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法学毕业大作业精选文档
法专毕业大作业

案例1问题:请分析陈某行为的性质与效力,并说明理由?答案与分析:陈某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因此陈某与李某的转让协议是无效,所造成的后果应该由陈某承担责任。
本案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在本案例中王某仅仅是将电脑交于陈某保管,并没有授予其出售的权利,而且当陈某将王某的电脑卖给李某,王某知道此事之后,并没有追认并承认买卖关系的成立,因此陈某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因此陈某与李某的转让协议是无效,所造成的后果应该由陈某承担责任。
案例2问题:请运用刑法相关理论分析李某与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答案与分析:本案例从权案分析可看出:整个案件前段是李某和张某夫妻二人的共同伤害罪,后段张某自己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25条对共同犯罪的规定,成立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犯罪分子必须是两个以上并且对于自然人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在客观方面各个共同犯罪分子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3)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犯罪的故意。
本案中李某和张某夫妻二人有共同的致赖某伤害的故意,即合谋将赖某的腿打断;在客观上有共同伤害的行为,因此,李某和张某夫妻二人对赖某有共同伤害的行为。
但本案的最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即张某越打越生气,致使赖某当场死亡,因此,对赖某的死亡张某自己单独承担责任。
案例3问题:本案在诉讼程序上有无不妥,为什么?答案与分析:本案例中,在程序上没有什么问题。
周某不服,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出申诉。
上一级检察院认为第一审判决确有问题,量刑过轻,遂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要求再审改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法专毕业作业范本(民商案件10)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专科毕业作业题目:民商案例10分校:鞍山广播电视大学指导老师:***学生姓名:***学号:*************完成日期:2011年10月15日卷宗目录民事起诉状原告:赵大海男 1969年5月3日汉族身份证号码:21030319690503044 住址:鞍山市铁西区幸福街6栋2单元5层39号原告:赵大江男 1972年7月18日汉族身份证号码:210303************ 住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23号原告:赵大河男 1973年12月11日汉族身份证号码:210303************ 住址:鞍山市胜利南路160栋4单元被告:郭小凤女 1979年10月8日汉族身份证号码:210304************ 住址:鞍山市铁西区鞍千路20甲诉讼请求:1、请判原告三人以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资格继承财产2、被告不是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财产事实与理由原告赵大海、赵大江、赵大河我们三弟兄系被继承人赵显明的亲生儿子,在其生前不仅经常看望父亲,在精神上给予抚慰,而且还给予经济资助,在物质上照顾了父亲的生活,因此,我们有权以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资格继承父亲的财产。
被告郭小凤不是我们父亲的养女,她不是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我们父亲的遗产。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1、户籍证明2、房屋产权证明此致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附:本诉状副1份起诉人:赵大海、赵大江、赵大河2004年6月13日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2003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02次会议通过)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帮助当事人避免常见的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常见的民事诉讼风险提示如下:一、起诉不符合条件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
专科毕业大作业--法律事务

专科毕业大作业--法律事务
文法课程组远程
法律事务专业大作业题目
1、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及后果分析。
2、WTO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
3、国际民事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及其解决方法。
4、论确定涉外民事管辖权的原则。
5、经济法律关系具有什么样的特征
6、***收购的监管
7、产品质量纠纷的救济途径
8、***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机制
9、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种类
10、新消法规定的消费者权益的保障机制
11、国际贸易法律规范在具体适用上的关系。
12、浅析网上代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1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法律规定及实际意义
14、法人及其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法律规定
15、如何处理相邻法律关系
16、民事执行中如何确定金钱债务利息。
17、浅析劳动合同的解除。
18、如何确定合同的效力。
19、如何理解合同履行中的经济协作原则。
20、浅析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法学专科毕业大作业(参考)

