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科毕业大作业样本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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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专科毕业报告

法律专业专科毕业报告

法律专业专科毕业报告尊敬的指导老师,我按照您的要求,开始撰写我的法律专科毕业报告。

在这封报告中,我将回顾我在专业课程学习、实践经验以及个人成长方面的收获,并对未来发展的职业规划进行展望。

首先,我要感谢学校和老师们为我提供了一系列丰富的法律课程。

通过学习公法、民法、经济法以及刑法等课程,我建立了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和理论体系。

课程中的案例分析和讨论也培养了我的问题解决和分析能力。

在课程中,我还学习到了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以及如何有效地进行法律研究和撰写法律文件。

这些课程为我未来的法律实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学习过程中,我也参加了一些实践活动,丰富了自己的法律经验。

我在学校的法律援助中心担任志愿者,为需要帮助的人们提供法律咨询和协助。

这次实践经验让我了解到法律能够给人们带来的帮助和正义感,也让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专业人士,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另外,我还参加了模拟法庭比赛,锻炼了我的辩论和陈述能力。

这些实践经验让我更加深入地理解了法律的实践性和挑战性。

通过这些学习和实践的经历,我意识到自己对法律专业的热爱和激情,并决定将来发展自己的职业生涯。

根据我的兴趣和才能,我计划进一步深造并攻读法律硕士学位,以进一步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我希望能在国内或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工作,积累更多实践经验,并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我也希望能够参与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推动正义和公平的实现。

在未来的职业发展中,我将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我会密切关注法律行业的发展动态和最新变化,及时调整自己的职业规划。

我也会积极参加学术研究和行业交流活动,与其他专业人士分享经验和心得,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我的毕业报告,我衷心期待着您的指导和建议,帮助我更好地规划和实现我的职业目标。

谢谢!。

法专毕业大作业

法专毕业大作业

案例1问题:请分析陈某行为的性质与效力,并说明理由?答案与分析:陈某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因此陈某与李某的转让协议是无效,所造成的后果应该由陈某承担责任。

本案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在本案例中王某仅仅是将电脑交于陈某保管,并没有授予其出售的权利,而且当陈某将王某的电脑卖给李某,王某知道此事之后,并没有追认并承认买卖关系的成立,因此陈某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因此陈某与李某的转让协议是无效,所造成的后果应该由陈某承担责任。

案例2问题:请运用刑法相关理论分析李某与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答案与分析:本案例从权案分析可看出:整个案件前段是李某和张某夫妻二人的共同伤害罪,后段张某自己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25条对共同犯罪的规定,成立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犯罪分子必须是两个以上并且对于自然人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在客观方面各个共同犯罪分子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3)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犯罪的故意。

本案中李某和张某夫妻二人有共同的致赖某伤害的故意,即合谋将赖某的腿打断;在客观上有共同伤害的行为,因此,李某和张某夫妻二人对赖某有共同伤害的行为。

但本案的最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即张某越打越生气,致使赖某当场死亡,因此,对赖某的死亡张某自己单独承担责任。

案例3问题:本案在诉讼程序上有无不妥,为什么?答案与分析:本案例中,在程序上没有什么问题。

周某不服,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出申诉。

上一级检察院认为第一审判决确有问题,量刑过轻,遂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要求再审改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专科大作业:完整模板doc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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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大作业:完整模板成人专科毕业大作业毕业大作业题目名称年级专业学生姓名学号指导教师二○××年××月××日目录(小三号黑体字,居中)(目录与目录内容之间空一行)内容摘要 (1)1 引言(或概述)(作为正文第一章,一级标题小四号加粗宋体字) (2)2 ××××××(正文第二章标题,一级标题小四号加粗宋体字)………………P 2.1 ××××××(正文第二章第一节标题,二级标题小四号宋体字)…………P 2.1.1××××××(三级标题小四号宋体字)………………………………………P 2.1.2××××××(三级标题小四号宋体字)………………………………………P 2.2 ××××××(正文第二章第二节标题,二级标题小四号宋体字)…………P 2.2.1××××××(三级标题小四号宋体字)………………………………………P 2.2.2××××××(三级标题小四号宋体字)………………………………………P 2.2.3××××××(三级标题小四号宋体字)………………………………………P2.3××××××(正文第二章第三节标题,二级标题小四号宋体字)…………P3 ××××××(正文第三章)……………………………………………………P 3.1(正文第三章第一节标题,二级标题小四号宋体字)……………………………P 3.2(正文第三章第一节标题,二级标题小四号宋体字)……………………………P X××××××(正文第X章)………………………………………………………P ………………………………………………………………………………注:①目录按三级标题编写(必须与正文标题一致),要求层次清晰。

法专毕业作业范本(民商案件10)

