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及各地区秸秆行业相关政策汇总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
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政策优惠和资金补贴
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政策优惠和资金补贴一、引言秸秆是农作物的副产品,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作物的丰收带来了大量的秸秆。
但是,传统的焚烧和露天堆放处理方式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为了有效利用秸秆资源,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优惠和资金补贴,促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良性发展。
二、政策优惠措施1. 资金支持在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政府通过设立专项资金、给予补贴等方式,向企业和单位提供财政支持。
这些支持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设备购置补贴等,以降低企业的投资成本,增强其秸秆综合利用的竞争力。
2. 税收优惠针对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政府对相关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或优惠政策,如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以鼓励企业加大对秸秆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利用技术的升级和产业的规模化发展。
3. 政策扶持政府还通过简化审批程序、降低相关手续费用、提供土地使用补贴等方式来扶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使企业更加便利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提高整体的经济效益。
三、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成效1. 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政策优惠和资金补贴的实施,有效推动了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快速发展。
传统的焚烧和露天堆放处理方式逐渐被生物质燃料、生物肥料、生物基化工品等高附加值产品替代,有效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实现了资源的高效利用。
2. 促进农民增收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为农民提供了新的增收渠道。
通过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形式,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农民的生产生活结合起来,极大地提升了农民的收入水平,也为农村地区带来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3. 推动乡村振兴政策优惠和资金补贴的实施,有效地带动了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在农村地区的发展。
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另也加速了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推动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四、个人观点与总结政策优惠和资金补贴对于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通过政策的引导和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不仅仅实现了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的双赢,也为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带来了新的动力。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安排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安排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总结:自从党中央和国务院出台《关于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意见》以来,我单位积极响应,制定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并全面推行。
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首先,我们积极推动秸秆的集中收购。
通过与农民合作社合作,我们设立了收购点,并推出了秸秆回收计划,鼓励农民将秸秆卖给我们。
以往大量的秸秆都是农民随意焚烧或者随意丢弃,给农田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现在通过收购措施,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减少了农田环境的污染。
其次,我们大力推动了秸秆的生物质燃气化利用。
我们建设了多座生物质能源发电厂,通过将秸秆进行生物质燃气化,生成燃气,再利用燃气发电。
这不仅可以有效利用秸秆资源,还能够解决能源供应问题,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降低了能源成本。
此外,我们还与农科院、大学等科研机构合作,开展了秸秆生物质燃料的研究和开发工作。
通过对秸秆进行压缩、粉碎和混合等处理,制造出了高效、环保的秸秆生物质燃料颗粒。
这种燃料颗粒不仅可以用于发电,还可以用于家庭采暖、锅炉燃料等,减少了对传统煤炭的消耗,降低了碳排放和空气污染。
总的来说,我们在秸秆综合利用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首先,秸秆收购价格低,农民不愿意卖秸秆给我们,这导致我们的秸秆收购工作进展缓慢。
其次,生物质能源发电厂的建设需要大量投资和技术支持,目前还存在一定的困难。
最后,秸秆生物质燃料的市场推广还不够,销售渠道和市场需求都需要进一步拓展。
____年工作安排:为了进一步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我们制定了以下工作安排: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密切合作,争取更多补贴和支持,提高秸秆收购价格,鼓励农民积极参与秸秆综合利用。
二、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
与农科院、大学等科研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秸秆生物质燃料研究和开发工作,加快推广应用。
三、加强技术创新。
加大对秸秆生物质燃气化技术的研发力度,提高发电效率和燃气利用率,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04.18•【文号】农办科〔2019〕20号•【施行日期】2019.04.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是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农村环境、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
2016年以来,部分省(区)开展了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经研究,决定开始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以完善利用制度、出台扶持政策、强化保障措施为推进手段,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环节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赢的利益链接机制,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发展格局,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二、重点内容(一)编制年度实施方案。
