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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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信息医疗广告发布管理规定

医院医疗信息医疗广告发布管理规定
第三条医院医疗信息发布主要采取广告、通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发布媒介包括报纸、杂志、电视、广播、户外布由医务科、护理部组织、审核、规划设计。凡涉及重要发布内容,由信息涉及科室、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发布。
第五条医疗信息、医疗广告发布严格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发布前报请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后,严格按照审批规定的样式、内容、时间予以发布,并接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
第六条本管理规定之外的信息发布按照医院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医院医疗信息医疗广告发布管理规定
第一条医院医疗信息、医疗广告发布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正确舆论方向,加强领导,严格管理,为医院中心工作服务。
第二条医院医疗信息、医疗广告发布实行归口管理,原则上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医务科、护理部做好医院医疗信息、医疗广告发布的监管、采集、汇总工作。

医院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医院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医院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医院也日益依赖互联网来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宣传内容。

为了规范医院互联网信息的发布,保障公众的权益和提高医院的形象,本文制定了医院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二、信息发布范围与内容1. 医院互联网信息的发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平台。

2. 医院互联网信息发布内容应包括医疗服务介绍、专家介绍、科研成果、健康宣教、公益活动等与医院服务和医学健康相关的信息。

3. 互联网信息发布内容应准确、真实、客观,不得夸大宣传、夸张事实,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以误导公众。

三、信息发布流程与管理1. 医院互联网信息发布应建立专门负责的信息发布团队或岗位。

2. 信息发布团队应定期审核医院互联网信息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 新信息发布应经过审核并及时更新,已发布的信息应及时修订或删除,以保持信息的前瞻性和有效性。

4. 医院互联网信息发布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规范,不得涉及医疗隐私、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内容。

四、信息发布风格与语言1. 信息发布应统一风格,体现医院的专业性和形象。

2. 语言应简洁明了,易于被广大用户理解和接受。

3. 信息发布应注重阅读体验,避免使用过于专业化、晦涩难懂的术语和长句。

五、互联网信息保密与安全1. 医院互联网信息发布过程中要严格保护医院及患者的隐私信息,不得泄露患者个人隐私和病例资料。

2. 互联网信息发布应加强信息安全防护,防止黑客攻击和个人信息泄露。

六、违规处理措施1.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医院互联网信息发布行为,应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撤销发布权限、罚款等。

2. 严重违规者将面临法律追责和纪律处分。

七、监督与检查1.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医院互联网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医院互联网信息发布的合规性。

2. 公众对医院互联网信息发布行为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投诉,相关部门将进行调查处理。

八、附则1. 本规定由医院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医院对外发布信息管理制度

医院对外发布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对外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树立医院良好形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对外发布各类信息,包括新闻稿、公告、宣传资料、社交媒体发布等。

第三条医院对外信息发布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真实性:发布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夸大、歪曲事实。

2. 准确性:信息内容应与事实相符,避免误导公众。

3. 及时性: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4. 权威性:信息发布内容应具有权威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5. 责任性:信息发布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确保信息发布合规、有序。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对外信息发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医院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第五条对外信息发布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医院对外信息发布工作的规章制度;2. 审核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3. 监督检查信息发布工作的落实情况;4. 负责信息发布工作的对外沟通和协调。

第六条医院信息宣传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包括:1. 起草、审核、发布各类信息;2. 与新闻媒体、社交媒体等合作,扩大信息发布渠道;3. 收集、整理、分析信息反馈,及时调整发布策略。

第三章信息内容与发布流程第七条医院对外发布信息内容应包括:1. 医院概况、发展规划、科研成果、先进事迹等;2. 医疗服务项目、专家团队、诊疗技术等;3. 医疗卫生政策、法规、通知等;4. 医院公益活动、义诊、讲座等信息。

第八条医院对外信息发布流程:1. 信息宣传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收集、整理相关信息;2. 信息宣传部门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3. 信息宣传部门将审核通过的信息提交对外信息发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4. 对外信息发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信息宣传部门负责发布;5. 信息发布后,信息宣传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信息反馈,及时调整发布策略。

