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我省荣获“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示广东省首批拟评定专业律师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示广东省首批拟评定专业律师名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072be14cdbff121dd36a32d7375a417876fc155.png)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示广东省首批拟评定专业律师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20.01.16•【字号】•【施行日期】2020.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示广东省首批拟评定专业律师名单的通知根据《司法部关于扩大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的通知》(司发通〔2019〕35号)要求,广东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印发了《广东省律师专业水平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省律师协会出台了《广东省九个专业领域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计分标准》,并于2019年下半年在珠海、佛山、茂名市开展广东省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工作。
经律师个人申报、律师事务所考核,市律协初审、市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确定广东省首批拟评定专业律师共213名,现按程序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1月2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所在市律协反映情况和问题。
对市律协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省律协提出复查申请。
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印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广东省律协许欣旎,************珠海市律协欧健成,************佛山市律协高国颖,*************茂名市律协黄波,************广东省律师协会2020年1月16日广东省首批拟评定专业律师名单(排列不分先后)一、珠海市(一)刑事专业刘琛广东玉成律师事务所陈晓宇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邱伟生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吴建勤广东友邦方达律师事务所(二)婚姻家庭法专业陈雅诗广东朗乾律师事务所孙敏北京天驰君泰(珠海)律师事务所(三)公司法专业薛鹏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杨梅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张晓玲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张丽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詹秦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欧阳华永广东友邦方达律师事务所陈冰梅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陈雅诗广东朗乾律师事务所占亮北京市盈科(珠海)律师事务所刘铁北京市盈科(珠海)律师事务所沈继光北京市盈科(珠海)律师事务所刘晓红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王继宁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王先东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文才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丁煜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黄达兴北京市盈科(珠海)律师事务所吕宁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戚文遗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易朝蓬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张奕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张志青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刘英广东谨行律师事务所刘骥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李练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韩青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刘付宁广东海鸥律师事务所钟宏炬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四)金融证券保险专业林建辉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张良华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文才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丁煜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黄达兴北京市盈科(珠海)律师事务所吕宁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戚文遗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易朝蓬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张奕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陈坚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五)建筑房地产专业冯伶俐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朱夏凌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谢春璞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薛鹏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杨梅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张晓玲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张涛北京市盈科(珠海)律师事务所张丽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谢春暑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刘付宁广东海鸥律师事务所钟宏炬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詹秦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欧阳华永广东友邦方达律师事务所刘琛广东玉成律师事务所(六)知识产权专业谭伟华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杨焕军广东朗乾律师事务所胡波北京市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韩青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七)劳动法专业郭蕾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贤笑岩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吴建勤广东友邦方达律师事务所张志青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刘英广东谨行律师事务所陈晓宇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邱伟生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张洁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八)涉外法律服务专业谭伟华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刘骥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李练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陈坚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张洁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九)行政法专业谢春璞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刘晓红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王继宁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王先东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二、佛山市(一)刑事专业曹建勋广东循理律师事务所蒋月仙广东正念律师事务所欧阳锦添广东聚理律师事务所韩丽茹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黄国根广东经纬法律师事务所刘敏广东宝言律师事务所黄衍雄广东汇联律师事务所陈达成广东东达昊律师事务所何洪广东通建律师事务所陈志辉广东正念律师事务所李双成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贺众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林海红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戴李高广东金桥百信(佛山)律师事务所谢秋生广东卓盈律师事务所陈松伟广东金舵律师事务所沈海洲广东昊法律师事务所周东赤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麦甫常广东汇联律师事务所林俊贤广东循理律师事务所欧阳武斌广东顺恒律师事务所(二)婚姻家庭法专业蔺存宝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邓敏姿广东正念律师事务所孔令文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三)公司法专业刘晓晖广东顺恒律师事务所何万龙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黄国根广东经纬法律师事务所杨柏华广东国龙律师事务所郑宇佳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杨国强广东海迪森律师事务所吴毅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陈达成广东东达昊律师事务所曹建宇广东盈宇律师事务所叶剑军广东通建律师事务所戴国梁广东邦南律师事务所赵先祥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李舒啸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李虹广东顺恒律师事务所何洪广东通建律师事务所邓敏姿广东正念律师事务所陈辉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刘江广东金舵律师事务所黄绍仁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程宗利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林兰燕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吴善鹏广东方普律师事务所宋渝峰广东金舵律师事务所丁学平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刘红增广东海迪森律师事务所贺众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陈志辉广东正念律师事务所周凤琴广东汇联律师事务所何宽军广东广宽律师事务所李凡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蔡凌波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秦豫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杨伟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胡炳华广东汇联律师事务所罗世华广东广捷律师事务所(四)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刘晓晖广东顺恒律师事务所杨小菁广东创誉律师事务所黄莹屏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蔡凌波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沈庆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冼健广东豪盛律师事务所伍志琴北京市隆安(顺德)律师事务所林国梁广东金舵律师事务所丁学平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秦豫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陈佳娜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刘景平