新疆电大学历教育专科法学专业毕业作业学生姓名:___(必须填写)___学号:____(必须填写)____入学时间:_(按入学时间填写)_分校:_____博州电大校本部___指导教师:__(必须填写)___第一部分基础知识(注意:为了避免雷同,只做提示,部分选项自己选择)本部分每题目均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
请将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填入题目后的括号内。
1、属于法的要素的是()(三个选项正确)A法律概念 B法律原则 C法律条文 D法律规则2、法律与道德的区别在于()(两个选项正确)A法律具有阶级性,道德没有阶级性B法律属于上层建筑,道德不属于上层建筑C法律是一种行为规则,道德不是行为规则D经济意义上的法律仅存在于阶级社会中,道德则在无阶级社会中也存在3、普通法法系的特点之一是( A )A制定法是法律渊源之一 B判例是法的渊源之一C道德是法的渊源之一 D赦令是分的渊源之一4、马克思主义法学把法的本质归结为( D )A神的意志的体现 B公共意志的体现C民族精神的体现 D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5、新颁布实施的法对过去发生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属于( C )A法的空间效力 B法对事的效力C法律溯及力 D法的时间效力6、民法中的平等原则是指(C)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男女平等C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地位平等 D民事活动结果应当平等7、孙某将自己的住房一套借给同事吴某居住,后单位分给吴某住房,当时孙某出差去外地,吴某将孙某的住房出租给自己的朋友赵某,月租金1000元。
孙某出差回来后,吴某将此情况告知孙某,孙某虽然很不高兴,但表示同意将住房出租给赵某,孙某表示同意的行为行使的是什么权利?( B )A支配权 B形成权 C请求权 D抗辩权8、公民甲某在1993年10月2日的一次意外事故中下落不明,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申请宣告甲某死亡的最早日期是( D )A 1997年10月2日B 1997年10月3日C 1995年10月2日D 1995年10月3日9、刘某十四岁但智力超常,其与薛某达成转让其所有的一项发明的协议。
2024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 法律事务(专科)专业 毕业大作业

第一部分基础知识一、本部分题目为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属地原则是指( B )。
A.确立法律对人的效力的原则B.确立法对地域效力的原则C.确立法的溯及力的原则D.确立法的时间效力的原则2、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 D )。
A.有法可依B.执法必严C.违法必究D.有法必依3、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称为( D )。
A.立法体系B.法律体系C.法规体系D.法律部门4、( A )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和对国家重大问题的决定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 C.中央军事委员会D.最高法院5、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制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制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 B )批准后生效。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C.省、自治区人民政府D.最高检察院6、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 B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A.警察组织 B.民兵组织 C.拥军优属活动D.妇联7、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C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 C.人民D.公民8、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B )。
A.无效 B.有效 C.有的有效有的无效 D.在撤销死亡宣告后才有效9、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对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生效的时间一般为(C )。
A.意思表示作出时 B.意思表示发出时 C.意思表示送达对方时 D.要约人作出回复时10、按照合同协作履行的原则,( B )。
A.各方当事人可根据情况履行合同 B.当事人各方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条件履行义务C.一方不履行时,他方应予谅解 D.各方应按照合同标的履行11、继承开始的时间就是继承发生效力的时间,继承开始的时间应是( B )。
A.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的时间 B.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C.遗产被确定的时间 D.遣产分割的时间12、王某与李某分别出资4500元和8000元合开一个饭馆,后因经营管理不善欠债19000元,对该项债务双方应承担(B )。
毕业作业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张某某,男,35岁,某市居民。
2018年,张某某在某市某区看中了一套位于市中心的一套二手房,面积为100平方米,总价为200万元。
经过与房屋原业主的多次协商,双方于2018年5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张某某支付房屋总价款的50%作为定金,余款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支付。
合同签订后,张某某依约支付了定金10万元。
然而,在房屋过户过程中,张某某发现该房屋存在产权纠纷。
原来,该房屋的原业主在2017年因债务纠纷被起诉,法院判决该房屋归债权人所有。
尽管原业主已履行了相应的还款义务,但房屋的产权问题并未得到解决。
