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制品临床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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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制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血液制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血液制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前言血液制品是一种重要的治疗手段,常被用于临床上的输血治疗和血友病等疾病的治疗。

但是,血液制品的临床应用需要严格的规范,以保证病人的安全和有效治疗。

本文将探讨血液制品的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血液制品的分类血液制品包括红细胞、血小板、新鲜冰冻血浆、凝血因子、免疫球蛋白等多种类型。

其分类如下:1.红细胞:用于输血治疗缺血性贫血、严重贫血等血液病。

2.血小板:适用于血小板减少、血小板功能障碍等疾病。

3.新鲜冰冻血浆:用于凝血因子的替代治疗,可以用于急性出血、外科手术、产科手术等情况。

4.凝血因子:适用于体内某种凝血因子缺乏导致的凝血功能障碍。

5.免疫球蛋白:常用于免疫缺陷病、自身免疫性疾病、感染等治疗。

血液制品的使用注意事项在使用血液制品前,应该了解其使用上的注意事项。

具体如下:1.血型测试:在输血治疗前,应先进行血型和交叉试验,以避免出现血型不匹配等危险情况。

2.疫情筛查:在使用新鲜冰冻血浆和免疫球蛋白等血液制品前,应进行疫情筛查,以避免传染性疾病的传播。

3.保持稳定:输血过程中,应保持输液速度稳定,避免血容量过快或过慢而导致的副作用。

4.观察病情:在输血治疗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和身体反应。

如出现呼吸急促、发热、皮疹等不良反应应及时停止输血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5.记录信息:在使用血液制品时,应注意记录输血的类型、数量、时间和剂量等信息。

血液制品的副作用和风险血液制品虽然在临床治疗上具有重要作用,但它们的使用也带来了一些副作用和风险。

具体如下:1.过敏反应:一些人在输血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如呼吸急促、发热、荨麻疹等。

2.感染传播:血液制品在输血过程中,有可能被感染的病原体传播给接收者。

3.增加心血管风险:输血治疗可能会增加心血管事件发生的风险。

4.铁负荷过重:输血治疗过多会导致人体铁负荷过重,从而对身体造成损害。

血液制品的筛查和质控为了保证血液制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需要对其进行筛查和质控。

最新血液制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最新血液制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血液制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目录、/. ——前言. (5)第一章血液制品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6)一、严格掌握适应证和应用指征 (6)二、血液制品的选择 (6)三、避免输注血液制品的不良反应 (6)第二章血液制品临床应用管理 (7)一、管理要求 (7)(一)全血及血液成分的临床应用管理要求 (7)1. 来源管理 (7)2. 程序管理 (7)3. 人员管理 (7)4.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 (8)(二)血浆源医药产品的管理要求 (8)1. 来源的管理 (8)2. 应用的管理 (8)二、落实与督查 (9)第三章各类血液制品使用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10)一、全血 (10)二、红细胞 (10)三、血小板 (12)四、中性粒细胞 (14)五、血浆 (15)六、冷沉淀 (17)七、人血白蛋白 (19)八、免疫球蛋白 (20)(一)肌注人免疫球蛋白 (20)(二)静注人免疫球蛋白 (21)(三)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 (22)(四)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23)(五)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 (24)九、纤维蛋白原 (24)十、凝血酶原复合物 (25)十^一、凝血因子忸 (28)第四章常见的输血不良反应 (30)一、............................................................................. 急性输血反应30(一)轻度反应 (31)(二)中重度反应 (31)(三)有生命危险的反应 (32)二、........................................................................... 迟发性输血反应34(一)输血传播性疾病 (34)(二)其他迟发性输血反应 (36)第五章血液制品在不同疾病中应用的原则及方法 (38)一、血液病 (38)(一)缺铁性贫血 (38)(二)溶血性贫血 (39)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39)EVANS 综合征 (41)珠蛋白生成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 (42)葡萄糖-6- 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44)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 (45)(三)慢性病贫血 (46)(四)再生障碍性贫血 (48)重型再障 (48)轻型再障 (51)(五)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52)(六)急性白血病 (54)(七)淋巴瘤 (57)(八)多发性骨髓瘤 (59)(九)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 (59)(十)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61)(十一)血友病 (63)血友病 A (63)血友病 B (66)血管性血友病 (67)(十二)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67)(十三)造血干细胞移植 (69)、其他内科疾病 (74)三、创伤与外科手术 (77)(一)创伤 (77)(二)外科手术 (79)四、肿瘤 (85)五、产科 (87)(一)产科急性失血 (87)(二)妊娠期贫血 (89)(三)产科并发症 (90)六、妇科急性失血 (91)七、儿科疾病 (92)(一)新生儿溶血病 (92)(二)川崎病 (93)(三)免疫缺陷病 (94)(四)珠蛋白生成障碍性贫血 (95)八、急危重症 (95)(一)休克 (96)(二)急性肺损伤 (98)(三)高龄伴缺血性心脏病 (98)(四)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98)(五)组织缺氧 (98)(六)ICU 相关特殊治疗 (99)血液制品在临床各科多种疾病的治疗上广泛应用。

中国血液制品发展与临床应用蓝皮书

中国血液制品发展与临床应用蓝皮书

中国血液制品发展与临床应用蓝皮书中国血液制品发展与临床应用蓝皮书近年来,中国的血液制品行业快速发展,对临床医学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

血液制品是由人体血液经过分离、纯化、加工等一系列技术过程制成的药物,包括红细胞制品、血小板制品、凝血因子制品以及免疫制品等。

随着生物技术的不断发展,血液制品的研发和临床应用呈现出日益多样化和个体化的趋势。

首先,中国血液制品的发展得益于技术创新和规范管理的不断推进。

近年来,中国在血液制品研发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技术上已能够生产出高纯度、高效力的血液制品,如重组凝血因子、重组红细胞生长因子等,这些产品的推出填补了我国在血液制品领域的技术空白。

