化工品置换不彻底情况下的作业,生产部门、机动部门每周进行抽查,安监部门每周进行监督检查。
单位设备外出维修管理制度
单位设备外出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设备外出维修管理行为,提高设备维修质量,保障单位设备运行安全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设备的维修工作及外出委托维修单位进行设备维修的管理。
第三条单位设备外出维修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重、管理为要、效益为先”的原则。
第四条单位设备维修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对设备维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维修技术水平,确保设备维修质量。
第五条单位设备外出维修管理应当明确设备维修责任部门和人员,明确设备维修的程序和要求。
第六条单位设备外出维修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设备台账,做好设备维修记录,确保维修过程的透明、公正。
第七条各级领导干部和设备维修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维修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章设备外出维修程序第八条单位设备外出维修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设备负责人统筹协调。
第九条设备外出维修应当根据设备维修的紧急程度、维修单位的信誉度和维修费用等因素选择合适的维修单位。
第十条设备外出维修前,设备管理部门应当编制设备维修计划,明确维修内容、时间、地点及维修单位。
第十一条设备外出维修前,设备负责人应当与维修单位签订《维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设备外出维修时,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安排专人进行随机检查,确保维修过程的合规性和质量。
第十三条设备外出维修完成后,维修单位应当提供《维修报告》及《维修保修书》,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维修质量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设备外出维修所需的费用应当及时核算、结算并归入设备维修费用。
第三章设备外出维修管理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紧急设备故障的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设备运行台账和设备维修记录,及时记录设备故障、维修情况、维修费用等信息。
第十七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设备维修人员的培训,提高维修技术水平,增强维修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第十八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设备维修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维修作业的质量和安全。
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制度1.0 引言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制度是针对外委单位和个人在承揽本公司工程项目时,加强对其安全管理的要求,保障施工过程中人身安全,保护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和进度,防止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扩大化。
2.0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委托的外协单位及其下派的工作人员,涉及工程施工现场、工厂、办公楼等场所。
3.0 外委资质审查在委托外委单位承揽工程项目前,本公司应对外委单位进行认真的资质审查,核实其具备相应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资格要求,并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证书。
同时,还要对其履行安全、质量等方面的管理能力和和履行安全、质量等方面的责任进行评估和考察。
4.0 人员管理要求外委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持有相应的证件并备案,且须在进场前接受培训,并在该工程项目中分别实行备案制度和班组制度管理。
外委人员应遵守本公司的规定,制定专项安全计划并提交执行,保障施工中的安全、质量等方面。
5.0 安全控制措施委托外委单位的工程现场,应根据特定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防范风险,切实保障现场工作人员、施工设施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具体包括:•确保施工现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现场安全规程。
•实行现场安全管控制度,配备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积极开展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的检查和监督。
•对施工中的危险环境,如高处、深坑等,应建立相应的防护措施。
•确保现场危险品的安全使用和存放。
•建立安全救援队伍,配备紧急救援设备,及时响应应急事件。
6.0 安全监督检查本公司应在委托外委单位开展的工程项目中,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并实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改进。
具体包括:•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设施齐全,设备运行稳定,档案管理及时、到位。
•定期检查外委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制度运行情况,建立问题督办机制。
•对违反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外委工程单位,严肃处理,必要时暂停或终止委托业务。
