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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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局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中建局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大宗物资采用集中采购,加强我局施工项目供应链管理,降低工程成本。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大宗物资指由我局施工项目的消耗数量大的物资和价款巨大的物资。

目前特指钢材,商品混凝土。

第三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原则是:公开透明原则,降低价格原则,资金统筹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五条本办法作为局程序文件中《物资控制程序》的补充,与《物资控制程序》配套使用。

本办法未涉及部分按照《物资控制程序》执行,两者相抵触的,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北京地区大宗物资采购实行局、办事处,事业部,项目三级管理。

局设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小组,由主管领导,局法务合约部、局工程管理部、局资金部、局财务部、局纪检检查部负责人组成。

管理小组负责《局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制订,负责局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总体实施,负责局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管理监督。

第七条局北京办事处设专人(下称物资采购主管)负责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办事处应成立物资采购工作小组(下称工作小组),原则上应由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和各事业部物资采购负责人组成。

负责北京办事处所属项目的大宗物资集中采购。

第八条各事业部负责本单位集中采购物资的总计划提供,与办事处进行财务对帐,资金结算。

负责本事业部项目物资管理的监督,接受局办事处的集中采购管理。

第九条项目部负责项目集中物资的月计划编制、上报,施工现场物资收发存管理,负责本项目物资成本控制,对事业部负责。

第十条北京办事处采购小组应实行例会制度,每月例会不少于一次,综合协调处理集中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落实下一步工作。

第三章集中采购方式第十一条集中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二)邀请招标:对于时间紧急,来不及公开招标的采购情形可以采用;(三)单一来源采购:用于甲方指定厂商或者项目特殊需要的物资。

中建三局项目施工管理规定完整版

中建三局项目施工管理规定完整版

中建三局项目施工管理规定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项目施工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第二条规范项目经理部的管理,确保项目的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各个项目经理部管理的协调一致性,每个项目经理部自身工程管理的连贯性。

第三条范围第四条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在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及现场协调等的管理和控制。

第五条职责第六条项目经理部负责监督和协调监理、施工单位等各供应商履行合同,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外部周边关系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关于本项目的工作,完成公司关于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进度目标,协助成本管理部完成目标成本控制。

第七条主要内容4.1施工准备管理4.1.1相关手续的办理4.1.2项目经理部负责现场的“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办理施工临水、临电、场地临时排水及施工路口手续的工作。

根据项目发展计划并按照政府有关的规定及程序负责办理工程报建工作。

4.1.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4.1.4在施工单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应要求总包单位在进一步熟悉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编制WXVK-PM-PM07-FM0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报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审查。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核项目部督促监理单位及时提交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认真审核。

4.1.5施工图纸交底与会审4.1.6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图纸交底和会审的工作,设计部、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参加,必要时由工程管理部外请专家咨询。

对于“三边”工程,应分期、分批及时进行。

4.1.7开工报告的审批4.1.8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开工申请报告,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批准开工:4.1.9 A 施工图已交底、会审;4.1.10 B 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4.1.11 C 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4.1.12 D 施工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4.1.13 E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已审核4.2合同管理4.2.1施工监理合同管理4.2.1.1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必须全面掌握监理合同基本内容,对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监理单位的工作任务、监理的工作内容、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对监理单位的奖惩措施、甲方应配合的工作都应该非常熟悉,并严格按此操作。

建筑工程物料采购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物料采购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物料采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建筑工程项目中物料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控制采购成本,保障项目质量和进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各类物料采购活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设备、构件、建筑材料等的采购。

二、采购流程1. 项目规划: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确定本项目中需要采购的物料种类和数量。

2. 询价比价:项目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将采购清单及要求发送至采购部门,采购部门负责人组织采购人员进行询价和比价,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

3. 合同签订:经过比价后确定供应商后,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明确物料的品种、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时间、价格等相关信息。

4. 提货验收:供应商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物料,项目经理及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确保物料的质量和数量与合同一致。

5. 入库管理:验收合格的物料由仓储部门进行入库管理,登记入库信息,妥善保管,并按需发放给相关部门进行施工使用。

6. 定期核算:采购部门负责对各项物料的采购成本进行核算,定期报送财务部门,便于项目成本的控制和分析。

7. 问题反馈:在物料采购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交期延迟等情况,项目经理及负责人应及时向采购部门反馈,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不受影响。

