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桩尺寸允许偏差
桩基础验收桩基础验收一般规定1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群
桩基础验收一、桩基础验收一般规定1、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群桩 20mm;单排桩 10mm。
2、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⑴、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现场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⑵、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
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
说明:桩顶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时,如不做中间验收,在土方开挖后如有桩顶位移发生不易明确责任,究竟是土方开挖不妥,还是本身桩位不准(打入桩施工不慎,会造成挤土,导致桩位位移),加一次中间验收有利于责任区分,引起打桩及土方承包商的重视。
3、打(压)入桩(预制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表1 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mm)打桩顺序不当,造成挤土而影响已入桩的位移,是包括在表列数值中。
为此必须在施工中考虑合适的顺序及打桩速率。
布桩密集的基础工程应有必要的措施来减少沉桩的挤土影响。
4、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2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各节要求执行。
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表2 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5、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不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说明:对重要工程(甲级)应采用静载荷试验本检验桩的垂直承载力。
桩基础验收桩基础验收一般规定1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群
桩基础验收一、桩基础验收一般规定1、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群桩20mm;单排桩10mm。
2、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⑴、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现场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⑵、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
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
说明:桩顶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时,如不做中间验收,在土方开挖后如有桩顶位移发生不易明确责任,究竟是土方开挖不妥,还是本身桩位不准(打入桩施工不慎,会造成挤土,导致桩位位移),加一次中间验收有利于责任区分,引起打桩及土方承包商的重视。
3、打(压)入桩(预制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表1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mm)桩数大于16根桩基中的桩:4 (1)最外边的桩1/3桩径或边长(2)中间桩1/2桩径或边长注: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
说明:表1中的数值未计算及由于降水和基坑开挖等造成的位移,但由于打桩顺序不当,造成挤土而影响已入桩的位移,是包括在表列数值中。
为此必须在施工中考虑合适的顺序及打桩速率。
布桩密集的基础工程应有必要的措施来减少沉桩的挤土影响。
4、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2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各节要求执行。
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注:1、桩径允许偏差的负值是指个别断面。
2、采用复打、反插法施工的桩,其桩径允许偏差不受上表限制。
3、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D为设计桩径。
桩基验收标准
桩基础5.1.1 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群桩 20mm;单排桩 10mm。
5.1.2 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1.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现场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2.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
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
说明: 5.1.2 桩顶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时,如不做中间验收,在土方开挖后如有桩顶位移发生不易明确责任,究竟是土方开挖不妥,还是本身桩位不准(打入桩施工不慎,会造成挤土,导致桩位位移),加一次中间验收有利于责任区分,引起打桩及土方承包商的重视。
