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帐户管理介绍
中国银行企业年金账户管理风险控制功能和机制
中国银行企业年金账户管理风险控制功能和机制
中国银行企业年金账户的管理风险控制功能和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风险评估和控制:中国银行对企业年金账户进行风险评估,对不同账户的风险程度进行评估和控制,以确保投资安全和收益稳定。
2. 投资策略与限制:中国银行设立投资策略和限制,明确投资的范围和方向,以降低账户投资风险。
银行会设立合理的投资比例、单笔投资限额、行业和地域限制等。
3. 资产配置和分散投资:中国银行会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和分散投资来降低风险,避免过度集中在某个特定的资产或投资品种上。
这样可以降低单一投资的风险,并增加整体投资组合的稳定性。
4. 风险监测和应对:中国银行会进行日常的风险监测和应对,通过监测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及时识别并应对潜在的风险。
5. 信息披露和透明度:中国银行会向企业年金账户持有人提供相关的投资信息披露,确保信息的透明度,让持有人能够了解账户的投资状况和风险控制情况。
6. 风险管理团队:中国银行设有专门的风险管理团队,负责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对账户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
通过以上措施和机制,中国银行可以有效地管理和控制企业年金账户的风险,确保账户的安全和稳定。
企业年金 四个账户概念介绍 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
企业年金四个账户概念介绍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企业年金-四个账户概念介绍-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企业年金受托人受托人,就是指受托人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企业年金理事会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金管理公司等法人受托人机构(以下缩写法人受托人机构)。
企业年金理事会由企业代表和职工代表等人员共同组成,依法管理本企业的企业年金事务,严禁专门从事任何形式的营业性活动。
企业年金理事会理事应正直忠义、并无关键性违法记录,并不以求任何形式缴纳费用。
法人受托人机构应具有以下条件:(一)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二)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且在任何时候都保持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三)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四)获得企业年金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的专职人员达至规定人数;(五)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六)具备健全的内部稽查监控制度和风险掌控制度;(七)近3年没关键性违法违规行为;(八)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受托人应履行职责以下职责:(一)选择、监督、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以及中介服务机构;(二)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策略;(三)基本建设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报告;(四)根据合约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展开监督;(五)根据合同收取企业和职工缴费,并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六)拒绝接受委托人、受益人查阅,定期向委托人、受益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供更多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
出现重大事件时,及时向委托人、受益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七)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有关的记录至少15年;(八)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账户管理人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是指受受托人委托,并根据受托人提供的计划规划规则为企业和职工创建账户、记录交费与投资运营收益、排序待遇缴付和提供更多信息查阅等服务的专业机构。
1账户管理人的条件账户管理人应具有以下条件:(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二)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三)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四)获得企业年金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的专职人员达至规定人数;(五)具备适当的企业年金基金账户信息管理系统;(六)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具备健全的内部稽查监控制度和风险掌控制度;(八)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企业年金管理办法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企业年金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根据劳动法、信托法、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托管、投资管理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及其职工作为委托人,与企业年金理事会或者法人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受托人与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账户管理人)、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人)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管理人)分别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第四条受托人应当将受托管理合同和委托管理合同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一个企业年金计划应当仅有一个受托人、一个账户管理人和一个托管人,可以根据资产规模大小选择适量的投资管理人。
第六条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的,该企业与托管人不得为同一人;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投资管理人与其他投资管理人的总经理和企业年金从业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法人受托机构具备账户管理或者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可以兼任账户管理人或者投资管理人。
第七条法人受托机构兼任投资管理人时,应当建立风险控制制度,确保各项业务管理之间的独立性;设立独立的受托业务和投资业务部门,办公区域、运营管理流程和业务制度应当严格分离;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受托业务和投资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法人受托机构对待各投资管理人应当执行统一的标准和流程,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八条企业年金基金缴费必须归集到受托财产托管账户,并在45日内划入投资资产托管账户.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
