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协会内地正一派道士初授箓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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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协会内地正一派道士初授箓申请表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中国道教协会内地正一派道士初授箓申请表
填表日期: 2018年月日
中国道教协会教务部制
填写说明:
1.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以本人身份证信息为准。
2.道名以教职人员证(道士证)为准,填写师父所起、符合本道派传统字辈的名称;道派要注明分支,如正一天师、正一净明、正一上清等,不可只填写正一派。
3.入道时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准确到月,如2007年10月入道,填写为“”。
4.传度年月、传度宫观以传度证和度牒记载为准,时间要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准确到月,如2007年10月传度,填写为“”。
5.师父姓名及道名应当分别填写,如张金涛(张大铭),道名填写符合本道派传统字辈的名称,不得填写受箓法名(两名相同者除外)。
6.出生年月日时填写农历,以实际为准。如1985年八月初五子时,不可简单填写干支纪年或生辰八字。
7.教职人员证号以《道教教职人员证》备案号或《道士证》统一编号为准,必须已经在中国道协档案登记。
8.所在单位填写本人所在的宫观、道协、道教学院,在宫观的以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为准,一般由地名县(市、区)+宫观名称组成;在各级道教协会工作的,要注明具体工作单位,如某某省(市、县)道教协会;在道教院校工作的,要填写院校全称,如中国道教学院;散居正一派道士,要填写“某某县(市、区)散居”。
9.通讯地址填写本人居住或工作单位详细收件地址;本人电话一般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10.申请授箓理由,请按照本人真实情况填写,要符合道教规范,并签署本人姓名。
11.本人从道履历,要填写入道以来从事道教事业的情况,包括何时何地在宫观或道协任何职务、从事何工作、有何功德或成就等。
12.所在单位意见,请本人所在的宫观、道协、道教学院签署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散居道士由所在县(市、区)道协签章,未成立县级道协的,由上级道协签章。
13.地方各级道协意见,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市、县(市、区)道协签署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
14.当地政府宗教部门意见,请加盖县级以上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公章。
15.道装照片,照片须为一年内拍摄,戴庄子巾,彩色白底2寸。本次交3张照片,其中2张粘贴在申请表上,另外1张随表用别针夹紧,照片背面注明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