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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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与分类 (2)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与折旧 (3)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职责 (5)第五章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11)第六章固定资产的增加和配置标准 (13)第七章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5)第八章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17)第九章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18)第十章固定资产绩效管理 (19)第十一章罚则 (20)第十二章附则 (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管理以提升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为核心,以集中管控、优化资源配置为重点,遵循归口管理,职责明确,绩效约束,管理、采购、使用三者独立,重要资产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管理等原则,通过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计划编制、取得、验收、核算、日常管理、维修、租赁、处置、清查盘点等均遵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级机构。

第二章固定资产分类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固定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控制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房屋及建筑物、电子化设备、交通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办公家具等。

对于虽不满足单位价值2000元标准,但在《固定资产分类目录及折旧年限表》中特别标注的资产,也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第六条公司的固定资产具体包括以下类别:(一)房屋及建筑物。

是指自建、购入或其他方式取得的为经营管理活动使用的营业办公用房、非营业用房、呼叫中心、灾备中心等房屋、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以及与其匹配的不能单独计价的土地。

其中,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及建筑物不可分割的配套设施,包括基础设施、门卫设施、停车场等。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总则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价值较高、持有期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

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企业资产的安全和价值的最大化,制定以下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固定资产管理责任1. 总经理负责全面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他应当制定和完善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执行。

2. 财务部负责资产的登记、记录和核算工作。

他们应当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的台账,并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3. 每个部门的负责人应当负责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他们应当做好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和使用记录。

三、固定资产购置1. 固定资产的购置需经过预算,由总经理批准后方能进行。

2. 购置固定资产的采购部门应当进行供应商的比较和评估,并选择性价比较高的供应商。

3. 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当签订合同,并确保合同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

四、固定资产登记与验收1. 财务部门应当及时将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并填写资产卡片。

2. 固定资产的验收应由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并填写验收报告。

3. 财务部门应当定期核对固定资产的登记情况,确保资产的准确性。

五、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1. 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当符合其设计和用途,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2. 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应当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并填写维护记录。

3. 长期不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妥善保管,防止损失和报废。

六、固定资产报废与处置1. 固定资产达到规定的使用寿命或出现严重损坏时,应当及时报废。

2. 固定资产报废需填写报废申请表,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进行。

3. 财务部应当组织人员对报废资产进行处置,并填写处置记录。

七、附件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1. 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2. 固定资产验收报告3. 固定资产维护记录4.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5. 固定资产处置记录八、法律名词及注释1. 固定资产:指企业长期使用、价值较高、持有期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2. 购置:指企业以购买或租赁等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行为。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办法1. 引言固定资产是指企业用于长期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包括房屋、设备、土地等。

对于企业而言,固定资产的管理至关重要,可以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办法,以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维护和报废等流程,确保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充分利用。

2. 资产管理责任2.1 资产管理委员会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担任主任,负责组织和协调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委员会成员包括财务总监、技术总监、采购主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以及每个相关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代表。

2.2 相关部门的责任每个相关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资产采购、领用、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环节。

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流程和制度,确保资产管理的规范和效率。

3. 固定资产的采购管理3.1 采购计划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每年制定固定资产的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需综合考虑资金预算、市场供应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等因素,经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实施。

3.2 供应商选择在进行固定资产采购时,应根据企业需求和质量要求进行供应商的比选,并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

重点考虑供应商的信誉度、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以及价格等因素。

3.3 采购程序采购程序包括需求确认、采购申请、采购审批、合同签订、货物验收和入账等环节。

每个环节应有相应的流程和控制措施,确保采购过程的规范和透明。

4. 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管理4.1 资产领用每个相关部门需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控制措施领用固定资产,包括填写领用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签订领用单等环节。

领用人应对领用的资产负责,并按照规定的使用要求进行使用和保管。

4.2 资产维护对于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每个相关部门应按照规定的维护要求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维护包括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和故障维修等方面。

4.3 资产盘点每年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以核实资产的实际情况和账面情况是否相符。

2017年最新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全文)

2017年最新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全文)