企业年金管理办法
企业年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年金的管理和运营,提高职工福利水平,保障职工的养老权益,根据《企业年金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境内设立并经营的企业年金基金,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
第二章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第三条企业年金基金应当设立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管理和运作。
第四条管理机构可以由企事业单位自行设立,也可以由专业机构代为管理。
第五条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年金基金管理制度;2. 收集、整理、分析和报送有关年金基金的信息;3. 投资组合的选择和调整;4. 定期向参保职工披露基金运营情况;5. 管理基金的资产和负债;6. 审计和监督基金的运作。
第六条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公正、合规和透明的管理工作,保障参保职工的权益。
第三章企业年金的投资运营第七条企业年金基金可以进行多种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房地产、基金等。
第八条投资运营应当秉持稳健、安全、高效的原则,根据基金的风险偏好和投资目标,进行合理的资产配置和风险控制。
第九条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分散投资,降低风险;2. 精选优质投资标的,提高收益;3. 充分考虑投资期限和流动性需求;4. 定期评估和调整投资组合。
第十条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披露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情况,向参保职工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
第四章参保职工权益保护第十一条企业年金基金应当为参保职工提供公平、公正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任何参保职工。
第十二条参保职工有权知道自己的基金账户余额、缴费和福利情况,并可以随时查询。
第十三条参保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投保比例和投资标的,但需符合基金管理机构的规定。
第十四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申诉和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参保职工的投诉和纠纷。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参保职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个人和单位,相关部门可以采取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措施。
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职责
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职责
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账户管理: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负责建立并维护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录企业年金缴费、投资运营、领取等各环节的情况。
确保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2. 投资管理: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根据企业的投资策略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决策和资产配置,并定期调整投资组合。
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合规、持续增长。
3. 基金划拨: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负责各期缴费、投资收益的划拨、分配等,及时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
同时负责与企业外部其他相关机构进行资金清算和核对。
4. 客户服务与沟通: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需定期向企业和受益人提供企业年金账户信息报告,解答疑问,确保企业和受益人对企业年金基金的运作情况有清晰的了解。
同时根据企业的需求和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服务。
5. 合规管理: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合规运作。
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防范风险。
6. 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需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对企业年金基金的运作进行审计。
同时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进行有效控制。
7. 合同与档案管理: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需妥善保管企业年金相关的合同、文件和档案,确保资料完整、合规。
作为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应具备专业的投资、财务、法律等知识,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诚信意识,以保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为首要目标。
同时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和提升服务质量,以满足企业和员工的需求。
关于企业年金基金银行账户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企业年金基金银行账户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地部标识】【分类号】1609lsbf200640【影印件】【主题词】【失效说明】【失效日期】【内容分类】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备注】【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文件【颁布日期】2006.11.01【标题】关于企业年金基金银行账户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图表】【发文号】劳社部发[2006]40号【时效性】有效【实施日期】2006.11.01【分类细目】其他【正文】关于企业年金基金银行账户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为保障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安全,维护企业年金管理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年金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企业年金基金银行账户管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年金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应根据与受托人签定的《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受受托人委托,负责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账户和投资资产托管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工作,保管和代为使用企业年金基金银行账户有关预留签章。
