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音体美微教师量化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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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音体美微教师量化评价办法

一、音体美微教师的师德、出勤、常规、业务水平、工作量及获奖

与其他任课教师的评价办法一样

(早自习、周六日以及假期的训练的等同于其他科目在加班加分体现;大课间训练以节计入工作量)

二、教学成绩积分:

结合比赛成绩,取多次竞赛活动和体育成绩积分的评价分

1、参加全市组织的各类竞赛或者教办组织的运动会等,高于二中(或者同级别)积120分,低于二中积80分,然后再根据在市的名次加分或者减分

按学校排名的:前5名的加30分,6-10名加20分,11-15名加10分,16-20减10分,21-25名减20分,25名以后30分

按乡镇排名的:前3名加30分,4-6名加10分,7-9减10分,9名以后30分

按等级排名的,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不加分,三等奖减30分,参与奖减40分

2、九年级体育教师的成绩积分与文化科积分办法一致

三、辅导的学生参赛获奖积分办法如其他任课教师积分办法一致(注:

1、集体项目获奖加点后,不再重复给单人获奖辅导加点。(2)中考特长生正取等同于寿光竞赛一等奖,特长生缴费等同于寿光竞赛二等奖加点)

注:1、如果比赛活动由多名教师组织参与的,捆绑性评价。2、个人积分与其他任课教师一致。如果下学期教育局等没有组织活动或者比赛,用上学期成绩积分。3、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班子商讨决定。

孙集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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