医院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制度

医院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制度

医院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对外息的发布管理,防止信息失密和泄露的现象发生,制定了医院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制度。

一、信息内容
医院对外发布的信息内容包括医院相关的医疗、服务、管理、文化、活动、会议等,原则上不发布其他内容。

二、信息发布管理原则
信息发布管理按照“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基本原则进行,即分管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负责人负责审核把关相关信息,所有发布内容必须经过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审核把关后方可予以发布。

信息联络员和其他撰稿人对所提供的内容负责,院党政办公室集中审定后,统一对外发布,其他部门不得发布。

三、信息发布流程
1、临床、医技科室:原稿→科主任(护士长)初审签字
→医务部(护理部)审查(必要时需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转交院党政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审查存档→编辑整理→对外发布。

2、行政、后勤科室:原稿→职能科室负责初审签字确认(必要时需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转交院党政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审查→编辑整理→对外发布。

3、重大事件的新闻报道提交分管领导审批或由院长审批。

四、组织分工
各部门的组织分工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院党政办公室负责对信息联络员的培训,稿源的组织,稿件的编辑、整理、修改、审核发布。

科室信息联络员和其他撰稿人负责相关信息的采集、撰写、提交审核。

网站模块和院刊栏目内容涉及到相关职能部门的由相关科室负责信息搜集与提交。

院党政办公室负责医院网站信息的分类、更新、删除,信息物价负责网站系统安全、网络硬件软件设施建设及日常运行及维护工作。

已发布的信息内容由信息物价科集中保存至数据库服务器。

医院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发布管理制度1. 总则为了保证医院信息发布的科学性及时性和准确性,规范医院内部和外部信息的传递和发布,提高医院的形象和声誉,特订立本制度。

2. 信息发布的对象医院信息发布旨在向以下对象传递信息:—医院职工—患者及其家属—合作单位和社会公众3. 信息发布渠道和方式医院信息的发布渠道和方式如下: 1. 内部信息发布:—医院内部网站:医院通过内部网站发布紧要通知、会议布置、政策文件等。

—电子邮件:依据职工的不同职能和需要,通过电子邮件及时转达信息。

—内部公告栏:将紧要通知和公告张贴在医院内部公告栏上,确保职工能够及时取得信息。

—会议和培训:通过会议和培训形式,向职工传递紧要信息和知识。

2. 外部信息发布:—医院官方网站: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发布医院的基本信息、科室介绍、专家团队、就医指南等。

—社交媒体平台:医院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医疗健康知识、健康科普、医院活动等信息。

—媒体发布:与媒体建立合作关系,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稿件等方式向公众转达医院的新闻和紧要信息。

—电话服务热线:设立24小时咨询热线,为患者和社会公众供应医院相关信息和咨询服务。

4. 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标准1.关于医院:–医院概况:医院的发展历程、规模、管理水平等。

–医院荣誉:医院获得的荣誉、奖项以及学术成绩。

–医院使命和价值观:医院的使命宣言和价值观。

2.关于科室:–科室介绍:各科室的专业领域、人员编制、医疗设备等情况。

–专家团队:各科室的专家介绍、学术成就和临床经验。

–门诊布置:各科室医生的门诊时间、就诊时间和号源情况。

3.关于就医:–就医指南:患者就医流程、挂号方式、就诊须知等相关信息。

–医疗保险:医院与各大医疗保险公司合作的情况。

–就医常识:医疗健康知识、防备保健知识等。

4.关于医院活动:–学术会议:与医学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活动、学术会议等信息。

–社区活动:医院参加的社区义诊、健康知识讲座等。

–公益活动:医院举办的公益活动等。

医疗信息披露与公示管理制度

医疗信息披露与公示管理制度

医疗信息披露与公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医院医疗信息的披露与公示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相关部门、医务人员及与医院有合作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守则医院医疗信息披露与公示管理应遵从公开、公平、公正、公信的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第二章医疗信息披露管理第四条披露内容1.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包含医院名称、住址、联系方式、等级、类型等信息;2.医疗服务项目:包含供应的各类医疗服务项目、诊疗科目、技术设备等信息;3.医疗人员情况:包含医务人员的资质、专业技术职务、从业年限等信息;4.医疗质量与安全:包含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医疗安全事件处理情况、医疗巡查检查结果等信息;5.医疗费用与收费标准:包含医疗费用的收费标准、结算方式等信息;6.其他需要披露的相关信息。