此外,中国也加大了对血液制品生产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管理规范和标准,保障了血液制品的质量和安全。

其次,中国血液制品的临床应用不断拓展,为临床医学提供了更多的治疗手段。

血液制品在临床上的应用非常广泛,涉及贫血、凝血功能障碍、免疫缺陷等多个领域。

例如,红细胞制品可以用于治疗贫血,血小板制品可以用于治疗血小板减少症,凝血因子制品可以用于治疗凝血功能障碍疾病等。

同时,血液制品还可以作为一种生物制剂,用于细胞治疗、基因治疗等新兴领域。

临床应用的拓展不仅提高了治疗效果,也极大地改善了患者的生活质量。

然而,中国血液制品发展仍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血液制品的供需不平衡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我国的血液制品生产能力还不足以满足患者的需求,供需矛盾比较突出。

其次,血液制品的价格较高,给一些患者造成了经济负担。

此外,血液制品的安全问题也需要重视,尽管中国加大了对血液制品的监管力度,但仍有一些安全隐患存在。

最后,血液制品的研发仍相对滞后,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有差距,需要加强研发力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中国血液制品的发展与临床应用。

首先,加强基础研究,提高血液制品的纯度和效力。

其次,加强对血液制品供应的规划与管理,提高供应能力,减少供需矛盾。

最新临床血液和血液制品的处理、使用和管理的指南(新)

最新临床血液和血液制品的处理、使用和管理的指南(新)

血袋处理
血液输注完毕,废血袋按照相关规定用黄色医疗垃 圾袋包装在24小时内送输血科统一保存7天后销毁。
取血箱消毒
取血箱内部用75%酒精每周擦拭消毒一次,填写记录
临床输血申请
1.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 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 双方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名。无家属签名的无自 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 备案,并记入病历。
血小板:用于患者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伴有出血倾向或表现。 血小板 计数>100×109/L,可以不输。 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血栓弹力图 MA≤50mm,应考虑输。血小板计数在50~100×109/L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发性 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如术中出现不可控渗血,确定血小板功能低下,输血小板 不受上述限制。
冷沉淀:主要用于儿童及成人轻型甲型血友病,血管性血友病(vWD),纤维 蛋白原缺乏症及因子Ⅷ缺乏症患者。严重甲型血友病需加用Ⅷ因子浓缩剂。纤维 蛋白原<0.8g/L或血栓弹力图K≥3min或者Angel≤53° ,可以输注。
输血指南(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
红细胞:用于需要提高血液携氧能力,血容量基本正常或低血容量已被纠正 的患者。低血容量患 者可配晶体液或胶体液应用。;血红蛋白>100g/L,可以不 输。血红蛋白<70g/L,应考虑输。血红蛋白在70~100g/L 之间,根据患者的贫血程 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
CCI=(输注后血小板计数-输注前血小板计数)(1011)×体表面积 (M2)/输入血小板总数(1011) 注:输注后血小板计数为输注后一小时测 定值.CCI>10者为输注有效 。
新鲜冰冻血浆: 用于各种原因(先天性、后天获得性、输入大量陈旧库血等) 引起的多种凝血因子Ⅱ、 Ⅴ、Ⅶ、Ⅸ、Ⅹ、Ⅺ或抗凝血酶Ⅲ缺乏,并伴有出血表 现时输注。一般需输入10~15ml/kg体重新鲜冰冻血浆。

血制品的临床使用原则和规范

血制品的临床使用原则和规范

输注的顺序及要求
同时取回多种血制时,最应优先输注的血液成分是( )
A 血浆 B 红细胞 C 血小板 D 冷沉淀
输注的顺序及要求
输注的顺序及要求
第VIII 因子
4h 4h
30min 30min
血小板
20-24℃ 震荡箱
红细胞
4℃ 血浆 血浆 冷沉淀
-20℃ -20℃
红细胞 血浆 冷沉淀 血小板
保存温度
血浆 冷沉淀
红细胞 血小板
一、血浆
血浆有运输营养物质和代谢产物、维持内环境平衡的作用。 呈半透明,淡黄色,黏稠状。 约占血量的55%。
区别
制备时间 成分 有效期 用途
新鲜冰冻血浆 普通冰冻血浆
抗凝全血于6~8h之内 在4℃条件下离心,将 血浆分出,并迅速在30℃冰冻成块
全血在保存期内经自然 沉淀或离心后分出的血 浆,立即放入-30℃以 下 的冰箱冰冻成块
注意事项
严禁一名医护人员 同时为两名患者取血。
生理盐水冲管
不应添加药物。
A
B
注意事项
更换输血器
超过4小时 输注不同组交叉配血的血液
先慢后快原则
30min内输注,4h内输完
注意事项
加温输血:
术中大量输血时,建 议使用加温仪
术中大量出血时 可使用加压输血
空血袋送回输血 科保存24h
加压输血
双人核对病人资料和唱对血袋信息
检查血液质量及血袋,核对无误后双人签 名 专班取血后交给巡回护士,再与麻醉医 生双人核对无误后才能进行输注 输注后与麻醉医生再次核对
取血的“八不接”
标签破 损字迹
不清
血袋有 破损、
漏血
血液中 有明显

血液制品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血液制品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血液制品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一、管理要求(一)全血及血液成分的临床应用管理要求。

1.来源管理。

医院临床治疗所使用的全血及血液成分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给(开展的患者自体储血、自体输血除外)。

输注前经过输血相容性检测,确定与受血者相容。

因应急用血需要临时采集血液时,必须遵守《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2.程序管理。

制定包括全血及血液成分库存管理(包括用血计划、入库、复核、保存等),患者用血需求评估,输血治疗告知程序,输血前实验室检查,输血申请(包括血液成分选择,填写申请,血样采集,输血科接收并审核等),输血相容性检测,全血及血液成分的发放,临床输注管理(包括核对、输注、监测等),输血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估及处理,输血治疗效果评估等临床用血各阶段的操作程序。

