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指引

办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指引
办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指引

办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指引

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到国家旅游局指定的银行开设保证金专门帐户办理存款或办理银行担保手续,并与银行签订存款协议书或签订银行担保承诺书,办理完成后在个工作日内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或《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银行担保承诺书》原件和银行应在出具的存单原件(用于审核,即退回)及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要有“与原件相符”字样)报辖区内和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万元。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

附:

、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储银行;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

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储银行

中国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

为加强对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管理,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和银行就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管理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该保证金属于旅行社依法缴存、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资金,除发生《旅行社条例》第十五条、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保证金。

二、银行对旅行社存入的保证金,按照年定期、到期自动结息转存方式管理,中途提取的部分按活期结息,全部利息收入归旅行社所有。

三、旅行社不得将保证金存单用于质押,银行应在出具的存单上注明“专用存款不得质押”字样。

四、保证金支取按照如下方式执行:

(一)旅行社因解散或破产清算、业务变更或撤减分社减交、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而降低保证金数额等原因,需要支取保证金时,银行根据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等有关文件,将保证金直接退还给旅行社。

(二)发生《旅行社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银行应根据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决定书》,经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实无误后,在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直接向旅游者支付。

(三)发生《旅行社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银行根据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从旅行社保证金账户中扣取。

(四)非以上规定的情形而出现保证金减少,银行应承担补足责任。

按照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方式执行时,对超出旅行社缴存保证金数额的,银行不承担任何支付义务。

五、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人民法院依据《旅行社条例》规定,划拨保证金后个工作日内,银行应将划拨数额、划拨单位、划拨依据文书等情况通知旅行社和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六、银行应每季度将保证金存款对账单一式两份,分别发送给旅行社和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旅行社和开户银行各存一份,复印件送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附注一:存款原因(选择其一):

、新设立();、业务变更增存();、设立分社

增存();、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划拨补交()。

存款金额:佰拾万千佰拾元角分小写:

附注二: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行社及开户银行基本信息:

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名称:佛山市旅游局

通讯地址及邮编:佛山大道北号旅游大厦楼

联系人:张倩明

联系电话:

旅行社名称:

经营许可证号码:

通讯地址及邮编: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

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旅行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签字时间:开户银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签字时间: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规定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 管理规定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行社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根据《旅行社条例》的规定,由旅行社在指定银行缴存或由银行担保提供的用于保障旅行者合法权益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为旅行社开设保证金专用账户或提供保证金担保业务的银行,由国家旅游局指定。国家旅游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指定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并提出书面申请的中国境内商业银行作为保证金存储银行。 第四条旅行社须在国家旅游局指定的范围内,选择一家银行(含其银行分支机构)存储保证金。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银行为旅行社开设保证金专用账户。当专用账户资金额度不足时,旅行社可对不足部分申请银行担保,但担保条件须符合银行要求。 第五条银行本着服务客户的原则受理旅行社的保证金存储业务,按期办理保证金的存款、取款和支付手续,不得为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旅行社提供担保。

第六条旅行社要按照《旅行社条例》的规定,到指定银行办理存款、取款和支付手续。 第二章存款 第七条旅行社需要存缴保证金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到银行办理存款手续。存缴保证金的旅行社须与银行签订《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附件一),并将复印件送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为最大程度提高资金效益、简化续存手续,银行按照不少于一年定期、到期自动结息转存方式管理保证金,中途提取部分改按活期结算利息。利息收入全部归旅行社所有。 第九条为防止保证金存单质押,银行应在存单上注明“专用存款不得质押”字样。 第十条银行提供保证金担保的,由银行向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银行担保函》(附件二)。银行担保期限不得少于一年。担保期届满前3个工作日,应续办担保手续。 第三章取款

