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类型及分类标准表
车辆分类L类M类N类类G类
车辆分类L类M类N类0类G类一.按用途分类按GB/T3730.1--2001《汽车和汽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汽车类型的划分 1.乘用车定义: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运载乘客及其随行行李和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
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汽车。
2.商用汽车定义: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
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二.按用途以符号分类按GB/T 15089--2001《机动车辆和挂车分类》标准将机动车辆和挂车分为M类.N类.G类.O类.L类。
1、M类M类车辆是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2、N类N类车辆时至少有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3、G类G类可概括为越野车,包括在M类N类之中。
4、O类O类挂车【包括半挂车】。
车辆按最大设计总质量分为O1、O2、O3(大于3.5吨且小于10吨)、O4(大于10吨)类。
5、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类。
L类车辆分为L1、L2、L3、L4、L5类。
一、L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辆。
L1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不超过50mL,且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50 km/h的两轮车辆。
L2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不超过50mL,且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50 km/h,具有任何车轮布置形式的三轮车辆。
L3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超过50mL,或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 km/h的两轮车辆。
L4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超过50mL,或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 km/h,三个车轮相对于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为非对称布置的车辆(带边斗的摩托车)。
L5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超过50mL,或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 km/h,三个车轮相对于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为对称布置的车辆。
二、M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M1类M1类车辆——至少有4个车轮,或有3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1t,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
机动车车型分类标准
机动车车型分类标准机动车是指能够自行运行并具备追求其他交通工具难以达到的速度性能的车辆。
根据不同的用途、结构和动力类型,机动车可以被分为多个不同的车型。
下面将介绍常见的机动车车型分类标准。
1.按用途分类根据机动车的使用目的和功能,可以将机动车分为以下几类:-客车:主要用于承载乘客的车辆,包括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等。
-货车:主要用于运输货物的车辆,包括轻型货车、中型货车和重型货车等。
-特种车:主要用于特定任务的专用车辆,包括消防车、救护车、工程车等。
-非营运车辆:主要用于个人和家庭日常出行,包括小轿车、越野车、面包车等。
2.按结构分类根据机动车的结构形式,可以将机动车分为以下几类:-小型汽车:指乘用车辆总质量小于3500千克的机动车,包括轿车、面包车、运动型多功能车等。
-大型汽车:指乘用车辆总质量大于3500千克的机动车,主要包括客车、重型货车等。
-特种汽车:指特殊用途的汽车,如消防车、救护车、邮政车等。
-两轮摩托车:指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非驱动轮的摩托车。
-三轮摩托车:指具有三个非驱动轮的摩托车。
-四轮摩托车:指具有四个非驱动轮的摩托车。
-燃料电池车:指以氢气为燃料的电动汽车。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指既可以使用内燃机驱动,也可以使用电动机驱动的汽车。
-纯电动汽车:指完全以电力驱动的汽车。
3.按动力类型分类-内燃机车辆:指通过内燃机转动轮胎的车辆,包括汽油车和柴油车等。
-电力驱动车辆:指通过电动机转动轮胎的车辆,包括纯电动车和混合动力车等。
-其他动力车辆:指通过其他形式的动力源驱动的车辆,如燃料电池车等。
4.按排气量分类根据机动车的排气量大小-微型车:指排量在1.0L以下的车辆。
-小型车:指排量在1.0L-1.6L之间的车辆。
-中型车:指排量在1.6L-2.5L之间的车辆。
-大型车:指排量在2.5L以上的车辆。
总结:机动车车型分类标准主要包括按用途分类、按结构分类、按动力类型分类和按排气量分类等。
机动车类型分类表
附件一:机动车类型分类表
表一、机动车规格术语
精品
签注要求
一、签注机动车类型时,按照表一和表二的分类栏所对应的规格术语和结构术语相加签注,如:“大型普通客车”、“中型罐式货车”等。
分类栏不对应的,不签注规格术语。