法专毕业作业范本(民商案件10)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专科毕业作业题目:民商案例10分校:鞍山广播电视大学指导老师:***学生姓名:***学号:*************完成日期:2011年10月15日卷宗目录民事起诉状原告:赵大海男 1969年5月3日汉族身份证号码:21030319690503044 住址:鞍山市铁西区幸福街6栋2单元5层39号原告:赵大江男 1972年7月18日汉族身份证号码:210303************ 住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23号原告:赵大河男 1973年12月11日汉族身份证号码:210303************ 住址:鞍山市胜利南路160栋4单元被告:郭小凤女 1979年10月8日汉族身份证号码:210304************ 住址:鞍山市铁西区鞍千路20甲诉讼请求:1、请判原告三人以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资格继承财产2、被告不是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财产事实与理由原告赵大海、赵大江、赵大河我们三弟兄系被继承人赵显明的亲生儿子,在其生前不仅经常看望父亲,在精神上给予抚慰,而且还给予经济资助,在物质上照顾了父亲的生活,因此,我们有权以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资格继承父亲的财产。

被告郭小凤不是我们父亲的养女,她不是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我们父亲的遗产。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1、户籍证明2、房屋产权证明此致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附:本诉状副1份起诉人:赵大海、赵大江、赵大河2004年6月13日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2003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02次会议通过)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帮助当事人避免常见的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常见的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如下:一、起诉不符合条件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

2024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 法律事务(专科)专业 毕业大作业

2024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 法律事务(专科)专业 毕业大作业

第一部分基础知识一、本部分题目为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属地原则是指( B )。

A.确立法律对人的效力的原则B.确立法对地域效力的原则C.确立法的溯及力的原则D.确立法的时间效力的原则2、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 D )。

A.有法可依B.执法必严C.违法必究D.有法必依3、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称为( D )。

A.立法体系B.法律体系C.法规体系D.法律部门4、( A )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和对国家重大问题的决定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 C.中央军事委员会D.最高法院5、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制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制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 B )批准后生效。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C.省、自治区人民政府D.最高检察院6、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 B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A.警察组织 B.民兵组织 C.拥军优属活动D.妇联7、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C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 C.人民D.公民8、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B )。

A.无效 B.有效 C.有的有效有的无效 D.在撤销死亡宣告后才有效9、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对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生效的时间一般为(C )。

A.意思表示作出时 B.意思表示发出时 C.意思表示送达对方时 D.要约人作出回复时10、按照合同协作履行的原则,( B )。

A.各方当事人可根据情况履行合同 B.当事人各方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条件履行义务C.一方不履行时,他方应予谅解 D.各方应按照合同标的履行11、继承开始的时间就是继承发生效力的时间,继承开始的时间应是( B )。

A.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的时间 B.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C.遗产被确定的时间 D.遣产分割的时间12、王某与李某分别出资4500元和8000元合开一个饭馆,后因经营管理不善欠债19000元,对该项债务双方应承担(B )。

法学专科毕业大作业(参考)

法学专科毕业大作业(参考)

新疆电大学历教育专科法学专业毕业作业学生姓名:___(必须填写)___学号:____(必须填写)____入学时间:_(按入学时间填写)_分校:_____博州电大校本部___指导教师:__(必须填写)___第一部分基础知识(注意:为了避免雷同,只做提示,部分选项自己选择)本部分每题目均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

请将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填入题目后的括号内。

1、属于法的要素的是()(三个选项正确)A法律概念 B法律原则 C法律条文 D法律规则2、法律与道德的区别在于()(两个选项正确)A法律具有阶级性,道德没有阶级性B法律属于上层建筑,道德不属于上层建筑C法律是一种行为规则,道德不是行为规则D经济意义上的法律仅存在于阶级社会中,道德则在无阶级社会中也存在3、普通法法系的特点之一是( A )A制定法是法律渊源之一 B判例是法的渊源之一C道德是法的渊源之一 D赦令是分的渊源之一4、马克思主义法学把法的本质归结为( D )A神的意志的体现 B公共意志的体现C民族精神的体现 D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5、新颁布实施的法对过去发生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属于( C )A法的空间效力 B法对事的效力C法律溯及力 D法的时间效力6、民法中的平等原则是指(C)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男女平等C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地位平等 D民事活动结果应当平等7、孙某将自己的住房一套借给同事吴某居住,后单位分给吴某住房,当时孙某出差去外地,吴某将孙某的住房出租给自己的朋友赵某,月租金1000元。

孙某出差回来后,吴某将此情况告知孙某,孙某虽然很不高兴,但表示同意将住房出租给赵某,孙某表示同意的行为行使的是什么权利?( B )A支配权 B形成权 C请求权 D抗辩权8、公民甲某在1993年10月2日的一次意外事故中下落不明,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申请宣告甲某死亡的最早日期是( D )A 1997年10月2日B 1997年10月3日C 1995年10月2日D 1995年10月3日9、刘某十四岁但智力超常,其与薛某达成转让其所有的一项发明的协议。