5.1.3 打(压)入桩(预制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3的规定。
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表5.1.3 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mm)说明: 5.1.3 本规范表5.1.3中的数值未计算及由于降水和基坑开挖等造成的位移,但由于打桩顺序不当,造成挤土而影响已入桩的位移,是包括在表列数值中。
为此必须在施工中考虑合适的顺序及打桩速率。
布桩密集的基础工程应有必要的措施来减少沉桩的挤土影响。
5.1.4 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
每浇注50m2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表5.1.4 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5.1.5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不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桩基础验收桩基础验收一般规定1桩位地放样允许偏差如下群
桩基础验收一、桩基础验收一般规定1、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群桩20mm;单排桩10mm。
2、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⑴、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现场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⑵、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
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
说明:桩顶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时,如不做中间验收,在土方开挖后如有桩顶位移发生不易明确责任,究竟是土方开挖不妥,还是本身桩位不准(打入桩施工不慎,会造成挤土,导致桩位位移),加一次中间验收有利于责任区分,引起打桩及土方承包商的重视。
3、打(压)入桩(预制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表1 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mm)说明:表1中的数值未计算及由于降水和基坑开挖等造成的位移,但由于打桩顺序不当,造成挤土而影响已入桩的位移,是包括在表列数值中。
为此必须在施工中考虑合适的顺序及打桩速率。
布桩密集的基础工程应有必要的措施来减少沉桩的挤土影响。
4、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2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各节要求执行。
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表2 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5、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不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管桩的尺寸允许偏差
管桩的尺寸允许偏差
管桩的外观质量要求
桩基竣工验收时应提交的资料:
1、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通知;
2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3 、工程测量、定位放线记录;
4 、开、竣工报告;
5 、施工组织设计;
6 、图纸会审记录;
7 、技术交底资料;
8 、管桩试打记录;
9 、管桩的出厂合格证和抗弯性能检测报告;
10、管桩的进场验收记录;
11、管桩的焊接材料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12 、管桩的接桩隐蔽验收记录;
13 、管桩的沉桩施工记录;
14 、桩基工程竣工图;
15 、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16 、桩基载荷试验报告和桩身质量检测报告
17 、桩基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18 、打(压)桩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9 、桩基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电焊接桩焊缝检验标准
桩位的允许偏差
注:H 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质量检验标准。
预制管桩外观质量检测及允许偏差
不允许
,每处面积磕损深度不大于5mm,且应修补有大于20mm[2]
磕损深度不大于10mm,每处面积有大于50mm[2],且应修补
内外表面露筋
不允许
表面裂缝
不得出现环向及纵向裂缝,但龟裂及水纹不在此限
桩端面平整度
管桩端面混凝土及主筋镦头不得高出端板平面
断筋、脱头
不允许
不允许,但预应力筋为钢丝时,断丝和滑脱钢丝数量不3%
管桩外观质量
项目
产品等级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粘皮和麻面
不允许
局部粘皮和麻面累计面积不大于桩总外表面积的0.2%;每处粘皮和麻面的深度不大于5mm,且应修补漏浆深度不大于5mm,每处,累计长漏浆长度不大于100mm度不大于管桩长度和5%,且应修补
局部粘皮和麻面累计面积不大于桩总外表面积的0.5%;每桩粘皮和麻面的深度不大于10mm,且应修补漏浆深度不大于主筋保护层厚度,每处漏浆长度不大于300mm,累计长度不大于管桩长度的10%,或对称漏浆的搭接长度不大于100mm,且应修补
+5 -2
+7 -4
t
+10 0
