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归纳打印版

合集下载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总汇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总汇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总汇
第一章:会计会计法律制度
1、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概念与区

2、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3、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4、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5、会计核算总体要求
6、会计凭证的规定
7、会计账簿的规定8、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
9、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10、会计监督
11、会计机构的设置12、会计从业资格与会计职业技术资格13、会计工作岗位设置14、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15、会计法律责任之行政责任16、会计法律责任之刑事责任
17、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
行为
18、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规制度
1、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基本原则:
2、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3、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4、现金管理基本要求
5、企业(会计主体)使用现金的范围
-
6、库存现金的限额
7、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8、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9、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
-
10、基本存款账户
11、会计主体的一般账户12、专用存款账户13、临时存款账户14、个人银行结算账户15、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2015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表格总结6P

2015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表格总结6P

2015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表格总结6P和个人单位和个人单位和个人单位和个人单位和个人法律责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刑事责任犯罪行为犯罪行为犯罪行为犯罪行为犯罪行为民事责任赔偿损失赔偿损失赔偿损失赔偿损失赔偿损失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题资料是内部命题,真题资料,考试必过,欢迎分享。

第一部分介绍了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___等,以及地方性法规。

第二部分介绍了企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包括永久、25年、15年、10年、5年和3年等。

第三部分比较了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以及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主要区别,还比较了会计法律制度和会计职业道德的区别。

第四部分介绍了违反会计法律制度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等。

总的来说,这份资料对于准备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来说非常有用,因为它包含了真实的考试题目和答案,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同时,这份资料也对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来说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会计法律制度和责任。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题资料,内部命题,真题资料,考试必过,欢迎分享。

银行结算账户是企业日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种类和用途有所不同。

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用于专项资金收付,临时存款账户用于临时资金收付,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款。

开立不同类型的银行结算账户需要提供不同的证明文件,如基本存款账户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批文、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而专用存款账户则需要提供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借款合同、批文、证明等。

在使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和支票时,需要注意不同的用途和种类。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重点整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重点整理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与种类概念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判断)注意:不是凭借所有权作用(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多选)分类(重点)按征税对象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财产税房产税、车船税。

资源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行为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车辆购置税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工商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关税类进出口关税、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不包括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税。

按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中央税关税、消费税。

地方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计税标准不同分从价税大多数从量税资源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

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复合税消费税中的白酒、卷烟。

二、税法及其构成要素(一)税法的分类(重点,单选、多选)概念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分类按税法的功能作用不同分税收实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税收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按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分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按税法法律级次分税收法律制定部门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代表性文件XX法税收行政法规制定部门国务院代表性文件XX条例税收部制定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部门、机构规章门规章代表性文件XX办法,XX规则地方规章制定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经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授权法律地位低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部门县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法律地位在本辖区内使用效力排序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二)税法的构成要素(重点)税法构成要素具体内容征税人主要包括税务机关和海关。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汇总自制讲义1.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广义的会计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地方性法规、会计规章等。

2.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有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3.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4.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制定并发布;5.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6.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客观性原则的要求,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重要前提;7.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登记会计账簿的直接依据;8.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

9.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等。

10.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11.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13.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1.单位规模的大小;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3.经营管理的要求;14.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15.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17.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

会计专业职务分为教授级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18.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必背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必背

法律地位
《会计法》层次最
会计法律
全国人大
高,是制定其他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简称《会计法》)
及其常委
计法规的依据,是
《注册会计师法》

指导会计工作的
最高准则
会计 行政法规
《总会计师条例》 国务院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法律地位低于法 律
《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2006 年 2 月 15 日发
——————————————————————————————————————————————————————————————————————————————————————————————————
2015 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必背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考点 1:会计法与会计行政法规概念的区别
第三节 会计核算 考点 1:会计核算依据(判断)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 进行会计核算是违法行为。但是并非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核算,只有当一项经济业 务的发生引起资金变动时,才需要对该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考点 2: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会计资料的生成和提供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提供虚假的会计 资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考点 3:会计资料内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 考点 4: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线(注意真实性和完 整性概念的区别,真实性主要是指会计资料所反映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同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及 其结果相一致。完整性,主要是指构成会计资料的各项要素都必须齐全,以使会计资料如实、全面地记录和 反映经济业务发生情况,便于会计资料使用者全面、准确地了解经济活动情况。)。 考点 5:伪造会计资料与变造会计资料的区别 伪造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即无 中生有。 变造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即篡改事实,手段是涂改、 挖补。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 真实数据,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领域中非常重要的两个知识点。

