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安全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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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规范考核实施,提高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实施,包括机构考核和人员考核。

第三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注重激励和约束相结合,促进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全面提升。

第四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主要目的是评估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规范程度和实施效果,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第五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执行情况;(二)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技术措施的应用和效果评估;(三)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构和人员的素质建设;(四)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宣传和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六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的基本原则:(一)科学性原则,即考核内容应当符合科学性,且考核方法、依据及指标应当具备科学性;(二)全面性原则,即考核内容应当全面覆盖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各个方面;(三)公正性原则,即考核过程应当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四)有效性原则,即考核结果应当能够反映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实际情况,具备推动改进和提升的指导意义。

第七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由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核方式、依据和指标由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八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应当定期进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具体考核时间由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组确定。

第二章机构考核第九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构考核是对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构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工作职责等进行评估和监督。

第十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构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机构设置是否合理,机构职责是否明确;(二)人员配置是否合理,人员素质是否符合要求;(三)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工作流程是否规范;(四)标准化管理体系是否建立和实施。

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评价技术细则

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评价技术细则
II
一、总 则
�一�目的
根据《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技术大纲》要求和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调 查成果�从城市现有饮用水水源地和整个城市两个层面�评价和分析各饮用水水源地和 城市饮用水水源的安全状况及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成因及分布�提出安全状况评价成果� 为后期措施规划提供依据。
�二�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与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范围一致�即全国建制市和县级城 镇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台湾、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暂未包括在内�但向台湾、香 港和澳门提供生活用水的水源地应包括在所在省的评价范围内。
�四�技术路线
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评价技术路线如图 1 所示。
1
水源地安全状况调查成果
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评价
城市饮用水需水量预测
水源地的安全性评价 指标、指数及标准
目标层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安全状况评价
指标层



















水质状况指数
饮用水水源地水量 安全状况评价

�四�评价标准
1、标准的制定依据 �1�属于严格控制且已有国家标准的指标�直接采用国家标准� �2�有关发展规划值、考核指标�参考有关行业标准或借鉴其他国家指标确定� �3�根据理论分析并结合典型地区的现状特征来确定� �4�通过专家决策确定城市水源地安全的评价指数。 2、各类型水源地的安全性评价指标、指数及标准 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价以安全性指数 1、2、3、4、5 五级表达�各类型水源地 的安全性评价指标、指数及标准见评价表 3、评价表 4。

治水治污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

治水治污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

治水治污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治水治污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于保护环境和保障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对治水治污工作进行有效的考核评价和监管,需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

下面是针对治水治污工作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

一、水环境质量1. 水质达标率评价方法:检测水质达标率,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水质标准取得的达标率进行评分。

2. 水体重要污染指标浓度评价方法:监测重要污染指标(COD、氨氮、总磷、总氮)的浓度,如果浓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要求,则得到相应的评分。

3. 底泥污染状况评价方法: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的调查和监测数据评估评价底泥污染情况。

二、水资源保护1. 水资源出水量评价方法:检测出水量是否达标,出水量达标就得到相应的评分。

2. 水资源利用率评价方法:统计水利用情况,利用率高的地区得到高分。

3. 水资源安全保障措施评价方法:评估当地政府和企业采取的水资源保护措施的完善程度得分。

三、城市污水处理1. 排污口治理情况评价方法:对排污口的治理情况进行监测和调查评估,达标可获得相应的评分。

2. 污水处理率评价方法:统计当地污水处理率,如果处理率较高就得到相应的评分。

3.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评价方法:评估当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的完善程度。

得分越高,说明设施越完备。

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1.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评价方法:统计当地政府和农民采取的面源污染防治措施,如化肥、农药使用情况,得分高的地区说明措施更完善。

2. 治理成效评价方法: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得分越高,说明治理效果越显著。

以上是治水治污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

通过科学的考核评价,可以推动治水治污工作的提升,保护水资源和环境,保障人民健康。

同时,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加强水污染治理和水资源保护的宣传,引导人们保护水资源,共建美好家园。