+15 0
正偏差不限0
保护层厚度
+5 0
+7 -3
+10 -5
桩身弯曲度
L/1200≤
L/1000≤
≤L/500
端板
外侧平面度
2
外径
0 -1
内径
0 -2
厚度
正偏差不限0
负偏差为
得大于钢丝总数的
桩套箍凹隐
不允许
5mm凹陷深度不大于
10mm凹陷深度不大于
内表面混凝土坍落
桩基施工桩位允许偏差值.doc
桩基施工桩位允许偏差值桩基施工桩位允许偏差值?以下带来关于桩基施工桩位允许偏差值的控制和处理,相关内容供以参考。
桩基施工中对桩的偏差必须严格控制,特别是对于承台桩及条形桩,桩位的偏差都将产生很大的附加内力,而使基础设计处于不安全状态。
对于桩位偏差我们主要控制两个方面,其一是竖向偏差,根据JGJ94-94第7.4.12条我们控制桩顶标高的允许偏差为-50~+100mm,但实际施工中偏差这么大将引起繁重的施工任务及损失。
当桩顶标高高于设计标高,则需要劈桩,特别对于预应力管桩等空心桩来说,桩顶有桩帽劈桩既困难又不经济;而当桩顶标高低于设计标高时,又需要补桩头,这既影响工期又浪费金钱。
这就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桩顶标高,尽可能地使工程桩标高同设计一致,特别是施工过程中必须考虑到桩在卸载后的回降量,否则不加考虑则每根桩都将高于设计标高。
而我们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对施工误差亦应有所考虑,笔者建议针对目前的施工质量,设计中可以考虑2mm左右的偏差容许,这样就可以免除大量小偏差桩的劈桩,这在实践工程中具有相当的可操作性,避免了大量不必要的工作。
其二则是桩位的水平偏差。
根据JGJ94-94第7.4.11条控制各桩位偏差,施工过程中发现桩位偏差较大则应及时补桩处理。
这里针对4~16根承台的桩基,JGJ94-94规范第7.4.11条中规定允许偏差为1/3桩径或1/3边长,而根据GB50202-2002第5.1.3条则规定允许偏差为1/2桩径或边长。
这显然是矛盾的,在实际过程中很容易与施工验收方产生不同的理解,因此笔者强调在设计过程中可以明确桩位偏差允许值所执行的标准。
另外,对于小直径桩笔者强调必须对其偏位进行严格控制而不应按上述规范标准,笔者建议对承台桩可控制70mm;而对于条形承台则区分垂直于条形承台方向50mm,平行于承台方向为70mm,当然这些要求必须在施工前予于明确。
当然桩位偏差满足规范或设计要求仅仅代表桩基本身验收合格,而对于由此引起的承台整体偏心或基础高度损失,我们必须另行处理。
最新桩基验收标准
桩基础5.1.1 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群桩20mm;单排桩10mm。
5.1.2 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1. 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现场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2. 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
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
说明:5.1.2 桩顶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时,如不做中间验收,在土方开挖后如有桩顶位移发生不易明确责任,究竟是土方开挖不妥,还是本身桩位不准(打入桩施工不慎,会造成挤土,导致桩位位移),加一次中间验收有利于责任区分,引起打桩及土方承包商的重视。
5.1.3 打(压)入桩(预制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3 的规定。
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表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说明:5.1.3 本规范表5.1.3 中的数值未计算及由于降水和基坑开挖等造成的位移,但由于打桩顺序不当,造成挤土而影响已入桩的位移,是包括在表列数值中。
为此必须在施工中考虑合适的顺序及打桩速率。
布桩密集的基础工程应有必要的措施来减少沉桩的挤土影响。
5.1.4 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 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
每浇注50m2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表5.1.4 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5.1.5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不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 根。
管桩施工各项要求
一、管桩的分类、原材料、构造和质量要求。
〔一〕管桩各部位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一的规定。
表一:管桩的尺寸允许偏差与检查方法〔二〕管桩的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表二的规定。
表二:管桩的外观质量要求二、管桩根底施工〔一〕一般要求1、沉桩顺序应符合以下规定:1)沉桩顺序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确定。
2)布桩较密集且距周边建(构〕筑物较远、施工场地较开阔时,宜从中间开场向四周进展;布桩密集、场地狭长、两端距建〔构〕筑物较远时,宜从中间开场向两端进展;假设布桩密集且一侧靠近建〔构〕筑物时,宜从毗邻建〔构〕筑物的一侧开场由近及远地进展。
3)宜先长桩,后短桩。
4)宜先大直径桩,后小直径桩。
5)宜先主楼(髙层)桩,后裙房〔低层〕桩。
6)宜先密距桩,后疏距桩。
7)管桩间距小于3.5倍管桩外径时,宜采用跳打。
2、施工用管桩在施打前应双控,即桩的混凝土强度应到达100%的设计强度,同时应满足锤击静压管桩混凝土龄期常温养护不小于28d和髙压釜养护管桩龄期不小于3d 的要求。
〔二〕装卸和堆放1、管桩装卸应符合以下规定:1〕管桩在装卸过程中应轻吊、轻放,保持平稳,防止碰撞。
