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分包单位资质资格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要求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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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资质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资质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资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分包资质管理工作,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分包资质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分包资质管理应坚持“谨慎审慎、公平透明、守法合规”的原则,确保资质审核和管理工作公正、公平、严谨。

第二章资质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工程分包资质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部门或岗位,负责负责工程分包资质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分包资质管理机构应当配备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管理人员,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资质。

第六条工程分包资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三章资质审核标准第七条对工程分包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应当根据其业绩、技术水平、资金实力等情况,综合评定其分包资质等级。

第八条工程分包企业的资质等级应当根据其业绩、技术水平和财务状况确立,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审核和评定。

第九条对于工程分包企业的资质等级评定,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资质管理流程第十条工程分包企业需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注册资料、工程业绩、技术人员情况、财务状况等。

第十一条工程分包企业资质审核机构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进入复审环节,复审合格后颁发资质证书。

第十二条工程分包企业资质等级应当定期进行审查和评定,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资质管理措施第十三条工程分包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工程分包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合同,按照施工规范和要求进行施工工作。

第十五条工程分包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施工过程和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第六章资质管理督导第十六条资质审核机构对工程分包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资质管理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工程分包企业应当配合资质审核机构的监督检查,主动配合、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情况。

第七章处罚措施第十八条对于不符合资质管理规定的工程分包企业,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罚款、暂停业务等处罚。

工程分包现场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现场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分包现场管理,规范施工行为,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实施的所有工程分包项目,分包单位与本公司共同遵守。

第三条工程分包项目的承包双方应当依法签订施工合同,并对实施方案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管理,确保各项规定按照合同要求执行。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分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履行职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公司设立专门的工程分包管理组织机构,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能够独立承担工程分包管理工作。

第六条工程分包管理组织机构应当根据工程情况、施工形式等具体情况,明确职责、权限和责任,保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有效管理。

第三章分包管理第七条工程分包管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确保合同内容的严格执行。

第八条工程分包管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程分包施工方案,明确工程量、质量、安全等各项要求。

第九条工程分包管理应当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资质管理第十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技术能力,保证施工工序按照规定完成。

第十一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配备专业化的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的技术水平和素质。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工程分包管理中应当注重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主体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问题。

第六章质量管理第十五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根据合同要求,制定详细的质量管理方案,明确工程质量检查的程序和标准。

第十六条工程分包单位应当加强质量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目的为了加强对总、分包工程项目中分包单位的管理,保障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通过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的严格审查和有效管理,确保分包单位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条件,满足项目要求,降低项目风险。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作为总承包商与各类分包单位合作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1.3 管理原则1.3.1 合法性原则: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资格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地方规定。

1.3.2 公正性原则:在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评价和管理过程中,应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一视同仁,不偏袒、不歧视。

1.3.3 动态管理原则: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持续动态的跟踪和管理,及时掌握其变化情况,确保其始终符合项目要求。

1.3.4 风险防范原则:通过严格的资质和资格管理,有效识别和防范因分包单位能力不足或人员素质不高而带来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风险。

二、分包单位资质管理(一)资质分类与等级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分类和等级划分。

常见的资质类别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如地基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等)、劳务分包资质等。

每个资质类别又分为不同的等级,如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等。

(二)资质要求与标准2.1 总承包企业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技术难度等因素,明确各分包项目所需的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2.2 对于涉及到结构安全、重要设备安装、特殊工艺等关键环节的分包项目,应提高资质等级要求,确保分包单位具备足够的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

2.3 资质要求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注册资本、技术人员数量与资质、工程业绩、设备设施、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等方面。

(三)资质审查内容3.1 企业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核实企业的注册信息、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是否合法有效。

工程分包队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队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分包队管理,提高分包队施工效率,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树立分包队管理的良好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具备分包资质的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按照公司的施工计划和要求开展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制定,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章组建和管理第六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分包队参与施工。

第七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必须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证明和技术资质,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八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提供相关的人员名单、证照等资料,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设立专门的施工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定专门的安全负责人,负责安全防护和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定期组织施工现场的检查和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二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与公司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调,及时汇报施工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十三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按照施工图纸和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十四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和设备,保证施工工期和质量。

