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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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18年第60号――关于2017年度第一批

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18年第60号――关于2017年度第一批

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18年第60号――关于2017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18年第60号【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发布日期】2018.05.02【实施日期】2018.05.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18年第60号)关于2017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1.神华公益基金会2.爱佑慈善基金会3.陈香梅公益基金会4.安利公益基金会5.中国红十字基金会6.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7.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8.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9.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10.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11.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12.中国航天基金会13.南都公益基金会14.中国移动慈善基金会15.中国海油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公益基金会16.凯风公益基金会17.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18.中国民航科普基金会19.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20.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21.中国癌症基金会22.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23.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24.吴阶平医学基金会25.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26.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27.韩美林艺术基金会28.爱慕公益基金会29.中国医学基金会30.兴华公益基金会31.心和公益基金会(原心平公益基金会)32.智善公益基金会33.包商银行公益基金会34.王振滔慈善基金会35.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36.詹天佑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37.萨马兰奇体育发展基金会38.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39.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育基金会。

财税[2010]45号:公益捐赠扣除资格实行“名单管理”

财税[2010]45号:公益捐赠扣除资格实行“名单管理”

财税[2010]45号:公益捐赠扣除资格实行“名单管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出台《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作出补充规定。

“老团体”须重新认定资格财税[2010]45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文件下发之前已经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必须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提出申请,通过认定后才能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我国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本上可分为两类,第一类为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符合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统称社会团体)。

社会团体具体又可分为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基金会具体又可分为民政慈善类、公安类、教育类、其他类。

第二类为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不需进行社团登记的人民团体以及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统称群众团体)。

社会团体应同时向财政、税务、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分别报送财税[2008]160号文件第七条规定的材料:(一)申请报告;(二)民政部或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复印件;(三)组织章程;(四)申请前相应年度的资金来源、使用情况,财务报告,公益活动的明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五)民政部门出具的申请前相应年度的年度检查结论、社会组织评估结论。

民政部门负责对公益性社会团体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财政、税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联合进行审核确认。

群众团体则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第六条的规定直接向财政、税务部门报送(一)申请报告;(二)县级以上各级党委、政府或机构编制部门印发的“三定”规定;(三)组织章程;(四)申请前相应年度的受赠资金来源、使用情况,财务报告,公益活动的明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或注册税务师的鉴证报告。

财税实务: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23号:关于2016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税实务: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23号:关于2016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23号:关于2016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
 关于2016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17年第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神华公益基金会
 2.爱佑慈善基金会
 3.陈香梅公益基金会
 4.安利公益基金会
 5.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6.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7.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财税〔2009〕12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2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文国家税务总局件财税〔2009〕12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对企业和个人通过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不需进行社团登记的人民团体以及经国务院批— 1 —准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二、个人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本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所称的公益事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下列事项:(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四、本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所称的公益性群众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群众团体:(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条件;(二)县级以上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其机构编制;— 2 —(三)对接受捐赠的收入以及用捐赠收入进行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且申请前连续3年接受捐赠的总收入中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比例不低于70%。

五、符合本通知第四条规定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可按程序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一)由中央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其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申请;(二)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其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部门提出申请;(三)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群众团体,按照上述管理权限,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部门分别每年联合公布名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2020年度——2022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2020年度——2022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2020年度——2022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布日期】2020.12.30•【文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46号•【施行日期】2020.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4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2020年度——2022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2022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1.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2.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3.爱慕公益基金会4.爱佑慈善基金会5.安利公益基金会6.宝钢教育基金会7.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育基金会8.北京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9.比亚迪慈善基金会10.波司登公益基金会11.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12.顶新公益基金会13.东风公益基金会14.东润公益基金会15.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16.国家电网公益基金会17.国家能源集团公益基金会18.韩美林艺术基金会19.亨通慈善基金会20.华阳慈善基金会21.华中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2.金龙鱼慈善公益基金会23.开明慈善基金会24.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5.李可染艺术基金会26.民生通惠公益基金会27.南都公益基金会28.启明公益基金会29.青山慈善基金会30.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31.萨马兰奇体育发展基金会32.三峡集团公益基金会33.顺丰公益基金会34.思利及人公益基金会35.韬奋基金会36.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37.万科公益基金会38.王振滔慈善基金会39.威盛信望爱公益基金会40.吴阶平医学基金会4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42.心和公益基金会43.星云文化教育公益基金会44.亿利公益基金会45.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46.张学良教育基金会47.章如庚慈善基金会48.招商局慈善基金会49.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50.智善公益基金会51.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52.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53.中国电影基金会54.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55.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56.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57.中国扶贫基金会58.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59.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60.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61.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62.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63.中国海油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公益基金会64.中国航天基金会65.中国和平发展基金会66.中国红十字基金会67.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68.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69.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70.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71.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72.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73.中国禁毒基金会74.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75.中国科技馆发展基金会76.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77.中国孔子基金会78.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79.中国绿化基金会80.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81.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82.中国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83.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84.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85.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86.中国人保公益慈善基金会87.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88.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89.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90.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91.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92.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93.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94.中国医学基金会95.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96.中国移动慈善基金会97.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98.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99.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100.中华慈善总会101.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102.中华国际医学交流基金会103.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104.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105.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106.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107.中华同心温暖工程基金会108.中脉公益基金会109.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110.中天爱心慈善基金会111.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112.中兴通讯公益基金会113.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114.中远海运慈善基金会115.重庆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116.中国癌症基金会117.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118.中国肢残人协会119.中诚公益创投发展促进中心120.中国滋根乡村教育与发展促进会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2020年12月30日。

