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TI程序保安警卫人员管理制度
安保部人员管理制度
安保部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安全及维护秩序,完善社会治安管理,在提高安全防范工作效率的基础上,加强本单位安保部门人员的管理,确保其履行安全防范职责。
第二条安保部门人员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安保部门下的所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保安人员、巡逻人员、监控人员等。
第三条本单位安保部门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并做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第二章人员录用第四条安保部门人员的录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资格审查及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安保部门人员的录用程序应当包括人员资格审核、面试考核、体格检查、背景调查等环节,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
第六条安保部门人员在录用过程中,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审核工作。
第七条安保部门人员录用后,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安保部门人员在录用后,如有违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并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章人员培训第九条安保部门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第十条安保部门人员的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知识、危机处理、应急救援等,使其具备相应的应对能力。
第十一条安保部门人员的培训应当及时更新,根据业务需要进行不定期培训。
第十二条安保部门人员在培训中应当认真学习、积极参与,做到学以致用。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三条安保部门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执行上级命令。
第十四条安保部门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应当保持机警,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第十五条安保部门人员应当维护单位形象,保持良好工作态度,不得擅离岗位。
第十六条安保部门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保守秘密,不得泄露单位机密和客户隐私。
第十七条安保部门人员在工作中如有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五章人员奖惩第十八条安保部门人员工作表现优异者,应当给予奖励,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第十九条安保部门人员如有工作失误或违规行为,应当受到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工资扣除、停职或解聘等。
保安人员管理制度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安队伍建设,提高保安人员素质,保障保安服务质量和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保安人员。
第三条保安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岗位纪律,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单位内部安全和客户财产安全。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保安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2. 负责单位内部和客户区域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3. 负责对进出单位的人员、车辆、物品进行登记、检查,防止非法进入;4. 负责维护单位内部和客户区域的秩序,保障人员、车辆、物品的安全;5. 配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应急处理;6. 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五条保安人员权限:1. 对违反单位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2. 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检查,必要时可将其带至安全区域;3.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权向公安机关报告;4. 在执行任务时,有权拒绝不合理的要求。
第三章入职与培训第六条保安人员入职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 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安全防范技能;5. 符合国家有关保安人员任职条件的规定。
第七条保安人员入职后,应参加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1. 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2. 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3. 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4. 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八条保安人员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1. 日常考核:由部门负责人根据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纪律性、责任心等方面进行考核;2. 年度考核: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对保安人员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保安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安队伍建设,提高保安人员素质,保障保安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保安人员。
第三条保安人员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保障合法权益;2. 坚持教育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素质;3. 严格考核,奖惩分明;4. 立足本职,服务至上。
第二章保安人员的基本条件第四条保安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2. 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 具有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5. 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保安人员从业的规定。
第三章保安人员的管理职责第五条保安人员的管理职责包括: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2.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3. 积极参与各项保安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4. 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5. 保护单位财产和人员安全;6. 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章保安人员的培训与考核第六条保安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1. 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 保安业务技能培训;3. 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培训;4. 职业道德和业务礼仪培训。
第七条保安人员的考核分为以下几类:1. 入职考核:对新入职的保安人员进行综合素质、业务技能和法律法规知识的考核;2. 定期考核:每半年对保安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技能、工作态度、纪律作风等;3. 绩效考核:根据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定期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奖金挂钩。