三、采购管理原则1. 公开透明:采购过程应公开透明,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确保供应商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2. 确保质量:物料采购应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确保物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3. 节约成本:采购过程中应通过比价等方式尽量节约成本,避免浪费和不必要的支出。

4. 安全可靠:采购的物料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法规,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可靠。

5. 合理供应:采购量应根据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划,避免因过量采购造成不必要的资金占用和库存积压。

四、采购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制定项目的物料采购计划和需求,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完整版)物资管理细则(2.0版附件表格)

(完整版)物资管理细则(2.0版附件表格)

中建三局成都公司物资管理细则一企业物资管理7 附录(1)物资供应商引进流程(ZJSJ-QYLC—WZ—301)(2)物资供应商考核评价流程(ZJSJ-QYLC-WZ—302)(3)区域联合集采供应商考核评价流程(ZJSJ-QYLC—WZ—303)(4)物资合同管理流程(ZJSJ—QYLC—WZ-304)(5)废旧物资处理流程(ZJSJ—QYLC—WZ—308)(6)分公司总部物资管理评价表(ZHPJ-QY-WZ—03)(7)项目部物资管理评价表(ZHPJ—XM—WZ-04)(8)项目物资采购策划表(ZJSJ—QYBD-WZ—001)(9)项目物资管理目标表(ZJSJ—QYBD—WZ-002)(10)供应商准入资格预审表(ZJSJ—QYBD—WZ-003)(11)主体资格审查表(ZJSJ—QYBD—WZ—004)(12)物资供应商考察计划表(ZJSJ—QYBD-WZ-005)(13)物资供应商考察报告(ZJSJ—QYBD—WZ-006)(14)项目物资供应商考核评价表(ZJSJ-QYBD—WZ-007)(15)物资供应商半年度评价表(ZJSJ—QYBD—WZ—008)(16)物资供应商名册(ZJSJ—QYBD-WZ-009)(17)集采物资供应商年度评价表(ZJSJ—QYBD-WZ-010)(18)集采物资供应商年度评价汇总表(ZJSJ-QYBD—WZ—011)(19)物资供应商对项目评价表(ZJSJ—QYBD-WZ—012)(20)物资合同评审会签表(ZJSJ—QYBD—WZ—013)(21)合同交底记录(ZJSJ—QYBD-WZ—014)(22)物资合同台账(ZJSJ-QYBD—WZ-015)(23)主材信息价(ZJSJ—QYBD—WZ—016)(24)辅材信息价(ZJSJ-QYBD—WZ-017)(25)物资损耗统计表(ZJSJ-QYBD—WZ—018)(26)周转材料使用情况统计表(ZJSJ—QYBD-WZ-019)(27)材料采购报表(ZJSJ—QYBD-WZ—020)(28)主材采购分类汇总表(ZJSJ-QYBD—WZ-021)(29)主材采购降低率分析表(ZJSJ-QYBD-WZ—022)(30)物资资金支付统计表(ZJSJ-QYBD—WZ—023)(31)材料成本分析表(ZJSJ-QYBD—WZ-024)(32)电器电料管理流程(ZJSJCD—QYLC-WZ—001)(33)项目物资成本检查评分表(ZJSJCD—QY—WZ—001)(34)项目物资管理实施计划基本格式及目录(35)零星材料采购询价记录(ZJSJCD—QYBD—WZ—002)(36)活动房资产管理台账(ZJSJCD-QYBD—WZ-003)(37)活动房结算单(含税价及不含税价)(ZJSJCD—QYBD-WZ-004)(38)外租料具需用计划审批单(ZJSJCD—QYBD-WZ-005)(39)料具发(收)料单(ZJSJCD—QYBD—WZ-006)(40)中建三局成都公司料具设备站站内巡视记录表(ZJSJCD—QYBD—WZ-007)(41)项目投诉建议记录表(ZJSJCD—QYBD-WZ-008)(42)料具租赁供应商月度考评表(ZJSJCD—QYBD—WZ-009)(43)料具租赁供应商巡检表(ZJSJCD-QYBD-WZ—010)(44)料具租赁供应商资料管理记录表(ZJSJCD—QYBD-WZ-011)(45)电器电料需求计划审批表(ZJSJCD-QYBD-WZ-012)(46)配电箱验收表(ZJSJCD-QYBD-WZ-013)(47)电器电料进场验收表(ZJSJCD—QYBD-WZ—014)(48)电器电料调拨登记表(ZJSJCD—QYBD-WZ-015)(49)电器电料月度报表(ZJSJCD-QYBD-WZ-016)(50)电器电料更换登记表(ZJSJCD-QYBD—WZ-017)(51)项目退场电器电料清单(ZJSJCD—QYBD—WZ—018)(52)电器电料维修记录(ZJSJCD-QYBD-WZ-019)(53)电器电料报废申请表(ZJSJCD—QYBD—WZ—020)(54)电器电料报废登记表(ZJSJCD—QYBD—WZ-021)(1)物资供应商引进流程(ZJSJ-QYLC-WZ—301)(2)物资供应商考核评价流程(ZJSJ—QYLC—WZ-302)(3)区域联合集采供应商考核评价流程(ZJSJ-QYLC-WZ—303)(4)物资合同管理流程(ZJSJ—QYLC-WZ-304)(5)废旧物资处理流程(ZJSJ—QYLC—WZ—308)(6)《分公司总部物资管理评价表》(ZHPJ—QY-WZ-03)1415(7)《项目部物资管理评价表》(ZHPJ-XM-WZ—04)161718(8)项目物资采购策划表(ZJSJ-QYBD-WZ-001)项目名称:编制日期:(9)项目物资管理目标表(ZJSJ-QYBD—WZ-002)项目名称:编制日期:(10)供应商准入资格预审表(ZJSJ—QYBD-WZ—003)供应商准入资格预审表(11)主体资格审查表(ZJSJ-QYBD-WZ—004)主体资格审查表提交部门:编号:(12)物资供应商考察计划表(ZJSJ—QYBD-WZ-005)物资供应商考察计划表(13)物资供应商考察报告(ZJSJ—QYBD-WZ-006)物资供应商考察报告(14)项目物资供应商考核评价表(ZJSJ—QYBD-WZ—007)项目物资供应商考核评价表(15)物资供应商半年度评价表(ZJSJ-QYBD—WZ—008)物资供应商半年度评价表(完整版)物资管理细则(2.0版附件表格)(16)物资供应商名册(ZJSJ—QYBD-WZ—009)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编制人:审核人:3233(17)集采物资供应商年度评价表(ZJSJ-QYBD-WZ-010)集采物资供应商年度评价表(18)集采物资供应商年度评价汇总表(ZJSJ-QYBD-WZ—011)集采物资供应商年度评价汇总表区域采购中心:汇总日期: 年月日36统计人: 物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说明:区域采购中心填制汇总表时,同一供应商年内执行的不同区域集采结果信息应分别罗列明细,数据来源于集采物资供应商年度评价表。