公司员工离职手续细则、流程、表格

公司员工离职手续办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规范本公司员工离职流程,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避免出现员工辞职期间内消极怠工或离职后因工作交接不清楚,接任人无法胜任工作等状况。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员工的离职手续办理。 第三条离职定义 1、辞职:公司员工根据个人意愿或因劳动合同期满不愿意续签合同而辞去工作的行为。 2、辞退:公司根据相关的规竟制度、管理规定或聘用协议,事先不必征得员工同意而单方面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包括结束试用、除名或开除等情况。 3、自动离职: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连续离开岗位三天或全年累计四天以上的行为。辞职、辞退员工未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离职手续者,原则上人力资源部亦会将其转为自动离职。 第四条离职申请 1、辞职: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2、辞退:部门主管提出辞退建议时,应有理有据,并详细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审批报告单》。 第五条离职审批 1、辞职: ①面谈:部门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②审批程序:经面谈后,员工仍然坚持辞职,则填写《辞职审批单》经所属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 ①依据:部门主管提供辞退员工的依据,并上交《员工辞退建议及审批报告单》。 ②审批程序:部门主管提出意见并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审批报告单》,经一级部门经理核实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核实并签署意见,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拟辞退人员所在部门安排工作移交。 第六条离职交接 1、物资交接: ①本部门:离职员工应将文件资料、档案等所有纸质及电子文档与部门负责人进行交接。

安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

兴泉铁路宁泉段八标一工区项目部安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 编制: 复核: 审核: 中铁十二局集团 兴泉铁路XQNQ-8标一工区项目部 二〇一七年五月

目录 第一条适用范围 (3) 第二条职责 (3) 第三条安全质量检查分类 (3) 第四条检查机构 (3) 第五条检查策划 (3) 第六条检查的内容 (4) 第七条检查周期 (4) 第八条检查记录 (5) 第九条检查报告 (5) 第十条整改关闭 (6) 第十一条罚则 (7) 第十二条附则 (8)

安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 为加强项目部、架子队对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安全质量检查工作,特制订安全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 项目部下属各单位安全质量管理机构对所辖单位、工程项目进行的安全质量监督检查。 第二条职责 1.安质科负责制定安全质量检查计划,编制检查报告,建立安全质量问题库,跟踪、验证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副经理负责审批安质部组织的安全质量检查计划,安全总监负责审批安全专项检查计划,总工程师负责审批质量专项检查计划。 3.项目经理负责审批本单位组织的安全质量专项检查计划。 第三条安全质量检查分类 项目部、架子队的安全质量检查包括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第四条检查机构 进行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时,项目部组成的检查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检查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检查策划 各级单位组织的安全质量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实施前,安质部门应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小组的组成、分工、检查的要求、

内容和时间安排。 第六条检查的内容 1.定期检查以“查事故隐患、查作业纪律、查规章制度、查标准化管理、查责任制落实”的“五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 项目部检查各架子队对一级、二级风险的管理的执行情况、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履职情况、重要安全质量隐患等为切入点,全面检查各架子队安全质量管理体系。 项目部以检查一级、二级、三级风险的管理、项目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安全质量隐患等为切入点,全面检查评估各架子队安全质量管理体系。 架子队主要检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上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专项检查是项目部以查某一专项工作为内容的安全质量检查。 3.季节性检查以查防洪、雨季施工,夏季高温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季节性安全质量检查。 4.日常检查是项目部安质人员、架子队长、质检员、安全员、质检员以查具体施工作业安全质量为内容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第七条检查周期 1.定期检查:项目部每月一次,每周一次,定期进行安全质量检查。 2.专项检查:项目部根据生产情况及上级有关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 3.季节检查:根据季节气象、气候情况组成检查小组进行。

国家旅游局关于降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交存数额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关于降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交存数额有关事项的 通知 【法规类别】旅游服务机构导游人员管理 【发文字号】旅办发[2012]197号 【发布部门】国家旅游局 【发布日期】2012.04.26 【实施日期】2012.04.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旅游局关于降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交存数额有关事项的通知 (旅办发〔2012〕1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旅行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50%。至2012年5月1日,将有一大批旅行社符合《条例》规定。为及时认真做好保证金降低交存数额工作,进一步减轻旅行社交存保证金的资金负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条例》设立并足额交存、补存、增存保证金的旅行社,均可按《条例》第十八条规定降低保证金交存数额。

