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预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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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测技术监督制度

大唐电测技术监督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保证计量标准量值传递的准确性、仪器仪表的检定、标准计量器具的配置、电能计量装置、测量系统和计量产品的验收、现场试验、基建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全过程的电测技术监督,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三条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指导方针是:计量工作准确第一、修校工作质量第一、现场工作安全第一,使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做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四条电测技术监督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一)组织对各类电测设备的定期检定、调整、修理和清点,确保主要电测设备调前合格率指标的完成;(二)监督电测标准计量装置综合误差的测定,通过测试、计算和改进,确保传递校验标准的综合误差合格;(三)加强电量变送器、交流采样测量装置、超高压CVT或PT以及其它新型电测设备的技术监督工作,保证计量准确、电量平衡一致;(四)搞好电测设备的日常管理,建立完整的设备台账,保存完整的仪器仪表检定记录,制定齐全的规章制度,完善计算机管理。

第五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电测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的生产性企业及上市公司和具有电力监控资质并受集团公司委托对发电企业进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适应本企业具体情况的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体制,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三级为发电企业。

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

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领导小组及技术监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测技术监督的政策、规程、标准、制度、技术措施等;(二)组织制订集团公司有关电测技术监督的政策、规程、标准、制度、技术措施;(三)对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和发电企业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四)负责制定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网络,组织召开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布置全年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五)制定集团公司电能计量标准规划,理顺量值传递关系,审核各发电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的购置计划,指导各发电企业标准设备的选型与购置,协助集团公司解决计量纠纷。

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预警管理制度

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预警管理制度

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预警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大唐集团公司的业务范围不断拓展,技术监控预警工作变得日益重要。

为加强公司技术监控预警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技术监控预警流程,提高技术监控预警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公司制定了技术监控预警管理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大唐集团公司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包括各级领导、技术人员、工程师等。

三、制度原则1.技术监控预警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以保障公司业务安全为宗旨。

2.技术监控预警工作坚持科学、简单、有效的原则,以提高工作效率。

3.技术监控预警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避免重大损失的发生。

四、制度内容1.技术监控预警流程(1)监控工作人员实时监测业务流程和技术环境,发现问题并及时拍照记录。

(2)监控工作人员对问题进行初步判断和分析,如果属于轻微问题,则立即进行处理,如果属于较为严重的问题,则向技术管理部门报告。

(3)技术管理部门对报告进行审核、分析,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4)针对排查结果,技术管理部门需要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防范措施、处理措施等。

(5)技术管理部门需要在公开的通知平台上发布预警信息,以便相关人员及时了解相应问题和应对措施。

2.技术监控预警报告(1)技术监控预警报告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发生时间、地点、问题的详细情况、造成的影响、采取的应对措施和问题解决情况。

(2)技术监控预警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地提交给技术管理部门,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3)技术监控预警报告应当由技术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将审核结果及备案情况及时反馈给报告人。

3.技术监控预警评估(1)技术监控预警评估需要评估监控预警的准确性、有效性、及时性等方面。

(2)技术监控预警评估需要由技术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备份。

(3)技术监控预警评估结果需要及时反馈给监控工作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并提出改进措施。

五、制度执行1.各岗位工作人员需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技术监控预警工作。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5: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化学技术监督是保证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必须依据科学标准,利用先进的测试与管理手段,对保证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重要作用的参数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供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

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化学技术监督贯穿于电力生产、建设的全过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集团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各技术监控服务单位要在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与验收、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停用等各阶段加强领导和监督,严把质量关,及时发现和消除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化学技术监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加强对水、汽、油、燃料、氢气等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热力设备腐蚀、结垢、积集沉积物及油质劣化,及时发现变压器等充油电气设备潜伏性故障,防止发电机内氢气纯度和湿度超标,提高设备的安全经济性,延长其使用寿命。

第五条化学技术监督应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制。

各发电企业应在生技部门或设备管理部门设立化学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建立健全监督网,在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统筹安排,协调好汽机、锅炉、电气、化学、燃料、热工等部门的责任分工,共同做好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第六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发电企业。

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

预警与监控管理制度

预警与监控管理制度

预警与监控管理制度1. 前言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预警与监控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稳定运行。

预警与监控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的紧要环节,通过建立科学、高效的预警与监控机制,能够及时发现问题、防备风险,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利益最大化。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全部部门都应乐观搭配执行,并不绝完善和更新。

