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实用新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申请中的特别之处
1.在授权之前,可以修改申请内容,前提是不得扩大原申请主题范围 2.可以随时提出分案 3.可以享受德国国内优先权
a.若申请人以前在德国就同一发明提出一项有效的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可 在提出实用新型申请时同时提出一份声明要求享有该专利申请的申请日。 专利申请要求的优先权,也适用于实用新型申请。依据第一句规定的优先 权,可以在专利申请的审查或者异议程序终结当月月底之日起二个月内行 使,但最长自专利申请的申请日起十年内行使
Chapter 1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法条简介
德国实用新型(UM)特点
• 无实质审查,授权周期短,6-12 weeks ,特别适用于需紧急实施专利权 (如临时禁令、专利侵权诉讼)
• 可在德国发明审查或异议程序终结当月月底之日起两个月内且最长自发 明申请日起十年内申请
• 可与发明同时存在(此处发明指《德国发明专利法》的“专利”)
b.自向德国专利局提起在先专利申请或者实用新型申请后十二个月内,申 请人对同一发明申请实用新型的,可以享有优先权,但在先申请已经要求 了国内或者外国优先权的除外。在先专利申请不视为撤回
c.如果申请人在德国国内、外展览会上展览其发明,并在第一次展览该发 明之日后6个月内提起实用新型申请的,可以主张展览会优先权(在首次展 览日后16个月内提供展览证据)
时申请发明和UM) 3.从PCT申请指定德国、或从欧洲申请或德国发明专利申请中派生出UM
,只要母申请copending,或者母申请被授权、拒绝或者有效地撤回 后的两个月内,派生都是允许的 4.从通过PCT的欧洲专利或德国专利申请中派生
申请日的确定
1.派生UM的申请日是母申请的申请日; 2.由PCT派生的UM,申请日是PCT申请日
UM专利性评价
新颖性评价标准(采用现有技术) • 现有技术包括在申请日以前,公众通过书面记载或者在德国境内的使
用,能够公开获得的任何知识。在申请日前六个月内的书面记载或者 使用,如果是建立在申请人或者其在先权利人的构想基础上的,不应 当认为是现有技术。 • 抵触申请、口头公开等不能用于评价UM的新颖性 创造性评价标准 等同于德国发明
保护期限与授权后维持
• 保护期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届满于十年后申请月的最后一天。 • 在登记日起的第四年到第六、七、八年以及第九、十年交纳维持费。
Chapter 2 如何申请德国实用新型
申请途径介绍
1.在中国在先申请日起12个月内直接向德国专利局申请 2.在中国在先申请日起30个月内通过PCT进入德国国家阶段时申请(可同
UM不可保护客体
1.发现、科学理论或者数学方法; 2.美学作品; 3.智力活动、游戏、商业活动的方案、规则和方法,计算机程序; 4.信息的表达; 5. 生物技术发明 6. 实施会违反公共秩序或者善良风俗的。 7.植物或者动物品种; 8.方法。
• 除方法外,UM可保护客体与德国发明相同
• 材料属于UM可保护客体
wk.baidu.com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