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周淑贞广东正念律师事务所袁峰广东汇联律师事务所胡炳华广东汇联律师事务所李虹广东顺恒律师事务所(五)建筑房地产专业钟坚广东通建律师事务所纪建斌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杨小菁广东创誉律师事务所吴毅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邝燕平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袁峰广东汇联律师事务所李荣广东通建律师事务所杜鸣欣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龙伟文广东大润律师事务所戴国梁广东邦南律师事务所罗永东广东宝言律师事务所(六)知识产权专业张晓峰广东海迪森律师事务所谢晓阳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陈建南广东方图律师事务所何俊广东方图律师事务所何华玲广东方图律师事务所易树钊广东宝言律师事务所刘景平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陈凯广东富友鹏律师事务所(七)劳动法专业赵先祥广东力创律师事务所李舒啸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李双成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谢晓阳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钱秀平广东多方律师事务所黄绍仁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陈宝文广东宝言律师事务所(八)涉外法律服务专业曹永明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林海红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龙伟文广东大润律师事务所(九)行政法专业钟坚广东通建律师事务所曹建勋广东循理律师事务所蔺存宝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何万龙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张晓峰广东海迪森律师事务所曹建宇广东盈宇律师事务所林俊贤广东循理律师事务所魏剑鸿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李荣广东通建律师事务所何宽军广东广宽律师事务所三、茂名市(一)刑事专业杨文良广东公勤律师事务所杨金星广东公勤律师事务所杨龙广东公勤律师事务所梁柱云广东柱云律师事务所卢荣锋广东诚挚律师事务所潘驰云广东诚挚律师事务所陈丽虹广东海日律师事务所郑严防广东法申律师事务所(二)婚姻家庭法专业梁文光广东粤茂律师事务所(三)公司法专业陈星广东诚挚律师事务所卢荣锋广东诚挚律师事务所林银汝广东诚挚律师事务所卢国桢广东诚挚律师事务所(四)金融证券保险专业邱永海广东海日律师事务所(五)建筑房地产专业彭华广东诚挚律师事务所邱永海广东海日律师事务所庞奇凤广东粤茂律师事务所(六)行政法专业阮传欣广东海日律师事务所关建明广东公勤律师事务所庞奇凤广东粤茂律师事务所。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标准评定表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标准评定表](https://img.taocdn.com/s3/m/1d8d688f5f0e7cd185253631.png)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标准评定表(2007年11月18日六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盖章)___________律师协会(盖章)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评定标准说明一、参加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必须具备1.忠于宪法和法律;2.模范遵守律师法律、法规、规章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3.律师事务所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4.律师事务所及该所律师在近三年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5.所内律师均已投保律师执业责任保险;6.依法纳税;7.律师事务所2008年、2009年年度检查结果合格,2010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合格。
二、评分办法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依据基础条件、综合管理以及服务质量三方面标准进行“积分核算”。
共制定28项评审标准,设定基础分为120分,加分20分。
申报单位达到标准的即可得分,达不到标准的不得分。
自评分(不含加分)达到100分以上者即可申报。
评比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本年度及下一评选年度的评选资格。
注:自评分须区分基础分和加分,填写方式为:基础分+加分。
类别序号项目基础标准加分标准说明事项自评分考评分有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专职律师人均办公面积达现代化办公通讯设现代化办公通讯设备包传真机得1分;专职律师到备齐全。
30平米以上加1分。
专括:电脑、电话、复印 1机、传真机等。
1分人以上加人均一台电脑得1分。
职律师在30 共2分流的信息交有良好建立信息共享和传递机保证律师获得平台,分;做好信息收制的得2分。
所内建立局域网的加1信执业所需的足够2集、加工、运用及更新的息。
分。
2得共4名以上党员并已建分;组织党建工作有效开展党支部的3分;活正常开展的分展了新党员的事务所专业化分工明务有业分;事务所有专业工或专业化方向4方向,并且有制度保证得到相应制度保障分师治于小时政治时事学学习时间不少每分;政治时事学习月政治时事学5主题、有发言记录和总有主题有发言记的和总结分事提规提留事业发展基金分;提留执业风险基金展、执业风险、社分;提留社会保障基培障等6分;提留培训基金金分共.类别序号项目基础标准加分标准说明事项自评分考评分按照规定参加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实施广东省律师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2009年修订)-粤律协[2009]6号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实施广东省律师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2009年修订)-粤律协[2009]6号](https://img.taocdn.com/s3/m/4ee82072571252d380eb6294dd88d0d233d43c4b.png)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实施广东省律师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2009年修订)正文:----------------------------------------------------------------------------------------------------------------------------------------------------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实施广东省律师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粤律协[2009]6号)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为指导我省律师从事各类法律业务,规范执业行为,防范执业风险,广东省律师协会于2005年10月制定出台了《广东省律师办理担保法律业务操作指引(试行)》、《广东省律师代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业务操作指引(试行)》、《广东省律师承办海商海事案件业务操作指引(试行)》、《广东省律师办理专利法律业务操作指引(试行)》、《广东省律师承办著作权(版权)案件业务操作指引(试行)》、《广东省律师承办商标案件业务操作指引(试行)》等六项业务操作指引。
试行期满后,在广泛征求各市律协和相关专业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我会对上述操作指引作了修订,最后提交八届七次理事会审议,除《广东省律师办理专利法律业务操作指引(试行)》因我国《专利法》正在修改过程中而暂缓修订以外,其它五项均获一致通过(详见附件)。
现将修订后的五项操作指引正式印发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省律协。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附:1、《广东省律师办理担保法律业务操作指引》2、《广东省律师代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业务操作指引》3、《广东省律师承办海商海事案件业务操作指引》4、《广东省律师承办著作权(版权)案件业务操作指引》5、《广东省律师承办商标案件业务操作指引》附件1:广东省律师办理担保法律业务操作指引目录第一章前言第一节目的与适用第二节预先审查第三节担保方案的确定第四节合同的审查第五节担保中的检查第六节担保的变更、撤销和解除第二章保证担保第一节保证和保证人第二节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第三节保证责任第四节保证担保的诉讼第三章抵押担保抵押之一:房地产抵押第一节房地产抵押担保第二节抵押合同第三节抵押登记第四节抵押的效力第五节最高额抵押第六节抵押权的实现抵押之二:动产抵押第四章质押第一节动产质押第二节公路收费权的质押担保第三节票据质押担保第四节国债质押担保第五节公司债券担保第六节银行间债券担保交易第七节单位定期存单的质押担保第八节仓单质押担保第九节上市公司法人股份质押担保第十节国有股份质押担保第十一节外商投资者股权质押第十二节证券公司的上市流通股票质押第十三节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担保第十四节专利权质押担保第十五节著作权(版权)质押担保第五章附则第一章前言第一节目的与适用第一条编写本指南的目的和依据为指导律师从事担保法律业务,提高律师从事担保法律服务质量,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律师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担保法律制度的司法解释,特编写本担保法律服务操作指南供律师执业参考。
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
![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https://img.taocdn.com/s3/m/4a2d8f3f55270722192ef754.png)
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发文字号】粤司[2008]140号【发布部门】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发布日期】2008.08.20【实施日期】2008.08.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司[2008]140号)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现将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情况请及时上报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和省律师协会。
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二○○八年八月二十日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实施意见《律师法》的修订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推动律师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律师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律师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根据《司法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律师法》修订的重大意义,明确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目标深刻领会《律师法》修订的重要意义,坚持以正确思想为导向,明确主要任务和目标,提高认识,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律师法》的自觉性。
1.颁布实施修订后的律师法的重大意义。
修订后的律师法以立法的形式肯定了我国律师制度改革发展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律师制度的基本框架。
它的颁布实施,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地律师协会依法履行管理职责,以及继续深入推进律师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法律保障。
这对于充分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推动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进一步走向成熟和完善。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报送2009年度律师行业信息统计资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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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报送2009年度律师行业信息统计
资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律师协会
•【公布日期】2010.01.06
•【字号】
•【施行日期】2010.01.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律师