设备外委流程及管理办法最新
设备外委流程及管理办法最新第一章设备外委概述第一节设备外委的定义设备外委是指企业将设备(包括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等)的采购、维护、保养等工作委托给专业的外部服务提供商,以实现设备使用效率的最大化、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的目的。
第二节设备外委的好处1. 降低企业成本:外包公司可以提供更便宜的服务费用,降低企业设备运维成本。
2. 提高设备利用率:专业外包公司更有经验、技术,可以提高设备维护效率,减少设备故障停机时间,提高设备利用率。
3. 专业服务:外包公司有更丰富的设备维护经验和技术,可以提供更专业、高效的服务。
4. 解决人员压力:不需要企业内部招聘维护人员,减少管理和培训成本,解决了企业内部设备维护人员不足的问题。
第二章设备外委流程第一节设备外委前期准备1. 制定外包计划:企业确定外包范围和目标,明确外包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 制定外包标准:明确外包服务标准,制定外包合同。
3. 确定外包公司:确定合作的外包公司,签订外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节设备外委执行阶段1. 设备交接:企业将设备交接给外包公司,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点,并签订交接手续。
2. 设备维护和保养:外包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设备故障处理:外包公司负责设备的故障排查和处理,及时修复设备故障,减少设备停机时间。
第三节设备外委验收与结算1. 设备验收:企业定期对外包公司提供的设备维护和保养情况进行验收,确保服务质量。
2. 结算与评估:双方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服务结算,并根据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进行绩效评估,给予奖惩。
第三章设备外委管理办法第一节外包公司的选择1. 公司资质:外包公司需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有丰富的设备维护经验和技术。
2. 服务内容:外包公司需能够提供全面、专业的设备维护和保养服务。
3. 价格合理:外包公司的服务价格应该合理、透明,不得存在额外费用或变相涨价情况。
第二节设备外委合同管理1. 合同签订:企业和外包公司签订明确的外包合同,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期限等条款。
外委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检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委检修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和人员安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委托外委单位进行检修和维护工作的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外委检修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设备和人员安全。
第二章外委检修单位管理要求第四条外委检修单位必须依法设立,具备相应的资质,具有从事相关检修工作的合格人员。
第五条外委检修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岗位,负责检修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外委检修单位必须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外委检修单位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第八条外委检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进行作业,保障检修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三章外委检修现场安全管理第九条外委检修现场必须设置专门的安全防护区域,明确安全标识,确保工作人员能够清楚辨认。
第十条外委检修现场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带、安全帽等,并确保工作人员正确佩戴。
第十一条外委检修现场必须具备完善的紧急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处置。
第十二条外委检修现场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四章外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外委检修作业必须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检修方案,提前进行相关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外委检修作业必须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安全操作流程进行,严格按照要求操作。
第十五条外委检修作业必须做好安全交底和安全监督,确保工作人员了解安全风险和操作要求。
第十六条外委检修作业必须做好安全记录和安全档案的管理,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措施。
第五章外委检修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七条外委检修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事故不扩大。
第十八条外委检修单位必须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配合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第十九条外委检修单位必须对安全事故进行认真总结,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设备外委流程及管理办法最新
设备外委流程及管理办法最新一、前言设备外委是指企业将自己的设备租赁给其他企业使用,或者将设备维修、保养等服务委托给其他企业进行。