2. 预警与监控责任单位1.预警与监控部门是企业的专职部门,负责订立和执行全面的预警与监控策略。

2.各部门负有搭配预警与监控部门,共同推动预警与监控工作的责任。

3. 预警与监控管理的原则1.防备为主:通过科学、全面的预警与监控手段,除去安全隐患,避开事故发生。

2.及时响应:对于预警信息,预警与监控部门应快速响应,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通报。

3.公正公平:预警与监控信息的处理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4.保密性:预警与监控信息只能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共享和传播,未经许可,禁止外泄或用于其他目的。

4. 预警与监控管理流程1.预警与监控部门负责订立认真的预警与监控管理流程,并进行全员培训,确保各部门了解和搭配执行。

2.各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并向预警与监控部门报告。

3.预警与监控部门收到报告后,立刻评估风险级别,并依据预先设定的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

4.对于高风险事件,预警与监控部门应立刻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向管理人员报告情况。

5.预警与监控部门应及时总结和分析各类预警信息,提出改进建议,并进行定期的风险提示和培训。

5. 预警与监控信息的手记与分析1.预警与监控部门负责建立各类预警信息的手记系统,并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

2.各部门搭配预警与监控部门,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上报相关预警信息。

3.预警与监控部门负责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提出预警建议。

4.预警与监控部门还应与相关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等建立合作关系,取得更全面的预警信息。

133、技术监控预警制度

133、技术监控预警制度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控预警制度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工作,防止发生各类恶性事故,保证发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预警管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新能源公司系统发电公司、检修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

第三条各专业预警项目(附件1)发生下列情况时,按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发出“技术监控预警通知单”(附件2):(一)技术监控范围内的设备处于严重异常状态,但仍在运行;(二)技术监控范围内的设备不安全运行已延续一段时间,经技术监控指导后,仍没有改进,而且有关公司不积极解决;(三)设备的运行数据、技术数据、试验数据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四)基层公司有关负责人带头违反技术监控工作制度要求;(五)在设备大修、小修、年度检修预试和临修以及技改中安排的技术监控项目中有漏项,并且隐瞒不报;(六)基层企业技术监控体系不能正常运转;(七)技术监控设备发生异常情况,不按技术监控制度规定按时上报;(八)在基建工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时需要对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预警。

1.工程设计和设备制造存在重大问题,违反设计规程和设备监造大纲的;2.在安装施工中,不严格按照《中国大唐新能源公司风电工程技术标准》进行检查验收、评定及签证的;3.对电力设备不严格按《电气装臵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进行设备检查和签证的;4.设备及施工焊口的无损探伤、力学性能、金相、断口、光谱和硬度等项的评定不符合要求的;5.在变电站及线路试运、风电机组单机调试、风电机组120小时或240小时试运行期间,不按《大唐集团工程验收技术规范》进行机组的验收、交接。

遇到问题不经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讨论,并提请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批准而自行降低标准的。

第四条技术监控预警分为两级,一般预警和严重预警。

一般预警通知单由技术监控服务单位提出并直接签发,同时以电子邮件发给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分子公司,并负责录入信息系统;严重预警通知单由技术监控服务单位提出,由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签发,同时以电子邮件发给分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并负责录入信息系统。

监控预警管理制度范本

监控预警管理制度范本

监控预警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对风险进行监控和预警,并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

第三条企业领导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力。

第四条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监控预警机制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监控预警机制,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风险源进行全方位监测。

第六条建立监控预警系统,设立定时检测和实时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第七条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预警,制定相关预案和处置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建立警报机制和信息报送机制,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避免造成重大损失。

第九条对于监测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积极探索解决方案,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条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风险源进行评估和分级,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三章应急预案制定第十一条各部门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人员分工和应急处置流程。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应急响应流程、人员保障和物资保障等内容,确保危险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和更新,确保预案内容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应与监控预警系统相配合,有效预警并迅速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监控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向企业领导汇报监控预警情况。

第十六条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跟踪和处理,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和风险得到控制。

第十七条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确保遇险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预警管理制度

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预警管理制度

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预警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保障大唐集团公司的技术运行安全和业务稳定,提前发现和解决潜在的技术问题,建立并完善技术监控预警管理机制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档旨在明确大唐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预警管理制度,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以确保公司技术监控预警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二、定义和范围2.1 定义技术监控预警管理制度是指大唐集团公司为了实施科学、规范的技术监控预警工作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2.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大唐集团公司各级部门的技术监控预警工作。

