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面积明细表
人防面积建设标准
人防面积建设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人防面积建设标准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规划和建设人防设施所需的具体面积标准。
人防设施是指用于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建筑物或设施,主要用于抵御空袭、地震、火灾等灾害和紧急情况。
人防面积建设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人们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避险和获得救援。
中国的人防面积建设标准主要包括建筑物的地上和地下面积要求,以及各类建筑物的不同防护等级标准。
根据国家《人防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在设计和建造时需要遵循相应的人防面积建设标准。
居民住宅的人防面积建设标准通常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0.1-0.2平方米为基准,而大型商业建筑和公共建筑的人防面积建设标准则相对较高,以确保有足够的避险空间和设施。
在人防面积建设标准的制定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建筑物的用途、周边环境、人口密度、灾害风险等因素。
根据不同的城市规划和建设需求,可以对人防面积建设标准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优化,以满足当地的实际需要。
还需要考虑到人防设施的可持续性和灵活性,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并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建设人防设施时,除了严格遵守人防面积建设标准外,还需要注重施工质量和管理维护。
建筑物的结构、材料、设备以及通风、照明等设施都需要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人防设施具有良好的抗灾能力和可靠性。
建成后需要加强对人防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修复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其长期有效地发挥作用。
人防面积建设标准是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依据,是建设安全、高效的人防设施的基础。
各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密切关注人防面积建设标准的变化和需求,加强对人防设施建设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人防设施能够在灾害发生时有效地发挥作用,最大程度地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字数:479】第二篇示例:人防面积建设标准是指在城市和建设项目中、对人防工程的建设所需要的面积,以确保城市居民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和生命保障。
人防工程施工面积规定
人防工程施工面积规定是指在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的面积进行计算和规定的要求。
人防工程施工面积规定对于保证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性、实用性和经济性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面积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用途和战时功能进行计算。
具体规定如下:1. 人民防空工程的面积计算方法:(1)对于十层以上的建筑物,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
(2)对于十层以下的建筑物,基础埋深超过3米的,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
(3)对于十层以下的建筑物,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
(4)对于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2. 人民防空工程的面积计算要求:(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2)对于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3)对于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顶盖的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照其上口外墙(部包括采光井、防潮层以及保护墙)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超过 2.20米的部位应该计算全部面积;层高不足2.20米的部位应该计算1/2面积。
(4)对于应建人防面积高层建筑的基层面积,按100%计算(不管有、无地下室)。
楼层为1层—3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上述规定计算。
3. 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面积标准:(1)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面积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实用性和经济性。
(2)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面积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用途和战时功能进行计算,确保工程的功能需求。
(3)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面积应考虑建筑物的结构和施工条件,合理确定工程规模和施工方案。
总之,人防工程施工面积规定是为了保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实用性和经济性。
人防结建工程配建面积计算试点标准
附件
人防结建工程配建面积计算试点标准
一、配建标准
(一)居住用地项目、公共设施用地项目,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
(二)工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绿地用地,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配建;
(三)特殊用地(军事、外事、保安)项目,无人防配建要求;
(四)城市发展备建用地和控制用地,待明确用地性质后,按相应比例配建;
(五)混合用地项目,根据地上建筑物不同功能对应的配建比例进行配建。
民防结建面积配建表
注:①表中所列用地性质分类及代码均采用《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2011修订版中城乡建设用地分类标准。
②用地性质、地上建筑面积均以规划部门批复为准,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均不含构筑物的面积。
人防建筑面积规定
人防建筑面积规定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2、而施工图里面的楼梯,排风房,配电房,等相关的设施是不是应该也算入人防面积,还是应该去除这些后剩余的面积才能算是必须要做的人防面积?1、最严格的要求就是从人防防护密闭门开始计算,凡人防防护密闭门外的一律不参与计算人防建筑面积,这种计算与规范、图集不符,但属于地方规定也必须执行,或许福建作为沿海地区对人防要求高吧,但这也不是福建所有地区都这么规定。
大部分人防地下室我都按这个计算。
2、第一种情况计算的人防面积,毫无疑义都是属于人防面积。
对于防护密闭门外的楼梯、电梯、坡道等是否算入人防面积也有好几种情况: 2。
1、电梯是绝对不能算入人防面积的,这点规范是非常明确的。
3.3。
26当电梯通至地下室时,电梯必须设置在防空地下室的防护密闭区以外。
2。
2、楼梯、坡道如果只是平时使用,与人防无关的则不算了人防面积。
2。
3、人防口部的定义中包含人防使用的竖井及防护密闭门以外的通道。
此通道含坡道及楼梯. 2。
4、布置人防口部、密闭通道等人防有使用到的楼梯、坡道.按规范及其图示凡人防使用的楼梯、坡道均计入人防面积. 2。
5、关于坡道是否可以全算人防面积的问题。
由于坡道计算到上部有盖板的位置往往面积非常大,如果均计入人防面积大大影响人防面积指标,给人防实际掩蔽面积造成不利影响。
大部分意见是:对于坡道除了人防汽车库可以全算外一般只计算口部外的一跨作为人防面积。
人防面积一般为地上建筑投影面积。
人防异地面积计算
建设单位(印章):北京市昌平区工业幼儿园
楼 号 1号教学楼 2号教学楼 3连廊 4隔离室 5消防水泵房 地上/地 下层 数 3F/0 3F/0 1F/0 1F/0 1F/1B / / / / / / / 地上 面积 地下 面积 总建筑面 积 19120.00 200.00 0.00 0.00 0.00
设计单位(印章):
等大于十层部分 对应总 面积 标准层 面积
北京时代鑫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编号
单建部分 总面积 人防面积 人防面积合 计 382.40 4.00 0.00 0.00 0.00