各省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本省秸秆综合利用的规划研究,以全域全量利用为目标,编制省级年度实施方案,明确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秸秆的利用方向,合理布局产业化利用途径、收储运基地,创设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领域配套政策,形成政府推动、市场驱动、主体带动的稳定运行机制。
(二)建立资源台账。
各省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科学的秸秆产生与利用情况调查标准和方法,摸清资源底数,掌握利用情况,按照分级审核负责制的原则,掌握农作物秸秆的产生量、还田量、离田利用量等基础数据,搭建国家、省、市、县四级秸秆资源数据平台,为各级政府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政策、规划布局、产业发展等提供支撑。
(三)强化整县推进。
各省农业农村部门要遴选一批秸秆资源量大、综合利用潜力大的县(区、市),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因地制宜确定秸秆利用方式,切实做到技术措施有用、工作措施有效、管理措施有力、持续运行有保障,推动县域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已撤销),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11.16•【文号】发改环资[2015]2651号•【施行日期】2015.11.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环境保护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6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环保厅(局);新疆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务局、农业局、环保局: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以下简称禁烧)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综合利用水平有所提高,露天焚烧火点数明显减少。
但是,由于全社会对秸秆焚烧危害性认识不足,秸秆综合利用激励政策不到位,部分地区秸秆露天焚烧现象仍屡屡发生,导致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甚至引发火灾,危及交通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
为了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利用、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加大秸秆禁烧力度,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职责,不断提高禁烧监管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秸秆焚烧火点数或过火面积较2016年下降5%,在人口集中区域、机场周边和交通干线沿线以及地方政府划定的区域内,基本消除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2024年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篇)
2024年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实施方案____年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农业发展的不断推进,农作物的种植面积不断扩大,产量也逐年增加。
而农作物收割后的秸秆成为了一个严重的问题,由于缺乏有效的综合利用方式,很多地区将秸秆直接焚烧,不仅浪费资源,还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____年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制定。
二、目标1. 确保____年底,全国范围内秸秆禁烧工作全面落实,秸秆禁烧率达到95%以上。
2. 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有效解决秸秆资源化利用问题。
3. 通过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三、任务1. 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明确秸秆禁烧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加大对秸秆禁烧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的禁烧意识。
2. 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的监管体系,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
3. 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和设备,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鼓励农民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利用秸秆开展生物质能源开发,并提供相应的政策和经济支持。
4. 加强科研攻关,研究开发先进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设备,提高秸秆的资源化利用效率。
5.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示范工作,选取若干地区开展示范项目,推进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的经验复制推广。
四、措施1. 加强政策支持。
制定相关政策,对秸秆综合利用推广和示范项目给予经济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农民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
2. 完善禁烧执法机制。
加强禁烧行动的组织和协调,形成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和查处违规行为。
3. 加强科研攻关。
组织专家团队,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科研攻关,推动技术创新,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的效率。
4. 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的示范项目。
选取若干地区和企业进行秸秆综合利用的示范项目,通过示范效应,推广和复制秸秆综合利用的成功经验。
5. 增加宣传力度。
通过多种渠道,开展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的宣传活动,提高农民的禁烧意识,树立正确的秸秆综合利用观念。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方案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有关要求,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以秸秆“五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持续推进秸秆高质高效综合利用,进一步提升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水平,推动形成布局合理、链条完善、绿色环保、效益显著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格局。
二、重点任务(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制定政策措施出台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措施,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和设施的扶持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调动农民和各类经营主体积极性。
