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的责任划分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与处罚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与处罚近年来,高空抛物行为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这种危险行为给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严重破坏社会和谐。
针对高空抛物行为,法律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处罚。
一、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定义和法律责任高空抛物行为指的是在高空将物体直接或间接抛掷免费翻译软件地面,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高空抛物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构成了违章行为和刑事犯罪。
根据不同情况,相关责任和处罚可细分如下:1.对于一般高空抛物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节对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
这些处罚旨在对行为人进行惩罚,以达到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的目的。
2.对于高空抛物行为造成的轻伤、重伤、死亡等后果,将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如果高空抛物行为造成轻伤,行为人可被判处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如果造成重伤,行为人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死亡,行为人可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高空抛物行为的处罚案例分析1.案例一:2018年某市中心区发生高空抛物行为,一瓶啤酒瓶从高楼掉落,砸中了一名路过行人,导致其严重受伤。
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行为人被逮捕并移送法院审理。
最终,法院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判处行为人有期徒刑五年,并要求行为人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2.案例二:2019年某城市的高楼居民突然从窗户中抛出一把钥匙链,不慎砸伤在下方经过的市民。
被告人在法庭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自愿赔偿了受害人的医疗费用。
最终,法院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判处被告人行政拘留六个月,并处罚款。
三、加强高空抛物行为的防范与管理为了减少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保护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需要共同努力。
以下是一些建议:1.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高空抛物行为的认知,营造人人知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
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作者:来源:《消防界》2018年第07期《侵权责任法》明确高空抛物责任分担。
一直以来高空抛物行为倍受关注,由于没有具体的法律制约,此类事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而且处理此类事件的结果也不同。
《侵权责任法》第七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或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伤的,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可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使用人给予补偿。
此外,共同侵权情况下,即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况,加害人除应承担一般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的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依照《民法通则》规则原则的规定,如果责任人不明确的,整栋楼或整个单元业主均会被列为责任人。
"200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决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相关的法规。
其中,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抛物判决中物业承担的责任
《高空抛物判决中物业承担的责任》同学们,今天咱们来说说“高空抛物判决中物业承担的责任”。
你们知道吗,高空抛物可危险啦,有时候一个小小的东西从高处扔下来,都可能会砸伤人。
比如说,有个小区里,从楼上掉下来一个苹果,正好砸到了一个小朋友的头,小朋友疼得大哭。
那在这样的事情中,物业也有一定的责任呢。
就像有个小区,经常有人从楼上往下扔垃圾,物业呢,没有及时去提醒住户,也没有在楼下多放几个提醒的牌子。
结果有一次,一个花盆掉下来,砸伤了一位路过的阿姨。
后来法院判决,物业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为啥物业要担责呀?因为物业有责任管理好小区,让大家都能住得安全、舒心。
如果物业没有做好宣传工作,让大家知道高空抛物的危险,也没有及时发现和阻止那些乱抛物的人,那就是物业的失职。
