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晶电视检验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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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T LCD-TV液晶平面显示器/电视接收机整机检验规范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检验规范规定了我公司TFT LCD-TV液晶平面显示器/电视接收机设计、生产、检验的依据,主要包括QC检验、日抽样检验、样本抽取、结果处理等。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本规范发布时,所有标准均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9379-88 电视接收机主观试验评价方法
GB/T 9383-1999 彩色电视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9384-1997 广播收音机、广播电视接收机、磁带录音机、声功率放大器(扩音机)的环境试验要求
和试验方法
GB/T 10239-XXXX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通用技术条件(报批稿)
GB/T 13837 声音和广播电视接收机及有关设备干扰特性允许值和测量方法
GB 9254-1998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12281-1990 彩色电视接收机与其他设备互连配接要求
GB/T 14960-1994 电视广播接收机用红外遥控发射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GB/T 15859-1995 视听、视频系统中设备互连的优选配接值
GB/T 17309.1-1998 电视广播接收机测量方法
第1部分:一般考虑射频和视频电性能测量以及显示性能的测量GB/T 17625 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设备每项输入电流≤16A)
SJ/T 10514-1994 电视广播接收机遥控部分的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SJ/T 10919-1996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包装
SJ/T 11157-1998 电视广播接收机测量方法,第2部分:伴音通道的电性能测量,一般测量方法和单声
道测量方法修正案1
GB 8898-1997 电网电源供电的家用和类似一般用途的电子及有关设备的安全要求
GB 4943-1995 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务设备)的安全
SJ/T XXXX-XXXX 彩色电视接收机基本技术参数要求(报批稿)
GB/T 2828-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Q/SW001-2003《TFT LCD-TV液晶平面显示器/电视接收机企业标准》
3、一般要求
3.1、电视制式
采用的制式应符合相应电视制式的规定。
3.2、使用条件
使用条件由产品标准规定。
3.3、正常测试条件
在下列范围内的湿度、温度和气压的任意组合条件下进行测量。
环境温度:15℃~35℃;
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在上述测试条件下,被测设备应满足其性能规范,但在比上述测试条件更宽的范围内,设备仍能工作,但可不满足其所有的性能规范,并允许被测设备在更为极端的条件下储存。
3.4、图形符号
按GB/T 5465.1—5465.2的相关规定规定。
3.4、互连配接要求
TFT LCD-TV液晶平面显示器/电视接收机应有复合视频输入接口,还可带有分量信号输入接口,如果与计算机连接,还应有VGA接口,对于TFT LCD-TV液晶平面电视接收机,应具备电视射频输入信号接入端子,至少支持PAL I/DK信号的解调及解码显示,并应符合GB 12281和GB/T 15859中的有关规定。
4、QC检验要求和内容
4.1、检验方式
QC检验方式采取在线检验方式。在整机生产的重要环节和最后环节设置QC,对整机生产的全过程进行全数检验。
4.2、检验项目
A、外观、结构、内部工艺质量检验
B、图象、伴音质量检验
C、功能质量检验
D、安全、电磁兼容质量检验
4.3、检验方法和要求
按工序操作工艺文件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查。
4.4、质量记录和处理
凡在在线检验过程中出现的有缺陷的半成品机器,均要求在流程卡上注明故障现象或故障部位,并将坏机打入前道工序维修,不得流入下道工序。经前道工序修复后方可重新提交检验。检验人员每天作好检验记录,汇总后提交上级质量主管人员,对批量性和其它质量异常必须在第一时间反馈上级质量主管人员或经理。
5、日抽样检验
5.1、检验项目
A、开箱检验
B、工艺装配检验
C、常温主要电性能检验
D、常温负荷试验
6、开箱检验要求和内容
6.1、检验方式
开箱检验采取包装后开箱抽检方式进行。
6.2、检验内容
a、外观、结构质量检验
b、图象、伴音质量检验
c、功能质量检验
d、安全、电磁兼容质量检验
e、包装质量检验
6.3、检验要求和方法
6.3.1、外观、结构检验要求和方法
6.3.1.1、外观、结构质量检验要求
Ⅰ、产品外观必须具有如下标志,且标志正确、清晰可辨
a、产品机壳或后盖贴纸上必须有产品商标、型号、名称、生产企业名称;
b、产品后盖必须具有警告用户安全使用的“警告标记”;
c、产品后盖上应有电源性质、额定电压、最大电流、电源频率、功耗等;
d、产品后盖贴纸上必须有3C认证标志;
e、产品后盖上必须加贴产品序号条码,且与纸箱、保修卡号码一致;
f、产品面壳上必须有正确的指示灯标志;
Ⅱ、产品外观、结构质量检验要求
a、产品外观应整洁光滑,表面不应有凹凸变形、粗糙不平、划伤、脱漆、缩水、间隙、裂纹、毛刺、
边缘棱角突出、霉斑、脏污、色差、网孔堵塞、金属斑点、黑点、纹理等任何缺陷;
b、外观各类文字、图案及符号丝印应端正、清晰、牢固,标识功能应与实际产品特性相符;
c、产品保护膜应粘贴良好,无破损、脏污等不良;
d、产品铭牌、装饰件、紧固件及其它零部件应无锈蚀、变形、划伤、金属斑点、黑点等任何不良现象,
且安装牢固、匹配良好,无缺损、脱落、松动、歪斜、间隙、台阶、螺孔错位等问题;
e、指示灯、接收头及其白镜或红镜安装应规范,不应漏装或歪斜;
f、开关、按键、旋钮、门锁等应操作灵活可靠,无缺损、变形、划伤、歪斜等问题;
g、各类音视频输入输出接口(含RF接口、S端子接口、YUV接口、VGA接口等)应安装牢固、端
子颜色正确,拔插顺畅;
h、显示屏应安装牢固,无偏斜,与机箱吻合,且无超标划伤、黑点、脏污、油渍等缺陷;
6.3.1.2、外观、结构质量检验方法
外观、结构质量检验方法采取目测和手感检查,具体参阅附录B。
6.3.2、图象、伴音质量检验
6.3.2.1、图象、伴音质量检验要求
图象、伴音质量主要通过输入RF、A V、VGA等信号实现图象、伴音的输入输出质量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a、要求在敲击机箱和高低压切换时,图象应稳定无异常;
b、调节图象色度、亮度、对比度等参数,产品表现出的图象透亮度,清晰度、彩色鲜艳度能达到产品
设计要求;
c、要求图象亮、暗场无偏色,灰度等级至少大于8级;
d、图象不能有竖条、横条、彩带、暗带、缺色、无彩、网纹、图象破损、屏幕局部不发光等任何不正
常现象;
e、屏幕应无超标欠点,如暗点、明点、黑点等瑕疵;
f、图象在规定强度的射频信号和视频信号下,应无横纹、斜纹、网纹、噪波等任何干扰;
g、左右声道及其任一喇叭,伴音音量大小应适中,且伴音功率应符合企业标准和产品标准;
h、要求在敲击机箱和切换高低压时,伴音正常,不应出现断续、失真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