(三)加强技术研发加大科技研发和技术推广力度,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推广一批先进适用装备,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迭代升级。
(四)推广典型模式因地制宜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五化”典型模式,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提质增效。
(五)加强宣传培训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认识和参与度。
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秸秆综合利用技能和业务水平。
(六)建立考核机制制定秸秆综合利用率指标和考核办法,明确各级政府在秸秆综合利用方面的责任和目标任务。
将秸秆综合利用率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
(七)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八)完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完善相关标准和规范,提高秸秆收储运专业化水平。
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实现对秸秆产生、收集、运输、加工、利用等全链条监管和服务。
最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最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管理办法最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管理办法 今天⼩编为⼤家整理的是关于最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管理办法 第⼀条为保护⽣态环境,防⽌秸秆焚烧污染,保障⼈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称秸秆系指⼩麦、⽔稻、⽟⽶、薯类、油料、棉花、⽢蔗和其他杂粮等农作物秸秆。
第三条在地⽅各级⼈民政府的统⼀领导下,各级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等有关部门负责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农业部门负责指导秸秆综合利⽤的实施⼯作。
第四条禁⽌在机场、交通⼲线、⾼压输电线路附近和省辖市(地)级⼈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焚烧秸秆。
省辖市(地)级⼈民政府可以在⼈⼝集中区、各级⾃然保护区和⽂物保护单位及其他⼈⽂遗址、林地、草场、油库、粮库、通讯设施等周边地区划定禁⽌露天焚烧秸秆的区域。
秸秆禁烧区范围:以机场为中⼼15公⾥为半径的区域;沿⾼速公路、铁路两侧各2公⾥和国道、省道公路⼲线两侧各1公⾥的地带。
因当地⾃然、⽓候等特点对秸秆禁烧区界定范围做调整的,由省辖市(地)以上⼈民政府会商民航、铁路等有关部门划定,未做调整的,严格按前款执⾏。
第五条禁烧区以乡、镇为单位落实秸秆禁烧⼯作。
县级以上⼈民政府应公布秸秆禁烧区及禁烧区乡、镇名单,将秸秆禁烧做为村务公开和精神⽂明建设的⼀项重要内容。
禁烧区乡镇名单由所在县级以上⼈民政府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和农业⾏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民政府批准。
第六条各地应⼤⼒推⼴机械化秸秆还⽥、秸秆饲料开发、秸秆⽓化、秸秆微⽣物⾼温快速沤肥和秸秆⼯业原料开发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利⽤成果。
到2002年,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等重要城市的秸秆综合利⽤率达到60%;到2005年,各省、⾃治区的秸秆综合利⽤率达到85%。
第七条秸秆禁烧与综合利⽤⼯作应纳⼊地⽅各级环保、农业⽬标责任制,严格检查、考核。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1. 制定政策措施
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明确相关禁止措施和奖惩措施,并加大对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保护秸秆资源
和环境的意识。
2. 加强技术引导
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培训,推广有效的秸秆利用技术,如秸秆
还田、生物质颗粒燃料和压块等,为农民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帮
助其有效利用秸秆资源,减少秸秆焚烧行为。
3. 建立秸秆收购渠道
建立秸秆收购渠道,引导农民将秸秆出售给企业或农村合作社,实现秸秆资源的有偿利用,提高农民的秸秆利用收益。
4. 加强监管和执法
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监管力度,加大检查和巡查
频次,对违反禁烧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5. 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鼓励企业和合作社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经营,推动农村经
济的发展,带动就业和增加收入,同时,加强秸秆资源调查和统计
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总结
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总结2024年是我国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节点年,也是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关键年。
为了扎实推进秸秆禁烧工作,我单位在各级政府的领导支持下,紧密配合,坚持科学管理,大力宣传,全力推动秸秆禁烧工作的全面实施。
通过一年的努力,我单位在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中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果,现将总结报告如下:一、政策法规方面在2024年,我单位加大了秸秆禁烧政策的宣传力度,全面深入贯彻中央和地方的政策法规,确保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序进行。
我们组织了多次专题培训会议,向各级领导干部和农民群众普及禁烧政策,让大家了解到秸秆禁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同时,我们还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推动秸秆资源化利用。
二、管理工作方面我们组织了大规模的巡查和检查工作,强化对禁烧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各级秸秆禁烧联防联控机制,确保禁烧政策的全面推行。
通过加大监督力度,落实责任制,对违反禁烧政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技术支持方面我们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秸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通过建立秸秆处理站点,组织农民进行秸秆打捆和储存,实现秸秆的规范化处理。
同时,我们还组织专家团队对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进行研究和推广,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引导农民科学利用秸秆资源。
四、宣传教育方面我们广泛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农民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力度。
通过举办座谈会、培训班、讲座等形式,向农民宣传秸秆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性和方法。
同时,我们还借助媒体和网络平台,发布宣传文章、视频等,提升农民对秸秆禁烧的认识和支持度。
五、成果展示方面在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的同时,我们还注重宣传相关成果和经验。
通过组织展览、成果交流会等活动,向社会展示我单位在秸秆禁烧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果。