第十五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材料采购和施工进度计划,确保施工进展顺利。

第十六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配备专业的施工技术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七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不得随意乱堆放材料和设备。

第十九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定期进行施工质量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二十条公司施工现场的分包队需接受公司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反馈施工情况。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总包对分包的安全管理总分包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相关规定通过分包来完成施工任务是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方式。

为进一步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分包单位超越资质范围,同时确保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单位管理,使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施工企业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进行评价和选择(甲分包由甲方和监理单位负责审查,并签订三方协议),通过分包合同条款明确约定履约过程控制的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一、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不得发包工程;2、对分包的工程和劳务分包,承包合同中要明确安全责任,签订安全协议;3、对外包工承担的工程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4、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单位,要勒令停止生产行为。

5、凡总包单位产值中包括外包工完成的产值的,总包单位要统计上报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处理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

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分包单位行政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认真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

3、服从总包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执行总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调查处理伤亡事故。

三、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1、分包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向总包单位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2、分包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进行分解控制。

3、分包单位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经总包单位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

4、安全教育: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由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和项目部进行,班前教育由分包队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部。

5、由项目部提供施工用电、脚手架和防护设施的,项目部应与分包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对上述设施,各分包单位严禁私自拆改,如有变动必须经过项目部安全负责人批准。

分包商管理制度及施工要求范文(4篇)

分包商管理制度及施工要求范文(4篇)

分包商管理制度及施工要求范文一、引言分包商在建筑施工项目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项目质量、进度和安全产生直接影响。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保证质量和安全,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分包商管理制度及施工要求。

本文将提供一份分包商管理制度及施工要求范本,以供参考。

二、分包商管理制度1. 分包商资质管理(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才能参与招投标或签订合同。

(2)分包商的资质证书必须真实有效,且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有效。

(3)对于合作多次并具有较高信誉度的分包商,可以予以优先选择。

2. 分包商评估与选择(1)对于新分包商,应通过评审、考察、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并确保其技术、管理、信誉等方面符合要求。

(2)评估结果应记录并进行归档,作为选择分包商的依据。

3. 分包合同管理(1)分包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范围、质量要求、进度安排、施工费用、安全责任等。

(2)分包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效力,签订后应及时归档并在项目实施期间进行有效管理。

4. 分包商施工管理(1)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质量、进度和安全。

(2)分包商应配备具备相应技术水平和经验的管理人员,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3)分包商必须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报告施工进度。

(4)分包商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5)分包商应主动配合项目方和监理单位的工作,如项目方要求的检查、试验、验收等。

5. 分包商质量控制(1)分包商应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和相关标准。

(2)分包商应按照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项目方和监理单位的检查和评估。

(3)如发现分包商违反合同要求或施工质量不达标,项目方有权要求其整改,并对不合格的工作进行返工或拒收。

三、施工要求范本1. 施工组织要求(1)分包商应按照项目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提前向项目方和监理单位报告施工计划。

分包商管理制度及施工要求(3篇)

分包商管理制度及施工要求(3篇)

分包商管理制度及施工要求主要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对于分包商的管理制度和具体施工要求的要求和规定。

下面是一个关于分包商管理制度及施工要求的示例,帮助你更好地了解相关内容。

一、分包商管理制度1. 分包商选取(1)选择合格的分包商,要求分包商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以及施工能力。

(2)对于有多个合适分包商的任务,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报价的方式进行分包商的选择。

(3)与分包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分包商管理(1)设立专门的分包商管理部门或负责人,负责分包商的管理和协调。

(2)建立分包商档案,包括分包商的资质证书、合同、工程质量记录等。

(3)定期进行分包商评估和考核,对于表现良好的分包商予以奖励,对于不合格的分包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 安全生产管理(1)分包商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分包商必须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3)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质量管理(1)分包商必须按照工程方案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建立质量监督制度,对分包工程进行抽查和验收,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 进度管理(1)对于需要分包的工作,要提前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明确分包商的进度要求。

(2)建立分包工程的进度监控和管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进度延误的问题。

二、施工要求1. 施工技术要求(1)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能力,按照相关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2)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保持施工秩序。

2. 施工质量要求(1)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工程方案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对于分包工程,必须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分包工程合格。

3. 安全生产要求(1)施工现场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和监督措施。

(2)施工人员必须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对分包单位资质资格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要求和规定

