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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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规划(2020-2030年)

湖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规划(2020-2030年)

说明:1.17项二级指标全部达标,则通过省级督导评估。

2.资料查阅:近三个年度(含申报督导评估当年,2020年申报县市区查阅2020年资料,2021年申报县市区查阅2020年、2021年资料)。

3.事业发展指标数据来源:申报督导评估当年的上一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数据。

附件3湖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申报材料目录1.市级关于申请认定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函。

2.市级对每个申报县的初核情况报告。

3.每个申报县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的自评报告。

报告须对照督导评估内容与标准逐项说明达标情况,同时包括存在的不足或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4.每个申报县需提供的佐证材料:①县委县政府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相关文件。

②学前教育专项布局规划;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包含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的相关内容。

③包含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相关文件;包含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的相关文件;包含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的相关文件。

④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名单公示网址;包含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的相关文件。

⑤落实公办园和民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相关文件。

⑥落实幼儿园安全监管责任联动机制的相关文件。

⑦包含民办园审批、年检等制度的相关文件,民办幼儿园信息备案和公示情况(可仅提供网址);上一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相关文件。

⑧包含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培训、师德师风建设等制度的相关文件。

说明:申报县提供的佐证材料仅需提供PDF格式的电子版;其余需同时提供纸质版(一式两份)和PDF格式的电子版。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监测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监测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监测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介绍
本文档旨在设计一套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监测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该指标体系将用于监测和评估学前教育的普及程度和质量,确保普
惠教育的顺利实施。

监测指标
以下是设计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监测指标的简要描述:
1. 学前教育普及率:衡量学前教育机构覆盖的儿童比例。

2. 儿童入学率:衡量儿童参与学前教育的比例。

3. 学前教育师资:评估学前教育机构教师的专业资质和培训情况。

4. 学前教育课程:评估学前教育机构提供的课程内容和教学质量。

5. 学前教育资源:评估学前教育机构的教学设施、教材和研究
资源。

6. 家长参与度:评估家长参与学前教育活动的程度。

7. 学前教育政策支持:评估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情况。

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是指指标体系的实际应用和评估过程。

以下是一些督导评估的注意事项:
- 评估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学前教育背景和专业知识。

- 评估应基于客观、可量化的指标数据和实地调研。

- 督导评估应定期进行,以确保监测结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 评估结果应向相关教育机构和政府部门提供,并作为改进学前教育的依据。

总结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监测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在监测和评估学前教育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监测指标,可以识别问题并及时采取
措施,以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程度和质量,确保所有儿童都能受益于优质的学前教育。

幼儿园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方案

幼儿园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方案

幼儿园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方案幼儿园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前教育在幼儿教育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教育主管部门逐渐建立了学前教育督导机制。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是其中重要的一环,旨在发现幼儿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提高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办园水平。

二、督导评估目的1、在整体上了解学前教育的办学情况和实施质量,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2、检查幼儿园是否按照规定履行义务,是否存在不规范行为。

3、检查幼儿园是否有良好的教育环境以及幼儿的生活环境。

4、为幼儿园提供改进措施和指导,促进其规范管理,改善教育质量。

三、评估方案1、评估人员的选拔和培训督导评估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教育背景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需要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

培训内容应包括幼儿园教育管理标准、检查工具、评估方法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2、评估标准的制定评估标准应结合幼儿教育的实际情况,从教育管理、教室设施、师生关系、教育内容、安全卫生等方面进行制定,并根据国家教育相关政策和标准进行修订,以确保评估结果公正、可靠、具有说服力。

3、督导评估的具体流程督导评估的流程大致分为以下六个环节:(1)前期准备评估人员首先需要了解评估的学前教育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教育机构的档案和办园信息、教职工名单、教育设施和教学用具清单等,并制定评估计划,包括评估时间、评估范围、评估方法等等。

(2)评估对象确定评估人员要根据评估计划提前与学前教育机构进行联系并确定评估对象,评估对象可以包括教师、学生、家长、办公室、学生宿舍、食堂等。

(3)评估过程督导评估人员可根据评估计划的要求,对所选评估对象进行初步调查、访谈、考核等方法,进行初步评估。

评估应尽可能全面,详细地了解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质量、学校管理、师生关系、教育环境等情况。