2017年最新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全文)导语: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提供到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全文,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2017年最新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三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等项工作,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对纳入政策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负责闲置资产的调剂,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并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济实体占用的固定资产实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设有专人承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各部门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财产管理系由财务部统筹管理并委托使用单位保管,依其性质划分如下:1.土地;2.房屋及建筑设备:办公室、厂房、仓库、宿舍、水电管路及设施设备、围墙、停车场、道路;3.交通及运输设备:小轿车、货车、叉车(含电动、手动叉车、堆垛车、AGV机器人等)、货架托盘;4.机器设备:制冷剂充注设备、焊接设备、空压机、生产输送线、检测设备、切割设备、成型设备、金属热处理设备、喷涂设备;5.电气设备:输电、配电、变电设备、照明设备;6.空气调节设备:冷气机、抽送风机、电扇、通风设施设备;7.办公设备:机具设备(计时机、复印机、打字机、计算机、电话机、对讲机、扩音机、油印机等)、家具、通讯设备;8.供水设备:水塔、储水池、过滤净化设备、水泵、给水配管设备;9.其他设备:消防设施设备,食堂设施设备。

第三条:财产保管部门应会同财务部每年定期盘点,但对新置的每月对账一次,其盘盈或盘亏应确实办理增值或减损。

第四条:购入的不动产,应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有关产权与变更登记、税法规定事宜及减损报废报备均由财务部另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各项工程修造不论金额多少均应编列预算表,并送财务部备查复核,紧急处理的仍应补办手续。

第六条:有关不动产出租或租入,均应事先订立合约,并报财务部复核转呈总经理核准。

第七条:资本支出与费用支出划分标准如下:1.支出结果能获得其他资产的属资本支出,否则列为费用支出。

2.资产因扩充、置换、改良而增加价值或效能的属资本支出,否则为费用支出。

3.支出结果所获得固定资产,耐用年限在二年以上,且金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属资本支出,其耐用年限不到二年的属费用支出。

4.凡为维持财产原始使用效能,所需的维护费用都作为费用支出。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平均法,并以账面价值为准,其折旧耐用年限依所得税规定。

人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人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资部门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维修、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人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2. 分类管理,责任到人;3. 安全使用,定期维护;4. 合理配置,提高效率。

第二章固定资产分类及界定第四条人资部门固定资产分为以下类别:1. 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投影仪、扫描仪等;2. 办公家具:包括办公桌、椅子、文件柜、书架等;3. 办公用品:包括纸张、文具、耗材等;4. 通讯设备:包括电话、移动电话、网络设备等;5. 专用设备:根据工作需要购置的专用设备。

第五条人资部门固定资产的界定标准:1. 使用寿命超过一年;2. 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3. 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与保管第六条固定资产的购置:1.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按照审批程序进行;2. 购置前,需进行市场调研,确保购置设备符合实际需求;3. 购置后,及时办理资产登记手续。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使用:1. 使用部门应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固定资产,不得擅自改变用途;2. 使用人员应爱护固定资产,防止损坏;3. 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保管:1. 设立固定资产保管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保管工作;2. 定期检查固定资产的完好情况,确保资产安全;3. 对丢失、损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维修与报废第九条固定资产的维修:1.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 发现故障,及时报修,维修费用按规定报销;3. 维修过程中,确保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报废:1. 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标准或无法修复时,需提出报废申请;2. 报废申请经批准后,办理资产报废手续;3. 报废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一、概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有形且价值较高的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械设备、交通工具等。

固定资产管理是企业内控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提高资产利用效率至关重要。

为此,企业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以确保固定资产的规范管理。

二、资产登记与验收1.资产登记资产登记是指将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记录在册,包括资产名称、编号、规格型号、购置日期、原值等。

资产登记应由专人负责,并定期更新和审核,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

2.资产验收资产验收是指在资产购置后,对新购资产进行验证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的过程。

在验收过程中,应核对资产的规格、数量、性能等是否符合预期,并填写验收报告,由资产验收人对验收结果负责。

三、资产入账与清查1.资产入账资产入账是指将购置的固定资产计入财务记账系统,并形成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等账簿。

入账时应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净值等核算科目,并与实物进行核对。

2.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是指对企业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的清查和盘点,以核实实际资产情况与账面账目的一致性。

资产清查应由专人负责,按照固定资产清查表进行清查,并及时修订和更新固定资产台账。

四、资产使用与报废1.资产使用资产使用是指按照既定规程和流程,对固定资产进行正常的使用和维护。

企业应制定详细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规范,明确责任人和使用标准,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