工程部材料采购制度

工程部材料采购制度

工程部材料采购制度一、目的与范围制定本采购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材料的采购流程,确保材料质量,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以及提高采购效率。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材料采购活动。

二、责任与分工1. 工程部负责提出材料需求计划,并对所需材料的规格、性能等技术要求进行明确。

2. 采购部门负责执行材料采购计划,包括供应商的选择、价格谈判、合同签订等工作。

3. 财务部负责审核采购预算,处理采购款项,并进行成本控制。

4. 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确保材料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三、采购流程(一)需求计划1. 工程部根据施工进度和材料消耗情况,提前编制材料需求计划。

2. 需求计划应详细说明材料的种类、数量、预计使用时间等关键信息。

(二)市场调研1. 采购部门应对市场上的材料供应商进行调研,了解材料价格、供应能力等信息。

2. 根据调研结果,建立和维护合格供应商名录。

(三)采购决策1. 采购部门根据需求计划和市场调研结果,提出采购方案,包括推荐供应商、预计采购价格等。

2. 方案需提交给工程部和财务部进行审核,确保技术和经济指标满足项目要求。

(四)合同签订1. 经过审批的采购方案,由采购部门与供应商协商签订采购合同。

2. 合同中应明确材料的质量标准、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条款。

(五)材料验收1. 材料到货后,质量监督部门应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2. 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规定标准,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