二、除微型轿车外,其他轿车、三轮汽车、普低速货车、厢式低速货车、罐式低速货车、自卸低速货车不签注规格术语。
三、半挂牵引车、使用载货汽车底盘的专项作业车按照载货汽车的规格术语签注;使用载客汽车底盘的专项作业车按照载客汽车的规格术语签注。
表二、机动车结构术语
精品
精品。
机动车分类标准
车身为长方体或近似长方体,单层地板,由铰接装置连接两个车厢且连通,安装座椅的载客汽车。
轿车
车身结构为两厢式且乘坐人数不超过5人,或者车身结构为三厢式且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
面包车
平头或短头车身结构,单层地板,发动机中置(指发动机缸体整体位于汽车前后轴之间的布置形式),宽高比(指整车车宽与车高的比值)小于等于0.90,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安装座椅的载客汽车。
汽车
载客汽车
大型
车长大于等于6000mm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
中型
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的载客汽。
小型
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客汽。
微型
车长小于等于3500mm且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1000mL的载客汽。
载货汽车
有轨电车
有轨电车的规格术语参照载客汽车的相关规定确定。
摩托车
普通
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者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ml的摩托车。
轻便
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且若使用发动机驱动,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50ml的摩托车。
挂车
重型
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挂车。
中型
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的挂车。
轻型
总质量小于4500kg的挂车。
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记载的乘坐人数为区间的国产载客汽车(包括以载运人员为主目的的专用汽车),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上记载的乘坐人数上限确定其规格术语。乘坐人数包括驾驶人。
不适用于设计和制造上需由拖拉机牵引的挂车。
机动车实车的车长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者其他技术资料记载的机动车车长的公差应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机动车辆类型及分类标准
机动车辆类型及分类标准机动车辆类型及分类标准是为了对道路上的车辆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管而制定的。
这一标准不仅为交通管理提供了基础,也为相关产业和科研提供了重要参考。
本文将深入探讨机动车辆的类型及分类标准,以及这一标准对交通管理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
1. 机动车辆的主要类型机动车辆可以根据其用途和结构特点进行多方面的分类。
主要的机动车辆类型包括:乘用车:主要用于搭载乘客,包括轿车、SUV(运动型多用途车)、MPV(多功能车)等。
货车:用于运输货物,包括轻型货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等。
客车:主要用于运输乘客,包括长途客车、城市公交车、旅游大巴等。
摩托车:两轮或三轮机动车,包括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等。
特种车辆:用途特殊的机动车辆,如工程车、清障车、救护车等。
2. 机动车辆的分类标准机动车辆的分类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动力类型:包括汽油车、柴油车、电动车、混合动力车等,根据车辆所使用的动力源进行分类。
排放标准:根据车辆的排放水平,可分为国家几阶段的排放标准,如国Ⅰ、国Ⅱ、国Ⅲ、国Ⅳ、国Ⅴ标准等。
用途分类:根据车辆的主要用途,分为乘用车、货车、客车、摩托车等。
尺寸和重量:根据车辆的尺寸和重量,可分为微型车、小型车、中型车、大型车等。
3. 标准对交通管理的重要性提高管理效率:机动车辆类型及分类标准有助于交通管理部门对不同类型的车辆实施差异化的管理和监管,提高了管理的精准度和效率。
推动道路安全:通过对机动车辆的分类,交通管理部门能够更有针对性地推动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制定,以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
资源优化利用:根据车辆类型及分类标准,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更好地制定交通政策,合理分配交通资源,促进交通系统的有序运行。
4. 标准对产业和科研的重要性促进产业发展:机动车辆类型及分类标准为汽车制造业提供了明确的方向。
制造商可以根据标准要求进行产品研发,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科研基础:根据车辆类型及分类标准,科研机构可以开展相关研究,推动汽车科技的发展。
中国汽车分类的标准
中国汽车分类的标准一、轿车轿车是一种用于载人或货物的汽车,根据其排量、品牌、车型等因素进行分类。
1.微型轿车:排量在1L以下,如比亚迪F0等。
2.小型轿车:排量在1L-1.6L之间,如大众Polo等。
3.中型轿车:排量在1.6L-2.5L之间,如大众帕萨特等。
4.大型轿车:排量在2.5L以上,如奔驰S级等。
二、商用车商用车是一种用于商业用途的车辆,包括货车、客车等。
1.货车:一种用于运输货物的车辆,根据其载重量、用途等因素进行分类,如轻型货车、重型货车等。
2.客车:一种用于载人的车辆,如城市客车、旅游客车等。
三、越野车越野车是一种适合在崎岖路面行驶的汽车,具有较高的离地间隙和越野能力。