2.资产报废资产报废是指固定资产因技术更新、过期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需要从账面上进行注销和处理的过程。

在资产报废前,应提前评估资产的残值和处置方式,并填写报废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审核后进行报废处理。

五、资产保管与维修1.资产保管资产保管是指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的保管和使用,包括安全防护、防盗措施等。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资产保管制度,规定资产保管责任人,并加强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资产保管意识。

2.资产维修资产维修是指对固定资产进行预防性维修、计划性维修和突发性维修等活动,以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和延长寿命。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工具及其他经营管理办公用具,列为固定资产管理。

不同时具备上述两条的列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二条公司的固定资产购置、办公室装修和大额办公用具的购置(如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手机等)必须报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审批后执行采购。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预计残值率5%,折旧年限见《公司固
定资产目录》(附后)。

第三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调入、调出、盘盈、盘亏清理的管理制度及相关手续,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和设备的使用、维修、检修岗位责任
制。

年终必须进行清查盘点,盘盈、盘亏要说明原因,明确责任,报
经领导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支,报废损失较大的可在二年内分期摊
销。

全资子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有偿转让、出租、变卖、抵押借款,对外
投资等,应报公司审批。

公司有权对全资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实行统一
调拨。

企业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要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
评估,其增减值按制度规定办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公布日期】1996.09.23•【文号】保发[1996]238号•【施行日期】1996.09.23•【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发(1996)238号1996年9月23日)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公司,哈尔滨、长春、沈阳、西安、武汉、成都、南京、广州、济南、杭州市分公司,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现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计划管理,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合理控制基建规模,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固定资产限定为基本建设项目。

其范围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翻建、购建以及更新改造技术措施等项目。

第三条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进一步开拓和发展保险业务,需要设置和扩大相应的机构。

我系统的固定资产投资,主要用于建没和购置营业办公用房、文教用房、职工住宅及各种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等项工程。

为此,要求各级公司要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建设程序。

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资金,保证重点等项基本原则。

第四条固定资产投资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保险业务的发展和职工的切身利益,为此,各级公司必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相对稳定的专业管理人员。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保护国有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是由单位、部门购置的固定资产,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1. 合理性原则: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应按照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2. 完整性原则:对固定资产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安全性原则: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做好资产保险与维修工作。

4. 规范性原则: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第十条单位、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对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准确登记,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重要技术参数等信息。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应统一编号,并在资产贴标上进行标识,确保每一项资产都有唯一的编号。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要注重记录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固定资产档案的实时更新。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使用规定进行,不得私自将固定资产用于其他用途。

第二十一条单位、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对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的维修和保养由专门的维修人员负责,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第三十条对于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资产处置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的处置应当有明确的程序和流程,不得违规处置固定资产。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处置后的处置收入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使用或上缴。

第六章:附则第四十条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单位、部门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单位、部门领导机构所有,如有需要修改,应经过合适的程序审批后执行。

以上为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自年月日起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维护中国人民银行财产的安全与完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和《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级机构(以下简称“各级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实行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不具备上述规定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产权属于总行。

各级机构在其所在地办理固定资产产权登记手续。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固定资产;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反映固定资产状况;全面管理固定资产实物;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原则是:明晰产权,核实家底;节约资源,充分利用;规范操作,保全资产;账内核算,账实相符。

第七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分类和计价;固定资产购建和调拨;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第八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体制。

总行统一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全面管理固定资产。

各级机构负责固定资产日常核算和管理。

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的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监督,并汇总反映所辖固定资产情况。

第九条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分工:会计财务部门是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全年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组织固定资产价值核算,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审批固定资产的处置,反映固定资产情况;财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登记、保管、维修、清查、报废等实物管理工作;财产使用部门应按照财产管理规定,负责管理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购建、调拨、处置应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

第二章固定资产分类和计价第十一条固定资产按其实物形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类、电子设备类、运输工具类、机械器具类和其他财产类。

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共20页word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共20页word资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维护中国人民银行财产的安全与完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和《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级机构(以下简称“各级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实行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不具备上述规定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产权属于总行。

各级机构在其所在地办理固定资产产权登记手续。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配置固定资产;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反映固定资产状况;全面管理固定资产实物;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原则是:明晰产权,核实家底;节约资源,充分利用;规范操作,保全资产;账内核算,账实相符。

