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 生育状况证明.doc
一孩证明
一孩化证明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苏州市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明申请表》;2、办理程序:持所需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社区办理;社区接到申请后,进行认真审核。
对情况不清的,要通过电话、传真、上传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等方式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街道计生部门进行通报,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案;对情况清楚的,社区原则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初审意见,将《申请表》及《管理服务卡》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报街道计生办;对不符合条件的,或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提出异议的,由街道签发《不予受理通知书》;街道计生办接到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签署审核意见,在其《管理服务卡》服务记录栏里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里加注“已验证,属初育”,盖街道计生办章;申请材料全部退还社区;由社区通知当事人。
对于参保的流动人口,社区在为其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时,可直接送街道为其《管理服务卡》服务记录栏里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里加注“已验证,属初育”,盖街道计生办章。
关于启用《一孩生育证明》的通知〖我要听内容〗各镇计生办:依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规范计划生育执法行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持良好的生育秩序。
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启用《一孩生育证明》。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一孩生育证明》样式《一孩生育证明》做成一张硬卡片,大小64开,正面底色玫瑰红,字黑色,“一孩生育证明”用宋体初号加粗,中间圆形“人口标志”为绿色,下面“浙江省海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制”用楷体四号加粗;编号、“剪角作废”宋体五号。
反面底色为白色,字为宋体四号。
《一孩生育证明》全市统一格式,由市人口计生局印制。
二、启用及过渡期2014年1月1日起,全市统一启用《一孩生育证明》,原颁发的《生殖健康服务证》仍可继续使用,过渡期为12个月,即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间,旧证与新证同样有效,2014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旧证。
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负责人签名:年月日(盖公章)
镇街卫生健康局意见
负责人签名:年月日(盖公章)
市卫生健康局意见
经办人签名:年月日(盖公章)
注:1、户籍地及现住址需详细填写,应包括省、市、县、乡镇、村五级。
2、凡属市内单位、部门要求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市卫生健康局均不办理,由有关镇街及村(社区)填写相关计划生育意见;市外单位、部门要求出具县级或以上卫生健康部门意见时,镇村卫生健康部门加具意见后上报市卫生健康局办理。
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巾清人
配偶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户籍地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结婚时间
现住址
流动人口填写
流入现居住地时间:年月
所持证件编号
(服务证口、国证口)
子女情况
孩次
性别
出生时间
政策属性
避孕节育情况
类型
落实时间
落实地点
要求出具证明的部门名称:
申请事由
巾请人签名:年月日
申请人工作单位意见
负
苏州市职工婚育证明
苏州市职工婚育证明
尊敬的申请人:
感谢您选择苏州市作为您的职业发展和家庭规划的地方。
根据苏州市相关政策和法规,我们将为您提供职工婚育证明。
以下是证明所需要的相关信息和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信息
请提供以下个人信息:
1. 姓名:
2. 性别:
3. 出生日期:
4. 身份证号码:
5. 所在单位:
6. 联系电话:
二、婚姻证明
请提供以下婚姻证明材料:
1. 结婚证复印件;
2. 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3. 家庭户口本复印件。
三、生育证明
如果您有子女,请提供以下生育证明材料:
1. 子女出生证明复印件;
2. 父(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流程
请按照以下步骤办理职工婚育证明:
1. 准备好上述所需材料;
2. 您可以选择将材料直接递交给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
3. 也可以将材料邮寄至以下地址: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XXX街道XXX号
邮编:XXXXX
我们将尽快审核您的材料,整个流程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将通知您领取职工婚育证明。
五、注意事项
1. 请确保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
2. 请注意保密个人身份证明文件,防止信息泄露;
3. 如有需要,办理过程中您可以随时咨询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
谢谢您对苏州市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祝您和家人幸福安康!