设备外委流程及管理办法的建立和遵循,对于企业的设备管理、成本控制和资产利用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设备外委流程及管理办法进行系统性的分析和阐述,以期提升企业设备外委的效率和规范程度。
二、设备外委流程设备外委流程通常包括设备外委申请、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设备交付、运营管理和外委结果评估等环节。
1.设备外委申请设备外委申请是设备外委流程的第一步,通常由设备管理部门或者项目管理部门发起。
申请人需要明确外委的设备种类、数量、使用场景、使用期限等相关信息,并经过审批部门的批准后,开始进行设备外委的供应商选择。
2.供应商选择供应商选择是设备外委流程中非常关键的一环,直接影响到后续设备外委的质量和成本控制。
在选择供应商时,需要考虑供应商的资质、服务水平、价格等方面的因素,并通过招标、询价等方式进行多方比较,最终确定最合适的供应商。
3.合同签订在选择好供应商后,需要进行设备外委合同的签订。
合同中需要明确设备外委的具体内容、价格、服务标准、责任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4.设备交付设备交付是设备外委流程中的重要环节,供应商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将设备交付给委托方,并由委托方进行验收确认。
在设备交付过程中,委托方需要对设备进行仔细的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性能良好。
5.运营管理设备外委后,委托方需要对外委设备进行定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以确保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寿命。
运营管理包括设备的日常使用、保养、维修、更新等环节,需要委托方和供应商之间进行紧密的协作。
6.外委结果评估设备外委的结果需要进行定期的评估,包括设备的使用情况、服务质量、成本控制效果等方面的评估。
评估结果将为企业下一步设备外委的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三、设备外委管理办法设备外委管理办法是企业对设备外委流程进行制度化的管理和规范,以确保设备外委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设备检修部外委项目管理办法(附管理用表)
设备检修部外委维护项目管理办法设备检修部外委维护项目管理办法根据公司生产管理工作要求,设备检修部负责外委维护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为明确设备检修部各专业、班组的管理职责、内容与方法,规范外委维护项目在生产工作中与相关单位的接口,提高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维护工作管理1、设备维护单位各项工作纳入设备检修部生产管理体系,生产工作实行“点检定修”,在安全、技术、质量和进度上,接受设备检修部相关专业的指导、检查、验证和考核等管理。
2、维护单位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标准和岗位职责。
3、日常维护工作以所辖设备点巡检和定期工作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积极组织故障抢修,并完成设备计划性检修工作。
4、维护单位根据所辖设备运行情况,制定设备点巡检工作计划和定期工作计划,报设备检修部相关专业审批。
设备检修部各专业、班组监督和验证实际完成情况,并列入月度工作考评。
5、维护单位日常设备消缺工作执行公司《设备缺陷管理标准》,按要求组织设备缺陷消除工作,并参加公司组织设备缺陷分析会。
6、维护单位各专业班组根据每日工作情况,填写班组日志,报设备检修部相关专业。
7、维护单位每周五填报周工作报告,主要总结本周工作情况、问题分析和下周重点工作,报设备检修部综合管理员汇总。
8、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工作总结,反馈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并报设备检修部综合管理员汇总。
9、每月25日前汇总当月生产计划完成情况,报设备检修部相关专业汇总。
对不能按计划完成的工作任务,须提前报专业和设备检修部审核,经公司生产主管领导批准。
10、每日夜间和法定节假日各专业须安排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进行设备巡检工作和缺陷消除工作,遇设备故障抢修要组织充足人力,完成抢修工作。
11、生产维护工作中,双方在方案、措施和工作范围不一致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维护单位应首先执行生产指令。
工作结束后可向公司主管领导申诉,协调解决。
某煤矿机电设备外委修理管理办法
机电设备外委修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电设备外委修理管理,建立健全各级审批制度,保证设备修理质量,堵塞漏洞,减少和避免资金外流,维护企业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可构成资产管理的机电设备外委修理业务。
第三条机电设备外委修理是指由于矿内技术条件、设备能力等原因不能修理需送矿外单位进行的各类机电设备修理.第四条本办法规定了机电设备外委修理的范围、委托程序、价格的确定、修理后的验收、质量跟踪、费用结算等内容。
第五条机电设备外委修理实行逐级审批制度,不论修理金额大小必须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委修理。
严禁不审批擅自进行外委修理行为。
第六条机电管理部门是机电设备外委修理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办理机电设备外委修理业务。
第七条凡机电设备外委修理均须签订修理合同,主要及关键设备应签订技术协议。
第八条机电设备外委修理应遵循在比质、比价的前提下,先集团内后集团外原则.第二章外委修理主管部门职责第九条机电管理部门设立设备组,具体负责设备外委修理工作:1、负责组织设备修理鉴定,制定设备修理计划,办理审批、建立外委修理台账.2、组织编写设备修理项目、调研修理价格、编制修理预算.3、负责签定技术协议、参与签定修理合同。
4、负责安排外委修理设备装车和办理出入库手续、统一办理出门手续.5、负责组织外委修理设备验收,填写验收报告,建立质量跟踪台账、使用信息反馈,提供质保金支付意见等。
6、负责对外委修理厂家的调研,参与比价招标确定外委厂家。
第十条设立外委设备维修鉴定组,具体负责外委设备的鉴定和修复后的验收工作:组长:*****副组长:*****成员:***** **** *** ****设备外委修理必须由外委设备维修鉴定组鉴定,确定该设备本单位无修复能力后才可以办理外委手续,避免单位能自修的设备外委造成资金浪费,设备鉴定需外委时,必须与承修单位签订合同和技术协议。
