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和托管实施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和托管实施办法

(试行修订)

集团公司企业年金理事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x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企业年金管理工作,明确年金基金管理过程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和托管的业务流程,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20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11号令)以及集团企业年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与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银行”)签署的《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账户管理合同”)和《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经双方共同协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委托人是指参加集团企业年金计划的各级企业(以下简称“各企业”)和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受托人是指集团企业年金理事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账户管理人是指根据账户管理合同,为集团企业年金计划提供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服务的xx银行。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托管人是指根据托管协议,为集团企业年金计划提供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服务的xx银行。xx银行指定其资产托管部作为集团企业年金基金的托管承办机构。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投资管理人是指接受理事会委托,为集团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投资管理的专业机构。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计划是指集团经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方式集体协商审议通过,报国资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为员工提供补充养老的制度。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集团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第九条本办法所称受益人是指自愿参加集团企业年金计划并享有受益权的公司员工。

第十条集团养老金专属客户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是指供集团公司企业年金理事会、各级企业进行企业年金信息管理的系统,与养老金综合管理系统(仅供账户管理人使用)和托管系统(仅供托管人使用)共同完成集团企业年金业务。服务平台的管理用户指通过客户证书登陆服务平台进行企业年金各类业务处理的集团各级企业年金经办人员。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称保留账户是指员工因离职(含被企业开除)等原因,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集团继续为其保留的个人年金账户。

第十二条本办法所称封存账户是指员工因升学、参军或因其他原因,未离职但暂停缴费处理的个人年金账户。

第十三条账户转保留后,对相关年金资产进行归属核算;账户封存后,对相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