三、技术监控预警工作的目标3.1 提前发现潜在技术问题通过技术监控预警工作,及时发现潜在的技术问题,防止事态扩大和业务受损。

3.2 及时解决技术问题通过技术监控预警工作,能够迅速定位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解决技术问题,确保技术运行的稳定性。

3.3 提高技术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通过技术监控预警工作,能够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相应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提高技术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四、技术监控预警管理流程4.1 监控设备配置大唐集团公司各级部门应配置相应的监控设备,确保技术运行状况能够被监控到。

4.2 监控数据采集监控设备应定期采集技术运行数据,并存储在统一的数据中心。

4.3 数据分析与预警通过对监控数据进行分析,建立预警模型,及时预警可能存在的技术问题。

4.4 预警通知与响应一旦发现技术问题,应立即通过预警系统向相关人员发送预警通知,并及时响应处理。

4.5 问题解决与改进针对预警出现的技术问题,应迅速组织人员解决,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技术监控预警工作。

五、责任分工5.1 技术监控预警部门负责监控设备的配置、数据采集、数据分析与预警等工作。

5.2 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接收预警通知,并按照相关流程进行问题解决与改进。

5.3 全体员工应按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技术监控预警工作,配合提供必要的数据和支持。

六、监控预警工作的评估与改进大唐集团公司应定期评估技术监控预警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性,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

理的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的生产性企业及上市公司和具有电力监控资质并受集团公司委托对发电企业进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集团公司系统的生产性企业及上市公司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技术监控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第七条为了保证技术监控管理的系统性、专业性和统一性,集团公司成立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

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本部;第二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三级为集团公司各发电企业。

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

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

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应由该单位技术总负责人负责,对集团公司委托的发电企业实施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工作。

各发电企业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是本单位技术监控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技术监控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二)组织制订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审定、批准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规程、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等;(四)组织并参加因技术监控管理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对技术监控管理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五)监督与指导集团公司系统技术监控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集团公司系统技术监控管理工作各方面的关系,对发电企业技术监控管理上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六)建立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网络,定期召开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召开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和推广技术监控管理的工作经验和先进技术;(七)组织对新建或重大技术改造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阶段的技术监控管理和质量验收工作;(八)组织开展集团公司系统重点技术问题的培训,决共性和难点问题。

最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制度

最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制度附件9: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节能技术监督是为了贯彻我国“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方针。

为了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节能监督管理,促进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工业节能技术监督规定》、《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节能技术监督工作应以质量监督为中心,对电力企业耗能设备及系统在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

第四条节能技术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各级领导要把它作为经常性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

要组织协调基建、生产及试验研究单位和各部门、各专业之间的工作,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节能技术监督工作。

第五条节能技术监督的主要目的和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国家、行业有关节能技术监督和节约能源的规程、规定、条例,建立健全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的节能技术监督体系,实行技术责任制,对影响发电设备经济运行的重要参数、性能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

使电、煤、油、汽、水的消耗率达到最佳水平,保证集团公司节能工作持续、高效、健康的发展。

第六条节能技术监督要依靠科学进步,推广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降低发电设备和系统的能源消耗。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发电企业。

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领导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布的节能规程、规范、标准、条例、制度等。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电企业技术监控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电企业技术监控管理办法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电企业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工作,确保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发电设备技术监控的管理制度、标准、规范等得到有效落实和执行,促进发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水平的提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依法监督、关口前移、分级管理、闭环控制”原则,实行技术负责人管理责任制、专业技术监督人持证上岗制。

第三条技术监控管理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以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规程等为依据,通过计量、检验、试验等手段,实现对发电设备重要参数、性能指标等的监测与控制。

第四条技术监控工作贯穿于发电设备全寿命周期管理,从设计审查开始,涵盖设备选型、招标采购、制造、安装调试、验收、运行、检修维护、技术改造、停机备用和报废等所有环节的全过程。

第五条技术监控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控管理专业化水平。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有关上市公司、分子公司、专业公司和基层企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生产运营部、工程管理部,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院”)有关人员组成的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生产运营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实行三级管理,即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两院”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负责对基层企业的技术监控工作进行监督。