在财经法规方面,会计人员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企业的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在会计职业道德方面,会计人员需要遵循职业道德准则,保持职业操守,提高工作质量和责任感。

下面是对这两个知识点的总结:一、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1.公司法:包括公司组织形态、公司股权结构、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2.财务会计准则:了解会计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披露等方面的规定;3.税法:了解国家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规则,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4.资产评估法:了解资产估值的方法和程序,以及评估过程中的合规要求;5.所有制与财产纠纷法:了解国有企业和财产纠纷解决的法律规定;6.证券法:了解证券市场的监管规则和投资者保护措施;7.劳动法:了解劳动合同、员工福利等方面的法律规定;8.知识产权法:了解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使用。

二、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1.保持诚信:诚信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基石,会计人员需要保持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信息,不得虚报、滞报财务数据;2.保守秘密:会计人员需要对企业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保密,不得私自泄露给外部;3.独立性和客观性:会计人员需要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受利益的干扰,不参与与企业利益冲突的行为;4.专业能力:会计人员需要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5.服务社会:会计人员需要履行社会责任,服务于企业发展和社会进步,推动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6.合规合法:会计人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保证企业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7.不参与不正当行为:会计人员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包括贿赂、洗钱等。

综上所述,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必备的知识点。

了解和遵守财经法规,可以帮助会计人员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防范法律风险;而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可以帮助会计人员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提高工作质量和责任感。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目录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2)第一节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2)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2)第三节会计核算 (3)第四节会计监督 (5)第五节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5)第六节法律责任 (5)第二章结算法律制度 (6)第一节现金结算 (6)第二节支付与结算概述 (6)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 (8)第四节票据的结算方式 (11)第五节银行卡 (15)第六节其他结算方式 (15)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16)第一节税收概述 (16)第二节主要税种 (18)第三节税收征收管理 (19)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 (20)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 (20)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21)第三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21)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 (22)第一节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22)第二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22)第三节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22)第四节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组织与实施 (22)第五节会计职业道德的检查与奖惩 (22)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 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行政管理1、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2、 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劵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二、行业自律管理行业自律:行业协会依据会员一致的意愿,自行制定规则、依此对成员进行管理,以促成成员之间的公平竞争和行业的有序发展。

我国会计行业自律管理包括:1、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管理;2、中国会计学会自律管理;3、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自律管理。

会计工作 管理体制 ⎪⎩⎪⎨⎧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统一领导(国务院财政部)、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各地方政府财政部)原则 会计工作自律管理 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设置、人员选拔人用、回避制度、⎪⎩⎪⎨⎧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管理 中国会计学会自律管理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自律管理三、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第三节会计核算总体要求: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纪业务事项(引起资金运动的)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告。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归纳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归纳

2015年会计从业之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归纳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免应经过主管单位同意的规定,适用于国有企、事业单位。

2.总会计师是单位领导成员,协助单位负责人工作,直接对单位负责人负责。

3.《刑法》规定,构成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

而“国有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只是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不是单位领导人,所以不可能成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主体。

4.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总会计师条例》规定,财会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的人选,应当由总会计师进行业务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审批。

5.会计主管人员,是特指不能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未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而在有关机构中指定的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会计人员。

6.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可靠性.相关性.明晰.可比.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7.会计资料是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资料。

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8.会计核算的内容(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款项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各种备用金(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财物是指单位的具有实物形态的经济资源(流动资产、固定资产)(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债权:应收账款、预付账款。

债务:指单位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的、需要用资产或者劳务偿付的义务。

包括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四)资本、基金的增减(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收入: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费用: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成本:指公司企业为生产某种产品而发生的费用,它与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产品相联系,是对象化了的费用(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盈利)(亏损)(七)其他9.记账本位币的规定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2015财经法规及职业道德章节重点

