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报销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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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外国语学校财务报销审批制度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各项财务行为,加强财务收支管理,本着勤俭、务实、高效的原则,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报销包括借款开支和报账、核销。

第三条学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一切收入和支出均通过财务部门办理,不允许以收抵支。

第四条学校支出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项目费用支出;第二部分为教学事业经费支出;第三部分为其他业务支出;第四部分为期间费用支出。

第五条学校财务收入支出执行预算管理制度,量入为出。每月各项费用开支需部门申报用款计划,由财务室汇总编制《月财务收支计划》,项目费用支出计划需报学校董事长签批,其他报学校校长签批并执行。

第六条对不可预见等特殊情况的计划外支出,应报学校校长或董事长特批,财务室根据学校资金状况统筹安排。

第二章费用开支内容及报销审批程序

第七条项目费用支出:包括车辆及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等固定资产购置与更新,学校基础工程建设、绿化以及在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对外投资等。

第八条教学事业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开展教学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如:教师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费、福利费、教育经费、教学场地设施、设备的租赁费、教研活动支出、教材及教学消耗品支出等。

第九条其他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学校学生食堂主、副食、餐具、生活用品等物资采购支出,学生食堂职工工资及为食堂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出租门面房的维护管理及相关税费等项支出。

第十条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如:行管人员工资及为行管人员支付的其他费用、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通讯费、工作用车车辆使用费、借款利息等。

第十一条报销签字程序

1.日常费用支出:

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副校长会计稽核校长签批

出纳报销

十二条借支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借支必须注明原因,按借支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2. 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3. 谁借支,谁经办,不允许代办。

4. 不得对个人借支。

第十三条借支签批程序:

1. 经办人填写借支单

2. 科室负责人签批

3. 分管副校长签批

4. 校长签批

5. 主管会计审核

第三章财务报销的一般要求及程序

第十四条学校教职工报帐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填写学校统一的报销单据。

2.所附原始凭证必须合法,开支用途明确、项目齐全、计算准确、时间清楚、

金额大小写一致、无涂改痕迹。

3.有出据单位的公章及收款人签章。

4. 票据粘贴牢固、整齐、有序(从下到上,从右到左,上下对齐,不超过装订

线)。

5 .按规定需附经济合同、实物入库单、验收单或运输结算单的,手续要齐全。

6.不允许白条作为付款报帐凭证,对特殊情况无法取得原始发票的小额支出,

必须先报学校财务主管同意后至少由两人以上经手签名方可报销。

7.学生食堂主、副食采购,严格采购验收制度,即:食堂采购支出原始凭证必

须由食堂指定专人实物验收签字方能作为财务报销原始依据。为保证学生食堂食品绝对安全与卫生,主食采购应取得原始发票;其他副食市场采购无法取得原始发票的支出,应填制《食堂副食品采购清单》,载明应供商(或摊位)、品名、单价、金额,实物验收人签字可作为财务报销原始凭证。

8.财务报销严格执行谁经办谁报销的内部牵制制度,严禁经办与审批一人完成

的违规行为。

9.不得将他人借条转冲本人借款。

第十五条报帐的一般程序

1. 经办人整理原始凭证,按开支项目粘贴。

2. 填写“支出证明单”或“采购用款申请单”(项目费用支出要求附经济合同复

印件,材料采购费用须附“入库单”、或供应商“供货结算单”等)。

3. 科室负责人签批。

4. 分管副校长签批。

5. 会计稽核。

6. 校长审批

7. 向出纳报帐

8.按第二章规定的批准权限审批。

第十六条报帐管理办法:

1. 费用报销在一周内报帐。

2. 一般业务借支逾期不报,从当事人工资中扣回,直至还清。

3. 备用金半年结算一次,否则不予办理续借。

4.报帐后的多余款项应一次性退还财务,否则从次日起以欠款金额数按月息1%计

收逾期欠款利息,连同欠款本金从当事人工资中扣回,直至还清为止。

5.核销借支要向财务部门索取核销收款收据。

6. 未借支直接报销业务,注意钱票两清。

7. 属于当天借支,当天报帐的费用支出业务,借支单退还经办人。

8. 当天借支,隔天报帐的费用支出业务,借支单不能退还,由财务部门出纳员开

具报帐收据给经办人,证明该项借款已冲帐。

9.借用的支票、汇票在报帐时,要办理销帐手续,即在支票借用登记薄中注明已

报帐。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室负责修订和解释。

本制度自二0一一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二0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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