第七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分类和计价;固定资产购建和调拨;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第八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体制。

总行统一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全面管理固定资产。

各级机构负责固定资产日常核算和管理。

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的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监督,并汇总反映所辖固定资产情况。

第九条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分工:会计财务部门是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全年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组织固定资产价值核算,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审批固定资产的处置,反映固定资产情况;财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登记、保管、维修、清查、报废等实物管理工作;财产使用部门应按照财产管理规定,负责管理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购建、调拨、处置应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

第二章固定资产分类和计价第十一条固定资产按其实物形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类、电子设备类、运输工具类、机械器具类和其他财产类。

固定资产保险及责任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保险及责任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保险及责任管理办法导言固定资产是企业非常重要的财产,它不仅仅代表了企业的实际价值,还是企业正常运营所必需的要素。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保险风险,例如火灾、盗窃、自然灾害等意外事件可能会对固定资产造成损失。

为了保护企业的固定资产,维护企业的经济安全,固定资产保险及责任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一、固定资产保险的概念与作用1. 风险分散:固定资产保险将风险进行合理的分散,通过收取保险费用,实现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风险共担,从而减轻了企业个体的风险负担。

2. 投资保护:固定资产都是企业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可以在固定资产发生意外损失时提供合理的赔偿,保护企业的投资。

3. 经济稳定:固定资产保险可以缓解企业因固定资产损失而导致的资金紧张、经营困难等问题,保障企业的经济稳定。

二、固定资产保险的分类1. 财产保险:财产保险主要保障固定资产在发生意外风险时的实际损失。

它可以包括建筑保险、设备保险、机械保险等。

财产保险的保费根据被保险物的价值和风险程度来确定。

2. 业务中断保险:业务中断保险主要保障企业在固定资产受到意外损失时,无法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

例如,在设备损坏导致生产停工期间,业务中断保险可以提供相应的赔偿,减轻企业的经济压力。

3. 公众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主要保障企业因固定资产使用或运营而造成的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例如,如果企业的建筑物倒塌导致附近居民受伤,公众责任保险可以提供相应的赔偿。

三、固定资产保险的责任管理办法1. 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是固定资产保险的基础,双方应当在订立合同时充分协商,明确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重要事项。

2. 保险费的支付:被保险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用,保险公司应按时提供保险保障。

3. 保险事故的报告与理赔: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理赔并支付赔偿金额。

4. 保险纠纷的解决:如果保险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

保险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保险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保险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保险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降低固定资产的运营成本,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保险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设备、车辆等。

三、资产获取管理1.资产获取管理应遵循程序规定,确保所有资产的获取均经过合理程序和程序规定的审批。

2.所有新购置的资产应当建立档案和台账,明确资产使用单位、负责人、资产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购置日期和金额等相关信息。

3.对于长期使用和重要性较高的资产,应当制定专门的采购管理制度,明确资产采购流程和责任人,并严格执行。

四、资产使用管理1.所有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规定用途和要求进行使用,严禁擅自改变资产用途或进行私自处置。

2.使用单位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的巡查和检查,确保资产的完好和正常运行,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整改或报修。

3.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详细登记每一项资产的使用情况、维护情况和处置情况,定期进行盘点核对,确保资产的数量和质量无误。

4.固定资产的使用单位应当对资产进行合理的保养和维护,延长资产的使用寿命并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原始价值。

五、资产维护管理1.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资产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减少损耗。

2.维护保养工作应当由专业的人员或单位进行,确保维护保养的质量和效果。

3.对于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资产损坏,应当及时报修并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应当由使用单位承担。

4.维护保养人员应当熟悉固定资产的使用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做到安全第一。

六、资产处置管理1.固定资产报废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进行处置时,应当先进行评估,明确资产的实际价值和处置方式,制定处置方案。

2.使用单位应当编制固定资产报废申请书,经过上级单位审批后可以进行处置。

3.对于需要报废的资产,应当进行登记和清理,明确资产的具体数量和状况,并编制报废清单。

4.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当上缴国家财政,不得私自挪用。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一)房屋及其他建筑物;(二)机器设备;(三)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四)运输工具;(五)其他设备。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来源包括:(一)自有资金购入;(二)其他资金购入;(三)其他人赠与。