(六)结算与支付1. 材料验收合格后,采购部门应办理结算手续,提交相关单据给财务部。

2. 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四、监督与考核1. 公司应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采购流程的透明和公正。

2. 对于违反采购制度的行为,应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采购效率和成本控制情况应作为考核采购部门工作的重要指标。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更,需经公司高层批准后修订。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中建三局施工项目管理条例

中建三局施工项目管理条例

中建三局施工项目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全局施工项目管理工作的发展,促进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施工项目管理是建筑业企业运用系统的观点、理论和科学技术对施工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监督、控制、协调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是以项目全额责任承包为依托,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实现“标价分离、过程精品、CI 形象”的一体化管理。

第四条本条例规定了施工项目管理的基本模式、原则、方法和要求,是制订项目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实施施工项目管理的基本依据和强制性条文。

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

第二章企业管理层的基本要求和职责第六条局、公司应积极进行施工项目管理的配套改革,创造项目管理的条件,营造项目管理的环境,推动项目管理的发展。

第七条局应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设置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局项目管理的战略决策;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管理的各项专业业务的推行、检查与落实以及调查研究、制度修订等;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施工项目的综合管理,组织项目管理制度的修订,并推动项目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

第八条公司是项目管理的主体,应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设置项目管理办公室。

公司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管理实施中的重大决策;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管理各项专业业务的具体实施,并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解决办法;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施工项目的综合管理,组织项目管理的实施。

第九条各公司应坚持“法人管项目”的原则,增强企业对项目经理部的宏观调控能力,全面加强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控制和服务。

凡公司所在地的非专业分公司一律予以撤消,其项目由公司直管。

第十条外地分公司是公司的派出机构,负责所管辖范围内项目经理部的监督、指导、控制和服务;应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设置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项目管理的具体实施,并积极开展项目管理创新活动。

工程部材料采购的规章制度

工程部材料采购的规章制度

工程部材料采购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部材料采购行为,保证工程材料采购工作的合法、合规进行,提高工程质量,确保项目进度,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程部材料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维护企业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工程部材料采购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工程部门的材料采购行为,指导工程部门开展材料采购活动。

第四条工程部门负责人是工程部材料采购责任人,负责监督和管理工程部门的材料采购工作,并将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宣传、解释和推广。

第二章采购范围第五条工程部材料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机电设备、办公用品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各类材料。

第六条工程部门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需求,确定采购材料的种类和规格,制定采购计划并报经企业相关部门批准。

第七条工程部门采购材料应优先考虑国内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产品,确保产品质量和供货周期。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八条工程部材料采购程序包括需求确认、编制采购计划、发布采购公告、评审供应商、签订合同、验收等环节。

第九条需求确认阶段,工程部门应明确采购物品的种类、数量、质量、交付时间等具体要求,并填写采购申请表,报经部门领导批准。

第十条采购计划阶段,工程部门应根据需求确认的结果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金额、采购方式、评审标准等内容,并提交采购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采购公告发布阶段,采购部门应根据采购计划发布采购公告,邀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竞标,同时应向企业内部员工公示采购信息。

第十二条供应商评审阶段,采购部门应组织评审小组对参与竞标的供应商进行评审,综合考虑产品质量、价格、供货周期等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三条签订合同阶段,采购部门应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建立合作关系。

第十四条验收阶段,工程部门应对接收的材料进行质量验收,确保材料符合规定标准,同时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验收。

第四章采购管理第十五条工程部门要建立健全材料采购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一次采购活动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相关文件资料。

建筑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提高采购效率,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建筑工程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设备、配件等的采购。

三、管理机构建筑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应由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统一负责。

项目管理部门应依法组建采购管理团队,负责全面统筹和管理建筑工程物资采购工作。

四、采购流程(一)确定需求:1.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提供物资采购需求清单,详细列明所需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2.项目管理部门对需求进行审核确认,并确定采购计划。

(二)编制采购计划:1.根据项目需求和预算情况,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物资的种类、数量、预算等信息;2.采购计划应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执行。

(三)选择供应商:1.项目管理部门应根据采购需求,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或招标;2.供应商应具备相关资质和信誉,且能够满足项目要求。