第五条披露要求1.披露方式:采取网站公示、宣传料子、告示栏等形式进行信息披露,并定期更新和公示;2.披露内容:披露的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夸大宣传、隐瞒实情;3.披露方式:医院应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渠道,确保信息的及时披露和公示;4.披露周期:医院应依据实际情况,订立认真的信息披露周期,并定时进行披露;5.披露公示时间:信息披露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公示,并在公示期间接受患者、社会公众的咨询和监督。

第六条披露记录和备案1.医院应建立完整的医疗信息披露记录,并加盖公章备案;2.披露记录包含披露的时间、地方、内容等细节情况;3.披露备案由医院管理机构负责,不得窜改、遗漏紧要信息。

第三章医疗信息公示管理第七条公示范围医院应当将以下信息进行公示:1.医院荣誉和业绩:包含获得的荣誉称呼、重点科室、学术成绩等;2.医院质量评价:包含患者满意度调查结果、医疗服务质量评估结果等;3.医疗收费公示:包含收费标准、报销政策等信息;4.紧要医疗政策:包含紧要政策的公示、解读等;5.医院发展规划:包含医院的发展目标、规划和改进措施等。

医院对外消息发布管理制度

医院对外消息发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对外消息发布的管理,确保消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权威性,提高医院形象和社会信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对外消息发布的所有活动,包括新闻发布、公告、信息通报等。

第三条医院对外消息发布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权威性;(二)维护医院形象,传递正能量;(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四)尊重事实,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对外消息发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外消息发布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医院对外消息发布工作由宣传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医院对外消息发布计划;(二)负责收集、整理、审核对外消息发布内容;(三)负责对外消息发布的渠道选择和实施;(四)负责对外消息发布效果的评估和反馈。

第六条对外消息发布内容应经相关部门审核,确保内容准确、合规。

第三章内容与格式第七条医院对外消息发布内容应包括:(一)医院新闻、动态;(二)医院重大活动、事件;(三)医院服务项目、新技术、新成果;(四)医院公益活动、慈善事业;(五)医院与政府、社会团体、企业等合作事项;(六)其他需要对外发布的消息。

第八条医院对外消息发布格式应规范,包括标题、正文、发布单位、发布日期等。

第四章发布与传播第九条医院对外消息发布渠道包括:(一)新闻媒体;(二)医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三)宣传栏、公告栏等院内宣传渠道;(四)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渠道。

第十条医院对外消息发布应遵循以下程序:(一)信息收集:宣传部门收集相关信息,整理成文;(二)内容审核:相关部门对信息内容进行审核;(三)发布实施:宣传部门根据审核意见,选择合适渠道发布消息;(四)效果评估:对发布效果进行跟踪、评估,总结经验。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医院对外消息发布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医院内部监督。

第十二条医院对外消息发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对外消息发布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消息发布数量和质量;(二)发布渠道的多样性;(三)发布效果的评估;(四)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

医院信息发布管理规定(3篇)

医院信息发布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信息发布行为,保障医院信息发布的安全、准确、及时和有效,提高医院信息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部及对外发布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闻报道、宣传材料、公告、通知、医疗信息、科研成果、培训信息等。

第三条医院信息发布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发布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内容。

(二)合法性:发布的信息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三)及时性:发布的信息应当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四)安全性:发布的信息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五)公开性:发布的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公开信息的要求,便于公众了解。

第二章信息发布管理组织第四条医院成立信息发布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院信息发布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信息发布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发布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信息发布管理工作。