二、降低保证金交存数额起算日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一)符合《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未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保证金赔偿旅游者或人民法院划拨过保证金的旅行社,起算日为依据《条例》领取许可证,向指定银行交存保证金、指定银行开具存款凭证之日;或者与指定银行签订保证金银行担保协议,指定银行出具保证金银行担保承诺书之日。 (二)根据《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保证金赔偿旅游者或人民法院划拨过保证金的旅行社,起算日为旅行社补足应交存金额、指定银行开具补足金额存款凭证之日。 (三)根据我局《关于暂退部分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度过金融危机冲击难关的紧急通知》(旅办发〔2008〕173号)及各省级旅游局依据此通知所做相应补充规定核退过保证金其后又补存的旅行社,起算日按照本条第(一)项计算。 三、旅行社保证金降低交存数额基数,为起算日后满三年之日24时,旅行社的保证金账户内依《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十四条规定应有数额,包含设立分社及增加经营业务而增存的保证金数额。 四、旅行社按下列程序办理保证金降低交存数额手续: (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提交保证金备案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领取《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或者《降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担保数额通知书》; (二)持《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到保证金交存银行办理降低保证金交存数额和支取应退还资金,或者持《降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担保数额通知书》到担保银行办理降低担保数额手续,并重新签订《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或担保协议; (三)依据《条例》将变更后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复印件或《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银行担保承诺书》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五、旅行社降低保证金交存数额后依法增加出境或者边境旅游业务,增存保证金的方式

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全)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为健全质量安全保障制度,明确质量安全责任,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区域内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单位区域内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质量安全管理员由本单位销售人员组成。 第二条单位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三条食品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设施设

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第四条禁止销售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 第五条建立健全的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 第六条单位在采购、销售的全过程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实施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七条做好贮藏和供应等销售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不受污染。 第八条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落实设备、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洁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 第九条按规定做好留样工作。健全追溯制度,确保质量安全。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确保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包括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未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第二条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包括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三条公司为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包括采购

办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指引

办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指引 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到国家旅游局指定的银行开设保证金专门帐户办理存款或办理银行担保手续,并与银行签订存款协议书或签订银行担保承诺书,办理完成后在个工作日内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或《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银行担保承诺书》原件和银行应在出具的存单原件(用于审核,即退回)及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要有“与原件相符”字样)报辖区内和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万元。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 附: 、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储银行;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

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储银行 中国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 为加强对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管理,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和银行就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管理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该保证金属于旅行社依法缴存、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资金,除发生《旅行社条例》第十五条、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保证金。 二、银行对旅行社存入的保证金,按照年定期、到期自动结息转存方式管理,中途提取的部分按活期结息,全部利息收入归旅行社所有。 三、旅行社不得将保证金存单用于质押,银行应在出具的存单上注明“专用存款不得质押”字样。 四、保证金支取按照如下方式执行: (一)旅行社因解散或破产清算、业务变更或撤减分社减交、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而降低保证金数额等原因,需要支取保证金时,银行根据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等有关文件,将保证金直接退还给旅行社。 (二)发生《旅行社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银行应根据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决定书》,经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实无误后,在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直接向旅游者支付。

品质部管理制度

品质部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品质部人员职责、权限,规范产品品质控制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1.1适用范围 适用于品质部的管理、公司产品的品质控制。 1.2主要职责 1.2.1品质部负责人负责编制本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权限。 1.2.2各岗位人员依据本人的岗位职责、权限在工作中建立联系,履行相应职责。 1.3品质部架构