浙江省已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

浙江省已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

浙江省已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具有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浙财税政[2010]4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浙财税政[2010]12号)、《关于公布2010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新增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浙财税政[2011]1号)三个文件,浙江省目前已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共计196个(不含宁波地区),具体名单如下:浙江省慈善总会绍兴市慈善总会杭州市慈善总会绍兴市越城区慈善总会杭州市西湖区慈善总会新昌县慈善总会杭州市上城区慈善总会绍兴县慈善总会杭州市下城区慈善总会上虞市慈善总会杭州市江干区慈善总会诸暨市慈善总会杭州市拱墅区慈善总会嵊州市慈善总会杭州市萧山区慈善总会金华市慈善总会杭州市余杭区慈善总会兰溪市慈善总会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善总会义乌市慈善总会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慈善总会东阳市慈善总会杭州市高新开发(滨江)区慈善总会永康市慈善总会桐庐市慈善总会武义县慈善总会富阳市慈善总会浦江县慈善总会临安市慈善总会衢州市慈善总会建德市慈善总会衢州市衢江区慈善总会淳安县慈善总会江山市慈善总会温州市慈善总会常山县慈善总会温州市鹿城区慈善总会开化县慈善总会温州市瓯海区慈善总会舟山市慈善总会温州市龙湾区慈善总会舟山市定海区慈善总会瑞安市慈善总会舟山市普陀区慈善总会乐清市慈善总会岱山县慈善总会洞头县慈善总会嵊泗县慈善总会永嘉县慈善总会台州市慈善总会文成县慈善总会台州市椒江区慈善总会平阳县慈善总会台州市黄岩区慈善总会苍南县慈善总会台州市路桥区慈善总会泰顺县慈善总会玉环县慈善总会湖州市吴兴区慈善总会三门县慈善总会湖州市慈善总会临海市慈善总会湖州市南浔区慈善总会温岭市慈善总会德清县慈善总会天台县慈善总会长兴县慈善总会仙居县慈善总会安吉县慈善总会丽水市慈善总会嘉兴市慈善总会青田县慈善总会嘉兴市南湖区慈善总会云和县慈善总会嘉兴市秀洲区慈善总会庆元县慈善总会桐乡市慈善总会松阳县慈善总会海盐县慈善总会龙泉市慈善总会海宁市慈善总会缙云县慈善总会嘉善县慈善总会遂昌县慈善总会平湖市慈善总会景宁畲族自治县慈善总会浙江省预防医学会浙江省国际美术交流协会浙江省杭州广宇慈善协会温州东方道德文化学会浙江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台州市黄岩区义务工作者协会浙江省康复医学会台州市癌症康复协会浙江省海外交流协会浙江豪成慈善基金会浙江横店文荣慈善基金会绍兴市人民教育基金会浙江华坤教育基金会绍兴县人民教育基金会浙江华夏文化发展基金会绍兴县小百花越剧基金会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绍兴县越城区人民教育基金会浙江省博爱教育基金会诸暨市海亮慈善基金会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诸暨市人民教育基金会浙江省常山县教育基金会上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浙江省发展侨务事业基金会新昌县人民教育基金会浙江省扶贫基金会金华市人民教育基金会浙江省妇女儿童基金会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浙江省华福慈善基金会兰溪市教育基金会浙江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东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金会浙江省康恩贝慈善救助基金会永康市人民教育基金会浙江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武义县教育基金会浙江省龙游中学奖教奖学基金会磐安县慈善总会浙江省马寅初人口福利基金会衢州市孔子教育基金会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教育基金会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教育基金会浙江省青少年英才奖励基金会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教育基金会浙江省人民对外友好交流基金会舟山市人民教育基金会浙江省人民教育基金会台州市黄岩区慈善基金会浙江省绍兴县盛兴慈善基金会台州市黄岩区教育发展基金会浙江省娃哈哈慈善基金会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涌泉奖助基金会浙江省网易慈善基金会天台县教育基金会浙江省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三门县人民教育基金会浙江省义乌市教育基金会玉环县人民教育基金会浙江省职工送温暖基金会仙居县人民教育基金会浙江省舟山市东海教育基金会丽水市人民教育基金会浙江省宗文慈善基金会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教育基金会浙江永强慈善基金会松阳县人民教育基金会潘天寿基金会(浙江)遂昌县人民教育基金会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教育基金会云和县人民教育基金会杭州市关爱孤儿基金会缙云县人民教育基金会杭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龙游县人民教育基金会杭州市送温暖工程基金会青田县人民教育基金会杭州市图书馆事业基金会台州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杭州市下城区老年基金会浙江正泰公益基金会杭州市萧山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浙江省舟山中浪慈善基金会杭州市萧山区老年基金会浙江中信金通教育基金会杭州市余杭区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发展基金会桐庐县老年基金会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教育基金会温州市叶康松慈善基金会杭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临安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浙江东湖教育基金会瑞安市公安民警救助奖励基金会浙江省阳光教育基金会瑞安市人民教育基金会浙江毓芳慈善基金会泰顺县育才教育基金会浙江圣爱慈善基金会苍南县人民教育基金会温州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嘉兴市教育基金会浙江省李书福资助教育基金会安吉县企业家助学基金会浙江绿色共享教育基金会绍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嘉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具有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基金会和
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2008年03月20日浙江省民间组织信息网
浙财税政字〔2008〕1号
各市、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宁波不发),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稽查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现公布第一批具有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见附件)。

列入名单中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自2007年度起享受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二○○八年三月三日
附件:
第一批具有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
一、基金会(72家)
二、社会团体(42家)。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指导书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指导书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指南名目一、全然二、同意捐赠对象三、捐赠税前扣除限额计算四、捐赠支出具体范围五、捐赠支出票证要求六、捐赠资产价值确认七、特不一、全然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局部,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第五十一条〕二、同意捐赠对象〔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本第五十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二〕以开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四〕收益和营运结余要紧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回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治理部门的其他条件。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第五十二条〕四、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第二条所称的社会团体均指依据国务院公布的?基金会治理?和?社会团体登记治理?的,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符合以下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第五十二条第〔一〕项到第〔八〕项的条件;〔二〕申请前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分;〔三〕基金会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3年以上〔含3年〕的,应当在申请前连续2年年度检查合格,或最近1年年度检查合格且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以上〔含3A〕,登记3年以下1年以上〔含1年〕的,应当在申请前1年年度检查合格或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以上〔含3A〕,登记1年以下的基金会具备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的条件;〔四〕公益性社会团体〔不含基金会〕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3年以上,净资产不低于登记的活动资金数额,申请前连续2年年度检查合格,或最近1年年度检查合格且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以上〔含3A〕,申请前连续3年每年用于公益活动的支出不低于上年总收进的70%〔含70%〕,同时需到达当年总支出的50%以上〔含50%〕。