托管人须对签章的保管及使用制定专项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单个企业年金计划托管人由一家商业银行或专业机构担任。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应根据与受托人签定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按受托人要求在托管银行开立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账户。
(一)受托财产托管账户的开立受托财产托管账户是指托管人开立的、专门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缴费、向投资资产托管账户划拨资金、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或转移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用存款账户。
受托财产托管账户由托管人按企业年金计划开立,一个企业年金计划只能开立一个受托财产托管账户。
1.账户名称受托财产托管账户名称为“托管人XX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受托财产”。
企业年金企业账户余额分配方案
企业年金企业账户余额分配方案企业年金企业账户余额分配方案,是企业在建立和管理企业年金时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
它涉及到员工的福利待遇,企业的财务规划,以及国家的养老保障政策等多个方面。
因此,本文将从企业年金的基本概念、企业账户余额的构成、分配原则和方式、影响因素等方面,对企业年金企业账户余额分配方案进行详尽的探讨。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企业年金的概念。
企业年金是指由企业自主设立,以保障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为目的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它是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也是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
企业年金的设立和运营,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资金,而这些资金就构成了企业年金的企业账户余额。
企业年金企业账户余额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企业缴费,二是投资收益。
企业缴费是企业按照一定比例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这部分费用在员工在职期间不能提取,只能在员工退休后领取。
投资收益则是企业年金基金通过投资获取的收益,包括股票、债券、银行存款等金融产品的收益。
企业年金企业账户余额的分配,一般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具体来说,企业应当根据员工的年龄、工龄、职位等因素,合理确定每个员工的分配额度。
同时,企业还应当定期公布企业年金企业账户余额的分配情况,接受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影响企业年金企业账户余额分配的因素有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员工的年龄和工龄:一般来说,年龄越大、工龄越长的员工,获得的企业年金企业账户余额分配额度会越高。
2. 员工的职位和贡献:在一些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可能会获得更高的企业年金企业账户余额分配额度,因为他们为企业做出了更大的贡献。
3. 企业的经营状况:如果企业的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那么企业年金企业账户余额的分配额度可能会提高;反之,则可能会降低。
4. 国家的养老保障政策:国家的养老保障政策也会影响企业年金企业账户余额的分配。
例如,政府可能通过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企业增加企业年金企业账户余额的分配额度。
企业年金管理制度
企业年金管理制度1. 引言企业年金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一种退休福利计划,旨在帮助员工在退休后获得一定的资金保障。
为了确保企业年金的管理运作规范、公正、透明,保障员工的权益,企业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企业年金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2. 适用范围该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参加的企业年金计划,包括全职员工和兼职员工。
3. 制度目的企业年金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年金的资金管理、投资决策和运作合理、安全、稳健;•保护员工的权益,确保他们在退休后可以获得稳定的退休金;•提供公正、透明的决策过程,避免任何潜在的操纵或利益冲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保证企业年金计划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4. 企业年金管理机构为了有效管理企业年金计划,公司将设立年金管理委员会,其职责包括:•监督和管理企业年金计划的资金投资和运作;•确保企业年金计划的运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定期评估和调整企业年金计划的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提供完整、准确的企业年金计划运作报告。
5. 企业年金计划投资管理5.1 投资目标和策略企业年金计划的投资目标是实现长期稳定的资金增值,以满足员工退休后的退休金支付需求。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企业年金计划将采取以下投资策略:•分散投资风险:投资组合将包括不同类型的资产,包括股票、债券和其他投资工具,以降低投资风险;•长期视角:投资决策将基于长期经济和市场趋势,忽略短期波动;•主动管理:积极选择和配置投资组合,以获取超额收益;•审慎风险控制:制定风险控制策略和限制,确保投资组合的风险可控。
5.2 投资决策和执行企业年金计划的投资决策将由年金管理委员会负责,他们将根据市场状况、投资目标和策略,经过认真分析和评估,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将包括以下环节:•确定资产配置比例:根据企业年金计划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确定不同类别资产的配置比例;•选择具体投资标的:根据市场研究和投资评估,选择具备潜在增值机会的股票、债券和其他投资标的;•投资执行:通过证券经纪商或其他合法途径执行投资操作,并确保投资操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企业年金管理制度
企业年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企业年的计提 (3)第三章账户的建立与管理 (3)第四章受益资格与待遇支付 (4)第五章年关系的处理 (5)第六章企业年的管理 (7)第七章附则 (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464号),为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加大长期激励的力度,结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企业年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为本企业员工提供一定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企业年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实行差别待遇”。