第六条信息发布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医院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审核、审批信息发布内容;(三)监督信息发布过程,确保信息发布符合规定;(四)组织信息发布培训,提高信息发布人员的业务水平;(五)处理信息发布中的问题,确保信息发布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信息发布内容管理第七条医院信息发布内容分为以下类别:(一)医院概况:包括医院简介、组织架构、历史沿革等;(二)医疗服务:包括诊疗项目、专家介绍、就诊指南等;(三)医疗技术:包括科研成果、新技术、新设备等;(四)医疗服务质量:包括医疗质量指标、患者满意度调查等;(五)医院新闻:包括医院动态、重大事件、媒体报道等;(六)公共卫生:包括公共卫生政策、健康教育、疾病预防等;(七)其他:包括招聘信息、培训信息、公益宣传等。

第八条信息发布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内容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三)尊重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四)遵循医疗伦理,不得损害患者利益;(五)尊重事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医院公开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医院公开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医院公开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院公开信息的发布和管理,保护患者合法权益,提高医院对外透亮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相关人员,包含医务人员、行政人员、护理人员等。

第三条定义1.公开信息:指医院向患者、媒体和社会公众发布的与医院运营、服务等相关的信息。

2.医务人员:指医院内从事医疗、诊断、治疗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3.行政人员:指医院内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

4.护理人员:指医院内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5.患者监督委员会:指由患者代表和医院代表构成的监督机构。

第二章公开信息发布第四条信息发布渠道医院通过以下方式发布公开信息: 1. 医院官方网站:医院官方网站是医院对外公开信息发布的重要渠道,应及时更新医疗技术、医疗服务、资讯等相关信息。

2. 门诊部公告栏:医院门诊部设立公告栏,用于发布医院的最新公告、通知等信息。

3. 微信公众号:医院建立微信公众号,通过推送文章、消息等形式发布医院公开信息。

4. 报纸、杂志、电视等媒体:医院可以通过与媒体的合作,发布相关公开信息。

第五条信息发布内容医院公开信息的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医院简介:包含医院的基本情况、办院理念、发展历程等。

2. 医疗服务:包含医院的科室设置、医疗设备、专家团队等信息。

3. 医疗技术:包含医院的新技术、新项目、新疗法等的介绍和应用情况。

4. 医院规章制度:包含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流程、服务承诺等。

5. 紧要通知:包含医院的停诊、调整服务时间、转变服务范围等紧要通知。

第六条信息发布程序医院公开信息发布程序如下: 1. 信息准备:相关部门准备公开信息的内容及形式。

2. 信息审核:由医务、行政等相关人员进行信息的审核。

3. 信息发布:通过指定渠道发布公开信息。

4. 信息更新:医院应及时更新发布的公开信息,保持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5.信息备案:医院应将发布的公开信息进行备案,以备查阅和审计。

医院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医院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网络信息发布管理,保障医院网络安全,维护医院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化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及对外网络信息发布,包括但不限于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论坛等平台。

第三条医院网络信息发布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发布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医院规章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发布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构、篡改、隐瞒事实。

(三)及时性原则:发布信息应迅速、准确、及时,确保信息传播的时效性。

(四)保密性原则:发布信息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确保医院秘密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网络信息发布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五条医院各部门、科室负责本部门、科室网络信息发布的具体实施,并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六条医院网络信息发布实行分级管理制度,按照信息的重要程度和涉密程度,划分为以下三个等级:(一)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医院秘密和患者隐私的信息。

(二)内部信息:涉及医院内部管理、工作流程、人员信息等,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患者隐私的信息。

(三)涉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医院秘密和患者隐私的信息。

第三章信息发布程序第七条医院网络信息发布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信息收集:各部门、科室按照职责范围收集信息,并进行初步审核。

(二)信息审核:信息管理部门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信息发布:审核通过的信息,由信息管理部门统一发布。

(四)信息更新:信息发布后,如需更新,需按照原程序进行审核和发布。

第八条医院网络信息发布应严格遵守以下要求:(一)信息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医院规章制度。

(二)信息标题应简洁明了,突出重点。

(三)信息内容应结构清晰,条理分明。

(四)信息语言应规范、文明,避免使用粗俗、侮辱性语言。

医院发布信息管理制度

医院发布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信息发布工作,提高医院信息传播效果,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准确和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各部门、各科室以及医院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

