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指标要求1 铅表1铅限量指标食品类别/名称限量(MLs)/(mg/kg)检验方法谷类及其制品(麦片、淀粉类制品、面筋除外) 0.2 GB5009.12 麦片、淀粉类制品、面筋0.5蔬菜及其制品GB5009.12蔬菜(球茎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除外)0.1球茎蔬菜、叶菜蔬菜0。
3豆类蔬菜0.2蔬菜制品1。
0水果及其制品水果(浆果、葡萄除外)0.1浆果、葡萄0.2水果制品1.0食用菌类食用菌1。
0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除外) 1.0干制食用菌2.0豆类及其制品干豆、豆粉0.2豆类制品(豆浆除外)0.5豆浆0.05薯类及其制品薯类0。
2薯类制品0。
5藻类1.0(干重计)坚果及籽类0。
2肉及肉制品肉类0.2肉制品0。
5内脏及其制品0。
5水产品及其制品鱼类、甲壳类0。
5贝类、头足类及其他水产品1.0 GB5009.12水产品制品(干制海蜇、干制贝类除外) 1.0干制海蜇、干制贝类2。
0乳及乳制品液态乳(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发酵乳、调制乳等)、奶油0。
05乳粉、非脱盐乳清粉0。
5其他乳制品0。
3蛋及蛋制品(皮蛋除外) 0.2皮蛋2.0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0。
1调味品(食用盐除外)1。
0食用盐2.0甜味料食糖、淀粉糖0.5花粉0。
5蜂蜜1.0焙烤食品0。
5饮料类包装饮用水0.01mg/L果蔬汁(浓缩果蔬汁(浆)除外)0。
05mg/L浓缩果蔬汁(浆)0。
5mg/L碳酸饮料、茶饮料0。
3mg/L含乳饮料、乳酸菌饮料0.05mg/L固体饮料1.0其他饮料0。
3mg/L酒类0。
2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以及糖果1。
0冷冻饮品0.3 GB5009。
12特殊营养用食品婴儿配方食品0.15(以粉状产品计)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添加藻类的产品除外)0。
2添加藻类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0。
3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产品除外)0.25 以水产及动物肝脏为原料的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0。
食品现行国标标准
食品现行国标标准
以下是一些食品现行国标标准:
1.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2. GB 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3. GB 14880-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的微生物指标
4.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的营养成分标签规定
5. GB 29922-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的铅、镉、汞、砷、铬等重金属限量
6. 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7. GB/T 22438-200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标志使用管理规范
8. GB 31604.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限量
9. GB 31604.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纸及纸板及其制品的限量
10. GB 3160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的限量。
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一、总则1.1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污染物、真菌毒素、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放射性物质及其他危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加工、销售的各类食品。
1.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本标准,保证食品的食用安全。
二、污染物限量2.1 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要求如下:(1)重金属及有害元素:铅、镉、汞、砷等;(2)有机污染物:多氯联苯、二噁英等;(3)其他污染物:苯并[a]芘、丙烯酰胺等。
2.2 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应符合表1中的规定。
三、真菌毒素限量3.1 食品中真菌毒素的限量要求如下:(1)黄曲霉毒素B1、B2、G1、G2;(2)赭曲霉毒素A;(3)伏马毒素B1、B2;(4)玉米赤霉烯酮;(5)T-2毒素、HT-2毒素。
3.2 食品中真菌毒素的限量应符合表2中的规定。
四、农药残留限量4.1 食品中农药残留的限量要求如下:(1)杀虫剂;(2)杀菌剂;(3)除草剂;(4)植物生长调节剂;(5)其他农药。
4.2 食品中农药残留的限量应符合表3中的规定。
五、兽药残留限量5.1 食品中兽药残留的限量要求如下:(1)抗生素;(2)合成抗菌药;(3)激素类药;(4)其他兽药。
5.2 食品中兽药残留的限量应符合表4中的规定。
六、放射性物质及其他危害物质限量6.1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及其他危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如下:(1)放射性物质:铯-137、碘-131等;(2)其他危害物质:塑化剂、溴酸盐等。
6.2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及其他危害物质的限量应符合表5中的规定。
七、食品中致病微生物限量7.1 食品中致病微生物的限量要求如下:(1)沙门氏菌;(2)金黄色葡萄球菌;(3)副溶血性弧菌;(4)大肠埃希氏菌;(5)其他致病微生物。
7.2 食品中致病微生物的限量应符合表6中的规定。
八、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8.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技术要求和卫生标准。
8.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3一、总则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食品中致病微生物限量等要求。
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1. 农药残留限量指标: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农药残留的最大限量,包括有机磷类、有机氯类、拟除虫菊酯类等农药。
2. 检测方法:农药残留量的检测应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规定的方法进行。
3. 标准制定依据: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农药的毒理学评价、残留试验、膳食暴露评估、风险评估等。
三、食品中污染物限量1. 污染物指标: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重金属、有害元素、有机污染物等污染物的最大限量。
2. 检测方法:污染物含量的检测应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规定的方法进行。
3. 标准制定依据:污染物限量标准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污染物的毒理学评价、暴露评估、风险评估等。
四、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1. 真菌毒素指标: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等真菌毒素的最大限量。
2. 检测方法:真菌毒素含量的检测应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规定的方法进行。
3. 标准制定依据:真菌毒素限量标准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真菌毒素的毒理学评价、暴露评估、风险评估等。
五、食品中致病微生物限量1. 致病微生物指标: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微生物的最大限量。
2. 检测方法:致病微生物的检测应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规定的方法进行。
3. 标准制定依据:致病微生物限量标准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致病微生物的毒理学评价、暴露评估、风险评估等。
六、其他要求1. 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本标准,确保食品安全。
2.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违反本标准的违法行为。