张某某得知此事后,要求某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双方协商未果,张某某遂将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1. 房地产公司是否尽到了尽职调查义务?2. 房地产公司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三、案例分析(一)房地产公司是否尽到了尽职调查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市场规则公平交易。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业务,诚实守信,公平交易,不得欺诈、隐瞒、串通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房地产公司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居间方,有义务对房屋的产权状况进行尽职调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房地产公司应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尽职调查:1. 查询房屋的产权登记信息;2. 查询房屋的司法拍卖信息;3. 查询房屋的行政处罚信息;4. 询问房屋的原业主和相关知情人员。
经查,房地产公司在签订合同前并未对房屋的产权状况进行充分调查,导致张某某在购房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房屋存在的产权纠纷。
因此,房地产公司未能尽到尽职调查义务,存在违约行为。
(二)房地产公司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精品】电大专科法学毕业作业

【关键字】精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专科毕业作业题目:民商案例分校:朝阳凌源电大指导教师:学生姓名:*******学号:**************卷宗目录民事起诉状原告:尚明芳,女,1975年4月15日出生,汉族,家住辽宁省凌源市西街。
凌源市市人民政府综合科工作,电话:被告:路可遥,男,1973年8月25日出生,汉族,家住辽宁省凌源市西街,凌源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工作,电话:诉讼请求:1、坚决与被告离婚。
2、婚生女路阳由原告抚养。
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实事与理由:我与被告2000年10月13日登记结婚,婚后育一女路阳。
由于二人性格差异,婚后双方常因家庭经济等生活琐事产生纠纷,我曾于2001年5月与被告签订生活协议书,但并未缓解我们的各种矛盾,几年来我们感情一直不好,后发展到形同陌路。
我于2001年10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从判决至今我于被告关系仍没有任何改善。
以上实事说明我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维持这样的关系双方都很痛苦,对孩子的今后成长也十分不利。
另外,由于路阳一直与我生活在一起,改变其生活环境对其生长不利,因此请求法院判令与被告离婚,婚生女路阳由我抚养。
证明及证据来源:1、生活协议,我与被告共同起草。
2、夫妻财产清单,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列出。
3、购房合同书和相关的购房发票,凌云建筑公司和新百开发商。
4、房屋产权证书四份,铁岭市住建局。
此致铁岭市X区人民法院起诉人:尚明芳2003年6月8日凌源市人民法院凌源市人民法院凌源市人民法院凌源市人民法院答辩人:路可遥,男,1973年8月25日出生,汉族,辽宁省凌源市西街,凌源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工作,电话:答辩人因尚明芳诉我离婚财产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一、被答辩人尚明芳在民事起诉状中所述“夫妻感情破裂”与实事不符,事实上答辩人与被答辩人还是有夫妻感情的,并且我们的感情有一定的基础。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婚前经过3年的充分认识、了解后才结婚,感情基础牢固,婚后夫妻感情较好,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
毕业作业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成立以来,业绩稳步提升,员工队伍也逐渐壮大。
然而,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也逐渐增多。
本案例选取的是该公司与员工李某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
李某于2011年1月入职某公司,担任研发部工程师。
在入职之初,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李某的月薪为8000元,并约定了试用期三个月。
在试用期内,李某的工作表现良好,顺利通过了试用期。
此后,双方继续签订劳动合同,至2018年12月。
2018年11月,李某向公司提出辞职,理由是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加班费。
公司则认为李某在试用期内未完成公司规定的研发任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拒绝支付加班费。
双方因此产生争议,李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二、争议焦点1. 李某是否应当支付加班费?2. 李某在试用期内未完成研发任务,公司是否有权拒绝支付加班费?三、案例分析1. 李某是否应当支付加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工资:(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本案中,李某主张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加班费,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加班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者应当如实提供劳动情况。
李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加班事实,因此,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了公司的主张,李某不应支付加班费。
2. 李某在试用期内未完成研发任务,公司是否有权拒绝支付加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未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通知劳动者。
本案中,公司认为李某在试用期内未完成研发任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毕业设计案例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股东为甲、乙、丙三人,持股比例分别为40%、30%、30%。
2010年,某公司开始开发一个大型住宅项目,但由于市场变化和公司内部管理问题,项目进展缓慢,资金链出现紧张。
2015年,甲股东因个人原因希望退出某公司,经协商,甲股东同意将其40%的股权转让给乙股东。