外委设备鉴定组负责修复后设备的验收工作,修复后的设备要严格把关验收,确保维修质量。
外委维修管理办法
兴科科技有限公司外委维修管理办法编号:版本:1,更改:0外委维修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范固定资产的外委修理工作程序,更快速、更方便、更规范地做好设备的外委修理工作,保障生产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已移交的生产设备、生产用车辆、检测类设备、电机及空调(含办公用中央空调、柜式/挂式空调及设备上用空调)等的外委修理,但不包括保修期内的正常修理。
3.参考文件《设备管理制度》《招标管理办法》4.定义及术语外委修理:指因不具备技术、工器具、资质等条件的情况下,需将设备、电机及空调等送到修理单位委托修理或外聘维修人员进入现场修理,以下简称外修。
5.职责5.1工程设备管理部工程设备管理部是外修工作的具体承办部门,负责外修工作的具体实施:a)外修工作程序的制订;b)外修项目的审查及预算审核;c)外修过程中的招标、询比价,合同订立及付款;d)联系具体外修单位,进行业务谈判、技术联络、工作协调配合等;e)外修所需额外材料的计划审批;f)外修项目完成后,通知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填报验收单。
5.2检修车间检修车间是外修工作的申报部门,负责外修工作的初步审批与申报,参与外修过程中的相关工作:a)初步确定设备是否需要外修,并提报《设备维修申请单》;b)参与外修过程中的招标;c)签订技术协议、工作协调配合等;d)外修所需额外材料的计划提出;e)设备故障的反馈、提报,参与提出维修建议;f)外修过程中的工作配合;g)参与外修验收工作。
5.3质检部质检部是检测类设备的使用部门,参与外修过程中的相关工作:a)负责设备故障的反馈、提报,参与提出维修建议;b)外修过程中的工作配合;c)参与外修验收工作。
5.4营销采购部营销采购部负责外修所需材料、备品备件的采购工作。
5.5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是外修工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进出现场的外修人员、设备、材料进行安全检查,安排安全教育并对其违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处罚等及外修工作的人员与车辆出入的管理部门。
机电设备外委修理管理办法
热电厂机电设备外委修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电设备外委修理管理工作的管理程序、管理内容、管理目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热电厂、华源热电有限公司、华诚余热发电公司生产用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电动工具等外委修理工作。
第三条机电设备修理是指对电机、泵及其他机电设备以及仪器仪表、电动工具进行修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的管理目标是规范机电设备外委修理行为,修旧利废,最大限度的节约生产成本,满足安全生产需求。
第二章合作单位选定第五条生技处每年组织一次招议标,确定3家及以上合作单位,并主要确定电机在380V及以下等级的多种机电设备修理单价,与3家及以上合作单位签定合同或合作意向书。
第六条原则上不允许各单位向非合作单位外委修理机电设备,如有必要,必须报请生技处同意。
否则不予费用结算。
第三章维修项目的申请第七条机电设备修理一般由本厂各专业车间完成。
由于自己技术水平所限无法完成的检修项目,或者由于自己检修力量所限并在要求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的修理项目,可以考虑外委修理。
第八条各单位维修机电设备时,对于满足外委条件的项目,必须填写《机电设备修理外委单》(见附表一)。
且按如下要求填报:(一)日常维修:由各车间根据工作需要,每月初填写《机电设备修理外委单》。
(二)大修:由各车间根据修理计划,在机组大修1个月前将维修计划内容填写一个《机电设备修理外委单》。
(三)小修:由各车间根据修理计划,在机组小修1个月前将维修计划内容填写一个《机电设备修理外委单》。
(四)生产急需项目,暂不用填写《机电设备修理外委单》,但事后要在2个工作日内补办。
第九条《机电设备修理外委单》一式三份,生效后,车间技术组、生技处工程管理、乙方各持一份。
第四章维修项目的审批第十条电机在380V及以下等级机电设备、电动工具、仪器仪表进行外委修理时,各单位填写《机电设备修理外委单》后报生技处对应专业审批后即可执行。
委托的单位一般为生技处确定的3家及以上机电设备修理长期合作单位。
外委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外委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委作业人员管理行为,提高外委作业人员队伍素质,确保外委作业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外委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涉及外委作业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权利义务等方面。
第三条外委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服从管理,听取指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四条外委作业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与道德品质,服从组织安排,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维护公司形象,争做模范员工。
第五条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依规管理外委作业人员,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六条公司对外委作业人员有关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公开、公平公正地处理。
第二章招聘管理第七条外委作业人员的招聘,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得有任何歧视性行为。
第八条公司在招聘外委作业人员时,应当公开招聘信息,明确招聘条件、工作内容、待遇等。
第九条外委作业人员的招聘应当采取面试、考核等方式,综合考察应聘者的能力和素质。
