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启示和经验
日本的医疗保险制度
日本的医疗保险制度进入医疗保险制度日本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保障了国民的健康和生活。
所有的居民都必须进入医疗保险制度中,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主要分为两种类型:国民健康保险和社会保险。
国民健康保险是为个人特别设立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面向就业者、家庭成员和无业居民等;而社会保险主要则面向公务员、公司雇员、工会会员等。
医疗保险制度的结构日本的国民健康保险和社会保险都是体现共同承担原则的制度。
政府、企业和个人都需要共同承担医疗健康保险费用,保持医疗保险制度的运作。
政府主导整个医疗保险制度,企业和个人则各自支付应缴保险费用。
由于不同的保险制度涵盖人群不同,所支付的保险费用也有差别。
国民健康保险是按家庭或个人所得额来收费,可根据收入调整保险费用,也有免费或减免的待遇。
社会保险则是按照每年工资来计算保险费用。
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险范围日本的医疗保险制度涵盖了很广的范围,这也是确保国民健康和幸福的首要任务。
日本的医疗保险制度不仅涵盖了医院、诊所等的医疗费用,还覆盖了药品费用、设备费用、医生出诊费用等。
保险制度还提供了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等保障,为孕育新生命的夫妇和孩子创造了保障条件。
此外,日本的医疗保险制度还可以提供精神病的治疗费用等。
医疗保险制度对日本经济的影响医疗保险制度不仅是日本国家重要的基础建设,也是支持日本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医疗保险制度的实行为日本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保障条件。
其一,医疗保险制度的严格执行可以有效地降低居民因医疗问题造成的负担和压力,让日本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发展。
其二,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推进了日本医疗走向市场化,推进了日本医学科技的发展。
其三,医疗保险制度的实行也促进了日本医疗产业的发展。
产业链迅速兴起,设备生产销售在福利型医疗制度的领域里具有相对高的市场竞争力。
总体来说,日本的医疗保险制度以其广阔的保障范围和贴心的保障方式,为日本人民带来了全面和优质的医疗福利。
同时,其对日本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也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日本、泰国、韩国、巴西农村医疗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普 通 药 品 . 用 量 仅 占 医 疗 机 构 用 药 总 量 的 2 %左 右 . 疗 机 构 使 0 医 8 %的 药 品 都 属议 价 品种 。“ 量 保 证 . 格 合 理 ” 方 案 》 定 的 0 质 价 是《 制
原 则 , 品一 旦 入 围 , 业 必 须 严 格 按 《 案 》 《 理 办 法 》 要 产 企 方 及 管 的 求, 既要 保 证 质量 也 要 保 证 供 应 。 则 , 们 将 会 严 格 按 照《 案 》 否 我 方 及《 监督 管 理 办 法 》 对 无 法 保 证 药 品 供 应 或 者 药 品 质 量 有 问题l 期 07 6 4
日 泰国、 巴 村医疗 本、 韩国、 西农 制度对我国的 启示
邱家学 . 赵丽华
( 中国 药科 大 学 国际 医药 商学 院 , 江苏 南京 2 0 0 ) 10 9
摘要 : 简要 介 绍 日本 、 国 、 国 、 西 四 国 的农 村 医疗 保 险 制 度 , 结 其 可供 我 国借 鉴 的 经 验 教 训 。 出发 展 我 国农 村 新 型合 作 医疗 制 度 泰 韩 巴 总 提
度, 凡年 满 2 岁 的 日本 国 民 . 要 加 入 医疗 保 险 体 系 . 是 一 种 强 0 都 这 制 性 的 保 险 制度 。日本 的 医疗 保 险 体 系 由 “ 员健 康 保 险 ” “ 民 雇 和 国 健 康保 险 ” 大 支 柱 构成 。 者 的 主 要 对 象 是 打 工 者 括 5 以 上 两 前 包 人 的 企 事 业单 位 的雇 员 及 其 家 属 : 者 的 服 务 对 象 比较 广泛 . 括 农 后 包
的 四 点 建议 。
关 键词 : 日本 ; 国 ; 国 ; 西 ; 疗保 险 ; 国 ; 村合 作 医疗 泰 韩 巴 医 中 农
日本医疗保险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 关键词 】 医疗保 险 改革 中国 日本 启示
20 0 7年末 , 中国全 国总人 口达 到 12 2 3 19万人 , 占世 界人 约
口的五分之一。在这样一个人 口众多 、 区发展极不平衡 、 乡 地 城
差距较 大的国度 里 , 何解 决城 乡居 民的养老 、 如 医疗 、 住房 、 失 业救 助等 基本社会保障 问题 , 是一个世界级的难题 。当前 , 中国 社会保 障事业面临 着社保 制度城 乡分割 、 群体 分割 , 社会 保险 覆盖面 过窄 , 社保资 金无法 正常运筹 等诸 多难 题 , 亟待在 制度 上得到破解 。如何在 实践中多层次 、 可持续 的解决广大 居民的 医疗保险 问题 , 我们可以借鉴 世界上其他 医疗保险制度较 为完 善的国家 的政策和措施 , 尽可 能使我国 的医疗保险事业 少走弯 路 , 大限度的为广大城 乡居民提 供最 完善的服务 。本 文拟从 最 日本 的医疗保 险制度起 步以及 不断完 善的过程 中所 取得 的成 就以及出现 的问题进行 论述 , 并从 中获得 了一些对 中国医疗保 险制度改革有借鉴意义的经验启 示。
题 等 方 面 着手 , 极 实行 改 革 , 日达 到 发 达 国 家 的 医疗 保 险 积 早
水准 。