(四)签订合同:1.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合同条款、价格、交付时间、质量标准等内容;2.合同签订前需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理。

(五)货物验收:1.项目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对采购的物资进行验收,确认物资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2.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应及时退回供应商。

五、物资管理(一)采购计划执行:1.项目管理部门应按照采购计划的要求,及时采购所需物资,并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2.建立物资采购档案,明确采购过程和信息,方便日后查阅和追溯。

(二)库存管理:1.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统计和盘点库存物资,确保库存量充足,及时补充不足的物资;2.建立定期检查机制,对库存物资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库存物资的质量稳定。

(三)物资调度:1.项目管理部门应根据施工需要,合理安排物资的调度和运输,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2.建立物资调度记录,记录调度时间、数量等信息,方便质量追溯。

建筑工程监理材料采购制度

建筑工程监理材料采购制度

建筑工程监理材料采购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监理项目的材料采购行为,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工程监理项目的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

二、采购范围1. 监理材料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监理仪器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办公用品、监理软件及其他必须使用的材料。

2. 材料的采购需具备采购合同,并经过监理部门审核。

三、采购程序1. 需求确认:监理部门确定需要采购的材料种类和数量,并编制采购需求报告。

2. 供应商选择:监理部门根据招标、询价等方式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并进行供应商评审。

3. 报价比对:监理部门将所选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对,选择最具性价比的供应商。

4. 签订合同:监理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材料的品种、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事项。

5. 材料验收:监理部门接收到采购的材料后,进行验收,确保材料符合标准要求。

6. 结算支付:监理部门确认材料验收合格后,将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支付。

四、材料采购管理1. 采购文件管理:监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将采购相关文件进行分类、归档,并定期检查存档情况。

2. 采购合同管理:监理部门应建立监理材料采购合同台账,对所有采购合同进行登记、归档及跟踪管理。

3. 供应商管理:监理部门应建立供应商档案,详细记录供应商的资质、信用情况等信息,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4. 材料验收管理:监理部门应制定严格的材料验收标准,对每批次的材料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5. 结算支付管理:监理部门应根据实际验收情况,及时进行结算支付,确保供应商的权益。

五、监督与检查监理部门应定期对监理材料采购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同时,监理部门应接受业主单位的监督和指导,确保监理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监理项目的材料采购工作。

2. 监理部门应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完善和调整。

工程材料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采购供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为了规范工程项目材料采购和供应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材料采购和供应管理事务。

第三条工程项目材料采购和供应管理应尊重市场原则,遵循公平竞争,确保供应和需求的平衡,促进合作共赢。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材料采购和供应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材料的及时供应和质量保障。

第五条工程项目材料采购和供应管理应遵循经济、合理、公开、诚信的原则,做到节约成本,保证质量,加强监督,防范风险。

第二章采购程序第六条工程项目材料采购需经多部门审核批准,严格遵循以下程序:(一)明确需求:项目部门根据项目需求,确定材料种类、数量、质量要求等。

(二)编制采购计划:项目部门根据需求,制定材料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原则。

(三)发布采购公告:通过公司内部或公开平台发布采购公告,征集供应商参与竞标。

(四)评标定标:组织评标委员会评审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综合考虑价格、质量、服务等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与公司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和交付时间。

(六)履行合同:公司监督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履行供货义务,并及时支付采购款项。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采购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采购过程,留存相关文件和数据,以备查阅和监督。

第三章供应管理第八条供应商应具备相关资质和信誉,保证提供的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确保供货的及时性和稳定性。

第九条公司应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建立供应商档案,跟踪反馈供货情况和客户满意度,及时调整合作关系。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供应管理制度,明确供应商管理责任和流程,保证供应链畅通,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第四章质量保障第十一条公司应加强对材料质量的管控和监督,建立质量检测机制,确保所采购的材料符合标准和合同要求。

第十二条供应商应提供质量保证书和检测报告,配合公司进行现场验收,确保材料质量和性能满足项目需求。

中建三局项目办法成本管理手册

中建三局项目办法成本管理手册

欢迎共阅中建三局项目成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规范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行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成本管理的原则是:开源与节流相结合;全员、全过程地动态管理;实行“标价分离”和项目成本核算制;责权利相结合等。