3. 本标准如有更新,以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注:本文仅为示例,内容仅供参考,实际标准内容以国家相关部门发布为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制定的,用于规范食品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的国家标准。
这些标准涉及食品的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各个环节,旨在保障食品的卫生、安全、营养等方面的质量要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食品安全基本要求: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包括食品原料的选择、食品加工和生产的卫生管理等。
2. 食品质量标准:规定了各类食品的质量指标,包括物理指标、化学指标和微生物指标等,确保食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限量和使用范围,以保证添加剂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不超出安全范围。
4. 食品检验方法标准:规定了食品检验的方法和技术要求,包括对食品样品的取样、处理、检验和评估等。
5.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标准:规定了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追溯要求,以追溯食品来源、流向和质量等信息,保证食品的可追溯性。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它能够统一食品行业的标准,加强对食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提高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同时,对于企业来说,遵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也可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信誉度,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
中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中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中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是指中国政府制定的一系列食品安全的规范和标准。
这些标准涉及到食品中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添加剂等物质的限量要求,以及食品的营养成分、标签标识等方面的规定。
其中,中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中比较重要的包括: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规定了食品中各种真菌毒素的限量要求。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规定了食品中各种污染物的限量要求,如铅、砷、镉等。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了食品中各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规定了食品中各种兽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此外,还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等标准,对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进行了规定。
这些标准是中国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依据,确保了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国家食品安全生产标准
国家食品安全生产标准一、原料要求1.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包括植物性食品原料和动物性食品原料。
2.严禁使用受到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原料,以确保食品的安全生产。
二、感官要求1.食品应符合感官要求,色泽、滋味、气味、形态等方面均应正常,不应有异味或异常现象。
2.食品不应有组织不良、变质、腐败等情况,应保证食品的卫生质量。
三、营养标签1.食品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营养标签标识,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等。
2.营养标签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假标注。
四、微生物指标1.食品中的微生物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
2.微生物指标应进行定期检测和控制,以确保食品安全。
五、食品添加剂1.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不合法的添加剂。
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和种类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控制,不得超标或滥用。
六、农药残留1.食品中的农药残留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不得超标。
2.对于使用农药的食品,应进行严格的检测和控制,确保食品安全。
七、重金属限量1.食品中的重金属限量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不得超标。
2.重金属主要来源于环境和水质污染,应加强源头控制和监测。
八、污染物控制1.食品中的污染物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铅、汞、砷等有害物质。
2.对于可能产生污染的食品,应进行严格的检测和控制,确保食品安全。
九、营养强化剂1.根据需要,可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食品进行营养强化,以增加食品的营养价值。
2.营养强化剂的使用量和种类必须符合规定,不得滥用或虚假标注。
十、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1.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含有有害物质。
2.对于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的卫生和质量应进行严格控制,以防止食品污染。
十一、食品加工卫生要求: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卫生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加工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培训,保证个人卫生和操作规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2022年)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2022年)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制定本目录。
1.2 适用范围本目录适用于我国境内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安全监管等涉及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
1.3 编制依据本目录的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分类2.1 食品卫生标准2.1.1 食品原料卫生标准2.1.2 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2.1.3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卫生标准2.1.4 食品生产、经营卫生标准2.1.5 食品运输、储存卫生标准2.2 食品质量标准2.2.1 食品质量基础标准2.2.2 食品质量等级标准2.2.3 食品质量检测方法标准2.2.4 食品质量标签、标识标准2.3.1 食品安全检测基础标准2.3.2 食品安全检测方法标准2.3.3 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标准2.4 食品安全监管标准2.4.1 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标准2.4.2 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标准2.4.3 食品安全监管评价标准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3.1 食品卫生标准3.1.1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3.1.2 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3.1.3 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3.1.4 GB 4806.