湖南2017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湖南2017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湖南省2017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共477个,其中:省本级220个,市县257个)省本级:1、湖南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2、湖南省九嶷山舜帝陵基金会3、长沙市教育基金会4、长沙县教育基金会5、湖南省袁隆平农业科技奖励基金会6、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教育基金会7、常德市教育基金会8、湖南省基督教信德基金会9、湖南飞翔公益基金会10、湖南省佛慈基金会11、湖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12、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基金会13、岳阳市教育基金会14、湖南育才关心青少年基金会15、汨罗市教育基金会16、湖南省老区发展基金会17、湖南省平江县教育基金会18、衡阳市教育基金会19、湖南省公安民警基金会20、湖南省临湘市教育基金会21、湖南省湘阴县教育基金会22、湖南省华容县教育基金会23、湖南省教育基金会24、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25、岳阳市岳阳楼区教育基金会26、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教育基金会27、株洲市教育基金会28、宁乡市教育基金会29、湖南省郴州市教育基金会30、湖南省浏阳市教育基金会31、邵东县教育基金会32、长沙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33、湖南省扶贫基金会34、衡东县教育基金会35、湘潭市教育发展基金会36、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基金会37、永州市教育基金会38、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教育基金会39、益阳市教育基金会40、湖南省资兴市教育基金会41、湖南省炎帝陵基金会42、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43、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教育基金会44、湖南省职工扶贫基金会45、湖南省桂阳县教育基金会46、湖南省宜章县教育基金会47、湖南省桂东县教育基金会48、永州市冷水滩区教育基金会49、衡阳县教育基金会50、湖南省汝城县教育基金会51、耒阳市教育基金会52、湖南省永兴县教育基金会53、湖南省张家界市教育基金会54、湖南省安仁县教育基金会55、湖南省娄底市教育基金会56、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57、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教育基金会58、怀化市教育基金会59、衡南县教育基金会60、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教育基金会61、长沙市公安民警互助基金会62、湖南城市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63、湖南省湘潭大学教育基金会64、湖南省体育发展基金会65、湖南省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66、花垣县教育基金会67、湘乡市教育发展基金会68、湖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69、岳阳市云溪区慈善基金会70、湖南弘慧教育发展基金会71、永州市慈善基金会72、湖南省浏阳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教育基金会73、慈利县教育基金会74、湖南省温暖工程基金会75、湖南省文化艺术基金会76、湖南省长郡未来基金会77、湖南省岳阳县教育基金会78、桑植县教育基金会79、湖南商学院教育基金会80、湖南省浏阳市第一中学教育基金会81、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82、湖南省汉寿县第一中学教育基金会83、岳阳市特困家庭大病医疗慈善救助基金会84、湖南省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基金会85、湖南省文艺创作扶助基金会86、湖南省浏阳市淮川街道教育基金会87、长沙市见义勇为基金会88、湖南省株洲长鸿实验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89、湖南大学教育基金会90、湖南省广益实验中学教育基金会91、湖南工学院教育基金会92、常宁市教育基金会93、湖南省龙山县教育基金会94、湖南省新化县教育基金会95、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基金会96、湖南省龙阳助学基金会97、湖南天龙慈善基金会98、湖南省娄底市慈善基金会99、湖南省浏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基金会100、湖南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101、湘潭县教育发展基金会102、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教育基金会103、湖南省双峰县教育基金会104、长沙市志愿服务基金会105、湖南省新闻出版发展基金会106、长沙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107、湖南省吉首大学教育基金会108、冷水江市教育基金会109、湖南中南传媒公益基金会110、隆回县教育基金会111、湖南新农村文化建设基金会112、涟源市教育基金会113、祁阳县昌世助学基金会114、湖南胡杨助学励学公益基金会115、湖南省宁乡一中教育基金会116、湖南科技学院教育基金会117、长沙市慈善基金会118、湖南省步步高福光慈善基金会119、湖南理工学院教育基金会120、东安县教育基金会121、湖南省邵阳建国慈善基金会122、湖南省长沙洗心禅寺慈善基金会123、中方县康龙助学基金会124、澧县教育基金会125、湖南文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126、湖南省长沙市光彩事业基金会127、洞口县教育基金会128、湖南岳阳石化长炼科技创新基金会129、邵阳市教育基金会130、湖南省祁阳县教育基金会131、湖南省大药王寺安养基金会132、常德市鼎城区教育基金会133、湖南融达慈善基金会134、湖南省新田县教育基金会135、湖南省新邵县教育基金会136、湖南省益阳市白鹿寺慈善基金会137、湖南省魏朝阳公益基金会138、湖南省谭嗣同爱国公益基金会139、湖南省力邦公益基金会140、湖南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141、湖南迪雄助学基金会142、湖南省保靖县教育基金会143、湖南省吉首市教育基金会144、湖南省泸溪县教育基金会145、湖南省喜生慈善基金会146、湖南省湘西从文教育基金会147、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基金会148、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基金会149、湖南省宁乡七中教育基金会150、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151、湖南太阳慈善助学基金会152、湖南省永顺县教育基金会153、湖南省汉寿县教育基金会154、湖南省临澧县教育基金会155、湖南省石门县教育基金会156、湖南省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基金会157、湖南省龙池教育基金会158、湖南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159、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基金会160、湖南省司法行政人民警察基金会161、湖南省惠民肾病救助基金会162、湖南省大爱慈善基金会163、湖南践行国学公益基金会164、湖南省律协公益基金会165、湖南红色记忆文化基金会166、湖南省绿之韵公益基金会167、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基金会168、湖南省四叶草慈善基金会169、湖南省爱眼公益基金会170、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教育基金会171、湖南省人口健康福利基金会172、湖南省中信湘雅爱心助孕扶贫基金会173、湖南农道公益基金会174、湖南省湘雅医学与健康基金会175、湖南省湘商公益基金会176、湖南彭继宽土家族文化发展基金会177、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育基金会178、湖南省