(4)评估数据分析督导评估人员要根据调查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比较,将获得的数据与指标进行比较,并总结出学前教育机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7.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并提供普惠性服务。
8
8.研究制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接收、使用与管理细则,并有效落实,确保布局合理,方便就近。农村乡镇建设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等,构建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
6
5.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并能及时拨付到位。
4
6.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助园;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国家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项目经费使用规范、合理。
5
三、园所
建设
15分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 级 指 标
分值
一、
政府职责
20分
1.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领导。成立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8
2.制定切实可行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其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
5
12.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切实维护幼儿教师合法权益。
4
五、
规范管理
15分
13.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制定各种类型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实行幼儿园审批登记和年检制度。对无证办园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实行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定幼儿园收费标准,规范幼儿园收费工作。
3
15.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和卫生健康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卫生保健、饮食与健康工作制度和安全责任制。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A3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B13办园条件合格
C26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C27 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B14班额普遍达标
C28区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
B15保教人员配足配齐
C29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C30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将有限的编制资源重点用于保障园长、专业教师、卫生保健员等重点核心岗位人员的引进。C31区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B9收费合理
C13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认定标准。 C14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C15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B10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
C16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C17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
C8落实《XX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
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
C9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
B8政投入到位
C10做到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只增不减,生均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只增不减。C11落实XX市公办幼儿园(含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C12落实XX市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B16 保教人员管理制度严格
C32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C33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保教人员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C3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C35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云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任务分解

云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任务分解

云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任务分解一、指标体系的构建1.学前教育普及指标a.幼儿园建设覆盖率:评估幼儿园的覆盖范围,包括幼儿园数量和地理分布情况。

b.办园质量:评估幼儿园的师资力量、教育环境、教学资源等方面的情况,以确保教育质量。

c.儿童入园率:评估幼儿入园情况,包括入园率、流失率等指标。

d.幼儿教育投入:评估幼儿园的财政资金投入情况,包括各项经费支出等指标。

e.幼儿园管理情况:评估幼儿园的管理制度、行政管理等情况,以确保运行有序。

2.学前教育普惠指标a.幼儿入学机会:评估学前教育对所有幼儿提供的入学机会,包括各类幼儿园的招生政策、招生区划等。

b.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幼儿入学率:评估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的入学情况,以确保教育的普惠性。

c.幼儿园收费标准:评估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是否合理,以确保教育的普惠性。

d.幼儿优质教育资源:评估幼儿园提供的教育资源是否充足、优质,以确保普惠教育的质量。

e.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评估幼儿园的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包括教师的培训、待遇等。

二、任务分解1.政府部门a.负责制定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目标和政策,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b.指导和监督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资金投入,并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有效。

2.学校/幼儿园a.实施教育部门制定的幼儿园建设规划,按照规定要求建设和管理幼儿园。

b.提高办园质量,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教学资源。

c.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确保所有幼儿都能享受到学前教育的机会。

d.合理制定收费标准,确保学前教育的普惠性。

e.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3.社会组织a.参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监督评估工作,提供相关数据和意见。

b.开展学前教育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学前教育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4.家庭a.积极配合幼儿园的工作,保证幼儿的入园率和流失率。

b.关注幼儿在幼儿园的学习和成长情况,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合作。

c.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为幼儿的学前教育提供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内蒙古自治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学前教育是指对幼儿进行全面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的教育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一直高度重视学前教育的普及和普惠工作,积极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为了更好地监督和评估学前教育的普及和普惠情况,内蒙古自治区制定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1. 背景介绍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之一,面积广阔,人口分布不均。

由于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影响,学前教育资源分布存在一定的不均衡性。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内蒙古自治区积极推动学前教育的普及和普惠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建设学前教育资源、制定相关法规和规定、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等,以保障所有幼儿都能获得良好的学前教育。

2. 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意义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制定,是为了对学前教育的普及和普惠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这不仅有利于改善学前教育资源的分布不均衡问题,也有利于提高学前教育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3.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内容内蒙古自治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学前教育资源的分布和利用情况。