编号:
十层以下部分(不含十层) (埋深≥3米) 最大投影 总面积 人防面积 面积
十层以下部分(不含十层) (埋深<3米) 最大投影 总面积 人防面积 面积
19120.00 2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9120.00 200.00
0.00 0.00 0.00 0.00
382.40 4.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19320.00
19320.00
386.40
0.00386.401 、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 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 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 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北京)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
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及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关于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指标和战时功能要求的规定(试行)》的批复(国人防〔2014〕503号),现将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计算规则明确如下:一、2015年3月1日之后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咨询"的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按本通知所附《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详见附件)标准计算。
2015年3月1日之前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咨询”或对“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进行调整的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仍按原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86京防委字第4号)所规定的标准计算。
二、按照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办法(试行)》(京政发〔2013〕86号),在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书》中已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建设项目,或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已编制完成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并在专项规划中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按所明确的要求配建人防工程,不再执行本通知所列计算标准。
三、《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中设定为“按地上建筑面积比例”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均指建设项目所需配建人防工程的最低标准,即建设项目规划建设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不得小于表中所列计算指标要求.设定为“按人防工程战时功能需求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须由民防部门根据《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2007—2020》和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确定。
设定为“另行研究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即C1、C2、C3类用地,属于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村民集中住宅建设的,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由民防部门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功能、规模、人口数量,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另行研究确定;属于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的,可暂不配建人防工程.四、《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中设定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均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书》批准的用地性质、容积率上限为取值依据。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明细表4页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明细表
首层建筑面积建设6B级以上(含6B级)防空地下室;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按照翻新住宅地面首层建筑面积建设6B级以上(含6B级)防空地下室。
(二)新建除本款(一)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4.5%建设6级以上(含6级)防空地下室;市属各县(市)按照不低于2%建设防空地下室。
(三)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本款(一)项规定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不低于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5%集中建设6级以上(含6级)防空地下室;市属各县(市)按照不低于2%建
1页
设防空地下室。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本表一式一份。
2页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哈尔滨市人防办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表
3页。
应建人防地下室面积计算书表格
面积计算书
生产性用 非生产性 应建人防 房面积 用房面积 面积
五条第三点要求的多层裙房地面计容建筑面 积,含裙房面积。
日期 : 年 月 日
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下列标准修建防空地下
惠安县教师进修学校应建人防地下室面积计算书
序号 1
建筑单体名称
总建筑面 计容建筑
积
面积
层数
多层裙房地 高层建筑单体
面计容建筑 的首层建筑面
面积
积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说明:
1.多层裙房地面建筑面积指的是符合《福建省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三点要求的多层裙房地面计容 积;高层建筑单体的首层建筑面积指的是建筑层数十层(含)以上的建筑物的首层建筑面积,含裙房面积。 2.非工业用地项日,表格中的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非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不须填写。 3.表格中填写的数据要和规划报建数据相一致。 4.此表格应由设计人员填写,签名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公章:
日期 : 年 月
人防面积计算标准: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城市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高校新校区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下列标准修建 室: (一)新建十层以上(含十层)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 (二)新建十层以下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分之三至四修建防空地下室。
人防工程核定表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要求核定表编号:郑高建防设 2010- 号建设单位名称(盖章)法人代表单位地址项目名称联系人工程地址联系方式工程概况该区域规划建筑面积(m2) 其中民用建筑面积(m2) 本期工程单项名称结构层数首层面积(m2)标准层面积(m2)地面总建筑面积(m2)见附表防空地下室设计要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本期工程应建人防地下室面积及标准为:一、防护级别:防核武器级防常规武器级二、建筑面积: M2;三、防化级别:级;四、战时功能:二等人员掩蔽部以上防空地下室预留与城市主干道连通的地下连通口。