对分包单位资质资格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要求和规定

对分包单位资质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要求和规定为了统一和规范项目部分包和劳务用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其中分包项目必须为合法分包;一、对专业分包单位资质验证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2、审核企业性质;1、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4、总承包负责解决分包方住宿、就餐、饮用水等生活需求;5、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五、对分包队伍施工现场控制的要求和规定1. 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2. 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4.3.3、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3.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4.3.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4.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4.4.1、分包单位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4.4.2、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4.4.3、分包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4.10、分包单位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4.11、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4.11.1、分包单位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4.11.3、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4.11.4、分包单位须承担因为分包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备;4.13.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4.13.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总包方指定的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4.13.9、分包单位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5.2、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分包单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6、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6.1、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CI战略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 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6.2、分包单位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 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6.3、分包单位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4、项目部对分包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资料的积累,为以后对分包方的业绩评定提供证明材料;5、公司有关部门对分包方安全管理状况和能力进行年度安全业绩评定;6、分包方如对安全管理松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频发,总包方将给予处罚,还可作清退处理;七、争议的处理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工程分包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分包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分包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分包过程中的各项活动,确保分包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高效性。

2.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分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

二、分包资格与选择1.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且在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分包活动。

2. 选择分包单位时,应综合考虑其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历史业绩和信誉等因素。

3. 分包单位的选定应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避免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三、合同管理1. 分包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安全生产要求、工期限制、支付条款等。

2. 分包合同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3. 分包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任何变更或调整都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四、质量管理1. 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执行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 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总包单位有权要求分包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五、安全生产1. 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 分包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发生安全事故时,分包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总包单位报告。

六、进度管理1. 分包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报总包单位备案。

2. 分包单位应按照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3.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进度计划,应及时与总包单位沟通,并取得同意。

七、结算与支付1. 分包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提出结算申请。

2. 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结算数据的准确性。

3. 分包单位在收到合法的结算款项后,应及时支付给下属工人和材料供应商。

总包对分包的管理制度

总包对分包的管理制度

总包对分包的管理制度总包单位管理制度目录1.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1.分包单位进场必须向总包提供符合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和证书要与合同书人员相符;安全员、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分包单位所使用的施工设备必须报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由总包审核后向甲方、监理单位报审2.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向总包单位报送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要详尽准确,由总包单位先审批再报甲方、监理。

3.各分包单元必须配齐本专业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标准图集,以便在施工过程中有据可查;负责具体施工的管理人员每日填写施工日记,记录当天施工的详细情况及存在问题;4.分包单位根据本行业的现行标准或验收规范独立做好资料,在工程竣工时将竣工资料,包括质量保证资料、质量验收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原件移交总包方。

所有资料必须与施工日记及现场施工情况交圈对口。

总包有权在施工过程中抽查其资料整理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其整改,多次不改的进行处罚。

5.对于需要办理隐蔽验收或其他专业部门验收的工序,分包单位应在工序完成并自检合格后,书面报总包方,需要质监站或其他职能部门参加的,在报验单上予以说明,由总包方复核后报送监理及业主审批及组织相关部门检查验收。

6.有关工作联系函,各分包单位的联系函原件报总包方,并抄送监理、建设单位;签字登记备案后再向监理方报送,监理会同甲方协商后,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发给总包方一份登记备案。

进场的分包单位所有人员,须遵守总包单位质量及安全部门等现场管理制度。

0.2技术质量管理进场的分包单位所有人员,须遵守总包单位质量部门现场管理制度。

各分包单位质量的监控,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1.施工图纸管理。

分包单位应对本专业施工图进行仔细审核,对发现的设计缺陷、质量问题及矛盾部位应及时书面报总包单位相关专业施工管理人员,由总包单位会同监理、甲方、设计单位及专业分包技术人员重新修改,避免因设计引起的质量问题。

工程分包禁入制度

工程分包禁入制度

工程分包禁入制度一、总则1.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工程项目的分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3. 分包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要求执行分包工作。

二、分包单位资质要求1.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分包单位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施工业绩,无重大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记录。

3. 分包单位的技术人员和管理团队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三、分包工程范围与限制1. 分包工程的范围应在总承包合同中明确界定,并由双方共同确认。