后以责任书的形式确定。

等。

123、核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范围,协助项目催收工程款;4、审核项目奖金发放标准;5、管理、合并、汇总核算工程项目全部成本;6、规范、检查和指导项目成本管理各项工作;7、考核项目经理部的工作业绩;8、负责收集项目成本测算资料,建立成本测算数据库。

9、负责规划、建立公司项目成本核算、资金管理网络系统,逐步实施项目成本核算、资金结算等业务异地零距离管理。

10、随时掌握市场投标报价情况,根据不同投标报价体系研究、制定项目承包的合理方法与水平。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成本核算制,包括人工费管理及结算制度、限额领料制度、物资盘点和实物计量制度、机械管理及租赁结算办法、费用开支办法、成本考核与奖罚制度、工程验工报量制度等。

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

需用量计划和月耗报表,并报成本员;;;②按月编制计划工作量;③严并分析统计报量与结;②根据月度计划工作量编制;④提供月度机械费节超原因分析资料;⑤负责机械设备使用情况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预算员:①编制各项成本费用预算;②配合成本员编制成本控制目标;③及时办理各类中间结算和变更签证、索赔手续;④协助有关人员回收工程款;⑤负责对分包单位及民建队各类款项的结算与审核,及时向成本员提供有关结算资料;⑥配合成本员对成本的节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

成本员:①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台帐;②根据有关人员提供的计划资料按月编制成本计划;③按时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及奖金申报,控制非生产性费用的开支;④及时进行成本核算、分析并反馈有关成本信息;⑤组织成本分析及经济活动分析;⑥负责成本核算数据库的建设。

劳资员:①建立健全人工费耗用明细台帐;②根据月度计划工作量编制人工费需用计划和控制目标报成本员;③监督和审核计划外用工、非生产用工和计时工的开支;④及时办理各项人工费结算,负责人工费结算的审核等工作;⑤按月提供人工费的节超原因分析资料;⑥加强对劳务队伍的管理,协助公司对劳务队伍的招标工作;⑦负责人工费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

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

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一、总则为加强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项目物资的品质和成本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三、采购原则1. 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所有采购活动必须遵守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不得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2. 经济合理的原则:采购必须经济合理,保证物资品质,同时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

3. 优先选择供应商的原则:优先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质量保证的供应商,确保物资的品质和供货及时。

四、采购管理流程1. 需求确定:项目部门根据工程项目的需求确定物资采购需求,详细列出物资名称、型号、数量和质量要求,编制采购申请书,并报送采购部门。

2. 供应商筛选: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进行供应商的筛选,选择具有资质和实力的供应商,组织进行询价或招标。

3. 报价比对:采购部门收到供应商的报价后,进行比对和评审,选择最优惠的供应商。

4. 签订合同: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货款支付方式、交货期限等条款。

5. 物资采购:供应商按合同的约定进行物资供货,采购部门对物资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

6. 结算付款:采购部门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付款,确保供应商按时收到货款。

7. 物资管理:项目部门对采购的物资进行登记、存储和管理,确保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8. 监督检查:采购部门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9. 结案归档:采购部门对采购流程进行总结和归档,定期进行审核和评估,不断完善采购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1. 采购部门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内部审计部门对采购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公司领导对采购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对工作效果进行评价和反馈。

六、制度执行1.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

2. 采购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工程材料采购制度

工程材料采购制度

工程材料采购制度一、目的和范围制定本采购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材料的采购活动,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和公正,以及材料的质量与成本控制的合理性。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材料采购工作。

二、采购原则1. 公平原则:所有采购活动必须公开透明,确保所有供应商平等竞争的机会。

2. 质量原则:所采购的材料必须满足工程质量要求,不得以牺牲质量为代价降低成本。

3. 成本效益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性价比最高的材料和服务。

4. 合规原则: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和公司规定。

三、采购流程(一)需求计划1. 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需要,提前编制材料需求计划。

2. 需求计划应详细说明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及预计使用时间。

(二)供应商选择1. 采购部门负责搜集潜在供应商信息,并进行资质审查。

2. 采用招标、询价等方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3. 对选定的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历史业绩、信誉度、供货能力等。