正文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报送2009年度律师行业信息统计资料的
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为全面掌握2009年我省律师行业状况,总结律师工作经验,进一步做好2010年律师行业的发展与管理工作,根据省律协定期上报律师信息统计资料制度,现请各市律协收集本市律师工作各项数据并填写好“信息统计表”,于2010年1月29日前上报省律协,统计时间截止2009年12月31日。
信息统计表请在“广东律师网”的“文件下载”栏目中下载,并请按统一格式填好后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至省律协秘书处。
联系电话:020-83509137转202、208
传真:************
电子邮箱:*************
联系人:邹静、刘戈
广东省律师协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六日。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对“2008-2010年度全国和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拟推荐名单公示的通知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对“2008-2010年度全国和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拟推荐名单公示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7659927876fb84ae45c3b3567ec102de2bddf11.png)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对“2008-2010年度全国和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拟推荐名单公示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律师协会
•【公布日期】2011.09.26
•【字号】
•【施行日期】2011.09.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律师
正文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对“2008-2010年度全国和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拟推荐名单公示的通知按照全国律协和省律协有关评选“2008-2010年度全国和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通知要求,省双优评委会根据初评、审核、公示、实地考评和社会公众评选情况,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投票确定“2008-2010年度全国和全省优秀事务所、优秀律师”拟推荐名单。
现按全国律协和省律协通知要求,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截止日期为9月28日),欢迎监督和评议。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省律协书面反映。
公示结束后,名单将提交省律协会长办公会和理事会审议通过。
联系人:过琼、廖婷
电话:020-66826672,传真:020-66826957。
附:公示名单(略)
广东省律师协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https://img.taocdn.com/s3/m/c49827fdaef8941ea76e05a7.png)
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天津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河北河北王笑娟律师事务所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山西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山西中略律师事务所山西锋卫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辽宁辽宁盛恒律师事务所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辽宁兴连律师事务所吉林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吉林恒正达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黑龙江龙电律师事务所黑龙江三维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宇通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君德律师事务所上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中茂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市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江苏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江苏剑桥人律师事务所江苏理华律师事务所江苏汇典律师事务所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浙江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浙江国权明达律师事务所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安徽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安徽宇浩律师事务所福建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江西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江西姚建律师事务所山东山东德义君达律师事务所山东环周律师事务所山东天正平律师事务所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山东文思达律师事务所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河南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大沧海律师事务所湖北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湖南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广东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广东众大律师事务所广西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海南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四川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四川英特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四川鼎天律师事务所重庆重庆锦扬律师事务所重庆坤源律师事务所西藏西藏雪域律师事务所陕西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甘肃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青海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云南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贵州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宁夏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新疆新疆盛业律师事务所新疆商务律师事务所兵团新疆鼎泽凯律师事务所总政海军法律顾问处总参谋部法律顾问处。
广东律师协会会员奖励实施细则
![广东律师协会会员奖励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c1701e5f02768e9951e738ac.png)
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奖励实施细则(2005年3月17日广东省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8年12月4日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奖励在我省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一步激励先进,弘扬社会正气,促进我省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奖励办法》《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会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三条对会员奖励的推荐、评审、授奖等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本细则实施。
第二章奖励方式第四条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授予荣誉称号:通报表扬是指对会员的先进事迹或突出表现在全省或会员所在的市属范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表彰;嘉奖是指对会员某一阶段、时期内取得的优异成绩或优异表现予以鼓励、表扬;授予荣誉称号是指对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及各级地方律师协会在一段时间内授予优秀或先进的荣誉称号。
第五条本会对会员奖励的,以本会文件、微信公众号、媒体等相关形式予以公布,并同时于《广东律师》上予以公布,并酌情给予物质奖励。
市律师协会奖励的,奖励方式由各市律师协会自行决定。
第六条通报表扬、嘉奖原则上可不定期进行。
授予荣誉称号每届至少进行一次。
第三章奖励条件第七条符合以下第一项,并同时符合二至八项条件之一的律师个人会员,遵照本细则,可以给予通报表扬或嘉奖:(一)在执业中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律师法》,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律师义务,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二)成功办理了在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法律事务,或为国家和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数额较大的,在本地区取得较好的社会效应的;(三) 积极参政议政,提交建议、提案或议案被县、区级(含县、区级)以上人大、政协或政府部门采纳的,或为政府部门或其他国家机关提供法律服务,受到县、区级以上有关机关好评的;(四)积极参加法律援助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在全市或本地区范围内较突出的;(五)被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党委、政府部门或其他国家机关及工、青、妇等社会团体授予荣誉称号的;(六)在学术研究、业务经验总结上取得较大理论成果,得到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有关部门奖励的,或在全市范围内非常突出的;(七)积极参与所在市律师行业自律管理工作,为本市律师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八)其他应给予通报表扬或嘉奖的。
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我省律师协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我省律师协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23863da541810a6f524ccbff121dd36a32dc437.png)
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我省律师协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7.07.12•【字号】粤司规〔2017〕6号•【施行日期】2017.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我省律师协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司规〔2017〕6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司法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我省律师协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司法厅2017年7月12日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我省律师协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意见》(司发通〔2016〕115号)精神,加强我省律师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协会职能作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性和工作目标(一)重要性。
律师协会是法定的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是承担特殊职能的行业协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律师的桥梁纽带。