第十条公司不得要求外委作业人员提供任何不符合规定的担保或抵押。
第十一条外委作业人员在接受招聘前,应当认真阅读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确保自己的权益受到保障。
第十二条公司不得因性别、宗教、民族、年龄等原因,影响外委作业人员的招聘录用。
第三章培训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对新招聘的外委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了解公司的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安全规章等。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对外委作业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使其熟悉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技能。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为外委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使其具备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不定期地对外委作业人员进行进修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外委作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水平。
第四章考核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外委作业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程序等。
外委单位管理办法(工程企业)
外委单位管理办法1. 目的为了使在本公司承担施工任务的外委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我公司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公司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 适应范围2.1 工程安装施工单位。
2.2 设备供应商(需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的单位)。
2.3 劳务外委单位。
3. 术语—公司:指**公司。
—项目:指**公司承接的设备安装工程。
—项目部:指**公司设立的现场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指**公司指派的现场负责人。
—外委单位:指以上第二款所列适应范围的单位。
—CI(Corporate Identity):指建设工程现场的大型标语、安全警示、操作规程、组织体系等企业标示。
4. 公司部门主要职责4.1 工程中心、采购中心、质量安全部、审计部负责对外委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对外委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和监督,对外委单位的现场进度、质量、文明施工进行监督与考核。
4.2 质量安全部负责与外委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对外委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与考核。
4.3 工程中心项目部对外委单位安装现场进度、质量、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和管理,并向工程中心提出考核意见。
4.4 采购中心负责同外委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包括考核细则),对外委单位进行信誉等级评定并建档。
4.5 财务中心负责依据工程中心签发的现场罚款单及时在工程款、设备款中扣除。
4.6 审计监察部负责对全过程中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审计。
5. 进场须知5.1 所有外委单位必须持有公司项目部所签发的入场许可证,方可进场。
5.2 办理入场许可证的条件:a. 持有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和开工通知。
b. 提供表1所示办理入场许可证需提交的资料。
注:外委单位办理入场的各项手续后进行入场教育培训工作。
6. 教育培训6.1 为了确保外委单位了解现场实际情况,能够严格遵守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外委单位员工素质符合项目部要求,必须进行教育培训工作。
设备在外管理制度
设备在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设备在外管理的监督和管理,保障设备在外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在外使用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设备在外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设备在外运行安全可靠,合理高效。
第四条设备在外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和制度化原则,建立健全设备在外管理制度和相应的管理流程,并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
第二章设备在外管理组织第五条公司设立设备在外管理部门,负责设备在外的监督、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设备在外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设备在外的监督、检查和维护工作。