第三条医院信息发布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合规性、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信息发布范围第四条医院信息发布范围包括:(一)医院重大政策、工作部署、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等信息;(二)医院发展规划、医疗服务项目、科研教学成果等信息;(三)医院对外合作、交流、招聘等信息;(四)医院文化建设、职工福利、公益活动等信息;(五)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第三章信息发布程序第五条信息发布前,需经过以下程序:(一)信息内容审核:信息发布部门或科室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合规;(二)信息内容审批:信息发布部门或科室将审核后的信息报送给分管领导审批;(三)信息内容发布:经审批同意的信息,由信息发布部门或科室负责发布。

第六条信息发布渠道包括:(一)医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二)医院宣传栏、公告栏等内部宣传设施;(三)新闻媒体、行业媒体等外部媒体;(四)其他适宜的信息发布渠道。

第四章信息发布要求第七条信息发布内容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虚构、夸大或隐瞒事实;第八条信息发布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第九条信息发布应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名誉等;第十条信息发布应注重保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患者隐私等敏感信息,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章信息发布监督第十一条医院设立信息发布监督小组,负责对信息发布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信息发布监督小组对以下内容进行监督:(一)信息发布是否符合本制度规定;(二)信息发布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合规;(三)信息发布渠道是否合规;(四)信息发布效果是否达到预期。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院内医疗广告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医院院内医疗广告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医院院内医疗广告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医院院内医疗广告信息发布管理规定为加强对医疗广告信息管理,规范医院发布医疗广告信息行为,保证其真实可靠,正确引导群众就医,保障人民身心健康,本规定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一条: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医院发布医疗广告信息行为,保障人民身心健康。

第二条:定义本规定所称院内医疗广告信息,是指利用各种媒介(含微信、微博等传播手段)直接或间接介绍医院或科室、医务人员医疗服务的广告信息(不含对内的通知、讲座等)。

第三条:审批流程院内发布医疗广告信息,应当经过相应流程审批,不得私自以科室、个人名义发布医疗广告。

第四条:可发布医疗广告、信息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二)精神文明、廉政建设;三)科室简介、专家简介;四)医院新技术、新疗法;五)大型义诊、卫生日宣传活动;有关人物专访、专题报道等宣传内容,可以出现“xx医院”名称,但不能出现地址、联系方式等医疗广告内容。

六)医院在其法定控制地带标示仅含有医疗机构名称、标识、联系方式的自设性户外广告。

第五条:禁止内容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三)处方药广告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与其他医疗机构比较;四)烟草及相关产品广告,保健品、婴儿奶粉广告;五)利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六)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七)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组织(含企业)的名义、形象做证明的;八)利用新闻报道,医疗资讯服务类节(栏)目或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九)违反其他有关法律、发规的。

第六条:审批和制作管理依据《XXX标识系统、宣传制品管理办法》来执行我院院内医疗广告信息发布的审批和制作。

第七条:监督检查院办作为院内宣传发布机构对各类宣传制品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严格把关,做到内容健康向上、形式美观大方、文字准确无误。

医疗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范本

医疗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范本

医疗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信息的发布,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确保公众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医疗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在开展医疗服务、医学研究、医学教育等活动中产生的医疗信息的发布。

第三条医疗信息发布应当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合法性原则,切实保护患者隐私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发布的内容、范围、程序和责任,确保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章医疗信息发布的内容第五条医疗信息发布的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技术水平、医疗质量安全、医学研究成果、医学教育与培训等。

第六条医疗信息发布应当突出重点,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第七条医疗信息发布应当遵循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尊重患者意愿,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第三章医疗信息发布的范围和程序第八条医疗信息发布的范围包括:医疗机构内部员工、患者及其家属、社会公众等。

第九条医疗信息发布程序分为:信息收集、信息审核、信息发布、信息反馈等环节。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信息发布机构,负责医疗信息的收集、审核和发布。