包括学前教育机构的数量、类型、区域分布、设施设备、师资力量等情况。

(2)学前教育的普及程度。

主要包括入园率、覆盖面、入园难度等情况。

(3)学前教育的普惠政策执行情况。

主要包括学前教育补贴政策的执行情况、贫困地区学前教育政策执行情况等。

(4)学前教育的教育质量和水平。

主要包括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师资水平、教育效果等情况。

(5)学前教育的管理机制和监督体系。

主要包括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监督机制、信息公开情况等。

4.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学前教育机构及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

具体措施包括:(1)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组织领导机制。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细则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细则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细则为了促进县域学前教育的普及和普惠发展,需要进行督导评估工作,以确保教育质量和公平性。

以下是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一些细则。

一、评估目标1. 督导评估的主要目标是评估县域学前教育的普及和普惠情况,包括普及程度、质量和公平性等方面。

2. 评估重点包括县域学前教育机构的数量、学前教育师资力量、教育资源配置、教育经费投入、教育环境和教育管理等方面。

二、评估内容1. 学前教育普及情况评估:评估学前教育机构的数量、覆盖面、招生率等指标,了解学前教育普及程度。

2. 学前教育质量评估:评估学前教育机构的师资力量、课程设置、教学质量等指标,了解学前教育的质量情况。

3. 学前教育公平性评估:评估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经费投入、教育环境等指标,了解学前教育的公平性情况。

4. 学前教育管理评估:评估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水平、教育政策执行情况等指标,了解学前教育的管理情况。

三、评估方法1. 实地调研:组织评估人员进行实地调研,观察学前教育机构的实际情况,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

2.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制作评估报告,进行综合评估。

3. stakeholder参与:邀请学前教育机构、教师、家长等各利益相关者参与评估过程,听取意见和建议。

4. 评估指标: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学前教育机构数量、学前教育师资状况、教育资源配置等多个方面的指标。

四、评估结果利用1. 结果反馈: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学前教育机构和政府部门,促进问题的解决和改进措施的落实。

2. 政策指导:将评估结果作为制定学前教育政策和规划的参考依据,推动学前教育的发展。

3. 公众宣传:通过评估结果的公开和宣传,增强社会对学前教育的关注和支持,推动学前教育的普及和普惠。

综上所述,县域学前教育的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细则需要涵盖评估目标、评估内容、评估方法以及评估结果的利用等方面。

通过这些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提高县域学前教育的质量和公平性,促进学前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学前教育普及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学前教育普及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学前教育普及督导评估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的学前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智力发展和社会适应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普及工作,不断加大投入,完善政策,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然而,由于地区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均等问题,学前教育普及率仍有待提高。

为了全面了解学前教育普及情况,保障幼儿接受优质教育的权益,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督导评估对象与范围本次督导评估的对象为我国各地(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前教育普及工作。

评估范围主要包括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师资队伍建设、教育质量、政策保障等方面。

三、督导评估内容与指标1. 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包括公办幼儿园数量、民办幼儿园数量、幼儿园分布密度、幼儿园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

2. 师资队伍建设:包括幼儿园教师数量、教师学历、教师专业资格、教师培训情况等。

3. 教育质量:包括幼儿园教育理念、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幼儿发展评价等。

4. 政策保障:包括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政策支持、监管措施等。

5. 幼儿家庭与社会满意度:包括家长对幼儿园教育的满意度、社会对学前教育发展的认知度等。

四、督导评估方法与步骤1. 数据收集: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各地学前教育普及相关数据。

2. 现场评估:组织专家团队对各地学前教育普及情况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各项指标的落实情况。

3. 访谈与座谈:与幼儿园负责人、教师、家长等进行访谈,了解学前教育普及工作中的问题与需求。

4. 分析与报告: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形成督导评估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督导评估时间安排1. 第一阶段(第1-3个月):制定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培训督导评估人员,收集相关数据和资料。

2. 第二阶段(第4-6个月):进行现场评估,开展访谈与座谈,整理分析数据。

3. 第三阶段(第7-9个月):撰写督导评估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 第四阶段(第10-12个月):发布督导评估报告,组织各地开展整改工作。