加强律师协会建设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协会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发挥律师协会自律作用,为加强律师协会建设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各律师协会紧紧围绕保障律师执业权益、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抓好工作落实,组织引导全省广大律师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形势和要求相比,当前我省律师协会建设还存在组织机构不够健全、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不够完善、自律管理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工作平台需进一步搭建、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律师协会与司法行政部门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等短板。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各律师协会,要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律师协会工作,促进律师工作改革发展。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十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十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c1b3d51ce84b9d528ea81c758f5f61fb736284f.png)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十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13.05.31•【字号】•【施行日期】2013.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十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按照《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省律协于今年1-4月开展各委员会换届工作,经过组织报名、审核、竞选演讲和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研究表决等程序,目前已确定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经统计,十届省律协委员会共有工作委员会18个,委员484人;专业委员会19个,委员620人。
现将各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十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广东省律师协会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附件十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一、工作委员会(一)律师纪律(会员处分复查)工作委员会(21人)主任:张杰(凌志所)副主任:陈武明(厅律管处)、庄伟燕(广悦鸿鼎所)、王丽娜(瑞霆所)、李峰(鸿峰所)、杨望明(益信所)秘书长:伍思扬(天量所)委员:冯晓阳(仲衡所)、陈建华(启源所)、李建国(鹏泰所)霍庭(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鲁楷(广和所)、植锦泉(盈建所)、何洪(通法正承所)、吴晁伟(道邦所)、麦金惠(莞信所)、孙成(莱特所)、吴建伟(广法所)、邝庆刚(正鑫所)、李海峰(正显所)、陈运生(乔博所)(二)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35人)主任:黄建水(百科所)副主任:姚忠平(合盛所)、方壮毅(华商所)、骆世明(闻彰所)、宁向东(鸿基所)、陈达成(东达昊所)、肖伟华(法开所)、卢若飞(文宗所)秘书长:张成勇(广信君达所)委员:朱永胜(卓信所)、钟狄雯(广大所)、钟剑锋(国信信扬所)、吴娟(金鹏所)、梁敏(星辰所)、王建中(建鹏所)、周文娟(悦智所)、李志勇(知明所)、肖万青(正大元所)、刘宏琴(中建合展所)、邱伟生(德赛所)、吴江(玉成所)、王金府(保信所)、罗卓伟(百德所)、陈喆彦(信捷所)、陈登嘉(华南所)、钟佩娟(海东所)、谢丽英(西江所)、何永刚(宜方所)、赖永和(远大永恒所)、陈美英(诚优所)、肖帆(锦帆所)、欧鹏(东源县公职所)、曾显辉(宏晖所)、陈壮辉(揭阳市法援处)、谭炳光(刚毅所)(三)宣传交流工作委员会(38人)主任:毕亚林(天一星际所)副主任:张思珠(时文所)、官选芸(诺臣所)、梁国雄(易春秋所)、陈广鹏(法制盛邦所)秘书长:陈广鹏(兼)委员:昝飞(国道所)、张新强(天胜所)、陈军(金鹏所)、XXX(固法所)、傅显扬(法制盛邦所)、王永红(北京市中伦<广州>所)、刘宇梅(同益所)、陈北元(北京市盈科<广州>所)、孙在辰(北京市盈科<广州>所)、丁保银(合盛所)、胡欣然(广悦鸿鼎所)、沙辉(北京市中瑞<广州>所)、李玉良(人民时代所)、郑懿(君厚所)、但秋寒(正大方略所)、周卡方(环球经纬所)、杨慧杰(国信信扬所)、刘军(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党俊平(耀圣所)、陈群(普罗米修所)、曾常青(宝城所)、甘定中(鹏正所)、吴俊梅(深和所)、孙清华(北京市中伦文德<深圳>所)、江知芸(北京市隆安<深圳>所)、李伟(知明所)、萧光贤(通法正承所)、李欣蕾(实丰所)、李捧玉(宝威所)、陈小东(德疆所)、刘曦(汕头市公职所)、余硕(天行健所)、龙光钊(浈阳所)(四)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15人)主任:曾锦(国信信扬<河源>所)副主任:刘棉春(巨信所)、庞奇凤(粤茂所)秘书长:傅海波(河源市公职所)委员:宋儒亮(诺臣所)、石安琴(金鹏所)、温旭(三环汇华所)、邓传远(广信君达所)、吕春华(金桥百信所)、杨帆(北京市尚权<深圳>所)、鲁阳(金美所)、杜圣操(浩淼所)、刘敏(陈梁永钜所)、刘琛(玉成所)、胡冬勤(弘力所)(五)发展战略工作委员会(27人)主任:詹礼愿(博厚所)副主任:王先东(德赛所)、梁智锐(陈梁永钜所)、钟坚(通法正承所)、张黔(君厚所)秘书长:宋万俊(启源所)委员:颜俊(北京市君泽君<广州>所)、XXX(民生康田所)、卢跃峰(北京市大成<广州>所)、赵宏彬(金鹏所)、陈永忠(诺臣所)、陈克宇(智洋所)、宋喜霞(广大所)、陈远乐(广信君达所)、王琪(合邦所)、高均科(环球经纬所)、赵涯(北京市大成<广州>所)、舒卫东(华商所)、涂红兵(星辰所)、洪国安(北京市中伦文德<深圳>所)、邓香花(北京市盈科<深圳>所)、贾润莲(知明所)、陈建南(新健达所)、程旭东(国慧所)、谭舟杨(莞信所)、张中强(江达所)、欧阳楚平(山外山所)(六)财务工作委员会(10人)主任:高海生(格林所)副主任:徐立(海之华所)、肖红(广大<深圳>所)秘书长:徐立(兼)委员:付国章(正平天成所)、卢绪毅(法丞所)、唐高翔(北京市盈科<广州>所)、崔小平(知明所)、李高峰(中天鼎盛所)、刘文武(大公威德所)、方莉(铭建所)(七)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8人)主任:卢坚(法则明所)副主任:陈志辉(正念所)、封谟喜(雅商所)秘书长:蔡飞(金鹏所)委员:周磊(恒益所)、赵俊峰(广信君达所)、黄浩(广大所)、成文环(陈梁永钜所)(八)女律师工作委员会(40人)主任:肖寒梅(竞德所)副主任:胡育新(启源所)、胡宁可(晟典所)、张晓玲(亚太时代所)、周蕊(北京市金杜<深圳>所)、耿爽(伯方所)、李爱东(汉章所)、杨健华(伟伦所)秘书长:胡瑄倍(海际明所)委员:段曼珍(力诠所)、白爽(北京市大成<广州>所)、林秀芝(天一星际所)、杨瑞华(法制盛邦所)、罗凌(卓信所)、何国瑜(茂文所)、苏丽英(广大所)、刘红丽(南国德赛所)、陈红(岭南所)、郭丽(宽和所)、董亚芹(北京市盈科<深圳>所)、刘敏(顺恒所)、潘雁青(豪益所)、吴玲(宝威所)、卢珮瑜(历维永盛所)、张丽丽(百勤所)、高惠丽(友邦方达所)、韩青(东方泽所)、徐英华(大公威德所)、游艳(凯邦所)、刘亚晶(晨光所)、黎海燕(益诺众承所)、熊小薇(共阳所)、刘萍(特力所)、刘莉(慧达所)、汪玉玲(伟伦所)、骆美平(五邑所)、刘颖(三良所)、齐跃玲(海东所)、吴付艳(正鑫所)、王苗苗(众浩所)(九)文体工作委员会(40人)主任:文震殊(正大联合所)副主任:叶勇(东江勤诚所)、张方亮(圣方所)、赵晓飞(恒益所)、喻晓明(天诺所)、丘彪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叶晨(立邦所)、张秋楠(德元所)秘书长:童春燕(法则明所)委员:景嘉琦(金鹏所)、邹耀明(环宇京茂所)、董亚民(至信忠诚所)、李华式(安华理达所)、余春明(法制盛邦所)、邬德(启源所)、官选斌(诺臣所)、沈涛(正大联合所)、安宁(君厚所)、邓培启(北京市盈科<广州>所)、黄志勇(北京市盈科<广州>所)、朱建芬(海际明所)、白冬红(广州市公职所)、洪氢(立国所)、罗广平(广和所)、章成(开野所)、白昕(广和所)、赵国平(邦南所)、韩丽茹(韩晔所)、纪建斌(南天明所)、李道君(闻彰所)、陈清才(科德<东莞>所)、徐德廷(非凡所)、张良华(德赛所)、赵琼(弘力所)、罗金良(邦杰所)、俞侃(广中所)、卢宏盛(千里行所)、林小岩(正德所)、文钊(意合所)、戴海燕(正鑫所)(十)律师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23人)主任:周荣炽(华法所)副主任:郭璇玲(广和所)、黄远伸(知明所)、孙俊杰(广信君达所)、华青春(国鼎所)秘书长:卢伟强(华法所)委员:熊浩(金鹏所)、吴秀荣(金鹏所)、蒋修贤(广大所)、庹明生(瑞霆所)、陈志旭(融关所)、胡俪凡(知明所)、文梁娟(北京市嘉源<深圳>所)、成尉冰(坚信所)、黄绍仁(龙浩所)、蔺存宝(宝慧所)、李周明(南天明所)、谭积丰(正明扬所)、林楚泉(名道所)、刘红军(万言所)、唐胜利(宝威所)、黎繁松(广能所)、葛志能(国邦所)(十一)地方律协建设工作委员会(15人)主任:彭华(诚挚所)副主任:罗贤富(大观所)、陈勤(惠州市公职所)、刘晓晖(顺恒所)秘书长:关建明(海法所)委员:黎晨辉(广大所)、梁胜才(诚挚<广州>所)、何万龙(龙浩所)、叶锦婵(智捷所)、魏伟庆(潮星所)、彭志红(惠州市公职所)、陈赤洲(湛江市法援处)、赖鸿(劲龙所)、梁文光(粤茂所)、黄纯坚(梅州市法援处)(十二)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委员会(25人)主任:王少敬(天行健所)副主任:吴兴印(至高所)、许锦深(创兴所)、张洪杰(海法所)、徐嵩(广信君达所)、曾学智(伟伦所)秘书长:王静(诺臣所)委员:林淑菁(穗恒所)、吴翔(法制盛邦所)、李治国(沐阳所)、尹春武(伯方所)、蒋月仙(正念所)、魏龙(赋诚所)、刘鸿鹏(益诺众承所)、吴建勤(友邦方达所)、钟君安(日升所)、张国成(法道行所)、黎雄校(信宇所)、姚冠旺(开信所)、梁柱坚(赛力所)、杨文良(文业所)、马献平(正鑫所)、陈沐碧(碧天所)、林巧娜(阳江市公职所)、王彬城(谨信所)(十三)律师事务所建设指导工作委员会(29人)主任:邱旭瑜(卓建所)副主任:陈满平(启源所)、李立坤(广和所)、程禹斌(保信所)、张育泉(法制盛邦所)、肖响华(大洲所)秘书长:薛丽莉(广大所)委员:张亚美(金鹏所)、马晓艳(科德所)、李文立(迅法所)、罗锦祥(隆利所)、林国栋(国信信扬所)、张宪忠(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陈峻峰(德纳所)、周志辉(知明所)、曹茂华(广品所)、李旺东(盈达所)、刘蓉芳(旗轩所)、严凡(品科所)、黎波(礼律所)、谢鹏椿(泰旭所)、张念(陈梁永钜所)、庾亚军(百勤所)、贺鸿德(鸿浩所)、谢文辉(广法所)、谢志坚(伟伦所)、付纯庚(天行健所)、刘军军(大贤东宇所)、朱雪峰(省厅律管处)(十四)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36人)主任:曹建宇(中信致诚所)副主任:陈妙财(华商所)、黄山(广悦鸿鼎所)、叶进国(莞泰所)、李纲(金鹏所)、刘晓军(信德盛所)、朱又又(合盛所)秘书长:张豫侃(启源所)委员:余苏(北京市君泽君<广州>所)、潘雯津(沁森所)、罗柳华(元道所)、臧传宝(北京市德恒<广州>所)、刘静(君厚所)、张爱武(粤高所)、王亚平(同益所)、田子军(踔厉所)、雷建威(诺臣所)、杨志刚(卓建所)、何苗(深田所)、任英(朗骏所)、宋晏(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贺秋平(北京市天元<深圳>所)、何俊(新健达所)、高敏峰(中信致诚所)、朱继良(必至所)、张元龙(登润所)、梁建新(林德所)、冯冠维(友邦方达所)、黎小明(共阳所)、邝昕(正鸿所)、李敬子(泉胜所)、梁小军(达伦所)、汤少新(嘉格所)、陈星(诚挚所)、邝浩文(正鑫所)、许伟龙(祥典所)(十五)公益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40人)主任:黄振辉(深宝所)副主任:江亚芳(岭南所)、陈宏辉(众诚所)、王云松(达熙所)、张凯(晨光所)、李晋沣(宏诚所)、陈文峰(东江勤诚所)秘书长:洪笃凯(省法援局)委员:邢志强(君信所)、张春耀(北京市大成<广州>所)、马必会(正大方略所)、张锡深(奔犇所)、倪洁云(北京市大成<广州>所)、李国勇(格林所)、宋振华(北京市盈科<广州>所)、马彪(国信信扬所)、黄鼎足(同益所)、许宜群(鑫涌所)、罗晓春(青泉所)、袁佳存(北京市盈科<深圳>所)、陈显敏(古今来所)、孔令文(凯坤所)、欧阳武斌(顺恒所)、向开元(昱桥所)、邓杰(莞信所)、伍亚秋(友邦方达所)、贾永莲(友邦方达所)、何灿(晨光所)、贤笑岩(晨光所)、陈家晓(保信所)、许自新(尚典所)、邱汉基(惠城区公职所)、刘曼生(曼君所)、杨启宏(中大中所)、周汉基(汉基所)、谢涛(宜方所)、马安信(新北江所)、李武群(潮州市法援处)、陈少桦(秀博所)、杨雪标(汕尾市法援处)(十六)实习考核工作委员会(22人)主任:XXX豪(名成所)副主任:占春红(省厅律管处)、邓捷(省律协秘书处)、朱宝莲(广州律协秘书处)、游明慧(北京市盈科<深圳>所)秘书长:过琼(省律协秘书处)委员:郭汉森(省厅律管处)、尹恩林(广信君达所)、李松涛(正大联合所)、曾丽萍(天一星际所)、刘永光(法制盛邦所)、吕利民(时文所)、陈壮(佛山市公职所)、吴健林(中建合展所)、马海岸(信而立所)、华宗晟(硕源所)、刘玉招(东方大卫所)、叶虹(五邑所)、邓有淼(湛江市公职所)、黄伟冠(文业所)、陈伟健(河源市公职所)、方振宏(宏进所)(十七)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40人)主任:贾红卫(北京市隆安<深圳>所)副主任:杨闰(广大所)、陈健斌(卓信所)、郑智兴(晨光所)、郑耀阳(盈信所)秘书长:黄梅新(省厅律管处)委员:吴凯(恒益所)、伍健(踔厉所)、詹朝霞(金鹏所)、孟庆国(北京市盈科<广州>所)、林凯(富临国泰所)、胡东(诺臣所)、谢捷(广信君达所)、王燕(固法所)、傅军(北京市盈科<广州>所)、李文敏(北京市君泽君<广州>所)、林慕清(启源所)、钟瑜(国信信扬所)、李绪兵(陆台所)、刘全民(北京市盈科<深圳>所)、范秀玲(广和所)、朱哲(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祝理力(晟典所)、吕俊山(北京市大成<深圳>所)、王千华(众诚所)、熊代琨(鹏正所)、黄树稳(众诚所)、程海群(北京市中伦文德<深圳>所)、赵瑾(陈梁永钜所)、曹奕(莞信所)、石岳(泰旭所)、路艳平(卓信<东莞>所)、黄东伟(中元<中山>所)、余晓凌(邦杰所)、刘君雅(邦杰所)、刘照煌(伟伦所)、郭学民(伟伦所)、何冬明(盛鹏所)、左缅章(金浓所)、关国正(沿海所)(十八)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20人)主任:黄思周(