录, 并首次 出现人 口负增长。 根据现有数据推算 , 2 年 日本高 2 5 0 龄者和劳动人口之 比将达 2 125 年 ,日 :; 5 0 本人 口总数将降 至 90 0 0万以下 。高龄人 口的增加使 得养老金 负担和 医疗 负担加 重。 通过社会保障体系 , 这部分负担转移到了处于工作期的中青 年 。据 日本厚 生省统计 , 日本国民负担 率( 包括税收负担 和各种 保险等社会 保障费用 ) 9 年为 3. 13 9 6 %, 已高于 美国的 3. 7 6‰ 5 预计到 2 2 0 0年将上升到 5 %, 也削弱了普通劳动 者的消 费能 3 这 力。 由于 国民收入增长很慢 ( 年增长 率约 为 1 , %)医疗保险缴费 收入不可能有很大的增长。由此导致 医疗保险方案相继出现 了 赤字 。随着人 口老龄 化 日益严重 , 社会保障 费用增长速度要 大
日本医保制度
日本医保制度
日本的医保制度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为全体居民提供平等、公正、高质量的医疗保障。
以下是对日本医保制度的简要介绍:
日本的医保制度是一种社会化医疗保险制度,分为两个层次,即国民健康保险和企业健康保险。
国民健康保险适用于无法参加其他保险制度的人群,包括无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和个体经营者等。
企业健康保险则适用于在企业工作的员工。
另外,对于60岁以上的老年人,日本还有国民年金制度和长寿医疗保
险制度。
日本的医保制度实施了共同付费制度,保险费由个人、雇主和政府共同承担。
保险费的收入主要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和管理费用。
根据个人和家庭的收入水平,每年的保险费会有所调整,以确保支付能力的公平与合理。
在日本的医保制度下,参保人可以享受到全国范围内的医疗服务,包括住院费用、门诊费用、药品费用等。
在日本,医疗服务的价格由政府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医生和医院的收入也会根据政府的规定进行调整,以保证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正性。
此外,日本的医保制度还注重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
政府通过推广健康检查、预防接种等措施,促进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
此外,政府还通过设立各种医疗机构和社区保健中心,提供基础医疗服务和健康咨询,加强对居民的健康管理和服务。
总的来说,日本的医保制度是一种社会化医疗保险制度,旨在为全体居民提供平等、公正、高质量的医疗保障。
通过共同付费和价格管制等措施,日本的医保制度实现了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正性。
此外,日本的医保制度还注重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促进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行为。
日本社区医疗保健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3 完善我 国社区医疗保健体系的思路
3 . 1 重视全科 医生的培养 . 鼓励 医科毕业生到社 区工作 相关部 门可参考 国家对师范类高校 中“ 免费师范生” 的培养模式 . 建立与之类似的“ 免费医学生” 制度 国家可减免贫困地 区生源的医学 生在校期间的学 习、 生活费用 . 而这些学生毕业后必须回到生源地作为 基层社 区医生服务满一定期限 : 或参考“ 大学生村官” 的做法 . 毕业后 自 愿去社 区从事基层医疗保健服务工作 的医学生 , 政府在之后的深造 、 择 业、 考取公务员等方 面予以一定程度 的优惠政策 . 达到激励的 目的 3 . 2 重视康复 和家庭医疗服务. 引导患者小病居家治疗 社 区医疗保健机构应根据社 区居 民的实 际需要 . 强化 自身的保健 功能 , 特别是作为“ 居家养老” 、 幼儿免疫 、 日常保健 的辅 助机构 , 可发 挥较大作用 : 与此同时 . 应在社 区医疗机构 中配备有 一定数量和质量 的全科 医生, 在社 区范围内做 广泛宣传 . 逐步引导社 区居 民“ 小病不出 门” , 在社区进行治疗 . 节约人 力物力和各方成本 。 3 _ 3 要求地方卫生行政部 门主导设立相关社 区医疗机构 .并从财政
在日 本从事社 区医疗 , 专、 全科 医师 区分不明显 . 1 万人以下的社 区绝大多数 医生是全科医生 : 1 万人以上 的社区会在拥有全科医生的 基础上再配备相当数量 的专科 医生从事社 区卫生服务 在交通便利地 区, 各种 细小专科 医院配备齐 全 , 专科网点星罗棋布 、 合理配置 . 或者 专科诊所聚集在一起开业. 提供专业水平 的全科医疗及高水平的社区 医疗服务。居民可以足不 出户便享受到便捷 而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1 . 2 日常保健 日 本的医疗体系与保健体系既相互联 系又相互独立 . 分布在各个 社 区的保健所是 日 本 的特色之一 。 保健所为疾病预防 、 健康促进 、 环境 卫生 、 公共卫生 活动的重要机 构 . 主要承担地域保健相 关知识的普及 和促进工作。保 健所 的保健师主要从 事保健所 内对策等专 门保健 服务 . 参与制定保健计 划 . 进行 相关 部 门协调 . 参与健康 危机管理 以及对住 民进行有关的支援等 1 . 3 老年介护 老年介护制度 ( 亦称 “ 护理保 险制度” ) 同样是 日 本 医疗保健体系 中的重要构成部分 . 其 职能 主要依靠社区实现 年满 6 5 岁且按时交纳 医疗保 险费 的老人 . 在需要介 护服务时 . 个人必须先 向市町村提出书 面申请, 市町村在 听取直接与该老人经常接触 的社 区医生意见 的基础 上, 派调查员前往老人 家中调查健康状况。 若符合介护条件 , 将派专业 人员上 门为老人制定介 护计划并通过社区提供服务 . 个人只需承担全
国外医疗保障制度
’!巴西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实行同样的医疗保险。农民医
疗保险费用是以税收附加的形式交纳保险金, 再加国家财政适 当补贴。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采取集中收缴、 分散包干的办法。 巴西的医疗保险事业统一由社会福利部管理, 下设国家医疗保 险协会, 由该协会自办保险医疗机构。保险医院分为高、 中、 初 三个层次, 除自办保险 医 疗 机 构 外 , 还有一些合同私人医院和 医生。居民患病后, 必须首先在当地初级医疗机诊治。患者随意 找医院或医生就医时, 费用自理。
!!!!!!!!!!!!"