1.轻型越野车:如吉普牧马人等。
2.中型越野车:如丰田陆地巡洋舰等。
3.重型越野车:如奔驰G级等。
四、跑车跑车是一种以速度和性能为主要特点的高性能汽车,具有较轻的车身、大功率的发动机和流线型的外观。
1.入门级跑车:如福特野马等。
2.中级跑车:如奥迪R8等。
3.高级跑车:如法拉利LaFerrari等。
五、多功能车多功能车是一种具有多种功能的汽车,如SUV、MPV等。
1.SUV:运动型多功能车,具有较高的离地间隙和良好的通过性能,如丰田汉兰达等。
2.MPV:多用途汽车,内部空间宽敞,可容纳多人乘坐,如别克GL8等。
六、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等。
1.纯电动汽车:以电池为动力源,通过电池向电动机提供电能,驱动车辆行驶。
2.增程式电动汽车:以电池和内燃机为动力源,内燃机带动发电机给电池充电,电池向电动机提供电能,驱动车辆行驶。
3.混合动力汽车:同时装备有内燃机和电池,以内燃机为主要动力源,电池辅助提供电能。
车辆分类L类M类N类类G类
车辆分类L类M类N类类G类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车辆分类L类M类N类0类G类一.按用途分类按GB/《汽车和汽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汽车类型的划分1.乘用车定义: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运载乘客及其随行行李和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
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汽车。
2.商用汽车定义: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
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二.按用途以符号分类按GB/T 《机动车辆和挂车分类》标准将机动车辆和挂车分为M类.N类.G类.O类.L类。
1、M类M类车辆是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2、N类N类车辆时至少有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3、G类G类可概括为越野车,包括在M类N类之中。
4、O类O类挂车【包括半挂车】。
车辆按最大设计总质量分为O1、O2、O3(大于吨且小于10吨)、O4(大于10吨)类。
5、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类。
L类车辆分为L1、L2、L3、L4、L5类。
一、L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辆。
L1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不超过50mL,且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50 km/h的两轮车辆。
L2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不超过50mL,且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50 km/h,具有任何车轮布置形式的三轮车辆。
L3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超过50mL,或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 km/h的两轮车辆。
L4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超过50mL,或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 km/h,三个车轮相对于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为非对称布置的车辆(带边斗的摩托车)。
L5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超过50mL,或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 km/h,三个车轮相对于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为对称布置的车辆。
国标 车辆类型
国标车辆类型概述车辆类型是根据车辆的用途和特点进行分类的一种方式,根据国家标准(国标)对车辆类型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和分类。
不同的车辆类型在车身结构、功能和使用场景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对于交通管理和规划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标定义根据《机动车分类标准》GB 7258-2017,车辆类型分为以下几种: 1. 客车:主要用于运送人员的车辆,包括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和小型客车。
2. 货车:主要用于运输物品的车辆,根据总质量的不同又分为普通货车和小型货车。
3. 特种车辆:用于特定场景或特殊用途的车辆,包括工程机械、农用运输车、营运摩托车等。
4. 摩托车:主要是指两轮或三轮摩托车,根据是否带侧车又分为带侧车的和不带侧车的摩托车。
5. 电动自行车:以电力为动力,具有两个以上轮的自行车。
6. 非机动车:不使用机械动力,主要靠人力驱动的交通工具。
客车类型大型客车•车身长度大于8米;•载客量大于24座(不包括驾驶员)。
中型客车•车身长度大于6米且小于等于8米;•载客量大于9座且小于等于24座(不包括驾驶员)。
小型客车•车身长度小于等于6米;•载客量小于等于9座(不包括驾驶员)。
货车类型普通货车•总质量大于3500千克;•用于运输货物。
小型货车•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千克;•用于运输货物。
特种车辆类型工程机械•用于建筑工程和其他特定工种的机械设备。
•如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