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副主任:徐敏彪(省律协秘书处)、梁淑军(国信信扬所)秘书长:史璞松(省律协秘书处)委员:郑静昊(凡夫所)、陈少明(东方昆仑所)、雷鸣(富临国泰所)、林壮群(法全所)、罗德旭(旭瑞所)、尹志强(绅源所)、吴宇志(广大所)、唐红炬(瑞迪安所)、颜春阳(舜华所)、靳林明(北京市君泽君<广州>所)、朱利(北京市德恒<广州>所)、黄爱华(合邦所)、刘艳平(环宇京茂所)、曾捷(法仕所)、谢丰凯(丰粤所)、莫赳(择正所)二、专业委员会(一)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郑剑民(圣方所)副主任:杨爱斌(合邦所)、蔡华(北京市尚权所<深圳>所)、陈永忠(诺臣所)、翁作熙(国信信扬所)、肖鹰(深义所)、郑城(北京市大成<广州>所)、涂建军(豪盛所)、林志明(广大所)秘书长:蔡华(兼任)委员:张成勇(广信君达所)、刘艳平(环宇京茂所)、南芳(法制盛邦所)、阮防(合盛所)、李三新(正大联合所)、肖文齐(粤通所)、黄柏瑞(法制盛邦所)、宁伟辉(海印所)、龙锦强(同益所)、蒙立冰(富临国泰所)、赵耀(天一星际所)、郑中民(金鹏所)、倪敏(合邦所)、郑马(淳锋所)、刘平凡(际唐所)、欧湘富(星辰所)、刘辉(君言所)、陈科军(融关所)、徐旅(大公威德所)、林荻(德赛所)、郑灼武(盈信所)、赵国平(邦南所)、叶剑军(通法正承所)、黄国根(经纬法所)、谢涛(宜方所)、黄伟燕(国邦所)、李静染(良匠所)、郑严防(法申所)、谢文辉(广法所)、江迪彪(宝晟所)、方振宏(宏进所)、卓学龙(龙胜所)、陈荣(拓进所)、马献平(正鑫所)、吴玲(宝威所)、陈仪斌(乔博所)(二)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林泰松(国信信扬所)副主任:邓香花(北京市盈科<深圳>所)、蔺存宝(宝慧所)、梁桃波(三良所)、鲁阳(金美所)秘书长:王新(国信信扬所)委员:林淑菁(穗恒所)、陈北元(北京市盈科<广州>所)、颜道成(法制盛邦所)、段曼珍(力诠所)、彭晓伟(金鹏所)、万由伟(羊城所)、李鸿鹄(君厚所)、徐炼(国道所)、黄健(格林所)、陈英金(法制盛邦所)、党俊平(耀圣所)、郭璇玲(广和所)、陈小伟(晟典所)、胡俪凡(知明所)、吴江(玉成所)、官伟平(中大中所)、刘曦(汕头市公职所)、孔令文(凯坤所)、杨柏华(国龙所)、徐建民(至高所)、叶英鹏(万维所)、唐振武(国邦所)、钟永华(粤海所)、肖卫民(粤海所)、崔耀千(勤思进所)、张国成(法道行所)、黄日森(五邑所)、陈一德(法申所)、李太贤(大贤东宇所)、刘中强(法泰所)、张海雄(至友所)、钟指葵(兴源所)、吴健林(中建合展所)、华宗晟(硕源所)、欧阳如松(林德所)、龙春华(名道所)、廖祥平(广中所)、许伟龙(祥典所)、吴奕练(冠法所)(三)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张钧(广信君达所)副主任:邓文剑(正平天成所)、隋淑静(北京市德恒<深圳>所)、梁轶(胜伦所)、白光林(北京市盈科<深圳>分所)秘书长:李丽(广信君达所)委员:罗国林(格林所)、李乐(岭南所)、张黔(君厚所)、黎志凌(广大所)、陈国仔(穗益所)、王步林(金鹏所)、贾远鸿(经纶所)、沙骏(北京市金杜<广州>所)、梁彬(国信信扬所)、林秀芝(天一星际所)、刘锋(法制盛邦所)、王泽锋(广信君达所)、杨XXX(北京市大成<广州>所)、王重平(合盛所)、操道伟(北京市大成<广州>所)、张付忠(星辰所)、樊永强(雅尔德所)、杨俊杰(淳锋所)、缪亚峰(亚太时代所)、王先东(德赛所)、郑成杰(嘉格所)、陈胜忠(科源所)、陈映虹(中大中所)、赵华(品明所)、刘红增(海迪森所)、赖春龙(国邦所)、莫爵扬(国诚所)、黎展雄(余黎张所)、丁涛(勤思进所)、全昌春(宝晟所)、汪平斌(伟伦所)、刘华杰(大观所)、季忠良(明典所)、吕国昌(新北江所)、邹育兵(沃金所)、向振宏(莞泰所)、黄昌盛(正鸿所)、邵红(广中所)、林萱(冠法所)(四)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46人)主任:尹成刚(盛唐所)副主任:陈作科(广大所)、陈克宇(智洋所)、杨小菁(创誉所)、鲁潮(广和所)、章勋(广信君达所)、王旗(保信所)、徐清波(合盛所)、吕春华(金桥佰信所)、秘书长:蓝新宏(上海市建纬<深圳>所)委员:裴红艳(广大所)、陈镇慧(启源所)、邹阳(北京市中伦<广州>所)、刘渌湫(北京市盈科<广州>所)、张旭锋(格林所)、周玉忠(北京市盈科<广州>所)、李花南(天一星际所)、林凯(富临国泰所)、韦国祥(人民时代所)、邱培杰(广大所)、陈启环(环球经纬所)、王志强(北京市盈科<深圳>所)、王劲松(联建所)、郭维(华商所)、胡玉芳(北京市盈科<深圳>所)、杨林(卓建所)、王斌(大公威德所)、丁煜(德赛所)、刘曼生(曼君所)、崔建珍(金腾所)、何学兵(至高所)、金三宝(循理所)、黎明(余黎张所)、梁文光(粤茂所)、王骞(卓凡所)、郑锋(法盟所)、黄志强(兴源所)、黄卫国(明典所)、陈清才(科德<东莞>所)、张旭东(赋诚所)、刘雅风(遥力所)、李燕(旗峰所)、谭福龙(君政所)、卢宏盛(千里行所)、蔡盛长(广中所)、林杰坤(冠法所)(五)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周璇(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所)副主任:朱孟禾(合盛所)、唐平山(君厚所)、谢乐安(安国所)、光东斌(知明所)秘书长:易湘洋(北京市大成<深圳>所)委员:吴广(北京市大成<广州>所)、陈忠(天诺所)、王勇(法制盛邦所)、王联珠(君信所)、邓柏涛(岭南所)、邱才华(北京市盈科<广州>所)、李文涛(同益所)、刘怀玉(正平天成所)、黄奕莹(国鼎所)、鲁力承(法制盛邦所)、倪烨中(君信所)、XXX(法丞所)、邹文科(法丞所)、姚昌辉(广悦鸿鼎所)、余赛旺(天一星际所)、周霞(正平天成所)、吴娟(金鹏所)、姚向阳(格林所)、胡樱(德良所)、刘军(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吕俊山(北京市大成<深圳>所)、程海群(北京市中伦文德<深圳>所)、傅祥鹏(淳锋所)、祝理力(晟典所)、宋晏(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李蕴芳(方源所)、王树义(方源所)、陈坚(德赛所)、张介亮(和为所)、张勇(桃园所)、周淑贞(正念所)、葛志能(国邦所)、梁柱坚(赛力所)、谭社芬(华南所)、李震兴(众浩所)、麦金惠(莞信所)、成文环(陈梁永钜所)、卢奕彬(岐山所)、刘桂东(粤剑所)(六)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王立新(北京市金杜<广州>所)副主任:张良华(德赛所)、张志(万商天勤<深圳>所)、张宪忠(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黄亚平(北京市观韬<深圳>所)、魏龙(赋诚所)、钟瑜(国信信扬所)秘书长:肖兰(北京市金杜<深圳>所)委员:石其军(广信君达所)、张平(北京市君合<广州>所)、刘东栓(广信君达所)、赵俊峰(广信君达所)、胡轶(国信信扬所)、余春明(法制盛邦所)、戚耀升(天一星际所)、常跃全(金鹏所)、刘霞波(北京市大成<广州>所)、卢旺盛(北京市大成<广州>所)、屠朝锋(南国德赛所)、万晶(北京市君合<广州>所)、李纲(金鹏所)、赵登峰(润平所)、廖耀雄(国欣所)、肖寒梅(竞德所)、高全增(广和所)、尹公辉(信达所)、徐非池(北京市大成<深圳>所)、陈沁(北京市大成<深圳>所)、任宝明(信达所)、邢顺伟(广和所)、文梁娟(北京市嘉源<深圳>所)、贺秋平(北京市天元<深圳>所)、游明慧(北京市盈科<深圳>所)、张方亮(圣方所)、谢勇军(湖南启元<深圳>所)、方立(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郭磊明(万商天勤<深圳>所)、杜鸣欣(至高所)、吴兴印(至高所)、翟彩娟(今来<广州>所)、左缅章(金浓所)、龙喜福(金卓越所)、梁智锐(陈梁永钜所)、庾亚军(百勤所)、袁达松(香山所)(七)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邓尧(北京市立方<广州>所)副主任:肖才元(广和所)、陈建南(新健达所)、江知芸(北京市隆安<深圳>所)、黎志军(广信君达所)、王广华(三环汇华所)秘书长:周清华(华进所)委员:王永红(北京市中伦<广州>所)、刘延喜(北京市立方<广州>所)、刘孟斌(三环汇华所)、李文立(迅法所)、饶卫华(广大所)、曾旻辉(华进所)、任琳(踔厉所)、戴锦良(胜伦所)、霍小媚(启源所)、谭小武(南国德赛所)、董咏宜(三环汇华所)、黎叶(华进所)、杨家睦(广大所)、黄刚强(天一星际所)、胡子骐(三环汇华所)、刘宇忠(格林所)、黄璇(正平天成所)、吴秀荣(金鹏所)、崔军(星辰所)、冯江(百利孚所)、黄智勇(华商所)、肖革文(海派所)、穆银丽(品然所)、陈岗(淳锋所)、胡波(晨光所)、王文奕(法厚所)、蔡银喜(中乾所)、蔡建生(嘉格所)、韩丽茹(韩晔所)、李安(润正所)、伦荣彪(广能所)、袁英军(济律本所)、刘建荣(沃金所)、熊仁武(智捷所)、曹柏荣(莞信所)、余伦(说文所)、陈家金(泰旭所)、杨树雄(新安所)(八)电子商务法律专业委员会(20人)主任:王继丰(瑞霆所)副主任:蔡海宁(经纶所)、胡仕波(北京市盈科<广州>所)、田子军(踔厉所)秘书长:詹朝霞(金鹏所)委员:余建军(北京市盈科<广州>所)、吴剑良(广大所)、刘宇梅(同益所)、程跃华(三环汇华所)、朱建芬(海际明所)、徐立(海之华所)、吴伟波(汇俊所)、蒋修贤(广大所)、梁淑军(国信信扬所)、刘萍(特力所)、李高峰(中天鼎盛所)、邝浩文(正鑫所)、马立云(法制盛邦<东莞>所)、刘敏(陈梁永钜所)、王金府(保信所)(九)海事海商法律专业委员会(19人)主任:杨运福(恒福所)副主任:许光玉(海建所)、沈金龙(知明所)秘书长:任雁冰(恒福所)委员:史大佗(北京市盈科<广州>所)、谢明(经纶所)、林翠珠(恒福所)、黄晖(恒运所)、张静(恒运所)、廖茂文(茂文所)、杨永(沐阳所)、周崇宇(海建所)、龙玉兰(海建所)、李振海(海建所)、赵郁芊(正平天成所)、黄有奇(嘉得信所)、周忠进(海联泰达所)、廖海波(赋诚所)、李爱东(汉章所)(十)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12人)主任:谢玲丽(广信君达所)副主任:郑子殷(诺臣所)、李越(名道所)秘书长:李军(木铎所)委员:王静(诺臣所)、罗凌(卓信所)、李朝阳(旭瑞所)、林志伟(本华所)、童春燕(法则明所)、李丽香(广能所)、邱汉基(惠城区公职所)、钟华军(国锋所)(十一)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刘继承(胜伦所)副主任:郭蕾(晨光所)、沈威(融关所)、蒋四清(旗峰所)秘书长:江点序(领越所)委员:郑贤春(港宏所)、XXX(固法所)、蔡飞(金鹏所)、欧阳锋(君厚所)、朱又又(合盛所)、李正春(国道所)、臧传宝(北京市德恒<广州>所)、龙英(北京市盈科<广州>所)、冯志成(国信信扬所)、罗艾(北京市金杜<广州>所)、曾旭慧(正平天成所)、鲁楷(广和所)、王强(德纳所)、曾凡新(北京市大成<深圳>所)、张志良(金卓越<深圳>所)、高惠丽(友邦方达所)、陈巧玲(实丰所)、戴春锋(神朗所)、张瑞强(国邦所)、黎雄校(信宇所)、程卫民(华法<江门>所)、李敬子(泉胜所)、罗玉川(惠城区公职所)、章利兵(卓凡所)、曾荣松(广兴所)、巫清梅(诚优所)、谢克健(拓进所)、陈国华(御福所)、戴海燕(正鑫所)、马海岸(信而立所)、吴建武(闻。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2008―2010年度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表彰决定-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2008―2010年度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表彰决定-](https://img.taocdn.com/s3/m/3bc366df88eb172ded630b1c59eef8c75ebf9553.png)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2008―2010年度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表彰决定正文:----------------------------------------------------------------------------------------------------------------------------------------------------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2008-2010年度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表彰决定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为展示和宣传我省律师队伍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作用和贡献,值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开展“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活动之际,省律协于今年下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08-2010年度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优秀律师”评选表彰活动。
按照评选程序,经各市申报、评委会无记名投票、理事会表决通过,现决定对广东勤思进律师事务所等30家律师事务所、王晓华等31名律师进行表彰,分别授予“2008-2010年度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08-2010年度全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不断进取,再创佳绩。