同时,我们还发布了宣传册、研究报告等,向全国各地的政府部门和农民群众分享我们的经验和做法。
通过以上工作措施的实施,我单位在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贴政策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贴政策
秸秆综合利用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
要手段。
为了鼓励和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开发,政府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补贴政策。
1.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补贴。
对于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政府将给予一定的建设补贴,用于项目前期调研、规划设计、设备采购和安装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2. 秸秆物资补贴。
政府将向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提供一定量的秸秆物资补贴,用于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营和生产。
3. 秸秆收购价格补贴。
政府将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收购的秸秆进行一定比例的补贴,用于提高秸秆的回收率和综合利用效益。
4. 秸秆资源利用补贴。
政府将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资源利用效益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用于鼓励企业加强科技投入,提高综合利用效益。
5.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运营补贴。
政府将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运营成本进行一定比例的补贴,用于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营和生产。
以上是部分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贴政策,实际政策以当地政府发布的具体文件为准。
此外,政府还鼓励和支持银行、基金会等社会资本参与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投资和建设,提供相关融资和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发展。
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为深入贯彻关于保护生态环境决策部署, 认真落实省工作要求, 全面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质量和效益, 形成秸秆高水平利用格局, 促进全省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产业提质为方向, 以技术创新为动力, 以制度创设为保障, 以重点项目为抓手, 在满足农业生产基本需求基础上, 坚持整县推进, 精心安排秸秆还田离田利用优先时序, 合理布局秸秆利用产业和收储运体系, 调整优化秸秆综合利用结构, 加快推进秸秆产业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
到2023年, 全省秸秆基本实现全面综合利用, 离田利用占比达到38%、较2020年提高10.8个百分点, 能源化利用产业发展壮大, 能源化利用占比达到11.75%、较2020年提高6个百分点, 形成政府推动、市场驱动、主体带动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规模化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二、重点举措着力增加秸秆能源化利用。
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支持发展沼气和生物天然气, 积极推进秸秆生物质发电、秸秆热解气、秸秆成型燃料、秸秆打捆直燃等利用, 优化农村能源结构。
以“秸秆+粪污”收集式运营为主要推广模式, 2021年支持建设13处规模化沼气工程项目, 新增发酵池容6.11万立方米, 新增产沼气能力1613.04万立方米/年, 新增秸秆能源化年利用能力7.33万吨。
以集装箱式干发酵技术为重点, 到2023年共支持建设15座资源循环综合利用生产生物天然气项目, 新增秸秆处理能力270万吨, 新增产气能力3亿立方米。
到2023年, 全省沼气、生物天然气年均产气规模达到3.1亿立方米。
在有条件的县、乡、村, 大力实施整村生物质能替代示范工程, 推广秸秆成型燃料取暖、打捆直燃发电等清洁能源利用模式, 2021年支持建设12个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 新增秸秆利用能力32.78万吨/年, 到2023年, 生物质成型燃料产能达到60万吨以上。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1. 简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是指对农作物收获后剩余的秸秆进行有效利用,而不是简单地焚烧。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解决秸秆焚烧所带来的环境问题,并促进秸秆资源的合理利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目的、原则、措施等内容。
2. 目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减少农村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 原则3.1 禁止无序焚烧禁止无序焚烧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基本原则之一。
地方政府要加强对农户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农民采取其他方式处理秸秆,如还田、堆肥、秸秆综合利用等。
3.2 综合利用鼓励农民将秸秆进行综合利用,包括制成饲料、肥料、能源等。
政府要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投资兴办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3.3 协同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协同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形成合力。
同时,要与农民密切合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4. 控制措施4.1 禁止焚烧严禁一切形式的秸秆焚烧行为,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对秸秆焚烧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者进行严肃处理。
4.2 建立秸秆综合利用体系政府要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体系,促进秸秆资源的有序利用。
可以通过设立秸秆收购站、建立秸秆加工厂等措施来推动秸秆综合利用。
4.3 增加农机具和设备投入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机具和设备的投入,提高农民处理秸秆的技术水平。
同时,要鼓励农民购买适合自身农田情况的农机具和设备。
4.4 完善政策措施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并给予资金和税收等方面的支持。
同时,要加大对农民的奖励力度,通过补贴等形式鼓励农民积极参与秸秆综合利用。
5. 效果评估为了评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效果,政府需要建立完善的监测和评估体系,定期对秸秆焚烧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同时,要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技术进步和创新,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效益和效果。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禁止秸秆焚烧的紧急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禁止秸秆焚烧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6.14•【文号】农办机[2007]20号•【施行日期】2007.06.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禁止秸秆焚烧的紧急通知(农办机[2007]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机(厅、委、局、办):5月份以来,各地陆续进入麦收时节。
