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速公路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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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高速公路建设成本攀高、融资困难、质量安全形势严峻已成为高速 公路建设新常态,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交通基础设施领域推行PPP等投融 资模式已成为一种主流,BOT+EPC模式作为PPP的一种,已在重庆、四川、贵州 和云南等西部地区得到大范围应用,有力推动了交通跨越式发展。经五年多 的项目实践,BOT+EPC模式具有以下优点:
(二) 项目实施方案
(1)重庆市政府向企业授予特许经营权,允许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公共基础建设 和运营,而企业在公共基础建设过程中采用总承包模式施工,当特许期限结束后, 企业将该设施向政府移交。该项目为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期限为 30 年; (2)项目投资协议签署后,投资人根据项目投资协议的要求成立项目公司,具体 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政府授予项目投资人独占性、排他性的经营管理 权利,依法享有车辆通行费收取权、项目沿线规定区域内的服务设施经营权、项目 沿线规定区域内的广告经营权等;
(三)项目公司与总承包人的职责划分
工程建设原则上按照“小业主,大总包”的模式进行管理,项目业主的职责主 要由项目公司承担,但部分现场的质量、安全等管理工作由项目公司和总承包人共 同负责。项目公司与总承包人、分标段承包人、设计、监理等参建各方权责明晰、 统筹协调、各司其责。
项目公司履行项目法人职责,按照股东、董事会赋予的权责,负责项目建设的 融资,总承包合同的履约管理。
重庆涪陵至丰都高速公路项目
2015.11.27
Content 内容提要
重庆市高速公路发展状况 BOT+EPC模式优点 涪陵至丰都项目运作模式 涪陵至丰都项目借鉴价来自百度文库 项目风险分析
一、重庆市高速公路发展概况
按照《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 到2030年,重庆将形成“三环十二射七 联线”高速公路布局,总里程约4900km。
BOT+EPC模式 PPP模式一种
BOT: Build-Operate-Transfer 建设-经营-转让 EPC: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设计施工总承包 PPP: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公私合作模式
一、重庆市高速公路发展概况
总承包人作为项目建设过程的管理实施主体,履行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职责,负 责建设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的具体管理及其与之合作的勘察设计、施工、 材料及设备供应等单位协调和履约管理。
四、涪陵至丰都项目借鉴价值
项目的成功建设和运营,是重庆市对“BOT+EPC”模式进行的一次有益探索,通 过将 BOT 和施工总承包方式结合,有效地提高了项目公司内部的沟通效率、工 程建设进度,工程建设成本也得到有效控制。自此,重庆市高速公路开始了 “BOT+EPC”建设模式的广泛应用。 (一)提高管理效率 BOT+EPC 模式,以 EPC 总承包商为中心,业主不再有传统项目管理中的控制权。 总承包商除接受业主的质量监管外,是项目建设管理的核心层,有足够的自主权。
2010年,重庆提前十年建成“二环 八射”近2000km高速公路。截止2014年 底,重庆通车高速公路里程达到2430km。
目前,重庆市正在加快推进新千公 里高速公路建设和启动第四个千公里高 速公路建设。
重庆市高速公路规划图
一、重庆市高速公路发展概况
奉巫高速公路大宁河大桥
2010年以前,在“二环八射”建 设时期,基本由高速集团作为建设业 主,只有3个项目成立合资公司采用 BOT模式建设。
1、拓展融资渠道,加快公路建设发展 2、优化资源配置,合理控制建设成本 3、建管养一体化,有效提高综合效益 4、总包补偿收益,降低项目投资风险 5、规范市场秩序,提升交通行业形象
三、涪陵至丰都项目运作模式
(一)采用 BOT+EPC 模式 BOT+EPC 模式,即政府向企业授予特许经营权,允许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公共 基础建设和运营,而企业在公共基础建设过程中采用总承包模式施工,当特许期限 结束后,企业将该设施向政府移交。 项目于 2008年4月启动投资人招标,采用“BOT+EPC”投融资模式,经招标确定 中交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为项目投资人。 经市政府授权,市交委于2009年5月与项目公司签署项目特许权协议,授予项目 公司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重庆涪陵至丰都高速公路项目的特许权利。根据协议授权, 项目公司开展项目核准、勘察设计、征地拆迁、融资安排、工程建设等项目投资建 设工作。
重庆新千公里高速公路20个项目中,有17个采用了BOT+EPC 模式。其中高速集团控股参加10个、参股参加2个,其他单位独 资5个,截止2014年底,已有7个项目建成通车。投资人包括中 交集团、中铁建、中信集团、中电建、葛洲坝集团和重庆建工 等大型国有企业。
目前已经启动的第四个千公里高速公路项目共5个,全部采 用了BOT+EPC模式,重庆涪陵至丰都高速公路项目就是其中一个 项目。
2009年开始启动新千公里高速公 路建设,项目普遍桥隧比例大、建设 成本高、投资收益低、政府补助少, 仅靠高速集团融资建设难度大,BOT 模式招商也存在困难。
如何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高速公路建设,实现PPP运作?
一、重庆市高速公路发展概况
对于投资收益较差的项目,除特许经营权外, 还必须给予一定的补偿才能吸引社会资本参 与,而政府财政又无力用现金进行补偿。将 项目以EPC或者PC模式在BOT投资人招标时就 直接发包给投资人,用设计和施工的利润弥 补投资人的收益,以吸引投资人。
四、涪陵至丰都项目借鉴价值
(二)加强制衡约束 1、过程制衡,是 BOT+EPC 模式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注重项目的全寿命周期管理。作为投资主体 的业主,负责工程项目的策划、设计、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管理等全过程的工作。 2、权利制衡,在 BOT+EPC 模式下组建的项目公司不再像传统模式下的项目公司直接对建设项目 进行管理,而是将具体事务转移交给总承包商进行管理,其主要工作转变为质量的监管与确认、 设计条件的认可、采购行为的认可、现场的外部协调、费用的确认与重大变更的签认以及提交场 地等,从而较好的回避了工程量及费用变更风险。 3、利益制衡,在 BOT+EPC 模式下,建设项目中的一些股东同时也承担项目总承包的任务。因此, 总承包商在实施项目时会站在业主的角度思考问题,激发其管理动力,充分挖掘其项目管理的潜 力,使承包商在项目实施中变被动为主动,在项目管理上有利于项目的整体利益。
(3)政府对投资人的非竞争性承诺,即除招标前国家、重庆市已规划的公路项目外, 政府严格控制审批建造与本项目平行、方向相同且构成车辆实质性分流的高速公路, 但本项目已达到设计通行能力或出现长期严重堵塞除外; (4)政府承诺投资人享有重庆市人民政府建设运营高速公路的同等优惠政策; (5)政府按照高速公路供地政策,以划拨等方式提供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为投资人获取项目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相关文件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