云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任务分解

云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任务分解

1.各幼儿园提交设施设备、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和采购 情况和达标情况相关资料;
2.各幼儿园提交建筑安全及消防验收相关结论报告或第三 方检测公司出具的房屋结构、抗震及消防设施、电气检测 合格报告。
27.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 《幼儿园建设标准》。用房配置齐备
教学、生活等类用房布局合理。幼兀活
动室、寝室面积生均不低于2.5平方 米,有配套的幼儿寝室、盥洗室、卫生 间、储藏室、保健室等辅助用房;有独 立设置、规模适宜的厨房(达到相应等 级厨房标准);消防设施齐全 全部达到要求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 格。
4.各幼儿园提交培训平台教师培训情况及培训记录(含民 办 园)。
35.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 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做到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牵头:人事股; 配合:师训办、职民教股、督 导办各乡镇中心小学、县幼儿 园、各民办幼儿园
36.县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 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 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牵头:计财股;
配合:职民教股、各乡镇中心小 学、县幼儿园、各民办幼儿园
二、
(四)

党的领 导坚强
府 有力

4.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县委县政府 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 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做到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1.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相关文件; 2.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年专题研究两次以上学前 教育发展工作相关资料; 3.各幼儿园提交建立党组织名册及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 等情况 ;
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 政策的相关文件,③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 及扶持政策的相关文件;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 -。幼儿教育督导评估指标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 -。幼儿教育督导评估指标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 -。

幼儿教育督导
评估指标
幼儿教育督导评估指标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关于幼儿教育督导评估指标的详细说明。

幼儿教育督导评估是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评估指标的运用,可以全面了解幼儿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1.儿童发展水平评估
分析幼儿的身体发展状况和健康指标
评估幼儿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观察幼儿的认知和思维能力
了解幼儿的社会情感发展状况
2.教育环境评估
观察幼儿教室和教育资源的布局和利用情况
评估幼儿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分析幼儿教育活动的多样性和创造性
3.教育课程评估
评估幼儿教育课程的设计和目标
分析幼儿教学内容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观察幼儿教学活动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4.家庭与幼儿园合作评估
了解幼儿家庭对幼儿教育的态度和期望
评估家长与幼儿园的沟通和合作情况
观察家庭参与幼儿教育的程度和方式
以上仅为幼儿教育督导评估指标的一部分,评估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通过使用这些评估指标,将能够更好地了解幼儿教育的现状,并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为幼儿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一、教师队伍建设1.教师资格要求:要求教师具有相关的学历和专业知识,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教师培训与发展:要求学前教育机构提供教师培训计划,并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专业能力和教育水平。

3.教师人数和比例:要求学前教育机构有足够的教师数量,并合理配置教师比例,确保每个班级都有足够的教师资源。

二、教育环境和设施1.安全与卫生:要求学前教育机构具备良好的安全措施和卫生条件,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

2.场地和设施:要求学前教育机构有适宜的教育场地和设施,包括教室、操场、图书馆等,以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发展环境。

3.资源和材料:要求学前教育机构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和材料,包括教具、图书、音乐、美术等,以支持学生的各方面发展。

三、教学活动和教育质量1.课程设置和实施:要求学前教育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教学活动,注重儿童的综合发展。

2.评估和反馈:要求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定期的评估和反馈,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教学效果,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3.家园合作:要求学前教育机构与家长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关注学生的发展,定期进行家长会议和沟通。

四、管理与服务1.组织管理:要求学前教育机构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和组织架构,确保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

2.师德师风:要求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严格遵守教育法规和职业道德,做到言行一致,积极向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3.家长满意度:要求学前教育机构定期进行家长满意度调查和评估,了解家长对教育服务的反馈,以改善和提升服务质量。

总之,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应该从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环境和设施、教学活动和教育质量、管理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保学前教育机构的质量和发展。

这样可以更好地促进学前教育的全面发展,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自查报告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自查报告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自查报告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保障幼儿教育公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我国教育部制定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本文旨在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查,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一、自查基本情况自《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实施以来,我国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逐年提高,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同时,各地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等方面也取得了重要进展。

二、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1.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未达到预期目标。

部分地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未达到85%,影响了普及普惠水平的提高。

2.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有待提高。

部分地区的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未达到8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仍有待提高。