一些地区特别是北京周边地区再次出现了大面积违规焚烧秸秆现象,造成北京空气质量重度污染,引起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并批示要求加强管理和引导。
为禁止秸秆焚烧,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感秸秆综合利用,禁止焚烧秸秆,一方面可以变废为宝,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农民收入,另一方面可以保护环境,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保持交通、民航畅通运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
各地特别是北京、天津、河北、河南、陕西、山东、安徽、江苏、四川等农业、农机部门要把秸秆综合利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制定切实办法和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把工作做实,抓出成效。
二、结合实际,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近几年,全国农业、农机系统积极探索秸秆利用途径,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了“直接还田”、“保护性耕作”、“秸秆养畜”、“压块制粒”、“生物腐熟”、“秸秆气化”、“培育食用菌”和“制造工业原料”等利用技术,推动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效减少了秸秆焚烧。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选择推广适合本地区特点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遏制秸秆违规焚烧。
三、争取支持,加大各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明确职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已撤销),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3.05.14•【文号】发改环资[2013]930号•【施行日期】2013.05.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3]9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经委、经贸委、工信委)、农业(农机)厅(委、局、办)、环保厅(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2008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文件精神,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协调机制,形成了共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工作格局,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杜绝秸秆违法违规露天焚烧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部分地区秸秆随意丢弃和焚烧现象仍屡禁不止,造成资源巨大浪费,带来空气重度污染,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原来用于取暖做饭的农作物秸秆出现了地区性、结构性的过剩,“十二五”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同时,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存在地方政府重视不够、激励机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群众认识亟待提高等问题。
这种状况如不及时改变,不仅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还将影响粮食安全,乃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本地区《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提出的目标要求,切实转变工作思路,下大力气加大对秸秆收集和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抓好秸秆禁烧工作,采取“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的方式,加快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格局。
国家关于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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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
根据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于2019年发布的《关于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文件,国家对于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为:
1. 支持秸秆作为资源进行综合利用,鼓励开发秸秆燃料、秸秆肥料、秸秆有机物等新型产品。
2. 加强秸秆资源的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提高秸秆利用效益。
3. 对于采用秸秆作为原料生产的新型产品给予支持,通过奖励政策鼓励企业投入资金和技术力量开发秸秆综合利用新项目。
4. 加大对于农村地区秸秆焚烧和露天堆放的治理力度,对于违规焚烧、露天堆放的行为将会受到处罚。
5. 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资金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来扶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同时加强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利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已撤销),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7.12.28•【文号】发改办环资〔2017〕2143号•【施行日期】2017.12.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办环资〔2017〕2143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厅(委、办、局)、能源局(办):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能源革命,开展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建设,拓展农村清洁能源供给渠道,推动秸秆综合利用高值化、产业化发展,完成“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的重要意义(一)实施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的重要抓手。
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是以农作物秸秆为主要原料的农林废弃物,采用热解气化或厌氧发酵等工艺,生产热解气、沼气(热、电)、生物炭(肥)、沼肥或油等多联产项目。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秸秆综合利用,“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艰巨,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85%,比2015年增加近5个百分点。