治水治污工作是一项不断发展的过程,需要不断进行实践和创新。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介绍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介绍
508 .00 229 .49 273 .45 215 .00 250 .00 250 .60 260 .00
2020 年 46.58 38.00 221.00 93.00 211.57 160.60 165.49 353.34 129.35
524.15 244.40 270.84 223.00 260.00 276.59 282.15
地区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单位:亿立方米
201 5年 40 .00 27 .50 217 .80 76 .40 199 .00 158 .00 141 .55 353 .00 122 .07
(一)考核依据与原则
《办法》第一部分(第1条和第2条)是考核依据与原 则。《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办法》提出考核工作应坚持客观公平、科学合理、 系统综合、求真务实的原则。
二、《办法》框架和总体要求
主要内容
1
《 办法》 出台背景和意义
2
《 办法》 框架和总体要求
3
考核工作方案
4
二、《办法》框架和总体要求
《办法》组成
考核依级评定
考核方式
考核办法
考核程序
附表
考核结果与奖惩 附则
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用水效率控制目标
水功能区 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
二、《办法》框架和总体要求
·向国务院做出书面报 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暂停建设项目新增取 水和入河排污口审批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范本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范本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地质勘测工作在防治水安全质量方面的标准化建设,提升地质勘测单位的防治水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合理利用水资源,确保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地质勘测单位,包括国有地质勘测单位、民营地质勘测单位等。

第三条本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标准、程序和方法、考核结果的处理等。

第四条对于未依据本细则进行防治水安全质量考核的地质勘测单位,将视考核结果不合格,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考核标准第五条防治水安全质量考核的主要指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项目设计指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包括项目的水资源利用效益、环境保护措施、保护区规划和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二)工程施工指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包括工程施工进度、施工标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三)工程验收指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包括工程质量和达到的效果等方面的内容。

(四)项目运维指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包括运维机制、运维人员配置、设备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防治水安全质量考核的分值权重按照不同指标的重要程度进行设定,其中项目设计指标占40%、工程施工指标占30%、工程验收指标占20%、项目运维指标占10%。

第三章考核程序和方法第七条地质勘测单位在每年上半年完成前一年度的防治水安全质量考核工作。

第八条考核程序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清查资料:地质勘测单位提供相关的防治水安全质量考核资料,包括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的报告,以及运维的工作记录等。

(二)组织评审:评审组根据考核标准对资料进行评审,并按照分值权重给出评分。

(三)评定结果:根据评审组的评分,对每个地质勘测单位进行综合评定,并给出评定结果。

(四)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公布在地质勘测单位内部,并向社会公示。

第九条考核方法可以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定量分析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和统计分析等方式进行,定性评估可以依靠考核人员的专业判断和经验。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范文一、考核目的和原则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是为了推动地测防治水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发展,提高地测防治水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考核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合理、有效。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1. 考核内容(1)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

包括地测防治水组织架构是否健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内部管理是否规范等。

(2)人员素质和能力的提升情况。

包括地测防治水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是否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等。

(3)设备设施的完备情况。

包括地测防治水所需的设备和设施是否完备,并且能否正常运行和使用。

(4)技术标准和方法的应用情况。

包括地测防治水工作中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方法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应用。

(5)成果质量和项目效益的评估情况。

包括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成果质量和项目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6)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

包括地测防治水工作中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等问题。

2. 考核方式(1)定性评价。

通过对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人员素质和能力、设备设施、技术标准和方法等进行审核和评估,给予定性评价。

(2)定量评估。

通过对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成果质量、项目效益、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等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给予定量评估。

三、考核程序和方法1. 考核程序(1)编制考核方案。

根据考核的目的、内容和方式,编制考核方案,明确考核的标准和方法。

(2)召开考核示范会议。

邀请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介绍考核方案,并讨论和解答相关问题。

(3)组织调研和审核。

根据考核方案,对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调研和审核。

(4)汇总和分析评估结果。

对调研和审核的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得出评估结果。

(5)编制考核报告。

根据评估结果,编制考核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6)召开考核反馈会议。

邀请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汇报考核结果,并就改进措施和建议进行讨论和决策。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是为了保障地质勘测防治水安全工作质量的一项规定。

下面是该细则的主要内容:
1. 考核目标:考核地质勘测防治水安全工作的质量和效益,评估工作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以及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责任心。

2. 考核内容: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项目规划和实施情况:包括项目选址、勘探设计、勘探方法和技术、勘探报告等。

- 数据收集和分析情况:包括水文地质调查、水资源评估、水质监测等。

- 风险评估和预警情况:包括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地下水位预警、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等。

- 工作管理和安全措施:包括工作计划管理、工作进度管理、安全措施等。

- 项目成果和效益评估:包括项目成果的实用性、可行性、经济性等方面的评估。

3. 考核方法:考核可以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以使用问卷调查、现场检查、专家评审等多种方法。

考核的结果应该客观、公正、科学,考核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4. 考核周期:考核可以定期进行,也可以根据具体的工程项目进行临时考核。