农用运输车•主要用于农业生产运输的车辆。
•如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等。
营运摩托车•用于营利性运输的摩托车。
摩托车类型带侧车摩托车•使用两轮摩托车加上一个侧车。
不带侧车摩托车•只有两轮的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类型•以电力为动力的自行车。
•根据电机功率和车速,分为普通电动自行车和高速电动自行车。
非机动车类型•不使用机械动力,主要靠人力驱动的交通工具。
•包括自行车、三轮车、手推车等。
以上是根据国家标准对车辆类型进行的分类,并对各类车辆的特点进行了简要介绍。
机动车车辆分类
机动车车辆分类机动车是指可以自行驶动的车辆,根据不同的特征和用途,可以将机动车分为多个分类。
下面将从不同的角度介绍机动车的分类。
一、按用途分类:1. 客车:主要用于运输乘客,包括公交车、长途客车、出租车等。
2. 货车:主要用于运输货物,包括货运卡车、物流车等。
3. 特种车辆:包括工程车、消防车、救护车、警车等,用于特定的工作或应急任务。
4. 旅行车:主要用于旅游和休闲,如露营车、房车等。
5. 运动车:主要用于运动和竞赛,如赛车、摩托车等。
二、按驱动方式分类:1. 汽油车:使用汽油作为燃料,引擎通过内燃机工作产生动力,驱动车辆行驶。
2. 柴油车:使用柴油作为燃料,引擎通过内燃机工作产生动力,驱动车辆行驶。
3. 电动车:使用电池作为能源,通过电动机产生动力,驱动车辆行驶。
4. 混合动力车:同时具备内燃机和电动机两种动力系统,可以根据需要切换使用。
三、按车身类型分类:1. 轿车:一般指乘用车,适合家庭或个人使用,包括小型轿车、中型轿车、豪华轿车等。
2. SUV:即运动型多用途车,结合了轿车和越野车的特点,适合城市和野外行驶。
3. 跑车:主要追求速度和操控性能,外观动感时尚,对驾驶者的驾驶技术要求较高。
4. 面包车:一种用于运输人员或货物的大型车辆,具有较大的载货空间。
5. 敞篷车:车顶可以打开或折叠,让乘客可以享受阳光和自由的行驶体验。
四、按排量分类:1. 小排量车:指发动机排量较小的车辆,燃油消耗相对较低,适合城市通勤和家庭使用。
2. 中排量车:指发动机排量在1.6L至2.5L之间的车辆,综合性能较好,适合长途和高速行驶。
3. 大排量车:指发动机排量较大的车辆,动力强劲,适合运输和运动需求,燃油消耗较高。
以上是根据机动车不同特征和用途进行的分类,不同的分类在行驶性能、适用场景、燃油消耗等方面存在差异。
在选择机动车时,应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条件综合考虑,选择适合自己的车型。
同时,在驾驶机动车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共同构建文明交通环境。
车辆分类L类M类N类类G类
车辆分类L类M类N类类G类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车辆分类L类M类N类0类G类一.按用途分类按GB/《汽车和汽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汽车类型的划分1.乘用车定义: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运载乘客及其随行行李和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
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汽车。
2.商用汽车定义: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
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二.按用途以符号分类按GB/T 《机动车辆和挂车分类》标准将机动车辆和挂车分为M类.N类.G类.O 类.L类。
1、M类M类车辆是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2、N类N类车辆时至少有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3、G类G类可概括为越野车,包括在M类N类之中。
4、O类O类挂车【包括半挂车】。
车辆按最大设计总质量分为O1、O2、O3(大于吨且小于10吨)、O4(大于10吨)类。
5、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类。
L类车辆分为L1、L2、L3、L4、L5类。
一、L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辆。
L1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不超过50mL,且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50 km/h的两轮车辆。
L2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不超过50mL,且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50 km/h,具有任何车轮布置形式的三轮车辆。
L3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超过50mL,或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 km/h的两轮车辆。
L4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超过50mL,或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 km/h,三个车轮相对于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为非对称布置的车辆(带边斗的摩托车)。
L5类若使用热力发动机,其气缸排量超过50mL,或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 km/h,三个车轮相对于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为对称布置的车辆。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对照表格
Ⅲ级可载乘员数不包括驾驶员多于22人,不允许乘员站立.