郑洞国教育基金会179、湖南东方红公益基金会180、湖南三楚公益基金会181、湖南省虚云文教基金会182、湖南中车株机公益基金会183、湖南人人健康基金会184、湖南省欧阳询公益基金会185、湖南省检察干警基金会186、湖南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187、湖南省顺超公益基金会188、湖南省隆平高科公益基金会189、湖南兴威慈善基金会190、湖南省宁远县教育基金会191、湖南省罗汉琛点善公益基金会19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厚生教育基金会193、湖南泰禹慈善基金会194、湖南尚善助残慈善基金会195、湖南省德信慈善基金会196、岳阳市云溪区教育基金会197、湖南省比苛慈善基金会198、岳阳市君山区教育基金会199、湖南佰骏医疗慈善基金会200、湖南省慈善总会201、湖南省省直志愿者协会202、湖南省妇女人才开发促进会203、湖南省志愿服务组织联合会204、湖南省三湘关爱妇女儿童志愿者协会205、湖南省体育总会206、湖南省麻风防治协会207、湖南省输血协会208、湖南省糖尿病防治协会209、湖南省健康促进与控烟协会210、湖南省残疾人康复协会211、湖南省残疾人托养协会212、湖南省文艺志愿者协会213、湖南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214、湖南省禁毒协会215、湖南省基督教协会216、湖南省紧急救援协会217、湖南省青年志愿者协会218、湖南省民族管弦乐学会219、湖南省社会组织促进会220、湖南省志愿服务组织联合会长沙市:1、长沙市长沙银行快乐益家慈善基金会2、长沙市馨欣公益促进会3、长沙慈善会4、长沙市天心区社会禁毒协会5、长沙市天心区慈善教育基金会6、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基金会7、长沙市岳麓区社会禁毒协会8、岳麓慈善会9、雨花区慈善会10、雨花区益友公益促进会11、雨花区老年保健协会12、雨花区社会禁毒协会13、雨花区砂子塘街道“砂家帮”志愿者协会14、雨花区反邪教协会15、雨花区诗词书画协会16、雨花区青年创业者协会17、雨花区益友公益促进会18、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慈善会19、长沙市望城区新康乡长联村扶贫帮困协会20、长沙市望城区雷锋慈善会21、长沙市望城区学雷锋志愿者慈善协会22、长沙市望城区公益救援协会23、长沙县慈善会24、浏阳慈善会25、浏阳义工联合会26、浏阳市新文学校教育基金会27、浏阳市大瑶教育基金会28、宁乡市慈善会29、宁乡市向日葵爱心会株洲市:1、株洲市慈善总会2、天元区慈善会3、芦淞区慈善会4、石峰区慈善会5、荷塘区慈善会6、株洲县慈善会7、醴陵市慈善会8、攸县慈善会9、茶陵县慈善会10、炎陵县慈善会11、株洲云龙示范区云龙慈善会湘潭市:1、湘潭市希望工程促进会2、湘潭市慈善总会3、湘潭市环保协会4、湘潭市莲城志愿者协会5、湘潭市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协会6、湘潭市迅达集团宝莲慈善基金会7、湘潭市子敬慈善基金会8、湘潭市一滴水公益助学协会9、湘潭市湘钢帮帮团志愿者协会10、湘潭市向日葵志愿者协会11、湘潭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志愿者协会12、湘潭市洣水红土地知青公益扶贫协会13、湘潭市绿叶环保志愿者协会14、湘潭市南方公益基金会15、雨湖区慈善会16、湘潭市九华慈善会17、湘潭市雨湖区九华义工协会18、韶山市映山红志愿者协会19、韶山市慈善会20、韶山市义工联合会21、韶山市老年保健协会22、韶山市家庭教育学会23、韶山市东方红联谊会24、韶山市微马协会25、湘潭县慈善会26、湘潭县新园教育发展基金会衡阳市:1、衡阳市慈善总会2、衡阳市义工协会3、衡阳市备战青年志愿者协会4、衡阳市蓝丝带志愿者协会5、衡阳市微公益志愿者协会6、衡阳市网络志愿者协会7、衡阳市小红人志愿者协会8、衡阳市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9、衡阳市星光爱心会10、衡南县慈善总会11、衡南县第一中学教育基金会12、衡阳县慈善总会13、衡阳县积善志愿者协会14、衡阳县微公益志愿者协会15、衡阳县船山助学志愿者协会16、衡阳县仁爱爱心慈善协会17、常宁市慈善总会18、常宁市义工协会19、常宁市佛教慈善协会20、常宁市人间爱心协会21、常宁市洋泉镇爱心助学协会22、常宁市官岭鲲鹏助学兴教协会23、常宁市罗桥长湖爱心助学协会24、常宁市胜桥长松爱心助学协会25、常宁市清溪教育发展协会26、祁东县慈善总会27、耒阳市慈善总会邵阳市:1、邵阳市慈善总会2、邵阳市心理学会3、邵阳市癌症康复协会4、邵阳市壹心慈善志愿者协会5、邵阳市扶贫开发协会6、邵阳市仁善志愿者协会7、邵阳市志愿者协会8、邵阳市“红心林”志愿者服务联合会9、邵阳市民间组织促进会10、邵阳市演讲与口才学会11、邵阳市对外文化交流协会12、邵阳市家庭和谐促进会13、双清区慈善会15、大祥区慈善会16、邵阳县慈善会17、邵阳县光彩事业促进会18、新邵县大同公益志愿者协会19、新邵县慈善会20、新邵县光彩事业促进会岳阳市:1、岳阳市慈善总会2、岳阳市公安民警救助基金会3、平江县慈善协会4、平江县关心下一代基金会5、平江县扶贫助困慈善基金会6、平江县大爱平江扶贫助困慈善协会7、岳阳县慈善总会8、华容县慈善总会9、湘阴县慈善总会10、临湘市慈善总会11、临湘市志愿者协会12、汩罗市慈善总会13、汩罗市求索助学基金会14、屈原管理区慈善总会15、岳阳楼区慈善总会常德市:2、常德市社会组织联合会3、常德市肾病协会4、常德市微善风爱心联盟5、常德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6、武陵区慈善总会7、鼎城区慈善总会8、津市市慈善总会9、津市市教育基金会10、汉寿县扶贫基金会11、汉寿县慈善总会12、汉寿县慈善义工联合会13、汉寿县善益行志愿者协会14、临澧县慈善总会15、临澧县刻木山乡慈善协会16、临澧县烽火乡慈善协会17、临澧县太浮镇慈善会18、临澧县新安镇慈善会19、临澧县合口镇慈善会20、临澧县停弦渡镇慈善会21、石门县慈善总会22、安乡县慈善总会23、安乡县手牵手义工协会24、安乡县心连心公益志愿者协会25、安乡县社会组织联合会26、安乡县爱心公益志愿者协会27、澧县慈善总会28、澧县儒释道传统文化学会29、桃源县慈善会30、桃源县教育基金会31、桃源县第一中学校友基金会张家界:1、张家界市爱心联盟2、张家界市慈善总会3、张家界市罗嗣清旅游公益基金会4、武陵源区慈善总会5、武陵源区阳光公益协会6、慈利县慈善会7、慈利县壹禄福公益慈善协会8、慈利县爱心十帮一公益慈善会9、桑植县10帮1爱心协会10、桑植县慈善总会11、桑植县汨湖乡关心下一代教育协会12、桑植县青年志愿者协会13、桑植县巾帼志愿者协会14、永定区慈善总会15、永定区南庄坪爱心互助协会益阳市:1、湖南省益阳慈善总会2、资阳区慈善总会3、赫山区慈善总会4、南县慈善总会5、沅江市慈善总会6、安化县慈善总会7、桃江县慈善总会8、益阳市扶贫助学促进会9、桃江县教育基金会10、资阳区教育基金会11、赫山区教育基金会12、益阳市卢佳祥慈善基金会13、益阳市公安民警基金会14、益阳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郴州市:1、郴州市慈善总会2、北湖区慈善总会3、苏仙区慈善总会4、资兴市慈善总会5、桂阳县慈善总会6、永兴县慈善总会7、宜章县慈善总会8、临武县慈善总会9、嘉禾县慈善总会10、汝城县慈善总会11、桂东县慈善总会12、安仁县慈善总会怀化市:1、怀化市慈善总会2、怀化市志愿者协会3、怀化市义工联合会4、新晃侗族自治县慈善会5、新晃侗族自治县燕来慈善协会6、新晃侗族自治县微爱志愿者协会7、沅陵县青年志愿者协会8、沅陵县慈善会9、沅陵县青年创业协会10、沅陵县爱心义工协会11、沅陵县众诚志愿者协会12、沅陵县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13、沅陵县老年保健协会14、沅陵县反邪教协会15、沅陵县禁毒协会16、溆浦县义工联合会17、洪江区慈善会18、辰溪县慈善会19、辰溪县微公益志愿者协会20、辰溪县义工协会21、洪江市慈善会22、洪江市志愿者协会23、会同县舜德义工协会24、会同县慈善会25、会同县志愿者协会26、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义工联盟27、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志愿者协会28、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慈善会29、麻阳苗族自治县助残志愿者协会30、麻阳苗族自治县老年保健协会31、麻阳苗族自治县雷锋志愿者协会32、麻阳苗族自治县滕代远故居建设保护者联合会33、麻阳苗族自治县锦和古城民族文化研究保护者学会34、芷江侗族自治县慈善会35、芷江侗族自治县志愿者协会36、芷江侗族自治县德善源公益协会37、中方县慈善会38、溆浦县龙潭爱心协会39、溆浦县义工联合会40、通道侗族自治县慈善会娄底市:1、涟源市慈善会2、涟源传承助学会3、涟源市一中爱心助学会4、涟源市爱心志愿者协会5、涟源市南风助学会6、涟源市博爱助学会7、涟源市孝亲敬老志愿者协会8、新化县慈善总会9、娄底市娄星区慈善会10、娄底市娄星区兴良助学会11、娄底市娄星区双江教育助学基金会12、双峰县慈善会13、冷水江市人人爱心协会14、冷水江市慈善总会湘西自治州:1、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慈善总会2、湘西边城爱心志愿者协会3、湘西自治州小背篓爱心助学协会。