企业根据员工的岗位和服务年限确定缴存标准,并向廉洁奉公、对企业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和优秀人才作适度倾斜。
第四条适用对象:(以下简称“”)主管及以上在岗人员。
第二章企业年的计提第五条企业年由统一管理,按年度缴存。
按各二级上年度实发工资总额的%统一计提,各二级于每年年初缴存到企业年专户,专项存储,专款专用;企业年中工资总额的%部分在应付工资中列支,其余%部分在福利费中列支。
国家和省政府如对企业年列支渠道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第六条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的经济效益,适时对企业年的计提标准进行调整。
第三章账户的建立与管理第七条企业年采用个人账户与公共账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
其中个人账户用于年个人部分的缴存和发放;公共账户一方面用于弥补可能出现的资缺口,另一方面用于对廉洁奉公、业绩突出的员工和优秀人才的奖励。
第八条企业年实行年度核算、定期计息、累计滚存、实账运营。
第九条员工个人账户年的缴存标准按照员工岗位和积累贡献确定。
月缴存标准计算公式如下:月缴存标准=岗位年+积累贡献年=员工本人上年12月岗位工资×%+员工工龄×元1、岗位年:根据员工本人上年12月岗位工资确定。
企业年金制度
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制度是指企业根据员工需要和公司财务情况设立的一种长期储蓄计划,旨在为员工提供退休后的经济保障和福利待遇。
下面将从企业年金的定义、优势、运作方式以及它对企业和员工的意义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企业年金是一种由企业本身设立并资助的年金计划。
企业根据员工的贡献和服务年限,每月或每年为员工缴纳一定比例的薪酬作为企业年金,以保证员工退休后有一份足够的养老金收入。
与国家养老保险不同,企业年金是由企业单独承担的福利待遇,通常企业会设立一个专门的企业年金基金来管理和投资这部分资金。
其次,企业年金制度有许多优势。
首先,它为员工提供了退休后的经济保障,使员工在退休后能够继续享受稳定的收入。
其次,企业年金可以激励员工对企业的长期发展做出贡献,因为员工知道自己在企业中的工作成果将通过企业年金回报给自己。
另外,与国家养老保险相比,企业年金更加灵活和个性化,可以根据企业需求和员工特点来制定不同的计划和政策。
企业年金的运作方式一般分为三个步骤。
首先,企业设立一个年金基金,并委托专业的机构进行管理和投资。
其次,企业按照一定的比例将员工的薪酬缴纳到年金基金中。
最后,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后,基金会定期向其支付退休金或一次性提供退休金。
最后,企业年金制度对企业和员工都有重要意义。
对于企业而言,企业年金是一种重要的福利待遇,可以吸引和留住人才,增加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提高企业整体的竞争力。
对于员工而言,企业年金是一种长期的经济保障,可以让员工在退休后享受较高的生活质量,并减轻家庭负担。
综上所述,企业年金制度是一种有益的福利制度,它为企业和员工都提供了许多优势。
企业年金制度的设立不仅有利于企业员工的福利,同时也有助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因此,在制定员工福利和退休制度时,企业应该充分考虑企业年金制度的设立和安排。
企业年金管理办法
企业年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年金的管理,保障企业年金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年金制度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提高职工福利待遇,增强企业凝聚力,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一)自愿参与原则。
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运作和管理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企业不得强制职工参与企业年金。
(二)公平、公正原则。
企业年金的管理应当公平、公正,确保企业年金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风险控制原则。
企业年金的管理应当注重风险控制,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和稳定。
(四)透明度原则。
企业年金的管理应当保持透明度,及时向企业年金参与者披露相关信息。
第四条企业年金的管理应当由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负责。
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应当由企业代表、职工代表和独立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一)制定企业年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企业年金的基金管理,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和稳定。
(三)定期向企业年金参与者披露企业年金的相关信息。
(四)处理企业年金参与者的投诉和纠纷。
第六条企业年金的管理应当接受企业年金监管机构的监督。
企业年金监管机构应当依法对企业年金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年金制度的健康发展。
第七条企业年金的管理费用应当由企业承担,不得从企业年金基金中列支。
第八条企业年金的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税收政策,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应当依法纳税。
第九条企业年金的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有关会计制度,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二章企业年金的建立(一)企业依法成立并正常运营满一年。
(三)企业有明确的年金计划和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企业年金计划的制定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备案。
(一)企业年金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企业年金管理办法
企业年金管理办法企业年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法律依据企业年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根据《企业年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目的和原则本办法的目的是规范企业年金的管理和运作,保障职工的权益,促进企业年金制度的建设和发展。
本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利和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企业年金基金的设立与管理第三条企业年金基金的设立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依法设立,用于支付企业年金的责任。
企业可以自行设立企业年金基金,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
第四条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机构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是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机构,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能够独立且专业地管理企业年金基金。
第五条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应当根据风险特征和资产负债匹配原则进行,合理分配投资组合,降低风险,稳健经营。
第六条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应当全部用于支付企业年金。