损失” 。
市场条件下的最大期望损失; 吉 ・ 莫根定义 ’()是在既定头寸被 冲销或重估前可能发生的市场价值的最大损失估计值; 或者琼 容的权威说法为 “ 给定置信区间的一个持有期内的最坏的预期 ( 二)风险估值模型的基本框架 按 ’() 的 一 般 化 模 型 , ’() 方 法 的 基 本 思 路 是 比 较 金 融 资 产在一定期间内的最低价值与平均价值或初始价值间的差 值, 即资产的最大可能损失。 关键是正确计算这段时间内资产 损益的统计分布密度函数 ( 资产价值是极其复杂 * + )。然 而 , 的随机过程, 真实的分 布 情 况 几 乎 不 可 能 用 一 个 解 析 来 表 达 , 只能采用统计计量的办法, 加以估计和逼近。因此, ’() 方 法 的基本框架必然围绕这 一 核 心 展 开 : 总体上是一种映射结构, 由三个基本要 素 构 成 :第 一 个 要 素 是 映 射 过 程 把 组 合 中 每 一
“ 自 愿 性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 应以风险披露为
李 艳 朱 琪
( 二)衍生金融工具对现行会计信息披露的冲击 衍生金融工具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冲击, 主要表现为: %!对会 计信息披露内容的冲击。现行会计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属性, 但 公允价值是衍生金融工具唯一相关的计量属性, 必须及时披露 与公允价值有关的会计信息。&!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充 分性的冲击。传统的报表信息一般是定期披露的, 而衍生金融 工具交易频繁, 金额巨大, 价格波动剧烈, 要想在财务报告中及 时充分地反映重要的风险信息是很困难的。 ( 三)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会计自愿性信息披露内容 衍生 金 融 工 具 除 了 报 表 反 映 外 ,由 于 存 在 无 法 估 计 其 影 响的风险, 衍生金融工具仍然隐含着巨大的潜在风险。 会计报 表附注披露是对与衍 生 金 融 工 具 有 关 的 不 确 定 信 息 进 一 步 详
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文章阐述了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成功经验:由保障生存权向发展权转变,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多功能的日本农业协同组合。
探讨对中国农村养老制度的启示:由保障生存权向保障发展权转变;建设全方位的养老保险体系;加强立法保障和加快老年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统一农村福利组织。
标签: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国人口老龄化;农村社保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曾经占据统治地位的日本,农业生产建立在分散的、个体农户小规模经营的基础上,具有小农经营的历史传统。
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农民世代靠土地为生,且人多地少,与我国农村状况有许多相似之处。
[1]随着日本城镇化迅速发展,城乡差距扩大,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凸显。
传统的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模式已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也面临着日本当年经济发展困境。
通过探究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及经验,推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
一、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20世纪30年代,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处于萌芽时期。
因侵略战争的需要、向殖民地大量移民、自然灾害严重等,[2]农村人口健康状况出现严重问题,迫使日本政府关注农村问题。
1938年颁布《国民健康保险法》,正式实施农村居民公共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完善确保国民健康保险全面实施。
“二战”后是逐步形成时期,日本依照美国占领军司令部颁布的《关于发展救济和福利的计划》,制定了以全体国民为保护对象的社会辅助政策,先后颁布了《生活保护法》、《国民养老金法》等法令。
1961年日本进入全民医疗保险时代。
1970年后陆续制定《农民养老基金法》、《老年人保健法》、《高龄者保健福祉推进战略》等法令,把老人的医疗保健独立出来,即使在农村也可安度晚年。
20世纪90年代起,日本人口高龄化和少子化问题凸显,围绕《黄金计划》实施相关举措。
2000年4月正式施行《护理保健法》,克服了过去老年公共护理制度的缺陷。
日本国民健康保险制度探析及其启示
二、 日本 国民健 康 保 险 制度 运 行 的 配套 制度
起飞阶段都保持 了 1%左右的增长率 , 0 国内的产业结构 和就业结构变化 , 农村 比城市率先进入老龄化社会 , 家庭 保障功能弱化 ,农村 、农业 、农 民问题得到 了普遍 的关
日臻 完善 。
( ) 二 运行 模 式
日本国民健康保险的保险费没有企业来分担 ,资金 来自 税收 、 参保人缴费和财政补贴 , 根据法律规定 , 财政 补贴负担国民健康保险 5 %的费用 , 02 0 20 年对国民健康
保险的国库补贴为 365 日元 ,约 占国库对医疗保险 57 亿
制度补贴总额 的 8 %口 0 】 。而对于大企业职工参加的各种
组合健康保险 , 除特殊情况外 , 一般不给予国库补贴 。保 险费以户为单位交纳 , 可分为保险费方式和纳税方式 , 其 中 9 %以上采用纳税方式 , O 国民健康保险税包括应能税 和应益税两个部分 ,在地方税 中各 占 5 %, 0 其计算公式