湖南省第一批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湖南省第一批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湖南省第一批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湖南省第一批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1、基金会(44家)序号基金会名称地址业务主管单位1湖南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湖南省教育厅2湖南省九嶷山舜帝陵基金会永州市冷水滩湘永路80号湖南省政协办公厅3长沙市教育基金会长沙市伍家井34号长沙市教育局4长沙县教育基金会长沙县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华北路7号长沙市教育局5湖南省袁隆平农业科技奖励基金会长沙市芙蓉区马坡岭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院内湖南省民政厅6湖南省浏阳市教育基金会浏阳市集里街道龚家桥教师新村内长沙市教育局7常德市教师奖励基金会常德市武陵北路19号常德市教育局8湖南省基督教信德基金会长沙市马王堆新桥村湖南省宗教事务局9湖南省佛慈基金会长沙市开福寺路152号湖南省宗教事务局10岳阳市教师奖励基金会岳阳市青年路教育局机关院内岳阳市教育局11湖南育才关心青少年基金会长沙市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育厅12湖南省老区发展基金会长沙市东风路276号湖南省民政厅13湖南省平江县教师奖励基金会平江县城关镇南街287号岳阳市教育局14衡阳市教育基金会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华新北路17号衡阳市教育局15湖南省公安民警基金会长沙市迎宾路235号湖南省公安厅16湖南省湘阴县教师奖励基金会湘阴县教育局岳阳市教育局17湖南省教育基金会长沙市教育街39号湖南省教育厅18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教育基金会郴州市嘉禾县城关镇金田路嘉禾县教育局郴州市教育局19株洲市教育基金会株洲市珠江南路537号株洲市教育局20湖南省郴州市教育基金会郴州市苏仙南路3号株洲市教育局21长沙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长沙市中山路272号共青团长沙市委22湖南省扶贫基金会长沙市五一大道68号省政府机关二院8办公楼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23衡东县教育基金会衡东县迎宾路23号401房衡阳市教育局24湘潭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湘潭市雨湖区韶山西路242号湘潭市教育局25永州市教师奖励基金会湖南省永州市教育局机关院内永州市教育局26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教育基金会郴州市北街张家巷58号郴州市教育局27益阳市教育基金会益阳市康复南路24号益阳市教育局28湖南省炎帝陵基金会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1号湖南省政府办公厅29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长沙市中山路又一村129号三楼共青团湖南省委30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教育基金会湖南省临武县城关镇韩山路1号郴州市教育局31湖南省桂阳县教育基金会桂阳县蔡伦中学郴州市教育局32湖南省宜章县教育基金会宜章县城关镇民主东街5号郴州市教育局33湖南省桂东县教育基金会桂东县城关镇红军路5号郴州市教育局34湖南省永兴县教育基金会永兴县教育局办公楼四楼郴州市教育局35湖南省张家界市教育基金会张家界市永定区北正街98号张家界市教育局36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教育基金会张家界武陵源区教育局张家界市教育局37湖南省铭成公益基金会湖南省双峰县人武部大院湖南省民政厅38湖南省湘潭大学教育基金会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大学校内湖南省教育厅39湖南省体育发展基金会长沙市体育馆路1号奥克大厦四楼湖南省体育局40湖南省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北苑办公楼208室湖南省教育厅41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教育基金会吉首市团结西路17号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湖南省华容县教师奖励基金会湖南省华容县城关镇城中岳阳市教育局42路县教育局机关院内43衡阳县教育基金会衡阳县教育局衡阳市教育局44岳阳市岳阳楼区教师奖励基金会岳阳市岳阳楼区站前东路岳阳楼区教育局内岳阳市教育局。