3.人员管理。

输血相关医技人员应掌握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以及其它血液替代品或相关药物等。

临床输血相关的医护人员要详细核对患者与血液制品的相关信息,确保输血安全。

4.临床用血分级管理。

(1)根据本医院特点,制定不同级别临床医师的申请用血量权限。

(2)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含)的临床医师负责签发输血申请单。

(3)一次临床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需经输血科(血库)医师会诊,由用血科室主任和输血科(血库)会诊医师签名后报医务处(科)批准。

(4)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高于上条所列权限使用全血及血液成分,并严格记录救治过程。

(二)血浆源医药产品的管理要求。

1.来源的管理。

根据《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实施血液制品批签发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使用经国家审批的血浆源医药产品。

药库设置血浆源医药产品药品待验区、合格区、不合格区,且应严格划分。

需详验检验报告书,进口者还需查验进口药品注册证及审批签发的报告。

入库药品按照说明书要求贮存。

2.应用的管理。

(1)医务人员要严格掌握血浆源医药产品特别是人血白蛋白等使用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血液制品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血液制品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血液制品临床应用管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临床合理、科学的应用血液制品,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所有血液及血液制品。

3.管理要求:3.1血液制品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3.1.1血液制品的概念:血液制品是指从人类血液提取的任何治疗物质,包括全血、血液成分(红细胞、血小板、单采中性粒细胞、血浆、冷沉淀)和血浆源医药产品(人血白蛋白、免疫球蛋白、纤维蛋白原、凝血酶原复合物、凝血因子Ⅷ等)。

3.1.2严格掌握适应征和禁忌症:血液制品限用于有生命危险或需要改善生活质量而其它手段、方法不可替代的患者。

要严格掌握血液制品使用的适应症和禁忌症,应尽可能避免或减少输注血液制品,如治疗或预防血液成分的减少或丢失,应尽量选用血液制品替代物。

3.1.3血液制品的选择:选择血液制品时,要保障来源合法性。

安全的血液制品来自无偿献血者和国家法定的采、供血机构。

避免使用患者自带等商业来源的血液制品。

3.1.4注意输注血液制品的不良反应:在输注血液制品时,要密切观察患者可能发生的任何不良反应,遵循不良反应“可疑即报”的原则,并做好不良反应应急处理预案。

- 1 -3.2临床应用血液制品的分级管理3.2.1所有计划性应用血液制品,必须由主治以上医师确定,并在病程记录内容中体现。

3.2.2申请计划用血,依据其品种、用量不同,规定权限。

参照执行《临床用血计划管理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3.2.3非计划性应用血液制品,为抢救急诊病人,参照执行《重医大附一院特殊情况下紧急用血批准流程》。

3.3监督管理3.3.1医务处负责对医务人员开展合理应用血液制品的培训与教育,督导血液制品临床合理应用工作,并将血液制品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3.3.2医务处组织输血科、药剂科及临床专家,依据本制度,每年进行二次监督检查,对血液制品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对越权使用、不合理使用血液制品等违规行为提出纠正、改进及处罚意见。

医院血液制品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0)

医院血液制品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0)

XXXX医院血液制品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0版)血液制品在临床各科多种疾病的治疗上广泛应用。

但临床存在不合理应用问题非常突出,给患者的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

为规范血液制品的临床应用,提高临床医师和输血工作者对血液制品的认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控制不合理医药费用,特制定《血液制品临床应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

本《管理规范》为临床应用血液制品获取最佳疗效并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而制定。

临床医师应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应用方案。

第一章血液制品临床应用基本原则血液制品是指从人类血液提取的任何治疗物质,包括全血、血液成分和血浆源医药产品。

目前,血液是一种稀缺资源,血液制品资源有限,虽进行严格检测,但仍具有传播疾病的风险,不当输注血液制品可能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针对目前血液制品临床应用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提出以下血液制品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一、严格掌握适应证和应用指征血液制品限用于有生命危险或需要改善生活质量而其它手段、方法不可替代的患者。

应尽可能避免或减少输注血液制品,如治疗或预防血液成分的减少或丢失,应尽量选用血液制品替代物。

二、血液制品的选择根据患者的需求,合理选择血液制品的种类。

选择血液制品时,要保障来源合法性。

安全的血液制品来自无偿献血者和国家法定的采、供血机构。

商业来源的血液制品传播疾病的风险最高。

三、避免输注血液制品的不良反应在输注血液制品时,要密切观察患者输注情况,避免可能发生的任何不良反应,并做好不良反应处理应急预案。

第二章血液制品临床应用管理一、管理要求(一)全血及血液成分的临床应用管理要求。

医院应当设立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做好以下管理工作:1.来源管理。

临床治疗所使用的全血及血液成分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给(医院开展的患者自体储血、自体输血除外)。