第五章保安人员的奖惩第八条保安人员的奖励分为以下几种:1. 表彰:对表现突出的保安人员进行表彰;2. 提薪:对工作表现优秀的保安人员进行提薪;3. 奖金:对完成工作任务优秀的保安人员给予一定的奖金。
第九条保安人员的惩罚分为以下几种:1. 警告: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保安人员进行警告;2. 记过: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保安人员进行记过;3. 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保安人员,根据情况解除劳动合同。
警卫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公司警卫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警卫人员。
二、职责与要求1. 警卫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 警卫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 警卫人员应熟悉公司基本情况,掌握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岗位的分布情况,确保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
4. 警卫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消防、急救等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三、工作制度1. 交接班制度(1)警卫人员应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需进行详细记录,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2)交接班时,应检查岗亭、监控设备等设施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上报。
2. 值班制度(1)值班期间,警卫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2)值班期间,应认真履行职责,对进入公司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查验,确保公司安全。
(3)夜间值班期间,应加强巡逻,特别是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进行严密监控。
3. 应急处置制度(1)遇有突发事件,警卫人员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2)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警卫人员应确保自身安全,尽量避免人员伤亡。
(3)遇有紧急情况,警卫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四、培训与考核1. 公司应定期对警卫人员进行安全知识、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警卫人员的综合素质。
2. 公司应建立健全警卫人员考核制度,对警卫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确保警卫人员履行职责。
五、奖惩制度1.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警卫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反规定的警卫人员,公司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保安管理制度及程序
保安管理制度及程序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提高保安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行力,确保保安队伍能够有效地履行安全保卫任务,特制定本保安管理制度及程序。
二、组织结构1. 保安队伍的领导机构为公司领导小组,负责保安队伍的整体规划、部署和监督管理工作。
2. 公司领导小组下设保安队长,负责具体执行公司领导小组的决策,组织协调保安队伍的日常工作。
3. 保安队伍下设班长和保安员,具体负责保安巡逻、安全防范等工作。
三、人员管理1. 保安队伍的招聘、培训、管理和考核由公司领导小组负责,确保保安员的素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安全保卫需求。
2. 保安员应经过专业培训,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相关工作。
3. 保安员在上岗前应签订保密协议,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安全保卫工作的有效性。
四、工作制度1. 保安队伍应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巡逻、守护等工作职责,确保安全保卫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保安队伍应按照公司的安全保卫要求,定时巡查、检查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处理。
3. 保安队伍应密切关注安全保卫相关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保卫工作的最新进展。
五、安全防范1. 保安队伍应根据公司的安全保卫要求,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保卫工作的有效性。
2. 保安队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范制度和程序,严格执行,并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3. 保安队伍应不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
六、监督管理1. 公司领导小组应定期对保安队伍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2. 保安队长应对保安队伍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和督促,保障安全保卫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保安队伍应有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工作业绩进行考核,确保工作效果的达标。
七、奖惩制度1. 公司领导小组制定保安员的奖惩制度,对出色工作的保安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对不良行为的保安员进行批评和处罚。
2. 表扬和奖励应公开、公平、公正,鼓励保安员更加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工作中。
3. 批评和处罚要依法依规,切实维护保安队伍的形象和权益。
警务安保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警务安保队伍建设,提高安保工作水平,保障公安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与义务1. 职责(1)负责维护公安机关办公场所、重要设施、交通工具等的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2)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侦查、打击、防范、服务等工作。
(3)负责对进入公安机关办公场所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
(4)负责对公安机关内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5)执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 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于职守,严守纪律。
(2)严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安机关工作秘密。
(3)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团结协作,互相支持,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三、招聘与培训1. 招聘(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意识。
(2)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具备一定的体能和技能。
2. 培训(1)新入职的警务安保人员需经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警务安保业务、安全防范技能等。
(2)在职警务安保人员需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四、工作制度1. 24小时值班制度(1)警务安保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需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2. 巡逻制度(1)警务安保人员需按照规定进行巡逻,确保办公场所、重要设施、交通工具等的安全。