5. 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优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和表彰;对工作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和警示,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以上是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具体的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补充。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地测防治水安全是指通过地面测量技术,对水资源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以保障水资源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为了有效管理和规范地测防治水工作,制定相关的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对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1.水资源调查和监测标准:包括水资源调查的范围、内容和方法,以及水资源监测的频率、数据采集和处理等要求。

标准化的水资源调查和监测可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为地测防治水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水质监测标准: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质标准,以及水质采样和分析方法。

水质监测是地测防治水的重要内容,标准化的水质监测可以确保水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3.水资源评估标准:包括水资源量和水质状况的评估方法和指标。

水资源评估是对水资源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和预测的过程,标准化的水资源评估可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为地测防治水工作提供科学指导。

4.防治水工程施工标准:包括防治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

防治水工程是地测防治水的重要手段,标准化的防治水工程施工可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防治水的效果。

5.信息管理标准:包括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和共享的标准。

信息管理是地测防治水的重要环节,标准化的信息管理可以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地测防治水工作提供有效支持。

二、地测防治水安全考核评级办法1.考核指标:包括水资源调查和监测、水质监测、水资源评估、防治水工程建设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指标。

根据这些指标,对地测防治水的整体水平进行评估。

2.评估方法: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估,既要考虑到定量指标的具体数值,也要考虑到定性指标的表现情况。

通过综合评估来得出一个综合得分,以反映地测防治水的整体水平。

3.评级标准:根据综合得分,将地测防治水划分为不同的评级,如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等。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水资源保护为人类安居乐业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在维持正常的社会运行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科学合理的管理水资源也是非常重要的。

为此,本办法制定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以有效的防止水资源的浪费,减少对资源的不合理收集和使用,规范各项水资源行为,同时保护共享水资源,为全社会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有力支持。

一、规定(一)国家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二)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包括:水资源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监管,收费管理,水资源资金分配及其他有关管理。

(三)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统一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按照国家规定,对水资源管理有关组织单位、企业和个人进行考核。

二、考核办法(一)水资源开发利用考核。

对水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采用政府规章、审批照和有关资料等进行考核,以确保该项活动的合理有效性。

(二)水资源保护考核。

政府部门将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水资源保护活动进行考核,以确保其合理有效性。

(三)水资源资金分配考核。

各级政府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水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水资源资金分配活动进行考核,以确保资金的合理有效性。

(四)水资源收费考核。

各级政府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费税法》、《水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水资源收费活动进行考核,确保其合理有效性。

(五)有关组织单位、企业和个人的考核。

对有关组织单位、企业和个人采取政府批准、执照、合同及其他有关资料等文件作为考核依据,以确保其管理、使用水资源合理有效性。

三、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应当准确地反映水资源管理活动的真实情况,及时作出准确的评估,制定有力的监督措施,以提高水资源管理的有效性。

假如有关部门发现有违反水资源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予以严肃处理,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实施机制(一)国家负责起草、审议、发布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江苏省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细则

江苏省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细则

江苏省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细则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权重考核方式考核细则考核依据一、水源建设与保护(35分)水源保障(20分)1.水源水量水质保障水源水量充足。

4查台账;现场查看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实施方案,水源地供水保证率达不到97%以上的,扣4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53号)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及以上。

5查台账;现场查看随机抽取环保、水利、供水企业近两年的原水水质检测报告20份,有2份及以上报告显示原水水质不达标的,扣5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美好城乡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办发〔2011〕55号)4、《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53号)2.水源保护区划定和污染源整治按规定划定水源地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规范设置各类保护区并设立明显标志,并在取水口周边设置保护设施;依法拆除或关闭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污染源。

5查台账;现场查看1、未按规定划定水源地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的,扣5分;2、未按规定设立明显保护区标志或标志内容不完整的,扣1分;水源地处在长江等通航河道的,未在河道中或岸边设置明显警示牌的,扣0.5分;3、取水口周边未设置保护设施的,扣 1.5分;4、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未实施物理或生物隔离的,扣2分;5、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未依法拆除或关闭的,扣5分。

6、扣完5分为止。

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 338-2007)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 433-2008)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4、《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53号)5、《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55号)3.水源上游污染源管控开展水源地上游污染源调查;对保护区外可能影响水源地安全的污染源整治到位;对流动污染源、危化品运输车船及仓储码头实施监管。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一、考核目标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目标是评估地测防治水安全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标准化工作的推进和改进,确保防治水安全工作达到标准化要求,提高水利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二、考核内容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标准和规范的执行情况:评估地测单位是否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工作,包括测绘、勘测、监测等各个环节的标准执行情况。