专科毕业大作业格式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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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专科毕业大作业题目:指导教师:站点:学号:专业:年级:姓名:年月专科毕业大作业诚信承诺书本人郑重承诺网络教育层次专业的毕业论文《》的主要观点和思想系本人独立思考完成,并在此申明我愿承担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事实所引起的一切消极后果。

签名:年月日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研究摘要三号黑体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它的作用已为发达资本市场的实践所验证。

本文从描述投资者关系管理在我国发展的实际情况入手,通过实证分析发现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现状很不理想,只有12.5%的上市公司在公司网页上设立了投资者关系专栏,42.0%的上市公司在公司网页上公布了财务资料;并且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与公司已上市年限、注册地址、规模和盈利能力等因素相关性很小;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实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对其在减少再融资时间、降低再融资成本和稳定股价方面的作用也不明显。

进而本文对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且提出了促进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投资者关系管理(IRM) 上市公司资本市场(字数要求:300~500字)目摘要......................... I 1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发展历程.. (1)1.1 (1)1.2我国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发展现状 .......................................... 2 2国内外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理论研究 ......................................... 5 2.1国外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理论研究 ....................................... 5 2.2国内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理论研究 ....................................... 7 3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现状的实证研究 ............................ 10 3.1研究方法 ....................................................................... 10 3.2变量描述 ....................................................................... 11 3.3实证分析 ....................................................................... 12 3.4研究结果 ....................................................................... 16 4我国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作用的实证研究 ................ 20 4.1研究方法 ....................................................................... 20 4.2数据收集 ....................................................................... 21 4.3实证分析 ....................................................................... 22 4.4研究结果 ....................................................................... 29 5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萧条原因以及对策建议 ................ 31 5.1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现状萧条的原因 .......................... 31 5.2先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经验借鉴 ......................................... 32 5.3促进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 34 结束语 ................................................................................. 38 致谢 .................................................................................... 41 参考文献 (42)11.1物。

大专法律毕业论文优秀范文

大专法律毕业论文优秀范文

大专法律毕业论文优秀范文浅谈公共利益的法理学比较与认识摘要随着我国各法的不断修订,十余年间“公共利益”一词在法条中的出现率有了上升,上自最高效力的《宪法》,如2021年修正关于国家征收个人私有财产的前提要件,下到各类部门法的法条完善,如行政诉讼法中的环境公益诉讼、经济法中维护公共利益的反垄断行为等。

从中不难看出,公共利益一词,在法律领域内与私人利益和行政权力的关系密不可分,一方面公民个人利益的维护离不开公共利益这一范围,另一方面,政府行使权力时必须权衡公共利益,否则会失信于众,可谓是一把双刃剑。

此外,公共利益在各国法律中虽然频繁出现,却少有明确定义和说明,正如陈新民对其的最大认识,就是“其概念的不确定性”,主要因为“利益内容的不确定性”和“受益主体的不确定性” 两方面原因。

正确认识和把握公共利益,有助于解析该词在法理学中的重要意义,理性判断,更好的维护自身应然权利。

关键词公共利益私人利益行政权力一、公共利益的概念解析以法理学的角度来讲,研究公共利益,需要从法的基本要素去解析,即去认知和了解法的原则、规则以及概念。

如何形成对公共利益的法律概念,就要从社会现象和事实入手,以法理的角度去将其概括和描述,理清其内涵和外延范围,同时,借助各大学家对公共利益所形成的见解,总结归纳出公共利益概念的共性认识,形成科学的判断标准。

一外国学者理论“公共利益”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 ~ 6 世纪的古希腊,城邦国家制度在古希腊孕育了一种“整体国家观”,这种观点将公共利益作为整个国家统治的重要纽带,古希腊许多学者认为公共利益是整个城邦社会中所依存的一元化、抽象化的价值,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追求。

在《理想国》一书中,柏拉图将“公共利益”定义为“统治者的利益就是真正的‘公共利益’”,他认为在作为整体的城邦制度中,整个国家的追求即符合人民的追求,公共利益也就是统治者的利益。

亚里士多德将柏拉图的观点进一步深化,把国家看作是最高的社团,其目的是实现“最高的善”,这种“最高的善”的物化形式在社会层面的反应就是公共利益,也是一种认为国家是一种整体社团的观点。