(2)巡逻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 安全检查制度(1)对进入公安机关办公场所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
(2)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整改。
五、考核与奖惩1. 考核(1)定期对警务安保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纪律作风等。
(2)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2. 奖惩(1)对表现优秀的警务安保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警卫保安管理制度
警卫保安管理制度警卫保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管理,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和受聘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警卫保安工作的组织、管理、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处罚和奖励等。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为加强对本单位的警卫保安工作的管理,本单位设立一个安全保卫部门(下称“安保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保部门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安全制度、规章、政策和技术措施,负责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负责安全防范措施的建设、改造、维护和管理工作。
3. 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制定应急措施,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演练和培训。
4. 负责安全技术装备的管理和使用,防范和打击犯罪活动。
5. 安保部门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和督促保卫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安保部门的组织设置:1. 组织编制:安保部门由一名主任和数名工作人员组成。
2. 职责:安保部门主任具体负责安保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安保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警卫、保安工作。
第三章管理第七条安保部门要定期开展警卫保安教育和培训,提高警卫保安人员的技能和素质。
第八条安保部门应当密切与公安机关和消防机关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做好警卫保安工作。
第九条安保部门要加强对警卫保安人员的督促和管理,坚决杜绝工作人员借机盗窃、违规行为等不当行为。
第十条安保部门要对警卫保安人员进行考核,评定警卫保安人员的工作成绩,实行奖励和处罚并行的制度。
第四章岗位职责第十一条警卫保安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规章制度,履行好警卫保安职责,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警卫保安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安全防范意识,熟悉安全与防火等相关知识,做好警卫和保安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警卫保安人员要熟悉本单位的布局、设施和人员情况,做好门卫、守卫和巡逻等警戒工作。
CTPAT管理规定反恐保安员工手册
2工厂保安计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和平与发展是当今社会的两大主题,但是局部的动荡依然存在,恐怖分子仍然蓄意破坏目前团结稳定的发展环境,尤其是美国9.11事件以后,更加大了各国打击恐怖活动的决心和力度。
第二条为了响应美国海关-贸易商反恐伙伴关系(C-TPAT)倡议,主旨在于创立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进口商以及它们的供应链之间的伙伴关系,以加强货物的安全保证,同时促进贸易流通以及保证公司财产及人员生命安全本公司特制定此反恐计划书。
第三条此反恐保安计划书的具体实施责任人为安全经理,其主要职责为保证相关的保安安全政策在各个部门或单位落实并实施;督导并检查所有安保设施完好无损并能达到安全保卫的目的;加强公司保安的训练及培训工作以达到公司对保安的素质要求,严格执行并实施公司所有的保安政策和措施。
第二章场所安全第一条公司相关场所有能够抗拒非法入侵的材料制成(如:钢、混凝土或石料);第二条公司所有的场所要由四周围墙、内外门、窗户、大门及栅栏,锁具和充足的灯光照明,以防恐怖活动有机可乘;第三条公司安排24小时安全警卫巡逻执勤(如装卸区、仓库、包装部和车辆停放区等);第四条对所有人员到访均使用访客证、并护送访客或贵宾至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对所有人员的进出状况进行登记日志来监控来访者或职员的通行状况。
第五条在全公司重点安全位置设立24小时监视录像系统,监视数据至少保存90天以备随时查阅;第六条公司各厂区建立健全安全报警系统,固定每月一次的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第七条厂区的安全设施由保安人员负责进行巡检,如有异常报请相关部门进行维修;第八条要求所有入场的驾驶员必须佩带贴有本人照片的识别证,并限制他们进入工厂其它区域;第九条装/卸货区域必须保持清洁及灯光明亮,各车间及仓库必须加锁并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保管确保安全;第十条在主管及工人中成立安全员团队,并列名他们的组织架构图及工作职责,并对他们进行日常的培训教育;第三章人员进出管制第一条所有公司职员进出公司必须佩戴公司工作证方可进出;第二条针对外来人员要进出公司必须先到保安室进行登记,保安人员向公司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确认后发给外来人员访客证及在<<访客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待会客结束后由公司相关部门或责任人通知大门保安,由大门保安收回访客证及记录访客离厂时间;第三条所有公司职员及外来人员要带物品进出工厂必须接受大门保安的检查,待保安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出公司第四条对于本公司人员要带物品出公司必须有相关主管开具物品放行条后经保安检查合格后方可带离公司第十五条所有入场的驾驶员必须佩带贴有本人照片的识别证,并限制他们进入工厂其它区域;第十六条进入装卸货区域的人员公限于本厂获得授权之员工,卡车驾驶员及其助手不得进入装卸区域;第十七条公司制定并执行对于在公司厂区活动的不明身份的人员或未被授权之人员进行检查的程序;第十八条对所有公司雇员的身份背景进行有效的调查及雇员离厂时有一个公司身份被收回的程序;第四章成品仓库管制第十九条所有成品、半成品存放在单独的、安全的区域(不使用时须上锁)钥匙有专人保管,必须列出钥匙保管人员名单,如果保管人员离厂,则必须更换钥匙及门锁;第二十条成品仓库必须有监控系统进行24小时监控,并保留监控记录至少90;第二十一条保证成品仓有一个照片明良好,为装卸货提供整齐清洁的有利环境第五章原材料仓库管制第二十二条所有原材料存放在单独的、安全的区域(不使用时须上锁)钥匙有专人保管,必须列出钥匙保管人员的名单,如果保管人员离厂,则必须更换钥匙及门锁;第二十三条原材料仓必须有监控系统进行24小时监控,并保留监控记录至少90天;第二十四条保证原材料仓有一个照明良好,整洁有序的环境;第二十五条检查原材料装卸是否有超装或短装现象,及时报告保安主管第二十六条防止未被授权的材料输入公司,建立对材料的来源状况要进行查核的机制;第六章出货安全管制第二十七条船务应事前准备出货安排给保安、仓管、包装主管各一份,数据包括出货批次、箱数、车号、司机姓名、货(柜)车资料、运输公司名称等。
警卫人员_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单位安全稳定,保障工作人员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警卫人员。
第三条警卫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我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职责,确保单位安全。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警卫人员职责:1. 负责单位出入口、重要部位和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2. 负责对进出单位人员进行登记、检查,维护单位内部秩序;3. 负责对单位内部车辆进行管理,确保交通安全;4. 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5. 负责单位内部巡逻,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6. 负责对单位内部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警卫人员权限:1. 对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人员有权进行制止、警告或上报;2. 对可疑人员、车辆有权进行检查;3. 在紧急情况下,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单位安全;4. 参与单位内部消防演练、应急演练等活动。