输注前经过输血相容性检测,确定与受血者相容。

血液制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血液制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血液制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目录前言 (5)第一章血液制品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6)一、严格掌握适应证和应用指征 (6)二、血液制品的选择 (6)三、避免输注血液制品的不良反应 (6)第二章血液制品临床应用管理 (7)一、管理要求 (7)(一)全血及血液成分的临床应用管理要求 (7)1.来源管理 (7)2.程序管理 (7)3.人员管理 (7)4.临床用血分级管理 (8)(二)血浆源医药产品的管理要求 (8)1.来源的管理 (8)2.应用的管理 (8)二、落实与督查 (9)第三章各类血液制品使用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10)一、全血 (10)二、红细胞 (10)四、中性粒细胞 (14)五、血浆 (15)六、冷沉淀 (17)七、人血白蛋白 (19)八、免疫球蛋白 (20)(一)肌注人免疫球蛋白 (20)(二)静注人免疫球蛋白 (21)(三)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 (22)(四)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23)(五)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 (24)九、纤维蛋白原 (24)十、凝血酶原复合物 (25)十一、凝血因子Ⅷ (28)第四章常见的输血不良反应 (30)一、急性输血反应 (30)(一)轻度反应 (31)(二)中重度反应 (31)(三)有生命危险的反应 (32)二、迟发性输血反应 (34)(一)输血传播性疾病 (34)(二)其他迟发性输血反应 (36)第五章血液制品在不同疾病中应用的原则及方法 (38)一、血液病 (38)(二)溶血性贫血 (39)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39)EVANS综合征 (41)珠蛋白生成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 (4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44)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 (45)(三)慢性病贫血 (46)(四)再生障碍性贫血 (48)重型再障 (48)轻型再障 (51)(五)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52)(六)急性白血病 (54)(七)淋巴瘤 (57)(八)多发性骨髓瘤 (59)(九)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 (59)(十)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61)(十一)血友病 (63)血友病A (63)血友病B (66)血管性血友病 (67)(十二)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67)(十三)造血干细胞移植 (69)二、其他内科疾病 (74)三、创伤与外科手术 (77)(一)创伤 (77)(二)外科手术 (78)四、肿瘤 (85)五、产科 (87)(一)产科急性失血 (87)(二)妊娠期贫血 (89)(三)产科并发症 (90)六、妇科急性失血 (90)七、儿科疾病 (92)(一)新生儿溶血病 (92)(二)川崎病 (93)(三)免疫缺陷病 (93)(四)珠蛋白生成障碍性贫血 (94)八、急危重症 (95)(一)休克 (95)(二)急性肺损伤 (97)(三)高龄伴缺血性心脏病 (98)(四)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98)(五)组织缺氧 (98)(六)ICU相关特殊治疗 (99)前言血液制品在临床各科多种疾病的治疗上广泛应用。

输血中的血液制品选择与应用规范

输血中的血液制品选择与应用规范

输血中的血液制品选择与应用规范输血是临床上常见的治疗手段之一,而血液制品是输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确选择和应用适当的血液制品对于治疗效果和患者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血液制品的选择与应用规范角度,探讨输血中的血液制品使用方法。

一、血液制品的分类血液制品是指通过采血、分离、提纯、加工等一系列工艺制备的药物制品,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红细胞制品、血小板制品、新鲜冰冻血浆、冷沉淀、凝血因子制品和人工合成血浆制品。

1. 红细胞制品红细胞制品主要用于治疗大量出血、贫血等情况。

根据患者血型、RH血型和免疫状况,选择符合条件的供血者的红细胞进行输注。

输注血液前需核对供血者和受血者的血型、RH血型和免疫抗体情况,确保输血的安全。

2. 血小板制品血小板制品适用于血小板减少或功能障碍的患者,常见于手术后、外伤、血液病等情况。

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选择新鲜血小板、单采血小板或血小板浓缩物进行输注。

血小板制品应用时需注意血小板的储存温度和时间,避免过期或变质导致输注无效。

3. 新鲜冰冻血浆新鲜冰冻血浆中包含了多种凝血因子,适用于凝血异常或凝血因子缺乏患者。

新鲜冰冻血浆在-30°C以下保存,使用前需解冻,并按照医嘱要求输注。

用于治疗急性出血、手术、产科等情况。

4. 冷沉淀冷沉淀是以冷沉淀加工方法制备的凝血因子浓缩物,适用于凝血因子缺乏或凝血功能障碍的患者。

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冷沉淀进行输注。

输注前需确保冷沉淀的保存状态良好,并依据医嘱正确使用。

五、凝血因子制品凝血因子制品包括凝血酶原复合物、纤维蛋白原复合物和单一凝血因子等,适用于凝血功能障碍或凝血因子缺乏的患者。

根据患者凝血功能指标和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凝血因子制品进行输注。

六、人工合成血浆制品人工合成血浆制品是指经过化学合成或基因工程技术制备的血浆代替品。

目前尚处于研究阶段,临床应用相对有限。

二、血液制品的选择原则在选择血液制品时,需遵循以下原则:1. 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和治疗需要选择合适的血液制品,确保满足患者的要求和安全性。

血液制品的应用

血液制品的应用

各类血液制品在临床中的应用血液成分制品一)各类红细胞制品的特点红细胞是血液的主要成分之一,具有重要的运输氧气和二氧化碳的生理功能。

临床上需要输血的患者约80%以上需补充红细胞, 红细胞制品的种类很多. 国内常用的是悬浮红细胞、浓缩红细胞、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等。

其特点具体如下:1. 悬浮红细胞是目前国内外临床应用最广泛的一种红细胞制品, 这类红细胞是含有全血中全部的红细胞、一定量的白细胞、血小板、少量血浆和添加剂或代血浆的混悬液,具有补充红细胞的作用,另外代浆血还具有扩充血容量的作用。

一般保存于4℃±2℃,凡用单袋制备的代浆血必须在24 h内输注,临床输用时不得加入任何药物(生理盐水除外),以免红细胞发生变性、凝血或溶血。

另外因该制品含有一定量白细胞,长期输用的患者有可能发生非溶血性发热反应。

2. 浓缩红细胞可以在全血有效期内任何时间分离出部分血浆制备而成, 浓缩红细胞含有全血中全部红细胞、白细胞、大部分和部分血浆,浓缩红细胞于4℃±2℃保存,保存期与全血相同,3.洗涤红细胞:一般手工洗涤红细胞可以去除红细胞中80%~90%的白细胞、99%以上的血浆蛋白, 几乎不含任何血浆蛋白。

适应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和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需输血的患者及对血浆蛋白、白细胞和血小板产生抗体的患者。

无论哪种方法洗涤后的红细胞均应在24 h内输注.另红细胞制品的使用要严格掌握输血指征:①内科:血红蛋白< 60~70 g/L;②外科:血红蛋白<100 g/L,患者需要增加运氧能力时,大量失血时丢失了大量红细胞以及慢性贫血的患者。