2〕管桩单节长度经历算符合钩吊要求的,可以采用专用吊钩直接钩住管桩两端内壁水平起吊,吊绳与管桩夹角应大于45°。
对单节长度不符合钩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的吊点进展吊运。
3〕施工时管桩长度不大于15m且符合"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 13476规定的单节长度时,宜采用两点起吊。
2、管桩堆放应符合以下规定1〕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堆放时应设垫枕防滑防滚,且排水良好。
2〕按不同规格、长度及施工流水顺序分别堆放。
条件许可时,可按工程进度及时分批供桩,防止二次搬运。
3〕管桩宜单层堆放,叠层堆放时,外径400 ~ 600mm的管桩不宜超过7层,外径700 ~ 1000mm的管桩不宜超过4层。
施工现场堆放不应超过2层。
4〕叠层堆放管桩时,应在垂直管桩长度方向的地面设置两道垫木,垫木应分别位于距桩端0.21倍桩长处,底层最外的管桩在垫木处塞紧以防滚动。
桩基础验收桩基础验收一般规定1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群说课材料
桩基础验收一、桩基础验收一般规定1、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群桩 20mm;单排桩 10mm。
2、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⑴、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现场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⑵、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
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
说明:桩顶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时,如不做中间验收,在土方开挖后如有桩顶位移发生不易明确责任,究竟是土方开挖不妥,还是本身桩位不准(打入桩施工不慎,会造成挤土,导致桩位位移),加一次中间验收有利于责任区分,引起打桩及土方承包商的重视。
3、打(压)入桩(预制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表1 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mm)打桩顺序不当,造成挤土而影响已入桩的位移,是包括在表列数值中。
为此必须在施工中考虑合适的顺序及打桩速率。
布桩密集的基础工程应有必要的措施来减少沉桩的挤土影响。
4、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2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各节要求执行。
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表2 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5、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不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说明:对重要工程(甲级)应采用静载荷试验本检验桩的垂直承载力。
钢管桩允许偏差
由钢板和型钢组成(行车道板),钢板为δ8mm厚度花纹钢板,纵梁采用I10工字钢,按中心间距30cm布置。
栏杆安装
为保证人行安全,桥面两侧使用[8槽钢及φ48×3.5mm钢管焊接成栏杆。栏杆高度设置为160cm,同时在栏杆外围设置防坠网
测量定位
钢管桩定位
平面偏位
垂直度
钢平台高程控制
DSZ2水准仪
6.5
16mm
按时监测
测量允许误差
放样
不同控制点放样点位不符值
不大于2cm,取两点连线中点为点位中心点
水中桥墩中心点定位
用全站仪进行墩中心点定位,精度符合放样精度要求
水下混凝土封底测量
提供起始基底高程,两次测量互差限值5cm
测绳应标记齐全,每百米长度误差10cm,
封底测量
定时测读混凝土面及导管底高程,测量限差10cm,取位至dm,混凝土灌注接近设计高程时,应随灌随测,严加复核,及时提供测量资料。
四等水准
接桩
是否变形,如果是,则调整后再进行下一步。
打入精度
桩顶平面偏差对边桩要求小于D/5
对中间桩小于D/4并不超过10cm
桩顶标高偏差小于D/10(D为桩径)
桩的倾斜度应小于全长的1/100
管桩的接长及切割
焊缝高度不得小于6mm
接桩后桩顶高程误差不得大于10mm。
横撑和剪刀撑均采用[10槽钢制作,与钢管桩间满焊,焊缝高度为5mm
钢管桩插打时定位偏差≤0.1m,倾斜度≤1%,钢管桩入土深度不小于设计值且最后贯入度小于3cm/分
钢护筒定位
钻孔的中心位置平面偏位小于5cm;
全站仪测量,尺量
孔径不小于1500mm;
尺量
孔倾斜度小于1%;孔深不小于设计规定。
500管桩桩位偏差允许范围
500管桩桩位偏差允许范围什么是管桩桩位偏差?管桩桩位偏差是指在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管桩的实际位置与设计位置存在一定的偏差。
这种偏差可能是由于施工过程中的误差、工艺问题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引起的。
为什么管桩桩位偏差会存在?1.施工误差:施工人员操作不准确、测量仪器不精准等都可能导致管桩位置偏差的产生。
2.土质问题:土质松软、含水率高等土壤条件可能导致管桩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偏移。
3.地质问题:地质条件复杂,如岩层、断层、盐渍土等,可能会影响管桩施工和位置的准确性。
4.环境问题:建设工程周围的环境因素如水下流速、海水潮汐等,都可能导致管桩位置发生一定的偏差。
管桩桩位偏差允许范围的重要性管桩桩位偏差允许范围的确定对于建设工程的安全性、质量和经济性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性如果管桩桩位偏差过大或超过规定的允许范围,有可能导致建筑物的结构不稳定、变形甚至倒塌的风险。