是: 应能 比例 ( 收入比例 4 % 十 0 资产比例 1%) 应益 比 0 +
日 的医疗保险体系可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被雇佣 本 者医疗保险 , 也称“ 职域保险” 以被雇佣者( , 产业工人 、 政 府机关工作人员等在职职工及家属) 为参保对象; 另一类
主导的医疗保 险” 模式 , 主要特征是 以地方政府 ( 市町村 ) 为保险人 。该制度中低收入者和年龄较大者较多 ,没有 雇主的支持 , 由地方政府 ( 市町村 ) 为保险人进行经营管
日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
s me ia n u a c y t m o h t t s q o,me ia a me tp te n h e l a e s se o h e i r ct e s a d d c l s r n es se f rt e s a u u i d c lp y n a t r ,t e h a t c r y t m ft e s n o ii n n h z l e s y ed s a e s e i c h at h c - u i t l ie s - p cf e l c e k- p,s e i c h a t f i h p cf e l i h— c r u d .Ba e n o r n t n lc n i o s u ae g ie s d o u a i a o d t n ,s mma ie o i r d z s v r l e ea in b u o t sa l h a d i r v d c l n u a c u o n r . e e a v l t s a o th w o e t b i n mp o e me ia s r n e i o rc u t y r o s I n
日本医疗保健制度的特点—平衡,谐调
日本医疗保健制度的特点—平衡,谐调日本的医疗保障制度是世界闻名的,以其高效率和全面性而著称。
它为居民提供了广泛的医疗保障和服务,并且保证了每个人都能获得必要的医疗照顾。
日本的医疗保障制度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国民健康保险和社会保险。
国民健康保险覆盖了那些没有雇主提供医疗保险的个人和家庭,包括自由职业者、自营业主、家庭主妇、退休人员等。
社会保险则是由雇主提供的,包括雇员、公务员等。
在日本,所有居民必须加入其中一个医疗保障制度,否则将会被罚款。
每个月,被保险人需要支付一定的保险费用,这些费用的大小取决于他们的收入和家庭状况。
通过日本的医疗保障制度,居民可以享受到包括医疗、牙科、医药、护理等在内的各种医疗服务。
此外,医疗保障制度还提供了各种福利,例如妊娠与分娩津贴、育儿津贴、护理保险等。
日本的医疗服务水平非常高,其中的大部分医疗机构都是由私营机构经营,同时由政府进行监管和管理。
医院和诊所都配备有先进的医疗设备和技术,并拥有高素质的医护人员。
此外,日本的医疗保障制度还提供了高水平的护理服务。
无论是在医院、诊所还是在居家环境中,都能够获得高质量的护理服务,例如护理照顾、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那么,普通家庭一年需要缴纳多少医疗保险费用呢?日本的医疗保险费用是根据被保险人的收入和家庭状况来确定的,因此不同家庭的缴费金额会有所不同。
此外,不同的医疗保险制度(国民健康保险和社会保险)也有不同的缴费标准。
以国民健康保险为例,一般来说,被保险人的月度保险费用是根据其前年的所得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保险费率在4.2%至5.5%之间波动,但是对于收入较低的家庭和老年人,有一定的减免措施。
此外,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是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的。
按照规定,雇主需要为雇员缴纳一定比例的保险费,同时雇员自己也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保险费。
不同的行业和职业也会有不同的缴费标准。
因此,具体缴费金额或比例需要根据被保险人的个人情况来确定。
那么,在医院就医需要自己承担多少费用呢?在一般情况下,就诊费用通常包括医疗费用和药费。
日本医疗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医疗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作者:叶建清来源:《经济视野》2016年第09期日本是亚洲最早实行医疗保险的国家,经历了近一个世纪的变迁过程,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体系。
日本医疗保险制度对完善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借鉴与参考意义。
本文对日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征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相关建议。
日本医疗保险体系基本情况日本社会福利的行政体系十分繁杂,社会保险的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保险、国民健康保险、国民年金保险及船员保险是由厚生省的保险局及年金局负责规划,由社会保险负责执行,地方则由都道府县的民生科负责推动。
日本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源于德国俾斯麦时代的传统医疗保险模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又采用美国的一些做法。
自从1961年引入普遍的医疗保险后,所有居住在日本的人都被医疗保险方案覆盖。
医疗保险方案以较低的成本向受保人和其家庭成员提供医疗服务,在维持人们身体健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日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构成日本的医疗保险制度是通过一系列的医疗保险组织实施的。