第三章职业素质与培训第六条警卫人员应具备以下素质: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3. 具备一定的法律、消防、交通等专业知识;4.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第七条警卫人员培训:1. 定期组织警卫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技能培训;2. 鼓励警卫人员参加相关职业技能鉴定;3. 对新入职警卫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熟悉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四章工作纪律与考核第八条警卫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岗、离岗;2. 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如需离岗应履行请假手续;3. 不得在工作期间饮酒、吸烟、打瞌睡;4. 不得泄露单位内部信息;5. 不得接受与工作无关的请托、馈赠。
第九条警卫人员考核:1. 定期对警卫人员进行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职责履行、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2. 对考核不合格的警卫人员,根据情况予以调整、培训或辞退。
警卫保安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警卫保安人员的管理,提高保安服务质量,确保公司人员、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警卫保安人员,包括门卫、巡逻、监控等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警卫保安人员的行为,提高其业务素质,确保公司安全稳定。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警卫保安人员的职责:1. 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2. 严密监控公司内部,确保公司财产和人员安全;3. 对公司内部和周边环境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4. 接待来访人员,维护公司形象;5. 协助公司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公司正常运营。
第五条警卫保安人员的权限:1. 对公司内部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2. 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盘查,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3.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4. 对公司内部和周边环境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5. 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
第三章岗位要求第六条保安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2. 身体健康,能适应24小时值班;3. 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4. 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5. 具备一定的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第七条保安人员应遵守以下要求:1. 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违反;2. 不得在工作时间饮酒、赌博、打架斗殴;3. 不得泄露公司内部秘密;4. 不得接受外来人员的贿赂;5.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八条公司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公司对保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遵守规章制度情况;2. 工作态度和责任心;3. 业务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4. 考勤情况。
第五章奖惩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保安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公司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保安人员,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保卫部负责解释。
警卫人员 管理制度
警卫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警卫人员的管理,确保社会安全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在用工单位提供警卫人员服务,管理警卫人员行为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法律、法规对警卫人员管理有特殊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警卫人员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保障人权尊重的原则。
第五条警卫人员管理制度的基本任务是对警卫人员进行统一指挥、管理、协调,确保警卫工作的正常运转,保障人民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警卫人员的招聘与培训第六条用人单位招聘警卫人员应当依法进行,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招聘的警卫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聘用条件。
第八条对新招聘的警卫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职业技能、应急处理等。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对警卫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第三章警卫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警卫人员有依法保护人身财物安全的权利,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第十一条警卫人员有义务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指挥,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警卫人员应当维护用人单位形象,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任何与工作有关的信息。
第十三条警卫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四条警卫人员有权对违法犯罪等有害行为采取必要的控制手段,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武器。
第四章警卫人员的管理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警卫人员管理制度,细化管理程序和要求,确保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警卫人员的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对警卫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不合格者应当进行必要的处理。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警卫人员的档案资料,包括个人信息、工作履历、奖惩记录等,并定期更新。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警卫人员的心理辅导和关爱,保障其身心健康。
警卫保安管理制度
警卫保安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维护单位的正常秩序,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警卫保安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警卫保安人员的工作规范和管理要求。
二、警卫保安人员的职责1、门禁管理(1)严格执行单位的门禁制度,对进出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和登记。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单位的重点区域,如财务室、机房等。