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3.1.5 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器具洗涤剂卫生标准3.2 食品质量标准3.2.1 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3.2.2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3.2.3 GB 13432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3.2.4 GB 14880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3.3.1 GB/T 5009.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3.3.2 GB/T 5009.1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3.3.3 GB/T 5009.15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3.3.4 GB/T 5009.1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3.4 食品安全监管标准3.4.1 GB 2763.1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第1部分:果品3.4.2 GB 2763.2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第2部分:蔬菜3.4.3 GB 2763.3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第3部分:谷物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订与废止4.1 修订原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修订应遵循科学、严谨、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文本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文本食品安全是一个重要的国家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本文将介绍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
一、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依据1.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国家食品安全的法律基础,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都有详细规定,同时也规定了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
2. 《国家标准法》:国家标准法规定了标准的制定、修订、发布和执行的程序和要求,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具有指导作用。
二、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机构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和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的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
三、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内容1. 食品卫生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各种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如重金属、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2. 食品安全检验方法标准:规定了食品安全检验的方法和技术要求,包括样品的采集、保存、检测等步骤;3. 食品加工质量标准:规定了食品加工过程中的要求和控制指标,如生产环境、设备卫生、工艺流程等;4. 食品贮存标准:规定了食品贮存的条件和要求,包括温度、湿度、防腐剂使用等;5. 食品添加剂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种类、用途和最大使用量,以及添加剂使用的要求和限制;6. 食品标签标准:规定了食品标签上必须包含的信息和标识,如产品名称、配料表、保质期等。
四、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和监督1. 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各级食品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和检查;2. 食品安全监测实验室:负责对食品样品进行检测分析,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3. 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建立食品安全投诉的渠道和平台,接受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的举报和投诉;4.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负责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预警,确保食品安全监控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总之,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都有详细的要求。
国家食品安全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安全执行标准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国家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制定了限量标准。
这些限量标准包括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的含量。
通过遵守这些标准,可以降低食品污染的风险,从而保障公众的健康。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食品添加剂是用于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和用量进行了规定,以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同时满足食品加工和保存的需要。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为了保障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健康成长,国家对专供这些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进行了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和矿物质等营养成分的含量和比例,以确保这些食品能够提供足够的营养物质,满足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生长发育需要。
四、对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为了使消费者能够了解食品的卫生和营养状况,国家对食品标签、标志和说明书进行了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标签上应标明的营养成分、保质期、生产日期等信息,以及说明书上应包含的详细信息,如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通过遵守这些规定,消费者可以更好地了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情况。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为了防止食品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受到污染,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条件和操作规程进行了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食品生产场所的卫生条件、生产设备的清洁和维护、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操作规程等,以确保食品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不会受到污染,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为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国家对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进行了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7号)