此致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计划生育证明模板
计划生育证明模板尊敬的有关部门:兹证明,本人系×××年××月××日在×××地区×××医院进行计划生育手术,手术成功,现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特此证明。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以上是一份简单的计划生育证明模板,通过填写相应的个人信息和手术情况,即可得到一份合格的计划生育证明。
在中国,计划生育政策一直是国家重点推行的政策之一,通过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有效控制了人口数量,保障了人民生活质量,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因此,对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人群来说,持有一份计划生育证明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计划生育证明是证明个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文件。
在生育子女时,必须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因此,对于已经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人来说,持有一份计划生育证明可以有效地证明自己的合法性,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其次,计划生育证明也是办理相关手续的必备文件。
在办理一些与生育相关的手续时,如子女入学、就业、购房等,经常需要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只有持有合法的计划生育证明,才能顺利地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和影响。
再次,计划生育证明也是一种社会责任和担当的表现。
作为国家的公民,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
持有计划生育证明,不仅是对国家政策的尊重,也是对社会和他人的负责。
通过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可以有效地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综上所述,计划生育证明对于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来说,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
通过持有计划生育证明,可以有效地证明自己的合法性,顺利地办理相关手续,也是对国家政策的尊重和社会责任的表现。
因此,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及时进行手术,持有合法的计划生育证明,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生育证明样本
生育证明样本一、概述生育证明是指由相关机构出具的一种证明,用于证明个人或夫妻曾经或正在进行生育行为。
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生育证明可能具有不同的要求和格式。
本文将以一个通用的生育证明样本为基础,介绍其主要内容和格式。
二、生育证明样本以下是一个典型的生育证明样本,其中包含了必要的信息和要素:生育证明证明编号:[证明编号]本证明由[机构名称]出具,证明如下:1. 申请人信息:姓名:[申请人姓名]性别:[申请人性别]身份证号码:[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申请人出生日期]联系电话:[申请人联系电话]居住地址:[申请人居住地址]2. 配偶信息:姓名:[配偶姓名]性别:[配偶性别]身份证号码:[配偶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配偶出生日期]联系电话:[配偶联系电话]3. 婚姻信息:婚姻状况:已婚婚姻登记日期:[婚姻登记日期]4. 生育信息:孩子数量:[孩子数量]孩子姓名及性别:[孩子1姓名]([孩子1性别])、[孩子2姓名]([孩子2性别])...出生日期:[孩子1出生日期]、[孩子2出生日期]...5. 其他信息:申请日期:[申请日期]证明有效期:[证明有效期]本生育证明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机构现有的档案资料出具。
凡涉及冒用、变造等行为,我机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机构名称][机构地址][机构联系电话][机构官方网站(如有)]三、注意事项1. 生育证明的编号应为唯一标识,方便管理和查询。
2. 申请人和配偶的个人信息需要准确无误地填写,以保证证明的有效性。
3. 在填写孩子的信息时,如有多个孩子,需要逐一列出其姓名、性别和出生日期。
4. 证明的有效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一般为3个月至1年不等。
5. 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官方网站等信息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四、结尾语生育证明作为一种常见的证明文件,对于一些特殊场合和情况具有重要作用。
希望上述生育证明样本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调整,以满足特定要求。
生育医学证明-证明范本.doc
生育医学证明-证明范本.doc生育医学证明-证明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应依法获得卫生部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第二章管理与使用第五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有关机构负责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订购、发放、管理与监督,也可委托有关机构承担《出生医学证明》订购与发放等具体事宜。
第七条《出生医学证明》由卫生部统一印制,以盛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不得跨省使用或借用。
第八条《出生医学证明》实行逐级申报订购制度。
各级管理和使用单位根据年度需求做好订购计划,逐级上报订购数量。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次年的订购数量应于当年12月底之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卫生部委托机构。
如年度使用量超出预订计划,追加数额应于下一年度1月底之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卫生部委托机构。
第九条《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建立证件的出、入登记制度,补发和报废登记制度,并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和备查。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严格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对本省发放程序制定具体规定第十条各级管理和使用单位要妥善运送和保管《出生医学证明》。
因意外导致其潮湿、破损或丢失等情况,要及时将其数量及编码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处理。