第九条集团公司生产运营部负责已投产机组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技术监控管理工作,工程管理部负责新(扩)建机组在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和监造、安装调试、移交验收等阶段的技术监控管理工作。

第十条“两院”成立主管生产副院长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设立相关部门专门负责集团公司系统企业技术监控和技术服务的管理工作。

监控预警管理制度

监控预警管理制度

监控预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监控和预警工作的管理,保障公司的安全和稳定运营,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监控预警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监控设备和预警系统的管理工作。

三、监控预警管理目标1. 提高对公司各项活动的监控和预警能力,减少潜在风险。

2. 确保监控预警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公司的安全。

3. 规范监控预警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

四、监控预警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

在监控预警工作中,安全是首要考虑因素。

2. 规范操作。

对于监控预警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必须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严格规范操作流程。

3. 信息保密。

公司的监控预警信息属于敏感信息,必须严格保密,避免泄露。

五、监控预警设备管理1. 采购管理。

公司需要购买新的监控预警设备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符合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2. 使用管理。

对已购置的监控预警设备,需要进行使用指导和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3. 维护管理。

监控预警设备需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更新管理。

随着科技的发展,监控预警设备可能需要进行时,公司需要及时更新设备,确保设备的高效运行。

六、监控预警系统管理1. 系统建设。

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监控预警系统,包括各类监控设备和软件系统,确保监控预警能力的全面覆盖。

2. 系统运行。

对于监控预警系统的运行,公司需要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及时处理系统出现的问题。

3. 数据管理。

监控预警系统产生的数据需要进行安全存储和备份,以备不时之需。

七、监控预警管理制度落实1. 落实责任。

公司各部门需要明确监控预警管理的责任,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工作计划。

2. 培训教育。

公司需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监控预警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管理水平。

3. 监督检查。

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对监控预警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八、监控预警管理制度的完善与改进1. 定期评估。

公司需要定期对监控预警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水电厂技术监控必备标准、规程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水电厂技术监控必备标准、规程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水电厂技术监控必备标准、规程(2012.6.7查新)一、绝缘监督(含直流监督)1、DL/T 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2、GB 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气绝缘技术监督制度4、DL/T 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和绝缘配合》5、DL/T 621-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6、GB 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及验收规范》7、GB/T 5582-1993《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8、DL/T 573-2010 《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替代DL/T 573-1995)9、DL/T 595-1996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气体监督导则》10、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11、DL/T 664-2008《带电设备红外线诊断技术应用导则》二、金属、压力容器及承压部件监督1、DL/T 612-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2、DL 647-2004《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3、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4、劳锅字[1990]3号《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5、国质检锅[2003]207号《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6、DL/T 869-2012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替代DL 869-2004,新标准实施日期2012-3-1)7、JB/T 4730.1-20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1部分通用要求》JB/T 4730.2-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2部分射线检测》JB/T 4730.3-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3部分超声检测》JB/T 4730.4-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4部分磁粉检测》JB/T 4730.5-20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5部分渗透检测》JB/T 4730.6-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6部分涡流检测》8、DL/T 678-1999《电站钢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9、DL/T 679-2012 《焊工技术考核规程》(替代DL/T 679-1999,新标准实施日期2012-3-1)10、DL/T 710-1999《水轮机运行规程》11、GB/T 7894-2009 《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替代GB/T 7894-2001)12、DL/T 838-2003《发电企业检修导则》13、SL 36-2006《水工金属焊接结构通用技术条件》14、DL/T 839-2003《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检测技术规程》15、DL/T 5019-1994 《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16、DL/T 5017-2007《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替代DL 5017-1993)17、DL/T 5018-2004《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18、DL/T 709-1999《压力钢管安全检测技术规程》(有压力钢管电厂)19、DL/T 5039-1995《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三、自动化监督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国务院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3、国家计量局 /电力部法规《水利电力部门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的规定》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热工技术监督制度5、JB/T 8185-1999《电站自动化装置:术语》6、DL/T 578-2008《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基本技术条件》(代替DL/T 578-1995)7、DL/T 619-2012 《水电厂自动化元件(装置)及其系统运行维护与检修试验规程》(替代DL/T 619-1997 《水电厂机组自动化元件及其系统运行维护与检修试验规程》,新标准实施日期2012-3-1)8、JB/T 8207-1999《工业自动化仪表用电源电压》9、GB/T 14394-2008《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替代GB/T 14394-1993 《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10、JJG 49-1999《弹簧管式精密压力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11、JJG 52-1999《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12、JJG 59-2007《标准活塞式压力计检定规程》(替代JJG 59-1990)13、JJG 105-2000《转速表检定规程》14、JJG 130-2011 《工作用玻璃液体温度计检定规程》(替代JJG 130-2004)15、JJG 134-2003《磁电式速度传感器检定规程》16、JJG 229-2010 《工业铂、铜热电阻检定规程》(替代JJG 229-1998)17、JJG 236-2009 《活塞式压力真空计检定规程》(替代JJG 239-1994 《二、三等标准活塞式压力真空计检定规程》)18、JJG 310-2002《压力式温度计检定规程》19、JJG 326-2006《标准转速装置检定规程》20、JJG 327-1983 《电子计数式转速表试行检定规程》已作废,被JJG 105-2000替代21、JJG 328-1983 《磁电式转速表试行检定规程》已作废,被JJG 105-2000替代22、JJG 544-1997《压力控制器检定规程》23、JJG 624-2005《动态压力传感器检定规程》24、JJF 1171-2007《温度巡回检测仪检定规程》(替代JJG 718-1991 《温度巡回检测仪检定规程》)25、JJG 860-1994《压力传感器(静态)检定规程》26、JJG 875-2005《数字压力计检定规程》27、JJG 882-2004《压力变送器检定规程》28、JJF 1030-2010 《恒温槽技术性能测试规范》(替代JJF 1030-1998)29、JJF 1048-1995《数据采集系统校准规范》30、JJF 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31、JJG 1027-1991 《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改标准号为JJF 1027-1991,名称和内容不变。