2. 禁止将主体结构、重要承重构件等关键部位的工程进行分包。

3. 禁止将包含多项专业工程的综合型工程进行整体分包。

四、分包管理责任1. 总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负责。

2. 分包单位应对其所承担的工程部分负全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3. 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保障工人权益。

五、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有权采取警告、罚款、解除合同等措施。

2. 如分包单位的违规行为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分包单位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总承包单位负责解释。

2. 分包单位在进场前应接受本制度的培训,并签署遵守承诺书。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分包单位,并做好相应的过渡安排。

施工单位分包工程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分包工程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分包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施工单位的分包工程管理,提高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分包工程管理机构1.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分包工程管理机构,负责分包工程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2.分包工程管理机构应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保证分包工程的顺利进行。

三、分包人员管理1.分包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证书和岗位培训证明,经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与分包工程。

2.分包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分包工程管理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3.分包人员应接受定期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不定期的岗位轮换,保持工作状态。

四、分包工程管理流程1.分包工程管理流程包括分包计划编制、分包合同签订、分包施工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等环节。

2.分包计划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工期要求,合理安排分包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节点。

3.分包合同应明确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安全要求、支付方式等内容,并签订双方约定的合同。

4.分包施工管理应加强现场管理,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每日进行巡视和检查,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5.质量安全监督应加强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分包工程的合格性。

五、分包工程质量和安全1.分包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保证工程质量达到预期效果。

2.分包工程安全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保证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3.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六、责任和权利1.施工单位负责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质量和安全,负责分包工程的管理和监督。

2.分包工程施工单位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3.对于违反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和追责,确保各方利益得到保护。

七、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确保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本管理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施工单位所有,施工单位有权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3篇)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3篇)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各种建设工程不断涌现,对于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要求越来越高。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并执行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二、工程分包的安全管理规定:1. 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责任和义务。

2. 安全生产责任:分包单位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 安全教育培训:分包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分包作业人员具备安全操作的能力。

4. 安全防护措施:分包单位要根据具体工作任务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具。

5. 安全检查与监督:分包单位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加强对分包作业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三、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规定:1. 劳务分包单位的合法经营证件: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责任和义务。

2. 安全生产责任:劳务分包单位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责任制,确保分包作业人员的安全。

3. 劳动保护措施:劳务分包单位要制定完善的劳动保护措施,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设施和器具,并加强对劳务分包作业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4. 安全培训:劳务分包单位要加强对分包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确保分包作业人员的安全。

四、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规定:1. 用工单位的资质要求:用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用工合法经营证件,并明确约定临时用工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2. 安全生产责任:用工单位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责任制,确保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

3. 安全防护措施:用工单位要根据工作任务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具。

工程项目分包方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分包方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分包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分包方的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保障工程安全,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分包方的管理工作,包括分包方的资质要求、管理责任、管理程序、管理制度等内容。

第三条工程项目分包方应当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确保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分包方资格管理第四条工程项目分包方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执行管理。

第五条工程项目分包方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质量、安全、环保等标准,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第六条工程项目分包方应当遵守相关劳动法规,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施工进度。

第三章分包方管理责任第七条工程项目分包方需设立专门的管理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工程项目分包方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

第九条工程项目分包方管理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总包方的工作,共同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

第四章分包方管理程序第十条工程项目分包方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并按照计划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分包方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施工计划,确保施工进度。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分包方应当定期召开管理会议,对施工进度、质量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评估。

第五章分包方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工程项目分包方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环保管理制度等。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分包方应当建立健全的施工组织管理制度,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分包方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理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监理要求履行管理责任。

第六章分包方管理监督第十六条工程项目总包方应当加强对分包方的管理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监理方应当对分包方的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章分包方管理总结第十八条工程项目分包方应当定期对施工过程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总包方应当对分包方的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分包单位工作安全规定模板

分包单位工作安全规定模板

分包单位工作安全规定模板为了确保分包单位在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工作安全规定。

一、分包单位基本要求1.1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且在有效期内。

1.2 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许可证、专业承包资质等。

1.3 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对工作安全负总责。

1.4 分包单位应按照项目需求,组织具备相应技能和资质的员工参与工作。

二、安全生产管理2.1 分包单位应根据工作性质,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2.2 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3 分包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2.4 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3.1 分包单位应按照项目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设置,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3.2 分包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规划和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3.3 分包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4 分包单位应按照项目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遵守环保、消防等相关规定。