2015财经法规及职业道德章节重点
2016/1/4 29
• 考点四 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一)《会计法》规定(单选) 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 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 2.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 整; • 3.应当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 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 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小结:
会计法
企业财务报告条例
基本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 制度
2016/1/4
小企业会 计制度
金融企业 会计制度
准则指南
25
第1章第2节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学习思路: ※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主要包括哪四类管理? ※ 各类管理的要点?
• 考点一 管理
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谁来
2016/1/4 15
•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与会计法律、会计行 政法规不相抵触的情况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 法规。
• 【例题· 案例】资料:A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 主要从事车辆生产。 请问: (1)从2007年开始A公司应该适用什么 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该准则或制度的体系包 含什么? • (2)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其地 位如何?
• • 2.范围: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会计法地位: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 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 的最高准则。 4.立法目的: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 完整。(填空)
2016/1/4
9
A
2016/1/4 19
• 【例题· 多选题】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 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 称。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律制度的是 ( )。 A.会计法律 B.会计行政法规 C.会计规章 D.单位制定的内部监督制度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要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要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要点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2个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财政部制度的关于(1)会计核算。

(2)会计监督。

(3)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4)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包括:(1)规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2)会计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二、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财务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这体现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政府职能主要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三、会计制度制定的权限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财政部制定,其他部报财部审核批准,解放军总后勤部报财政备案。

四、会计人员管理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2、财政部门负责(1)会计从业资格(2)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

(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

五、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是单位会计责任的主体,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六、会计核算信息质量要求(原则)1、相关性:与经济决策需要相关;2、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比较(或不同企业)即纵向横向比较;3、实质重于形式如融资租赁;4、谨慎性:坏账,加速折旧。

七、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1、伪造:虚假,无中生有。

2、变造:挖补,涂改。

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八、会计电算化基本要求1、使用会计核算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2、用电子计算机软件生成的会计资料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归纳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归纳

及时性
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二、总体要求
核算依据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 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会计资料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多选)
基本要求 对会计资料的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注意判断题) 真实完整缺一不可
高顿网校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2
——————————————————————————————————————————————————————————————————————————————————————————————————
会计记录文字
中文。 民族自治地方和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可以同时使用另外一种文字。
对会计市场的管理包括:准入管理、运行管理、退出管理。
会计市场管理
会计市场准入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注册会计 师资格的取得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 【注意】还包括培训市场的管理。
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会计从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含 全国会计领军人才) 【注意】无注册会计师也无总会计师。
基本要求
伪造会计资料与 伪造会计资料是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前提的,即无中生有;(判断)
变造会计资料的 变造会计资料的手段是涂改、挖补。(判断)
区别
三、会计核算的其他要求
⑴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⑵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⑶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会计核算的内容 ⑷资本、基金的增减
⑸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⑹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要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要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要知识点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对于会计从业人员来说,掌握相关知识点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一些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中的重要知识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2.《公司法》和《证券法》《公司法》和《证券法》是我国公司和证券领域的重要法律,对于上市公司、证券市场的运作和会计管理都有详细的规定。

会计从业人员要了解和熟悉相关法律的内容,确保财务报告符合法律要求。

3.《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会计法制建设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会计法制建设的意见》是我国财政部颁布的重要法规文件,提出了一系列的推进会计法制建设的原则和目标。

会计从业人员要了解和贯彻该意见,推动会计法制建设的实施,确保会计工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4.《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是注册会计师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的道德和职业规范,包括诚实、信用、保密、独立等方面的要求。

会计从业人员需要了解和遵守该准则,保持职业道德的高度和专业素养。

5.《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基本框架,规定了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基本要求和程序。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则是国际上广泛使用的财务报告准则,对于跨国公司和国际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会计从业人员要了解和熟悉这些准则,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6.会计隐私和商业机密保护会计从业人员需要保护企业的会计资料和财务信息,对于涉及企业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要严格保密。