比如说,物业应该经常在小区里贴一些海报,告诉大家高空抛物的后果很严重。
还应该多派保安在小区里巡逻,看到有人在阳台边上放危险的东西,就要及时提醒。
同学们,咱们要知道,物业得尽好自己的责任,这样咱们的小区才能更安全。
《高空抛物判决中物业承担的责任》小伙伴们,咱们来聊聊“高空抛物判决中物业承担的责任”。
咱们先想想,住在高楼里,如果有人从上面扔东西下来,是不是特别可怕?有个例子,在一个小区里,有人从楼上扔下来一个瓶子,差点砸到一个爷爷。
那物业在这当中得负责什么呢?就像另一个小区,电梯里经常有人贴小广告,物业也不管,搞得电梯里乱七八糟。
后来有人从楼上扔东西下来砸伤了人,物业也被判决要承担责任。
因为物业没有把小区管理好,环境乱糟糟的,大家也就不太在意那些规则。
物业应该怎么做呢?他们要保证小区的监控都能正常工作,这样万一有高空抛物的情况,就能找到是谁干的。
还要多组织一些活动,给大家讲讲高空抛物的危害。
同学们,咱们要明白,物业做好自己的工作,才能让我们的生活环境更安全。
《高空抛物判决中物业承担的责任》同学们,今天讲讲“高空抛物判决中物业承担的责任”。
你们可能听说过高空抛物砸伤人的事儿吧?有一回,一个篮球从楼上掉下来,把一辆车的挡风玻璃都砸坏了。
高空坠物安全责任书模板
高空坠物安全责任书模板责任书背景:高空坠物是指由于在高空发生的建筑物、设备、工具、材料等物体不慎落下而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件。
为了保障高空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明确高空作业人员和相关责任方的责任,特编写此高空坠物安全责任书模板。
目的:本责任书旨在明确高空作业人员和相关责任方的安全责任,规范高空作业行为,预防高空坠物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现场及周边人员的安全。
责任方:•高空作业人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责任内容:高空作业人员的责任:1.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高空作业人员在执行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安全相关规程和操作规范。
–在高空作业过程中,必须佩戴合适的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使用安全工具和设备,并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2.定期接受安全培训:–高空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与高空作业相关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及时上报危险情况:–在发现高空作业过程中存在风险和危险情况时,应立即上报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保护周边人员安全:–高空作业人员要确保周边人员的安全,避免高空坠物造成伤害。
施工单位的责任:1.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具:–施工单位应提供符合安全规定的安全设备和工具,保证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
2.监督和管理高空作业:–施工单位应派遣专人负责监督和管理高空作业,确保高空作业符合安全要求。
3.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施工单位应组织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建立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高空作业的管理责任和相关流程。
监理单位的责任:1.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高空作业符合安全规定。
2.指导高空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监理单位应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指导,要求其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3.查验和维护安全设备和工具:–监理单位要定期查验和维护高空作业所使用的安全设备和工具,确保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高空坠物防护范围的规定是什么?
高空坠物防护范围的规定是什么?高空坠物防护范围的规定是: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一、高空坠物防护范围的规定是什么?高空坠物防护范围的规定是: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二、高空坠物安全防范范围及措施1、不主动抛物从高层主动抛物是违法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注意检查房屋从高空坠下的物体小到纸巾、果核、牙签,大到晾衣架、烟灰缸、花盆,更让人触目惊心的还有钢板、防盗网等庞然大物。
几个需要定期检查的点: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发生松动、查阳台,天面等悬挂物是否松动、阳台种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坠落风险、外墙渗水情况。
3、购买高空坠物险可对自家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给予赔付,窗框、花盆等因意外从自家中坠下导致他人受伤或他人财物损毁,而因这事件需负上法律责任的费用将可获赔偿。
甚至您所住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而无法确定肇事者,由此经法判决由相关住户分摊的费用将可获赔偿,此附加险提供最高5万元保额。
高空坠物在当今的社会被成为高空垃圾,如果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将会造成不可预料的后果,发生伤亡的情况的是需要进行赔偿的。
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的界定是什么?