二、品质部职责 1)建立品质控制体系,制定品质管理制度; 2)制定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 3)编制公司各类产品和物料的质量标准; 4)来料、制造、成品品质检验规范的制订与执行; 5)来料、制造过程品质的巡回检验和出货检验; 6)不合格品处置及预防措施的订立与执行; 7)品质成本的分析与品质控制事项的制定; 8)评定产品质量水平,报告存在的质量缺陷; 9)计量具、量表、检测仪器、设备、工装治具的校验与控制; 10)对供应商的评定,品质能力的辅导、控制,保证物料的质量; 11)受理客户产品质量抱怨和投诉,原因分析及制定改善措施; 12)品质培训计划的制定及执行; 13)对质量管理类文件进行维护和控制。 2.1品质部经理岗位职责 2.1.1岗位名称:品质部经理 2.1.2直接上级:总经理 2.1.3直接下级:品质保证工程师、品质控制工程师、文员 2.1.4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公司品质管理控制体系;制定本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作标 准和考核办法;管理品质部的正常运作;对品质系统的正常运作负责;对公司内部的品质事故负责。 2)品质管理体系的设计,程序的拟定。 3)成品、物料检验计划的制订,品质成本的控制并监督完成。 4)按照生产出货要求制订检验计划,生产急件优先检验安排。 5)物料、制造过程、出货品质的质量控制,检查现场检验状态标识和追溯。 6)让步接收批准与否决;不合格处置及评价;成品品质鉴定与判定意见的签署;处理 存在或是潜在的质量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预防措施。 7)控制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现象不再重复发生,进行质量问题的分析、改进、跟踪。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 为加强对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管理,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和银行就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管理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该保证金属于旅行社依法缴存、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资金,除发生《旅行社条例》第十五条、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保证金。 二、银行对旅行社存入的保证金,按照年定期、到期自动结息转存方式管理,中途提取的部分按活期结息,全部利息收入归旅行社所有。 三、旅行社不得将保证金存单用于质押,银行应在出具的存单上注明“专用存款不得质押”字样。 四、保证金支取按照如下方式执行: (一)旅行社因解散或破产清算、业务变更或撤减分社减交、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而降低保证金数额50%等原因,需要支取保证金时,银行根据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等有关文件,将保证金直接退还给旅行社。 (二)发生《旅行社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银行应根据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决定书》,经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实无误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直接向旅游者支付。 (三)发生《旅行社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银行

根据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从旅行社保证金账户中扣取。 (四)非以上规定的情形而出现保证金减少,银行应承担补足责任。 按照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方式执行时,对超出旅行社缴存保证金数额的,银行不承担任何支付义务。 五、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人民法院依据《旅行社条例》规定,划拨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银行应将划拨数额、划拨单位、划拨依据文书等情况通知旅行社和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六、银行应每季度将保证金存款对账单一式两份,分别发送给旅行社和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旅行社和开户银行各存一份,复印件送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附注一:存款原因(选择其一): 1、新设立(); 2、业务变更增存(); 3、设立 分社增存();4、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划拨补交()。 存款金额:佰拾万千佰拾元角分小写: 附注二: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行社及开户银行基本信息: 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名称: 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新员工入职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如对您有帮助,请购买打赏,谢谢您! 新员工入职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通过明确有序的引导,帮助新员工融入到组织中来,文化氛围,形成公司认可的工作态度、工作习惯,并为将来的工作效率打下基础。 管理内容 1、向新员工介绍其工作内容、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30) 工作环境及相关事项,使其消除对新环境的陌生感,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2、试用期内对新员工工作的跟进与评估,为转正提供依据。 流程 (一)新员工进入前 1、人事文员负责通知员工报到。 2、新员工报到日,为其办理相关事项(工作证、签订试用期合同、参观公司办公环境)。 3、由其所在部门直接负责人确认其岗位。 4、通知新员工报到时应提交:1寸彩照2张;毕业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行政部网络管理员为办公室工作的新员工,入职一周内为其办好公司邮箱地址。 6、员工所在部门为其确定新员工负责跟进人,在入职当天和入职培训中介绍,按照《新工人试用期跟进进度表》执行。 (二)部门对新工人办理入职手续 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5、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 6、带新员工到部门,工程师以上的要介绍给部各门最高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 7、将新员工的情况通过E-mail和公司周早会向全公司员工介绍。 8、更新员工通讯录。 (三)由部门办理部分 1、部门带新员工到部门后,由部门安排参观部门,并介绍部门人员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 2、由直接主管向新员工介绍其岗位职责与工作说明。 3、部门应在例会上向大家介绍新员工并表示欢迎。 (四)入职培训、试用期及转正标准 1、每月底组织一次新员工培训。 2、不定期举行由公司管理层进行的企业发展历程、企业文化、各部门职能与关系等 方面的培训(培训时间由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发出培训通知)。 试用期 入职开始起进入试用期,一般岗位试用期为1-6个月,具体时间视岗位而定;根据员工的个人能力及岗位要求,可适当缩短试用期。 公司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以考察其实际工作能力。 试用期考核:公司会对试用期员工的日常管理制度遵守、公司文化执行、岗位所需技能、知识等进行考核,具体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纪律性、价值观、工作态度、责任心、团队合作、岗位技能、工作业绩、学习能力。 试用结束处理