下列情况时不宜输注红细胞:①以扩充血容量为目的输血不用红细胞,因为这样只会增加血液黏度。

②以补铁为目的不输红细胞,因为能通过消化道补给的不通过输血补充。

③以促进伤口愈合为目的的不输红细胞,因为输红细胞达不到促进伤口愈合的目的。

④以增加患者血小板和粒细胞为目的也不输红细胞,因为浓缩红细胞中的血小板和粒细胞与全血一样,很少对治疗血小板减少所致的出血和粒细胞减少的感染起作用,应输浓缩血小板和浓缩粒细胞。

血液制品临床使用指南

血液制品临床使用指南

血液制品临床使用指南血液制品临床使用指南1:引言1.1 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定义和缩写词解释2:血液制品分类及特点2.1 血浆制品2.1.1 冷冻血浆的特点及使用指南2.1.2 免疫球蛋白制品的特点及使用指南 2.1.3 凝血因子制品的特点及使用指南2.2 红细胞制品2.2.1 全血及红细胞悬液的特点及使用指南 2.2.2 红细胞浓缩液的特点及使用指南2.2.3 自体输血的特点及使用指南2.3 血小板制品2.3.1 血小板浓缩液的特点及使用指南2.3.2 血小板冷冻悬液的特点及使用指南 2.4 其他血液制品2.4.1 白细胞制品的特点及使用指南2.4.2 血液净化制品的特点及使用指南3:血液制品质量及安全性管理3.1 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的资质及监管要求3.2 血液制品捐献者的筛选与评价3.3 血液制品的采集、加工、储存及配送要求 3.4 血液制品的传染病筛查及灭活方法3.5 血液制品的不良反应监测与应对措施4:血液制品临床应用指南4.1 红细胞制品的适应症与使用原则4.2 血浆制品的适应症与使用原则4.3 血小板制品的适应症与使用原则4.4 免疫球蛋白制品的适应症与使用原则4.5 凝血因子制品的适应症与使用原则4.6 其他血液制品的适应症与使用原则5:血液制品的合理使用与管理5.1 优化血液制品的使用5.2 合理用药指导与培训5.3 血液制品的管理与追踪5.4 报废及处理不良血液制品的方法6:附件6.1 血液制品使用记录单6.2 血液制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格6.3 血液制品存储与配送记录表6.4 血液制品捐献者评估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血液制品管理法 - 血液制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保障血液制品质量与安全。

2:血液制品生产许可证 - 用于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合法生产与经营的证明文件。

3:血液制品不良反应报告 - 对血液制品使用中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记录与报告的程序。

4:血液制品质量控制标准 - 血液制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指导标准。

血液制品临床使用指南

血液制品临床使用指南

血液制品临床使用指南一、血液制品的种类及特点1、人血白蛋白人血白蛋白是从健康人的血浆中提取的一种蛋白质。

它主要用于纠正因失血、创伤、烧伤、感染等引起的低蛋白血症,增加循环血容量,维持血浆胶体渗透压。

其特点是纯度高、副作用相对较少,但价格较高。

2、免疫球蛋白免疫球蛋白分为多种类型,如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IVIG)、特异性免疫球蛋白(如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等)。

IVIG 用于治疗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继发性免疫球蛋白缺陷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

特异性免疫球蛋白则针对特定的病原体提供被动免疫保护。

3、凝血因子类制品常见的凝血因子类制品包括凝血因子Ⅷ、凝血因子Ⅸ等。

它们主要用于治疗血友病等凝血因子缺乏导致的出血性疾病。

4、红细胞制剂包括浓缩红细胞、悬浮红细胞、洗涤红细胞等。

用于纠正贫血,改善组织缺氧。

二、血液制品使用的适应证1、低蛋白血症当患者血清白蛋白水平低于 25g/L,且伴有明显的水肿或胸水、腹水时,可考虑使用人血白蛋白。

但对于单纯的营养缺乏导致的低蛋白血症,应首先通过饮食补充。

2、免疫缺陷和自身免疫性疾病原发性免疫缺陷病患者,如 X 连锁无丙种球蛋白血症,需要定期输注免疫球蛋白维持免疫功能。

自身免疫性疾病如重症肌无力、吉兰巴雷综合征等,在病情严重或对其他治疗反应不佳时,可使用 IVIG。

3、出血性疾病血友病患者在发生出血时,应及时补充相应的凝血因子。

创伤、手术等导致的大量失血,若出现凝血功能障碍,也可能需要输注凝血因子。

4、贫血各种原因引起的重度贫血,如急性失血、慢性贫血导致心功能不全等,需要输注红细胞制剂。

三、血液制品使用的禁忌证1、对血液制品过敏者使用前应详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若有过敏反应,应禁用。

2、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输注血液制品可能会增加循环负荷,加重心、肾功能损害,应谨慎使用。

3、血浆蛋白异常增高如多发性骨髓瘤患者,血浆中球蛋白异常增高,此时输注人血白蛋白可能加重病情。

国内外临床输血指南及应用

国内外临床输血指南及应用

国内外临床输血指南及应用临床输血指南是为了规范和提高临床输血操作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旨在确保患者安全,减少输血相关并发症。

该指南包括输血的适应症、禁忌症、输血前的必要准备、输血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内容。

在国内外,临床输血指南已经得到广泛的应用,对于提高临床输血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在国内,目前主要有以下几个临床输血指南:1.《中国红细胞输血指南》:该指南是由中国血液学会和中国医师协会等机构联合制定的。

包括了输血适应症、输血前的实验室准备、输血血液制品的选择和使用、输血反应的处理等内容,目的是规范我国红细胞输血的操作,提高输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中国血浆制品及其治疗应用指南》:该指南是由中国医师协会儿科学分会、血液学分会等共同编写的。