(三)价格谈判与合同签订1. 与供应商就价格、交货期、付款方式等进行谈判。

2. 达成一致后,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订单管理与跟踪1. 采购部门负责下达采购订单,并对订单执行情况进行跟踪。

2. 定期与供应商沟通,确保材料按时到达工地。

(五)材料验收与入库1. 材料到货后,项目部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质量检验。

2. 符合要求的材料方可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材料应立即退回供应商。

(六)结算与评价1. 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到货情况,进行材料款项的结算。

2. 完成交易后,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评价,作为后续合作的参考。

四、监督与考核1. 建立采购监督机制,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定期对采购过程进行审计,评估采购效率和成本控制情况。

3. 对于违反采购制度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采购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中建局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中建局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大宗物资采用集中采购,加强我局施工项目供应链管理,降低工程成本。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大宗物资指由我局施工项目的消耗数量大的物资和价款巨大的物资。

目前特指钢材,商品混凝土。

第三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原则是:公开透明原则,降低价格原则,资金统筹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五条本办法作为局程序文件中《物资控制程序》的补充,与《物资控制程序》配套使用。

本办法未涉及部分按照《物资控制程序》执行,两者相抵触的,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北京地区大宗物资采购实行局、办事处,事业部,项目三级管理。

局设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小组,由主管领导,局法务合约部、局工程管理部、局资金部、局财务部、局纪检检查部负责人组成。

管理小组负责《局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制订,负责局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总体实施,负责局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管理监督。

第七条局北京办事处设专人(下称物资采购主管)负责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办事处应成立物资采购工作小组(下称工作小组),原则上应由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和各事业部物资采购负责人组成。

负责北京办事处所属项目的大宗物资集中采购。

第八条各事业部负责本单位集中采购物资的总计划提供,与办事处进行财务对帐,资金结算。

负责本事业部项目物资管理的监督,接受局办事处的集中采购管理。

第九条项目部负责项目集中物资的月计划编制、上报,施工现场物资收发存管理,负责本项目物资成本控制,对事业部负责。

第十条北京办事处采购小组应实行例会制度,每月例会不少于一次,综合协调处理集中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落实下一步工作。

第三章集中采购方式第十一条集中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二)邀请招标:对于时间紧急,来不及公开招标的采购情形可以采用;(三)单一来源采购:用于甲方指定厂商或者项目特殊需要的物资。

中建三局项目策划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策划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治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局项目全额承包治理,提高项目治理水平,依照局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项目承包是企业内部责任承包,采纳全额承包责任书的形式。

第三条项目全额承包的原则:目标操纵、基数合理、抵押承包、确保上缴,节约嘉奖,超支受罚。

第四条项目全额承包实行全面责任承包,实施指标操纵,具体指标及奖罚方法应在项目全额承包责任状中明确。

第五条本方法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

第二章项目承包治理职责第六条公司(分公司)与项目的关系1、项目经理部是公司(分公司)派出治理工程项目的一次性治理机构,项目与公司(分公司)之间既有行政隶属关系,又有经济合同关系。

2、项目经理是公司(分公司)在工程项目上的托付代理人,受(分)公司经理托付,履行(分)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约,对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负责,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托付代理的关系。

第七条公司(分公司)的职责1、编制项目治理规划大纲,并审核(批)项目编制的项目治理实施规划。

2、选聘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经理,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治理班子。

3、建立项目成本测算体系,公平、合理地测算项目承包基数,并组织签订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

4、提供项目所需的要紧材料、机械设备、周转料具、资金等生产要素。

4、协调项目与项目之间、项目与外部之间的关系,为项目生产制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为项目办理或提供施工生产必备的法律手续和相关资料。

6、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指导与监督。

7、及时组织或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审计,并依照审计结论和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进行兑现。

