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厂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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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各环节的管理,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全体人员。
3.原则
3.1 按节约有效的原则发放。
3.2 不同的劳动条件下配发的劳保用品和更换周期不同。
3.3 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破损、严重污染无法继续使用时,经审批可以“以旧换新”。
4.工作程序
4.1 采购
4.1.1办公室根据各部门上报《采购申请单》进行采购。
4.1.2办公室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选择、采购工作。
4.2 由各部门主管统计本部门每月劳保的物品和使用数量,并填写《采购申请单》,于每月5日前上报办公室。
4.3办公室负责收集各个部门所申报的《采购申请单》,收集齐全后于每月15日进行统一采购。
5.1.验收
5.1.1入库前由办公室告知成品库进行验收。
5.1.2成品库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所购防护用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6.1.保管
6.1.1仓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入库和保管工作。
6.1.2劳动防护用品的存放仓库必须干燥通风符合存放要求条件。
7.1.发放
7.1.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严格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进行发放。
7.1.2凡在我公司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均享受相应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7.1.3劳动防护用品应按公司规定按时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代替。
7.1.4员工因事、病、产假等原因离岗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品。
待恢复工作,经培训考核进入生产岗位后,即可享受相应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7.1.5成品库应备有公用安全帽、工作服等劳动防护用品,备外来
参观、学习、检查人员临时借用。
7.1.6各部门按发放标准,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总经办审批,严禁乱领、随意乱发等事件发生,一旦出现将追究其部门领导的责任。
7.1.7办公室根据审批的各部门编制的劳保计划编制采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按程序采购发放。
7.1.8新员工入职安排工作岗位后,由生产主任按照该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填写领料单,本人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后的领料单交仓库保管员,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7.1.9试用期内员工离职,必须将工作服,劳保鞋清洗干净后上交部门主管,并由部门主管办理相关的入库。
7.1.10员工在工作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劳保用品,违者予以扣发奖金50~100元。
8.使用
8.1各部门有责任教育和监督所辖员工按照劳动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2进入车间加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相应劳动防护用品。
9.更换、报废
9.1在使用或保管贮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予以报废。
9.2防护用品(如手套、工作服、口罩等)在使用中出现破损或超过使用期限,要以旧换新,方可领用。
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总经理签字:
签字日期:
北京百味绿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013-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