监控预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监控预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监控预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我国监控预警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监控预警系统管理工作。

二、组织架构1. 国家监控预警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监控预警系统的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地方监控预警系统进行指导和监督。

2. 地方监控预警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监控预警系统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本地区监控预警系统进行监督和检查。

3. 企业监控预警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监控预警系统的管理工作,确保监控预警系统正常运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职责分工1. 国家监控预警管理部门职责:(1)制定监控预警系统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2)对地方监控预警系统进行指导和监督;(3)协调解决监控预警系统运行中的重大问题;(4)组织监控预警系统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

2. 地方监控预警管理部门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2)对本地区监控预警系统进行监督和检查;(3)协调解决本地区监控预警系统运行中的问题;(4)组织本地区监控预警系统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

3. 企业监控预警管理部门职责:(1)确保监控预警系统正常运行;(2)制定和落实监控预警系统安全管理制度;(3)组织监控预警系统操作培训和演练;(4)及时报告监控预警系统运行中的异常情况。

四、监控预警系统管理1. 建立健全监控预警系统,确保系统硬件、软件及网络的正常运行。

2. 定期对监控预警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和升级,确保系统稳定、高效运行。

3. 制定监控预警系统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职责,确保操作规范、熟练。

4. 建立健全监控预警系统数据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

5. 定期对监控预警系统进行性能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系统可靠运行。

6. 建立监控预警系统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措施,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五、预警信息处理1. 对监控预警系统产生的预警信息,要及时进行核实、分析,确保预警信息的准确性。

大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管理工作规定(20162月修编)

大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管理工作规定(20162月修编)

技术管理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生产技术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

按照"关口前移、闭环控制"的原则,实行技术管理责任制。

第二条生产技术管理是火力发电生产设备安全、经济、可靠运转的重要基础。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企业各专业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理顺三级管理体制,结合点检定修制、运行集控制及项目管理制的管理体制,特制订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应当贯穿整个生产流程的全过程,在发电设备设计、选型、招标、安装、调试、验收、运行、检修、更新、报废等各个阶段均应执行规定,使各项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准备、实施、分析、验收、总结等各个步骤更科学、有效、规范且具有可追溯性。

第四条各部门应根据本规定要求制订基础管理、设备管理、运行技术管理和检修技术管理等方面的管理细则,并不断探索更新,认真归纳总结,使之不断完善,逐步使其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做到技术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以适应和促进生产技术的进步和发展。

第五条生产技术管理应尽量采用计算机网络管理、实现资料共享。

第六条完善各项专业技术监督、可靠性分析等生产技术管理体系,严格执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等各项管理规定。

第七条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每年进行重大危险源定级评估。

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进行演练。

第八条制定安评、经评等滚动规划,按期按规定进行评价,并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以保证机组设备可靠、安全、经济运行。