family and friends are hidden treasures. seek them and enjoy the riches.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的界定是什么?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随着现在的楼房越建越高,有的时候难免会发生高空坠物的问题,大家知道高空坠物是很危险的,可能会对他人造成严重的伤害。
那么,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应当如何界定呢,这个问题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搜集了一些有关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
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六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在我国关于高空坠物怎么换算
在我国关于高空坠物怎么换算除了一些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高空坠物,比如说自然天气原因,有一些高空坠物实际上是人为操作的。
有些大家不太注意的物品从高空中抛下,很容易导致过路的行人受伤的。
所以这种随意从高空抛物的坏习惯一定要杜绝,并且有人比较关心的问题是,在我国关于高空坠物怎么换算?除了一些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高空坠物,比如说自然天气原因,有一些高空坠物实际上是人为操作的。
有些大家不太注意的物品从高空中抛下,很容易导致过路的行人受伤的。
所以这种随意从高空抛物的坏习惯一定要杜绝,并且有人比较关心的问题是,在我国关于高空坠物怎么换算?▲一、在我国关于高空坠物怎么换算?H=1/2 *g * t^2 [g就是重力加速度约等于10米/平方秒]比如东方明珠高度485米。
485=1/2 * 10 * t^297=t^2t=约等于10秒【就是说忽略空气阻力东西从500米的高空掉下来刚好用10秒】▲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责任承担是怎样的?1、责任主体《侵权责任法》规定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相较于建筑物的全体使用人,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担责排除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主体,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体现了公平原则。
而且,通过第87条的规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还是比较合理的。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责任类型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承担何种责任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
高空抛物(坠物)法律责任探析---张洪
2022 年 8 月 22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三审稿明确提出,高空抛物坠物伤害发生后,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造物使用人赋予补偿。
对于三审稿的上述修改,不少法学专家认为,相关条款厘清了高空抛物坠物相关各方的责任,但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三审稿的这一规定又引起了社会各界对“高空抛物(坠物)”的热议,笔者在百度上以“高空抛物”为关键词进行了搜索,即将就跳出了与“高空抛物有关的信息” 1340 万条之多。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高速发展,一栋栋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大厦林立。
由此,高空抛物坠物伤人的事件也呈多发态势。
面对飞来横祸,如何向加害人追责?如何守护居民及行人的“头顶安全”?高空抛物坠物的法律责任到底有哪些?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思!高空抛物高空坠物的事件时常发生,不仅仅是中国如此,其他国家也有类似事件发生。
高空抛物现象曾经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后来又称为“头顶安全”问题被热议。
近年来,接连发生的高空抛坠物伤人甚至致死事件给人们敲响了密集的警钟,让人们日益感受到来自头顶上的危(wei)险、威胁,对头顶上的安全也有了越来越迫切的需求。
高空抛物、坠物这两种不文明行为不仅在社会上营造了一种不安全的氛围,更是严重危及到了社会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成为了公众头顶上方的“不定时炸弹”。
引起对高空抛物的热议笔者能查到的最早的事件是 2000 年5 月发生在重庆市渝中区的“烟灰缸伤人案”,当年 5 月 11 日,郝跃在重庆市渝中区学田湾正街被一个从高楼上掉落下 3 斤重的烟灰缸砸成重伤,经法医鉴定为八级伤残。
2001 年 8 月 10 日,郝跃将可能丢烟灰缸的学田湾正街 65 号、 67 号临街的 24 家住户及开辟商告上了渝中区法院,要求众被告共同承担医疗费等共 33 万余元。
2001 年 12 月 19 日,渝中区法院审理认为,除了搬离的两名住户外,其余住户均不能排除有扔烟灰缸的可能性。
浅析高空抛物的责任及《侵权责任法》的相关问题
浅析高空抛物的责任及《侵权责任法(草案)》的相关问题1000字高空抛物是指从高层建筑或者高空坠落的物品,如鞋子、空瓶、碎片等。
高空抛物不仅会对经过路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还会造成城市环境的破坏。
因此,高空抛物无疑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
高空抛物的责任主体首先,高空抛物的责任主体应该是抛物者本身。
因为高空抛物不仅危害了他人的人身安全,也影响了其他人的生活环境,同时,高空抛物所造成的后果很难由受害人自行承担。
因此,抛物者应该承担高空抛物的责任。
其次,建筑物的业主和物业服务商也应该对高空抛物负有一定的责任。
他们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高空抛物的发生,比如安装防护网、加强管理等,以保障公共安全。
