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作票管理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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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N P D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 HNPD-04-AQ11
工作票管理规定
2007-07-04发布 2007-07-04实施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票的管理,严格执行原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华能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办法》,防止人身事故和误操
作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根据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及“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有关规定,华能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办法》,及公司实践经验,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贯彻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从事生产的各部门(含多经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以及本规定涉及到的有关人员均必须认真学习本办法,并严格贯彻执行。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票管理。
第六条本规定制定了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票管理责任。
第二章工作票管理
第七条通则
(一)工作票的分类
工作票分为电气工作票和热力机械工作票,如属外包工程,则应分为外包工程电气工作票和外包工程热力机械工作票。
(二)工作票的填用范围
1.凡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填用电气工作票(格式见附件1);
2.凡在热力和热控设备上进行安装、检修、维护或试验的工作,需要对设备采取安全措施的或需要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必须填用热力机械工作票(格式见附件3);
3.严禁采取口头联系的方式在生产区域进行工作,凡在生产区域进行不需要办理工作票的工作,
必须填用工作联系单(格式见附件9),由分管该工作区域的值班负责人履行许可、终结手续,并登录备案;
4.凡在生产设备或系统上进行检修工作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粉尘超标,带压作业,缺氧环境,放射性作业时,均必须在电气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或工作联系单后附上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格式见附件11);
5.凡在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及禁止明火区需要动火工作时,必须在相应的工作票或工作联系单后附上动火安全措施票(格式见附件12);
6.事故紧急抢修,经值长许可后可不使用工作票。事故紧急抢修是指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或严重缺陷、威胁到人身和设备安全而需要立即进行的抢修工作。但在抢修前必须作好安全措施,指定工作负责人,并得到运行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后方可进行工作。在带电、带压以及有热水(汽)的场所工作时还必须指定专人监护。其安全措施可由检修负责人提出,运行值班负责人审查并执行,同时双方必须履行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工作许可人必须将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许可工作时间、工作终结时间和没有工作票而必须进行工作的原因等记入值班记录。抢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许可人应根据具体运行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安全措施,并记入值班记录;
7.节假日、夜间临时检修可以参照事故抢修执行。如抢修时间超过八小时或夜间检修工作延续到白班上班的均应办理或补办工作票。
(三)工作票由使用部门统一管理。班组可以保存一定数量的空白工作票,但必须在部门履行登记手续。
(四)检修班组必须建立工作票登记本。工作票登记本应有每份工作票的编号、工作负责人、工作内容、许可开工时间和工作终结时间等内容,作废票应注明作废原因。
(五)工作票的填写规定
1.工作票中安全措施较多的,可以使用“电气检修工作安全措施附页”(格式见附件2)或“热力机械检修工作安全措施附页”(格式见附件4),但必须在工作票上注明“安全措施附页”的张数,“安全措施附页”的编号与工作票相同;
2.“工作班人员”栏的填写以工作班成员姓名填满为止,若不够填时,应把各小组的负责人姓名全部填入;共有人数不包括工作负责人;
3.工作任务内容填写应具体,工作地点明确。电气工作票中设备应有电压等级和双重名称;
4.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如采用电动门、气动门或液压门作为隔离措施时,必须将其操作能源(如:电源、气源、液源等)可靠地切断;
5.由检修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签发工作票时应注明“检修自理”。凡“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在许可开工前必须执行的,运行人员必须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内打“√”,并由执行人签名后,方可工作;
6.工作票“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一栏,如无补充,应填写“无补充”;
7. “备注”栏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填写,但必须签名才生效;
8.工作票如附有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动火票、安全措施附页、切送电联系单,必须在工作票上注明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动火票、安全措施附页、切送电联系单的张数,否则应填写“无”。
(六)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如涉及需要由继保、热控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时,必须在由继保、热控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栏内填写,并由继保、热控人员执行。负责实施安全措施人员所负的安全责任如下:
1.监护人
⑴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⑵工作结束后,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恢复。
2.执行人
⑴正确地执行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
⑵工作结束后,正确地恢复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
(七)工作票中需继保、热控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在通知和许可继保、热控人员执行安全措施时,应签名后方可持票开始执行工作票上由其执行的安全措施。
(八)计划工作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时间为限,其中包括工作票开工前的操作及布置安全措施,以及设备检修后的试验和恢复运行的操作时间。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当日(计划开工时间后24小时内)不开工的工作票作废。
(九)运行人员(具备工作许可人资格)在接到工作票并审核工作票的安全措施完整无误后,应在工作票上签名,以示该工作票已接收。
(十)工作许可人在确认现场安全措施完成后(如有继保、热控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还应待其安全措施完成,执行人、监护人签名),必须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确认安全措施确已完整、正确地执行,并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安全注意事项,然后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名及记下许可开工时间。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始工作。
(十一)在不变更或不增设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若需扩大工作票的工作任务,可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备注栏内填入扩大的工作项目。扩大的工作任务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时,则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十二)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在许可开工后单方变动安全措施。如需变动时,应先停止工作,经双方及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后执行,并在工作票备注栏内注明变动原因和变动安全措施的内容及执行情况。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必须在备注栏签名。
(十三)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并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将变更情况记录在工作票备注栏内并双方签名;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则应由工作票签发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的变动栏内,两位工作负责人应做好交接。
(十四)工作票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则应重新办理工作票。
(十五)工作票工作结束后,工作班成员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进行周密的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工作许可人说明所修项目完成情况、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运行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十六)工作票工作任务结束后,工作许可人在通知和许可继保、热控人员恢复安全措施时,应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