2. 测绘和勘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评估地测单位测绘和勘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完整性,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流程和方法。

3. 监测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情况:评估地测单位对监测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情况,包括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使用和维护等环节。

4. 防治水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质量:评估防治水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质量,包括设计方案的合理性、施工过程的控制和管理,以及工程质量的验收情况。

三、考核方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考核方法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考核准备:制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指标和权重,组织考核人员和考核对象的培训和准备工作。

2. 考核过程:进行现场考察,查看相关文件和记录,对测绘、勘测、监测等工作进行抽查和核实,对防治水工程进行验收和检查。

3. 考核评价:根据考核指标和权重进行评价,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打分,形成考核报告。

4. 考核反馈: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督促地测单位进行整改和改进。

四、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对地测单位进行等级评定和排名,评定结果可以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等不同等级,排名则根据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五、考核周期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具体考核周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六、考核责任地方水利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负责考核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考核结果的评定和反馈。

水资源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水资源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水资源管理考核评分细则1. 背景水资源管理是确保有效和可持续利用水资源的关键要素。

为了评估水资源管理的绩效,制定一套合适的考核评分细则是必要的。

2. 考核标准考核评分细则应包含以下标准:2.1 水资源保护- 考核单位是否建立了水资源保护政策和计划。

- 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措施来减少水资源污染。

- 是否进行了定期的水质监测和评估。

- 是否采用了节水技术和设备。

2.2 水资源供应- 考核单位是否实施了水资源供应规划。

- 是否建立了供水设施和管网。

- 是否进行了定期的供水能力评估。

- 是否采取了措施确保水资源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2.3 水资源利用效率- 考核单位是否制定了水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目标。

- 是否采用了节水措施和技术。

- 是否推广了水资源管理的最佳实践。

- 是否进行了水资源利用效率的监测和评估。

2.4 水资源管理规划- 考核单位是否制定了全面的水资源管理规划。

- 是否考虑了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因素。

- 是否进行了水资源管理的风险评估和灾害应对预案制定。

3. 评分细则评分细则根据每个考核标准制定不同的评分要求和等级,具体如下:考核标准评分要求等级A、B、C水资源保护建立保护政策和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定期监测水质A、B、C水资源供应实施供应规划,建立供水设施和管网,进行供水能力评估A、B、C水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效率提升目标,采用节水措施和技术,监测评估效率A、B、C水资源管理规划制定全面规划,考虑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进行风险评估- 等级A表示该考核标准满足最高标准,并超出预期要求;- 等级B表示该考核标准基本满足标准要求,并达到预期要求;- 等级C表示该考核标准未能满足标准要求,需进一步改进。

4. 总结水资源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是衡量水资源管理绩效的重要工具,其确保了考核单位在水资源保护、供应、利用效率和管理规划等方面的全面评估。

通过采用上述评分细则,我们能更好地推动水资源管理的改进和可持续发展。

密云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密云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密云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水资源的紧张状况日益严重,如何高效管理水资源,确保供水安全,一直是城市管理部门面临的重要问题。

为了加强水资源管理,密云区实施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重点考核实施情况,以保障水源安全和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考核范围该考核制度覆盖密云区所有供水企业,包括自来水厂、管网公司、取水设施等。

考核范畴涵盖供水管理、水质安全、用水效率、降水管理以及减灾、抗旱等方面。

二、考核指标(一)供水管理1.水资源管理情况评估:评估各供水企业的水资源管理水平,包括保护水源、用水管控、水资源节约利用、绿色水源建设等。

2.供水设施管理情况评估:评估供水设施管理情况,包括自来水厂、管网公司、取水设施等。

3.紧急事件管理制度情况评估:评估各供水企业的应急预案,应对洪涝、干旱等水灾情况的能力。

(二)水质安全1.水源保护情况评估:评估供水企业水源保护措施是否得当,有无基础设施缺陷。

2.水质监测服务情况评估:评估供水企业的水质监测设施、方法、项目、频率和水质评价结果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要求。

3.卫生管理情况评估:评估供水企业的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按要求落实。

(三)用水效率1.水价政策执行情况评估:评估供水企业水价制定过程、公布公示、收费标准、水费结构及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用水效率情况评估:评估供水企业的节水产品及节水环保措施的推广和应用情况,以及水表计量的普及情况。