《侵权责任法(草案)》对高空抛物的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草案)》第三十三条规定,“施行危险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施行危险行为包括下列行为:……(八)高处抛物……”。
这一规定明确了高空抛物的责任主体是抛物者,同时规定了高空抛物是一种危险行为。
抛物者可以被追究侵权责任,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侵权责任法(草案)》第三十四条中规定,“危险物品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一条规定明确了建筑物的业主和物业服务商也应负有一定责任,他们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此外,《侵权责任法(草案)》还规定,“对故意违法行为制止不力,致使他人人身受到侵害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这一规定明确了公共管理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对高空抛物等危险行为进行有效制止。
如果公共管理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违反职责制止不力,也应负有相应的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侵权责任法(草案)》中对高空抛物的规定明确了高空抛物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为维护公共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高空坠物伤人 责任谁来承担
出 具 了 一 份 证 明 , 容 为 “ 时 风 特 别 大 , 女 内 当 王 士 不 知 被 什 么 东 西 砸 伤 , 车 站 西 侧 是 工 地 围 墙 临 时 搭 建 的 工 棚 , 工 棚 上 有 一 块 约 长 2米 、 宽 13米 、 0 5厘 米 的 黑 色 压 缩 板 正 好 被 大 风 刮 . 厚 . 落 到 地 上 。 王 女 士 砸 伤 属 意 外 事 件 ” 。 后 王 女 士 据 此 诉 至 法 院 。 要 求 对 工 棚 负 有 管 理 责 任 的 某 建 筑 公 司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建 筑 公 司 承 认 , 王 女 士 候 车 的 站 台 后 面 靠 围 墙 是 公 司 临 时 搭 建 的 工 棚 , 公 司 所 有 , 要 用 于 存 放 建 属 主 筑 材 料 及 施 工 工 具 。 认 为 . 女 士 没 有 直 接 证 但 王 据 证明其 受伤与大 风吹落 压缩板 有 因果关 系 , 不 同意 赔 偿 。 法 院 经 审 理 认 为 。 现 有 证 据 中 不 能 证 明 现 场 有 其 他 可 能 砸 伤 王 女 士 的 物 体 , 同 时 派 出 所 证 明 王 女 士 被 砸 伤 属 意 外 事 件 , 即 其 所 受 损 害 不 属 刑 事 治 安 案 件 , 故 应 推 定 王 女 士 受 伤 系 建 筑 公 司 的 压 缩 板 砸 伤 所 致 。 对 王 女 士 被 压 缩 板 砸 伤 头 部 昏 迷 的 问题 建 筑公 司 不 能 举 证 证 明 自 己 无 过 错 , 故 适 用 过 错 推 定 原 则 判 其 承 担 赔 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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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 点热评
在 公 交 车 站 等 车 的 王 女 士 , 意 外 被 大 风 吹 落 物 当 场 砸 昏 。 后 , 将 大 风 刮 落 在 地 的 压 缩 事 她 板 所 有 人 和 管 理 单 位 某 建 筑 公 司 告 上 法 庭 。 最 终 , 院 适 用 过 错 推 定 原 则 终 审 判 决 : 筑 公 司 法 建
高空抛物的责任认定原则
高空抛物的责任认定原则
高空抛物是一种常见的违法行为,也是一种公共安全隐患。
在发生高空抛物事故后,需要对责任进行认定,以便给受害人进行赔偿。
高空抛物的责任认定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直接责任原则:高空抛物的直接肇事者应对其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如若无法确定直接肇事者,则由相关单位或个人承担连带责任。
2. 推定责任原则:高空抛物行为的具体肇事人无法查明时,应按照推定责任原则进行认定。
如在某栋建筑物上方发现有抛物行为,应由该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负主要责任。
3. 同等责任原则:在高空抛物事故中,如果有多个肇事者或相关单位或个人,应按照各自责任大小分担赔偿责任。
4. 过错责任原则:高空抛物肇事人或相关单位或个人应根据其过错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如若是因为未设置防护措施导致抛物行为发生,应由设置防护措施的相关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总之,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严格追究责任,保障公共安全和个人财产安全。
同时,建议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共同维护社会的秩序和安全。
- 1 -。
《民法典》高空抛物坠物责任新增规则评述
2021年第3期(总第265期)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XIAMEN UNIVERSITY(Arts&Social Sciences)No.32221General Serial No.265《民法典》高空抛物坠物责任新增规则评述王竹(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207)摘要:《民法典》第1054条第2、3款规定的“情形”是指“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形。
第0款第2句分号之后的“侵权人”,应该理解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第1款标点符号使用存在瑕疵,第2句的“分号”应该改为“句号”,而该句的“句号”则应该改为“分号”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作限缩解释。
公安等机关“查清责任人”,既包括查清“具体侵权人”,也可能经调查仍然未能确定具体侵权人,但查清了第1款规定的“补偿责任人”和第2款规定的“补充责任人”。