2017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

2017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

2017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18年第6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1.神华公益基金会2.爱佑慈善基金会3.陈香梅公益基金会4.安利公益基金会5.中国红十字基金会6.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7.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8.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9.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10.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11.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12.中国航天基金会13.南都公益基金会14.中国移动慈善基金会15.中国海油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公益基金会16.凯风公益基金会17.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18.中国民航科普基金会19.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20.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21.中国癌症基金会22.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23.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24.吴阶平医学基金会25.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26.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27.韩美林艺术基金会28.爱慕公益基金会29.中国医学基金会30.兴华公益基金会31.心和公益基金会(原心平公益基金会)32.智善公益基金会33.包商银行公益基金会34.王振滔慈善基金会35.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36.詹天佑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37.萨马兰奇体育发展基金会38.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39.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育基金会40.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41.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42.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43.中远海运慈善基金会(原中远慈善基金会)44.中国和平发展基金会45.开明慈善基金会46.国家电网公益基金会47.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48.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49.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50.中兴通讯公益基金会51.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52.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53.中华艺文基金会54.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55.重庆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56.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57.波司登公益基金会(原德康博爱基金会)59.南航“十分”关爱基金会60.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61.威盛信望爱公益基金会62.华阳慈善基金会63.华润慈善基金会64.黄奕聪慈善基金会65.顶新公益基金会66.太平洋国际交流基金会67.星云文化教育公益基金会68.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69.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70.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71.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72.中国滋根乡村教育与发展促进会73.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74.中华志愿者协会75.白求恩公益基金会76.东润公益基金会77.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78.光华工程科技奖励基金会79.华盛绿色工业基金会81.周大福慈善基金会82.田汉基金会83.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84.余彭年慈善基金会85.顺丰公益基金会86.中国电影基金会87.健坤慈善基金会88.善小公益基金会89.中山博爱基金会90.三峡集团公益基金会91.新华人寿保险公益基金会92.中国人保公益慈善基金会93.增爱公益基金会94.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95.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96.张学良教育基金会97.宝钢教育基金会98.北京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99.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100.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101.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102.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103.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104.招商局慈善基金会105.中国国际战略研究基金会106.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107.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108.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109.中华慈善总会110.中华国际医学交流基金会111.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112.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113.中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基金会114.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115.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116.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117.中国孔子基金会118.中国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119.中国科技馆发展基金会120.致福慈善基金会121.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122.北京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123.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124.思利及人公益基金会125.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126.中国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127.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128.泛海公益基金会129.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130.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131.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132.万科公益基金会133.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134.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135.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136.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137.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138.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139.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140.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141.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142.中国企业管理科学基金会143.华侨茶业发展研究基金会144.韬奋基金会145.金龙鱼慈善公益基金会146.比亚迪慈善基金会147.援助西藏发展基金会148.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149.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150.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151.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152.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153.桃源居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154.中国绿化基金会155.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156.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157.民生人寿保险公益基金会158.杏林医疗救助基金会159.启明公益基金会160.周培源基金会161.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162.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163.青山慈善基金会164.中国扶贫基金会165.北京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166.巨人慈善基金会167.中国保护黄河基金会168.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169.中华诗词发展基金会170.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2018年5月2日。

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指引》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指引》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09.07.15•【文号】民发[2009]100号•【施行日期】2009.07.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指引》的通知(民发〔2009〕1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全国性社会团体: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8〕160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可以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为此,我部制定了《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指引》,在上述通知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申请条件、审核程序、申请文件、财务审计、监督管理等内容。

现印发你们,以便社会团体、审计机构、审核机关等在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所遵循。

民政部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日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指引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可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为进一步明确申请条件和审核程序,规范申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格认定工作规范、准确地开展,制定本指引。

一、申请条件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到第(八)项规定的条件;2.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3年以上;3.净资产不低于登记的活动资金数额;4.申请前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5.申请前连续2年年度检查合格,或者最近1年年度检查合格且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以上(含3A);6.申请前连续3年每年用于公益活动的支出,不低于上年总收入的70%和当年总支出的50%。

二、申请文件社会团体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应当首先对照申请条件进行自我评价。

2019年关于企业所得税的15项优惠政策

2019年关于企业所得税的15项优惠政策

2019年关于企业所得税的15项优惠政策优惠政策一: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具体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文件规定执行。

优惠政策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6号)文件规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三:公益性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布了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7年度2018年度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19年第37号)文件规定:2017年度、2018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2017年度第二批和2018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69号)文件规定:三部门对2017年度第二批及2018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告。

A06573《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

A06573《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

A06573《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分类索引】业务部门所得税司业务类别自主办理事项表单类型纳税人填报设置依据(表单来源)政策规定表单【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表单】A105070 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表单说明】本表适用于发生捐赠支出(含捐赠支出结转)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捐赠支出会计处理、税收规定的税前扣除额、捐赠支出结转额以及纳税调整额。

纳税人发生相关支出(含捐赠支出结转),无论是否纳税调整,均应填报本表。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行“非公益性捐赠支出”:填报纳税人本年发生且已计入本年损益的税收规定公益性捐赠以外的其他捐赠支出的会计核算、纳税调整情况。