法学专业毕业作业

法学专业毕业作业

法学专业毕业作业第一部分案列分析一、杨松云诉修建灵塔办公室著作权纠纷案1,《研制班禅大师头像合同》书证、直接证据、原始凭证2,灵塔提供的班禅大师各种照片视听资料、间接证据、原始证据3,参加修改班禅大师头像人员的证词证人证言、直接证据、传来证据4,双方当事人陈述实录当事人陈述、直接证据、传来证据二、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行政诉讼案本案是围绕是否应发给原告在、业证,学位证而进行的行政诉讼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中对于双方举证责任的分配以及行政行为应具有的程序性要求可知,被告无法证明其已履行过告知程序。

被告对于原告所作出的处分决定以及学籍变更事宜所依据的文件效力过低,以及被告在诉讼期间任在收集相关证据。

以上情况定以使被告败诉。

但本案原告对于经济损失3000元缺乏足够的证据,自本案并非名誉权纠纷。

故法院应支持原告诉讼请求中的第一、二、五项,。

对第三、四项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三、吴联大合同诈骗案1、本案所涉及的事实(1)吴联大为温州市锐力健身运动用品公司的法律顾问(2)长城公司通过副总经理王亚群与吴联大联系,力求达成合作事宜(3)樱花公司聘请吴尚忠为该公司温州地区的商务经理,吴联大为副经理(4)樱花公司与吴尚忠、吴联大就樱花公司与西门子公司签约,吴尚忠吴联大与长城公司签约以及有关费用和提成事宜达成协议。

(5)吴联大拟订技术合作协议,并以长城公司,西门子公司为甲、乙方。

(6)长城公司董事长叶祥茂和知悉陈健鸿是西门子分公司的业务代理。

(7)叶祥尧代表甲方,吴尚忠吴联大代表乙方签订了开关柜技术合作协议(8)联大收到长城公司80万人民币的汇票并向对方送达修正函。

(9)联大提取80万保证金并在樱花公司、吴伤思之间分配。

(10)樱花公司与西门子公司于1999年1月27号签约。

(11)西门子公司向樱花公司移交技术资料。

(12)长城公司拒收吴联大公司移交的图纸。

(13)长城公司为使合同顺利旅行,吸收樱花公司为长城集团成员企业。

春季法学专科毕业大作业(参考)

春季法学专科毕业大作业(参考)

新疆电大学历教育专科法学专业毕业作业学生姓名:___(必须填写)___学号:____(必须填写)____入学时间:_(按入学时间填写)_分校:_____博州电大校本部___ 指导教师:__(必须填写)___新疆广播电视大学2018年6月毕业作业说明1、本作业占5学分2、本作业基本涵盖了法学专科阶段的主干课程。

涉及法理学、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的内容。

3、作业分为四部分,分别是基础知识、案例分析、文书写作和法律评论。

基础知识部分共30道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案例分析共4道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文书写作1题,15分;法律评论1题,15分。

4、答题要求:(1)学生应当按规定的时间和作业量完成作业;(2)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格式规范,事项齐全;(3)分析论证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准确;(4)文字简练流畅,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

5、评分标准:(1)基础知识部分,答对得分,答错或不答不得分;(2)案例分析部分,每题运用法律知识准确,分析正确,逻辑严谨,论证充分,文字通顺的可以得10分;仅对问题做简单的回答,没有结合理论知识展开分析的过程,得分不得超过5分。

(3)文书写作部分,格式正确完整,事实清楚,要素齐全,请求合法有据,文字通顺,无语法错误,无错别字的,可以得10分以上;格式错误或者正文部分照抄所给材料的,得分不得超过5分。

(4)法律评论部分,能够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运用部门法知识及法理学知识进行论述,并且观点明确、逻辑合理、说理充分、表述清晰的,可以得10分以上;没有运用法律知识或拼凑成篇的,得分不得超过5分。

6、成绩评定:作业满分100,60分及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及格:(1)多数答案有错及有重大知识性错误的;(2)基本功太差,写作能力低下,答案完全不符合题目要求或文字量太少;(3)敷衍成篇,且层次混乱,条理不清;(4)代抄、代做、复印、打印粘贴;(5)雷同(主观性题目与他人答案三分之一相同)。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范文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范文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题目:撕毁的借条能否作为定案依据姓名:学号: 09班级: 11春法学分校:电大2012年 12 月19 日目录案情介绍 (1)案件焦点 (1)分析与结论 (1)附录 (2)撕毁的借条能否作为定案依据案情介绍2008年9月13日,某市公安局派出所接到某的报案,并派人到现场处理。

隽某于当日上午9时许,到某公司向某索要5万元欠款,据隽某称其手持欠条被公司会计撕毁,民警到现场后,发现隽某手中以及一楼阳台雨蓬上有部分碎片,但容不详。

民警建议走司法渠道解决,隽某遂诉至法院。

原告隽某诉称,被告某向其借款5万元,约定2008年中秋节后还款,其依约前往被告处催要该笔借款,在被告作出同意立即还款的表态后,原告将借条交给了被告,并做好接受被告付款的准备,不料被告收取借条后当即将借条撕碎,原告随即拨打110报警。