第四条关于固定资产购置的规定有:(一)公司各部门应在每年年底前根据本部门事业发展规划、相关资产配置定额及固定资产(存量、使用)状况、安装条件及运行环境等情况,向财务部门提出下一年度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其中单价(单台、单件、单套)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固定资产应同时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

(二)财务部门应组织专家对各部门“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进行审核,并报董事会审批。

(三)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支出预算的采购计划购建固定资产,做到专款专用。

擅自购建固定资产的,要无偿调出其随意购建的资产。

(四)固定资产购入后,按报销程序履行报销手续时还要有固定资产负责人填制的验收单,验收单要有保管人员的签字,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依据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保管台账和固定资产卡片。

财会依据验收单及发票登记固定资产及相关账目的总账和明细账,进行固定资产价值核算。

第五条关于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的规定有:(一)实行实物与价值分开管理、相互统一、保持一致的管理办法,安排指定人员对固定资产的实物进行登记、保管、清查等方面的管理,价值核算与实物保管要定期核对,保持价量一致。

(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效益考评体系,促进各部门科学、合理利用固定资产。

(三)由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专人负责管理,部门负责人负有全责,发生固定资产丢失的部门负责人要写出书面报告交公司领导研究后进行处理。

(四)各部门对固定资产要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12月1日前盘点全部固定资产,并将全部清查结果报公司财政部门。

(五)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对固定资产不得随意调拨和变更存放地点,更不得私自将固定资产借出或转交给其他部门使用,确因需要调拨和变更地点的,要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保险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办法【精选文档】

保险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办法【精选文档】

保险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办法【精选文档】保险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对固定资产实物的管理~实现固定资产资源合理配置~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定义第一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是对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使用等相关环节进行总体控制的行为~公司办公室是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的主管部门~有责任对分支机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固定资产实物范围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固定资产是指采购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物品~分为IT类资产和非IT类资产。

包括:交通运输设备、办公设备、通讯设备、电脑及设备、电器设备、办公家具等。

第三章资产专管员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应指定固定资产专管员~专门负责管理本部门资产,资产专管员变更应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备。

固定资产专管员职责如下:1. 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购置申报、实物管理~建立台帐并定期盘点等相关事物管理事项。

2. 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卡片》,附件一,、《固定资产标签》,附件二,~登记本部门《固定资产盘点表》,附件三,、填制《固定资产使用变动表》,附件四,。

3. 负责固定资产相关附属物品,如说明书、配件、保修卡等,的保管。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购置第四条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实行严格的请示审批制度。

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配置固定资产~须事先以签报形式申请并填报《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附件五,。

固定资产的选型、价格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的配置标准。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原则上不办理计划、预算外固定资产的配备、购置事宜。

第五章固定资产验收、登记、领用与转移第五条新增IT类设备~由信息技术部会同部门资产专管员验收入库,新增非IT类设备~由办公室会同部门资产专管员根据签报和发票等进行验收入库,部门资产专管员负责在《固定资产卡片》上登记~贴《固定资产标签》~办公室负责录入PS系统。

第六条《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由部门资产专管员负责登记~办公室固定资产专管员负责指导填制~并经资产使用人、部门及办公室资产专管员签名确认~一份由办公室留存~一份由部门资产专管员存档作为日常核对实物依据。

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XXXXX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保管及使用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提高其使用效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范围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单位价值在1000元及以上的各种生产经营用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非生产经营用设备。

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以及与经营有关的经营其他设备等。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第三条总经理为公司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及相关管理部门协助总经理做好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保养等工作。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承担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职能;有关业务部门根据业务分工不同承担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职能和使用管理职能。

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职能主要包括:(一)负责固定资产核算,正确计量,按规定提取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转回和核销,及时反映其增减变动情况。

(二)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固定资产卡片,定期核查。

(三)会同并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转移、租赁和残值回收工作。

(四)负责固定资产的评估、统计工作,牵头并配合制定出售固定资产价格和出租固定资产租赁费。

(五)负责固定资产的投保、索赔工作。

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职能主要包括:(一)根据所负责管理的实物资产的类别、特点,制定具体的实物资产管理办法。

(二)组织和督促使用保管部门加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建立、保管固定资产卡片副本,并与价值管理部门核对一致;负责实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保证卡、物相符,对闲置多余、盘盈盘亏固定资产提出处理意见。