四、员工健康管理4.1 分包单位应做好员工的人事管理,建立完善的员工档案,确保员工信息的真实、准确。

4.2 分包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4.3 分包单位应关注员工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支持。

4.4 分包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五、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5.1 分包单位应制定事故处理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处置、调查和追责等环节。

5.2 分包单位应在发生事故时,及时报告给项目主体单位,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建筑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和规定

建筑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和规定

对分包单位资质资格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要求和规定一、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资格验证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沪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资质证书,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二、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就业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三、分包单位的选择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

2、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劳务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3、对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四、分包合同签订要求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3、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五、分包队伍进场时1、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4、总包负责解决分包方住宿、就餐、饮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

六、对分包队伍施工现场控制的要求和规定1. 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2. 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
3. 4 企业市场行为评价
3.4.1 企业市场行为评价应为对企业安全管理市场行为的考核,其内容包括安全生 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制度等 4 个评定项目。
3.4.2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状况的考核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而承接施工任务的、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承接工程 的、企业承发包工程项目的规模和施工范围与本企业资质不相符的,则该评定项目不 应得分; 2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和考核,应根据具体情 况评定折减分数。
2 配置不齐全,应根据具体情况评定折减分数。 3.2.3 施工企业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未建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制度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 2 安全技术措施的针对性及审核、审批程序的实施情况等,应根据具体情况评定折 减分数。 3.2.4 施工企业专项施工方案(措施)编制和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未建立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批准制度的, 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 2 制度的执行,应根据具体情况评定折减分数。 3.2.5 施工企业安全技术交底制定和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未制定安全技术交底规定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 2 安全技术交底资料的内容、编制方法及交底程序的执行,应根据具体情况评定折 减分数。 3.2.6 施工企业危险源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未根据本企业的施工特点,建立危险源监管制度的,则 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 2 危险源公示、告知及相应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实施,应根据具体情况评定折减分数。
3.1.5 施工企业安全文明资金保障制度的考核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制度未建立且每年未对与本企业施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进行预算和决算,未专款 专用,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 2 未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使用、监督及考核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应根据 具体情况评定折减分数。 3.1.6 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考核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未建立制度且每年未组织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专职人员及其他管 理人员的继续教育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 2 企业年度安全教育计划的编制,职工培训教育的档案管理,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 应根据具体情况评定折减分数。 3.1.7 施工企业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的考核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未建立制度且未对所属的施工现场、后方场站、基地等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 查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 2 隐患的整改、排查及治理,应根据具体情况评定折减分数。 3.1.8 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考核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未建立制度且未及时、如实上报施工生产中发生伤亡事故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 得分; 2 对已发生的和未遂事故,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的,则该评定项目不 应得分; 3 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及处理情况事故档案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 3.1.9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的考核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未建立制度且未按照本企业经营范围,并结合本企业的施工特点,制定易发、多 发事故部位、工序、分部、分项工程的应急救援预案,未对各项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演 练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 2 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机构、人员和物资的落实,应根据具体情况评定折减分数。

对分包单位资质资格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要求和规定

对分包单位资质资格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要求和规定

对分包单位资质资格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要求和规定分包单位资质资格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是建筑行业重要的管理环节之一,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从分包单位资质资格管理和施工现场控制两个方面进行具体的要求和规定阐述。

一、分包单位资质资格管理要求:1.合法资质:分包单位必须具备建筑业的相应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同时,要求分包单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认定,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技术实力: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施工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分包工程的施工任务。

要求分包单位具备一定的负责任态度,能够按照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

4.管理能力:分包单位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能够合理组织施工队伍,保证施工过程的协调进行。

要求分包单位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5.服务态度:分包单位需要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意识,能够积极与业主和其他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共同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提供良好的施工服务。

二、施工现场控制规定:1.施工现场的布局应符合工程施工要求,要求分包单位按照工程图纸的要求,合理规划施工场地的布局,确保施工过程的协调有序进行。

2.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要求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提示工人和其他人员注意施工安全。

3.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分包单位要求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持有效的证书。