第十一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倒卖、转让、出借、私自涂改或使用非法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
第十二条《出生医学证明》标准规格及真伪鉴别方法,参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基妇〔2014〕23号和《关于加强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启用管理的通知》卫妇社发〔2014〕319号的要求执行。
生育状况证明联系单
生育状况证明联系单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A.户籍为苏州市的参保园区公积金的女职工怀孕后拟生育第一个孩子申请人条件1、女方工作单位在湖东-社区范围内2、生育保险连续不间断缴费累计满10个月以上3、男女双方均为初婚初育申请所需材料:1、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2、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或《婚姻生育情况声明》发放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B.非苏州市户籍的园区公积金参保女职工怀孕后拟生育第一个孩子申请人条件1、女方工作单位在湖东-社区范围内2、生育保险连续不间断缴费累计满10个月以上3、男女双方均为初婚初育申请所需材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2、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或《婚姻生育情况声明》3、女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其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外地办理的一胎证不能代替《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相关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发放只发放《生育保险联系单》,如果男方是苏州市家庭户口的,女方为嫁入苏州市的,可发放《生育状况证明》;如果男方为集体户口,需有单位出具同意小孩迁入证明方可发放《生育状况证明》并在证明上盖上湖东派出所的章确认,否则,只发放《生育保险联系单》;如果如果夫妻双方都为流动人口,仅发放《生育保险联系单》C.户籍为本辖区的无工作单位的育龄妇女怀孕后拟生育第一个孩子申请人条件1、女方户籍为本辖区2、女方为失业人员,无公积金编号3、男女双方均为初婚初育申请资料1、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2、女方户籍地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声明,男方单位出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或《婚姻生育情况声明》发放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生育状况证明》D.户籍为本辖区的赴外地工作的育龄妇女怀孕后拟生育第一个孩子申请人条件1、女方户籍为本辖区2、女方在外地工作3、男女双方均为初婚初育申请所需材料:1、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2、夫妻双方的《职工婚育证明》或《婚姻生育情况声明》发放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生育状况证明》E.非苏州市户籍,没有参加园区公积金,属于嫁入苏州市的妇女怀孕后拟生育第一个孩子申请人条件1、女方配偶为苏州市家庭户口,需要将小孩户口落在男方的。
苏州生育证明
苏州生育证明•相关推荐苏州生育证明苏州生育证明苏州生育证明要怎么办理?这里所说的出生证明其实就是《出生医学证明》,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那么生育证明该怎么办理?出生证明办理其实准妈妈在入院的时候,医院会要求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为即将到来的宝宝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准备。
出生证便是宝宝的第一份人生档案。
《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般填写内容包括: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
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
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注意事项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
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
《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2苏州生孩子流动人口生育证明?丫丫网www.版权所有,转载请说明出处收藏夫妻如果在苏州生育第一个孩子,须办理《流动人口生育第一个孩子服务登记》证明,请到现居住地所在社区、街道计生办咨询、办理。
所需材料:(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2)《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苏居住不满半年);(3)《苏州市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明申请表》;苏州市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明申请表我们夫妻俩为非苏州户籍的初婚初育对象,现申请在苏州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明。
申请人:申请日期:年月日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社保个人编号(参保职工填写) 户籍地详细地址、邮编、电话丈夫妻子现居住地详细地址、邮编、电话结婚证号码女方婚育证明号码非户籍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卡号码申领人提供的材料(在英文字母上打√) ① 身份证:A、女方、B、男方; ⑥生育保险联系单:A② 户口簿:A、女方、B、男方; ⑦职工婚育证明:A、女方、B、男方;③ 结婚证:A、女方、B、男方; ⑧其他:A④ 婚育证明:A、女方、B、男方;⑤非户籍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卡:A社区意见(盖章)年月日街道计生办意见(盖章)年月日注:1、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
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王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于2003年03月29日与李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初次合法登记结婚。
2005年01月11日生育子女:李珊珊(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2014年03月07日生育此女:李琪琪(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第二次生育是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第二十三条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四)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依法领取“生育证”(生育证号:xxxxxx,发证单位:江苏省xx市xx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发证日期:2013年4月29日。