具体如下:(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本年损益的税收规定公益性捐赠以外的其他捐赠支出金额。

(2)第5列“纳税调增额”:填报非公益性捐赠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金额等于第1列“账载金额”。

2.第2行“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填报纳税人发生的可全额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具体如下:(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本年发生的会计核算计入本年损益的按税收规定可全额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金额。

(2)第4列“税收金额”:等于第1列“账载金额”。

3.第3行“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填报纳税人本年发生的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以前年度结转扣除捐赠支出等。

第3行等于第4+5+6+7行。

其中本行第4列“税收金额”:当本行第1列+第2列大于第3列时,第4列=第3列;当本行第1列+第2列小于等于第3列时,第4列=第1列+第2列。

4.第4行“前三年度”:填报纳税人前三年度发生的未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本年度扣除的金额。

2017年广东级公益性捐赠税前

2017年广东级公益性捐赠税前

2017年广东省省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组织确认名单(共424家)一、2008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60家)1.广东省扶贫基金会2.广东省国家安全基金会3.深圳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4.广东省公安民警医疗救助基金会5.广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6.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7.广东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8.广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9.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10.揭阳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11.深圳市新浩爱心基金会12.东莞市医疗救济基金会13.深圳市警察基金会14.广州市白云区科技进步基金会15.广东省人口基金会16.广州市教育基金会17.广东省禁毒基金会18.广州市公安民警基金会19.广东省繁荣粤剧基金会20.广州市振兴粤剧基金会21.广东省金秋慈善基金会22.广东省侨界仁爱基金会23.广东省教育基金会24.广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25.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26.广东省老区建设基金会27.广州市合力科普基金会28.广东省潮剧发展与改革基金会29.东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30.广东省时代公益基金会31.佛山市炽昌慈善基金会32.广东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33.深圳市综研软科学发展基金会34.广东省豪爵慈善基金会35.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36.广东省桂贤慈善基金会37.广东省易方达教育基金会38.广东省华美教育慈善基金会39.广州市职工济难基金会40.广东省潮汕星河奖基金会41.深圳市人口基金会42.广州市促进文化艺术发展繁荣基金会43.从化市见义勇为基金会44.广东省东风日产阳光关爱基金会45.广州市人口福利基金会46.广东省吴远溪慈善基金会47.汕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48.湛江市见义勇为基金会49.龙川县教育发展基金会50.广东省绿景慈善基金会51.广东省南粤广播电视发展基金会52.江门市五邑侨乡文化基金会53.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54.深圳市社会福利基金会55.深圳市拥军优属基金会56.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基金会57.广东省林若熹艺术基金会58.深圳市弘法寺慈善功德基金会59.深圳市腾邦慈善基金会60.广东省广东警官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二、2009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40家)1.广东省中山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3.汕头市公益基金会4.汕头市困难职工福利基金会5.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6.广东省侨心慈善基金会7.广州市禁毒基金会8.广东省利海绿色基金会9.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10.广东省骏安慈善基金会11.广东省妇女儿童基金会12.广东省陈绍常慈善基金会13.东莞市金胜教育发展基金会14.广东省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15.中山市教育基金会16.广东省星海音乐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17.广东省消防救助基金会18.佛山市金盾救助基金会19.揭阳市志英助学基金会20.广东省顺丰慈善基金会21.广东省隆江慈善基金会22.广东省富迪慈善基金会23.广东省千禾社区公益基金会24.深圳市博时慈善基金会25.广东省春桃慈善基金会26.广东省建滔慈善基金会27.广东省卓越慈善基金会28.广东省钻石世家慈善基金会29.广东省吴小兰慈善基金会30.广东省鹏城拥军优抚基金会31.广东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32.广东省甲中慈善基金会33.广州市羊城志愿服务基金会34.广东省华南师大附中教育基金会35.广东省汕头大学教育基金会36.广东省惠民慈善基金会37.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38.广东省慈善总会39.广东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40.广东省公益事业促进会三、2010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31家)1.广东省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广东省百川慈善基金会3.珠海市禁毒基金会4.广州市南山自然科学学术交流基金会5.广东省合生珠江教育发展基金会6.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7.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基金会8.肇庆市教育基金会9.东莞市东莞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10.深圳市华侨公益基金会11.广东省大成慈善基金会12.广东省从化中学教育基金会13.广东省南澳岛扶贫助学基金会14.广东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15.广东省茂华慈善基金会16.陆河县振兴教育基金会17.珠海市扶贫基金会18.广东省珠江航运事业发展基金会19.广东省源本善慈善基金会20.广东省贤能堂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基金会21.罗定市泷州教育基金会22.广东省麦田教育基金会23.广东省嘉宝莉助学基金会24.汕尾市扶贫基金会25.广州市平恩慈善基金会26.广东省陆叶慈善基金会27.广东省肇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28.广东省中庆慈善基金会29.广东省青蒿医药科技基金会30.广东省金匙救助基金会31.广东省华南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四、2011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46家)1.广东狮子会2.广东省优秀科技专著出版基金会3.广州市科技进步基金会4.广州市番禺见义勇为基金会5.深圳市绿色基金会6.孙中山基金会7.广州市交通建设管理基金会8.广东省广发证券社会公益基金会9.汕头市平东肖华松慈善基金会10.东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11.广东省方圆公益基金会12.广东省慈阳慈善基金会13.广东省保利地产和谐文化基金会14.广东省刘柏权慈善基金会15.广东省广东实验中学教育基金会16.广东省唯品会慈善基金会17.广东省首善文化发展基金会18.广东省海鸥文教基金会19.广东省南山医学发展基金会20.广东省粤安公共卫生安全事业发展基金会21.广东省怀仁慈善基金会22.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基金会23.广东省鸿光心脏医疗救助基金会24.广东省山海源慈善基金会25.广东省卓如医疗慈善救助基金会26.广东省德良慈善基金会27.广东省南方基金慈善基金会28.广东省国际生命科学基金会29.广东省广州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30.广东省执信教育发展基金会31.广东省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32.广东省岭南教育慈善基金会33.普宁市新坛慈善基金会34.广东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育发展基金会35.广东省金东海公益基金会36.广东省广州交响乐团艺术发展基金会37.广东省广州工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38.广东省雪松公益基金会39.广东省广州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40.广东省广东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41.汕头市潮阳实验学校教育慈善基金会42.广州市石溪劬劳福利基金会43.广东省顺商公益基金会44.广东省依依关爱儿童基金会45.广东省光彩事业促进会46.广东省广府人珠玑巷后裔海外联谊会五、2012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40家)1.深圳市禁毒基金会2.肇庆市职工解困基金会3.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4.广东省新兴县北英慈善基金会5.广东省体育基金会6.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基金会7.广东省柯麟医学教育基金会8.广州市教育基金会9.深圳市春天文学基金会10.广州市交通建设管理基金会11.广州市华侨文化发展基金会12.广东省鹏城拥军优抚基金会13.广东省利贞慈善基金会14.罗定市泗纶庭英教育基金会15.广东省美丽关爱慈善基金会16.普宁市南山爱心基金会17.广东省残疾人公益基金会18.广州市春雨助学基金会19.广东省横陂育才基金会20.广东省华南农村扶贫基金会21.广东省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22.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23.广东省潮商公益基金会24.汕头市潮南区公益基金会25.广东省中艺文化发展基金会26.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基金会27.广东省与人公益基金会28.广东省德耆慈善基金会29.东莞市沙田教育基金会30.汕头市潮阳区公益基金会31.广东省正义阳光救助基金会32.广东省广州大学附属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33.广东省博物馆事业发展基金会34.广东省蓝态幸福文化公益基金会35.广东省广雅教育发展基金会36.揭阳市大学生发展基金会37.广东省雅居乐公益基金会38.广东省崇善乐慈善基金会39.广东省德云文化慈善基金会40.广东省岭南文化艺术促进基金会六、2013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33家)1.广东省百蹊教育基金会2.广东省残培教育发展基金会3.广东省丹姿慈善基金会4.广东省东方历史研究基金会5.广东省关山月艺术基金会6.广东省广东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7.广东省广东华侨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8.广东省广东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9.广东省广仁同心公益基金会10.广东省和的慈善基金会11.广东省鸿发慈善基金会12.广东省华南洁能慈善基金会13.广东省慧灵智障人士扶助基金会14.广东省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15.广东省老区建设基金会16.广东省利生公益基金会17.广东省亮睛工程慈善基金会18.广东省林治平慈善基金会19.广东省绿芽乡村妇女发展基金会20.广东省南方阅读公益基金会21.广东省培正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22.广东省尚东公益基金会23.广东省天柱慈善基金会24.广东省铁一教育发展基金会25.广东省希贤教育基金会26.广东省绣丽人生慈善基金会27.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28.广东省一心公益基金会29.广东省颐养健康慈善基金会30.广东省缘善公益基金会31.广东省紫琳慈善基金会32.广东省棕榈公益基金会33.韶关市教育基金会七、2014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24家)1.广州市红棉文艺发展基金会2.汕头市困难职工福利基金会3.广东省爱飞客公益基金会4.广东省海德龙文化发展基金会5.广东省江山食品医药行业慈善基金会6.广东省广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7.广东省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8.广东省海闻教育基金会9.广东省励志电网科技奖励基金会10.广东省合鸿达爱心基金会11.广东省游心公益基金会12.广东省心智家园慈善基金会13.广东省同心圆慈善基金会14.广东省钰华极限运动救助基金会15.广东省烛光教育发展基金会16.广东省佛教协会慈善基金会17.广东省广铝公益基金会18.广东省同德教育基金会19.广东省罗定市太平教育基金会20.广东省广济慈善基金会21.广东省博华残疾人扶助基金会22.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教育基金会23.广东省国强公益基金会24.广东省越秀集团公益基金会八、2015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28家)1.广东省绿盟公益基金会2.广东省廖冰兄人文艺术基金会3.广东省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4.梅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5.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基金会6.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社会福利基金会7.清远市见义勇为基金会8.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基金会9.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基金会10.梅州市希望教育基金会11.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基金会12.肇庆市见义勇为基金会13.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基金会14.中山市职工解困基金会15.茂名市见义勇为基金会16.广宁县教育基金会17.东莞市教育基金会18.惠来县教育基金会19.四会市教育基金会20.广东省华光慈善基金会21.广东省南粤公益基金会22.广东省国顺慈善基金会23.汕头市潮阳区贵屿慈善基金会24.惠州市金盾公安民警救助基金会25.广东省日慈公益基金会26.广州市体育基金会27.佛山市顺德区职工解困基金会28.广东省谢汉才慈善基金会九、2016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58家)1.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2.广东省雏鹰助学促进会3.广东省传统文化促进会4.广东省明医医疗慈善基金会5.广东省茂德公儿童艺术发展基金会6.广东省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7.广东省天众慈善基金会8.广东省岭南禅宗文化发展基金会9.广东省陈村丽成慈善基金会10.广东省加优教育发展基金会11.广东省绿瘦慈善基金会12.广东省叔颖慈善基金会13.广东省信和慈善基金会14.广东省孝美德公益基金会15.广东省大爱相髓慈善基金会16.广东省陈志雄慈善基金会17.广东省基督教协会慈善基金会18.广东省子千公益基金会19.广东省一正传统文化教育基金会20.广东省霸王花日杨公益基金会21.广东省无量光慈善基金会22.广东省佳莱崇德慈善基金会23.广东省丹勋教育基金会24.广东省百川军盾慈善基金会25.广东省万明子慈善基金会26.广东省润希靖南抗骨癌基金会27.广东省天行健慈善基金会28.广东省长江公益基金会29.广东省菊城公益基金会30.广东省德兰儿童心脏病救助基金会31.广东省妈妈壹选关爱健康成长基金会32.广东省兴华燃气慈善基金会33.广东省弘德慈善基金会34.广东省康宝莱公益基金会35.广东省黄石教育发展基金会36.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37.广东省侨鑫公益基金会38.广东省邦民慈善基金会39.广东省挚爱动物保护基金会40.广东南粤银行公益基金会41.广东省黄维崧公益基金会42.广东省泰迪熊关爱儿童基金会43.广东省陈海佳生命之美公益基金会44.广东省金科伟业公益基金会45.广东省关老慈善基金会46.广东省川中教育基金会47.广东省瀚华扶贫基金会48.五华县教育发展基金会49.广东省善舍慈善基金会50.广东省阳光慈善基金会51.广东省亚鑫医疗慈善基金会52.广东省高新技术技工学校发展基金会53.广东省至善妇儿健康关爱基金会54.广东省南方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55.广东省荔园地产公益基金会56.广东省绿围慈善基金会57.广东省盖网慈善基金会58.广东省哥弟菩及公益基金会十、2017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64家)1.广东省明诚孝道文化教育基金会2.饶平县教育基金会3.广州市番禺区见义勇为基金会4.深圳市新闻人才基金会5.广东省财新公益基金会6.广东省远大慈善基金会7.广东省信基公益基金会8.深圳市中博教育发展基金会9.广东省平凡慈善基金会10.广东省广东工商职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11.广东省碧血红花革命传统教育基金会12.广东省东莞市东坑教育基金会13.四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14.广东省仲恺教育基金会15.广东省慈光慈善基金会16.广东省正能量儿童医疗救助基金会17.广东省光彩帮扶基金会18.广东省云香慈善基金会19.广东省润泽慈善基金会20.广东省柯宗耀公益基金会21.广东省三棵柚公益基金会22.广东省仁爱慈善基金会23.广东省点亮公益基金会24.广东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25.广东省福润缘公益基金会26.广东省长隆动植物保护基金会27.广东省心怡科技公益基金会28.广东省澳键丰泽妇女关爱基金会29.广东省南方珞珈教育发展基金会30.广东省坪中刘绍柏教育基金会31.广东省中庸公益基金会32.广东省李福昌慈善基金会33.广东省辛迪通业慈善基金会34.广东省德胜社区慈善基金会35.广东省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36.广东省见真慈善基金会37.广东省凤凰公益慈善基金会38.广东省许钦松艺术基金会39.广东省红墙慈善基金会40.广东省世纪爱心慈善基金会41.广东省幸福帮帮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42.广东省昆仑文明探索基金会43.广东省跨越速运公益基金会44.广东省静笃慈善基金会45.广东省及时雨公益基金会46.广东省记福慈善基金会47.广东省澳谷公益基金会48.广东省溢达杨元龙教育基金会49.广东省思源教育基金会50.广东省广药白云山公益基金会51.广东省维汝堂慈善基金会52.广东省惠泽妇女儿童健康发展基金会53.广东省奥园慈善基金会54.广东省广东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55.广东省展爱公益基金会56.广东省大印慈善基金会57.广东省杨之光艺术教育基金会58.广东省法律援助基金会59.广东省慈泉公益基金会60.广东省众爱慈善基金61.广东省云联惠公益基金会62.广东省善缘慈善基金会63.广东省汉达康福协会64.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协会。