信息发布机构应当具备专业知识,熟悉医疗行业情况。

第十一条医疗信息发布前,应当经过信息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等。

第四章医疗信息发布的责任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明确信息发布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信息发布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疗机构。

医疗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范本旨在规范医疗信息的发布,保障医疗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医疗机构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医院信息发布工作制度

医院信息发布工作制度

XXXX医院信息发布工作制度为加强信息发布管理,规范信息发布行为,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提高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领导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宣传科办公室主任:XXX二'信息发布管理医院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对信息发布工作负总责;宣传科负责信息发布具体工作实施;3.办公室、质量管理科、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医学装备科、信息科、财务科、人力资源部、病案管理科、预防保健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信息的日常管理和统计,并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经分管领导及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按规定时效提交宣传科整理发布。

三、信息发布范围(一)医院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二)医院组织架构设置、发展规划、制度规范;(四)医院财务预算、决算信息;(五)集中采购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七)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监督检查情况;(A)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医院信息。

四、信息发布基本要求1.报送信息应采用电子邮件和纸质文稿的方式报送,一事一报。

报送信息要及时、快捷、突出新情况、新内容。

2.各类信息材料要做到内容真实准确、主题清晰、文题相符、文字精炼、数据准确。

特别是紧急信息报送,信息中涉及的时间、地点、人员、事件、数字和计量单位等内容务必认真核实,准确无误。

3.经分管领导审核认为不宜公开的信息,应暂缓报送与发布,确需发布的,要主要负责人审批,凡属涉密信息,要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规定。

4.宣传科应于年底前对各科室报送信息的数量、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并记入对各科室的综合目标考核之中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医疗服务信息发布制度范本

医疗服务信息发布制度范本

医疗服务信息发布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服务信息发布活动,提升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保障患者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服务信息发布指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等发布医疗服务相关信息的行为。

第三条医疗服务信息发布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

第四条医疗服务信息发布应当坚持依法、公开、公正、平等、自愿原则。

第五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并明确信息发布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第六条医疗服务信息发布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等。

第七条医疗服务信息发布应当配备专人负责,负责审核、发布、更新和维护医疗服务信息。

第八条医疗服务信息发布应当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的质量检查和评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信息发布要求第九条医疗服务信息发布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医务人员资格和执业证书信息;医疗科目和服务项目介绍;医疗设备和技术介绍;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患者评价和满意度调查结果等。

第十条医疗服务信息发布应当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第十一条医疗服务信息发布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性的内容。

第十二条医疗服务信息发布应当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隐私,不得泄露患者或医务人员的个人信息。

第十三条医疗服务信息发布应当遵循患者知情权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医疗服务的情况。

第三章责任和管理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负有法律责任和保证责任。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投诉,并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性的医疗服务信息,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查处,追究责任。

第四章监督和评估第十八条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服务信息发布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医院信息宣传和医疗信息、医疗广告发布审核管理办法

医院信息宣传和医疗信息、医疗广告发布审核管理办法

医院信息宣传和医疗信息、医疗广告发布审核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做好医院信息宣传、医疗信息和医疗广告发布审核管理,实现此项工作管理的规范化,更好地为医院改革和发展服务,根据卫生部《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1.总则1.1.医院信息宣传和医疗信息医疗广告发布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有利于发展、改革、稳定的正面宣传为主,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原则,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自觉服从医院的改革和发展大局。

1.2.医院信息宣传、医疗广告的发布要严格执行国家新闻出版管理、广播影视管理、互联网管理有关规定。

2.信息发布和宣传管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2.1.各级领导参加我院活动、视察我院工作、作出有关批示的宣传报道。

2.2医院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

2.3医院传达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的宣传报道。

2.4.医院出台的重要决策、规章、重大措施和医院工作动态的宣传报道。

2.5医院医疗、护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医院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成就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