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逾期还款利息,同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被告某辩称,撕碎的借条在法律上没有证明力,不能证明被告欠原告借款5万元就是事实。

而且撕借条时,被告并不在场,事后听会计说,原告持欠条来要钱,会计翻帐本发现原告还欠被告7.5万元的木方和模板钱没有给,就要原告写一7.5万元的条子,原告不肯,会计就把欠条撕掉,当时原告并没有什么反映,半个小时后才报警。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隽某举证借条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一份。

该借条原件,已被撕成碎片,在庭审时进行了粘贴,原件有部分容缺失,剩余容为:“借条,借到隽某亻○民币伍万元整,中秋卩○还,某,2008.9.3”。

而借条复印件的容完整,载明:“借条,借到隽某人民币伍万元整,中秋节过后还,某,2008.9.3”。

被告对其不予认可,并称借条上某的签名是真实的,但是其他容是拼凑的;就算原、被告存在5万元的借款关系,借条被撕毁,也说明债务已经清偿。

案件焦点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就有责任和义务提供证明其权利主的证据。

本案中原告主借贷事实存在的主要依据就是借条的复印件及部分原件的碎片,要想认定原、被告之间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必须解决原告举证的“借条”的证据效力问题。

法学毕业论文范文3篇

法学毕业论文范文3篇

法学毕业论文范文本篇法学毕业论文范文旨在探讨如何加强国家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旨在为相关部门提供一些实践建议。

一、引言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网络犯罪日益猖獗,网络骗局、信息泄露、网络攻击等问题频发,成为困扰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然而,相较传统犯罪,网络犯罪涉及的领域更为广泛、手段更为隐蔽,因此加强国家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是当务之急。

二、当前网络犯罪的现状与问题网络犯罪如今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表现为以下几种主要形式。

1. 网络诈骗网络诈骗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欺诈行为,诱骗受害人交纳定金或购买虚假商品或服务的行为。

该类犯罪的特点是作案手段高度隐蔽,而且追查难度较大。

2. 黑客攻击黑客攻击是指利用网络相关技术打击网络系统,窃取他人信息或侵犯他人的权益。

黑客攻击通常具有匿名性、隐蔽性,对于掌握技术的黑客,破解网络系统并窃取信息或篡改数据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3. 网络盗版网络盗版是指未经许可,将音频视频、图书、软件等版权作品上传至互联网并向公众提供、传播的行为。

这种行为虽然看似简单,但侵权行为严重,对版权拥有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4. 色情暴力网络内容的传播色情暴力网络内容的传播是指在互联网平台上传递、展示、发布有害信息,包括卖淫嫖娼、制售假药、赌博、赌球、传播谣言等。

这种内容对公众的心理健康和道德领域造成极大的影响,必须加强打击。

三、加强国家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的建议1. 深入推进法律法规建设制定更加完善的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并不断完善和补充,严厉打击网络犯罪,保护人民的网络安全权利。

2. 建立网络犯罪追诉机制加强各级法律机关和网络安全责任机构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建立网络犯罪追诉机制,提高网络犯罪的查处效率。

3. 提高网络安全管理技术加强对网络技术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信息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

与此同时,不断提高官方对网络安全的资金投入,加大技术研发力度。

4. 增加网络犯罪打击人员数量加强招募和培训工作,通过加强协调配合来共同推动网络犯罪的打击工作,把网络犯罪打击的工作做得更好。

法学专科毕业大作业样本汉文

法学专科毕业大作业样本汉文

新疆电大学历教育专科法学专业毕业作业学生姓名: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入学时间:_________分校:____________指导教师:_________新疆广播电视大学2018 年6 月毕业作业说明1、本作业占5 学分2、本作业基本涵盖了法学专科阶段的主干课程。

涉及法理学、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的内容。

3、作业分为四部分,分别是基础知识、案例分析、文书写作和法律评论。

基础知识部分共30 道小题,每小题1 分,共30 分;案例分析共4 道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文书写作1题,15分;法律评论1 题,15分。

4、答题要求:(1)学生应当按规定的时间和作业量完成作业;(2)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格式规范,事项齐全;(3)分析论证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准确;(4)文字简练流畅,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

5、评分标准:(1)基础知识部分,答对得分,答错或不答不得分;(2)案例分析部分,每题运用法律知识准确,分析正确,逻辑严谨,论证充分,文字通顺的可以得10 分;仅对问题做简单的回答,没有结合理论知识展开分析的过程,得分不得超过5 分。

(3)文书写作部分,格式正确完整,事实清楚,要素齐全,请求合法有据,文字通顺,无语法错误,无错别字的,可以得10 分以上;格式错误或者正文部分照抄所给材料的,得分不得超过5 分。

