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西方正义观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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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西方正义观比较

----从柏拉图和孔子说起

对正义的不懈追求,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的一个永恒主题,也是人类社会区别于动物世界的一个显著标志。千百年来,这一问题引起了古今中外政治家和哲学家们的思考和关注。当前,我们正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也包含对正义的诉求。深入探讨和研究正义问题,显得很有意义和必要。在这一问题上要追根溯源,必须回到古代贤哲那里去汲取智慧和营养。对正义问题的学习和研究,有两个人是无法绕开的,那就是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和中国思想家孔子。这两人是举世公认的中西方文化轴心时代的两座丰碑。古希腊的柏拉图是对正义开始系统论述的第一人。而在东方,孔子是作为与柏拉图同时期的思想家,也对正义问题开始了思考。笔者试图从这两位伟大的思想家关于对正义问题的思考入手并略加比较,从中找出东西方文化在正义观上的差异。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仅对古代中西方正义观加以比较研究,对近代、现代中西方的正义观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正义观不作探讨。

一、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正义观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假借苏格拉底之口,先后对“正义即言行诚实”、“正义就是帮助朋友和加害敌人”、“公正就是强者的利益”等,从不同方面进行了驳斥。首先,强

者制定的法令不一定都是对自己有利的,他在无意中会制定对自己不利的法令。在这种情况下,臣民遵守法令实质是违背强者的利益。其次,任何技艺对其服务对象都有权威性,目的是服务其对象,这就决定了技艺服务对象利益具有唯一性。再次,公正比非公正更加有利。柏拉图对应地提出,在品位和智力方面,正义者比非正义者优秀,内部的团结一致靠正义来维持,非正义者没有正义者幸福。

借助于上述批判,柏拉图把“正义”分成两种,即“城邦正义”和“个人正义”,并提出了自己的正义观:正义既存在于整个城邦之中,也存在于个人身上。城邦正义是个人正义的集合和放大,个人正义是城邦正义的浓缩和微观。柏拉图认为,正是社会分工和专业化产生了国家,目的是为了满足出于人类本性的基本要求。国家正式形成,是分工不断扩大,行业不断增加的结果,到后来产生了专门负责守护国家的保卫者和专门负责治理国家的统治者。理想城邦由统治者、保卫者、生产者三个等级组成。柏拉图认为,人与人之间天生是有差别的,统治者的人具有金子特质,保卫者具有银子特质,而生产者具有铜和铁特质。只要三个等级各司其职,互不僭越,城邦就实现了正义。建立国家的目的是要让社会大部分成员享受幸福生活。统治者、保卫者、生产者三个等级都各司其职,社会会发展就呈现出秩序良好、井井有条,城邦正义就实现了。

城邦中有四种美德,分别是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城邦中的公民也与这四种美德相对应。其中,统治者对应的是智慧的美德,这是因为管理者管理国家的职责使然;保卫者对应的是勇敢美德,这是因为保卫者保卫国家的职责使然;节制贯穿全体公民。在考察完智慧、勇敢和节制后,柏拉图开始考察正义。他认为,正义就是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城邦正义就是统治者、保卫者、生产者这三种人在城邦里各做各的事而不相互干扰。

柏拉图在考察完城邦正义后,又考察个人正义。相应于城邦中有统治者、保卫者和生产者三个部分,人的灵魂中也有理性、激情和欲望三个部分。与国家正义相类似,当理性在灵魂中处于主导地位、激情辅助理性控制欲望、欲望能够节制时,那么就实现了个人正义。

二、孔子《论语》中的正义观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孔子在其著述中没有明确的“正义”的概念,但是我们从《论语》的叙述中,还是能够体会出孔子对正义的理解。西文话语体系中的“正义”与中国古代“道统”、“道义”和“礼”等概念含义相似。孔子将“道”和“义”分开使用,既用于对个人行为和德性的衡量,又用于对政权合法性的衡量。“礼”这个概念在中国也很重要,孔子认为,每个人如果能够按照符合其身份的行为规范去行事,理想的社会秩序就能得以实现。孔子在对“道”、“义”、“礼”等有

关正义问题开展讨论时,也是从两个方面出发,一是君子个人道德方面的正义,二是诸侯国政权合法性方面的正义。他认为,当人们以“义”行事不违“礼”时,“道”的社会才能实现。这与柏拉图论述正义的方法如出一辙。

在个人伦理方面,孔子认为,君子以“义”作为为人处世的根基,行为就会表现出“礼”。“义”是人之本体的正当性,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在修身取义的同时,君子还要遵从“道”的要求,以“道”作为修身立世的信仰,所谓“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在国家层面,孔子将国家区分为两种,即有道之邦和无道之邦。而“有道邦”和“无道邦”的划分标准就是礼乐出自哪里。在孔了看来,在符合正义的国家,其制礼作乐兴兵攻伐都的决定权来自于天子,而不符合正义的国家则决定权来自于诸侯。从中可以看出,孔子的“正义”观是建立在秩序之上的,符合“礼”的要求是具有合法性的前提和基础。

三、柏拉图与孔子正义观之比较

第一,划分社会层次和进行社会分工是二者对正义进行论证的相同点。在柏拉图理想的城邦中,存在统治者、生产者和保卫者三个社会群体,他们分别负有管理城邦、为城邦提供物质保障和护卫城邦的职责,三者在各自岗位上尽心工作,不越位、不逾矩,和谐相处,实现了城邦正义。孔子虽然没有进行过这样明确细致的表述,但是从《论语》中,我

们还是可以看出他社会分工的态度和对各个不同阶层从事不同工种的认同。比如在《论语·子路》中记载:有人向他请教农业种植,他说他不如老农;有人向他学园艺,他说他不如园丁。孔子认为,天下事分为大人之事和小人之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大人之事,而务农种圃自食其力是小人之事。孔子认为社会需要多方面人才,但希望他的学生能专注做大事。

第二,对有德性或有能力的圣贤领导的期待,是他们的共同理想。柏拉图认为实现城邦正义有两条路,一是让国王成为哲学家,二是让哲学家成为国王,否则国家就不会摆脱灾难。而孔子推崇的是圣人,类似于哲学王,都是道德与知识兼备的人。孔子对尧舜禹和周公等人的推崇,正是他缅怀和期待圣人之治的明证。

第三,他们高度重视个人美德的实现和个人道德修养。柏拉图认为,个人正义的实现有赖于把自身灵魂中的理性、激情与欲望加以合理掌控,处于主导的地位的是理性,它能驾驭激情和压制欲望,从而使灵魂达到最佳状态。孔子则对君子修身作了明确规定,把“仁”、“义”的实现设置不前提条例,通过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来实现个人修为的提升。

上述三点是柏拉图和孔子在正义观上的相依之处。他们的不同之处也很明显,这体现了中西方思维方式、民族性格和心理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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