会计从业人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财务信息的安全。

7.社会责任和公众利益会计从业人员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保障公众利益。

在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中要遵循真实、公正、准确的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靠性。

以上是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中的一些重要知识点。

会计从业人员需要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注重职业道德和诚信意识,以保障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企业和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1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会计行政法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1会计部门规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会计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会计档案会计档案保管期限:1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年度财务报告;2保管2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3保管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固定资产卡片账于固定资产保费清理后保管5年; 4保管3年:月度、季度财务报告; 5保管15年:所有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会计移交清册;3法律责任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会计法中涉及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通报、罚款和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刑事责任:1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2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①责令限期改正②罚款: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帐簿、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告:①通报;②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③行政处分;④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罚款: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支付结算的特征:①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②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③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④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⑤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2.支付结算的原则:①恪守信用,履约付款;②谁的钱进谁的账,有谁支配;③银行不代垫;3.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有汇票、本票、支票、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付款等;4银行结算账户①基本存款账户②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结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实行备案制,无需向中国人民银行核准;③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A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有基本存款账户转账转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B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障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帐户不得支取现金;C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批准;D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F收入汇缴账户初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帐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 G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收不付,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④临时存款帐户: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境外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等;5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①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②无条件支付的承诺;③确定的金额;④付款人名称;⑤收款人的名称;⑥出票日期;⑦出票人签章;6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①表明“支票”的字样②无条件支付的委托;③确定的金额;④付款人名称;⑤出票日期;⑥出票人签章;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1.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2.税收的分类征税对象①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②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③财产税类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船舶吨税④资源税类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⑤行为税类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①中央税:关税、消费税②地方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③中央地方共享: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计税标准①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②从量税:资源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③复合税:消费税中的卷烟和白酒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3.增值税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纳税人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上的——工业和加工修理修配;2、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商业批发零售税率: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低税率的货物: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2、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自来水不含自来水生产厂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部件、农膜5、二甲醚6、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8、农业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按照运输费用金额的7%扣除;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①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凭证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②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③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纳税地点:①固定业户应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②固定业户到外市县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③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④进口货物,应该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纳税期限: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一个季度纳税期限的规定只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4.消费税指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流转税;税率: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复合税率税目:我国消费税税目共14个,即烟、酒与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5.营业税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税率:比例税率1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税率为3%;2、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税率为5%;3、金融保险业税率为5%;4、娱乐业执行5%~20%幅度税率;纳税地点:1、提供应税劳务,其纳税地点为机构所在地;2、建筑劳务的纳税地点为应税劳务发生地;3、转让、出租体地使用权,其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4、销售不动产,其纳税地点为不动产所在地;6.企业所得税税率:基本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取得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准予扣除的项目: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2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3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企业缴纳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4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损坏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不得扣除的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6非广告性质赞助指出7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亏损弥补:亏损可以逐年弥补,但不能超过5年;7.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个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应纳所得额=收入-3500劳务报酬所得: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小于20000元的,税率为20%;超过20000元的,实行加成征收;20000~5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0%;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20%;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实际税率为14%;公式:当收入大于4000元时,应纳税款=收入1-20%20%1-30%;当收入小于4000元时,应纳税款=收入-80020%1-30%转让特许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适用于比例税率,税率为20%8.违反税务登记、变更注销:处以责令限期改正,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使用登记证件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法律责任: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9税款征收查账征收:是由纳税人依据账簿记载,先行计算缴纳,事后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如有不符和税法规定的,则多退少补的征收方式;适用于已建立会计账册且会计记录完整的单位采用; 查定征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据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这种方式适用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产品零星、税源分散、会计帐册不健全的纳税人,但这些纳税人能控制其材料、产量或进项货物;查验征收:是由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人的应税产品进行查验后征税,并贴上完税证、查验证或盖查验章,并据以征税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经营品种比较单一,经营地点、时间和商品来源不固定的纳税单位;关法律规定,按照一定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征税期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适用于生产规模小,又无建账能力,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或暂缓建账的小型企业;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税款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收税款的方式;代收代缴:是指负有收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收代缴的方式;委托代征:是指受托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一些零散税款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其他税款征收方式:有机申报纳税、自计自填自缴、自报核缴方式10.税务代理:中介性、法定性、自愿性、公正性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1.预算管理的职权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①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②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③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①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②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③查和批准中央决算;④销国务院指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指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①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②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③改变或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④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四、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①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②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③审查和批准本级政府决算;④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五、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职权①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②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③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④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⑤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六、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职权①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②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③提出中央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④具体编制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⑤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七、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职权①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②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③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④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⑤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2.政府采购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功能:1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2强化宏观调控;3活跃市场经济;4推进反腐倡廉;5保护民族产业;当事人: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方式: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单一来源5询价6其他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实现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出添购,且添购金额不能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适用于规格单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1职业道德的特性:职业性、实践性、继承性、多样性;2职业道德和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1性质不同2作用范围不同3表现形式不同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3会计职业道德内容:①爱岗敬业:爱岗是敬业的基石,敬业是爱岗的升华;要求1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2严肃认真,一丝不苟;3忠于职守,尽职尽责;②诚实守信:1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2实事求是,如实反映;3保守秘密,不为利益所诱惑;4职业谨慎,信誉至上;诚实守信是会计职业道德的精髓;③廉洁自律: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2公私分明,不贪不占;廉洁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前提;④客观公正:客观是公正的基础,公正是客观的反映;客观公正是会计职业道德所追求的理想目标;1依法办事;2实事求是,不偏不倚;3保持独立性;⑤坚持准则:坚持准则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核心;1熟悉准则;2遵守准则;3坚持准则;⑥提高技能:1要有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能的意识和愿望;2要有勤奋苦练的精神和科学的学习方法;⑦参与管理⑧强化服务:1强化服务意识;2提高服务质量;。