(4)法律评论部分,能够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运用部门法知识及法理学知识进行论述,并且观点明确、逻辑合理、说理充分、表述清晰的,可以得10 分以上;没有运用法律知识或拼凑成篇的,得分不得超过5 分。

6、成绩评定:作业满分100,60 分及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及格:(1)多数答案有错及有重大知识性错误的;(2)基本功太差,写作能力低下,答案完全不符合题目要求或文字量太少;(3)敷衍成篇,且层次混乱,条理不清;(4)代抄、代做、复印、打印粘贴;(5)雷同(主观性题目与他人答案三分之一相同)第一部分基础知识第一部分得分__________本部分题目均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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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由我国的现实所决定.我国地域辽阔、众多,经济、文化很不平衡,习俗差异也很大,因而对同一犯罪行为危害程度的认识也很不一致,在这个民族地区被认为具有犯罪危害性的行为,而在另一个民族地区并不被认为是具有犯罪危害性的行为.况且,犯罪行为千差万别,同一种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在客观上也有较大的差别,因而不可能对同一种犯罪行为给予完全相同的处罚,而且我国又是第一次制定这样一部完整的,不可能一一列举**种具体情节.否则,不仅使冗长不堪,而且不利于掌握运用。所以根据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立法原则,我国既分别情节轻重规定了相应的法定刑,又没有列举具体如何掌握,这就使得法享有一定的刑事自由裁量权成为理所当然。
二、法刑事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然性ﻭ
法刑事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具有客观的必然性。具体说来,主要是由以下几个因素所决定的。ﻭ
(一)由典的局限性所决定。任何典都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稳定性的特征,这些特征固然有其积极的一面,并且这种积极性的一面始终占主要地位;但也有其局限性的一面,主要表现有三:一是与目的的不完全一致性。的目的是保护合法、犯罪,实现的公**正义,然而的普遍性特征使其注意了一般性却舍弃了特殊性,因而在适用于具体人、适用于特定案件时有可能违背的目的,对“一般”来说是公正的,对“特殊"来说却可能是不公正的。二是不周延性.法审理的刑事案件,所涉及的问题极其复杂,并且随着生产力的,分工越来越细,典不可能对**种犯罪及其刑罚作出包揽无遗的规定,因而其具有不周延性,以致于存在着补充的必要。三是模糊性.人们要求立法明确,这种愿望是无可非议的,但由于“客观世界上的事物比用来描述它们的语词要多得多。”(注:[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华夏1987年版,第464页。)所以人们达到的事实与愿望之间总是有距离.描述的模糊性,决定了人们可能根据自己的认识作出不同的解释。刑事审判活动中法刑事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可以弥补刑事立法的上述局限性。也可以说,立法的局限性决定了法刑事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可以弥补刑事立法的上述局限性。也可以说,立法的局限性决定了法刑事自由裁量行为的客观必然性。ﻭ

新疆电大法学专科毕业大作业试题

新疆电大法学专科毕业大作业试题

新疆电大开放教育专科法学专业毕业大作业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 入学时间:_____________ 分校:________________ 指导教师:_____________新疆广播电视大学2014年6月毕业作业说明1、本作业占5学分2、本作业基本涵盖了法学专科阶段的主干课程。

涉及法理学、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的内容。

3、作业分为三部分,分别是基础知识、案例分析和材料分析。

基础知识部分共40道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案例分析共5道小题,每小题8分,共40分;材料分析1题,20分。

4、答题要求:(1)学生应当按规定的时间和作业量完成作业;(2)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格式规范,事项齐全;(3)分析论证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准确;(4)文字简练流畅,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

5、评分标准:(1)基础知识部分,答对得分,答错或不答不得分;(2)案例分析部分,每题运用法律知识准确,分析正确,逻辑严谨,论证充分,文字通顺的可以得8分;仅对问题做简单的回答,没有结合理论知识展开分析的过程,得分不得超过4分。

(3)材料分析部分,能够围绕所给材料确定论点,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运用法理学及部门法知识进行论述,观点明确、逻辑合理、说理充分、表述清晰的,可以得10分以上;没有运用法律知识或拼凑成篇的,得分不得超过5分。

6、成绩评定作业满分为100分,90分—100分为优秀,80分—90分为良好,70分—80分为中等,60分—70分为及格。

60分以下为不及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直接评为不及格:(1)多数答案有错及有重大知识性错误的;(2)基本功太差,写作能力低下,答案完全不符合题目要求或文字量太少;(3)敷衍成篇,且层次混乱,条理不清;(4)代抄、代做、复印、打印粘贴;(5)雷同(主观性题目与他人答案三分之一相同)。