第三章企业年金的运作与管理第七条企业年金的缴存企业应当按照约定向企业年金基金缴存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支付企业年金。
第八条企业年金的计划企业应当制定企业年金的计划,明确各项规则,包括参加条件、计划费率、申领年龄等,并向职工进行公告和解释。
第九条企业年金的参与与申领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选择参加企业年金计划,并在达到申领年龄时申领企业年金。
第十条企业年金的管理和监督企业年金计划的管理和监督应当公开、透明,接受企业年金参与者和监管机构的监督。
第四章企业年金的责任与义务第十一条企业年金方的责任企业年金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企业年金基金缴存费用,并按时支付企业年金给参与者。
第十二条职工的权益和义务职工享有参与企业年金的权益,并应当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如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等。
第十三条注销与清算企业年金计划终止后,应当及时进行注销与清算,确保职工的权益不受损害。
第五章监管与处罚第十四条监管机构的职责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企业年金计划的监管,确保企业年金的正常运作。
国有金融企业年金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六条国有金融企业企业年金,应当具备相应的经济能力,并将结合下列条件:(一)实现税后盈利(含补贴)或者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其中,集团控股类国有金融企业母公司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准。
(二)具有较好的风险管控能力,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充足率、净资本负债率等风险管控指标满足行业监管规定。
(三)具备相应的财务承受能力,不得因实行企业年金出现亏损,影响国有金融企业长远发展。
因经营性原因导致合并报表亏损或者未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集团控股类国有金融企业母公司以及亏损或者未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子公司,应当暂缓实施企业年金。
前款规定的相关财务数据,以国有金融企业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按照国内会计准则)为准。
第七条国有金融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应当具有合格的考核评价结果,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已改制的国有金融企业,经管目标按照公司治理程序确定;未改制的国有金融企业,经管目标按照相关规定确定。
(二)绩效评价合格,国有金融企业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需要进行绩效评价的,其绩效评价类型应当达到中(CC)以上。
前款规定的考核评价结果,以国有金融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考核评价结果为准。
国有金融企业下属非金融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应当具备合格的考核评价结果。
其中,非金融企业的绩效评价结果应根据上级单位对其绩效评价考核结果确定,且绩效评价结果应达到中等以上。
第八条国有金融企业应当统筹规划设计企业年金方案。
集团控股类国有金融企业应当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分步实施企业年金方案,各子公司之间的缴费水平,应当根据自身发展阶段与经济效益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不得互相攀比。
第九条国有金融企业应当在企业年金方案中明确企业年金方案修改、中止和终止的条件与情形。
第十条国有金融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修改或者中止企业年金方案:(一) 因经营性原因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或者未能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或者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未满足建立企业年金条件的,应当修改企业年企方案、适当降低企业缴费标准。
企业年金办法
企业年金办法一、总则为规范企业年金制度,维护员工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
企业年金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和可持续的原则。
二、企业年金定义企业年金是指企业为员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旨在为员工提供除基本养老保险外的养老保障。
企业年金采取个人账户管理模式,实行积累制,投资收益归个人所有。
三、建立与参与企业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员工需求,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员工参与企业年金计划应遵循自愿原则,并与企业签订相关协议。
四、费用缴纳与基金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缴纳比例和方式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确定。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五、个人账户与管理企业应为每位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员工建立个人账户,记录个人缴费、企业缴费和投资收益等。
个人账户由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管理,确保账户信息准确、完整。
六、投资运营与收益企业年金基金应进行合法、合规的投资运营,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投资收益应合理分配至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
七、税收与财务管理企业年金缴费、投资收益和领取等环节应遵循国家税收法规。
企业年金财务管理应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八、方案变更与终止企业年金方案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但应经过企业和员工代表协商一致。
企业年金制度可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终止,终止后应妥善处理个人账户余额。
九、监督与责任企业年金制度应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监督。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企业管理层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国有企业企业年金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企业年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了规范国有企业企业年金的建立、管理和运作,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年金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企业及其职工。
(1)公平公正,保障职工权益;(2)安全稳健,实现资金保值增值;(3)规范运作,确保企业年金可持续发展。
二、企业年金的建立与缴费2.1 建立程序2.2 缴费主体企业年金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