3. 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未达到预期目标。

部分地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未达到50%,影响了公办园在普及普惠中的主导地位。

4. 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建设不完善。

部分地区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建设不完善,影响了农村地区学前教育的普及和质量。

5. 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不规范。

部分地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和使用不规范,影响了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普及和质量。

三、改进措施1. 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各地要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改善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确保达到85%的目标。

2. 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各地要加大对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支持力度,提高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确保达到80%以上。

3. 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各地要加大对公办园的投入和支持,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确保达到50%以上。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办法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办法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各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我部研究制定了《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根据本办法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本省(区、市)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做好督导评估工作。

从2012年开始,每年7月31日以前,请各省(区、市)将《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学前教育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单》一式三份报送国家教育督导团,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件: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一二年二月十二日附件: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职责,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加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重点对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第三条督导评估工作由国家教育督导团组织实施。

第四条督导评估对象为地方人民政府。

第五条督导评估的原则:(一)发展性原则。

坚持运用发展性教育评估理念,对省域学前教育发展过程和进步程度实施监测与评估。

(二)激励性原则。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切实调动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客观性原则。

坚持教育督导评估的公平、公正、公开,突出教育督导评估内容的真实性和评估结果的可靠性。

(四)实效性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重在督导评估政府的努力程度、职责到位、工作落实的情况以及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效果。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监测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监测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监测督导评估指标体系1. 简介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是指为幼儿提供高质量、公平可及的早期教育服务,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工作。

为了确保学前教育的普及普惠程度,监测督导评估工作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构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监测督导评估的指标体系,为评估工作提供依据。

2. 监测指标体系构建原则在构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监测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2.1 完整性指标体系应包含全面的要素,涵盖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主要方面。

由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包含多个维度,因此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指标指数。

2.2 可衡量性所选取的指标应具有客观性和可测量性,能够通过可靠的方法和数据进行评估和监测。

指标的测量方法应明确,数据来源可信。

2.3 可比较性指标体系应具备横向和纵向的可比较性,以便进行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段之间的对比分析。

同时,指标的定义和测量方法应具备一致性,确保评估结果的可比性。

2.4 实用性指标体系应具备实际应用价值,能够为政府、学校、教育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机构提供参考,推动学前教育的普及普惠工作。

3. 指标体系框架3.1 学前教育覆盖率指标- 幼儿入园率- 学前教育机构普及率3.2 学前教育质量指标- 教育资源配备情况:包括教育师资力量、教材和教学设备等- 教育环境品质:包括教育场所卫生和安全等- 教育内容和方法:包括教学计划、教育目标和教育方法等- 教育评估和监督:包括学生评估、教师督导等3.3 学前教育公平指标- 年龄段分布情况:区分1-3岁和3-6岁儿童的学前教育资源投入和覆盖情况- 区域差异:不同区域的教育资源分配情况- 社会经济背景差异:不同社会经济背景幼儿的接受学前教育情况3.4 家庭教育支持指标- 家庭教育参与度- 家庭教育环境指标4. 指标体系应用本指标体系可用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的监测、督导和评估工作。

通过定期收集和分析指标数据,可以评估学前教育的普及程度、质量水平和公平性,并针对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改进措施。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是中国教育指导委员会在十九大新时期制订的学前教育规范性文件,旨在全面评估县域学前教育教育服务水平,发掘学前教育差距、推动学前教育发展变革。

一、指标体系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包括在政策、条件、管理、资源、服务以及质量等6个方面制定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这六个指标分别是:县域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县域学前教育发展条件指标体系,县域学前教育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县域学前教育资源指标体系,县域学前教育服务质量指标体系,以及县域学前教育教育监督指标体系。

二、评估方式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提出的评估方式包括自评、联合评估以及县域政府督导评估等三种。

自评形式以指标体系为基础,对学前教育发展水平进行自我评估;联合评估是在县域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内、外部,共同对学前教育评估;县域政府督导评估则由县域政府督导小组根据政策制定、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考察,对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指标体系评估检查。

三、评估表彰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规定了评估表彰程序,指出督导评估结果分为A、B、C、D四个结果,其中评级为“A”的县域学前教育达到了国家标准化要求,应宣传推广;评级为C和D的县域学前教育有待改进,应当及时做好调整;对于未达到评估标准的县域,应严格落实督导追踪落实,确保存款资源量的有效使用。