国内外 标准动态
捍卫生活品质 推动产业升级
24 GB 1903.47-20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乳酸亚铁
2020-09-11 2021-03-11
25 GB 1903.48-20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磷酸氢镁
2020-09-11 2021-03-11
26 GB 1903.49-2020
实施日期 2021-03-11 2021-03-11 2021-03-11 2021-03-11 2021-03-11 2021-03-11 2021-03-11 2021-03-11 2021-03-11 2021-03-11 2021-03-11 2021-03-11 2021-03-11 2021-03-11 2021-03-11 2021-03-11
2020-09-11 2021-03-11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17 GB 1886.313-20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联苯醚(又名二苯醚)
18 GB 1886.314-20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钙
19 GB 1903.42-20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肌醇(环己六醇)
20 GB 1903.43-2020 21 GB 1903.44-2020 22 GB 1903.45-2020 23 GB 1903.46-2020
29 GB 4789.29-20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唐菖蒲伯克霍尔德氏菌(椰毒假单胞 菌酵米面亚种)检验
2020-09-11
2021-03-11
30 GB 4789.44-20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创伤弧菌检验
食品国家安全标准
食品国家安全标准
食品国家安全标准是指一个国家制定的用于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食品在生产、加工、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符合特定的健康和安全要求,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利益。
食品国家安全标准通常涵盖了以下方面:
1. 食品质量标准:规定食品的成分、营养价值、加工工艺、质量控制要求等。
2. 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食品应符合的微生物、残留农药、重金属、化学物质等方面的安全限量。
3. 食品包装和标签标准:规定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性、标签的信息要求、标志的使用等。
4. 食品生产和加工标准:规定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设备和设施的要求、人员的培训和健康要求等。
5. 食品进口和出口标准:规定进口和出口食品应满足的要求、检验和检疫程序等。
不同国家的食品国家安全标准可能有所差异,但都以确保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为目标。
国际组织如世界卫生组织(WHO)和食品农业组织(FAO)也制定了一些国际食品安全标准,
促进不同国家间的合作和交流。
食品安全现行国家标准及法规汇编
食品安全现行国家标准及法规汇编简介食品安全是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领域,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法规来监管和管理食品安全。
本文档汇编了中国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法规,旨在提供一个方便查阅的参考。
一、国家标准1. 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2.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3. GB -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法规动态信息发布管理办法4. GB .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通用安全技术规范5. GB 500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及有毒有害物质限量6. 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7. GB -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微生物限量8. GB -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辐照卫生规范9. GB 7719-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检测二、法规1. 《食品安全法》- 出台时间: 2009年2月28日- 主要内容: 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食品安全风险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
2.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出台时间: 2010年2月23日- 主要内容: 对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进行明确和规范3.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规定》- 出台时间: 2014年4月25日- 主要内容: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具体细则和办法4. 《食品检验新规》- 出台时间: 2014年11月3日- 主要内容: 对食品检验的新规定和要求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出台时间: 2015年7月1日- 主要内容: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规定和办法结论食品安全是一个涉及公众健康的重要领域,其标准和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至关重要。
本文档汇编了中国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法规,提供了一个便于查阅的参考,以便公众能够了解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食品国家安全标准gb24154
食品国家安全标准gb24154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重金属、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污染物、放射性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
二、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2. 预包装食品:指在预先定量包装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的食品添加剂。
3. 散装食品:指不在预先定量包装的食品。
三、限量要求1. 致病菌限量要求(1)菌落总数:不得检出。
(2)大肠埃希氏菌:不得检出。
(3)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
(4)沙门氏菌:不得检出。
(5)其他致病菌:按照GB29921执行。
2. 重金属限量要求(1)铅:≤0.1mg/kg。
(2)镉:≤0.05mg/kg。
(3)汞:≤0.5mg/kg。
(4)砷:≤0.1mg/kg。
3. 农药残留限量要求按照GB2763执行。
4. 兽药残留限量要求按照GB31650执行。
5. 食品添加剂限量要求按照GB2760执行。
6. 污染物限量要求(1)多氯联苯:≤0.5mg/kg。
(2)二噁英:≤4pgTEQ/kg。
(3)苯并[a]芘:≤5μg/kg。
7. 放射性物质限量要求按照GB14882执行。
8. 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限量要求按照相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执行。
四、检验方法本标准所涉及的检验方法按照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执行。
五、包装和标识1. 食品包装应采用无毒、清洁、干燥的材料,并符合国家有关包装材料的规定。
2. 食品标识应清晰、真实、准确,包括以下内容:(1)食品名称。
(2)配料表。
(3)净含量。
(4)生产日期或批号。
(5)保质期。
(6)贮存条件。
(7)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8)产品标准代号。
(9)其他需要标识的内容。
六、运输和贮存1. 食品的运输和贮存应遵循以下原则:(1)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什么?