4.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要求分包单位确保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绳等,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5.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要求分包单位要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6.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要求分包单位要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卫生,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垃圾,确保施工现场的清洁环境。

(完整版)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完整版)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总包对分包的安全管理总分包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相关规定通过分包来完成施工任务是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方式。

为进一步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分包单位超越资质范围,同时确保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单位管理,使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施工企业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进行评价和选择(甲分包由甲方和监理单位负责审查,并签订三方协议),通过分包合同条款明确约定履约过程控制的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一、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不得发包工程;2、对分包的工程和劳务分包,承包合同中要明确安全责任,签订安全协议;3、对外包工承担的工程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4、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单位,要勒令停止生产行为。

5、凡总包单位产值中包括外包工完成的产值的,总包单位要统计上报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处理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

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分包单位行政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认真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

3、服从总包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执行总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调查处理伤亡事故。

三、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1、分包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向总包单位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2、分包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进行分解控制。

3、分包单位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经总包单位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

4、安全教育: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由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和项目部进行,班前教育由分包队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部。

5、由项目部提供施工用电、脚手架和防护设施的,项目部应与分包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对上述设施,各分包单位严禁私自拆改,如有变动必须经过项目部安全负责人批准。

分包单位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范本(2篇)

分包单位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范本(2篇)

分包单位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分包单位人员资格管理,确保分包单位人员的能力和素质符合相关要求,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工程现场从事分包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三、资格管理要求1. 分包单位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所需的工具和设备。

2. 分包单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如安全生产证、电工证等,且证书必须是有效的。

3. 分包单位人员应具备与岗位相关的健康体检报告,以确保其身体状况适合从事相应的工作。

4. 分包单位人员在进入工程现场前,必须参加相关安全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试。

5. 分包单位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相关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且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资格管理程序1. 分包单位人员的招聘和录用必须按照招聘程序进行,包括发布岗位需求、面试、考核等环节,并对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

2. 分包单位人员进入工程现场前,必须进行面试和技能测试,以确保其能力和素质符合相关要求。

3. 分包单位人员进入工程现场后,必须参加工地安全培训,并签署安全承诺书,承诺遵守工地相关规定和安全管理措施。

4. 分包单位人员在工程现场的工作期间,定期进行安全考核和技能培训,以提高其工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5. 分包单位人员在离开工程现场前,必须经过工地安全检查,并进行结算和清理工作,保证工程现场的安全和整洁。

五、资格管理责任1. 分包单位负责对其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和管理,并保证其人员的证书和资格的有效性。

2. 工程施工方负责对分包单位人员的资格进行核查和认证,并及时向分包单位通报审核结果。

3. 工程现场负责对分包单位人员的入场和离场进行票证登记和查验,并对其资格进行监督和管理。

4.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分包单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并及时向工程施工方和分包单位汇报相关情况。

六、资格管理措施1. 建立分包单位人员资格管理档案,包括个人简历、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信息,并定期进行更新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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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分包单位资质资格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要求和规定为保证本公司承建工程的项目任务的顺利完成,控制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保证施工进度,确保安全文明生产,现对分包单位制定以下要求和规定,望各分包施工单位认真严格执行.一、资质资格: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资质等级满足施工要求。

二、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工程质量总目标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为确保总目标的实现,分包方根据工程情况,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保证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自控好每道工序施工。

对不达标分部分项工程决不放过,建立一系列的有效措施,严格按监理交底执行。

确立以总承包为主的管理体系,各分包方必须服从总承包方的统一管理,责任明确、严格把关,从思想上树立质量第一意识,确保质量大目标的实现。

为加强“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管理,凡进入本工程的分包方,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监理部的统一管理。

(一)、工程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管理原材料、设备采购进场验收,为保障质量目标的实现,首先从原材料、设备采购进场保管验收进行,严格控制把关,特制定以下制度:1、凡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为合格品,应具备备案证、合格证、材质单(二证一单),无二证一单的材料一律不得采购,各种证件填写应根据市有关部门要求填写齐全,进口材料与设备必须拥有商检书,否则一律不得采用;2、进场的材料、设备验收:材料、设备进场后,分包方必须做好自检验收工作,并及时收集查询相关证件。