(四)降水管理1.水文监测情况评估:评估各区水文监测情况,及时了解各水文监测站点的水位、流量等数据。

2.降雨数据管理情况评估:评估各区降雨数据管理情况,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完整。

(五)减灾、抗旱1.应急减灾情况评估:评估各供水企业在灾前、灾中、灾后的减灾能力和应急响应机制等情况。

2.抗旱情况评估:评估各供水企业的抗旱措施及应对能力,包括用水管控、补给水源建设等。

三、考核内容本考核制度包括现场检查、网上评议、随机抽样等评估方式,以全面评估各供水企业落实情况,提高管理水平,保障供水安全。

房山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房山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房山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房山区作为北京市重要的水源涵养区之一,保护好、合理利用好水资源是当前的重大任务。

为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引导广大群众理性、合法、节水使用水资源,保障居民用水安全,房山区制订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下面我们对其考核办法进行简要介绍。

一、制度背景为了切实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2017年1月1日起,房山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对违反该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

二、考核办法1.监督检查各乡镇环保部门组织对居民、企业、学校等用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员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将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及时上报区环保局。

2.总量控制各县区水务局需要建立疏通水渠管网,以及管网联网监控系统,实现对供水总量的控制。

对新建的水源要严格审批,确保每一项目的水源都符合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3.环保标准水源点周围2000米以内,禁止进行工业污染物和生活污染物的排放;同时,对于开发建设农业用水的场所都需要进行专项审批,取得建设许可证后方可动工。

4.节约用水在城市建设与发展中,大量用水被挥霍浪费,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房山区新建项目在城市规划时要注重节约用水的设计,大力推广节水型灌溉技术,降<氐单位面积灌溉用水量。

5.用水价格按照“定量、定价"的原则,对用水单位的用水量进行计量核算,并根据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工业用水进行分级计费,让社会主体有合理的用水成本支出负担。

三、重点提示1.破坏水源主保护区的行为将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对于大型用水单位,如果未取到建设许可证进行施工,将会被追加巨额罚款,并要求进行整改。

3.未经审批的开采、利用地下水的行为将受到治安管理和刑事责任的制裁。

四、总结房山区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解决了城市建设过程中大量用水被浪费的问题,通过节约用水、合理利用水,保护水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细则

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细则

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细则根据《印发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12〕52号)的要求,为全面评估考核各地级以上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目标完成情况,并发挥评估考核的推动、激励和约束作用,推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省政府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

考核对象为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二、组织机构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监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审计厅、统计局、物价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组,开展考核、评分工作.省水利厅牵头负责我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省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事务。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自查并配合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组的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一)考核内容为各地级以上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和分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重点考核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等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重要指标完成情况。

(二)考核指标和标准.考核分为指标考核、工作测评和公众评价三部分,具体指标和标准分别为:1.考核指标。

2011~2015年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分为3大项9个指标,即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其中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包括用水总量、生活和工业用水量、地下水开采量等3个指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包括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3个指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包括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跨地级以上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等3个指标。

水资源评价细则

水资源评价细则

水资源评价细则山东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水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以及《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者填写水资源论证表(以下简称论证报告)。

建设项目少量取水的,可不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但应当填写水资源论证表。

第三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必须坚持总量控制、高效利用、有效保护的原则;符合流域和区域的水资源综合规划及水资源节约、保护等专项规划;遵守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或协议。

第四条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可以联合编制论证报告,联合各方组成的联合体资质,按照资质较低等级确定。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由甲级资质单位编制:(一)日取地表水4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1万立方米以上的;(二)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委托其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三)在省际边界河流取水的;(四)涉及国家、地区安全的特殊行业取水的。

其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可由甲级或者乙级资质单位编制。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由具有审查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论证报告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一)在设区的市边界河道取水或者在设区的市边界两侧各五公里范围内取地下水的;(二)从大型水库、大型灌区取水的;(三)日取地表水4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2万立方米以上的;(四)省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取水的。

水利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水利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水利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1. 引言作为水利行业的从业者,我们深知水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为了提高水利安全意识,促进水利行业的安全发展,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公平、公正的考评和奖惩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介绍水利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的内容和流程,以保障水利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考评制度2.1 考评指标- 安全生产指标:包括事故率、事故处理及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 安全设施维护指标:包括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安全设施运行可靠性等。

- 安全培训指标:包括员工参加安全培训的情况、安全意识培养效果等。

2.2 考评流程- 考评周期: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评。

- 考评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各项考评指标进行打分,并计算综合得分。

- 考评结果:根据综合得分,将单位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3. 奖惩制度3.1 奖励措施- 优秀单位奖励:对综合得分达到一定标准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 个人表彰: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3.2 惩罚措施- 不合格单位处罚:对综合得分不达标的单位进行惩罚,包括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处罚措施。