日本的医疗保险组织从大的方面来看,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产业工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公共事业人员等在职职工及家属为对象,叫做职工医疗保险,亦称雇佣者医疗保险或职域保险;另一类是以农民、自由职业者等为对象,叫做国民健康保险或地域保险。
职域保险是以被雇佣者及家属为对象,根据职业形态的特点,将同类型职业从业者划归为一个保险集团而形成的医疗保险。
由于历史的原因,被雇用者保险根据所属单位大小性质的不同,形成了几个不同的医疗保险制度。
有中小企业雇员加入的政府掌管的健康保险(简称“政管健保”),有大企业雇员加入的组合掌管健康保险(简称“组合健保”)。
船员保险,公务员等加入的共济组合。
地域保险是以未被职业性保险覆盖的自由职业者、农民为对象,分为医生、律师等职业加入的国民健康保险(简称“国保组合”)和市町村国民健康保险(简称“市町村国保”)。
除了上述医疗保险以外,日本有专门针对企业退休人员和老年人的医疗费调节制度,它们是由各医疗保险制度共同上缴的资金以及公费为财源,由市町村负责运营的“老年人保健”制度,以及以被雇用者保险提供资金为主要财源、由国民健康保险负责实施的“退休者医疗制度”。
国外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解读与借鉴
国外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解读与借鉴国外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解读与借鉴农村医疗保障是国家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农村居民的健康福祉和社会稳定。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通过对比国外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实践,可以为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首先,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与城镇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这些国家普遍采取以纳税为基础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即由政府通过纳税方式筹集资金,向全体居民提供医疗保障。
这种制度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受益人不限于农民,而是覆盖了整个国家的居民;二是政府承担了主要的资金来源和责任;三是提供了全面的医疗服务,包括基本医疗、专科诊疗、手术治疗等。
我国在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中可以借鉴这些国家的做法,在资金来源、政府责任和服务内容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进,以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其次,在欧洲一些国家,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采取了分级分层的筹资机制。
例如,瑞士实行了社会保险制度,农村居民参加的是农村社会保险,由农民自愿参保并缴纳保费,同时政府也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
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参保人员的自主性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保险方案,同时政府在财政补贴方面也能够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我国可以借鉴这种制度的优点,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医疗保障模式,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和自主性。
此外,在日本等国家,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还强调了预防和健康教育的重要性。
这些国家通过加强农村健康管理服务站的建设和运作,为农村居民提供了全面的健康管理服务。
这些服务包括健康体检、健康讲座、慢性病管理等,旨在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健康素养。
我国可以借鉴这些经验,加大对农村健康管理服务站的投入和支持,提高农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管理水平。
最后,在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运营中注重了民主参与和社区自治的原则。
日本医疗保险制度
日本医疗保险制度日本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全面的、普遍的和义务的保险制度,旨在促进全民的医疗保健,并确保提供优质、可负担得起的医疗服务。
该制度被广泛认为是世界上最成功的医疗保险制度之一。
日本的医疗保险制度由三个主要组成部分组成:国民医疗保险、健康保险和雇员健康保险。
国民医疗保险是适用于没有其他保险的人们,包括自雇人士和没有任何工作的人们。
健康保险是适用于工薪阶层和家庭成员的保险,而雇员健康保险则是适用于企业雇员和家属的保险。
这个多层次的保险系统确保了不同阶层的人们都能够获得合适的医疗保健。
在日本,每个参加医疗保险的人都必须每月支付一定的医疗保险费。
这些费用根据个人的收入和家庭状况而定,并由雇主和政府共同分摊。
此外,政府还设立了医疗援助制度,为那些无力支付保险费的人提供帮助。
这种费用共担的制度保证了每个人都能负担得起医疗保健,无论他们的经济状况如何。