请建设单位按上述要求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审批意见(印鉴)2010年月日备注1、本要点计算依据为施工图设计方案。
在施工图审批时,将据实核算相关数据;2、建设单位须委托具有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3、人防地下室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设计要点的要求进行设计,设计方案需经我办审核后再进行施工图设计;4、本表一式三份,高新区人防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各一份。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要求核定表附表1(共2张)编号:郑高建防设 2010-00 号第1页工程概况该区域规划建筑面积(m2) 其中民用建筑面积(m2) 本期工程单项名称结构层数首层面积(m2)标准层面积(m2)地面总建筑面积(m2)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要求核定表附表1(共2张)编号:郑高建防设 2010-00 号第2页工程概况该区域规划建筑面积(m2) 其中民用建筑面积(m2) 本期工程单项名称结构层数首层面积(m2)标准层面积(m2)地面总建筑面积(m2)。
人防应建面积计算规则2019
建筑人防的建设要求,及人防建筑面积:在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新建民用建筑(除工业生产厂房外),按照下列规定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一)新建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抗力等级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二)新建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修建抗力等级6B级防空地下室。
具体比例为:一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6%—8%;二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5%—6%;三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4%—5%;县城为3%。
(三)新建除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修建抗力等级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具体比例为:一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4%—5%;二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3%—4%;三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2%—3%;县城为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批准免建和减少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或者降低防空地下室抗力等级。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是以平方米反映房屋建筑建设规模的实物量指标。
对于人防工程的面积有以下规定:一. 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1. 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 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 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 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二. 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三. 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顶盖的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照其上口外墙(部包括采光井、防潮层以及保护墙)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人防面积建设标准
人防面积建设标准一、住宅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1. 基础埋深应根据地下室zui高水位线、地面荷载及地质条件确定,采用桩基时应符合桩基人防抗力等级的有关规定;2. 顶板及底板的zui小厚度应根据结构承载力、地下水位、管径及埋设深度等因素确定;3. 顶板的zui小厚度不得小于300mm,底板的zui小厚度不得小于200mm;4. 墙体应采用符合设计要求的人防专用墙体,不得采用加气混凝土墙体等强度较低的墙体。
二、公共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1. 基础埋深应根据地下室zui高水位线、地面荷载及地质条件确定,采用桩基时应符合桩基人防抗力等级的有关规定;2. 顶板的zui小厚度应根据结构承载力、地下水位、管径及埋设深度等因素确定;3. 顶板的zui小厚度不得小于300mm,底板的zui小厚度不得小于200mm;4. 墙体应采用符合设计要求的人防专用墙体,不得采用加气混凝土墙体等强度较低的墙体。
三、地下室人防面积建设标准:1. 人防工程应按平战结合、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建设;2. 人防工程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战时需要和建设场地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应满足《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的规定;3. 人防工程的防护等级应根据战时需要和建设场地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应满足《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的规定;4. 人防工程的出入口数量和位置应根据战时需要和建设场地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应满足《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的规定。
四、人防工程的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1. 人防工程的出入口应满足战时人员、物资疏散和平时使用的要求,并应符合《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的规定;2. 人防工程的通风、给排水、电气、消防等设施应根据战时需要和平时使用的要求进行设计,并应满足《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的规定;3. 人防工程的内部装修应满足使用功能和防护要求,并应采用符合人防工程标准的材料;4. 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人防工程建设的规定。
五、人防工程的验收应满足以下要求:1. 人防工程的验收应按照《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人防工程建设的规定进行;2. 人防工程的验收应包括工程实体质量验收和防护设备设施验收;3. 人防工程的验收应按照《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的规定进行验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扬州市民防局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 室面积明细表
项目 概况
基 本 要 素
10 层
项目名 称
项目地址
建设单 位
联系人
所属行 政区
联系电话
规划设计 条件审批
时间
总建筑面积(m2)
规划总平面审批 时间
地上总建筑面积(m2)
10层以下建筑面积
(m2)
10层(含)以上建筑面积
(m2)
地下总建筑面积(m2)
埋深大于3米的地下建筑面
积
根据相关法律规
定,申请单位应如实提
交所有材料且反应真实
报审 须知
情况,并对提交材料内 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 责。我局将按照申请单
位提供的材料和数据作
出审批意见。
小计
我单位已阅知报审须知,并 承诺对所有报审资料及其数据的 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自愿承担 虚报、瞒报、造假和欺骗等不正 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盖章) (设计单 位盖章)
积(m2)
埋深小于3米的地下建筑面 (须出具剖面图等相关证明材
积(m2)
料)
可入住人口总数
室外设计地坪平均高程
地
地
/
上 底层面 10
面积
层
积
以
/
上 底层面 面积
积
下
以 上楼 建幢 筑号 (含 米 (含 3 米)
小计
幢号
10层以下 地面以 基础埋深 上 小于3米 建筑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