同时,希望全省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向他们学习,严格坚守律师职业道德,树立律师行业良好形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执业水平,为推动我省律师业健康快速发展,为我省经济发展、法制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8-2010年度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优秀律师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附件:2008-2010年度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名单(共30家)1、广东勤思进律师事务所2、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3、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4、广东法则明律师事务所5、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6、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7、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8、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9、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10、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11、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12、广东鹏正律师事务所13、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14、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15、广东古今来律师事务所16、广东通法正承律师事务所17、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18、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19、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20、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21、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务所22、广东友邦方达律师事务所23、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24、广东华南律师事务所25、广东天行健律师事务所26、广东诚挚律师事务所27、广东大观律师事务所28、广东诚优律师事务所29、广东锦帆律师事务所30、广东文宗律师事务所2008-2010年度全省优秀律师名单(共31人)1、王晓华(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2、郑德刚(广东鹏正律师事务所)3、卢坚(广东法则明律师事务所)4、朱征夫(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5、毕亚林(广东天一星际律师事务所)6、肖胜方(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7、钟闻东(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8、王德虎(北京市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9、蔡海宁(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10、梁建东(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11、章成(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12、吴波(女,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13、顾东林(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14、肖红(女,广东广大〈深圳〉律师事务所)15、李常超(广东联睿律师事务所)16、吴兴印(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17、梁虹(女,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18、叶乃锋(广东达维律师事务所)19、张敬智(广东历维永盛律师事务所)20、刘文君(广东砝码律师事务所)21、邱小飞(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22、曾学智(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23、杨择郡(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24、胡文坚(广东千里行律师事务所)25、郑耀阳(广东盈信律师事务所)26、邝庆刚(广东正鑫律师事务所)27、刘中强(广东法泰律师事务所)28、杨望明(广东益信律师事务所)29、曾锦(广东东江勤诚律师事务所)30、陈贤井(广东展业律师事务所)31、严伟良(广东翔浩律师事务所)——结束——。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2-2016年度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全省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2-2016年度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全省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22cb57cf6ec4afe04a1b0717fd5360cbb1a8d49.png)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2-2016年度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全省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17.02.17•【字号】•【施行日期】2017.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2-2016年度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全省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为树立我省律师行业时代楷模,切实加强我省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推动律师事务所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经省律协常务理事会研究同意,省律协定于2月-4月开展“2012-2016年度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全省优秀律师”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规定开展评选活动,充分听取广大律师的意见,广泛征求司法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吸纳各方代表组成评选机构,严把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审核评定等评选环节,做到程序公正、条件公平、结果公开。
(二)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
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客观、准确、全面衡量人选各方面情况,坚持好中选优,确保评定人选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优良、社会形象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使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充分体现先进性和典型性。
(三)坚持结构合理的原则。
科学分配评选名额,综合考虑地域分布、律师分类结构等因素,推荐时注意个人与机构的平衡性,并注意推选女律师、基层律师、青年律师、主要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做到代表性与广泛性有机结合。
二、评选机构(一)“双优”评选委员会根据省律协章程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成立“双优”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成员由省司法厅领导、省律协党委成员、省律协会领导、省司法厅律管处领导、厅政治部组教处负责人、省律协常务理事、理事、代表、省律协纪律委、宣传委代表等共同组成,负责制定评选工作方案、对各市评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审核和确定名单以及其他有关评选工作。
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2010年度律师考核工作律师及律所执业证盖章的通知(第二批)
![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2010年度律师考核工作律师及律所执业证盖章的通知(第二批)](https://img.taocdn.com/s3/m/734b7937905f804d2b160b4e767f5acfa1c783f8.png)
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2010年度律师考核工作律师及律所执业证盖章的通知(第二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11.04.29•【字号】穗律协通[2011]17号•【施行日期】2011.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2010年度律师考核工作律师及律所执业证盖章的通知(第二批)(穗律协通[2011]17号)各律师事务所:根据《关于部署2011年全省执业律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粤律协[2011]1号),广州地区2010年度律师考核工作的初步审核阶段已经完成,初审结果此前已公示。
现请第二批律所携带本所的律师执业证以及律所执业证(副本),按照附件的时间安排到市律协加盖年度考核章。
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律师的执业证也可一并上交。
市律协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九楼。
联系人:江健勋、陈伊乔、刘响亮联系电话:83557241、83556049、83556042附件:第二批律所盖章的时间安排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附件:第二批律所盖章的时间安排一、2011-5-9上午9:30-12:00:大钧、和方、宏港、华安联合、华之杰、环球经纬、汇俊、建基、诺臣、强邦、仁言、锐锋、三民、三正、胜伦、思为、天穗、拓孚创展、文迪、五羊、粤广、粤信、正平天成、智洋、中显、中粤云天、中泽二、2011-5-9下午13:30-16:30:百科、百思威、博厚、董文浩、法盛、法则明、凡夫、广大、国道、国盟、恒益、力诠、南日、朋悦、思哲、太平洋联合、威戈、惟中、伟邦、新正、信良兆诚、以泰、易春秋、优联、粤胜、至信忠诚三、2011-5-10上午9:30-12:00:诚展、乘进、大同、导正、定海针、东方衡泰、法丞、广强、广信、广之洲、宏安信、华进、华盈、经国、君和政通、科德、坤明、明境、启兴、润科、圣和胜、天环、天伦、天旗、维永、卓盛四、2011-5-10下午13:30-16:30:安国、创杰、达生、法全、广美、国鼎、合邦、君信、理奥、铭东、南方福瑞德、舜华、四方三和、穗卫、永航、正大方略、正光明、纵横天正五、2011-5-11上午9:30-12:00:安华理达、奔犇、成悦、创展、踔厉、国声、合众拓展、红棉、宏力、鸿鼎、佳思特、金桥百信、金山石、经略甫典、南粤、品安、人民时代、三环汇华、习法、迅法、颐和、宇全、正大联合、中天、中元六、2011-5-11下午13:30-16:30:佰德、博浩、道自在、法圣、芳华、翰锐、华科、金联、金马波士德、君之杰、李铭、民生康田、明思、盛博信成、信德盛、信扬、易恒、永惠忠、中汉、卓信、纵信、道怡、海印、海云天、华誉、凯成、岭南、纬国七、2011-5-12上午9:30-12:00:安仁、保得利、本华、博导聚佳、诚开、达盛、法卓、冯大、富荣、高特、高义、格方、公尚、古风、广开、合誉、合众之源、恒博、恒福、恒生、恒卫、恒运、杰信、捷成、金宏桥、金科、金日、金羊、理恒、凌信、领越、流溪、律成定邦、民诚众信、敏锐、明浩、明和理、明盛、木铎、木棉、苏园、穗港、穗恒、穗宏、穗华、穗南、韬盛、天地正、同福、文领、星凯、颖诚、永通、裕信、誉理、粤邦、粤兴、云智、兆鹏、正诺、志南、中大圣、仲衡、众群、卓明八、2011-5-17上午9:30-12:00:广州市公职、广州市法援、增城公职、增城法援、从化公职、从化法援、南沙公职、南沙法援、番禺公职、番禺法援、黄埔公职、黄埔法援、白云公职、白云法援、海珠公职、海珠法援、荔湾公职、荔湾法援、越秀公职、越秀法援、天河公职、天河法援、南沙公职、南沙法援。
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2008年度全省各市律师所年检和执业律师注册若干事项的通知
![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2008年度全省各市律师所年检和执业律师注册若干事项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2b54355777f5acfa1c7aa00b52acfc789eb9fee.png)
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2008年度全省各市律师所年检和执业律师注册若干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08.03.07•【字号】粤司[2008]46号•【施行日期】2008.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2008年度全省各市律师所年检和执业律师注册若干事项的通知(粤司[2008]46号)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律师协会: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2008年各市律师事务所年检及执业律师注册的若干事项通知如下:一、年检注册的形式和对象今年除广东省法律援助处律师、公司律师外,全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均须通过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在线审批网(/websuite/index.jsp)办理年检注册。
广东省法律援助处律师、公司律师的年检注册参照往年做法。
参加年检注册的对象为:(一)2008年3月31日前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分所(包括公职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分所及其执业律师在分所所在地参加年检注册。
(二)2008年3月31日前已领取执业证的专职律师,符合《司法部兼职从事律师职业人员管理办法》(司法部第47号令)规定的兼职律师及公职律师(含法援律师)、公司律师。
二、律师所年检应提交下列材料(一)填写《律师事务所年检登记表》一式三份,《执业律师注册汇总表》一式四份。
(二)年检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1、人员、机构、业务发展、财务管理、纳税、缴纳社保基金等基本情况,设有分所的,应同时报告分所的有关情况;2、律师事务所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含该年度被投诉及处理情况);3、律师事务所履行法定义务情况;4、律师事务所建章立制情况;(三)律协会费及纳税凭证(复印件)。