第九条所有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都应熟悉本条例并认真贯彻执行;所有负有技术管理职责的行政领导,应熟悉本条例的全部或有关部分,并督促所管辖的工程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本条例。

第二章技术管理组织体系第十条公司技术管理体系由公司、部门(部室)、班组三级组成,在技术管理上,三者之间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

第十一条公司级技术负责人是总工程师,技术负总责,行政上接受总经理的领导。

设备管理部(以下简称设备部)为本厂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按照其职责范围要求以及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指示,负责组织解决全厂重大生产技术问题,归口管理技术监督日常工作,处理日常的生产技术问题。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热工技术监督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热工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热工技术监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所属基层发电企业设备可靠性,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

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要从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停用、检修和技术改造的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第三条热工技术监督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维护、检修、检定、调整、技术改造和技术管理等工作,保证热工设备完好与正确可靠工作。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热工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第五条热工技术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各单位的领导要把它作为经常性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要组织协调基建、试验、检修、运行等各部门各专业,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七条热工技术监督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三级为各基层发电企业。

第八条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国家有关热工技术监督的法规、条例、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二)组织修订集团公司的标准,监督、检查所属企业热工量值传递及周期检定计划的执行情况;适时发布国家及行业有关热工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的调整、废立及有效性。

(三)组织制定集团公司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有关规程制度并适时发布。

(四)督促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检查、监督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组织技术攻关,推动新技术的应用。

公司预警管理制度

公司预警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以及全体员工。

三、预警管理制度1. 预警信息收集与处理(1)各部门应建立健全预警信息收集渠道,及时收集各类风险信息,包括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安全生产风险等。

(2)各部门应将收集到的预警信息及时上报至公司风险管理部门,由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分析、评估。

2. 预警信息评估与分级(1)风险管理部门对收集到的预警信息进行评估,根据风险程度、影响范围、发生概率等因素,将预警信息分为一般风险、较大风险、重大风险三个等级。

(2)对较大风险和重大风险,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应对。

3. 预警信息发布与通报(1)风险管理部门将预警信息发布至公司内部网站、公告栏等渠道,确保全体员工知晓。

(2)对于较大风险和重大风险,应向公司领导、相关部门、子公司及外部相关单位进行通报。

4. 应急预案与措施(1)公司应根据预警信息,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应对措施、责任部门、处置流程等。

(2)各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落实应对措施,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5. 预警信息跟踪与反馈(1)风险管理部门对预警信息进行跟踪,评估应对措施的有效性,及时调整预案。

(2)各部门应定期向风险管理部门反馈预警信息处理情况,确保预警信息得到有效处置。

6. 预警信息总结与改进(1)风险管理部门对预警信息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2)公司应根据总结报告,完善预警信息管理制度,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四、责任与奖惩1. 各部门应认真履行预警信息收集、处理、反馈等职责,确保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全面。

2. 对在预警信息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在预警信息管理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个人和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技术监控预警制度

技术监控预警制度

技术监控预警制度1 目的与意义为全面了解各在建项目技术管理发展趋势,及时对技术管理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或已经出现的违反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倾向进行主动防范和监控,通过制定合理的、科学的预防预控对策,达到消除和减少隐患危害,控制预防各种因技术原因而导致的质量或安全事故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与权限2.1项目总工负责分析预警内容,填写《在施工程预警报表》,分公司总工程师审核。

2.2技术中心审核,确定预警等级。

2.3分公司、项目部负责技术预警措施的实施、监测,公司负责严重预警的监测、检查。

3 流程与要求3.1预警等级及相关内容的确定技术风险预警分为一般预警和严重预警。

一般预警:技术管理机构不健全(如: 资料员、项目总工、测量员等配置不到位)、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或部分落实不到位(文件或管理办法了解不深或未执行),相关规范标准配备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管理体系存在问题较多,有问题发生的倾向。

项目存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有发生问题的可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出现违反常规、标准规范规定或与设计不一致的指令,有发生问题的可能;设计图纸中有漏洞,有发生问题的可能等。

严重预警:技术管理机构严重不健全(如资料员、项目总工或测量员岗位职责未落实到人),公司管理办法不能落实(文件不能传达到项目,各项管理制度项目不了解等),未配备相关规范标准,管理体系运行不顺畅,有发生重大问题的可能;项目存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有发生重大问题的可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出现违反常规、标准规范规定或与设计不一致的指令,有发生重大问题的可能;设计图纸中存在重大问题,有发生重大问题的可能等。

