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纳税申报基础教学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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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纳税申报基础

第一章纳税申报基础

目录

第一章纳税申报基础

第二章增值税报税

第三章消费税纳税申报

第四章营业税纳税申报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第六章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第七章关税纳税申报

第八章其他税种申报

第一节纳税申报概述

第二节税务登记和税种认定

第三节税务管理体制

第一节纳税申报概述

一、纳税申报定义

纳税申报:申报涉税信息

涉税信息载体——纳税申报表

问题:

1.企业享受减免税待遇,在减免税期间是否还需要进行纳税申报?

2.企业刚开业,没有任何收入,是否还需要进行纳税申报?

注意:

1.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

2.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是两个不同的环节。

纳税申报:税务局

缴纳税款:银行

二、纳税申报的内容

(一)纳税人信息

(二)税种相关信息

1.税款计算数据

2.预缴或欠缴情况

3.代扣或代收税款情况

注意:纳税申报表一般不体现税收滞纳金和税收罚款。

三、纳税申报的期限

问题:纳税人应该在什么时候把涉税信息报送给税务机关?

(一)明确纳税义务时间(见表1-1)

每个税种都有自己的纳税期限。

1.要根据自己所属管辖地税务机关的纳税期限进行纳税申报。

2.一般情况下,纳税人需要在纳税期限内完成纳税申报。

3.特殊情况下,可以延期申报。

(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期办理。

不可抗力:自然灾害

(2)因财务处理上的特殊原因,账务未处理完毕,不能计算应纳税额,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的期限内办理。

四、纳税申报需要提交的信息资料

(一)纳税申报表和扣缴税款的报告表

(二)财务报表

(三)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四)其他税务机关要求的涉税资料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证明及凭证

五、申报方式

(一)直接申报

(二)邮寄申报

注意:

1.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

2.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三)数据电文申报

第二节税务登记和税种认定

税务登记程序和税种认定程序

一、设立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一)办理设立税务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

1.房产证明(房本或房屋租赁合同)

2.公司章程

3.法人名章

4.到委托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领取空白“银行询征函”

5.到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6.办理验资报告

7.工商营业执照

8.刻制公司章和财务专用章

9.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携带上述资料办理税务登记

1.准备资料

2.办理登记时间(见表1-4)

经过上述程序,最终获得税务登记证件

3.携带上述资料去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并把银行账号告知税务机关。

银行账户和账号的税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

的纳税人)开立银行账户和其他存款账

自开立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

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

银行账户和账号发生变化

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

报告

二、税种认定

办理完成税务登记后,需要进行税种认定登记。

(一)税种认定登记的目的

确定纳税人涉及哪些税种。

(二)税种认定的程序

1.时限:

纳税人应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副本后和申报纳税之前。

2.填写《税种认定登记表》(见表1-7)

三、变更税务登记

(一)变更登记的情形

1.改变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

2.改变住所、经营地点的(不含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

3.改变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型的;

4.改变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的;

5.改变产权关系的;

6.改变注册资金的。

(二)变更登记的时限

表1-8

(三)填写变更登记表(见表1-9)

注意:

纳税人如果变更税务登记的内容涉及税种、税目、税率变化的,应在变更

税务登记之后重新申请税种认定登记。

四、注销登记

(一)注销登记的情形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的

2.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3.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或产权关系变更而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

(二)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限

表1-10

(三)填写注销税务登记表(见表1-11)

第三节税务管理体制

一、征税主体及管理权限划分

征收机

征收税种

国税局

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路、银行总行、保险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

税、企业所得税等

地税局

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

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

税、印花税等

财政部

大部分地区、地方附加、契税、耕地占用税仍由地方财政部门征收海关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税款征收方式

征收方式适用对象

查账征收账务健全的纳税人

查定征收账务不健全,但能控制其材料、产量或进销货物的纳税人

查验征收需要根据税务机关对应税商品、产品的查验数量计算税款的纳税人

定期定额征收小型个体工商户

代扣代缴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代收代缴负有收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委托代征受委托并获得代征证书的单位

三、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处罚额度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税务登记、设置账

簿、备案银行账号、使用税控装置;未按规

定进行纳税申报的

可以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

的,可以处2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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