(四)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律师事务所年度财务报告一式二份,一份交市司法局(或律协),一份交广东省律师协会;(五)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副本。
广东律师关于年度考核的文件
![广东律师关于年度考核的文件](https://img.taocdn.com/s3/m/46cd903ecd7931b765ce0508763231126edb77b2.png)
广东律师关于年度考核的文件
广东省律师行业年度考核的时间为每年的12月至次年的3月,
考核流程如下:
1.律师事务所自查:律师事务所应在年度考核前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考核准备:律师事务所应按照考核标准,准备相关材料;
3.考核评分:律师事务所提交相关材料后,由考核委员会进行评分;
4.考核结果公示:考核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四、考核结果
广东省律师行业年度考核的结果主要分为以下等级:优秀、良好、合格、待提高、不合格。
考核结果将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执业产生影响。
五、考核奖惩
1.考核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
2.考核不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将受到警告、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
六、总结
广东省律师行业年度考核是提高律师行业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的有效手段,也是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执业能力的有效检验和监督。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认真对待年度考核,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客户
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奖励实施细则
![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奖励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2b4eb7c63086bceb19e8b8f67c1cfad6195fe9ca.png)
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奖励实施细那么以下是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奖励实施细那么的全文内容,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第一条为了奖励在我省经济建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立和法制建立中做出突出奉献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一步鼓励先进,弘扬社会正气,促进我省律师事业的安康开展,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奖励方法》、《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制订本细那么。
第二条本细那么适用于广东省律师协会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三条对会员奖励的推荐、评审、授奖等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那么,严格按照本细那么实施。
第四条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授予荣誉称号;通报表扬是指对会员的先进事迹或突出表现在全省或会员所在的市属范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表彰;嘉奖是指对会员某一阶段、时期内取得的优异成绩或优异表现予以鼓励、表扬;授予荣誉称号是指对有突出奉献的会员在一段时间内授予优秀或先进的荣誉称号。
第五条省律师协会通报表扬的,以省律师协会文件形式予以公布,并酌情给予物质奖励;市律师协会通报表扬的,奖励方式由各市自行决定;省律师协会嘉奖的,以省律师协会文件形式予以公布,并于《广东律师》上同时予以公布;个人会员授予奖状或奖牌,团体会员授予奖状、奖牌或锦旗;市律师协会嘉奖的,奖励方式由各市自行决定;省律师协会授予荣誉称号的,以省律师协会文件形式予以公布,并于《广东律师》上同时予以公布,颁发荣誉证书;市律师协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方式由各市自行决定。
第六条通报表扬可不定期进行,嘉奖原那么上每年进行一次。
授予荣誉称号每两年进行一次。
第七条符合以下第一项,并同时符合二至八项条件之一的律师个人会员,遵照本细那么,由市律师协会评审后给予通报表扬或嘉奖:(一)在执业中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律师法》,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律师义务,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二)成功办理了在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法律事务,或为国家和当事人或防止经济损失数额较大,在本地区取得较好的社会效应的;(三)积极参政议政,提交建议、提案或议案被县、区级(含县、区级)以上人大、政协或政府部门采纳四项以上的,或为政府部门或其他国家机关提供法律效劳,受到县、区级以上有关机关好评的;(四)积极参加法律援助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在全市或本地区范围内较突出的;(五)被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党委、政府部门或其他国家机关及工、青、妇等社会团体授予荣誉称号的;(六)在学术研究、业务总结上取得较大理论成果,得到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有关部门肯定的,或在全市范围内非常突出的;(七)积极参与所在市律师行业自律管理工作,为本市律师行业开展做出突出奉献的;(八)其他经市律师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给予通报表扬或嘉奖的。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十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十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d4c24ffb9f3f90f76c61b73.png)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十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发布部门】广东省律师协会【发布日期】2013.05.31【实施日期】2013.05.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十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按照《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省律协于今年1-4月开展各委员会换届工作,经过组织报名、审核、竞选演讲和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研究表决等程序,目前已确定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经统计,十届省律协委员会共有工作委员会18个,委员484人;专业委员会19个,委员620人。
现将各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十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广东省律师协会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附件十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一、工作委员会(一)律师纪律(会员处分复查)工作委员会(21人)主任:张杰(凌志所)副主任:陈武明(厅律管处)、庄伟燕(广悦鸿鼎所)、王丽娜(瑞霆所)、李峰(鸿峰所)、杨望明(益信所)秘书长:伍思扬(天量所)委员:冯晓阳(仲衡所)、陈建华(启源所)、李建国(鹏泰所)霍庭(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鲁楷(广和所)、植锦泉(盈建所)、何洪(通法正承所)、吴晁伟(道邦所)、麦金惠(莞信所)、孙成(莱特所)、吴建伟(广法所)、邝庆刚(正鑫所)、李海峰(正显所)、陈运生(乔博所)(二)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35人)主任:黄建水(百科所)副主任:姚忠平(合盛所)、方壮毅(华商所)、骆世明(闻彰所)、宁向东(鸿基所)、陈达成(东达昊所)、肖伟华(法开所)、卢若飞(文宗所)秘书长:张成勇(广信君达所)委员:朱永胜(卓信所)、钟狄雯(广大所)、钟剑锋(国信信扬所)、吴娟(金鹏所)、梁敏(星辰所)、王建中(建鹏所)、周文娟(悦智所)、李志勇(知明所)、肖万青(正大元所)、刘宏琴(中建合展所)、邱伟生(德赛所)、吴江(玉成所)、王金府(保信所)、罗卓伟(百德所)、陈喆彦(信捷所)、陈登嘉(华南所)、钟佩娟(海东所)、谢丽英(西江所)、何永刚(宜方所)、赖永和(远大永恒所)、陈美英(诚优所)、肖帆(锦帆所)、欧鹏(东源县公职所)、曾显辉(宏晖所)、陈壮辉(揭阳市法援处)、谭炳光(刚毅所)(三)宣传交流工作委员会(38人)主任:毕亚林(天一星际所)副主任:张思珠(时文所)、官选芸(诺臣所)、梁国雄(易春秋所)、陈广鹏(法制盛邦所)秘书长:陈广鹏(兼)委员:昝飞(国道所)、张新强(天胜所)、陈军(金鹏所)、彭波(固法所)、傅显扬(法制盛邦所)、王永红(北京市中伦<广州>所)、刘宇梅(同益所)、陈北元(北京市盈科<广州>所)、孙在辰(北京市盈科<广州>所)、丁保银(合盛所)、胡欣然(广悦鸿鼎所)、沙辉(北京市中瑞<广州>所)、李玉良(人民时代所)、郑懿(君厚所)、但秋寒(正大方略所)、周卡方(环球经纬所)、杨慧杰(国信信扬所)、刘军(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党俊平(耀圣所)、陈群(普罗米修所)、曾常青(宝城所)、甘定中(鹏正所)、吴俊梅(深和所)、孙清华(北京市中伦文德<深圳>所)、江知芸(北京市隆安<深圳>所)、李伟(知明所)、萧光贤(通法正承所)、李欣蕾(实丰所)、李捧玉(宝威所)、陈小东(德疆所)、刘曦(汕头市公职所)、余硕(天行健所)、龙光钊(浈阳所)(四)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15人)主任:曾锦(国信信扬<河源>所)副主任:刘棉春(巨信所)、庞奇凤(粤茂所)秘书长:傅海波(河源市公职所)委员:宋儒亮(诺臣所)、石安琴(金鹏所)、温旭(三环汇华所)、邓传远(广信君达所)、吕春华(金桥百信所)、杨帆(北京市尚权<深圳>所)、鲁阳(金美所)、杜圣操(浩淼所)、刘敏(陈梁永钜所)、刘琛(玉成所)、胡冬勤(弘力所)(五)发展战略工作委员会(27人)主任:詹礼愿(博厚所)副主任:王先东(德赛所)、梁智锐(陈梁永钜所)、钟坚(通法正承所)、张黔(君厚所)秘书长:宋万俊(启源所)委员:颜俊(北京市君泽君<广州>所)、祝聪(民生康田所)、卢跃峰(北京市大成<广州>所)、赵宏彬(金鹏所)、陈永忠(诺臣所)、陈克宇(智洋所)、宋喜霞(广大所)、陈远乐(广信君达所)、王琪(合邦所)、高均科(环球经纬所)、赵涯(北京市大成<广州>所)、舒卫东(华商所)、涂红兵(星辰所)、洪国安(北京市中伦文德<深圳>所)、邓香花(北京市盈科<深圳>所)、贾润莲(知明所)、陈建南(新健达所)、程旭东(国慧所)、谭舟杨(莞信所)、张中强(江达所)、欧阳楚平(山外山所)(六)财务工作委员会(10人)主任:高海生(格林所)副主任:徐立(海之华所)、肖红(广大<深圳>所)秘书长:徐立(兼)委员:付国章(正平天成所)、卢绪毅(法丞所)、唐高翔(北京市盈科<广州>所)、崔小平(知明所)、李高峰(中天鼎盛所)、刘文武(大公威德所)、方莉(铭建所)(七)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8人)主任:卢坚(法则明所)副主任:陈志辉(正念所)、封谟喜(雅商所)秘书长:蔡飞(金鹏所)委员:周磊(恒益所)、赵俊峰(广信君达所)、黄浩(广大所)、成文环(陈梁永钜所)(八)女律师工作委员会(40人)主任:肖寒梅(竞德所)副主任:胡育新(启源所)、胡宁可(晟典所)、张晓玲(亚太时代所)、周蕊(北京市金杜<深圳>所)、耿爽(伯方所)、李爱东(汉章所)、杨健华(伟伦所)秘书长:胡瑄倍(海际明所)委员:段曼珍(力诠所)、白爽(北京市大成<广州>所)、林秀芝(天一星际所)、杨瑞华(法制盛邦所)、罗凌(卓信所)、何国瑜(茂文所)、苏丽英(广大所)、刘红丽(南国德赛所)、陈红(岭南所)、郭丽(宽和所)、董亚芹(北京市盈科<深圳>所)、刘敏(顺恒所)、潘雁青(豪益所)、吴玲(宝威所)、卢珮瑜(历维永盛所)、张丽丽(百勤所)、高惠丽(友邦方达所)、韩青(东方泽所)、徐英华(大公威德所)、游艳(凯邦所)、刘亚晶(晨光所)、黎海燕(益诺众承所)、熊小薇(共阳所)、刘萍(特力所)、刘莉(慧达所)、汪玉玲(伟伦所)、骆美平(五邑所)、刘颖(三良所)、齐跃玲(海东所)、吴付艳(正鑫所)、王苗苗(众浩所)(九)文体工作委员会(40人)主任:文震殊(正大联合所)副主任:叶勇(东江勤诚所)、张方亮(圣方所)、赵晓飞(恒益所)、喻晓明(天诺所)、丘彪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叶晨(立邦所)、张秋楠(德元所)秘书长:童春燕(法则明所)委员:景嘉琦(金鹏所)、邹耀明(环宇京茂所)、董亚民(至信忠诚所)、李华式(安华理达所)、余春明(法制盛邦所)、邬德(启源所)、官选斌(诺臣所)、沈涛(正大联合所)、安宁(君厚所)、邓培启(北京市盈科<广州>所)、黄志勇(北京市盈科<广州>所)、朱建芬(海际明所)、白冬红(广州市公职所)、洪氢(立国所)、罗广平(广和所)、章成(开野所)、白昕(广和所)、赵国平(邦南所)、韩丽茹(韩晔所)、纪建斌(南天明所)、李道君(闻彰所)、陈清才(科德<东莞>所)、徐德廷(非凡所)、张良华(德赛所)、赵琼(弘力所)、罗金良(邦杰所)、俞侃(广中所)、卢宏盛(千里行所)、林小岩(正德所)、文钊(意合所)、戴海燕(正鑫所)(十)律师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23人)主任:周荣炽(华法所)副主任:郭璇玲(广和所)、黄远伸(知明所)、孙俊杰(广信君达所)、华青春(国鼎所)秘书长:卢伟强(华法所)委员:熊浩(金鹏所)、吴秀荣(金鹏所)、蒋修贤(广大所)、庹明生(瑞霆所)、陈志旭(融关所)、胡俪凡(知明所)、文梁娟(北京市嘉源<深圳>所)、成尉冰(坚信所)、黄绍仁(龙浩所)、蔺存宝(宝慧所)、李周明(南天明所)、谭积丰(正明扬所)、林楚泉(名道所)、刘红军(万言所)、唐胜利(宝威所)、黎繁松(广能所)、葛志能(国邦所)(十一)地方律协建设工作委员会(15人)主任:彭华(诚挚所)副主任:罗贤富(大观所)、陈勤(惠州市公职所)、刘晓晖(顺恒所)秘书长:关建明(海法所)委员:黎晨辉(广大所)、梁胜才(诚挚<广州>所)、何万龙(龙浩所)、叶锦婵(智捷所)、魏伟庆(潮星所)、彭志红(惠州市公职所)、陈赤洲(湛江市法援处)、赖鸿(劲龙所)、梁文光(粤茂所)、黄纯坚(梅州市法援处)(十二)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委员会(25人)主任:王少敬(天行健所)副主任:吴兴印(至高所)、许锦深(创兴所)、张洪杰(海法所)、徐嵩(广信君达所)、曾学智(伟伦所)秘书长:王静(诺臣所)委员:林淑菁(穗恒所)、吴翔(法制盛邦所)、李治国(沐阳所)、尹春武(伯方所)、蒋月仙(正念所)、魏龙(赋诚所)、刘鸿鹏(益诺众承所)、吴建勤(友邦方达所)、钟君安(日升所)、张国成(法道行所)、黎雄校(信宇所)、姚冠旺(开信所)、梁柱坚(赛力所)、杨文良(文业所)、马献平(正鑫所)、陈沐碧(碧天所)、林巧娜(阳江市公职所)、王彬城(谨信所)(十三)律师事务所建设指。