(三)审核和统筹安排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大修计划,编报费用预算,按批准后的预算组织实施,并负责实物资产竣工验收工作。

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效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物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原则及职责划分、固定资产划分标准与分类、固定资产的取得及计价、固定资产折旧及后续计量、固定资产的处理及清查盘点、固定资产日常组织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目标如下:资产财务管理与资产实物管理统一、联动,账、卡、物动态一致;资产安全、完整,资产的效能和效用最优;资产配置科学合理,公司整体效益最大化.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公司统一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实行价值管理部门和实物管理部门归口负责,使用保管部门(或个人)具体负责的管理体系;(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各单位负责人是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生产技术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具体使用保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做到岗位责任规范、专人管理、责任落实、考核到位;(三)业务协同、信息集中。

固定资产使用者同时是固定资产管理者,固定资产实行从项目规划、立项、建设、竣工到固定资产投运、修理、报废、处置全过程管理;实现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流程全面、执行到位、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工作有效、无缝衔接;(四)优化配置、物尽其用。

定期进行实物账与财务账的核对与清查,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和归口管理部门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公司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政策、制度、办法等;(二)建立健全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内部职责分工和管理责任,落实各类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部门,在财务部、生产技术部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资产使用保管部门设立必要的固定资产专职岗位,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增减变动、更新改造、修理维护、处置转移等价值核算与实物日常管理工作;(三)加强和完善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与分类...................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与折旧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增加和配置标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章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章固定资产绩效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一章罚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二章附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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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围与分类 (2)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与折旧 (3)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职责 (5)第五章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11)第六章固定资产的增加和配置标准 (13)第七章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5)第八章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17)第九章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18)第十章固定资产绩效管理 (19)第十一章罚则 (20)第十二章附则 (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及公司部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管理以提升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为核心,以集中管控、优化资源配置为重点,遵循归口管理,职责明确,绩效约束,管理、采购、使用三者独立,重要资产引入第三服务机构参与管理等原则,通过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实现全生命期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计划编制、取得、验收、核算、日常管理、维修、租赁、处置、清查盘点等均遵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级机构。

第二章固定资产分类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固定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控制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房屋及建筑物、电子化设备、交通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办公家具等。

对于虽不满足单位价值2000元标准,但在《固定资产分类目录及折旧年限表》中特别标注的资产,也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第六条公司的固定资产具体包括以下类别:(一)房屋及建筑物。

是指自建、购入或其他式取得的为经营管理活动使用的营业办公用房、非营业用房、呼叫中心、灾备中心等房屋、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以及与其匹配的不能单独计价的土地。

其中,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及建筑物不可分割的配套设施,包括基础设施、门卫设施、停车场等。

房屋及建筑物的附属设备,应与房屋及建筑物一起作为固定资产,但为实现房屋及建筑物使用功能且能够单独计价的消防、电梯、空调、监控设备等应作为机器设备单独列示。

(二)电子化设备。

包括各种电子数据处理设备、视频设备、网络设备、语音平台、存储设备、及相关辅助设备等。

电子化设备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或者虽单独计价,但必须与电子化设备组合使用才能实现设备使用功能,且依存于设备存在的软件,与所购入的电子化设备一并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三)交通运输设备。

包括各类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和其他运输设备。

(四)机器设备。

除电子化设备以外的各种机械、动力、通讯、电器、安全保卫、医疗、文体、炊事、卫生保洁设备等。

(五)办公、通讯及文字处理设备。

包括各类复印机、传真机、投影仪、摄影摄像器材、通讯设备、装订印刷封装设备等各类办公设备等。

(六)办公家具。

包括各类办公家具等。

(七)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与折旧第七条公司取得固定资产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

取得时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税金、运输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一)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和安装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未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构成。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包括技术改造、更新改造等),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四)置换的固定资产,符合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准则规定的,应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补价(或减去收到补价),作为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但对于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资产置换,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补价(或减去收到补价)作为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

不具有商业实质是指换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剩余使用年限和用途均一致。

(五)盘盈的固定资产,应以盘盈时点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六)理赔收回或抵债物资转为自用固定资产的,应以赔款计算书确认的价值或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第八条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等由总公司统一制定。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第九条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固定资产管理实行总公司、省级分公司、地市级分公司和县级支公司四级管理。

