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项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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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项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特点,从公司实际出发,建立对外具有市场竞争力,对内以提高工作效率为主导,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的薪酬体系。坚持在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基础上,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岗位、能力、贡献决定个人收入,发挥薪酬的导向作用,实现薪酬分配的有效激励。
第二条根据劳动力市场薪酬水平及公司经济效益,适时调整职工的薪酬水平。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正式职工的薪酬
第四条正式职工是指XX公司、XX公司和XX公司委派的公司高层及其他管理人员等正式职工。
第五条正式职工薪酬总额主要包括基础工资(含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月度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奖金以及其他的附加薪酬和保障薪酬。
职工薪酬总额为税前薪酬。
(一)基本工资: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设定的工资单元,定为XX元/月,按月度发放。
(二)岗位工资:体现岗位价值和反应职工积累的经验设定的工资单元,主要是依据职工所任职岗位资格要求、职责大小、重要程度(职务)等确定,详细见附件。
(三)月度绩效工资:月度绩效工资的核定主要依据部门工作效率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职工在当前岗位与技能水平上的绩效产出、职工遵章守纪、团结协作等情况进行考核核定,月度绩效考评工作参照《XX公司月度绩效考评制度》执行,XX公司作为一个整体报送XX公司考评,考评系数作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考评系数,其他人员月度考核得分由公司总经理评分。
(四)年度绩效奖金:年度绩效奖金由公司投资经营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决定,根据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公司绩效、职工个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核算。
1.年度绩效奖金的核定
年度绩效奖金=年度绩效奖金基数×对应的年绩效奖金系数×个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系数×年度实际月出勤率×调节系数。
其中:
(1)年度绩效奖金基数按XX公司当年年度绩效奖金基数确定。
(2)对应的年绩效奖金系数:详见附件中的年度绩效系数。
(3)个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系数:参照《XX公司职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执行,XX公司、XX 公司委派的正式职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系数按1计。
(4)年度实际月出勤率=本年度实际出勤月数/12×100%。(当月累积实际出勤天数超过15日,方可按1个月计算)
(5)调节系数:参照XX工程公司议定的系数确定,若无,则按1计。XX建筑公司、XX公司委派的正式职工调节系数按1计。
(五)其他的附加薪酬和保障薪酬:
1.通讯津贴: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每人每月据实报销XX 元,部门负责人每人每月XX元,其余职工每人每月XX元。
2.防暑降温费:防暑降温费每年5月份至9月份按月随工资发放,标准为:XX元/人·月(按省总工会文件标准执行,如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3.加班工资:正常情况下的零星加班予以调休,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加班且无法安排补休的,经批准后予以核算加班工资,日加班工资标准=岗位工资/21.75,具体天数根据实际情况计算(超过4小时按一天计算,不足4小时的按半天计算),每月加班总天数原则上不超过4天。
4.值班补贴:因安全、消防、假日、防抗台风等需要,公司安排职工非正常工作时间值班的,予以发放值班补贴,补贴标准:高层管理人员XX元/日(8小时),部门负责人XX元/日(8小时),其余职工XX元/日(8小时)。
5.职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年休假、丧假、探亲假等,其中年休假、产假、婚假、丧假、照顾假、探亲假工资福利待遇正常发放,事假、病假、工伤假等假期计薪规定参照《XX公司假期管理办法》执行。
6.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具体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包括个人
缴纳部分和公司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公司缴纳部分由公司承担。“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按上级文件要求执行,缴纳基数由综合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年度调整(具体调整时间根据上级单位允许调整时间确定)。
7.针对XX公司委派的管理人员,公司予以伙食补贴和区域补贴。
(1)鉴于XX公司委派人员需全天候XX地区待命,公司予以三餐伙食补贴,补贴标准为早餐X元、午餐X元、晚餐X元,合计伙食补贴标准X元/天,根据考勤情况核算。
(2)区域补贴标准为高层正职(总经理、财务总监)X 元/月,高层副职(副总经理、财务副总监)X元/月,其他人员X元/月。
8.针对XX工程公司委派的管理人员,企业年金参照《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进行管理;证书津贴参照《XX公司证书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
第六条劳务派遣人员是指公司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聘用的临时性、辅助性、代替性岗位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实行岗位工资制。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根据地区劳务人员薪酬水平、聘用人员业务水平,按聘用协议约定的工资执行。
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防暑降温费、加班工资、值班补贴、带薪休假、“五险一金”、伙食补贴、区域补贴和证书津贴参照正式职工执行。
第八条劳务派遣人员年度绩效奖金参照正式职工执
行,年度绩效系数在聘用协议中约定。
第四章执行薪酬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正式职工按岗位职务对应执行工资薪酬。岗位职务变动的,次月起执行新任岗位职务的薪资标准。
第十条正式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违纪解聘、违法处理等离开公司的,除已经预发的绩效奖金外,不再计发其当年的绩效奖金。正式职工调入、调离公司的,按实际月出勤率计发年度绩效奖金。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工资: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期间,薪酬标准按岗位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100%发放。防暑降温费试用期结束后方可享受。试用期期间“五险一金”正常缴交,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按实发放。
第十二条新聘或离职人员的工资以日工资计发,日工资即月工资除以月平均工作日21.75日。
第十三条本办法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有关管理规定、XX工程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本办法参照的XX工程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若有修订,则参照最新修订版本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XX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1年。试行期满,若无修订,则正式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