四、工作建议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就县域学前教育普及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建议县区政府认真落实、科学施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21个行动,完善学前教育窗口服务系统,加大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管理力度,动员更多家庭参与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中,通过政策不断提高县域学前教育服务能力,持续提高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细则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细则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细则为了保障学前教育的普及和普惠,促进县域学前教育工作的持续发展和改进,制定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细则。

此细则的目的在于明确督导评估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学前教育的普及普惠目标能够得到有效实施。

一、督导评估目标1.学前教育普及目标:督导评估要着重关注县域内学前教育的普及率和参与率,并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和改进。

2.学前教育普惠目标:督导评估要确保学前教育的普惠性,特别是对贫困家庭和农村地区的学前儿童提供充足的学前教育资源和服务。

二、评估内容1.学前教育普及情况评估:评估县域内学前教育的普及率和参与率,包括学前教育资源的充足程度、学前教育机构数量和学前教育的入学率等指标。

2.学前教育质量评估:评估县域内学前教育的质量状况,包括教师的资质和教学水平、教学活动的设计和组织、教育环境的建设和设施等。

3.学前教育普惠性评估:评估学前教育对贫困家庭和农村地区儿童的覆盖率和服务质量,包括学前教育资源的配置、经费支持和教育机构的覆盖范围等。

三、评估方法1.数据收集和分析:通过收集县域内学前教育的相关数据和统计信息,分析学前教育的普及和普惠情况,提供客观的评估依据。

2.定性和定量评估:结合定性和定量的评估方法,对学前教育的普及和普惠进行综合评价。

定性评估可采用访谈、观察等方法,定量评估可采用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的方法。

3.专家评估和意见征集:邀请学前教育领域的专家组成评估团队,对学前教育的普及和普惠进行综合评估。

同时,征集相关教育从业人员、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四、评估结果和反馈1.评估报告:评估团队根据评估结果编制评估报告,详细分析学前教育的普及和普惠情况,并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措施。

2.反馈和改进措施:评估报告应向县教育部门和学前教育机构反馈,并将改进措施纳入学前教育发展计划中。

同时,要建立监测和跟踪机制,确保改进措施能够有效实施。

3.公开和透明:评估结果要公开并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增加对学前教育的认识和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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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5.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和卫生健康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卫生保健、饮食与健康工作制度和安全责任制。
4
16.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和机制,开展保教质量监测评估工作,有效解决“小学化”倾向和问题。
4
六、
发展水平
20分
17.“毛入园率”明显提高,“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7.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并提供普惠性服务。
8
8.研究制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接收、使用与管理细则,并有效落实,确保布局合理,方便就近。农村乡镇建设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等,构建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
6
5.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并能及时拨付到位。
4
6.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助园;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国家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项目经费使用规范、合理。
5
三、园所
建设
15分
5
12.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切实维护幼儿教师合法权益。
4
五、
规范管理
15分
13.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制定各种类型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实行幼儿园审批登记和年检制度。对无证办园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实行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
4
14.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机制,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规范幼儿园收费工作。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日期:2012-03-22浏览次数:394 字号:[大中小] 视力保护色:
一级指标
二 级 指 标
分值
一、
政府职责
20分
1.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领导。成立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4
18.城镇和农村公办幼儿园所占比例、广覆盖程度明显提高。
3
19.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所占比例明显提高。
3
20.取得幼儿教育资格证的教师数占幼儿教师总数的比例明显提高。
3
21.保教质量明显提高。
4
22.社会对当地提供的学前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3
4
9.设施设备配备达标,满足幼儿活动和发展的需要。
3
四、
队伍建设
15分
10.合理确定幼儿教师生师比,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足配齐教职工;健全幼儿教师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多渠道保证师资的供给,满足学前教育发展需求。
6
11.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扩大幼儿教师的培养规模,加大幼儿教师的培训力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高教师专业素质。
8
2.制定切实可行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其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
6
3.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督导检查,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各级政府领导目标责任制;对在学前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6
二、
经费
投入
15分
4.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向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前教育工程(项目)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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