(一)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职责1.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指导公司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2.制定相关固定资产建设标准和配置标准,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3.制定固定资产中长期规划,编制固定资产年度计划并贯彻执行;4.审批超过授予各省级分公司权限围的固定资产增减变动事项,组织固定资产跨省级分公司调拨;5.根据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负责由总公司实施的固定资产集中采购工作;6.按照固定资产有偿使用原则,实行固定资产部计价考核,实现固定资产的绩效约束;7.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相关第三服务机构的选聘、委派、跟踪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8.监督、检查各级分支机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9.负责总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二)省级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职责1.贯彻落实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2.制定年度固定资产计划,贯彻执行总公司下达的各项计划指标;3.在授权围审批所辖分支机构的固定资产增减变动事项,组织固定资产省级分公司部调拨;4.根据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负责实施总公司授权的固定资产集中采购工作;5.指导、监督、检查所辖分支机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6.负责本级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三)地市级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职责1.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和实物管理细则,落实固定资产实物使用、保管责任人;2.负责本地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3.实现固定资产的有效利用,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4.指导、监督、检查本地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四)县级支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职责1.负责县支公司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2.结合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落实固定资产实物使用、保管责任人。

第十条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固定资产管理的部门包括综合管理部门、专业管理部门、实物使用部门、采购管理部门、法律部门、监察审计部门。

(一)财会部门作为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主要包括:1.制定并组织实施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工作;2.负责制定固定资产中长期规划,编制固定资产年度计划并贯彻执行;3.负责自用房地产基建项目的审批和投资规模管理,组织基建项目竣工决算;4.按规定权限办理各类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和租赁的上报和财务审批手续;5.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价值记录和相关账务处理;6.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开发维护管理;7.协助采购管理部门完成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相关第三服务机构的选聘,负责第三服务机构的委派、跟踪管理与考核评价;8.负责固定资产部计价考核等绩效管理工作;9.负责组织协调各专业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等相关工作。

(二)根据固定资产分类,信息技术部门为电子化设备的专业管理部门,理赔部门为理赔用车的专业管理部门,后勤保障部门(办公室、综合部)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通讯及文字处理设备、公务用车、办公家具及其他固定资产的专业管理部门,投资管理部门为投资性质的房地产项目购建和运营的专业管理部门。

专业管理部门的主要管理职责包括:1.编制本专业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制定本专业固定资产的配置标准和案,按批准后的计划有效合理地配置固定资产;2.根据所负责管理的固定资产类别、特点,制定相应的实物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实物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保管、维护;3.有效发挥本专业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提高使用效率;4.负责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新增、处置、减值、调拨等各项增减变动的审批手续和专业技术鉴定,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实物信息,粘贴固定资产标签,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5.组织固定资产验收工作;6.参与制定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本专业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三)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保管部门为固定资产的实物使用部门,管理职责主要包括:1.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提出固定资产购建需求;2.在专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工作,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3.负责固定资产日常实物管理工作,固定资产发生责任人变更、地点变动、丢失、被盗等变动情况时,及时通知专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更新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信息;4.负责配合专业管理部门落实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四)采购管理部门1.根据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实施固定资产的集中采购工作;2.负责固定资产采购合同付款的执行工作;3.协同固定资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采购管理系统与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接口的开发维护工作。

(五)法律部门1.负责固定资产交易、资产保全、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工作中,涉及法律责任界定、法律纠纷、法律诉讼等法律问题的审核、管理、合同审定及法律意见的出具;2.负责固定资产购建时交易对的资格审查和尽职调查,以及后续权证的完善工作。

(六)监察审计部门1.负责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2.负责固定资产使用效能的监督管理,对重大资产投资进行项目后评价;3.负责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对违规情节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根据“责任到人,账、卡、实、责任人四位一体”的管理要求,各实物使用部门对于每项固定资产应指定责任人。

固定资产责任人由同该固定资产接触最多的直接使用、直接维护或直接保管人员担任,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人作为固定资产责任人,部门共同维护使用的固定资产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作为固定资产责任人。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责任。

固定资产责任人因调动、离职或其他原因同责任资产长期分离(3个月以上),除办理正常交接手续外,还须办理固定资产的责任交接,在履行完毕固定资产责任人变更、交接后,人力资源部门可办理正式调动、离职等相关手续。

固定资产责任人负责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由于管理不善或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固定资产毁损、盘亏、闲置浪费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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