资源安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什么?樊永祥食品安全标准的概念由《食品安全法》提出,对其定性为“强制执行的标准”,且“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卫生部负责组织制定和发布,它的内容包括八个部分,大致可分为四类:基础标准包括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真菌毒素等的限量规定等,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以及标签标识等的规定,对具有一般性和普遍性的食品安全危害和措施进行了规定,涉及的食品类别多、范围广,标准的通用性较强。
比如大家熟悉的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制定了近千种添加剂在十几大类的食品中使用规定,再比如大家不太熟悉的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的限量》中制定了六种真菌毒素在十大类食品中的限量。
还有与消费者关系最密切(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基础标准,主要由第一、第二和第四部分组成产品标准,主要由第三、第六和第八部分组成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主要是第七部分生产经营规范标准,主要是第五部分41农产品加工业资源安全42农产品加工业的GB 778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等。
产品标准包括食品产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标准,比如大家关注的GB 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等食品产品标准、各种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以及各类食品包装材料、洗涤剂和消毒剂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健康的重要问题,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的饮食安全至关重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国家对食品安全的要求和规定,其内容涵盖了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以及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等方面。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了许多方面的内容,其中最重要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的色、香、味和保质期等特性而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的物质。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包括了对添加剂种类、用量、使用范围等方面的规定,旨在保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避免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二、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食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对食品质量的要求和规定,包括了食品的成分、营养价值、微生物污染等方面的标准。
通过对食品质量的严格规定,可以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避免因食品质量问题而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三、食品卫生安全标准。
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是对食品卫生安全的要求和规定,包括了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卫生要求,以及食品卫生安全监测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通过对食品卫生安全的严格要求,可以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避免因食品卫生问题而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四、食品安全标识标准。
食品安全标识是指在食品包装上标注的有关食品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信息的标识,其内容包括了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等信息。
食品安全标识标准的制定旨在保证食品标识信息的真实、准确,避免因虚假标识而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损害。
五、食品安全管理标准。
食品安全管理标准是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和规定,包括了食品生产企业的管理制度、人员素质、设施设备、卫生条件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对食品安全管理的严格规定,可以保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可控,避免因管理不善而对食品安全造成风险。
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标准gb7718
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标准gb7718一、总则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要求,不适用于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
三、基本要求1. 食品标签应清晰、醒目、持久,易于辨认和识读。
2. 食品标签应真实、准确,不得以欺诈、误导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
3. 食品标签内容应齐全,包括产品名称、配料表、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代号等。
4. 食品标签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不得影响食品安全和标签信息的真实性。
四、标签内容1. 产品名称:应采用易于识别的名称,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
2. 配料表:应按配料加入量的递减顺序列出所有配料,标明各种配料名称。
3. 含量:应标明食品的净含量,以及每100g(或100ml)食品中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等核心营养素的含量。
4.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清晰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5. 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标明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进口食品应标明原产国和境内代理商名称。
6. 产品标准代号:应标明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或企业标准代号。
五、其他要求1. 食品标签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2. 食品标签不得利用字号大小、色差、图案等手段误导消费者。
3. 食品标签上应使用规范汉字,可以同时使用规范的外文。
4. 食品标签应避免与包装容器上其他标签内容相混淆。
5. 食品标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签检验的要求。
六、实施与监督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对食品标签进行自查。
2.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食品标签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食品标签,依法予以查处。
