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普通高中选课指导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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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普通高中选课指导意见(试行)
2004-8-25 15:29:04
选课指导是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努力实现新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培养目标,建立合理的、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制度,帮助和指导学生确立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现就学生选课指导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选课指导的指导思想
选课指导工作应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方案》和普通高中各科的《课程标准(实验)》为指导,努力实现制度创新,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制度和选课指导体系,以促进素质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选课指导的意义与目的
(一)选课指导有助于实现教育目标。合理的选课指导有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继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弘扬民族精神,有为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作贡献的志向和愿望;具有民主与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自觉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具有社会责任感;具有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掌握适应时代发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会收集、判断和处理信息,具有初步的科学与人文素养、环境意识、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具有强健的体魄、顽强的意志,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审美情趣,初步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职业意识、创新精神和人生规划能力;正确认识自己,尊重他人,学会交流与合作,具有团队精神,理解文化的多样性,初步具有面向世界的开放意识。
(二)选课指导有助于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相对于传统的课程构成,新的课程结构表现出更大的灵活性、多样性和复杂性,学生由于其自身的局限,选课过程中往往会出现盲目性,表现为随意性大、杂乱和零散的倾向。选课指导可以有助于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有助于学生选课的计划性和合理性,有助于学生切实选择哪些适合自己发展要求的课程来修习。
(三)选课指导有助于学生未来职业的选择和人生规划。普通高中毕业生面临着未来职业的选择和人生规划,而且新课程的改革尤其突出养成学生根据自己的基础、潜力和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来规划自己人生的能力。有效的选课指导可以帮助学生在选择课程和怎样选择等方面作出合理定向,指导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为学生将来更好地进行职业选择和人生规划积累知识并形成合理的能力结构。
三、选课指导的原则
(一)学生为主原则。选课指导应体现出学生为主的原则,指导教师要充分发挥其“指导”作用,指导过程中,应以学生为主体,尊重学生学习意愿,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学生。
(二)因材施教原则。选课指导应体现因材施教原则,指导教师应依据不同学生的不同特点作出有针对性的指导;应依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业成绩、成长记录、特长与潜能等进行指导,不能一刀切,给学生提供雷同的建议。(三)科学性原则。选课指导应体现科学性原则,指导教师应当在充分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必须对国家所规定的课程方案以及所指导的学科有足够的掌握,同时要对社会未来的人才需求和高校的招生动向有预见性的把握。为此,指导学生选课应当处理好以下关系。
学术课程与职业课程的关系。指导学生选课,既要考虑到学术课程在整个课程结构中的比例,又要照顾到职业选择和生涯方面课程的分量,为学生未来的职业定向提供支持。
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关系。指导学生选课应当注意选修课的开设时间和开设方式,使选修课在课程内容、结构和教学方法方面与必修课保持相应的连续性,体现出它们之间的互补。
学校开课与学生选课之间的关系。学校应当首先调查学生选课的意向,然后才能作出选课指导。但是如果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学校所开课程不一定能够完全满足学生选课的愿望,学校应当就此向学生给予说明。
四、选课指导的宣传与组织
为落实《方案》要求,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制度,必须做好选课指导的宣传与组织工作。
(一)做好选课指导的宣传与发动工作。学校应当对选课指导进行积极的宣传与发动工作,主动吸收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进入到选课活动当中,引导他们认真学习国家教育部有关新课程改革的文件,使他们切实认识到,选课不仅是国家新课程改革的需要,而且更是关系到他们每个人切身利益的大事情。
(二)做好选课指导的组织工作。选课指导应当做好各方面的组织工作,包括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的文件和规定,提高对选课指导的认识;协调各方力量、综合各种教育资源为学生选课提供物质和智力准备;成立学校选课领导办公室和学校选课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并编审学校选课课程表。
学校选课指导办公室的成员构成应当包括学校主要领导、教导主任和各学科或年级组的组长等。其职能为组织学习课程改革的相关文件;领导学校选课指导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规划和制定本校选课指导方案的基本思路;监督《学生选课指导手册》的执行和对教师的评价等。
学校选课指导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应包括学校主管教学的领导、学科或年级组的组长、各学科的骨干教师、甚至也可以包括部分优秀学生和学生家长等。其职能为设计适合本校的《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和各科的选课指导,并负责组织教师依据《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对学生进行具体指导;确立选修课及其学分设置;制定导师制及导师的任务分配;课程模块的设计和整合;学校内外教育资源的协调和配置;监督课程的实施和评价;制定教师的监督和评价标准等。
五、《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及其主要内容
《学生选课指导手册》是学校根据其实际情况编写的适合学生发展、能够体现学校特色的,用于指导本校学生选修课程的指导性用书。
编制《学生选课指导手册》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进行学业和人生规划。制定《手册》,应具有长远的规划意识。除了向学生提供相关的帮助信息之外,《手册》更倾向于向学生呈现相关的带有规范、引导其选课行为的各种具体的学校课程制度或政策,而且这些信息的呈现形式须便于学生和家长阅读,使之能及时了解选课动向。如可采用文字型、图表型,也可提供电子版,有条件的学校可采用网络版。
《学生选课指导手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选课的目的和意义
(二)《方案》所规定的普通高中课程总体结构简介。包括课程结构、课程设置及其说明、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及其设置等。最好用图表的形式显示。
(三)普通高中各学科的选课指导。包括思想政治、语文、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等15个科目的选课指导。本部分是《手册》的主体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各科目的课程结构简介。如介绍该学科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或系列的主要内容等。(2)各科目的课程设计方案。如开设的学段、周课时和总学时数等。(3)各科目的学分设置。(4)各科目的选课指导建议。要求根据学生的兴趣、志向、自身条件,以及不同高校、不同专业的要求给学生选修本科目提出具体的选课指导意见。(5)各科目学科设计图表。鉴于本部分的重要性和便于学生选课,建议用图表的形式展示给学生。图表应包括年级、开课学段、模块或系列或者其代码、学分、学时、周课时、开课地点和授课教师等。(6)学校3年的课程设计总表。
(四)学校课程设计方案。《手册》应当把学校课程(选修II)用图表的形式作出介绍。包括课程代码、开设科目、授课教师、学分分配、上课地点和上课时间等。
(五)选课的程序。(1)学生研读《学生选课指导手册》,了解高中阶段学校所开设的学习内容、模块、学分等总体要求,了解选修课的总学分及模块要求;(2)根据自己的学业基础、兴趣、爱好,在征求家长、导师、亲友意见的基础上,初步确定自己未来的学业方向,自主规划选课,选择适合自己目标的修习模块;(3)合理分解3年的目标,根据学校课程开设的总体时间安排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分配和安排个人每个学段的修习内容,防止内容和时间的冲突;(4)熟悉选修课各系列、各模块的编码,并根据自己未来发展的愿望,研读每科的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