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 生育状况证明.doc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女方有效的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经镇(街道、区)计生办审核确认后,符合要求的当即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并将上述原件(1)和复印件(2)、(3)留存。

6、女方户籍在工业园区的,参保已婚妇女依法怀孕后,到工作单位出具《职工婚育证明》,将《职工婚育证明》交户籍地镇(街道)计生办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男方苏州市区户籍的,有工作单位的,到工作单位出具《职工婚育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婚育证明》;男方户籍在苏州市区以外的,到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到女方单位所在地的镇(街道、区)计生办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并附以下材料:

(1)女方《职工婚育证明》,男方《职工婚育证明》或《婚育证明》原件一份;

(2)男方有效的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经镇(街道、区)计生办审核确认后,符合要求的当即办理《生育状况证明》、《生育保险联系单》,并将上述原件

(1)和复印件(2)、(3)留存。

附件:

1、《生育状况证明》或《生育保险联系单》(由镇、街道、区计生办电脑打印)

2、《职工婚育证明》(在区人口计生局网站下载,由职工所在的单位出具。

3、《婚育证明》(在区人口计生局网站下载,由村(居)委会出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