2、巡逻检查(1)定时进行巡逻,检查单位内的安全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2)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物品管理(1)对进出单位的物品进行检查和登记,防止违禁物品进入。
(2)保障单位内物资的安全,防止丢失和损坏。
4、突发事件处理(1)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如火灾、盗窃等,迅速采取应急措施。
(2)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5、服务与协作(1)为单位内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2)与其他部门协作,共同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规范1、着装与仪表(1)统一着装,保持服装整洁干净。
(2)注意个人仪表,保持良好的形象。
2、工作纪律(1)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2)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睡岗。
3、文明执勤(1)使用文明用语,态度和蔼,不得与他人发生冲突。
(2)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保守单位和个人的秘密。
四、培训与考核1、培训(1)定期组织警卫保安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2)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应急处理等。
2、考核(1)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警卫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2)考核结果与薪酬、晋升等挂钩。
五、奖励与处罚1、奖励(1)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的警卫保安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奖励形式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2、处罚(1)对违反工作制度和纪律的警卫保安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2)处罚形式包括警告、罚款、辞退等。
六、安全设施管理1、熟悉和掌握单位内各类安全设施的使用方法和位置。
2、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发现安全设施损坏或故障,及时报告并协助维修。
警卫保安管理制度
警卫保安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警卫保安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安全、有序、高效地管理和运营警卫保安工作,提升保安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执行力,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
二、管理职责1. 上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警卫保安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2. 警卫保安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保安队伍的日常工作,确保制度得以有效执行。
3. 保安队员: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履行职责,维护安全和秩序。
三、保安队伍建设1. 选拔和录用:依法合规进行保安员的选拔和录用,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2. 岗前培训:对新入职的保安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法律法规、技能和应急处理等培训内容。
3. 岗中培训:定期组织保安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安全防范知识培训以及应急处置演练,提升保安队伍的专业素养。
4. 个人档案:建立和完善保安队员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其培训、考核、奖惩等情况。
四、工作职责1. 守护岗位:保安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岗位安全。
2. 巡查检查:保安员要按规定做好巡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3. 门卫管理:保安员要做好门卫登记和人员出入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和秩序。
4. 技防设备管理:保安员要认真维护和使用技术防范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5.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保安员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处置。
五、工作纪律1. 遵守法律法规:保安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做到合法、合规运营。
2. 保守秘密:保安员要保守工作中所知悉的秘密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
3. 文明工作:保安员要遵守工作纪律,严禁擅离职守、打闹嬉戏等不文明行为。
4. 严禁违规行为:保安员要严禁参与违法犯罪、勒索敲诈、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
5. 奖惩制度:建立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的保安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六、监督检查1. 内部检查:上级管理部门可以委派专人或组织内部检查小组对保安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警卫管理制度全文
警卫管理制度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警卫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警卫队员的行为,提高警卫工作的效率和保障单位的安全和稳定,根据《警卫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警卫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经营单位、工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的警卫工作。
第三条警卫队伍是保卫单位安全稳定的重要力量,应当严格依法行使职责,保卫国家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安全。
第四条所有单位都应当建立健全警卫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的警卫队伍,定期进行警卫工作的演练和培训,提高警卫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第五条对于严重违反警卫管理制度的警卫队员,应当依法控制处置,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警卫管理制度由单位负责人牵头制定,组织相关部门和警卫队员共同参与。
第七条警卫队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执行警卫任务,维护单位的安全和稳定。
第八条警卫队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服从指挥,绝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
第二章警卫队伍的组织管理和岗位职责第九条单位负责人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安全需求,成立专业的警卫队伍,择优聘请经验丰富、能力过硬的警卫队员。
第十条单位负责人应当配备必要的警卫装备和设施,为警卫队员提供充足的保障条件,确保他们能够有效地履行警卫任务。
第十一条警卫队员人员构成应该合理,包括正式聘用和合同备案人员,确保警卫队伍的整体实力和素质。
第十二条警卫队伍应当根据单位的安全保卫要求,制定科学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确保全方位覆盖和无死角保卫。
第十三条警卫队伍应当坚守阵地,值守岗位,确保单位安全稳定。
第十四条警卫队伍应当密切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保卫工作,互相协助,形成整体力量。
第十五条警卫队伍应当严格按照职责分工,保密制度开展工作,不得擅自泄漏单位的安全信息。
第三章警卫队伍的培训与考核第十六条警卫队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防范知识和保卫技能培训,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