第七条设备在外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统一管理,确保设备在外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三章设备在外监督管理第八条设备在外监督管理应当重点关注设备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九条设备在外监督管理应当建立巡检制度,定期对设备在外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设备在外监督管理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设备在外的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第十一条设备在外监督管理应当建立预警机制,对设备在外运行可能出现的故障进行预测和预警,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第四章设备在外维护保养第十二条设备在外维护保养应当建立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对设备在外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三条设备在外维护保养应当建立备件管理制度,做好备件的进销存管理,确保备件的及时供应。
第十四条设备在外维护保养应当建立检修记录制度,对设备在外的检修记录进行管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五条设备在外维护保养应当建立故障处理制度,及时处理设备在外出现的故障,保障设备在外的正常运行。
第五章设备在外安全防护第十六条设备在外安全防护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前瞻性、可操作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
第十七条设备在外安全防护应当建立应急管理制度,做好设备在外出现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工作。
外协(外委)单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附安全告知书)
外协(外委)单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对外协单位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规范管理流程,强化公司内外部的安全环保责任,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包括:士建、设备安装、维修、建设改造、独立承包施工、劳动服务,以及咨询、检测检验等技术服务和参观学习培训等。
三、外协单位的进场审核涉及到外协的业务部门应负责外协单位相关资质的审查以及安全告知、合同签订等事项。
(一)外协单位资质、能力和业绩应与所承揽的业务相对应。
从事特种作业(如安装、检修特种设备等)的外协单位,应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审查备案,由归口业务部门对其审查备案情况进行核实。
(二)外协单位应为进场作业劳务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三)外协单位进场作业劳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人员名单报业务部门注册登记。
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如需更换人员应报业务部门重新注册登记。
(四)外协单位进场施工(作业)前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五)外协单位进场施工(作业)前应将施工内容、方式和时间等事项报业务部门和用工单位审核通过。
四、外协单位现场管理(一)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的区域谁负责”的原则履行监管职责,用工单位和现场所属单位按属地管理对外协单位现场作业担当监管主体,无下级单位主体监管的由业务部门负责监管。
(二)外协单位进场前业务部门应将施工(作业)项目内容、时间通知现场所属单位第一责任人,单位接到通知后履行安全告知和将其纳入本单位日常的安全管理。
(三)以合同为依据,加强外协单位的施工过程控制,及时履行合同中甲方的义务,避免因合同责任的索赔。
(四)业务部门应明确专人对外协单位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环保、厂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五)业务部门和用工单位要检查外协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监督整改,避免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六)业务部门应结合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告知书。
外委工程及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外委工程及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委工程及外协单位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设备和财产的安全,保障外委工程及外协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委托外委单位进行的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设备维修、设备改造、设备维护等。
外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电气安装、机械设备安装、管道维修等。
第三条外委单位在承接外委工程时,应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操作培训和防护设施,并且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单位委托外委单位进行工程施工时,应认真考察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能力和施工水平,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外委单位,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安全管理协议。
第五条本单位组织实施外委工程及外协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并严格落实。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六条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外委工程及外协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建立相关的工作制度。