在自检合格的情况下进行申报,竟建设单位、监理部验收签认后方可进场。

如果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用于工程,必须拆除返工。

3、对进场的半成品、成品及其他材料进行外观检查时,若存在问题应及时退场,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

4、复试及市质量监督站指定抽(送)检的特殊材料,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送)检工作,复试材料未经建设单位、监理部见证取样送样,均视为无效,合格的复试及抽(送)检报告未提供前,严禁在工程中使用;5、对主要的装饰材料、及特殊材料,实行封样验收办法。

在使用前一周,向监理方报送样品与相关证件验收标准等,认可后可对样品进行封存,用于工程上的材料必须与样品相符,否则禁止使用;6、已验收合格的材料、设备,总承包方或分包方必须严格按照现场划分的区域于指定地点分类堆放整洁,并做好标识,严禁乱堆乱放,各单位材料、设备进场后,严加管理,由专人负责防止损坏与失盗现象发生,影响工程使用;总承包方制定材料管理规定,并负责全面管理,对进出场的材料实行登记制度,防止材料丢失;7、项目未经检验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于工程中,如发现未经确认的材料使用工程中,监理部将会同建设单位作出相应的处罚措施(罚款或停工整改),并责令分包方立即拆除已用于工程中的材料,清理出厂,由此造成的损失施工方自负。

(二)、施工质量管理:1、分包方必须建立项目经理为核心的质量管理班子,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保证措施,责任明确到位层层落实,并确定质量目标。

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开工前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2、工程开工前,总承包方或分包方根据现场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重要及特殊分部分项需单独编写施工方案,均应经施工单位技术总工审批同意后,再分别申报,经监理认可后方可执行;3、各分部分项工程中介入的分包方,必须纳入总承包方的统一管理,服从总承包方的管理,总承包方对质量计划的落实负责;总承包方将下列资料用专用表格报监理部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才能进行施工。

(1)、分包方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承包许可证;(2)、分包合同、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3)、专职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如果项目监理部对所报资料发现不实或施工时分包方不具备承担工程的能力,可以提出辞退分包方,总承包方应予以执行,否则,总承包方承担工程的一切损失。

4、工程施工前,编制切实可行的技术交底与质量保证措施,上报监理方备案;5、严格执行三级报检制度,各分部、分项工作完成后,总承包方或分包方必须按自检程序进行自检和评定,自检、专检合格后,资料填报齐全报监理方核定,如有漏项降临方不予接收;各分项工程验收由监理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自评结果与实际结果相差较大或不达标时,监理方可口头或书面通知总承包方或分包方限期整改,整改工作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在验收未通过之前,坚决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监理方责令返工,甚至签发工程暂停指令;6、混凝土浇筑施工前,各专业隐蔽验收工作必须通过,专业预留预埋必须到位、无遗漏,并填报混凝土浇筑审批令,经建设单位、监理方认可后,方可进行混凝土分项施工;8、总承包方或分包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及地方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更不允许发生偷工减料现象;9、砂浆、混凝土工程施工过程中,所用材料必须严格计量,砂子必须过筛,混凝土施工缝留置必须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10、混凝土试块留置必须符合规范规定,用于评定混凝土结构强度的试块必须采用标准养护,并及时办理试压委托;对于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制作和养护按GB50204-2002执行。

11、当工程变更时,承包方应取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后,办理变更审批表,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建设单位、监理部签字),由建设单位交设计单位形成设计文件,再进行施工。

否则,视为无效,工程拨款时,不予计量。

情节严重,负有法律责任。

12、严禁在结构上随意开洞、凿孔等工作,施工需要时必须事前以书面形式由总承包方向建设单位、监理部及有关部门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同意擅自进行开洞、凿孔等工作给予重罚,出现的一切责任后果由责任方负责;13、建立健全交接制度。

各专业单位分部、分项,在施工过程中或工作完成后,因需要提交场地进行各专业穿插作业,两单位必须坚持以书面形式交接制度,接受单位对成品负责保护,不得损坏;14、总承包方或分包管理人员,必须服从监理方对施工质量的合理指导与指正,如遇无理狡辩不服从管理、玩忽职守人员,责令限期退场,更换人员并给予处罚;15、如发现不按上述规定施工,影响工程质量,视情节严重,责令总承包方或分包方,限期整改或返工处理,必要时下达停工通知单,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均由责任方承担。