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乙股东,乙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2000万元,并在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完成股权转让手续。
丙股东作为公司其他股东,也同意了股权转让事宜。
协议签订后,乙股东按约定支付了股权转让款。
但在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时,乙股东发现甲股东在协议签订前已经将某公司的一部分房产抵押给某银行,贷款金额为1000万元。
甲股东承诺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解决抵押问题,否则乙股东有权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
然而,一个月后,甲股东未能履行承诺,乙股东遂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并要求甲股东赔偿损失。
甲股东则认为,其已经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了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协议已经生效,乙股东无权解除协议。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二、案件分析1. 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股权转让协议是股权转让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在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且丙股东也同意了股权转让事宜,因此,股权转让协议是有效的。
2. 甲股东抵押房产的效力甲股东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将某公司房产抵押给某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抵押行为需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并在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
在本案中,甲股东未在抵押合同签订后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此,该抵押行为对乙股东不具有约束力。
3. 股权转让协议解除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对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案例及分析毕业范文(3篇)

第1篇摘要:本文以某公司劳动争议案为例,通过对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判决结果的分析,探讨劳动争议案件的解决途径和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同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参考。
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逐年攀升。
劳动者权益保护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以某公司劳动争议案为例,分析劳动争议案件的解决途径和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以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借鉴。
二、案例事实2018年,某公司员工小李因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对双方争议进行了审理。
小李自2017年入职某公司,担任公司销售员。
在公司工作期间,小李多次因工作业绩不佳被公司扣除工资。
2018年5月,公司以小李无法胜任工作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小李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四、判决结果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某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法支付小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具体赔偿金额为:小李入职至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工资的2倍。
五、案例分析1. 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某公司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 案件分析(1)关于某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认定本案中,某公司以小李无法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法学专业毕业作业

法学专业毕业作业第一部分案列分析一、杨松云诉修建灵塔办公室著作权纠纷案1,《研制班禅大师头像合同》书证、直接证据、原始凭证2,灵塔提供的班禅大师各种照片视听资料、间接证据、原始证据3,参加修改班禅大师头像人员的证词证人证言、直接证据、传来证据4,双方当事人陈述实录当事人陈述、直接证据、传来证据二、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行政诉讼案本案是围绕是否应发给原告在、业证,学位证而进行的行政诉讼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中对于双方举证责任的分配以及行政行为应具有的程序性要求可知,被告无法证明其已履行过告知程序。
被告对于原告所作出的处分决定以及学籍变更事宜所依据的文件效力过低,以及被告在诉讼期间任在收集相关证据。
以上情况定以使被告败诉。
但本案原告对于经济损失3000元缺乏足够的证据,自本案并非名誉权纠纷。
故法院应支持原告诉讼请求中的第一、二、五项,。
对第三、四项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三、吴联大合同诈骗案1、本案所涉及的事实(1)吴联大为温州市锐力健身运动用品公司的法律顾问(2)长城公司通过副总经理王亚群与吴联大联系,力求达成合作事宜(3)樱花公司聘请吴尚忠为该公司温州地区的商务经理,吴联大为副经理(4)樱花公司与吴尚忠、吴联大就樱花公司与西门子公司签约,吴尚忠吴联大与长城公司签约以及有关费用和提成事宜达成协议。
(5)吴联大拟订技术合作协议,并以长城公司,西门子公司为甲、乙方。
(6)长城公司董事长叶祥茂和知悉陈健鸿是西门子分公司的业务代理。
(7)叶祥尧代表甲方,吴尚忠吴联大代表乙方签订了开关柜技术合作协议(8)联大收到长城公司80万人民币的汇票并向对方送达修正函。
(9)联大提取80万保证金并在樱花公司、吴伤思之间分配。