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2010年广东律师体育比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2010年广东律师体育比赛获奖名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eebfa7e842458fb770bf78a6529647d2728343e.png)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2010年广东律师体育比赛获奖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10.05.18•【字号】•【施行日期】2010.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2010年广东律师体育比赛获奖名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为迎接广州亚运会,推动广东省律师行业强身健体活动的开展,增加律师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2010年5月8日-9日,由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湛江市律师协会承办的“2010年广东律师体育比赛”在湛江隆重举行。
本次比赛设置了乒乓球、网球、中国象棋三类项目,来自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佛山、韶关、湛江、肇庆、江门、阳江、茂名、惠州、梅州、潮州共15个地级以上市的150名律师运动员参加了比赛。
现将这次体育比赛获奖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通过组织这次律师体育比赛,不但加深了各地律师间的友谊,促进了我省律师体育事业的发展,受到领导和参赛律师的好评,同时为省律协承办第四届粤港澳律师运动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附件2010年广东律师体育比赛获奖名单一.团体奖项:(一)联赛总分团体奖项:冠军:广州市律师代表队亚军:深圳市律师代表队季军:江门市律师代表队珠海市律师代表队(二)团体优胜奖:东莞市律师代表队惠州市律师代表队佛山市律师代表队中山市律师代表队梅州市律师代表队潮州市律师代表队阳江市律师代表队肇庆市律师代表队茂名市律师代表队韶关市律师代表队湛江市律师代表队(三)最佳组织奖:湛江市律师代表队(四)优秀组织奖:东莞市律师代表队韶关市律师代表队(五)乒乓球团体奖项:冠军:广州市律师代表队亚军:深圳市律师代表队季军:江门市律师代表队湛江市律师代表队(六)网球团体奖项:冠军:广州市律师代表队亚军:江门市律师代表队季军:深圳市律师代表队湛江市律师代表队(七)象棋团体奖项:冠军:广州市律师代表队亚军:深圳市律师代表队季军:珠海市律师代表队湛江市律师代表队二.个人奖项:(一)乒乓球男子中年组单打冠军:陈金宝(广州)亚军:郑才利(深圳)季军:金星(深圳)周毅(湛江)第五名:廖雁鸣(广州)第六名:阮超英(湛江)第七名:赵晓飞(广州)第八名:邹宗呈(深圳)(二)乒乓球男子青年组单打冠军:梁伟忆(深圳)亚军:谢华清(深圳)季军:XXX波(江门)黄振雄(江门)第五名:蓝师(中山)第六名:蓝衍盛(深圳)第七名:赖海文(韶关)第八名:李洪源(广州)(三)乒乓球男子中年组双打冠军:陈金宝、廖雁鸣(广州)亚军:郑才利、谢华清(深圳)季军:阮超英、周毅(湛江)肖起义、史一鸣(珠海)第五名:黎金豪、张雪华(韶关)(四)乒乓球男子青年组双打冠军:黄振雄、XXX波(江门)亚军:杨蜀、潘永茂(广州)季军:梁伟亿、金星(深圳)蔡葵、林小岩(湛江)第五名:李武群、吴名健(潮州)第六名:李秋君、蔡锦锋(东莞)第七名:郑智兴、林斌(珠海)第八名:陈奋强、蓝师(中山)(五)乒乓球女子单打冠军:刘惠萍(广州)亚军:王丽茹(湛江)季军:叶萃映(江门)郑静霞(中山)第五名:靳琦(湛江)第六名:李丽英(珠海)第七名:潘玉梅(东莞)第八名:何杰(珠海)(六)乒乓球女子双打冠军:刘惠萍、罗秋月(广州)亚军:王丽茹、靳琦(湛江)季军:郑静霞、朱雪芳(中山)叶萃映、刘棉春(江门)第五名:潘玉梅、周静(东莞)第六名:伍红梅、杜庆华(惠州)(七)乒乓球混合双打冠军:李洪源、罗秋月(广州)亚军:蓝衍盛、侯丽(深圳)季军:赖永泰、伍红梅(惠州)张学明、叶萃映(江门)第五名:谢宏雁、朱雪芳(中山)第六名:陈冯钢、覃大新(中山)第七名:周静、黄国鹏(东莞)第八名:李山林、李丽英(珠海)。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表彰2010年度省律协委员会优秀主任的决定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表彰2010年度省律协委员会优秀主任的决定](https://img.taocdn.com/s3/m/4e1861c90342a8956bec0975f46527d3240ca637.png)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表彰2010年度省律协委员会优秀主任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11.03.22•【字号】•【施行日期】2011.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表彰2010年度省律协委员会优秀主任的决定九届省律协各委员会:为提高九届省律协各委员会开展活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促进行业自律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经九届九次会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省律协组织了评选2010年度委员会优秀主任活动。
按照评选程序,由委员会主任、会领导、秘书处领导进行投票,并经九届十次会长办公会和四次理事会审议通过,评选出“2010年度省律协工作委员会优秀主任”5名、“2010年度省律协专业委员会优秀主任”6名(名单附后)。
现决定予以表彰,以资鼓励。
希望受表彰的委员会主任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各委员会广大成员以先进为榜样,勤勉尽责,乐于奉献,勇于探索,敢于担当,共同推动委员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表彰名单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表彰名单一、2010年度省律协工作委员会优秀主任(5名)黄建水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主任张丽杰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刘涛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郭学进律师纪律(会员处分复查)工作委员会主任文震殊文体工作委员会主任二、2010年度省律协专业委员会优秀主任(6名)苏祖耀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邓尧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许光玉海事海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韩俊WTO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林泰松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何富杰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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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我省荣获“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全国优秀律师”名单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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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我省荣获“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名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根据七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我省申报的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等10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黄建水等20名律师被评为“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现
将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珍惜荣誉,继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同时希望全省律师事务所和广
大律师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践行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积极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
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
业纪律的职业风尚;学习他们立足本职、规范管理,严格要求,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坚持
执业为民、服务群众的根本宗旨,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高尚情操。
为国家的改革、
发展、稳定和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做出更大贡献。
附:1.广东省荣获“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名单;
2.广东省荣获“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
广东省荣获“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名单(共10家)
1、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2、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3、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
4、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5、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6、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
7、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
8、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
9、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
10、广东众大律师事务所
附件2:
广东省荣获“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名单(共20人)
1、黄建水(广东百科律师事务所)
2、詹礼愿(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
3、张平(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4、刘涛(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5、雷建威(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6、黄思周(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7、黄振辉(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
8、张善华(广东信桥律师事务所)
9、张丽杰(女,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10、于秀峰(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11、吴青(女,广东古今来律师事务所)
12、刘晓红(女,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
13、张翅(广东中元〈中山〉律师事务所)
14、钟坚(广东通法正承律师事务所)
15、XXX豪(广东名成律师事务所)
16、刘棉春(女,广东巨信律师事务所)
17、肖文(广东国邦律师事务所)
18、张洪杰(广东海法律师事务所)
19、陈小雄(广东众同信律师事务所)
20、伍思扬(广东天量律师事务所)——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