该指南主要包括了血浆制品的适应症、使用剂量、不同血浆制品的特点和应用等内容,以及对于输血反应的处理和预防等方面的内容。

在国际上,也有一些临床输血指南得到广泛应用。

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包括:1.《国际输血指南》:该指南由国际输血学会制定,定期修订。

该指南包括了输血前的实验室检查、适应症和禁忌症、血液制品的选择和使用、输血反应的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该指南被广泛应用于世界各国的临床实践,被认为是指导输血操作的关键参考之一2.《美国红十字会输血指南》:该指南是美国红十字会制定的,用于指导美国各个医疗机构的输血操作。

该指南包括了输血前的评估、血液制品的选择和使用、输血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内容。

该指南经过多年的实践验证和修订,已经成为美国临床输血的重要参考。

以上所提到的临床输血指南都包含多个方面的内容,不仅对于医务人员的操作提出了要求,也对于患者的安全提出了保障。

这些指南的制定和应用,对于规范和提高临床输血的质量和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实际操作中,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指南的要求进行输血操作,并对输血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并发症进行及时处理和预防,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疗效。

此外,医务人员还应根据具体病情和患者特点,结合临床经验做出判断,并定期参与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不断更新自己的临床知识和技能,提高临床输血的水平和效果。

医院血液制品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

医院血液制品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

医院血液制品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前言血液制品类药物在临床各科广泛应用。

但临床存在不合理应用问题非常突出,给患者的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

为规范该类药品的临床应用,提高临床医师对血液制品类药物的认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控制不合理医药费用,特此制定《医院血液制品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范》)。

在血液制品类药物临床应用时应遵循《管理规范》,说明如下:1、血液制品类药物指源自人类血液或血浆的治疗药品。

本《管理规范》所涉及的血液制品类药物主要是指血浆衍生物(从血浆衍生的,不含血细胞成分),如:白蛋白类制剂、免疫球蛋白制剂等。

2、本《管理规范》为规范临床合理应用,使血液制品类药物获取最佳疗效并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而制定。

临床医师应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用药方案。

3、本《管理规范》仅涉及我院临床常用的血液制品类药物。

一、血液制品类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一)严格掌握适应证和应用指征血液制品类药物限用于有生命危险或需要改善生活质量而其它手段、方法不可替代的患者。

应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使用血液制品类药物,如治疗或预防血液成分的减少或丢失,应尽量选用血液制品类药物替代物。

(二)血液制品类药物的选择根据患者的需求,合理选择血液制品类药物的种类。

选择该类药品时,要保障来源合法性。

商业来源的血液制品类药物传播疾病的风险最高。

(三)输注血液制品类药物的注意事项应严格参照说明书、相关指南等推荐的用法用量,并结合患者实际情况拟订给药方案。

血液制品类药物应单独使用,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

该类药品本身有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高度重视、注意观察少数患者可能出现不良反应的情况。

(四)超说明书用药静注人免疫球蛋白在神经肌肉疾病治疗过程中有超说明书用药的循证依据。

用于成人Guillain-Barre 综合征患者的治疗(A级证据);用于慢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神经病患者的长期治疗(A级推荐);用于重症肌无力的治疗(B级推荐);用于多灶性运动神经病的治疗(B级推荐);用于其他治疗无效的成人皮肌炎患者的治疗(C级推荐);其他神经肌肉疾病如可以用于治疗Lambert-Eaton 综合征(C级推荐)。

国内外临床输血指南及应用

国内外临床输血指南及应用

国内外临床输血指南及应用临床输血指南是医疗机构规范输血操作的重要指引,旨在确保输血的安全和有效性。

国内外的临床输血指南涵盖了输血适应症、输血血液制品的选择与管理、输血相关的安全措施以及不良反应的处理等内容。

本文将概述国内外临床输血指南的一般内容,并分析其在临床实践中的应用。

临床输血指南的一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输血适应症:临床输血指南规定了各类疾病需要输血的具体适应症,例如大出血、贫血等。

此外还明确了输血前需进行充分评估的必要条件,如血红蛋白水平、病情稳定等。

2.血液制品选择与管理:临床输血指南对不同类型的血液制品(如红细胞悬液、血小板浓缩液)的选择与管理提供了具体指导。

这包括血液制品的储存条件、交叉配型与血型鉴定等。

3.输血相关的安全措施:临床输血指南强调了输血操作中的安全措施,如输血前的身份核对、输血速度的控制、输血设备的消毒等。

此外,临床输血指南还对输血反应的监测与处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4.不良输血反应的处理:临床输血指南对不良输血反应的处理提供了详细的步骤和方法,包括过敏反应、输血反应性低血压等。

临床输血指南在实践中的应用是非常重要的,它对医务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统一,提高了输血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具体来说,临床输血指南的应用可以达到以下几个目标:1.提高输血安全性:临床输血指南规定了输血的安全措施和操作流程,从源头上控制输血操作的风险,减少输血相关的不良事件和感染的发生。

2.优化血液制品使用:临床输血指南明确了不同类型血液制品的选择与管理,保证了血液制品的有效使用和合理调配,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费。

3.统一操作规范:临床输血指南对输血操作的每个环节都进行了规范,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操作步骤,减少了医务人员在输血过程中的主观判断,降低了人为因素引起的输血风险。

4.促进科学研究和质量管理:临床输血指南的应用可以为相关科学研究提供参考和依据,推动血液学领域的发展。

此外,临床输血指南也为临床质量管理提供了标准和指导,通过对输血过程的监测和评估,提高了质量管理的水平。

血液制品

血液制品

血液制品处方点评指南一、概述血液制品是指从人类血液提取的任何治疗物质,包括全血、血液成分和血浆源医药产品。

2010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对血液制品的定义为:由健康人血浆或经特异免疫的人血浆,经分离、提纯或由重组 DNA 技术制备的血浆蛋白组分,以及血液细胞有形成分的统称为血液制品。