在坚持农用优先,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利用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施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能够进一步拓展综合利用渠道,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二)实施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是农村清洁能源供给的重要方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国办发〔2014〕31号),提出要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实施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行动计划,促进农村用能方式变革。
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概述秸秆是农田产生的农作物残余物,目前由于缺乏有效的处理和利用手段,大量秸秆被简单堆放或焚烧,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为了充分发挥秸秆资源的潜力,减少环境污染,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目标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推动秸秆资源的高效利用,减少秸秆的堆放和焚烧,降低环境污染,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具体目标如下: 1. 提倡农民将秸秆作为有效资源进行利用; 2. 建立完善的秸秆收集、储存、加工和利用体系; 3. 减少秸秆焚烧现象,削减大气污染; 4. 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民收入提高。
实施方案指导意见1.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鼓励企业和农民参与秸秆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2.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应符合环保、安全和经济可行的原则,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推行经济可持续发展。
3.各级政府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的信息共享平台,提供相关技术和政策支持,为农民和企业提供便利。
秸秆资源收集和储存1.农民应对自家农田产生的秸秆进行收集和储存,不得随意堆放或焚烧。
2.政府应在乡村设立秸秆临时收集点,鼓励农民将秸秆交给专业机构进行集中处理。
3.推广使用秸秆包装袋等储存工具,确保秸秆在存储过程中不发生腐烂和损失。
秸秆加工和利用技术1.推动发展秸秆生物质能源技术,将秸秆转化为生物质能源,用于农村生活和农业生产。
2.鼓励农民将秸秆作为有机肥料,用于农田种植,提高土地肥力。
3.推广秸秆制浆技术,将秸秆用于纸浆和纸张的生产,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1.鼓励企业投资兴建秸秆加工厂,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
2.政府可提供税收优惠和贷款扶持政策,吸引更多企业参与秸秆综合利用产业。
3.建立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示范基地,推动技术进步和示范应用。
宣传和教育1.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对秸秆资源利用的意识和能力。
国家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政策
国家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政策
国家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政策是指政府为鼓励和支持农民和企业对秸秆进行综合利用所实施的资金补贴政策。
该政策的核心目标是推动秸秆资源化利用、减少秸秆焚烧和露天堆放,达到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的双重效果。
国家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政策一般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资金补贴:政府对符合秸秆综合利用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用于项目的建设、设备采购和运营等方面。
资金补贴额度和项目类型有关,一般会根据项目的环保性、资源化利用程度和经济效益等进行评估。
2. 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示范项目的支持:政府会投入资金支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示范项目,帮助企业推广和应用先进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升行业的技术水平,推动行业的发展和创新。
3. 秸秆综合利用相关设施的建设补贴:政府会对秸秆综合利用相关设施的建设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包括制备设备、生产线、仓储设施等方面的建设。
这些设施的建设可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效率和规模,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
4. 秸秆综合利用产品的市场支持:政府会通过购买政策、补贴政策等方式,支持和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
政府采购秸秆综合利用产品可以为企业提供市场机会和盈利空间,有利于增加企业的收入和利润。
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政策的实施可以有效推动农村秸秆资源化利用的发展,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
同时,政府还会加强对补贴政策的监管和评估,确保补贴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政策效果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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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及各地区秸秆行业相关政策汇总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
秸秆是成熟农作物茎叶(穗)部分的总称。
通常指小麦、水稻、玉米、薯类、油菜、棉花、甘蔗和其它农作物(通常为粗粮)在收获籽实后的剩余部分。
农作物光合作用的产物有一半以上存在于秸秆中,秸秆富含氮、磷、钾、钙、镁和有机质等,是一种具有多用途的可再生的生物资源,秸秆也是一种粗饲料。
特点是粗纤维含量高(30%-40%),并含有木质素等。
木质素纤维素虽不能为猪、鸡所利用,但却能被反刍动物牛、羊等牲畜吸收和利用。
国家层面秸秆行业政策
显示,近年来,为了促进秸秆行业发展,中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2年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推进秸秆变肥料还田,提升耕地质量。
因地制宜示范推广秸秆科学还田适用技术,形成适应机械化生产、助力后茬作物稳产优质的秸秆还田规程,推进
秸秆就近就地轻简化科学还田,提高土壤钾素利用率,促进农田土壤固碳增汇,巩固提升土地综合生产能力。
2015-2022年国家层面秸秆行业政策汇总
地方层面秸秆行业政策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秸秆行业发展,如云南省发布的云南省“十四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立足于各地秸秆资源分布,结合乡村环境整治和节能减排措施,积极推广秸秆热解气化、固化成型、炭化、直燃发电等技术,因地制宜推进烟秆烤烟低碳模式,优化农村用能结构,推动农业农村节能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