重庆市2017年度(含部分201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

重庆市2017年度(含部分201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

重庆市2017年度(含部分201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8.07.09•【字号】•【施行日期】2018.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益捐赠,税收优惠正文重庆市2017年度(含部分201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规定,按照《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渝财税〔2016〕41号)具体要求,结合《重庆市民政局公告》(2018年第12号)、《重庆市民政局公告》(2018年第13号)、《重庆市民政局公告》(2018年第15号)、《重庆市民政局关于慈善组织2016年度工作抽查情况公示》有关内容,现将2017年度及201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2017年度(一)201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1.重庆市华岩文教基金会2.重庆金平法学教育基金会3.重庆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4.重庆西南政法大学教育基金会5.重庆市渝高中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6.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基金会7.重庆市巫山县教育基金会8.重庆市江北群团公益基金会9.重庆市武隆区扶贫基金会10.重庆光彩事业基金会11.重庆市青年志愿服务基金会12.重庆裕城公益基金会13.重庆市慈善总会14.重庆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15.重庆儿童救助基金会16.重庆市儿童医疗救助基金会17.重庆市红十字基金会18.重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19.重庆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20.重庆市温暖基金会21.重庆市渝北群团公益基金会22.重庆市沈铁梅文化发展基金会23.重庆市急救医疗救助基金会24.重庆市铜梁群团公益基金会25.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26.重庆缙云山养生慈爱基金会27.重庆孤残儿童援助基金会28.重庆浙商爱心基金会29.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30.重庆市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31.重庆市科普发展基金会32.重庆市科技发展基金会33.重庆市丰都教育奖励扶助基金会34.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35.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基金会36.重庆西南大学教育基金会37.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基金会38.重庆市彭水教育基金会39.重庆邮电大学教育基金会40.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基金会41.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发展基金会42.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基金会43.重庆市巫溪县教育基金会44.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发展基金会45.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基金会46.重庆基石教育基金会47.重庆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48.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基金会49.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基金会50.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发展基金会51.重庆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52.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发展基金会53.重庆文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54.重庆市妇女儿童基金会55.重庆市扶贫基金会56.重庆市青年创新创业基金会57.重庆大德公益基金会58.重庆市桃源居社区发展基金会59.重庆市胡晓华川菜文化发展基金会60.重庆市前进公益基金会61.重庆市民泰社区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62.重庆小树公益基金会63.重庆德勤公益基金会64.重庆广德公益慈善文化基金会65.重庆市大爱渝商慈善基金会66.重庆明天公益基金会67.重庆市南川区慈善会68.重庆市江津区慈善会69.重庆市合川区慈善会70.重庆市铜梁区慈善会71.重庆市綦江区慈善会72.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慈善会73.重庆市大足区慈善会(二)纳税人2017年度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发生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未在税前扣除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相应调整2017年度纳税申报表。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政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政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上海市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三批)的公告【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发布部门】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发布日期】2017.08.31【实施日期】2017.08.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上海市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三批)的公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6〕32号)有关要求,现将上海市2017年度第三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2017年度第三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1.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2.上海慈光皮肤健康基金会3.上海懿德中医发展基金会4.上海叔同深渊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5.上海市科普基金会6.上海北纬三十一度文化艺术基金会7.上海社会科学院智库建设基金会8.上海联和新泰战略研究与发展基金会9.上海回向文化发展基金会10.上海市自然与健康基金会11.上海韩天衡文化艺术基金会12.上海东方智慧十分孝心文化发展基金会 13.上海汽车工业教育基金会14.上海四明医学发展基金会15.上海复星公益基金会16.上海巴斯德健康研究基金会17.上海天爱基金会18.上海国际舞蹈中心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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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
关于2017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18年第6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神华公益基金会
2.爱佑慈善基金会
3.陈香梅公益基金会
4.安利公益基金会
5.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6.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7.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8.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
9.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
10.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
11.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2.中国航天基金会
13.南都公益基金会
14.中国移动慈善基金会
15.中国海油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公益基金会
16.凯风公益基金会
17.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
18.中国民航科普基金会
19.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
20.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21.中国癌症基金会
22.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
23.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
24.吴阶平医学基金会
25.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
26.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
27.韩美林艺术基金会
28.爱慕公益基金会
29.中国医学基金会
30.兴华公益基金会
31.心和公益基金会(原心平公益基金会)
32.智善公益基金会
33.包商银行公益基金会
34.王振滔慈善基金会
35.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
36.詹天佑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
37.萨马兰奇体育发展基金会
38.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39.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育基金会
40.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
41.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42.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43.中远海运慈善基金会(原中远慈善基金会)
44.中国和平发展基金会
45.开明慈善基金会
46.国家电网公益基金会
47.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
48.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
49.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
50.中兴通讯公益基金会
51.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
52.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53.中华艺文基金会
54.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
55.重庆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56.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
57.波司登公益基金会(原德康博爱基金会)
58.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
59.南航“十分”关爱基金会
60.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
61.威盛信望爱公益基金会
62.华阳慈善基金会
63.华润慈善基金会
64.黄奕聪慈善基金会
65.顶新公益基金会
66.太平洋国际交流基金会
67.星云文化教育公益基金会
68.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
69.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
70.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
71.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
72.中国滋根乡村教育与发展促进会
73.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
74.中华志愿者协会
75.白求恩公益基金会
76.东润公益基金会
77.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
78.光华工程科技奖励基金会
79.华盛绿色工业基金会
80.中天爱心慈善基金会
81.周大福慈善基金会
82.田汉基金会
83.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
84.余彭年慈善基金会
85.顺丰公益基金会
86.中国电影基金会
87.健坤慈善基金会
88.善小公益基金会
89.中山博爱基金会
90.三峡集团公益基金会
91.新华人寿保险公益基金会
92.中国人保公益慈善基金会
93.增爱公益基金会
94.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
95.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96.张学良教育基金会
97.宝钢教育基金会
98.北京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99.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100.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
101.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
102.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
103.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
104.招商局慈善基金会
105.中国国际战略研究基金会106.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
107.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108.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109.中华慈善总会
110.中华国际医学交流基金会111.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112.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
113.中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基金会114.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115.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
116.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117.中国孔子基金会
118.中国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119.中国科技馆发展基金会120.致福慈善基金会
121.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122.北京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123.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124.思利及人公益基金会
125.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
126.中国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127.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128.泛海公益基金会
129.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
130.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131.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132.万科公益基金会
133.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134.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
135.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
136.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137.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
138.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
139.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140.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
141.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
142.中国企业管理科学基金会143.华侨茶业发展研究基金会144.韬奋基金会
145.金龙鱼慈善公益基金会
146.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147.援助西藏发展基金会
148.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
149.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
150.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151.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
152.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153.桃源居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154.中国绿化基金会
155.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
156.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
157.民生人寿保险公益基金会158.杏林医疗救助基金会
159.启明公益基金会
160.周培源基金会
161.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162.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
163.青山慈善基金会
164.中国扶贫基金会
165.北京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166.巨人慈善基金会
167.中国保护黄河基金会
168.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169.中华诗词发展基金会
170.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
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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