本指南所涉及的血液制品主要是指血浆衍生物(从血浆衍生的,不含血细胞成分),如:白蛋白类制剂;免疫球蛋白制剂,包括肌注、静注免疫球蛋白和特异性免疫球蛋白等;人凝血因子制剂,包括凝血因子Ⅷ、凝血酶原复合物、纤维蛋白原等。

由于生产的严格管理、血浆来源的短缺、临床用量的增加,血液制品已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状况。

2012 年 6 月,世界卫生组织( WHO )报道指出:世界各地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需求不断上升。

阎赢等调查发现,目前临床血浆及其血液制品供应不足的状况普遍存在,与诸多因素有关,而医疗特色技术的应用、血液制品供应不足导致临床血浆替代治疗、血液制品流通领域不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机制不完善等是影响临床用血浆量激增的原因。

为规范血液制品的临床使用,改善血液制品短缺现状,促进血液制品的合理使用,开展血液制品相关处方点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北京市处方点评工作组制定了本指南,为规范、统一血液制品处方点评工作的开展,本指南根据 2010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 - 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收录的血液制品品种,结合临床实际常用的品种,确定点评范围为: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人凝血酶原复合物、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抗人 T- 细胞免疫球蛋白、人纤维蛋白原、人凝血因子Ⅷ等血液制品(各种药物的药理作用见表1)。

二、点评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53 号)《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 2010 〕 28 号)《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 [2011]1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 - 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 2010 年版)《血液制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卫生部医政司)三、点评方案抽样频率: 1 次 / 月;抽样范围:上一月所有血液制品处方(含住院医嘱);血液制品处方选取标准:使用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人凝血酶原复合物、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抗人 T- 细胞免疫球蛋白、人纤维蛋白原、人凝血因子Ⅷ等血液制品的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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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制品临床应用指南血液制品在临床各科多种疾病的治疗上广泛应用,但临床存在不合理用药问题非常突出,给患者的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为规范血液制品的临床应用,提高临床医师和输血工作者对血液制品的认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控制不合理医药费用,特制定《血液制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临床医师应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应用方案。

临床医师可根据患者临床情况及本院血液制品供应情况,选用最合适的血液制品。

血液制品是指从人类血液提取的任何治疗物质,包括全血、血液成分和血浆等医药产品。

目前是一种稀缺资源,血液制品资源有限,虽进行严格控制,但仍具有传播疾病的风险,不当输注血液制品可能出现严重不良反应,针对目前血液制品临床应用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制定以下血液制品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一、严格掌握适应症和应用指征血液制品限用于有生命危险或需要改善生活质量而其它手段、方法不可替代的患者。

应尽可能避免或减少输注血液制品,如治疗或预防血液成分的减少或丢失,应尽量选用血液制品替代物。

二、血液制品的选择根据患者的需求,合理选择血液制品的种类。

选择血液制品时,要保障来源合法性。

安全的血液制品来自无偿献血者和国家法定的采、供血机构。

商业来源的血液制品传播疾病的风险最高。

三、避免输注血液制品的不良反应在输注血液制品时,要密切观察患者输注情况,避免可能发生的任何不良反应,并做好不良反应处理应急预案。

根据《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实施血液制品批签发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使用经国家审批的血浆源医药产品。

药库设置血浆源医药产品药品待验区、合格区、不合格区,且应严格划分。

需详细检验报告书,进口者还需检验进口药品注册证及审批签发的报告。

入库药品按照说明书要求储存。

四、应用的管理医务人员要严格掌握血浆源医药产品特别是人血白蛋白等使用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对使用血浆源医药产品进行有效地血液警戒和药物警戒。

遵循不良反应“可疑即报”的原则。

并注意血浆源医药产品中的防腐剂、稳定剂等辅料的不良反应或潜在风险,如血浆蛋白制品中含有硫柳汞,稳定剂对血浆源医药产品质量产生影响等。

(一)人血白蛋白人血白蛋白有增加循环血容量和维持血浆渗透压的作用,是临床使用最广泛的血液制品之一。

【适应症】1、失血、创伤及烧伤等引起的休克,一般在烧伤24小时后使用。

2、脑水肿及大脑损伤所致的颅压升高。

3、肝硬化或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

4、防止低蛋白血症。

5、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

6、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

7、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和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

【注意事项】1、盛放人血白蛋白的容器开启后,应单人单次使用。

2、输注过程中如发现患者有不适反应,应立即停止输注。

3、仅供静脉滴注用,滴注时应选用有滤网的输液器。

4、冻干制剂可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注射用水溶解。

一般根据白蛋白装量加入适量溶解液稀释为100g/L白蛋白溶液,可在15分钟内溶解完毕。

当需要获得200-250g/L高浓度白蛋白时,则溶解时间较长。

5、为防止大量注射本品时导致机体组织脱水,可用5%葡萄糖注射液适当稀释后静脉滴注。

滴注开始15分钟内缓慢输注,输注速度不超过2ml/min。

6、不宜过量使用,以免引起循环血量过大和组织脱水。

7、严重贫血、心力衰竭者严格控制用量。

8、本品不能与其他药物混合滴注。

9、运输及储存过程中严禁冻结。

【不良反应】1、过敏反应:发热、寒战、面部潮红、手脚发痒、皮瘆,严重者可能出现血压下降甚至过敏性休克。

2、过量输注或输注过快可导致心功能不全。

(二)免疫球蛋白免疫球蛋白制剂是不含血细胞成分的血液制品,包括肌注免疫球蛋白、静注免疫球蛋白、特异性免疫球蛋白等。

1、肌注人免疫球蛋白【适应症】主要用于预防麻瘆和甲型肝炎等病毒性感染。

【注意事项】(1)本品为肌肉注射制剂,不可静脉注射。

(2)制剂过期、混浊或有摇不散的沉淀禁用。

(3)本品应一次用完,不得分次或给第二人使用。

(4)运输及储存过程中严禁冻结。

【不良反应】:包括注射部位红肿疼痛、头痛、发热、寒战、面部潮红、头晕、恶心及皮肤反应,严重者可出现过敏性休克。

2、静注人免疫球蛋白【适应症】静注人免疫球蛋白可用于预防或治疗体液免疫缺乏患者的感染,抑制单核-巨噬细胞的免疫功能。

(1)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如X连锁低免疫球蛋白血症,常见变异性免疫缺陷病、免疫球蛋白G亚型缺陷病等。