因此,确定合理的偏差范围可以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性,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管桩承担着建筑物的承重任务,如果管桩的位置偏差过大,会导致建筑物的结构不稳定,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寿命。
确定合理的偏差范围可以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避免后期产生一系列的维修和加固工作。
提高建设工程的经济性合理的管桩桩位偏差允许范围可以减少施工成本和周期。
如果允许范围太小,施工人员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资源来确保管桩位置的准确性,增加施工难度和成本。
而合理的允许范围可以降低施工的难度和成本,提高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
管桩桩位偏差允许范围的确定方法确定管桩桩位偏差允许范围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建设工程的类型、土质条件、设计要求等。
1.建设工程的类型:不同类型的建设工程对于管桩桩位的要求不同。
例如,高层建筑和大桥对于管桩桩位的精度要求较高,需确保偏差范围较小;而一些非结构性建设工程对于管桩桩位的精度要求相对较低,可允许一定的偏差。
2.土质条件:土质条件是确定管桩桩位允许偏差范围的重要因素。
静压管桩垂直度允许偏差
静压管桩垂直度允许偏差
静压管桩垂直度允许偏差是指在施工现场安装静压管桩时,允许垂直度出现一定的偏差。
这个偏差通常是由于施工过程中无法保证完全垂直导致的,也有可能是由于钢管植入深度不均匀导致的。
在建筑领域和工程施工中,静压管桩是一种广泛使用的地基基础设施,因此,保证其垂直度非常重要。
静压管桩垂直度允许偏差的具体数值在行业标准中有详细规定,在中国国家标准GB 50007-20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中,规定了不同类型的静压管桩垂直度的允许偏差。
目前在市场上较为常见的静压管桩有钢管夹芯法、打入法、钢管抗拔法等。
对于打入法和钢管抗拔法,静压管桩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00,钢管夹芯法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800。
需要说明的是,在实际施工中,为了避免出现问题,一般要求的偏差值要比国家标准更严格。
建筑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一般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更加严格的标准。
保证静压管桩垂直度可以有效保障工程基础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如果静压管桩的垂直度严重偏差,将导致其承载能力降低,从而导致基础不稳定。
因此,在实际施工中,保证静压管桩垂直度的精度是非常重要的,严格按照规定的偏差值要求进行施工,可以有效减少施工中
出现问题的概率。
总结起来,静压管桩垂直度允许偏差是建筑领域和工程施工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施工中必须要严格遵守国家标准的规定,尤其是要注意保证静压管桩的垂直度量的精度。
只有做到了这些,才能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基础的稳定和安全性。
预制管桩外观质量检测及允许偏差
不允许
凹陷深度不大于5mm
凹陷深度不大于10mm
内表面混凝土坍落
不允许
接头和桩套箍与桩身结合面漏浆
不允许
漏浆深度不大于5mm,漏浆长度不大于周长的1/8,且应修补
漏浆深度不大于主筋保护层厚,漏浆长度不大于周长的1/4,且应修补
接头和桩套箍与桩身结合面
漏浆
不允许
漏浆深度不大于5mm,漏浆长度不大于周长的1/8,且应修补
+7
-3
+10
-5
桩身弯曲度
≤L/1200
≤L/1000
≤L/500
端板
外侧平面度
2
外径
0
-1
内径
0
-2
厚度
正偏差不限
负偏差为0
漏浆深度不大于10mm,漏浆长度不大于周长的1/4,且应修补
空洞和蜂窝
不允许
附表二
管桩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mm
项目
允许偏差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L
±%L
+%L
%L
+%L
%L
端部倾斜
≤%D
≤%D
≤%D
D
≤600
±2
+4
-2
+5
-4
>600
+10
0
+5
-2
+7
-4
t
+10
0
+15
0
正偏差不限
0
保护层厚度
+5
0
局部磕损
不允许
磕损深度不大于5mm,每处面积有大于20mm[2],且应修补
预制管桩外观质量检测及允许偏差
不允许
凹陷深度不大于5mm
凹陷深度不大于10mm
内表面混凝土坍落
不允许
接头和桩套箍与桩身结合面漏浆
不允许
漏浆深度不大于5mm,漏浆长度不大于周长的1/8,且应修补
漏浆深度不大于主筋保护层厚,漏浆长度不大于周长的1/4,且应修补
接头和桩套箍与桩身结合面
漏浆
不允许
漏浆深度不大于5mm,漏浆长度不大于周长的1/8,且应修补
≤L/1000
≤L/500
端板
外侧平面度
2
外径
0
-1
内径
0
-2
厚度
正偏差不限
负偏差为0
局部磕损
不允许
磕损深度不大于5mm,每处面积有大于20mm[2],且应修补
磕损深度不大于10mm,每处面积有大于50mm[2],且应修补
内外表面露筋
不允许
表面裂缝
不得出现环向及纵向裂缝,但龟裂及水纹不在此限
桩端面平整度
管桩端面混凝土及主筋镦头不得高出端板平面
断筋、脱头
不允许
不允许,但预应力筋为钢丝时,断丝和滑脱钢丝数量不得大于钢丝总数的3%
漏浆深度不大于10mm,漏浆长度不大于周长的1/4,且应修补
空洞和蜂窝
不允许
附表二
管桩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mm
项目
允许偏差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L
±
端部倾斜
≤
≤
≤
D
≤600
±2
+4
-2
+5
-4
>600
+10
0
+5
-2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