(10)樱花公司与西门子公司于1999年1月27号签约。
(11)西门子公司向樱花公司移交技术资料。
(12)长城公司拒收吴联大公司移交的图纸。
(13)长城公司为使合同顺利旅行,吸收樱花公司为长城集团成员企业。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案例(3篇)

第1篇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合同纠纷中的法律适用问题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
本文以XX公司诉YY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为例,分析了合同纠纷案件中法律适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合同纠纷;法律适用;XX公司;YY公司;买卖合同一、引言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因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未能通过协商解决而诉诸法院或仲裁机构的一种法律纠纷。
合同纠纷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占据重要地位,其中法律适用问题尤为关键。
本文以XX公司诉YY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为例,探讨合同纠纷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二、案例背景及事实(一)案例背景XX公司与YY公司于2018年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XX公司向YY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货物的交付期限为2018年12月31日,付款期限为货物验收合格后30日内。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
(二)事实1. XX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收到YY公司交付的货物,经检验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与合同约定不符。
2. XX公司要求YY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YY公司认为,其已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不存在违约行为。
3. 双方协商未果,XX公司遂将YY公司诉至法院。
三、法律适用问题分析(一)合同效力问题本案中,XX公司与YY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合法,因此合同有效。
(二)违约责任问题1. YY公司是否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YY公司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2. 违约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法律基础》大作业

《法律基础》大作业第一篇:《法律基础》大作业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现代远程教育2011年秋季学期《法律基础》大作业《法律基础》大作业注意事项:1、非重修学员、08秋及以后重修学员要通过网络在线提交的方式上交大作业,不接收和批阅书面材料;2、08春及以前重修学员要以书面(纸张大小为A4纸)形式上交大作业;3、抄袭、雷同作业一律按零分处理。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所进行的监督。
2、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3、指定代理指定代理是代理人根据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而进行的代理。
在现实生活中,指定代理主要适用于诉讼活动,并且主要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代理人。
4、授权性法律规范是指授于公民、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可以自行抉择做或不做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禁止性规范和命令性规范称为义务性规范;把授权性规范称为任意性规范。
授权性规范在法律条文中,多以“可以”、“有权”、“享有”、“具有”等词来表达。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有哪些?治。
因为民主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法治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使人民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用自己的法律和制度来保障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实现。
第三,维护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法治。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的。
这就决定了它必须维护马克思主义在国家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从而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2014年秋《法律大作业》

《法律基础》大作业注意事项:1、正考学员、08秋及以后重修学员要通过网络在线提交的方式上交大作业,不接收和批阅书面材料;2、08春及以前重修学员要以书面(纸张大小为A4纸)形式上交大作业;3、抄袭、雷同作业一律按零分处理。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宪法秩序宪法秩序是一种社会秩序,它是基于人们对一定社会规律的认识,通过制宪对该社会所需要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进行确认,形成一种宪法上的(应然)秩序,再通过宪法的各种调整手段,而将宪法上的(应然)秩序转变成实际上的社会秩序。
所谓宪法秩序,即可指前者,即应然宪法秩序,也可指后者,即实然宪法秩序2、可撤销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且已生效,因为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其他法定原因,行为人有撤销权的民事行为。
有撤销权人如行使撤销权、则经撤销其效力溯及民事行为成立时无效;如果撤销权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撤销权,该民事行为原来的效力不变,民事行为效力继续。