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盈利情况、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职工个人缴费由职工自愿参加,按个人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
2.3 缴费额度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职工个人缴费不超过本人工资的4%。
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4 缴费方式企业和职工应按时足额缴纳企业年金,可以采取月度、季度或年度缴费方式。
企业年金缴费应直接划入企业年金基金专户。
三、企业年金的管理与运作3.1 管理机构企业应选择具有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的机构作为企业年金的管理人,负责企业年金的日常管理和运作。
3.2 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应遵循安全、稳健、长期增值的原则进行投资管理。
投资范围应包括银行存款、国债、股票、基金、债券等金融产品,并合理配置资产,分散风险。
3.3 监督与报告企业年金管理人应定期向企业和职工报告企业年金的运营情况,包括资产状况、收益情况等。
企业应设立企业年金监督委员会,对企业年金的管理和运作进行监督。
四、企业年金的支付与转移4.1 支付条件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因特殊原因提前退休时,可以申请领取企业年金。
4.2 支付方式企业年金可以采取一次性支付、定期支付或年金化支付等方式。
职工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支付方式。
4.3 转移规定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
职工离职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继续保留在原企业年金管理账户中,或转入新单位的企业年金管理账户。
企业年金管理制度
企业年金管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完善企业薪酬福利制度,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年金,是指公司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2.适用范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本公司工作3年以上并履行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续订书中规定的全部义务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财务人员。
3.申请企业年金的程序(1)员工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并填写《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协议》,经公司签章确认;(2)员工在公司启动企业年金时未填写协议的,视为不愿参加企业年金;(3)每年12月份,员工就下一年度是否参加企业年金提出申请。
4.资金筹集方式和缴费办法4.1企业年金由公司企业年金和个人企业年金组成。
公司企业年金由公司为员工缴纳;个人企业年金由员工个人缴纳。
4.2员工个人每年1月份缴纳上一年度年收入总额(上一年度月基本工资×12+年底奖金)的固定比例,公司缴纳同样的额度共同存入指定账户,员工可按规定提取使用。
4.3企业年金按照以下方式分配给个人(1)职工个人存入上一年度收入总额(暂定为月工资的20倍)的5%,满3年后可提取;(2)满3年后不提取,职工个人存入上一年度收入总额的8%,累积满5年后可提取;(3)满5年后不提取,职工个人存入上一年度收入总额的10%,累积满10年后可提取;(4)满10年后不提取,职工个人存入上一年度收入总额的5%,以5年为一个阶段,可一直保持到离职或退休,最长为20年。
(5)一旦提取,原和谈停止,累计交纳年限清零;5.企业年金的管理5.1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公司建立年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公司年金的各项具体实施政策。
年金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总经理及各部门经理组成。
年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经办机构,其职能由公司人资部承担,负责处理协调企业年金日常事务。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方式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方式----944f5630-7163-11ec-b497-7cb59b590d7d一、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方式设计原则我国企业年金采用个人账户管理模式。
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支付积累具有私有产权和继承性质。
个人账户管理是指:一方面,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的积累属于个人财产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或挪用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产;另一方面,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基金在退休前被依法“锁定”。
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提前从个人账户中提取资金。
二、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方式设计的目标从表面上看,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模式是一个完全规范化、技术化的过程。
然而,在企业年金计划的设计中,可以从支付规则、支付规则、权益归属、投资规则、账户分类等方面进行细致的研究和设计。
通过专业的勤勉的研究和设计,可以在企业年金账户管理方式上实现如下价值目标:在账户管理模式环节,确保企业年金计划的合规性、公平性和效率;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企业的战略目标、人事管理政策和财务战略目标;更好地节约企业年金计划的管理成本,提高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绩效;方便企业年金计划的参与者:企业和员工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管理;促进企业年金理事会或企业年金法人受托人与投资经理、账户经理、托管人等中介机构的协调,提高业务协调效率。
三、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流程一、员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流程1文章出处:《企业年金方案设计与管理》杨长汉著杨昌汉,化名杨老津。
著名财经学者强是中央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的一名教师,也是一名金融学博士。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研究员。
2孙建勇.《企业年金管理指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21年,第47页。
企业供款和职工个人供款直接计入企业年金基金资产,投资管理人通过投资运营使企业年金基金获得投资收益。
然后,账户经理将企业缴费、个人缴费和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计入企业员工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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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中银保诚信托系统简介
(1)概况
业务范围
强积金、职业退休计划 单位信托基金、交易所上市基金、机构投资基金、员工持股计划
应用系统