第十七条警卫队伍应当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每年定期进行警卫技能和保卫能力的考核,确保队员保持良好的状态。
联网报警保安管理规章制度
联网报警保安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园区安全管理,保护人员财产安全,提高保安工作效率,提升服务品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本规章适用于园区内所有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规章的解释权归园区保安部门所有。
第二章保安管理制度一、保安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取得保安员岗位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方可上岗工作。
二、保安人员须按时参加每月例行的考核,对于未达标的人员将进行相应处罚。
三、保安人员上岗需穿着整齐,佩戴工作证,不得擅自离岗,违者将受到处罚。
四、保安人员需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园区内部信息泄漏给外部人员,一经查实将受到严厉处罚。
五、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需保持警惕,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保安人员需定期参加消防演练,熟悉应急处置程序,确保园区内部各类设施的安全。
第三章联网报警系统管理制度一、园区内设有联网报警系统,保安人员需熟悉系统的操作流程和报警指示,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二、保安人员需定期检查联网报警系统的各项设备,发现故障及时修复,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三、保安人员需按照规定的流程处理报警信息,及时派遣人员前往现场核实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处理。
四、保安人员需妥善保管联网报警系统的相关设备和信息,不得私自调整系统设置,违者将受到处罚。
第四章日常工作管理制度一、保安人员需定期巡视园区各个区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园区整体安全。
二、保安人员需接受园区管理部门的领导和指挥,服从工作安排,严禁擅自行动。
三、保安人员需参加园区内部的培训活动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园区内部人员的安全。
四、保安人员需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和团队精神,确保园区的安全和稳定。
第五章处罚制度一、对于违反规定的保安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将做出相应处罚,严重者将被开除。
二、保安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情况,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三、保安人员如对园区内部人员或财产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保安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保安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人员的行为,保障单位和人员的安全,提高保安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保安人员,包括在岗和休假的保安人员。
第三条保安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第二章服从命令第四条保安人员应服从上级指挥,不得擅自下达命令或离开岗位。
第五条保安人员接到指令后,应立即执行,并及时回报执行情况。
第六条保安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前,应事先报告并获得批准。
第三章巡逻和勤务第七条保安人员应根据单位的安全要求进行巡逻和勤务。
第八条巡逻过程中,保安人员应留意周围环境,并及时发现和报告问题。
第九条保安人员在巡逻和勤务过程中,不得私自离岗或擅自停留,不得随意社交或闲聊。
第十条保安人员发现火灾、盗窃、抢劫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单位和人员安全,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第四章防止事故和纠纷第十一条保安人员应积极预防事故和纠纷的发生,尽力维护单位和人员的利益。
第十二条保安人员在处理纠纷时应冷静客观,不得滋扰闹事,不得使用暴力。
第十三条保安人员应及时报告发生的事故和纠纷,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第五章保密工作第十四条保安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要求,不得泄露单位和个人的保密信息。
第十五条保安人员应保管好工作证件和安全工具,不得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六条保安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不得私自搜查他人,要尊重他人的私人空间。
第六章行为规范第十七条保安人员在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不得吸烟、嚼槟榔、喧哗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第十八条保安人员应尊重上级、师长、老师和同事,不得侮辱、辱骂和歧视他人。
第十九条保安人员应礼貌待人,有礼貌地与单位和个人进行沟通。
第二十条保安人员不得进行赌博、涉黑涉恶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七章违纪和处罚第二十一条保安人员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发工资、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
第二十二条对于保安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会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保队员的管理制度
安保队员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安保队员的管理,提高安全保卫工作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安保队员,包括固定岗位、巡逻、护卫等各类安保工作。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确保安保队员严格履行职责,增强工作纪律,提高业务水平,维护单位安全。
第四条安保队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恪守职业操守,忠诚履行职责。
第五条安保队员应当保守国家机密和单位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透露给他人。
第六条安保队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第七条安保队员应当遵守单位纪律,服从领导安排,积极开展工作,勇于承担责任。
第八条安保队员应当维护单位荣誉,做到遵规守纪,廉洁自律,在工作中以身作则,起到示范作用。
第九条安保队员应当遵循原则,做到原则性、灵活性、适应性相结合,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安保队员应当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不得染指不法活动。
第十一条安保队员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安全保卫工作的完成,不得有擅离职守、玩忽职守等行为。
第十二条安保队员应当加强协作,保持团结一心的工作态度,确保工作效果。
第十三条上级主管领导对安保队员要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违纪违法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
第十四条安保队员应当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不得隐瞒不报。
第十五条安保队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第十六条本管理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贯彻执行,如有违反,依据纪律处理。
第二章安保队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安保队员有对个人安全负责的权利,必要时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第十八条安保队员有向领导汇报工作情况的权利,保证上级领导对工作的了解,及时发现问题。
第十九条安保队员有向上级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的权利,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质量提升。