第一部分基础知识第一部分得分_______本部分题目均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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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大学历教育专科法学专业毕业作业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___入学时间:_____________分校:________________指导教师:_____________新疆广播电视大学2018年6月毕业作业说明1、本作业占5学分2、本作业基本涵盖了法学专科阶段的主干课程。

涉及法理学、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的内容。

3、作业分为四部分,分别是基础知识、案例分析、文书写作和法律评论。

基础知识部分共30道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案例分析共4道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文书写作1题,15分;法律评论1题,15分。

4、答题要求:(1)学生应当按规定的时间和作业量完成作业;(2)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格式规范,事项齐全;(3)分析论证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准确;(4)文字简练流畅,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

5、评分标准:(1)基础知识部分,答对得分,答错或不答不得分;(2)案例分析部分,每题运用法律知识准确,分析正确,逻辑严谨,论证充分,文字通顺的可以得10分;仅对问题做简单的回答,没有结合理论知识展开分析的过程,得分不得超过5分。

(3)文书写作部分,格式正确完整,事实清楚,要素齐全,请求合法有据,文字通顺,无语法错误,无错别字的,可以得10分以上;格式错误或者正文部分照抄所给材料的,得分不得超过5分。

(4)法律评论部分,能够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运用部门法知识及法理学知识进行论述,并且观点明确、逻辑合理、说理充分、表述清晰的,可以得10分以上;没有运用法律知识或拼凑成篇的,得分不得超过5分。

6、成绩评定:作业满分100,60分及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及格:(1)多数答案有错及有重大知识性错误的;(2)基本功太差,写作能力低下,答案完全不符合题目要求或文字量太少;(3)敷衍成篇,且层次混乱,条理不清;(4)代抄、代做、复印、打印粘贴;(5)雷同(主观性题目与他人答案三分之一相同)。

第一部分基础知识第一部分得分_______本部分题目均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

(每小题1分,共30分。

请将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填入题目后的括号内。

)1、法学上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是指()。

A历史渊源B理论渊源C形式渊源D效力渊源2、徒法不足以自行说的是()。

A法律万能B法律可有可无C法律不能自己行走D法律有局限性3、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可合称为()A授权性规范 B 义务性规范C 委托性规范D 准用性规范4、某日,陈某因生活琐事将肖某打伤。

当地公安局询问了双方和现场目击者并做了笔录,但未做处理。

两年后,该公安局对陈某做出了拘留10日的处罚。

陈某申诉,上一级公安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

陈某提起诉讼。

法官甲认为该公安局违反了《人民警察法》关于对公民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的规定,因此应当撤销其处罚决定。

法官乙认为,如果因公安局的迟延处理而撤销其处罚,就丧失了对陈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再处理的可能,因此不应当撤销。

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陈某与该公安局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B法官甲的观点说明法律具有程序性的特征C法官甲的推理属于形式推理D法官乙的观点属于司法解释5、孙某将自己的住房一套借给同事吴某居住,后单位分给吴某住房,当时孙某出差去外地,吴某将孙某的住房出租给自己的朋友赵某,月租金1000元。

孙某出差回来后,吴某将此情况告知孙某,孙某虽然很不高兴,但表示同意将住房出租给赵某,孙某表示同意的行为行使的是什么权利?()A支配权 B形成权 C请求权 D抗辩权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

A私法 B形式意义上的民法C民事基本法 D狭义的民法7、下列情况不属于不当得利的是()。

A 在路上拾到别人丢失的手表B养子女给其亲父母赡养费C一方因赌博给另一方钱财D合同约定的价格高于市场价格8、下列情形中,那些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A甲工程队架设的脚手架倒塌,砸伤过路的行人B乙生产的电视机发生爆炸,炸死炸伤多人C公安人员戊在追捕逃犯时,失手打伤在场的行人乙D 13岁的庚随父亲在辛家做客时,砸碎了辛的古花瓶9、对罪刑相适应原则的正确表述是()。

A罪刑相适应原则从根本上讲从属于罪刑法定原则B强调刑罚与犯罪客观危害相适应C既注重刑罚与犯罪行为相适应,又注重刑罚与犯罪者个人情况相适应D罪刑相适应原则应当考虑刑罚个别化问题10、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为抢劫而殴打章某,章某逃跑,甲随后追赶。

章某在逃跑时钱包不慎从身上掉下,甲拾得钱包后离开。

甲的暴力行为和取得财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B乙基于杀害的意思用刀砍程某,见程某受伤后十分痛苦,便将其送到医院,但医生的治疗存在重大失误,导致程某死亡。

乙的行为和程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C丙经过铁路道口时,遇见正在值班的熟人项某,便与其聊天,导致项某未及时放下栏杆,火车通过时将黄某轧死。

丙的行为与黄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丁为杀害李某而打其头部,使其受致命伤,2小时之后必死无疑。