一旦一个人成为医疗保险的参与者,他们就可以在任何注册的医疗机构中享受医疗服务。
日本的医疗服务非常丰富和多样化,从普通的门诊就诊到住院护理,从常规检查到复杂手术,几乎所有类型的医疗服务都可以在保险范围之内得到。
此外,日本的医疗服务质量非常高,医生和医院都接受严格的培训和监管,以确保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在日本,医生和医院的费用由政府设定的费用表格进行控制。
这些费用表格确保了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可负担性,并避免了患者被过度收费的情况。
此外,日本的医保制度还鼓励患者选择低成本的医疗选项,通过向患者提供补贴来鼓励他们选择便宜且高效的治疗方法。
总的来说,日本的医疗保险制度在确保全民的医疗保健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该制度保证了每个人都能获得高质量、可负担得起的医疗服务,无论他们的经济状况如何。
这不仅有效地提高了日本人民的健康水平,还更好地满足了他们的医疗需求。
同时,这个系统也建立了一个稳定、公正和可持续的医疗保险制度,为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医疗保险让绝大多数日本人看得起病
平 面 图、 饮 用 水 水 质 检 测结 果 报 告 的 复 印 件 等 1 种 材 0余 料 。 材 料 受 理 后 , 保 健 所 职 员 就 会 上 门 审 查 ,符 合 要 求 则 当 场 开 具 许 可 证 ,不 符 合 条 件 的 则 建 议 整 改 。 整 个
申请 、 审 查 过 程 不 需 要 交 纳 任 何 费 用 。 如 果 是 开 设 有 病
维普资讯
GUl DE OF CHl MEDl NE NA CI
文 /钱 铮
日 本 建 立 了 “ 民 皆 保 险 ” 的 医 疗 保 险 制 度 , 完 国
善 的 医保 制 度 不 仅 使 绝 大 多 数 人 能 看 得 起 病 ,也 使 医 院 无 后 顾 之 忧 ,接 收 病 人 后 一 切 以诊 治 为 先 。
请书》 ,并 交 纳 2. 2万 日元 手 续 费 ,通 过 建 筑 基 准 和 消
开 完 处 方 说 , 凭 处 方 到 医 院 隔 壁 的 几 家 医保 药 店 就 能 拿
药 。 医 生 还 特 意 解 释 说 , 到 医 院 药 房 拿 药 也 可 以 ,就 是 要 排 20 多 分 钟 的 队 , 药 店 多 走 几 步 路 而 已 ,人 少 , 片刻 就 可 以拿到 药 。 像 广 尾 医 院 这 样 的 公 立 医 院 , 医 生 、 药 剂 师 、 护 士 都 属 于 公 务 员 ,拿 统 一 的 薪 水 ,接 诊 数 量 和 开 药 多 少 与 本 人 收 入 并 不 挂 钩 ,这 决 定 了 医 生 无 须 开 高 价 药 方 。 而 对 私 营 医院 、 诊 所 来 说 ,接 诊 病 人 多少 和 药 价 的 高 低
一
公 营 医 疗 保 险 包 括 国 民 健 康 保 险 、船 员 保 险 、 共 济 组 合 等 , 民 间 医 疗 保 险 有 生 命 保 险 、 伤 害 保 险 、 癌 症
[日本医疗保险制度分析]日本医疗保险制度现状
[日本医疗保险制度分析]日本医疗保险制度现状相对完整的日本医疗保险制度日本是世界上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之一,特别是建立了比较完整和成熟的医疗保险体系,较好地保障了国民健康,很值得研究和借鉴。
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目前,日本医疗保险体系主要由雇员健康保险、国民健康保险、特殊行业健康保险组成。
雇员健康保险制度覆盖企业和商会的雇员及其家属,分为组合掌管健康保险和政府掌管健康保险两种类型。
组合掌管健康保险覆盖大公司、大企业雇员,雇主和雇员平均负担保险费用,政府掌管健康保险覆盖中小企业雇员,雇主和雇员共同缴费,政府给予补助。
国民健康保险制度覆盖农民、大学生、自由职业者、家庭主妇等群体,分为市町村国民健康保险和行业行会健康保险两大类,以前者为主,保险费以个人缴纳为主,费(税)率由各市町村自行决定,政府给予补助。
特殊行业健康保险主要覆盖国家公务员、地方公务员、船员、私立学校教师等,公务员医疗保险费用由国家、地方和本人共同负担,费率根据自身财务状况自行决定并动态调整;船员医疗保险费主要由船主和被保险者缴纳,国库给予少量的定额补助;私立学校教师医疗保险费用由劳资双方共同负担,覆盖私立学校的教职工及家属。
为缓解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日本还建立了“老年保健制度”,主要覆盖70岁以上的老人以及65岁以上残疾或卧床老年人,费用除政府负担一部分以外,剩余部分由各项医疗保险制度分担。
各项医疗保险制度的支付内容包括门诊、住院、药费以及患病期间的生活补助,分娩补贴以及丧葬补贴等。
医疗费用的支付比率比较一致,门诊和住院服务的自付比率均为30%,小于3岁的幼儿自付比例为20%,70岁以上老年人自付比例为10%,超过一定收入的老年人自付比例为20%。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体制日本医疗保险基金依法管理,与医疗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国民健康保险法》《健康保险法》《老人保健法》《社会保险审议官及社会保险审查会法》《社会保险审议会及社会医疗保险医疗协会法》,在此前提下形成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医疗保险管理与监督体系。
路径依赖下的农村合作医疗——以日本农村医疗保险为例
路径依赖下的农村合作医疗——以日本农村医疗保险为例伍凤兰
【期刊名称】《卫生软科学》
【年(卷),期】2009(023)003
【摘要】日本农村医疗保险主要由强制性的国民健康保险和自愿参加的农协医疗互助保险组成.其绩效主要体现在覆盖面广、保障全面、保险机构管理科学、反映了农民的自我意愿等方面.中国的农村合作医疗在半个多世纪的制度变迁中,其兴衰成败依赖于政府支持力度的强弱,始终定位于"互助共济",强调"自愿参加",制度供给沿袭着城乡分割的"二元保障"路径.日本农村医疗保险已日臻完善,对我国正在实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借鉴与启示作用.