M3
>5000kg
N
至少有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机动车辆
N1
≤3500kg
最大设计总质量
N2
>3500kg且≤12000kg
N3
>12000kg
O
根据GB/T15089—2001国家标准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机动车辆及挂车分为L类、M类、N类、O类和G类五种类型:
分类
定义
备注
L
两轮或三轮机动车辆
L1
2轮
≤50ml
≤50km/h
轻便2轮摩托车
L2
3轮
≤50ml
≤50km/h
轻便3轮摩托车
L3
2轮
>50ml
>50km/h
2轮摩托车
L4
正3轮
>50ml
>50km/h
正三轮摩托车
L5
偏3轮
>50ml
>50kmபைடு நூலகம்h
偏三轮摩托车
M
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M1
≤9座
/
M2
>9座
≤5000kg
A级可载乘员数不包括驾驶员不多于22人,并允许乘员站立.轻型客车
B级可载乘员数不包括驾驶员不多于22人,不允许乘员站立.轻型客车
Ⅰ级可载乘员数不包括驾驶员多于22人,允许乘员站立,并且乘员可以自由走动.
挂车包括半挂车
O1~O4
0-750-3500-10000-MAX
G
满足要求的M类、N类的越野车
机动车辆类型及分类标准
机动车与非机动的区别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车辆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机动车包括: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瓶车、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和特型机动车、农用运输车等。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畜力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和设计时速在20公里以下的残疾人用机动车等。
二、机动车分类的具体标准1、大型汽车:指总质量大于4500千克,或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各种汽车;2、小型汽车:指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下(含4500千克),车长在6米以下,或乘坐人员不足20人的汽车;3、专用汽车:指专门设备且有专项用途的汽车包括扫地汽车、仪器车、邮政汽车、汽车吊车等;4、特种车:指有特殊专门用途的紧急用车辆包括消防汽车、救护汽车、工程车抢险车、警备车、交通事故勘查车等;5、有轨电车:指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行驶在轨道上的车辆;6、无轨电车:指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装有轮胎或车轮的车辆;7、电瓶车:指以电动机驱动,以电瓶为电源的车辆;8、三轮摩托车:指总质量在750千克以下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9、二轮摩托车:指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大于或等于50毫升,最大设计车速超过50公里/小时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 km/h,一般都在40 km/h左右;10、轻便摩托车:指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小于或等于50毫升,供单人乘骑,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11、四轮农用运输车:功率不大于28千瓦,载质量不大于1500千克,最大设计车速小于或等于50公里/小时的四个车轮的机动车;12、三轮农用运输车:功率不大于9千瓦,载质量不大于500千克,最大设计车速小于或等于40公里/小时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13、大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指发动机功率大于等于14.7千瓦(20马力)的方向盘式拖拉机;14、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指发动机功率小于14.7千瓦的方向盘式拖拉机;15、手扶拖拉机:指用手把操纵转向的轮式拖拉机;16、轮式自行专用机械:指设计行驶速度在10公里/小时以上,装有充气轮胎,可以在道路上自行行驶的专用机械;17、全挂车:指本身无动力,独立承载,依靠其他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18、半挂车:指本身无动力,与主车共同承载依靠主车牵引行驶的车辆。
第一节:机动车的分类
A级:可载乘员数(不包括驾驶员)不多于22人,并 允许成员站立。 B级:可载乘员数(不包括驾驶员)不多于22人,不 允许成员站立。 Ⅰ级:可载乘员数(不包括驾驶员)多于22人,允 许成员站立,并且成员可以自由走动。
Ⅱ级:可载乘员数(不包括驾驶员)多于22人,只 允许成员站立在过道或提供不超过相当于两个双人 座位的站立面积。