2015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资料归纳总结.doc

2015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资料归纳总结.doc

2015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资料归纳总结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会计的基本职能是进行(1)会计核算,实行(2)会计监督。

2、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包括(1)会计法律、(2)会计行政法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部门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4)地方性会计法规地位制定代表名称会计工作最高行为准则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会计法》85.1.21诞生;2000.7.1实施仅次于会计法国务院或财政部拟企业财务报告条例》国务院批——《企业会计准则》《总会计师条例》记住两“条例”一“准则”)《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规章——《从业管理办法》仅次于会计法财政部——《代理记帐管理办法》记住除一“办法”除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规范《企业会计制度》性文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本辖区内使用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天津市代理记帐管理实施办法》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行政法规是调整经济关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概念和包含的内容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即财政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法规制度的相关内容。

我国会计法规制度对会计核算的原则、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以及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等作出了统一规定。

会计法律制度是对会计人员行为的最低要求。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1、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管理原则)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2、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2)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依《会计法》,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总结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总结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1、会计法律体系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他授权机构指定的,用来规范会计核算实务、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主体和相关工作人员职责,以便及时调整经济活动中的各种会计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的总和。

2、会计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制定包括《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注册会计师法》{1990年12月31日}3、法规:国务院制定包括《总会计师条例》等4、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制定包括部门规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规范性文件:《。

规范》、《。

制度》5、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6、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

8、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性负责。

9、会计核算:“一个中心”: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两个基本要求”: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10、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的区别:填制人员不同。

原始凭证大多是由经办人员填制的;记账凭证则一律是由会计人员填制的;填制依据不同。

原始凭证是根据已经发生或者完成的经济业务事项填制的;记账凭证则是根据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的;填制方式不同。

原始凭证只是记录、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者完成;记账凭证则是一副会计科目对已经发生或者完成的经济业务进行归类、整理;作用不同。

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账的依据;记账凭证则是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

11、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12、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设置总会计师的应加上总会计师的签名并盖章。

对外报送的期限:月报{月份终了后6天};季报{季度终了后15天};半年度报{办年度终了后60天};年报{年度终了后4个月}。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中,《财经法规》是一个重要的考试科目。

本文将对其中的会计法律制度进行总结。

会计法律制度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具体构成如下图:会计法律:最高层次的法律规范,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发布或制定。