3.医院信息宣传和医疗信息审核发布管理机制3.1医院信息宣传和医疗信息审核发布工作由院分管领导负责,党办归口管理具体实施。

3.2党办宣传职能如下:3.2.1.定期研究医院宣传工作,提出宣传的思路和基本目标。

3.2.2.组织、管理对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信息沟通和宣传报道工作。

3.2.3.对医院各科室通讯员工作予以考核和表彰。

3.2.4.负责新闻报道的策划、协调工作,做好网络宣传管理工作。

3.2.5.负责医院医疗信息、发布医疗广告的审核工作。

3.3各科室主任为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3.3.1.负责提出本科室宣传工作的思路和办法。

3.3.2.协调医院宣传部门策划和组织实施本科室宣传报道活动。

3.3.3.负责本科室医疗信息发布和审核第一关并报分管院领导签字后,由党办审核并发布实施。

医疗信息和医疗广告发布管理制度

医疗信息和医疗广告发布管理制度

医疗信息和医疗广告发布管理制度1、各科室提供的医疗信息首先交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如:医学稿交医务部,护理稿交护理部。

精神文明稿交党办,重大活动稿交院领导等)如分管领导审批后,由文化宣传中心统一安排在院内网站、宣传栏在院外各级媒体刊登或播放。

2、医院发布以来信息和医疗广告,文化宣传中心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医疗信息和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

3、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对医疗广告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同时做好形象广告内容的校对,严禁发布违法、违规广告。

4、各科室提供的医疗信息和医疗广告内容真实、准确,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设计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淫秽、迷信、荒诞的;
贬低他人的;
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5、发布以来信息和医疗广告的媒体(如报社、广告公司等),需具备《发布医疗信息和医疗广告许可》资质,不在无此资质的媒体进行发布。

医院医疗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医院医疗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医院医疗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院务公开,规范行业行为,方便群众就医、促进健康进步,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2006年11月10日第26号令实施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医疗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第一条:医院各单位、部门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其他形式向患者、社会群众发布的医疗服务信息,均属于本办法管辖范围.第二条:发布医疗信息的原则:发布的内容必须真实、健康、科学、准确。

第三条:医疗信息涵盖了临床、医技科室和业务管理部门在管辖范围内向患者、社会群众公科室简介、诊疗科目、诊疗方法、政策规定、服务流程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等服务信息。

院内服务信息通过我院的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电视播控系统、院内宣传栏等各种载体进行发布,由行风办进行监管。

通过社会媒介向社会发布的医疗信息(广告),归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医疗广告是指通过各种社会媒介向全社会发布的医疗信息。

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名称、诊疗地点、从业医师名称、技术职称、服务商标、诊疗时间、诊疗科目、诊疗方法、通讯方式。

第五条:医疗广告的院内审批:办公室须组织发布材料,将有关事项、内容经院委会审议后,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院内重大医疗信息经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须按照《医院新闻发言人制度》要求执行。

第六条:医疗广告发布禁止出现下列内容:(一)贬低他人的;(二)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四)利用患者或者其他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的名义、形象或者使用其推荐语进行宣传的;(五)冠以祖传秘方或者名医传授等内容的;(六)单纯以一般通信方式诊疗疾病的;(七)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不宜进行广告宣传的诊疗方法;(八)违反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第七条:违反医疗信息、医疗广告发布管理办法的处罚:各科室、部门或个人未经审批利用医院的无形资产进行违规发布信息、广告宣传的,视情节轻重给以相应的处罚.情节较轻并没有造成后果的,科室、部门应及时予以纠正,医院进行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医院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医院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医院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医院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医院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医院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社会公众发布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一、报告内容
1. 医院信息报告内容应包括医院的基本情况、医疗技术水平、医疗服务项目、医疗设备设施、医院特色等内容,同时还要包括医院发展规划和管理措施等。

二、报告方式
1. 医院可以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发布信息,包括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

三、报告周期
1. 医院信息报告应每年至少发布一次,确保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医院基本情况和发展动态。

四、信息发布
1. 医院信息发布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虚假、不实信息,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医院声誉。

五、信息保密
1. 医院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过程中,医院要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保护病人个人隐私和医院商业秘密。

六、信息纠错
1. 社会公众对于医院信息发布中存在的问题、错误,有权提出纠错意见,医院应及时处理并向公众公布处理结果。

七、监督机制
1. 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医院信息发布工作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八、附则
1. 医院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医院管理部门所有,如有需要,可以进行相应的修订和补充。