3、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
4、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移送管辖就其实质而言,是对案件的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的移送。
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
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适用。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公平原则、公序良俗原则2、简述宪法的基本特征。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3、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4、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3、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发生和存在。
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
3、目的是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秋季法学毕业大作业精选文档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兵团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科)毕业作业分校:________________年级:___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___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指导教师:________________作业说明:1、本作业占5学分2、本作业基本涵盖了法学专科阶段的主干课程。
涉及法理学、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的内容。
3、作业分为四部分,分别是基础知识、案例分析、文书写作和法律评论。
基础知识部分共30道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案例分析共4道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文书写作1题,15分;法律评论1题,15分。
4、答题要求:(1)学生应当按规定的时间和作业量完成作业;(2)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格式规范,事项齐全;(3)分析论证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准确;(4)文字简练流畅,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
5、评分标准:(1)基础知识部分,答对得分,答错或不答不得分;(2)案例分析部分,每题运用法律知识准确,分析正确,逻辑严谨,论证充分,文字通顺的可以得10分;仅对问题做简单的回答,没有结合理论知识展开分析的过程,得分不得超过5分。
(3)文书写作部分,格式正确完整,事实清楚,要素齐全,请求合法有据,文字通顺,无语法错误,无错别字的,可以得10分以上;格式错误或者正文部分照抄所给材料的,得分不得超过5分。
(4)法律评论部分,能够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运用部门法知识及法理学知识进行论述,并且观点明确、逻辑合理、说理充分、表述清晰的,可以得10分以上;没有运用法律知识或拼凑成篇的,得分不得超过5分。
6、成绩评定:作业满分100,60分及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及格:(1)多数答案有错及有重大知识性错误的;(2)基本功太差,写作能力低下,答案完全不符合题目要求或文字量太少;(3)敷衍成篇,且层次混乱,条理不清;(4)代抄、代做、复印、打印粘贴;(5)雷同(主观性题目与他人答案三分之一相同)。
第一部分 基础知识一、选择题(本部分题目均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
每小题1分,共10分。
请将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填入题目后的括号内。
)()1.划分法系是按照法律的。
A.表现形式?B.历史传统?C.规定内容?D.阶级本质( )2.法律主要体现的是的意志。
A.全民?B.统治阶级?C.党?D.整个社会( )3.调整在创造、使用、转让和保护智力成果或工商业标志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为A.行政法??B.民商法C.经济法??D.知识产权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A.司法局审查决定???????????? B.公安机关审查决定C.人民法院审查决????????????D.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5.西方所谓公法,一般包括有。
A.宪法?B.民法?C.刑法?D.行政法?E.商法( )6.西方所谓私法,一般包括。
A.行政法?B.经济法?C.民法?D.商法?E.环境法( )7.根据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有。
A.选举权的平等性与普遍性原则B.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C.从物质和法律上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D.秘密投票原则E.代表对选民和原选举单位负责并受其监督()8.代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
A.销售鲜活商品B.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C.季节性降价D.销售残次产品E.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9.《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在交易过程中应当遵循原则。
A.自愿B.平等C.公平D.诚实信用E.放权让利()10.下列关于代理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代理人必须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B.代理人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独立作出意思表示C.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D.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E.代理人必须受本人委托才可行使代理权二、判断题(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每小题2分,共10分。