第二十条安保队员有接受培训提升业务水平的权利,根据具体情况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警卫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警卫工作,确保单位内部安全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警卫人员职责1. 负责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对出入人员进行严格检查,防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2. 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按时交接班,确保单位24小时安全。
3. 对可疑人员、物品进行盘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 加强巡逻,对单位重点部位、重要设施进行定时巡视,确保安全。
5. 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协助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6. 对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警卫人员管理1. 警卫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
2. 警卫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3. 警卫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和警卫工作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 警卫人员应佩戴警卫制服,持证上岗,维护警卫形象。
5. 警卫人员应定期参加体能训练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6. 警卫人员应接受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警卫工作纪律1. 警卫人员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擅自离岗。
2. 警卫人员应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得侮辱、殴打、体罚他人。
3. 警卫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单位秘密,不得泄露工作信息。
4. 警卫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车。
5. 警卫人员应爱护单位设施,不得损坏公共财产。
五、奖惩1. 对在警卫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警卫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警卫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3.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和警卫工作纪律的警卫人员,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警卫人员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警卫工作,提高警卫人员素质,确保单位内部安全稳定,为单位的正常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守卫人员管理制度
保卫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企业保卫人员,保障企业安全和秩序。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担负保卫职务的员工,包含但不限于保安人员、门卫等。
第三条保卫人员的职责和权利1.保卫人员应执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负责保证企业的安全与秩序,防备和应对各种安全风险。
2.保卫人员有权要求他人依照公司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行事,有权制止违反企业安全制度的行为。
3.保卫人员有权利拒绝非法的指令和任务,并有义务向上级报告非法指令和任务。
4.保卫人员有权检查出入企业的人员和物品,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上级。
第二章保卫人员的选拔与培训第四条选拔原则1.选拔保卫人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合法从业资格。
2.选拔保卫人员应综合考察候选人的身体条件、工作经验、工作本领、德行及道德素养等。
第五条培训内容和周期1.保卫人员应接受必需的职业培训,包含但不限于安全知识、急救常识、消防知识等。
2.培训周期应依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培训。
3.保卫人员需要参加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工作时间1.保卫人员应依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表履行工作职责。
2.保卫人员需定时到岗,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提前向上级申请请假。
第七条巡逻与巡查1.保卫人员应依照巡逻巡查路线进行巡逻,守护企业的各个区域。
2.巡逻过程中发现可疑人员、可疑行为或安全隐患时,应立刻采取相应措施并向上级报告。
第八条出入管理1.保卫人员应负责严格监管企业出入口,对出入人员进行登记、检查、询问等。
2.对于未经许可擅自进入的人员,保卫人员有权制止其进入并向上级报告。
第九条应急处理1.保卫人员应参加企业应急演练,严格依照预定的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
2.在紧急情况下,保卫人员应保持冷静,并快速采取必需的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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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保安警卫人员管理制度文件编号:FY/ICTI-QP17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工程部QA/QC部PPC计划部仓库部所有生产部维修部其他保安警卫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加强保安警卫人员的管理,规范公司保卫安全工作,制止违规行为发生,使公司在正常的状况下经营发展。
1.2保安警卫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勤不辍。
1.3警卫值勤人员的服装,代表本公司执行职务。
1.4警卫值勤人员除遵守本制度外,还应遵守本公司其他各项制度,与本制度相悖的除外。
二、保安警卫人员的职责2.1 厂区内各种事故之预防,厂区(房)巡逻事项。
2.2 厂区内各种突发事故应急措施,包括事故抢险,应急搜救等。
2.3 进出厂区的外宾(指外来的客户、供应商、来访人员、政府部门等,下同)和员工之出入,联络登记事项。
2.4 进出厂区车辆的管理事项。
2.5 进出厂区物品的查验、装卸货物监察与放行。
2.6 防止盗窃,协助维持工厂秩序。
2.7 防止不安全隐患的存在,检查消防设施(备),接受各种安全健康培训。
2.8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违规违纪律现象的制止、登记、报告。
2.9 其他交待办理事项的处理。
三、保安警卫人员守则3.1 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3.2 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卑不亢。
3.3 执勤中应服装整洁,仪容端正,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和通讯器材要随身佩带,以应随时发生的意外。
3.4服警中应时刻提高警惕,遇有突发事故,应临危不惧,沉着处理,尤其对生产车间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行凶、盗窃及灾害等事故要果断敏捷,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上级。
3.5 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有酗酒、闲聊、阅读书报、吃零食、收听录音机、打瞌睡等现象,不得与外人(包括本公司员工)随便搭话,更不得让闲人进入警卫室。
3.6 应熟悉厂区内各地处水、电、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灯、门窗、篱墙等设施有缺损时,应立即报告要求处理修复。
3.7应管理入厂人、物、车辆,对未佩戴厂证又未办入厂手续者,不准入厂,并绝对严禁携(夹)带违禁品(易燃、易爆、凶器、剧毒)入厂,除工厂需要料外。
3.8 应认真按规定的时间或不定时勤巡逻厂大门、侧门、门窗、围墙各角落等各处并做好巡逻记录。
3.9 交接班如实填写值班记录表,将有关事项交待清楚,警卫值班记录表上不允许乱写乱涂,要妥善保管。
