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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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密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二〇一五年四月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客观和公正地考核子公司经营业绩,为子公司董事会对经营班子的业绩评价和奖惩提供充分合理的依据,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子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本办法的考核对象是子公司的经营班子。
二、绩效考核指标评判依据及数据来源
绩效考核指标的评判依据包括企业的战略规划、年度预算、历史业绩、所属行业的行业水平和集团与子公司董事会的要求。战略规划指经子公司董事会评审通过的3-5年滚动战略规划;年度预算指经子公司董事会评审通过的年度预算方案;历史业绩指企业自身的、可比的历史同期业绩数,非完整年度的历史同期数将作相应调整以保证可比性;行业水平以集团和子公司均认可的行业协会和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集团与子公司董事会要求指集团或子公司董事会对子公司班子提出的具体要求。对无法取得适当评判依据的,以子公司董事会的要求为准。
考核指标的数据来源包括外聘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子公司审计报告、子公司报送的经营数据、集团审计部确认的年度业绩调整因素和集团财务部提供的子公司法定报表。季度考核时,考核指标的数据来源以采集集团财务部信息系统中子公司法定报表为基准。年度考核时,考核指标的数据原则上以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数为准,但鉴于实际操作的需要,在外聘会计事务所出具子公司审计报告前,可先以子公司报送的经营数据为计算依据,待外聘会计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后再对考核结果进行追溯调整;对子公司提出的业绩调整因素则需经集团审计部确认。如最终外聘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数据比年度考核时采用的数据负向偏差超过3%时,集团将对考核结果进行追溯调整。
三、绩效考核的流程
季度考核时,季度次月8日前,运营管理部从财务信息系统采集法定报表数据;13日前,运营管理部计算并出具考核结果;15日前,运营管理部提交主管领导和总裁办公会审核;25日前运营管理部向各子公司反馈考核结果。
年度考核时,次年1月10日前,子公司向运营管理部提供经营数据和考核资料;15日前,审计部完成经营数据的审计工作;16日前,各部门向运营管理部反馈执考结果;18日前,运营管理部计算并出具考核结果;20日前,运营管理部向集团主管领导和总裁办公会提交考核结果。年度考核工作应在子公司年度董事会召开之前完成。如集团对子公司绩效考核工作有特殊时间要求的,另行组织安排。
四、绩效考核体系:(一)考核指标
注1:定量部分某些指标最高可获120分,不进行折算,即定量部分最高分大于100;注2:由于定量部分某些指标最高可获得120分,因此累计最高得分大于127。
(二)考核细则——定量指标
1、规模成长性
(1)相关计算指标定义和参照标准说明
企业收入同比增速=(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100%;行业同比增速=(行业当年销量/行业上年销量-1)×100%;
行业增速当量=×重卡行业增速+×商用车行业增速;
增速差=企业收入同比增速-行业增速当量。
行业数据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定期公布的行业数据为准,细分行业的分类标准也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采用的口径为准。具体为:汽车分为乘用车和商用车两大类,乘用车分为基本型乘用车、多功能乘用车、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和交叉型乘用车,商用车分为客车、货车、半挂牵引车、客车非完整车辆和货车非完整车辆。重卡(即重型卡车)包括重型货车、重型货车非完整车辆、半挂牵引车。轻卡(即轻型卡车)包括轻型货车、轻型货车非完整车辆。(2)计算办法(定量指标考核,权重20%)
2、净资产收益率
(1)相关计算指标定义和参照标准说明
当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股本时,净资产收益率=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年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100%;
当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股本时,净资产收益率=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年初股本×100%。
(2)计算办法(定量指标考核,权重20%)
3、营业周期
(1)相关计算指标定义和参照标准说明
营业周期=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存货周转天数;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0/(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应收账款原值余额);
平均应收账款原值余额=(年初应收账款原值余额+年末应收账款原值余额)/2;存货周转天数=360/(主营业务成本/平均存货原值余额);
平均存货原值余额=(年初存货原值余额+年末存货原值余额)/2;
目标完成率=营业周期实际天数/营业周期预算天数×100%;
同比增长率=(营业周期实际天数-去年营业周期天数)/去年营业周期天数×100%-1;目标完成率和同比增长率各占50%权重。
特别说明:计算目标完成率时,如预算数的口径与本办法的要求不一致时,实际数的口径需按预算数的口径进行调整以保证可比性。
(2)计算办法(定量指标考核,权重10%)
目标完成率:
同比增长率:
4、经营净现金流
(1)相关计算指标定义和参照标准说明
经营净现金流指含银行承兑汇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净现金流得分=与(净利润+折旧)比较得分×+目标完成率得分×;折旧为年度新增折旧值;
目标完成率=经营净现金流实际值/经营净现金流预算值×100%。
(2)计算办法(定量指标考核,权重5%)
①与(净利润+折旧)比较:
②目标完成率:
5、投资管理
(1)相关计算指标定义和参照标准说明
投资管理评价得分:用实际完成值与基准值的比值来考核
(2)计算办法(定量指标考核,权重%)
6、研发能力
相关计算指标定义和参照标准说明
该考核指标是对子公司的研发能力、研发成果等的综合评价。
1)研发费用比:研发费用 / 主营业务收入×100%
研发费用以“加计扣除”口径统计,由上海运营中心财务管理部或审计监察部核实。
2)专利数量:在考核期内通过权威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数
量;“每百人获专利”指标剔除近三年新招研发人员人数。
3)重点新产品销售收入比:重点新产品销售收入 / 主营业务收入×100%
重点新产品由上海运营中心投资管理部与子公司运营管理部或相关部门在考核期初共同确认,每期纳入考核的重点新产品数量不超过2个。
重点新产品销售收入比考核得分 = 重点新产品销售收入比对应的得分×评价系数,评价系数是根据重点新产品的特点(战略性、难易度、已考核次数等)综合评定,系数分、、、、五档次,该项考核得分范围为25—50分。
计算办法(按百分制考核,然后折算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