强积金管理系统(MPF-pro 、CIS )、 强积金管理系统( 单位信托基金管理系统(UT-pro) 基金管理和会计系统( 基金管理和会计系统(Portia、FlexAccount 、FAMEX) 、 ) 客户服务系统(互联网查询系统、 客户服务系统(互联网查询系统、自助语音查询系统 )
(4)基金管理和会计系统
FAMEX系统:基金估值和单位价格计算;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计算、 提供基金估值附加报表;协助核对管理公司的估值报告;向外部金 融资料提供商(FT和Bloomberg);收集证券和外汇价格并更新 FT Bloomberg Portia系统;与托管行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协助处理交易清算和现金 管理;收集、整理、核对投资交易信息(证券买卖、外汇交易、定 期存款、现金帐管理),向Portia系统批量输入投资交易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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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中银保诚信托系统和服务特色
系统特色
功能全面 整合度高 自主开发度高
受托管理
账户管理
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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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中银保诚信托系统和服务特色
系统特色
功能全面 整合度高 自主开发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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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中银保诚信托系统和服务特色
系统特色
功能全面 整合度高 自主开发度高 发展历程
1999年:Portia上线 (Thomson Financial 公司产 品) 2000年:MPF-pro/CIS上线 (前者为PTL公司产品,后者 为自行开发) 2001年:购买MPF-pro源代码 开始自行修改 2002年:启动UT-pro开发项目 2003年:基金估值子系统上线 2007年:开发FAMEX(配合内 地QDII托管) 2008年:启动FAMEX、Portia 和FlexAccount整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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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中银保诚信托系统简介
(3)中央资讯系统(CIS)
减轻主系统的负担:主系统每晚将不需要实时更新的数据(如企业 和员工信息、缴费信息、账户余额和基金买卖记录等)下载到CIS系 统供各部门查询; 辅助业务处理功能:记录企业缴费详细信息(如缴费日期、到账日 期、缴费金额和其中购买基金的金额等),向财务部提供收支记录 (如已收的缴费总金额及日期、已发出的支票金额、日期和收款人 等),对未能实时进入主系统处理的数据(如员工离职申请、付款 结算、转入成员等)进行预登记、待数据齐备后再上传到主系统作 进一步处理,影像资料的查询功能; 作为主系统与其他系统的数据交换平台:主系统数据先下载到CIS系 统,再发往其他系统(如网上查询系统和自动语音查询系统); 作为主系统的后备系统:在主系统出现故障没有恢复之前,应对客 户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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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香港强积金制度简要回顾
(2)运作规范详细明确 运作规范详细明确
受托人可以集中精力做好强积金基金本身的保值和增值。虽 然企业和员工只有可以选择一个计划,但每一个计划都有品 种多样的基金供选择,员工由完全的投资选择权,可以根据 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基金进行组合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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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26 章 - 职业退休计划条例 第 485 章 -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一般 一般)規例 第 485A 章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一般 規例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豁免 豁免)規例 第 485B 章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豁免 規例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費用 費用)規例 第 485C 章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費用 規例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豁免 規例〉 根據第 豁免)規例 根據第5 第 485D 章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豁免 規例〉(根據第 條指明日期)公告 及16條指明日期 公告 條指明日期 第 485E 章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臨時僱員供款 令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臨時僱員供款)令 臨時僱員供款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指明特准限期 指明特准限期)公告 第 485F 章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指明特准限期 公告 第 485G 章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規則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補償申索 補償申索)規則 第 485H 章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補償申索 規則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清盤 清盤)規則 第 485I 章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清盤 規則
企业年金 账户管理系统介绍
内
容
1. 中银保诚信托强积金系统介绍 2. 我行现有账户管理系统介绍 3. 新系统的建设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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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银保诚信托强积金系统介绍
1.1 香港强积金制度简要回顾 1.2 中银保诚信托系统简介 1.3 中银保诚信托系统和服务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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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香港强积金制度简要回顾
(1)以受托人为核心 )
批量处理
个人信息 缴费信息 人员变动信息 支付受理信息 继承人信息 企业信息 分支机构信息 委托人系统接口
综合查询
计划信息 企业信息 个人信息
报表管理
流水报表 明细报表 统计报表 年度报表
系统管理
角色管理 机构管理 用户管理 授权管理 日志管理 工作日管理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客户服务
网上查询 电话查询 终端查询 账单服务 新闻动态 业务指南 人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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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中银保诚信托系统简介