【总页数】4页(P265-268)
【作者】伍凤兰
【作者单位】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广东,深圳,51806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197.1
【相关文献】
1.健全和完善贫困地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 --三穗县款场乡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调查 [J], 王飞跃
2.提高四川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效的路径选择——对四川省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实地调查 [J], 金淑彬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下医疗服务利用公平性研究r——基于武汉市七区的
实证研究 [J], 吴莲莲;倪妮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下医疗服务利用公平性研究——基于武汉市七区的实证研究 [J], 吴莲莲;倪妮;
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问题探讨——以河南省为例 [J], 张茂松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日本农村医疗保险的经验与启示内容摘要: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虽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文章重点介绍了日本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总结出其建设和发展中经验,进而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
关键词:日本;农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日本农村医疗保险概述(一)政府强制性的国民健康保险日本的农村医疗保险在20世纪30年代就已经有所萌芽,战时颁布的《国民健康保险法》开始把健康保险的范围普及到农村的农民。
根据战局的发展,1941年日本修改了《国民健康法》,把自愿参加保险改为强制性参加,这样日本开始进入了全民保险的第一阶段。
但战争结束后,国民健康保险的参加人数只有战前总人数的40%左右,为了扭转农村医疗保险的困境,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于1958年9月颁布1959年开始实施新的《国民健康保险法》,它的主要宗旨是解决农民及小手工业者无医疗保险的问题,缩小城乡之间、企业之间在保险覆盖率和保险待遇上的差距。
到1961年,日本进入了全民医疗保险的时代。
随着情况的变化,《国民健康保险法》又几经修改以适应经济发展和人们医疗保障的需要。
国民健康保险由国家和地方政府直接管理,农民、个体手工业者、自由职业者等都属于其保险对象,国民健康保险的第一保险者是政府,但政府并不直接经办保险,而是交给“国民健康保险团体联合会”(简称“国保联”)经办。
它是由市町村联合举办的一个公营组织,负责保险的实施运作。
国民健康保险的保险费根据各个家庭收入水平的不同交纳的水准也有所不同。
为了保证国民健康保险的持续运营,国家和地区一般都给予补助。
具体的补助比例视市町村的财政情况而定。
对低收入者减免的保险费,按照国家1/2、都道府县1/4、市町村1/4比例分担;对医疗费用过高的市町村,由都道府县和市町村两级政府进行费用审核。
过高的医疗费,除用保险基金补偿外,国家、都道府县和市町村三级政府各分担1/6。
2002年,在医疗保险制度的修订中,对个人负担比例作了调整,修订后的个人负担比例为:70岁以上者自负10%医疗费用(收入在一定水平以上者要自负20%);3至69岁者自负30%;3岁以下者自负20%。
保险费应按缴纳期限到区市町村银行邮局的窗口缴纳或通过银行帐户自动转帐,保险给付主要是医疗费的给付,一般需自己负担医疗费的30%,医疗保险组织负担70%。
此外,还有分娩育儿一次性补助金、高额疗养费、丧葬费等。
(二)互助保险组合20世纪50年代中期。
日本农村的农产分散、生活贫困,虽然国民健康保险可以报70%的医疗费用,但一些农民仍无法支付另外30%的医疗费用,甚至有的不能支付国民健康保险的保险费。
而国家财政此时全额负担农民的保险费用也不可能。
日本针对这种小农经济社会出台了一些基本政策:政府以立法的形式要求分散的小农户组成全国统一的互助团体和发展地方网络,全国团体就互助医疗、互助养老等问题与政府直接对话,并在协商决策后通过其地方网络全面推行。
日本的农民互助保险组合既不同于商业保险,也不同于政府举办的社会医疗保险。
它的资金由所有成员交纳的会费及保险费构成。
而且它不需要像商业保险一样由保险代理人推销。
因为参加保险的人相互之间比较熟悉,他们交的钱全部用在了自己的身上,通过他们之间的互助,极大的减轻了个人的就医负担。
现在,日本几乎人手一份互助保险。
(三)“赤脚医生”培养制度尽管日本农民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和其自发组织的互助保险,但是还有一部分地区基本处于“有保险、无医疗”的状态,农民就医比较困难,因为这些地区没有人愿意去当“赤脚医生”,为农民提供医疗服务。
政府可以在资金上支持这些地区的医疗保健工作,但是,要如何动员医师去这些地区工作成为一大难题。
基于此,日本在32年前成立了“自治医科大学”,专门培养去偏僻地区工作的医生,该学校毕业的学生读书时的学费由政府财政负担,毕业后可以享受公务员待遇。
但必须去农村工作9年,而且有5年要在偏僻地区。
目前,其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
工作满9年的,愿意继续留在农村地区工作的很少。
因此,这一方法还有待改进。
另外,日本人口的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为了迎接逐渐到来的老龄化及消除地区之间医疗水平的差距,日本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并于2000年推出了老人介护保险制度。
介护保险的对象主要是65岁以上的老人,如果需要介护,先由本人向市町村提出书面申请,经过与医生谈话、派调查员调查等一系列手续后,如被确定需要介护,就会有专业的介护师来帮助申请人制定介护计划。
一般在实施半年后,再进行调整。
二、日本农村医疗保险的发展经验及启示日本的农村医疗保险历经挫折,从无到有、从低覆盖到高覆盖,最终建立了既有国家强制保险又有农民自己互助合作保险的保险保障体系。
日本的经验对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重要的启示作用:(一)在农村医疗保险发展过程中注重政府的作用医疗保障是公共卫生保健,是典型的社会“公共物品”。
而公共物品一般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点,因此公共物品的提供一般都以政府为主。
而且,农民是弱势群体,完全靠自己的力量根本无法解决其医疗保障问题,这也使得政府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日本的农村医疗保险发展过程中政府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政府强制性的保险中政府是第一保险人,它既参与农民医疗保险的组织、经营和管理,又为农村医疗保险提供财政补贴。
而互助保险组合,虽然是农民自发组织的机构,但是它的设立、运作完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和内部规章,接受政府和协会成员的监督。