第七条外委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并确保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八条外委单位的项目经理是外委工程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制定安全措施,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第九条外委单位的安全监督员是外委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情况。
第十条外委单位的施工人员是外委工程安全管理的执行人员,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并按照要求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外委单位在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包括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源的分析和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外委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周边环境的调查和评估,确保施工期间的环境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外委单位应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设备设施外委修理管理办法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设备机动部文件九江钢铁设发〔2013〕号关于下发《设备、设施外委修理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为严格控制设备、设施外委修理费用,降低生产成本,规范设备、设施外委修理,公司制定了《设备、设施外委修理管理办法》,现予以下发,请各单位贯彻执行。
主题词:外委管理办法抄报:公司经理层抄送:公司各部门九江萍钢公司设备机动部2013年4月3日印发设备、设施外委修理管理办法1、目的为严格控制设备、设施外委修理费用,降低生产成本,规范设备、设施外委修理,特制定本办法。
2、外委定义委托给公司以外具有法人资格单位进行设备、设施修理的项目。
3、外委立项原则3.1公司无专业技术(资质)工种工程;3.2公司因施工力量不足,在一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的项目。
3.3维修厂能实施但不在其职责范围内的项目,维修厂必须全部承接,不得外委。
3.4备件外委修复技术标准不明确、不完善不予立项。
3.5合同质保期内的工程项目、设备及备件通过质量异议处理程序处理,不允许外委立项。
4、外委分类4.1按项目性质分类按项目性质分三类:生产类、安环类、生活类4.2按施工性质分类备件、电气备件、工艺消耗件经过修复后能再次使用的项目。
5、职责5.1生产单位(委修单位)外委项目立项申请审批表,本单位外委台帐的建立及月度外委分析;检查、安全、工期等监督、验收、评价信息反馈;5.2安环部5.3党政办公室5.4财务部5.5企业管理部5.6设备机动部及外委审查,并报公司相关领导审批;5.6.2负责外委施工单位的使用评价及考核管理、队伍调配、平衡,负责检修中的外部协调;6、外委管理规定6.1外委承修单位的准入条件6.2外委项目立项审批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外委项目立项申请审批表》后,安环项目报安环部立项审批,生活项目报党政办公室立项审批,生产类项目报设备机动部立项审批;紧急实施的生产类外委项目可先电话报设备机动部,经公司同意后先实施,后补填《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外委项目立项申请审批表》。
外委人员管理办法
外委人员管理方法1 目的为了加强对外委施工单位队伍、劳务用工平安,进一步标准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法。
2 范围本方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外委施工单位。
3 职责和权限3.1 各外委施工单位有自主招人的权限,公司资源室车间进行监视管理。
3.2 车间负责外委施工单位新进人员的公司级平安教育培训,并做好相应的培训痕迹资料收集,人力资源室负责监视检查。
3.3 各外委施工单位负责本单位新进人员的车间级和班组级平安教育培训,车间负责监视,公司人力资源室有监视检查权限。
3.4 各外委施工单位从业人员有按规定参加各级教育培训的义务。
4 管理要求及标准4.1 招聘管理4.1.1 各外委施工单位聘用的作业人员应符合以下规定:4.1.1.1 年龄满18岁,不超过40岁;4.1.1.2 身体安康,无阻碍从事相应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4.1.1.3 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各外委施工单位所聘用人员必须到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供相应的体检结果,体检合格的方可录用,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不得录用。
4.1.2 为方便管理,各外委施工单位定期(每季度)进行招聘,不得零散招聘,招聘结束后报公司人力资源室审核通过后才能录用。
如不经审核就擅自用人的或零散招聘后未经车间培训就上岗作业的,考核500元/人。
4.1.3 各外委施工单位与所录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在一个月之内签订劳动,未按要求签订劳动关系的考核100元/人。
4.2 平安教育培训4.2.1 新进人员应承受平安教育,培训时间不得低于72个小时。
考试合格后由工作经验丰富的带着工作满4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前方可独立工作。
4.2.2 车间每个季度组织一次新进人员的平安教育培训,培训课时不低于32个课时,所有外委施工单位新进人员必须参加,不按要求参加培训的考核单位200元/人。
4.2.3 各外委施工单位在车间培训结束后需对本单位的新进人员进行各级平安教育培训,培训课时不得低于40个课时,不按要求组织培训的,考核5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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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发展有限公司