二、进度计划管理:1、为确保计划的实现,总承包方或分包方必须严格按照进度计划或年度计划进行实施,合理安排调配劳力、材料及施工工序,避免窝工、返工、待料等现象。

2、总承包方或分包方根据工程施工情况,所承担任务量,根据合同规定的进度计划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计划。

编制时,应综合考虑整个施工现场穿插作业及各方面不可预料因素进行计划编制。

计划编制须切实可行,审批后方可实施。

3、各专业、各道工序施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并按时完成任务,不得拖延,更不得影响其他专业施工,否则给予一定经济处罚;4、因组织不利、劳力、材料不足或不到位等,影响到工程进度,特别是影响其他专业施工,监理部会同建设单位给予经济处罚;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造成返工责任由施工方自负,按没有按时完成计划论处;5、对没有按时完成的各分项工程工期不给予顺延,在保证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修正后续周、月计划,按新计划完成;三、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规定:1、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总承包方或分包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并于开工15天前报建设单位、监理部审查备案;2、总承包方或分包方必须严格按照“一标准五规范”的要求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及卫生工作;3、工程开工前,总承包方必须到市安监部门进行安全备案报监,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的进行阶段性报监;4、工程开工前,总承包方必须编制详细的现场安全生产整体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等,经公司总工审批同意后,上报监理、建设方审核,同意后严格执行;5、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石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工程、爆破作业工程等均应在开工前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审批同意后,上报监理、建设方审核,同意后按此指导施工;6、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严格编制详实的安全技术交底,做到班前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随时准备接受监理方查阅;7、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无证人员不得单独上岗作业;8、对进场的职工(包括外援工、实习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并应建立培训档案,未经培训和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严禁野蛮作业,违章作业;9、工程中所使用的施工机具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应有相关证件,并于使用前将验收合格证明及其他材料上报监理部备案;10、在高、低压线路的下方,总承包方或分包方不得堆放构件、材料、不得搭建临时设施;对施工用机具设备不能满足外电防护安全距离要求的应按行业及电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警示及安全防护工作;11、充分利用“三宝”,现场施工“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必须到位,且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范规定,确保施工作业施工人员人身安全;12、各总承包方或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三项五线制”及“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制度,确保“一机一闸一保护”,配电箱全部采用标准规格,熔丝搭配合理,严格人走上锁,进出电缆整齐有序,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临时用电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13、严格执行开关箱“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箱内必须社隔离开关;14、塔吊使用必须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确保四限位两保险的正常使用,六级以上大风严禁作业;15、电梯井道内必须按规定做好水平防护工作;16、露天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做好防雨雪、防风、保护接零等防护工作;17、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严禁酒后作业,总承包方或分包方严禁在建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18、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确保作业人员安全;19、总承包方或分包方必须严格按照市建委的有关规定,真正做到“两型五化”,现场宿舍、食堂、厕所等卫生,应符合市建委的有关文明施工规定;20、生活区、木工制作区、仓库、总配电箱等处,必须配置干粉灭火器;楼层必须每层设置消防水开关;21、总承包方应做好现场的安全文明宣传工作,安全标志牌悬挂位置应得当;22、施工现场的材料、构件、料具等必须按平面图位置堆放,并按规格、品种堆放整齐,且注明材料品种、规格、产地、名称、用途、检验状况的标识牌,对不合格品应及时退场;23、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不扰民措施,平时晚22时至凌晨6时,中考期间晚20时至早8时,严禁施工,因工期需要必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手续,采取相应的减少噪音影响,经同意后方可施工;24、施工现场应制定防尘、防噪声措施,生活区、办公区必须设置生活垃圾箱(桶),设专人负责,及时清理;四、施工资料管理规定:1、总承包方或分包方资料项目应齐全、无遗漏,资料内容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省市政府发布的规范、规程与标准;2、总承包方或分包方资料数据填写应达到完整、真实、准确,不得涂改;3、日常报验、签证等资料,应保证甲方、监理各存一份,施工方尽量提供监理方资料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必须在资料上加盖原件存放处红章,并注明存放人姓名、存放日期,以便查找;资料书写字迹应清楚,用笔要求一律采用蓝黑、碳素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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