3.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标准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七、标签格式1. 标签的字体、字号、颜色应当清晰可辨,易于消费者识别。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的认识和理解,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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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S
• 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研究,引入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标
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 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技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实施效果。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
应对策略与挑战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面临诸多挑战,需要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 面对食品安全新问题,如新型食品添加剂、食品掺假等,及时
标准。
剂,规定其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
法,以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经营规范与卫生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规范与卫生要求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
全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规范与卫生要求的实施
• 食品生产经营规范:规定食品生产、
• 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食
经营过程中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如原料
素或自然环境因素导致食品受到有毒、
• 政府部门加强对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
有害物质污染。
的监管,确保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遵守
• 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针对食品污染
标准。
物,规定食品中污染物含量的最大限值,
以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重要组
成部分,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
使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规范与卫生要求等。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评价食品是否安全的依据,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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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送审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如确有必要制定某类食品添加剂的专项卫生规范,应当以本标准作为基础。
基本要求生产工艺和生产过程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
企业应建立、实施并遵守有效的安全控制体系,以确保产品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要求。
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在保质期内产品应保持应具有的功能性。
产品的标识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
采用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添加剂、酶制剂、复配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生产企业的选址、厂区环境、厂房和车间、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要求应符合的相关要求。
附录适用于产品标准中有微生物控制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以及酶制剂类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的微生物监控。
鼓励可用管理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按照要求进行管理。
选址应选择地势干燥、水源充足、交通便利,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和安全的区域。
不应选择对产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
厂区环境厂区环境应整洁卫生。
厂区应合理布局,生产区、生活区等各功能区域划分明显,并有适当的分离或分隔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厂区内的道路应硬化。
企业应根据情况制定预防虫害控制程序,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虫害的孳生。
厂区应有适当的排水系统,排污沟渠等设施应保持畅通。
企业应根据情况制定废弃物存放和清除制度,废弃物的存放不应对产品生产造成污染,有特殊要求的废弃物其处理方式应符合有关规定。
生产区不得生产和存放有碍产品卫生的其他物品。
厂房和车间厂房的面积和空间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应根据产品特点和工艺要求设置生产场所、包装场所、仓库、检验场所等生产用房,便于设备安置、清洁消毒、物料存储及人员操作。
厂房和车间的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产品生产操作要求,建筑物、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三者衔接合理,既能保证生产的连续性且能防止生产中或工序间发生交叉污染。
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
厂房内设置的检验室应与生产区域分隔。
厂区各区域及设施的标志应当清晰。
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应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和废渣等污染源的生产场所应单独设置,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不得对周围环境和最终产品有影响。
废气、废液、废渣的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地面、墙面、门窗、顶棚等应易于维护、清洁或消毒。
应采用适当的耐用材料建造。
设施与设备设施6.1.1应配备适当的供水设施和排水设施。
生产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的规定,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应规定。
6.1.2 应配备足够的工器具和设备的专用清洁设施,必要时应配备适宜的消毒设施。
应采取措施避免清洁、消毒工器具带来的交叉污染。
.3 个人卫生设施6.1.3生产场所应设置更衣室;必要时特定的作业区入口处可按需要设置更衣室,更衣室大小与设施配备应与生产人员数量相适应,并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
6.1.3 必要时应按需设置换鞋(穿戴鞋套)设施或工作鞋靴消毒设施,其规格尺寸应能满足消毒需要。
.3 应根据需要设置卫生间,卫生间不得与产品生产、包装或储存等区域直接连通。
.3 应在清洁作业区入口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如有需要,应在作业区内适当位置加设洗手和(或)消毒设施;与消毒设施配套的水龙头其开关应为非手动式。
必要时应设置冷热水混合器。
.4 应具有适宜的自然通风或人工通风措施;必要时应通过自然通风或机械设施有效控制生产环境的温度和湿度。
通风设施应合理设置,易于清洁、维修或更换,应避免空气从清洁度要求低的作业区域流向清洁度要求高的作业区域。
有粉尘或气味产生的产品加工区域应具备除尘设施或通风措施。
.5生产车间内照明度应满足生产加工要求。
位于工作台和裸露产品上方的照明设备应有防护措施。