在李某哀求下,丁开车送其去医院。

20分钟后,高某驾驶卡车超速行驶,撞向丁的汽车致李某当场死亡。

丁的行为和李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11、某甲与某乙素来不和,一日某甲向某乙食物中投毒后离开,不多时某甲又产生后悔之心,便返回欲给某乙服解毒药,此时某乙已被他人相救脱险,依据刑法相关理论,某甲的行为属于()。

A 犯罪即遂B 犯罪未遂C 犯罪中止D 犯罪预备12、下列强制方法中哪些属于刑罚()。

A管制 B拘留 C罚款 D逮捕13、已满16周岁的甲出钱叫未满16周岁的乙替他把2千克海洛因从境外非法带到境内。

甲的行为()。

A是走私毒品罪的间接实行犯B与乙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C是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行为,应当从重处罚D与乙的行为共同构成走私毒品罪14、李某在工作中因公殉职,被单位申报为革命烈士,某晚报对李某的事迹进行了宣传。

李某生前和王某曾闹过矛盾,王某出于报复心理,四处散布言论贬损李某。

对王某的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主体是?()A李某生前的工作单位 B批准李某为烈士的某省政府C宣传李某事迹的某报社 D李某的子女15、依法必须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是()。

A离婚案件 B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C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 D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16、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李某返还借款本金3万元。

法院通过审理,对借款事实予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李某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判决李某还王某借款本金3万元,利息600元。

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判决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不符合法律规定B该判决实事求是地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C该判决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不符合法律规定D该判决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不符合法律规定17、下述诉讼中,实行“被告就原告”原则确定管辖的是()。

A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B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诉讼C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D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18、用以证明房屋修建年代的刻有修建时间的墙砖,属于()。

A书证B物证C既是书证也是物证D既非书证,也非物证19、在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死刑案件中,下列人员可以旁听案件审理的是()。

A晚报的记者B看押被告人的法警C尚未作证的证人D已经作证的证人20、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

A不起诉的申诉权B参加法庭调查权C申请重新鉴定权D申请回避权21、公安司法机关对于立案的材料来源,正确的做法有()。

A本着先后有序的原则,谁接到谁立案B先接受,然后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C确定管辖范围后受理或者移送给主管机关D直接告知报案人等应当前往哪个机关22、人民检察院在对一起贪污案件的正式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这时人民检察院应当()。

A撤销案件B不立案C不起诉D宣告无罪23、在审理一起自诉案件中,自诉人甲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应()。

A延期审理B按自诉人撤诉处理C开庭审理,缺席判决D依法拘传自诉人24、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

A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B申请重新勘检C申请调取新的物证 D申请重新鉴定25、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

A行政合理性原则B行政民主原则C行政合法性原则D行政公开原则26、部门规章的制定主体是()。

A国务院 B国务院组成部门C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D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成部门27、不能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有()。

A行政处罚 B行政不作为C内部行政行为 D国家行为28、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有()。

A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B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C不适用调解原则D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原则2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个月内提出。

A1 B2 C6 D330、县政府依田某申请作出复议决定,撤销某县公安局对田某车辆的错误登记,责令在30日内重新登记,但某县公安局拒绝进行重新登记。

田某可以采取下列哪项措施?()A申请法院强制执行B对某县公安局的行为申请行政复议C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请求某县政府责令某县公安局登记第二部分案例分析第二部分得分_______ 本部分题目为案例分析题,请根据所给案情结合部门法知识,回答问题。

(每小题10分,共40分。

请另附纸张书写答案。

)案例1:现年60岁的蒋伦芳与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某厂职工黄永彬于1963年5月经恋爱登记结婚。

二人收养一子(黄勇,现年31岁,已成家另过)以养儿防老。

1990年7月,蒋伦芳因继承父母遗产取得原泸州市市中区顺城街67号房屋所有权。

1995年,因城市建设,该房屋被拆迁,由拆迁单位将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6-2-8-2号的77.2平方M的住房一套作还房安置给了蒋伦芳。

1996年,黄永彬与比他小近30岁的张学英相识后,二人便一直在外同居。

2000年9月,黄永彬与蒋伦芳将蒋伦芳继承所得的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6-2-8-2号的房产,以8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陈蓉。

黄永彬、蒋伦芳夫妇将售房款中的3万元赠与其养子黄勇在外购买商品房。

黄永彬因患肝癌病晚期住院治疗。

黄永彬于2001年4月18日立下书面遗嘱,将其所得住房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卖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6-2-8-2号住房所获款的一半4万元及自己所用的手机一部,合计总额6万元的财产赠与张学英所有。

泸州市纳溪区公证处对该遗嘱出具了(2000)泸纳证字第148号公证书。

黄永彬因病去世。

黄永彬的遗体火化前,张公开当着原配蒋伦芳的面宣布了黄永彬留下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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