(4)基金管理和会计系统
Portia投资管理系统:处理外汇、股票、债券、基金、衍 生工具的交易,多货币处理,投资监管(事后),处理 交易和公司行动资料,报表服务等。 FlexAccount会计系统:提供会计总帐,纪录企业和基金 会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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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中银保诚信托系统简介
强积金业务运作只有一个机构----核准的受托人(目前市场上有19 家); 受托人提供强积金产品整个生命期的全部服务(计划设立、账 户管理、基金投资、投资监管、缴费、权益计算、待遇支付、 信息查询等); 企业和员工在整个的服务周期只需要跟受托人打交道,制度上 保证了服务的便捷、高效,减少了企业和员工享受该项服务时 的成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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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香港强积金制度简要回顾
(2)运作规范详细明确 运作规范详细明确
香港强积金法规对业务运作中的各方面进行了详细和明确的规定 (如参加计划条件、缴费时间、缴费金额/比例、权益归属、支 取条件、税收优惠等); 避免了各受托人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的差异,避免了各受托人 为针对不同的公司设计不同的服务流程和服务内容;减少了系统 建设和维护的成本;
功能涵盖
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托管的部分职能(会计核算、基金估值、投 资监查职能,托管银行具有基金资产保管和资产清算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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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中银保诚信托系统简介
(2)强积金主系统(MPF-pro)
计划管理:法例规定的参数(如开始缴费的年龄、退休年龄、最高/ 最低缴费额、为员工登记计划的期限),集成信托计划的参数(计 划年结日期、计划内可供选择的基金等); 企业管理:基本信息,参加强积金日期、计划编号、企业编号、缴 费类别(强制性/自愿性)、缴费周期和缴费日、自愿性供款的规则 / (退休年龄、缴费额的计算方法、离职的权益归属计算方法等); 员工管理:基本信息、参加工作日期、参加计划日期、缴费类别、 投资选择; 基金管理:基金代码、基金类型、计量方式(金额或份额)、保证 基金的保证利率和结算周期(每年结算或离职一次结算)等。
账户管理系统数据库
客服系统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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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技术架构
客户端(IE 浏览器) 应用服务器(账户管理系统、客服系统、委托人系统) 应用开发平台 中间件(WebSphere) 基础开发平台(J2EE) 数据库软件(ORACLE) 操作系统(UNIX、 WINDOWS SERVER) 硬件平台(小型机、PC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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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中银保诚信托系统简介
(2)强积金主系统(MPF-pro)
缴费处理:缴费数据输入(企业编号、身份证号、缴费类别、缴费期收入和 缴费金额等,手工输入或电子文件上传)、数据核实、缴费单生成、日终根 据员工的投资选择计算每个基金认购份额和金额、生成报表; 离职处理:离职数据输入(企业编号、身份证号、离职日期、离职原因等)、 数据核实、资产状态检查(有否正在处理的缴费)、日终计算每个基金赎回 的份额和金额、根据归属规则计算员工应得权益、生成报表; 投资转换处理:申请数据输入(企业编号、身份证号、新的基金分配比例等, 手工输入或电子文件上传)、数据审核、日终按交易日的基金价格计算每个 基金的赎回份额、认购份额和金额、生成报表; 柜员管理(分为录入和复核,录入员只能输入数据和打印报表,复核员批核 业务申请;录入和复核不能为同一人、所有柜员按部门和功能类型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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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中银保诚信托系统和服务特色
系统特色
功能全面 整合度高 自主开发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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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中银保诚信托系统和服务特色
系统特色
功能全面 整合度高 自主开发度高
服务特色
一站式服务 高效率 低成本 快速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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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行现有账户管理系统介绍
2.1 2.2 2.3 2.4 发展历程 应用系统 功能架构 技术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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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系统的建设思路
3.1 问题分析 3.2 建设目标 3.3 建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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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问题分析
现有系统 同业差距 市场竞争
要求提供一站式的综合服务 要求充分满足个性化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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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建设目标
解决现有问题 消除同业差距 打造中行系统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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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实用的业务处理系统 方 便 快 捷 的 客 户 服 务 渠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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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香港强积金制度简要回顾
(3)突出了业务的核心价值 )
强积金管理局的职能是核准受托人、核准强积金计划、核准强积 金计划投资的基金、监管受托人的运作,它要求受托人对基金的 投资收益和往绩作出明确的披露,对收费作出明确的披露。 企业和员工选择强积金受托人时关注的重点是受托人可以提供的 投资产品、该受托人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和投资回报的稳定性、 管理费是否低廉,整个业务运作突出了业务的核心价值—保值和 保值和 增值。 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