设备外委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XXXX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委检修施工队伍(以下简称外委队伍)的管理、优化管理流程、提升设备维护水平、提高检修工作效率,以达到确保生产设备高效运行、持续改进,保证各个项目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外委队伍的检修施工质量、安全考核标准、检修施工现场管理、检修施工的验收及考核等管理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公司设备管理部为本办法的主管部门。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公司外委检修施工队伍指从事设备检修维护施工的外协单位,包括功能性承包外协及检修外协。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外委队伍的管理。
第三章职责
第六条所有外委队伍的管理均有设备管理部负责,设备管理部需要确保外委队伍具备以下资质:
(一)所有外委队伍必须是经公司招(议)标确定的、安全资质审查合格的、具有从事电力生产检修资质和安全资
质的、管理不混乱且上年度无人身死亡事故的,并与公司签订检修合同(协议)的单位。
(二)参加外委队伍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电力系统相应专业的上岗资格证(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人员须到运营安全部备案),并有良好的检修工艺作风,具备电力生产必需的安全知识和劳动技能,身体健康,能从事相应专业的检修工作。
(三)外委队伍应了解和熟悉公司生产设备、糸统情况及检修工艺,遵守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第四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七条外委队伍安全管理
(一)外委队伍的安全工作实行“双重管理”,实行一票否决。
每一个合同(协议)均签订一份针对性的安全责任书。
安全责任书由运营安全部办理。
(二)外委队伍应成立项目部等组织机构,自觉地建立健全适应检修工作安全管理需要的安全保证体系,指定项目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配备和设置符合原国家电力公司安全实施标准化规定的、齐全完善的个人安全工器具和公共安全保护装置。
(三)外委队伍应建立工作人员和临时工档案,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工种等,报公司运营安全部部备案。
工作人员和临时工应参加安规培训考试合格,经运
营安全部批准后才能进入现场。
(四)外委队伍应建立安全学习记录,组织工作人员和临时工进行安全知识和规定的学习,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
临时工应和工作人员一样同等地进行安全管理。
第八条外委队伍文明施工管理
(一)外委队伍必须严格遵守北京燃气能源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接受公司的文明生产管理和考核。
(二)外委队伍在布置外委检修项目技术方案措施的同时,必须同时落实相应的安全文明技术措施,并明确该项目的安全负责人、监护人,做到戴安全文明监察袖标上岗。
(三)严格执行检修工艺规程,作到文明施工。
检修和设备消缺要做到“三无”(无油迹、无水、无灰)、“三齐”(拆下的零部件排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三不”(电线不乱拉、管件不乱放、杂物不乱丢),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设备见本色。
(四)检修工作必须标准化,做到安全围栏(遮栏)标准化、设备铺垫标准化、设备遮盖标准化、孔洞遮盖(封堵)标准化、检修服装标准化、设备摆放标准化。
安全围栏(遮栏)、安全标志、铺垫材料、施工公告牌等应由外委队伍自备。
(五)检修结束后未做到文明施工的,运行人员有权拒
绝终结工作票,并由检修人员将场地清理达到移交条件,方能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六)检修项目所需搭架、保温拆除和恢复工作由外委队伍自行负责,统一管理,以保持现场文明生产状况。
第九条外委队伍人员、工具管理
(一)每一个外委队伍必须合理配备不同工种(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检修工等)的检修人员,数量和工种结构必须满足所承担检修工作任务的要求。
(二)常规工器具由外委队伍自备,特殊及专用工具可从能源公司借用,但造成损坏的由外委队伍赔偿。
(三)检修工作开始前,外委队伍应对需用的现场起吊设备进行检查,若有缺陷则有设备管理部消除。
检修过程中出现故障,由外委队伍自行处理。
检修完成后,应确保现场起吊设备完好地移交能源公司。
第十条外委队伍质量管理
(一)外委检修项目中重大、特殊项目实行三级验收,一般项目实行二级验收。
外委队伍作为班组级,检修班作为车间级,设备管理部作为公司级。
外委队伍要参加外委检修项目静态、动态验收。
(二)外委检修项目中需停工待检的工序或隐蔽工程,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若未验收合格,外委队伍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能源公司有权责成外委队伍无
条件返工,造成的损失由外委队伍自负。
(三)外委检修项目质量过程监督由设备管理部检修班负责。
检修工作结束后,根据检修项目性质,由外委队伍自检合格后申请设备管理部、运营安全部相关人员验收签字。
无验收签字的,不能结算费用。
(四)所有外委检修项目均实行质保期制度。
一般项目质保期为检修验收后三个月,重要辅机质保期为半年,管道阀门泄漏处理质保期为半年,发电机本体检修质保期为一年,锅炉“四管”爆漏检修质保期为一年。
(五)在质保期内由外委队伍原因造成缺陷重复出现或设备运转不正常,由外委队伍免费处理,自二次处理验收后重新开始计算质保期。
若由此造成机组非计划停运(强迫停运)或降低出力,能源公司有向外委队伍索赔的权利。
第十一条外委队伍的考核评价由设备管理部负责,具体考评细则见附件1。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设备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外委队伍考核评价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