- 违规人员处罚:对造成安全事故或违反安全规定的个人进行相应处罚,包括记过、警告、罚款等。

4. 监督与改进为了确保考评和奖惩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改进措施。

- 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部门,定期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 改进措施:根据考评结果和监督情况,不断完善制度,提高考评公正性和有效性。

5. 总结水利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水利行业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通过科学的考评和奖惩措施,能够激发单位和个人的安全责任感,推动水利安全工作的不断改进。

我们将持续努力,为水利行业的安全发展做出贡献。

2021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及相关要求

2021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及相关要求

2021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及相关要求
2021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内容及相关要求
可能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水资源利用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考核:各地区、企事业单位需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制定水资源利用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避免水资源浪费现象。

2. 水资源装备设施建设和更新情况考核:各单位需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水资源设备和设施的建设和更新,包括水泵、管网、水源保护设施等,以确保水资源的供应和投资的效益。

3. 水资源监测和管理情况考核:各地区、企事业单位需建立健全水资源监测系统和管理机制,定期对水资源进行监测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4. 水资源保护和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考核:各地区、企事业单位需制定水资源保护和治理措施,并按照计划实施,包括水土保持、水质治理、水环境保护等,以保护和改善水资源质量。

5. 水资源管理政策执行情况考核:各地区、企事业单位需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政策,包括水资源定价、用水许可、水资源税收等政策措施,并按照要求完成相关的申报和报告工作。

上述考核要求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和需要。

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各地区、
企事业单位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并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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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安全考评细则
第一条总则
为做好本市水资源安全保障工作,引导区县政府推进
水资源节约、保护、利用,依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
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京发〔2011〕9号)、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小河道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提
高防洪能力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2〕30号)、住建部《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建城〔2013〕48号)等文件精神,本着统筹城乡、突出重点、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的原则,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考评内容
包括区县用水总量、污水治理任务完成指数、中小河道
治理任务完成率和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指数4项绩效任务。

用水总量:指当年本区县国民经济各行业和居民家庭消
费的水资源量的总和。

污水治理任务完成指数:指对污水处理率达标情况与污
水再生水设施建设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

其中朝阳区污水治
理任务完成指数是指污水处理厂拆迁完成情况与拆迁总任
务的比率。

中小河道治理任务完成率:指中小河道治理任务的完成情况与年度总任务的比率。

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指数:指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情况。

其中,东城区、西城区指完成年初签订的节水目标考
核责任书指标情况。

分值分配情况如下:首都功能核心区的用水总量、完成
年初签订的节水目标考核责任书情况各占2分;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的用水总量、污水治
理任务完成指数、中小河道治理任务完成率和城镇供水规范
化管理指数4项绩效任务各占 1.5分。

第三条考评方式
主要采取过程管理考评(占总分值20%)和任务完成考评(占总分值8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过程管理得分
每项绩效任务包含任务分解、预案制订、季度监控、自
查自评4个环节,每个环节分别赋予25%的权重,即每个环节的最高得分为该绩效任务分值×20%×25%。

(二)绩效任务完成得分
主要是通过年度绩效任务实际完成值与目标值的比对
得出。

其中,污水治理完成值和中小河道治理任务完成率采
用正向考评计分方法;用水总量采用负向考评;城镇供水规
范化管理指数按照住建部印发的《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
办法》考核后换算得出。

1.用水总量
(1)当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时,得满分。

(2)当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时,考评得分=目标值/实际完成值×任务完成分值(注:超过目标值的200%不得分)。

2.污水治理任务完成指数
考评得分=(污水处理率实际完成值/目标值)×任务完成分值×50%+(设施建设实际完成值/目标值)×任务完成分值×50%,污水处理率和设施建设完成率最高得分均为任务
完成分值×50%。

3.中小河道治理任务完成率
考评得分=实际完成值/目标值×任务完成分值,满分为止。

4.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完成指数
按照住建部《关于印发<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城〔2013〕48号)进行考评。

根据
实际考核得分按权重换算出该项任务完成分值。

(三)评价指标得分
每项绩效任务得分由过程管理得分+任务完成考评得分
得出,各绩效任务得分累加得出评价指标得分。

第四条附则
水资源安全考评得分经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审议后,纳入各区县政府年度绩效考评总分。

本考评细则由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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