“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安全警示、宣传和教育措施,消除危险措施和高空抛物坠物来源监控措施三个方面,但作为信息积极提供义务的高空抛物坠物来源监控措施,不属于安全保障义务范围。
建筑物管理人承担补充责任的情形,既包括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形,也包括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但具体侵权人逃逸或者无法完全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在抛掷物致害情形下,补偿责任人的追偿权并不减少受害人向具体侵权人寻求赔偿的金额,以达到惩罚的目的。
“补偿责任人”优先于“补充责任人”追偿,但劣后于受害人的赔偿请求权。
关键词:《民法典》;高空抛物坠物责任;补偿;追偿;补充责任;查清责任人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8-0460(2021)03-0101-13《民法典》第1056条第3款①未作文字调整地包含了原《侵权责任法》第87条(下划线部分)全部内容:“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关于高空坠物什么法律责任
Customers are an important source of innovation.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关于高空坠物什么法律责任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
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随着现代社会房屋修建的越来越高,存在的安全隐患也是越来越多,对于在居民楼下经过的居民以及路人来说,由于高空坠物造成的伤害频率也是越来越明显。
什么是高空坠物?在我国对于高空坠物什么法律责任?下面就由本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关于高空坠物什么法律责任高空坠物险顾名思义,就是从高处掉下来的东西,对第三者造成了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果业主投保了该险,那么就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反之,就需要自己承担经济损失。
在这里要提醒各位的是,如果业主本人、亲属以及常驻人口等,被高处掉下来的东西砸到,则不属于该险的赔偿范围。
以上就是对于高空坠物什么法律责任的简单解答。
二、高空坠物砸伤人如何赔偿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与所有人或管理人协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三、高空坠物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近年来,高空坠物致人伤亡的案例不断见诸报端,该类顽疾的久治不愈拷问着城市管理,也拷问着立法部门,事后赔偿、追责问题能否妥善处理也给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带来不小挑战。
四、安全隐患在一些居民楼尤其是老旧小区的阳台,堆砌杂物、盆栽,甚至悬挂拖把等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有些空调外挂机上都堆有放着随时有坠落风险的杂物。
高空坠物是垂直落地吗?
高空坠物是垂直落地吗?高空坠物不是人为的,都是自己掉落下去的,所以是垂直落地。
这样的情形发生,对于建筑物的使用权人实施的是无过错的推定原则,但是和高空抛物产生明显的对比,高空抛物是行为人故意的行为,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以外的都要承担责任。
▲一、高空坠物是垂直落地吗高空坠物强调一个坠字,不是人为的,比如晾衣杆、花盆掉下去砸人了;而高空抛物强调一个抛字,是人为的,比如走着走着一个烟灰缸从天而降。
前者为过错推定责任,如能证明自身无过错则可免责;后者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人给予补偿▲二、高空坠物责任认定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
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坠物是要负的责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案例】大厦高空坠物致人死亡,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案例】大厦高空坠物致人死亡,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基本案情甲某放学回家途中,在走至某大厦北侧的人行道时被一块高空坠落的玻璃砸伤头部,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后,当地警方介入调查,但却毫无线索。
最后,甲某父母起诉事发地点一侧二楼以上的所有业主/租户和物业公司,要求共同承担人身损害的民事赔偿。
裁判结果一审:一审法院认为,本案属于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纠纷,大厦北侧二楼以上业主/租户以及该大厦的物业公司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当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此一审法院判决本案所有被告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审:物业公司提交新证据证明造成受害人死亡的玻璃并非“大厦”楼房本体所属的玻璃(大厦的玻璃都是绿色,而砸死甲某的玻璃是一块白色玻璃),本案是因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二审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由大厦北侧二楼以上的所有业主/租户每户补偿4000元。
案例评析本案是一起高空坠物致人死亡案,焦点问题是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有无责任。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由于物业公司和本案其他被告无法证明其没有过错,因此一审判决物业公司和其他被告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审中,物业公司主张“造成受害人死亡的玻璃并非大厦本身所属玻璃”并提交相应证据,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由大厦北侧二楼以上的所有业主/租户每户补偿4000元。
高空坠物定义和责任是什么?