L1类机 动车
若使用热力发动机,气 缸排量不超过50ml,且 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 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 50km/h的两轮车辆。
L2类机 动车
若使用热力发动机,气 缸排量不超过50ml,且 无论何种驱动方式,其 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 50km/h,具有任何车轮 布置形式的三轮车辆。
L3类机 动车
Ⅱ级:可载乘员数(不包括驾驶员)多于22人,只 允许成员站立在过道或提供不超过相当于两个双人 座位的站立面积。
Ⅲ级:可载乘员数(不包括驾驶员)多于22人,不 允许成员站立。
注:
1.包括两个或多个不可分但却铰接在一起车铰接客车, 被认定是单个车辆。 2.为挂接半挂车而设计的牵引车及半挂牵引车。车辆 分类所依据的质量是指处于可行驶状态的牵引车的质 量加上半挂车传递到牵引车上最大垂直静载荷和牵引 车自身最大设计装在质量的和。
(三)N类机动车:至少有4个车轮且 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分为N1类、N2类、N3类。
N1类
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 车辆
N2类
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但不超 过12000kg的载货车辆
N3类
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12000kg的载货 车辆
注:
1.对于为挂接半挂车而设计的牵引车辆(半挂牵引 车),车辆分类所依据的质量是处于行驶状态中的牵 引车的质量加上半挂车传递到牵引车上最大垂直静载 荷和牵引自身最大设计装载质量的和。 2.某些专用作业车上的设备和装置被视为货物,如汽 车起重机、修理工程车、宣传车等。
机动车车辆分类
机动车车辆分类机动车是指通过发动机驱动,能够在道路上自行行驶的车辆。
根据不同的特征和用途,机动车可以分为多个分类。
以下将对机动车的不同分类进行介绍。
一、按用途分类1.客车:客车是指用于运输乘客的机动车辆,通常具备较大的载客量和舒适的座椅,常见的有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和小型客车等。
2.货车:货车是指用于运输货物的机动车辆,通常具备较大的载货量和稳定的货厢结构,常见的有大型货车、中型货车和小型货车等。
3.专用车:专用车是指根据特定用途而设计制造的机动车辆,如救护车、警车、消防车等。
二、按车身结构分类1.轿车:轿车是指一种四轮乘用车,采用封闭式车厢结构,通常具备较好的乘坐舒适性和操控性能。
2.SUV:SUV(Sport Utility Vehicle)是指一种结合了越野车和多功能乘用车特点的车型,具备较高的通过能力和较大的空间。
3.跑车:跑车是指一种设计用于提供高速驾驶乐趣的车型,通常具备较强的动力和操控性能。
4.面包车:面包车是指一种用于乘客和货物运输的车型,具备较大的空间和较好的多功能性。
5.皮卡车:皮卡车是指一种载人和载货双重功能的车型,具备较大的载货空间和较强的越野能力。
三、按发动机类型分类1.汽油车:汽油车是指采用内燃机燃烧汽油为燃料的车辆,广泛应用于各类机动车中。
2.柴油车:柴油车是指采用内燃机燃烧柴油为燃料的车辆,通常具备较高的燃油经济性和扭矩输出。
3.混合动力车:混合动力车是指同时搭载内燃机和电动机的车辆,通过两者的协同工作来实现动力输出和能量回收。
4.纯电动车:纯电动车是指完全依靠电能驱动的车辆,不产生尾气排放,具备零排放的优势。
5.燃料电池车:燃料电池车是指采用燃料电池作为能源的车辆,通过氢气与氧气的化学反应产生电能驱动电动机。
四、按车辆大小分类1.微型车:微型车是指车身尺寸较小的车型,通常具备较好的城市适应性和燃油经济性。
2.小型车:小型车是指车身尺寸略大于微型车的车型,适用于城市和郊区的日常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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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类型及分类标准表
来源:机动车驾驶人作者:周发布时间:2007年8月2日浏览次数:9735
一、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规格术语说明)
汽车
载客
大型车长大于等于6m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
乘坐人数可变的,以上限确定。
乘坐人数包括驾驶员(下同)。
中型车长小于6m,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
小型车长小于6m,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
微型车长小于等于3.5m,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1升。
载货
重型车长大于等于6m,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
中型车长大于等于6m,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