医疗服务信息发布制度(3篇)

医疗服务信息发布制度(3篇)

医疗服务信息发布制度第一条医疗服务信息各种职能科室、相互信息交流和每月汇总资料统计。

由信息科提供临床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财务科提供门诊病员平均诊疗费用和药品费用,出院者平均费用和药品费用,各临床科室疾病前五位单病种住院费用,病人满意调查情况等。

第二条由医务科将信息汇总后,主管院领导审核向卫生局书面汇报,由信息科实施向社会公布院内收费价目。

(一)向社会发布内容包括:1、门诊病员人平均诊疗费用,含药品费用。

2、剖宫产人平均住院费用。

3、出院者平均住院费、含药品费用。

4、单纯性阑尾切除术人平均住院费用。

5、正常生产人平均住院费用。

6、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7、治愈好转率。

8、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

9、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

10、病人满意率。

(二)医院公示内容包括。

门诊触摸屏查询;张榜公布。

1、内江市物价局核准的各类疾病检查、诊治收费价目。

2、各种医疗辅助检查收费价目。

第三条院内发布医疗信息,一般依据内江市物价局审定标准实行之日起发布。

零星的补充标准自批准之日起补充发布。

“新农合”、“医保”办公室工作制度第一条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院“新农合”及医疗保险的____工作。

第二条____本院医务人员学习“区新农合办”和医保中心对“新农合”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政策、制度及标准。

掌握各类收费项目的标准和管理制度。

第三条经常深入各科了解全院“新农合”及基本医疗执行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四条负责本院参保人员的身份查对和医疗费用审核。

协助县新农合办和医疗保障中心(局)的工作。

第五条及时了解掌握“新农合”医疗保险的新政策和制度。

负责本院“新农合”医保病人的有关政策、制度的解释工作。

第六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做到语言文明,热情服务。

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医疗服务信息发布制度(2)是指针对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医疗资源等方面的信息,建立一套规范的发布程序和机制,确保信息的透明、公开和准确。

医疗服务信息发布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信息发布的主体:确定谁来负责医疗服务信息的发布工作,通常由医疗机构的管理部门或者专门的信息管理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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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院务公开,规范行业行为,方便群众就医、促进健康进步,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2006年11月10日第26号令实施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医疗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第一条:医院各单位、部门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其他形式向患者、社会群众发布的医疗服务信息,均属于本办法管辖范围。

第二条:发布医疗信息的原则:
发布的内容必须真实、健康、科学、准确。

第三条:医疗信息涵盖了临床、医技科室和业务管理部门在管辖范围内向患者、社会群众公科室简介、诊疗科目、诊疗方法、政策规定、服务流程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等服务信息。

院内服务信息通过我院的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电视播控系统、院内宣传栏等各种载体进行发布,由行风办进行监管。

通过社会媒介向社会发布的医疗信息(广告),归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医疗广告是指通过各种社会媒介向全社会发布的医疗信息。

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名称、诊疗地点、从业医师名称、技术职称、服务商标、诊疗时间、诊疗科目、诊疗方法、通讯方式。

第五条:医疗广告的院内审批:办公室须组织发布材料,将有关事项、内容经院委会审议后,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院内重大医疗信息经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须按照《医院新闻发言人制度》要求执行。

第六条:医疗广告发布禁止出现下列内容:
(一)贬低他人的;
(二)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四)利用患者或者其他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的名义、形象或者使用其推荐语进行宣传的;
(五)冠以祖传秘方或者名医传授等内容的;
(六)单纯以一般通信方式诊疗疾病的;
(七)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不宜进行广告宣传的诊疗方法;
(八)违反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第七条:违反医疗信息、医疗广告发布管理办法的处罚:
各科室、部门或个人未经审批利用医院的无形资产进行违规发布信息、广告宣传的,视情节轻重给以相应的处罚。

情节较轻并没有造成后果的,科室、部门应及时予以纠正,医院进行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
有关规定处理。

曹村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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