)
以上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xx区社会事业局
xx市xx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6月23日。
婚育情况证明
婚育情况证明尊敬的有关领导:您好!我是××省××市××县××乡××村的××户口的××(男/女)。
我身份证号码为××××××××××××,于×××年××月××日出生。
我在此申请办理婚育情况证明,特向您提供以下相关材料,供审查核实。
一、婚姻状况:我与××(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码为××××××××××××,于××年××月××日在××市××区××街道××小区××楼结婚,婚姻登记证号为××××××××××。
二、生育情况:(1)第一子:××(子女姓名),男/女,出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为××××××××××××。
(2)第二子:××(子女姓名),男/女,出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为××××××××××××。
生育证明模板
生育证明模板
尊敬的有关部门:
兹证明,本人X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
现工作单位为XXX,职务为XXX。
特此申请生育证明,证明如下:
1.生育情况。
本人于XXXX年XX月XX日成功生育一名健康的男/女宝宝,孩子出生证明
编号为XXXXXX。
在孩子出生后,我配偶和我本人都非常重视孩子的成长,积极
参与孩子的抚养和教育工作,为孩子营造了一个和谐幸福的家庭环境。
2.家庭经济状况。
我家目前经济状况稳定,能够满足孩子的成长需要。
我和配偶都有稳定的工作,收入较为稳定,生活条件良好。
我们有足够的能力和意愿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和成长环境。
3.配偶情况。
我的配偶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目前在XXX
工作,工作稳定,收入较为稳定。
配偶和我本人都非常重视孩子的成长,共同承担抚养和教育责任。
4.家庭住址。
我家目前的住址为XXX,居住环境良好,生活便利,适合孩子的成长和学习。
5.申请原因。
我特此申请生育证明,是为了办理孩子的相关户口、医疗、教育等手续,希望
能够得到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证明。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以上是我对生育证明的申请内容,希望能够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和支持。
感谢您的审阅和帮助。
此致。
敬礼。
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最新职工婚育证明(苏州)
编号:本单位参保职工 _____,社保个人编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是(非)苏州市区户籍,于______年___月登记结婚,系初育(或再生育一个孩子)。
特此证明。
________单位(公章)年月日1.参保人员拟行计划生育手术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用人单位开具的《职工节育手术证明》(流动人口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偶居民身份证,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到所在街道或社区计生部门办理计生手术登记手续。
计生部门审核确认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出具《节育手术服务联系单》。
“所在街道或社区”是指:户籍在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参保人员,为户籍所在街道或社区;户籍在上述范围以外、但居住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人员,为居住地所在街道或社区;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人员,为单位所在街道或社区。
其中,姑苏区的办理地点为所在社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办理地点为所在街道(镇)。
所需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职工节育手术证明、(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偶居民身份证、社会医疗保险证、节育手术服务联系单)2.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障卡(以下统称就医证卡)、《节育手术服务联系单》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医疗机构核对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资格的,经治医生填写《参保职工生育与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告知单》,交其本人签字确认。
参保人员完成手术结账时,只需向医疗机构支付自费费用,其余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结付。
3.符合生育津贴享受条件的参保职工,其生育津贴由社保经办机构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付计划生育手术费的次月,结付至用人单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本人。
所需材料: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障卡、节育手术服务联系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女方有效的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经镇(街道、区)计生办审核确认后,符合要求的当即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并将上述原件(1)和复印件(2)、(3)留存。
6、女方户籍在工业园区的,参保已婚妇女依法怀孕后,到工作单位出具《职工婚育证明》,将《职工婚育证明》交户籍地镇(街道)计生办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男方苏州市区户籍的,有工作单位的,到工作单位出具《职工婚育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婚育证明》;男方户籍在苏州市区以外的,到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到女方单位所在地的镇(街道、区)计生办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并附以下材料:
(1)女方《职工婚育证明》,男方《职工婚育证明》或《婚育证明》原件一份;
(2)男方有效的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经镇(街道、区)计生办审核确认后,符合要求的当即办理《生育状况证明》、《生育保险联系单》,并将上述原件
(1)和复印件(2)、(3)留存。
附件:
1、《生育状况证明》或《生育保险联系单》(由镇、街道、区计生办电脑打印)
2、《职工婚育证明》(在区人口计生局网站下载,由职工所在的单位出具。
3、《婚育证明》(在区人口计生局网站下载,由村(居)委会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