)1.我国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
2.甲于2008年1月离家,从此杳无音讯,多番查找,均无结果。
其亲人可以在甲下落不明满4年后,有权向法院提出宣告甲死亡。
3.我国行政法的首要基本原则是行政合理性原则。
4.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5.行政处罚属于抽象行政行为。
三、填空题(每空2分,共10分)1.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主要渊源是()、()和行政法规等。
2、我国宪法的修改,需要经过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
3. 张华,15岁,为中国科技大学学生,其智商高于常人,且自理能力很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他是()。
4. 农民张力所在张家村因建设被国家征用,国家安排全村迁往邻县的赵家岗。
但张力迁出后并未迁入赵家岗,而是迁到南方某县的姚家湾。
过了10个月后,他又到深圳打工,现已度过两年,张力的住所应以()为准。
四、本部分题目为案例分析题,请根据所给案情结合部门法知识,回答问题。
(每小题10分,共40分。
请另附纸张书写答案。
)案例1:张某去年只有17岁,在本镇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600元的收入。
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里租了一间房。
7月份,张某未经其父母同意,欲花5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台旧彩电,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李某还是买了下来。
同年10月,张某因患精神分裂症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
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彩电。
[问题] 1.此买卖是否有效?2.分析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案例2:甲系已故艺人乙之母,丙以乙为原型进行小说创作,虚构了乙被人纳妾、遭人奸污、患性病而死诸多情节。
该小说后被丁晚报予以连载,导致亲邻对甲、乙极为鄙视,给甲造成巨大的精神损害,甲遂向法院起诉。
[问题](1)谁的何种权利受到了侵害?(2)谁是侵权人?(3)甲可以要求何种方式的救济?案例3:某香港独资生产服装的企业雇佣了200名女工生产服装。
该服装厂生产车间只有一个大的房间,200个人,200台缝纫机都在其中,十分拥挤。
且该厂房通风设备不好,空气污浊,里面电线密布,且未设任何消防设备。
消防局曾责令港方老板限期整改,但其怕花钱,一直拖着不予办理。
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老板经常强令女工们每天上10个多小时的班,且拒付加班工资。
经常打骂工人,连喝水及上厕所都限定次数和时间。
工人曾向老板多次交涉,都遭拒绝。
某日,厂房内不慎起火,因扑灭及时,才未酿成火灾。
工人要求增设消防设备,老板表面上答应,但一直拖着不办。
若有工人生病,不但工资没有,而且超过七日就视为自动离职。
在女工中,有三名女工决定不干了,告知厂方结清工钱后就离厂。
厂方以合同期未满为由拒绝发给工钱,后在多次交涉之下,才发给了三名女工工钱,但每人扣下500元作为解除合同的赔偿,视为违约金。
这三名女工自然不同意辛辛苦苦打工挣的钱被厂方克扣,遂在律师的帮助下到服装厂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全厂女工都支持她们,纷纷作证。
[问题]1.厂方的做法违反了哪些劳动法的规定?2.这三名女工解除合同的做法正确吗?厂方以三名女工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为由扣下500元钱合理吗案例4:某厂蒸缸,每小时出缸一次,在这一生产岗位上有两名青年工人:张××和李××相继先后值班。
张值早班,李值中班。
下午二时早班下班,因张有两点半的电影票,下班铃一响,李尚未来,张未交班就离开了岗位。
应在下午二时接班的李××因与女朋友约会迟到半小时。
蒸缸在二点二十五分左右因无人看管发生爆炸,损失价值十万多元,有一行人路过此地因爆炸而身负重伤。
[问题]:在本案中张××和李××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对二人应如何处理?根据提供的案情材料,按格式根据下列案情拟写一份根据下列案情拟写一份行政起诉状。
本题15分。
(请另附纸张书写)材料:××县向阳乡砖瓦窑场是乡办集体企业。
1997年,农民戴××与乡政府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合同规定:乡政府为甲方,将砖瓦窑发包给乙方,提供场房场地、制砖机械;戴××为乙方,负责经营管理,承担企业应缴纳的税金,向甲方上缴承包金额6000元;承包期1年,自当年1月至12月底止。
戴××承包后,又以发包方的身份,与金××签订制砖技术承包合同,承包期为1年,合同规定:金××为乙方,给甲方生产成品砖200万块,每块售价按元计算,由甲方每块提取元(含上缴税金、购置架子车和覆盖物),乙方分取(含购置柴油,工人工资,工具修理费用)。
合同生效后,金××即进行生产。
合同履行了8个月,金××生产成品砖68万块,折合人民币万元,其中金××领取3200元,其余由戴××收存。
1997年11月,向阳乡税务所通知金××缴纳制砖产品税。
金当即申明按合同规定由戴承担。
税务所坚持让金纳税,否则以砖折抵,并宣布冻结金××生产的砖,不得出售。
金××到县税务局上访,县税务局于1998年8月7日作出处罚:①金××是机砖生产者,应依法缴纳产品税3500元;②金××没有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罚款500元。
金××不服处罚决定,和××地区税务局申请复议。
复方决定维持原处罚决定。
金××向××县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原告:金××,56岁,汉族,××省××县××乡农民。
被告:××县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常××,税务局长。
第四部分法律评论本题为法律评论题,要求阅读材料后,围绕所提问题展开评述。
(本题15分。
答题字数不应少于800字。
请另附纸张答题。
)材料1:某图书馆向所有读者免费开放。
乞丐拾荒者、和衣衫破旧的民工小心翼翼进来了,无人阻挡,于是他们便堂而皇之的在馆内读书看报,有读者对此表示不满,向馆长抱怨说:图书馆是大雅之堂,如果允许乞丐和拾荒者进入阅读,就是对其他读者的不尊重。
馆长回答说: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阅读,但你有权选择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