高空坠物定义和责任是什么?随着高层建筑不断增多,随之而来的高空抛物事件也是越来越多,高空抛物的事件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用户开始重视这个问题,那么高空抛物出事怎么处理,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讲一下高空坠物定义是什么?高空坠物的责任有哪些?随着高层建筑不断增多,随之而来的高空抛物事件也是越来越多,高空抛物的事件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用户开始重视这个问题,那么高空抛物出事怎么处理,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讲一下高空坠物定义是什么?高空坠物的责任有哪些?▲一、高空坠物定义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近年来,高空坠物致人伤亡的案例不断见诸报端,该类顽疾的久治不愈拷问着城市管理,也拷问着立法部门,事后赔偿、追责问题能否妥善处理也给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带来不小挑战。
▲二、高空坠物责任理论上认为,整个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对自身周边环境的安全义务,这一点与人们有共同维护社会善良风俗义务是相似的。
此种观点认为,坠物致人损害应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负责。
这种观点显然采取了过错推定原则,即由行为人举证证明自己对受害事实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民法上的不利后果。
上述观点,实质上触及了法律价值的冲突问题。
法律包含了安全、秩序和正义等价值。
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中存在着两方不同的价值取向,如果主张唯一的行为主体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倾向于正义价值,忽视了秩序价值与安全价值;如果主张凡是可能行为人都要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强调了安全价值与秩序价值,回避了正义价值。
面对价值冲突,要尽可能平衡责任来确定不同主体应当承担的责任,可以最大程度实现法的价值,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以明确此类民事案件的民事责任主体。
由此,从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平( 保护弱者) 的角度,这种观点是可取的。
如果要求受害人必须指出谁是具体的侵害人才能获得赔偿,无异于剥夺了其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利于实现法的价值的平衡。
由此,对上述法条的理解应当理解为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
作这样的理解,并不定仅仅为了民法救济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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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的责任划分
高空坠物事件屡见不鲜,从高空坠下的物体也是五花八门,小到纸巾、果核、
牙签,大到晾衣架、花盆,更让人触目惊心的还有钢板、广告牌等,已成为社
会公共安全隐患,影响市民生活环境及生命财产安全。
那么高空坠物的责任要
怎么划分?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
如何减少高空坠物1、避免自然力
造成坠物。
在大风暴雨天气及时关窗,收好可能因风大刮落的物品如晾晒的衣服,阳台的花盆等。
2、经常检查空调室外机、外飘窗、防盗网等设施,到一定年限后及时更换。
3、物业公司进行高空维修、清洗外墙面等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坠落,在作业工作期间树立指示牌提醒路人绕道行走
或安排专门人员引导行人。
平时,物业公司要做好建筑外墙的检查和日常养护,避免发生公共区域设施如外墙皮,公共区域玻璃,窗户等物坠落造成对业主的
伤害。
4、住在高层的市民要改掉随手乱扔果核果皮、烟头等杂物的习惯,大家一起创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高空坠物的责任要怎么划分高空坠物被分为两
种情况,一种是故意,一种是意外。
前者是一种自私损人的行为,比如从窗户
向外抛撒垃圾、生活用品等;后者则是由于客观条件引发的意外事件,比如风把
玻璃吹落,墙体瓷片由于年久脱落等。
但是,不管是哪一种行为,高空坠物都
被认为是一种侵权行为。
然而,面对高空坠物这种侵权行为,在很多时候,并
不好明确责任人。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
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
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也就是说,如果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涉事高层建筑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
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
提醒您,这种情况就要先确定受伤的伤员与侵权人
是否有私人恩怨,如果是故意伤害那就要按刑事责任来认定了。
以上就是为您
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