会计制度规定:由国务院财政部门、XXX、XXX、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XXX、XXX等制定。

规章:由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会计法律制度的特点是具有最高层次的法律规范、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并且制定其他法规的依据。

会计法律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国家机关、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个人独资企业的使用《会计法》由具体情况而定,各单位是否设置总会计师也由实际情况确定。

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对于特殊行业实施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需要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XXX指定军队实施会计制度具体办法,需要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除了会计法律制度外,会计工作管理体制还包括年终决算前工作、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和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机构出具报告等方面的内容。

违反规定的程序内容将由省级财政部门处理。

总的来说,会计法律制度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具有最高层次的法律规范和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它适用于国家机关、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并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审核批准。

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包括财政、审计、税务、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部门。

其中,财政部门分为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分别负责全国和本行政区域的财政管理工作。

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规定。

对于会计人员的管理,要求其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5年最新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归纳打印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之重点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注:1、会计法律制度的目的——调整会计关系:(1)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2)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2、会计法律制度(1)狭义的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广义的会计法:所有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法律、法规、规章)。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会计法》(层次最高,制定其他法规的依据、调整我国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1、《会计法》的立法宗旨——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2、会计行为——(1)对单位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的行为;(2)保证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管理行为和监督行为。

3、会计资料:(1)会计凭证;(2)会计账簿;(3)会计报告;(4)其他。

4、会计资料的质量特征——真实性和完整性。

5、《会计法》的主要内容:(1)规定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2)会计管理的权限;(3)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4)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5)会计法律责任。

(二)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发布或批准发布。

1、《总会计师条例》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财政部制定。

1、会计部门规章:(1)《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3)《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会计规范性文件:(1)《企业会计制度》——除小企业和金融企业之外的我国境内企业。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范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

(3)《企业会计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4)《会计档案管理办法》;(5)《金融企业会计制度》;(6)《小企业会计制度》。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划分会计管理工作职责权限关系的制度。

(一)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会计工作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财政所不是);注: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主管本级会计工作;2、审计、税务、央行、证监会、保监会等可依法对有关单位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三)会计制度制定权限:1、统一会计制度——财政部制定;2、特殊行业的具体办法和补充规定——行业依法制定,报国务院财政部审核批准;3、军队的具体实施办法——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报财政部备案;(四)会计人员管理:1、一般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注:(1)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工作的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稽核;资本、基金、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财产物资收发、增减核算;总账;财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注:(1)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医院门诊收费员、住院处收费员、药房收费员、药品库房记账园、商场收费员、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人员不是会计人员。

(2)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或评审和会计专业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2、会计机构负责人条件:(1)资格证书;(2)具备会计师以上职务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

3、总会计师条件:(1)资格证书;(2)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财务会计工作不少于3年。

4、会计人员的管理:(1)业务管理——由财政部门负责:A、从业资格管理;B、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C、会计人员评优奖惩;D、继续教育。

(2)专业资格管理。

(五)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1、单位负责人(法人代表、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对本单位会计工作、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三、会计核算:(一)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8条。

1、可靠性——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实质重于形式;3、相关性——会计提供的信息应满足使用者的相关需要。

4、可比性——会计核算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5、及时性;6、明晰性;7、谨慎性;8、重要性。

(二)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1、对建账的要求——依法;2、对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这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前提);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3、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真实、完整;不得伪造、变造、提供虚假报告。

4、对会计处理方法的要求——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5、对会计记录文字的要求——必须使用中文(少数民族、外企可同时使用一种民族文字或外文);6、对计算机核算的要求——必须合法。

注:区分伪造与变造会计资料(伪造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前提编造会计资料;变造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篡改会计资料)(三)会计核算内容: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处理;7、其他。