厂房操作区域应有应急照明设施,对易燃易爆产品生产及存放区域应有防爆照明等设施。
.6 仓储设施6.6 应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的数量、储存要求相适应的仓储设施。
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6 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润滑剂、燃料等物质应分别安全包装,明确标识,并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分隔放置。
.6危险化学品储存设计应根据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储存量,设置专业仓库、罐区储存场(所),并应根据生产需要和储存物品火灾危险特征,确定储存方式、仓库结构和选址。
.6危险化学品仓库、罐区、储存场应根据危险品性质设计相应的防火、防爆、防腐、泄压、通风、调节温度、防潮、防雨等设施,并应配备通信报瞥装置和工作人员防护物品。
设备6.2.1 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设备。
6.2.2 与原料、半成品、成品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使用无毒、无味、抗腐蚀、不易脱落的材料制作,并应易于清洁和保养。
6.2.3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应标明管内物料流向等。
6.2.4 用于监测、控制、记录的设备,如压力表、温度计、记录仪等,应定期校准、维护。
6.2.5 应建立设备保养和维修制度,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定期检修,及时记录。
6.2.6各类设备和管道应完好,防止出现损坏、泄漏现象。
卫生管理卫生管理制度7.1.1 应建立产品从业人员和企业生产卫生管理制度以及相应的考核标准,明确岗位职责。
应根据产品的特点以及生产、贮存过程的卫生要求,建立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关键控制环节的监控制度。
.2 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厂房及设施卫生管理7.2.1 厂房内各项设施应保持清洁,出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新。
7.2.2 厂房地面、墙面、门窗、顶棚等有破损时,应及时修补。
.3 生产、包装、贮存等设备及工器具、生产用管道、裸露产品接触表面等应根据需要定期清洁消毒。
人员健康管理与卫生要求7.3.1 食品添加剂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上岗前应接受卫生培训。
7.3.2 作业区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卫生制度,保持个人清洁、卫生,按规定穿戴工作衣帽、鞋,不应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饰物带入;访客进入遵循同等的卫生要求。
化学品及化学危险品管理.4.1 化工原料应与其它原料分库存放。
.4.2 属于化学危险品名单管理的物品应贮存于专门设施、专库或危险品仓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保管,符合相关管理规定要求。
7.4.3 使用时应按照使用规定、方法进行操作,防止污染或发生意外。
工作服管理.5.1 进入作业区域应穿着工作服。
.5.2 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及生产工艺的要求配备专用工作服。
.5.3 应制定工作服的清洗保洁制度,必要时应及时更换;生产中应注意保持工作服干净完好。
.5.4 工作服的设计、选材和制作应适应不同作业区的要求,降低交叉污染产品的风险;应合理选择工作服口袋的位置、使用的连接扣件等,降低内容物或扣件掉落污染产品的风险。
.5.5 不同清洁度要求区域的工作服应当在款式、颜色或标志物上加以明显区别;不同区域的工作服应在规定的区域中使用,不得混用。
原料和相关产品一般要求8.1.1 应建立原料和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运输和贮存管理制度,确保所使用的原料和相关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要求,保存相应的采购、验收、贮存、使用及运输记录。
8.1.2 应按照产品标准规定的原料质量规格要求采购和验收。
在生产加工前,应对使用的原料、相关产品进行感官检验或实验室检验,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8.1.3经验收不合格的原料应在指定区域与合格品分开放置并明显标记,并应及时进行退、换货等处理。
8.1.4盛装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直接接触食品添加剂的包装材料的包装或容器,其材质应稳定、无毒无害,不易受污染,符合卫生要求。
8.1.5原料运输工具和容器应保持清洁、维护良好,必要时应进行消毒。
食品原料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避免污染。
食品原料运输及贮存中应避免日光直射、备有防雨防尘设施;必要时还应具备保温、冷藏、保鲜等设施。
化工原料以及属于化学危险品名单管理的物品贮存和运输应符合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
8.1.6设备使用的清洁材料、润滑剂、清洗剂和消毒剂等化学物品应按用途分类、标识,安全存放使用,不应对产品造成污染。
采购要求..1采购的食品原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畜禽类原料应查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
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
不得采购腐败变质、回收或工业加工后的有害废料等作为生产原料使用。
..2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3采购化工原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相关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产品应符合相应的质量规格要求。
8.2.4采购前款之外的其他原料应符合相应的质量规格要求。
..5采购酶制剂生产所需的来源和供体应符合的规定。
..6采购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等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实行许可管理的相关产品还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
生产过程的安全控制严格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工艺组织生产,确保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
应通过危害分析方法明确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关键环节,并设立安全关键环节的控制措施。
在关键环节所在区域,应配备相关的文件以落实控制措施,如配料(投料)表、岗位操作规程等,并建立追溯性记录。
原料和包装材料等进入生产区域时应有一定的缓冲区域或外包装清洁措施,以降低污染风险。
避免在生产线或生产设备上生产加工原料不同的产品,防止发生交叉污染。
在无法避免时,应制定清洁消毒制度,在产品切换时,应进行清洁,并验证清洁效果,必要时应进行消毒。
应建立防止产品生物、化学及物理污染的管理制度,分析可能的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制定适当的控制计划和程序。
菌种管理需制定严格操作制度,菌种保存及扩大培养操作过程需做到无菌操作。
应通过采取设备维护、卫生管理、现场管理、外来人员管理及加工过程监督等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产品受到玻璃、金属、塑胶等异物污染的风险。
应采取设置筛网、捕集器、磁铁、金属检查器等有效措施降低金属或其他异物污染产品的风险。
当进行现场维修、维护及施工等工作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避免异物、异味、碎屑等污染产品。
应关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有害物质的情况,鼓励采取有效措施减低其风险。
生产设备上可能直接或间接接触产品的活动部件若需润滑,应当使用食用油脂或能保证产品安全要求的其他油脂。
产品包装应能在正常的贮存、运输、销售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品质。
检验应通过自行检验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建立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