(2)继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如重症感染,新生儿败血症、艾滋病等。

(3)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重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川崎病。

【注意事项】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使用。

2、应单独使用,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输注。

3、液体制剂和冻干制剂加入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应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清液体,如有异物、混浊、絮状物或沉淀不得使用。

4、本品应一次输注完毕,不得分次或给第二人使用。

5、输注本品可使部分患者的血液粘滞性增加。

伴有心血管或肾脏疾病的老年患者,应注意减慢输注速度,保证溶液量充足。

【不良反应】1、过敏反应:面部潮红和肿胀、呼吸急促、头痛、头晕、恶心、血压下降等,2、可能导致老年心血管或肾脏疾病患者发生中风、肺栓塞、心肌梗死等。

3、极少数患者输注本品后48-72小时内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伴有脑脊液细胞数增多。

4、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适应症】用于乙型肝炎的预防。

1、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的母亲及其新生婴儿,新生儿出生后12小时内注射,需要和乙型肝炎疫苗联合免疫。

2、预防意外感染人群,如血友病患者、肾透析患者、医务人员或皮肤破损被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的血液或分泌物污染者等,在意外暴露12小时内应用。

3、与乙型肝炎患者或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密切接触者。

4、接受肝移植手术的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相关疾病患者,接受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骨髓的移植患者,可注射本品并接种乙型肝炎疫苗预防病毒感染。

【注意事项】1、冻干制剂用注射用水溶解成100U/ml溶液,溶液应为澄明或可带乳光的液体。

2、本品主要用于肌肉注射。

接受肝移植手术的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相关疾病患者,可给予大剂量静脉注射。

3、本品应多次连续注射,以获得持久的保护作用,与乙型肝炎疫苗联合使用,可获得较为满意的预防效果。

【不良反应】包括皮瘆、发热、寒战、面部潮红、头痛、头晕、恶心、注射部位红肿疼痛等,一般无需特殊处理。

4、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适应症】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

尤其适用于对破伤风抗毒素(TAT)有过敏反应者。

【注意事项】1、应用本品作被动免疫的同时,可使用吸附破伤风疫苗进行自动免疫,但注射部位和用具应分开,2、只限于臀部肌肉注射,不需作皮试,禁止静脉注射。

3、其余参加“免疫球蛋白”。

(三)凝血酶原复合物凝血酶原复合物(PCC)主要含有凝血因子II(FII,又称凝血酶原)、凝血因子训、凝血因子IX和凝血因子X等四种维生素K依耐性凝血因子。

国产PCC中所含凝血因子以1ml血浆中凝血因子IX的含量为1U。

【适应症】1、血友病B (缺乏FIX)患者的替代治疗:出血的治疗:控制关节、皮肤、黏膜、肌肉和内脏等部位的出血。

围手术期的治疗:预防和治疗围手术期的出血,根据FIX:C基础水平、出血和伤口恢复情况及FIX:C或APTT的监测结果,制定及调整给药剂量、每日次数和疗程。

预防性治疗:重型患者定期或不定期输注PCC,预防出血的发生,防止关节畸形的加重。

2、血友病A (缺乏F麗)患者的旁路替代治疗:当F麗制品治疗效果差、抗体滴度大于5000BU/L时,F麗抑制物阳性的血友病A患者出现急性出血,可使用PCC治疗。

3、维生素K依耐性凝血因子缺乏症:口服维生素K拮抗剂(华法林)过量、重症肝病、阻塞性黄疸、新生儿出血病、肠道吸收不良和灭菌综合征、抗凝血类灭鼠药中毒等原因导致血浆FII、FW、FIX和FX 水平减低,当患者有明显出血需快速纠正因子缺乏时,可输注PCC,同时酌情补充维生素K.4、肝脏移植:移植过程中,因凝血因子合成减少和纤溶活性亢进引起严重出血时,输注PCC10-20U/kg。

根据PT和F優C水平调节PCC 剂量,确定使用时间间隔和次数。

5、DIC:在去除病因、应用肝素和补充新鲜血浆的同时,必要时辅以PCC。

6、遗传性凝血酶原、F训或FX缺陷症:输注PCC以纠正出血和围手术期止血。

根据所缺因子的生物半衰期、出血严重程度和手术大小决定给药剂量、间隔和疗程。

7、非血友病患者出现获得性F训抑制物的替代治疗:急性出血时输注PCC可“绕过”F训,激活凝血系统,发挥止血作用。

【注意事项】1、使用前应检查制品的包装、标签、剂量、效价、有效期、尽量采用产品包装中自带的溶液进行配制,溶解制品时应轻轻摇动,避免产生泡沫,使制品完全溶解。

PCC制品在溶解后不宜久置,应采用带有过滤网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

如发现有块状不溶物,应停止滴注。

2、输注时若出现输注部位肿痛,应拔出针头,局部冷敷、按压、并选择其他血管输注。

3、可出现头痛、寒战等过敏反应,大多较轻微。

严重过敏反应少见,如支气管痉挛、休克等,需酌情处理。

4、PCC含有多种凝血因子,部分凝血因子可能已被激活,输注剂量过大或输注不当,有引起血栓形成的可能,在制品中加入适量肝素(1U/ml)有助于预防血栓形成。

5、若合用抗纤溶药物,应在PCC输注后4-6小时使用,以降低发生血栓栓塞的风险。

6、输注PCC存在现行方法不能灭活的病毒和其他未知病原感染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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