(四)会计年度——公历制:会计年度;会计半年度、会计季度、会计月度。

(五)记账本位币:可以是人民币,可以是外币,但报表必须折算为人民币。

(六)会计凭证: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凭据。

1、分类;按来源与用途划分:(1)原始凭证(单据);(2)记账凭证(传票)。

注:区别:(1)填制程序的先后不同;(2)用途的不同;(3)填制人员不同。

2、原始凭证:(2)分类(3种标准,认真区分,典型代表);A、按照来源: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B、按照填制方法:一次凭证、累计凭证(限额领料单)、汇总原始凭证(发料凭证汇总表、工资汇总表、差旅费报销单)C、按照业务类别:款项收付的原始凭证、购销业务原始凭证、出入库原始凭证、固定资产业务原始凭证、成本费用原始凭证、转账业务原始凭证。

(3)内容:名称、填制日期、接受单位名称、填制单位或填制人员、经办人员签章、经济业务内容(业务事项名称、数量、单价、金额)。

(4)填制和取得要求:A、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填制单位公章;B、购买实物必须由验收证明;C、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证明。

(5)各种审核结果的不同处理:A、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编制记账凭证入账;B、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拒绝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C、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金额错误,退回重填;其他错误,退回重开或更正,并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3、记账凭证:(2)内容:名称、填制日期、编号、业务摘要、会计分录(科目、方向和金额)、记账符号、附件张数、有关人员签章(填制人员、稽核、会计机构负责人、记账人员)。

(3)分类。

(按用途分为专用凭证和通用凭证,专用凭证包括收、付、转三类;按填制方法分为单式、复式和汇总凭证)(4)填制要求(注:原始凭证分割)。

A、依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B、内容完整、分类正确;C、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由保存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

(七)会计账簿:1、分类:(1)总账;(2)明细账;(可采用活页式、卡片式、三栏式、多栏式数量金额式等)(3)日记账;按时间先后顺序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4)备查账:备查备忘登记(注:总账和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2、启用要求:(1)封面填写:单位名称、账簿名称;(2)扉页填写“启用表”(启用日期、起止页数、记账人员、会计主管、单位公章、交接情况)3、登记账簿要求:(1)依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2)按记账规则进行;(3)电算化记账应合法;(4)账簿设置和登记应合法;(5)禁止账外设账。

(八)编制财务报告:1、构成——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

注:月报、季报只需编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编制要求:(1)企业应于期末(年末、半年末、季末、月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2)依据企业完整、准确的帐簿资料,按国家统一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依据、原则、方法编制;(3)按规定对报表中各种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确认、计量,不得随意改变;(4)按法定的结账日(各会计期间的最后一天)结账,不得提前或延后;(5)编制报表前,应按规定清查财产,核实债务;(6)年报和半年报至少必须反映两个年度或相关两个期间的比较数据。

3、对外报送要求:(1)对外报告应加盖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总会计师名章(签名并盖章)(2)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报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信息——管理费用的构成、管理人员、职工工资、福利、公益金提取与使用、利润分配情况、各种审计发现的问题机纠正情况、重大投、融资、资产处置决策及其原因说明)。

(九)财产清查——保证账实相符。

(十)会计档案管理:1、档案种类:凭证类;帐簿类;报告类;其他类(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表、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销毁清册、移交清册)。

注:计划、预算不属于会计档案。

2、归档与移交:(1)年度终了后可暂时由会计部门保管一年;(2)期满,移交档案部门或由会计机构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不得兼管);(3)入档后不得随意拆封,个别需拆封的,应会同会计部门和原经办人员共同拆封;(4)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外借,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封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件,但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1)永久保存:年报、财政总预算、决算、销毁、保管清册;(2)25年:日记帐、出纳账;(3)15年:凭证、帐簿(除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移交清册;(4)10年;(5)5年:固定资产卡片、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帐单;(6)3年:月报、季报、财政总预算旬报。

4、会计档案的销毁:(1)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审查鉴定,编制销毁清册;(2)报单位负责人复核并签署销毁意见;(3)指派专人监销:一般单位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由同级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监销;财政部门由同级审计部门监销。

并由监销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4)监销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注:不得销毁的档案:A、涉及未了事项(保管期满但尚未报废的固定资产购买凭证)和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等:抽出单独另行立卷,直至其了结;B、建设期间建设单位会计档案:无论是否保管期满,都不得销毁,等到项目竣工决算后按手续移交给项目接收单位保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