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顶抽真空机组技术协议的设计院回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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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顶抽真空系统技术协议设计院答复

1.装置原有抽空器的更新或调整利旧情况:请抽真空厂家提供原有装置的抽空

器的更新或调整利旧详情。

2.有关减顶抽真空系统设计院要求,详见表1。

表1 液环真空泵机组设计院订货资料变更明细

3.液环真空泵设备位号P-1116/1,2,原设备位号P-1115/1,2为减四线油泵,

特此更正。(减四线油泵为业主自行增加)

4.液环真空泵机组的设备位置,设计院提供两种方案(放置在框架上或放置在

地面层),请业主确定最终设备位置。

5.设计院仪表专业具体意见需等订货商提供PID详情方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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