3.10 尊重人格、爱护员工,不得体罚、辱骂、威胁、恐吓员工,不得直接对员工的违规违纪直接处理,发现从精神上和肉体上虐待员工的,给予严格处理。
四、人员管理4.1 辅导并督促员工遵守厂规厂纪,制止不法行为发生,维持秩序。
4.2确实登记并尽职尽责制止员工上下班代人打卡、不戴厂证等违规违纪行为。
4.3 上班时间外出人员要进行登记放行。
4.4 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包括保安警卫人员本人)。
4.5 外宾到厂接洽业务应至警卫办理登记手续,经联络有关部门及人员同意接待后,发给“来宾证”,由保安引交给公司接待处。
非经相关部门及人员同意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
4.6 节假日全厂放假休息期间,需进入厂区者,需凭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签名的人员名单进工厂。
否则,警卫人员不得放人进入工厂。
4.7 任何人员进出厂区(包括外来人员)都应接受警卫人员登记,但不得搜查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辱人格,值勤的保安警卫人员对当班厂区的安全、失窃或公司物资的非法流出厂外负责。
4.8 员工凭厂证进出,对没佩戴厂证者拒绝进厂,遗失等特殊情况,应登记清楚原因,并按厂规补办。
4.9 外人闯入厂区要坚决制止,制止不了的要及时报告或报警。
4.10 工厂车间、仓库、装卸货区内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人涉入,外宾或供应商需进入要主管级以上人员陪同,并要据情口头(电话)请示经理级以上领导;厂外来人要在指定的接待处洽谈,不允许其在厂区内独自行走或写字楼各部门房间乱窜,否则,值班保安可以采取问清楚或请其回接待室或请其至保安室候人等方法处理。
4.11 装卸货物区除专门指定的装柜人员或监察保安外,未经许可不准任何人进入,值班巡逻保安应认真监察执行。
五、物品管理5.1 物品放行应凭经核准的“放行单”核对无误后放行,并由执勤放行的保安警卫人员在放行单上签名,经签认生效的“放行条”,由警卫队长按顺序装订保管存档。
5.2 放行物品“放行条”的授权核准权限:快递件、零星样板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核决,出货放行由业务进出口或业务经理核准放行。
5.3 外来送货等车辆随带其他厂商物品需运出的,进厂时警卫人员应先查验登记,离厂时再经警卫人员依原登记核对符合后予以放行。
5.4公司员工外出或离厂人员应经登记后放行,若发现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涉嫌物,并按下列程序处理:5.4.1 由携带者新自写明理由,注明品名、数量、同何处取得,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地址等。
5.4.2 若情况较严重,除对涉嫌物品扣留外,还对其本人暂行扣留并速呈报处理。
5.4.3 本公司车辆运货出厂,其货物放行比照外来车辆运货放行之规定,严格凭“放行条”放行。
5.5 进出车辆一律严格检查,进厂车辆应注意是否载有违禁、危险5.6 外来车辆或本厂车辆送货至卸货区,保安应监察其卸货,认真察看是否有危险品或异常物,并在收发组清点货物时,认真检查,并及时让空车经查验放行出厂。
5.7 货柜车至本厂装柜,保安带其至指定的装柜位置并随之通知进出口部、仓库部装柜杂工组,由保安看守其装柜区域和监察装柜,经核对无误且确认安全后,经进出口部负责人封柜,看守保安在《成品装柜清点核实记录》上核实签名,随即通知司机凭“放行单”由门卫查验放行。
5.8 过夜货柜应由保安检查后锁柜,次日按5.7条执行。
六、车辆管理6.1 本厂车辆凭“派车单”或“放行条”,认真查验核实放行,门卫要保留存联待查核实。
6.2 外宾车辆进入厂区,除随车人员按本管理制度4.5条办理外,按下列规定处理。
6.2.1 持有证明来厂交货的或提货的车辆,经联系准予驶入后,由保安引至厂区内相关处并监察。
6.2.2 一般业务洽谈经联系接待的外宾车辆,一律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照规定者,警卫及时纠正。
6.3 员工单车、摩托车等应引导按指定的位置整齐停放,坚决制止将个人用车(单车、摩托车等)驶进车间、仓库等作业区。
6.4进出车辆一律严格检查,进厂车辆应注意是否哉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爆物品;出车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
七、厂区其他事项管理7.1 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等,以及各项暂行规定、通知、通告的维护落实均为其工作范围。
7.2 勤巡逻、勤查看公共场所、车间等处水、电、消防、防盗等设施,发现情况要按章记录并报告处理。
7.3 服勤时间,对员工违规现象不制止或制止不力,对厂区各种不正常现象没发现或发现之后不制止、不报告,对交待处理或经办的事情不办理或无法办理又不报告的,属于失职。
7.4公司大门、侧门、各车间防火通道的门锁匙要每班保安接交,对讲机等通讯工具须二十四小时开启,对相关情况要及时报告。
八、紧急事件处理8.1 发现盗窃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能安全活捉盗贼应受奖励。
8.2 警卫人员应熟练使用安全装备,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件发生时应镇定,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
8.3 判断情况若尚可消除,迅速采取行动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判断事故无法消除,应急速报告相关人员及上级,并应火速采取应急行动。
8.4 判断重大盗窃、灾害、安全等分秒必争现象,应立即拨打110、119报警电话,并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和报告上级。
九、奖励措施9.1 保安警卫人员听从指挥,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本制度,工作表现突出的,给予提升、加薪等奖励。
9.2 保安警卫人员服勤,忠于职守,制止各类违规行为,维持公司正常秩序的,给予表扬等奖励。
9.3 保安警卫人员抓获或侦破盗窃、损公利私等重大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记功、经济奖励。
9.4 保安警卫人员破获违法、犯罪案件,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或措施得当制止不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据相关制度给予记功、经济奖励。
十、违规责任10.1保安警卫人员要认真遵守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若违反制度按章处罚,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初犯者,给予警告,记过:10.1.1 不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厂证上班。
10.1.2 未经班长以上人员审批,私自换岗。
10.1.3 上班迟到、早退。
10.1.4 上班看报、写信、听收音机、吃零食、会友、聊天、外出办私事、坐立资式不端正、执勤不礼貌。
10.1.5 不按规定填写值班登记表和车辆、人员进出登记表和其他登记表格,上班不负责的。
10.1.6 在值班室、公共场所、记录(登记)本、各种表格、报刊上乱写乱画的。
10.1.7 未经行政人事部领导批准私放外来人员(包括员工亲友)进入厂区的。
10.1.8 上班时间员工出厂不登记的。
10.1.9 上班不请假私自外出办私事。
10.1.10 对乱倒脏水、垃圾、践踏草地、花草树木不制止,不记录报告的。
10.1.11 不爱惜通讯工具,不严肃使用通讯工具,利用对讲机进行戏闹传递与公事无关的信息的。
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初次的,给予记过,造成损坏的予以赔款。
10.2.1 不服从领导,不听从指挥者。
10.2.2 服勤时以对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员工不制止、不记录、不报告。
10.2.3 对出入厂区的车辆、人员、物品不登记,或不凭单认真检查擅自放行的。
10.2.4 擅离职守造成空岗、在厂区或门卫室吸烟。
10.2.5 私自扣押他人财物。
10.2.6 除工作需要,未受指令或批准,夜间擅进仓库、写字楼。
10.2.7 向外宾索要物品、食品或购买资不给钱的。
10.2.8 培养、未经请示准允许放收破烂、捡垃圾、推销物品等外来车辆及人员,以及外空车辆及人员进入厂区的。
10.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解雇、开除。
10.3.1 被盗、破门、破窗未发现不抓获,不保护现场,不报告不报警者。
10.3.2 对失火等突发事故不制止、救护,不及时报告又不采取紧急措施的。
10.3.3 服勤离岗睡觉的。
10.3.4 监守自盗或与盗贼合伙内应的。
10.3.5 参与厂内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的。
10.3.6 故意破坏公司财物。
10.3.7 贪污暂扣款物者。
10.3.8 索要收受贿赂或非因公徇私为他人不法行为网开一面行方便者。
10.3.9 打架斗殴或聚众闹事的。
10.4 同一情形屡犯者加倍处罚。
十一、附则11.1 保安警卫工作隶属公司行政人事部,对保安奖罚由行政人事部依章办理。
保安人员无直接处理员的权利,但可提出处理意见。
11.2保安警卫人员对警卫人员具体考核并应将考核情况定期汇报行政人事部分管副经理,行政人事部分管副经理对保安警卫班长、队长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