8、负责项目的回访与保修工作。

第八条公司(分公司)的权限在项目治理上,公司(分公司)是治理中心,项目是执行中心,以下几个方面的权利由公司(分公司)实施集中操纵。

1、工程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一律由公司经理(或其托付人)签订,并由公司(分公司)统一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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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物质部门应将工程材料的采购价格(或中标价)与同 期的市场信息价对比分析,并登记造册。
第五章 签订合同与考核
第二十三条 物质部门根据评审小组会签后的 “物资采购招标评审 会签表”与中标人签订“物资采购合同”(附件五)。在合同签字生效前,应由财务、生产、经营、法律等部门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才 能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第九条 邀请参与投标的分供方应为招标人的合格分供方名册中 已建立档案的合格分供方, 对新近联系的分供方, 在经过招标人考察后, 认定合格的可邀请参与投标。
第十条 从符合条件的分供方中选择4-6家确定为邀请投标的分供 方,对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附件一)
第十一条 在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同时发出“招标文件”(附件二)。第三章 投标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招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中建三局工程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我单位因工程施工需要,现欲订购,为了保证
工程工序的顺利衔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供应所需物质,经研究决定, 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分供方。
第二十条 物资采购招标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 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小组成员不得 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违反规定,影响
投标结果者,局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评审小组经过综合评审,确定中标人后,会签“物资采 购招标评审会签表”(附件三),确认中标结果。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 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附件四),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未 中标的投标人。
第七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根据目前建筑企业的特点 和全局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物资的来源、 保证物资的质量,要求各单位 的物资采购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
第八条 确定招标的内容、制作标底:招标人应根据工程的特要 求等内容,结合对市场的调查情况和项目的资金情况,制作标底,标底 内容应包含物资的质量等级、合适的价格、可能的付款情况等内容。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案。 第十八条评标由招标人组建的物资采购招标评审小组根据评标标 准负责进行。
评标标准:
1、"三证"应齐全,即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产品检 测报告,施工项目所在地建筑主管部门要求有产品准用证的应有产品准 用证;
2、所提供的产品样品经鉴定应符合要求;
3、产品应由正规的质量检测机关检测,由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 检测机关定点检测的优先考虑;
第十六条 开标应当在招投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后进行,由招标评审小组组长主持,内部开标
第十七条 开标时,由评标小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 确定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开封,宣读投标人名称、 投标价格和投标文 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招标文 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开封、宣读。
第十二条 本办法的投标人是招标人邀请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投标人必须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
第十三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未 按要求编制的招投标文件无效。
第十四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 不得开启。
4、产品报价为合理低价,价格最低者优先考虑;
5、有定的资金实力,垫资能力大者的优先考虑;
6、供货方式、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售后服务承诺合理;
7、为哪些有影响的工程供应过同类产品,近期给招标人有影响的工 程供应过同类产品且信誉良好的优先考虑;
第十九条 业主推荐的供应商也应参与投标, 同等条件可予优先考 虑。
第四条 局属各单位应成立工程材料采购领导小组, 以物质部门为 主成立工程材料招投标采购中心,负责工程材料招投标采购全过程的管 理。
第五条 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局有权对局属各单位的采购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第二章 招 标
第六条 局属各单位的物质部门应根据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工程项 目所需材料的总体计划制定工程材料招标采购计划, 报请工程材料采购 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实施。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十五条 招标人应组建物资采购招标评审小组并报公司级物质 部门备案。此小组为常设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领导、监 督和合同评审。评审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有 书记、经营、财务、物质和监察等部门的负责人,可邀请物资使用项目 的项目经理参加(与分供方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参加评标)。物资采购 招标工作的具体实施由物质部门负责。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局工程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
招标邀请书
中建三局 公司的在建工程项目需要采购
物质,经研究决定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分供方。
经综合比较,鉴于贵单位的信誉,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若有意,请贵单位在接此函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准备,编制投标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我公司指定地点。
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
中建三局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局各单位的采购管理, 建立规范的采购运行机 制,保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 益,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主要材料的采购均实行招投标制。 工程材料的采购活 动,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全局的采购活动应属于企业管理行为。 各工程施工项目经 理部只是参与招投标采购的询价等过程, 不得私自采购工程项目所需的 大宗材料。远离分公司300公里以外的单个工程项目应在分公司(或公 司)的授权下方可组织工程材料的采购工作, 其采购活动应执行本办法。
第二十四条 由业主指定品牌或分供方,必须要有联系函,若业主 口头指定的无书面函件的,由项目经理出具详细的书面报告,并由招投 标小组审核后方能采购。
第二十五条 物质部门应定期对工程项目物质供应的分供方考考 核。
第二十六条 物资部门应建立动态的材料分供方和材料价格的数 据库。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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