可以看出,无论是政府强制保险还是互助保险,政府在其中都承担了相关的责任,保障了农村医疗保险的正常有序的运作。
(二)在农村医疗保险发展过程中注重法律的作用法律可以保证制度的稳定性、权威性,避免制度的随意性,增强制度的可信赖性,日本在20世纪30年代就颁布了《国民健康保险法》,之后又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的变化,几次修改《国民健康保险法》,以适应保险发展的需要。
除了《国民健康保险法》,日本还指定了其它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农村医疗保险的发展。
而且,日本的“国民健康保险”在整个管理经营监督过程的每个环节都有法律的制约,法律制约的效应远大于权力制约效应,保证了机构运行畅通无阻。
上升到法律层次,使农民对农村医疗保险的认识有了提高,增强了其对保险的信任程度。
(三)农村医疗保险覆盖面广,保障全面日本的农村医疗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甚至1961年就进入了全民医疗的时代,具有覆盖面广、参保人数多的特点,这符合保险学的基本原理——大数原则。
而且,农村医疗保险给付除了医疗费、入院时的饮食费、疗养费、高额医疗疗养费、特定医疗疗养费等费用外,还给付包括生育养育补助费、丧葬费在内的其它一些费用。
这种广泛覆盖、全面保障的农村医疗保险使得农民的就医负担大大减轻,不必“有病不治”或担心“因病返贫”,因为参加保险的每个人都有受益的机会。
(四)老人的医疗保险相对独立日本迎来了老龄化的高潮,为了迎接这种高潮的到来,以及解决日益增加的老人医疗费用等问题,日本把老人的医疗保健从一般人的健康保险体系中剥离出来,形成了相对独立的体系。
老人的医疗费用有个人、政府和保险机构共同负担。
超过70岁的一般老人,负担医疗费的10%,有一定收入的老人负担20%,剩余部分由政府和保险机构按比例分担。
一般保险机构负担比例较大,但政府会不时给予补贴以弥补其损失。
这就很大程度上减轻了老人的就医负担,使他们能够在支付很少比例的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得到较好的治疗。
(五)比较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日本的医疗机构必须经保险组织审核,合格者才能提供医疗保险服务。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医疗保险,日本政府授权都道府县政府机构负责制定社区的医疗计划,包括医疗服务区域的设定、病床数的设定、确保充足的医务人员等,并且。
对医疗法人的经营范围加以明确,并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对其服务质量进行审查、认定。
为了解决偏远地区特别是山村地区就医难的状况,建立了“自治医科大学”,其毕业生须到农村服务9年,其中偏远地区5年。
这一系列措施使得日本的农村医疗保险得以顺利开展。
三、借鉴日本经验,完善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我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2003年9月1日开始试点工作,截至2007年9月30日,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达到2448个。
占全国总县(市、区)的85.53%,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7.26亿,参合率为85.96%。
可见,我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不可否认,在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我们去认识、去改进。
(一)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中存在的问题1政府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农村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部分,是一种“公共物品”,政府在其中应当起重要作用。
但就我国目前的情况看,政府的作用远没有充分发挥:一是中央政府的财政资金投入虽然逐年增加。
但是与城镇相比,农村居民享有的医疗卫生资源要少得多。
而地方财政多是吃饭或补贴财政,在资金投入上也远远不够;二是没有上级政府的监督和有效激励机制,地方政府没有主动解决农民医保问题的动力。
再加上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过程中,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不够深入。
一些地方政府把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形象工程”,工作方法不得当,使得农民对参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产生了抵触情绪,缺乏参保积极性。
2相关法律法规不规范农村合作医疗不能持续、稳定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法律的缺位。
法律所具有的强制性、稳定性,不仅使法律所规定的参加合作医疗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和履行,而且可以避免人为随意性。
而我国关于农村社会保障的立法是一个长期被忽略的领域,甚至在许多方面仍属空白,其中,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除《国务院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指导意见》外,具体指导基层实践的法律法规还没有颁布,这与农村居民占国民的绝大多数、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不太相称。
在这种法规规范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的情况下,这一工作更多地是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来推行的,而这种推行方式使得各参与主体缺乏工作的积极性,工作上有很大的随意性,如果地方不重视,工作不抓实、抓细。
工作方法简单,片面赶进度、求数量,就会造成不好的影响。
3实施过程存在逆向选择和逆向转移支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是为了让农民看得起病,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不论男女老幼,缴纳的保险费均相同,在这种情况下。
就可能出现逆向选择和逆向转移支付,人们的健康状况不同,他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不同。
年轻的身体健康的人不愿意花钱参加合作医疗,认为自己得病的可能性比较小,参加合作医疗只是交钱替别人做贡献,自己不会得到好处;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家庭又认为合作医疗保障的水平低,保障面窄,不能满足自己的需要,因此宁愿去参加商业保险而不愿意参加合作医疗。
而年老的或年幼的、健康状况比较差、经济收入比较低的家庭则会积极购买这种保险,因为这些家庭的成员得病的几率比较高,需要参加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