3.2预警管理要求1、开工前项目管理人员要充分研究其潜在的技术风险,由项目总工填写《在施工程预警报表》。

由分公司总工程师签字后于每月25日前报技术中心。

施工过程如存在风险因素,项目部随时填写《在施工程预警报表》上报分公司、分公司总工程师签字后报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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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预警管理制度1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预警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防止发生各类恶性事故,保证发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发生下列情况时,按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发出“技术监控预警通知单”:
(一)技术监控范围内的设备处于严重异常状态,但仍在运行;
(二)技术监控范围内的设备不安全运行已延续一段时间,经技术监控指导后,仍没有改进,而且有关单位不积极解决;
(三)设备的运行数据、技术数据、试验数据有弄虚作假的情况;
(四)基层企业有关负责人带头违反技术监控工作制度要求;
(五)在大、小修和临修以及技改中安排的技术监控项目中有漏项,并且隐瞒不报;
(六)基层企业技术监控体系不能正常运转;
(七)技术监控设备发生异常情况,不按技术监控制度规定按时上报;
(A)在基建工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时需要对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预警:
1.工程设计和设备制造存在重大问题,违反设计规程和设备监造大纲的;
2.在安装施工中,不严格按照《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进行检查验收、评定及签证的;
3.对电力设备不严格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进行设备检查和签证的;
4.设备及施工焊口的无损探伤、力学性能、金相、断口、光谱和硬度等项的评定不符合要求的;
5.在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试生产期间,不按达标机组的标准进行考核。

遇到问题不经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讨论,并提请启动验收委员会批准而自行降低标准的。

第四条技术监控预警分为两级,一般预警和严重预警。

一般预警通知单由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在技术监控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上提出并直接签发,同时以电子邮件发给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办公室、分支机构、子公司、基层企业;严重预警通知单由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在信息系统上提出,由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办公室在信息系统上签发,同时用电子邮件发给分支机构、子公司、基层企业、技术监控服务单位。

第五条接到技术监控预警通知单的基层企业应认真研究有关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

一般预警
的整改计划以电子邮件报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办公室、分支机构、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并录入信息系统。

整改完成后由基层企业向技术监控服务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技术监控服务单位负责验收后,填写技术监控预警回执单,以电子邮件发给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办公室、分支机构、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并录入信息系统。

严重预警整改计划以电子邮件报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办公室、分支机构、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并录入信息系统,同时整
改过程要及时向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办公室、分支机构、子公司汇报。

整改完成
后,经分支机构、子公司验收后,基层企业向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办公室提出验
收申请,由集团公司组织有关人员验收确认后,由基层企业填写技术监控预回执单,以电子邮件发给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办公室、分支机构、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并录入信息系统。

第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各专业技术监控预警项目
2.技术监控预警通知单
3.技术监控预警回执单
附件1:
各专业技术监控预警项目
第一章化学技术监督第一条一般预警
(一)水汽质量异常,未能按“三级处理”原则规定的时间内使之恢复正常(三级处理的时限及异常值见本章第二条(二)附注),及在24 小时内未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或分支机构、子公司和技术监控服务单位报告;
(二)水汽监督不到位,延误水汽异常的处理时间;
(三)未按规定购置水处理材料、油品、仪器设备等,影响安全生产;
(四)汽轮机油、抗燃油颗粒度检测连续两次不合格,机组大修后油中颗粒度不合格擅自开机;汽轮机油中含水量大于200ppm;
(五)不按规定对燃料进行采、制、化处理和分析;
(六)不按规定对电气设备的绝缘油、六氟化硫气体做采样分析;
(七)化学在线仪表不能正常工作,且超过3天没有进行正常分析测试。

第二条严重预警
(一)水汽质量异常,处理不力,使其恢复正常的时限超过三级处理时限
1倍;
(二)油中颗粒度检测或抽检连续三次不合格,未采取处理措施。

汽轮机油中含水量大于400ppm o
附注:1.水汽质量异常“三级处理”原则:属一级处理的,要求异常情况在72小时内恢复正常;属二级处理的,要求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属三级处理的,要求在4小时内恢复正常。

如不能按时恢复正常,则应立即停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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