轻型车长小于6m,总质量小于4500kg。
微型车长小于等于3.5m,载质量小于等于1800kg。
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
以柴油机为动力,最高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2000kg,长小于等于4.6m,宽小于等于1.6m,高小于等于2m,具有三个车轮的货车。
采用方向盘转向、由传递轴传递功力、有驾驶室且驾驶员座椅后有物品放置空间的,长小于等于5.2m,宽小于等于1.8m,高小于等于2.2m。
低速货车(原四轮农用运输车)
以柴油机为动力,最高设计车速小于70km/h,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等于4500kg,长小于等于6m,宽小于等于2m,高小于等于2.5m,具有四个车轮的货车。
摩托车
普通最大设计时速大于50km/h或者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ml。
轻便最大设计时速小于等于50km/h,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50ml。
挂车
重型最大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
中型最大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
轻型最大总质量小于4500kg。
二、机动车结构术语(分类结构术语说明)
汽车
载客
普通客车车身为长方体或近似长方体,单层地板,一厢或两厢式结构,安装座椅的载客汽车。
双层客车车身为长方体或近似长方体,双层地板,一厢或两厢式结构,安装座椅的载客汽车。
卧铺客车车身为长方体或近似长方体,单层地板,一厢或两厢式结构,安装卧铺的载客汽车。
铰接客车车身为长方体或近似长方体,单层地板,由铰接装置连接两个车厢且连通,安装座椅的载客汽车。
越野客车车身结构为一厢式或者两厢式,所有车轮能够同时驱动,接近角、离去角、纵向通过角、最小离地间隙等技术参数按照高通过性设计的载客汽车。
轿车车身结构为两厢式且乘坐人数不超过5人,或者车身结构为三厢式且乘坐人数不超过7人的载客汽车。
但同一型号车辆可增加乘坐人数的除外。
载货
普通货车载货部位的结构为拦板的载货汽车,不包括具有自动倾卸装置的载货汽车。
厢式货车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封闭厢体且与驾驶室各自独立的载货汽车。
封闭货车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封闭厢体且与驾驶室联成一体,车身结构为一厢式载货汽车。
罐式货车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封闭罐体的载货汽车。
平板货车载货部位的地板为平板结构且无拦板的载货汽车。
集装箱车载货部位为框架结构且无地板,专门运输集装箱的载货汽车。
自卸货车载货部位具有自动倾卸装置的载货汽车。
特殊结构货车载货部位为特殊结构,专门运输特定物品的载货汽车。
如:运输小轿车的双层结构载货汽车,运输活禽畜的多层结构载货汽车。
其他
半挂牵引车不具有载货结构,专门用于牵引半挂车的汽车。
专项作业车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用于专项作业的汽车。
如洒水车、吸污车、水泥搅拌车、起重车、医疗车等。
三轮汽车载货部位为拦板结构,具有三个车轮的货车。
普通低速货车载货部位为拦板结构,具有四个车轮的低速货车。
厢式低速货车载货部位为封闭厢体结构且与驾驶室各自独立,具有四个车轮的低速货车。
罐式低速货车载货部位为封闭罐体结构,具有四个车轮的低速货车。
自卸低速货车载货部位具有自动倾卸装置,具有四个车轮的低速货车。
电车
无轨电车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驾线供电的电车。
有轨电车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驾线供电,有轨道的电车。
摩托车
二轮摩托车装有两个车轮的摩托车。
正三轮摩托车装有与前轮对称分布的两个后轮,仅有驾驶员座位的摩托车。
正三轮载客摩托车装有与前轮对称分布的两个后轮的具有载客装置的摩托车。
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装有与前轮对称分布的两个后轮的具有载货装置的摩托车。
侧三轮摩托车在两轮车摩托车的一侧装有边车的摩托车。
轮式自行机械
轮式装载机械具有装卸设备的轮胎式自行机械。
轮式挖掘机械具有挖掘设备的轮胎式自行机械。
轮式平地机械具有平整设备的轮胎式自行机械。
挂车
普通全挂车载货部位为拦板结构的全挂车。
厢式全挂车载货部位为封闭厢体结构的全挂车。
罐式全挂车载货部位为封闭罐体结构的全挂车。
平板全挂车载货部位的地板为平板结构且无拦板的全挂车。
集装箱全挂车载货部位为框架结构且无地板,专门运输集装箱的全挂车。
自卸全挂车载货部位具有自动倾卸装置的全挂车。
普通半挂车载货部位为拦板结构的半挂车。
厢式半挂车载货部位为封闭厢体结构的半挂车。
罐式半挂车载货部位为封闭罐体结构的半挂车。
平板半挂车载货部位的地板为平板结构且无拦板的半挂车。
集装箱半挂车载货部位为框架结构且无地板,专门运输集装箱的半挂车。
自卸半挂车载货部位具有自动倾卸装置的半挂车。
特殊结构半挂车载货部位为特殊结构,专门运输特定物品的半挂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