质检部各岗位职责、日常管理规定及质量工作流程

质量管理部各岗位职责及日常管理规定 第一章质检部各岗位职责 一、质检部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组建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推动公司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2、负责制定原材料、外协件、制程、半成品、成品的检验规范; 3、负责原材料、外协件、半成品、成品入库前检验; 4、负责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及监督; 5、负责计量和质量监测仪器的全面管理; 6、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判定、处置和分析,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监督; 7、负责竣工资料的制作; 8、负责收集产品质量信息,建立和保存各种质量技术和检验记录,进行数 据统计和分析; 9、负责对研发的新产品进行检验,提出问题点并跟踪解决的结果; 10、负责定期分析与质量目标的差异,并提出相应对策; 二、部门主管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与部门管理制度,协助总经理 工作,全面主持质检部日常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部门管理制度,公平执行奖惩与考核; 3、负责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提高; 4、负责公司质量事故的处理,根据公司的《质量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进行; 5、负责与技术、生产、营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6、负责质检部相关费用的审核; 7、负责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质量工程师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与部门管理制度,协助部 门主管做好质检部的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2、负责厂内总装、外协制作产品的质量管理; 3、负责为质检员提供相应的检验标准和方法; 4、负责制作指导质检员完成各工序产品的《检验标准》制作;

5、负责完成质检部主管安排的其他工作; 6、负责制定《项目质量策划》。 四、进料质检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与部门管理制度; 2、负责公司原材料、辅料及外购件的检验工作,若在生产中发现材料及外 购件不合格,有权制止继续作业,并要求相关部门改善; 3、负责根据《报检单》进行的质检工作; 4、负责编制、修改有关生产材料、外购件的《检验标准》; 5、负责完成部门主管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下料质检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与部门管理制度,努力完 成本职的各项工作; 2、负责下料车间生产的零部件的质检工作; 3、根据生产计划对下料生产中的首件产品进行质量检验; 4、负责对下料生产过程中的在制产品抽样质检; 5、负责根据《报检单》进行的质检工作; 6、负责编制、修改《下料检验标准》; 7、负责完成部门主任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机加质检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与部门管理制度,努力完 成本职的各项工作; 2、负责对机加及机加外协加工件的质检工作; 3、根据生产计划对机加生产中的首件产品进行质量检验; 4、负责对机加生产过程中的在制产品抽样质检; 5、负责对机加生产的成品进行质检; 6、编制、修改相关机加《检验标准》; 7、负责完成部门主任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结构质检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与部门管理制度,努力完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二日国家旅游局发布) 第1条为了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赔偿试行标准。 第2条因旅行社的故意或过失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3条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旅游者本身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4条旅行社收取旅游者预付款后,因旅行社的原因不能成行,应提前三天(出境旅游应提前七天)通知旅游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者已交预付款10%的违约金。 第5条因旅行社过错造成旅游者误机(车、船),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的直接经济损失,并赔偿经济损失10%的违约金。 第6条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协议合同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第7条导游未按照国家或旅游行业对客人服务标准的要求提供导游服务的,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所付导游服务费用的2倍。 第8条导游违反旅游社与旅游者的合同约定,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行社应对旅游者进行赔偿。 1、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2、导游违反约定,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等项目,旅行社承担旅游者的全部费用。 3、导游违反合同或旅程计划,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的20%。 4、导游擅自安排旅游者到非旅游部门指定商店购物,所购商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的全部损失。 5、导游私自兜售商品,旅行社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 6、导游索要小费,旅行社应赔偿被索要小费的2倍。 第9条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旅游者无人负责,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所支出的食宿费等直接费用,并赔偿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第10条旅行社安排的餐厅,因餐厅原因发生质价不符的,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所付餐费的20%。 第11条旅行社安排的饭店,因饭店原因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付房费与实际房费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第12条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因交通部门原因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退还旅游者所付交通费与实际费用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通用版

协议编号:YTO-FS-PD441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通用版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ir Own Legal Righ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Negotiate And Reach An Agreement,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协议文件可用于合作多方为了保障各自的合法权利,经共同商议并达成协议,签署成为文件资料,实现纠纷解决和达到共同利益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加强对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管理,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和银行就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管理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该保证金属于旅行社依法缴存、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资金,除发生《旅行社条例》第十五条、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保证金。 二、银行对旅行社存入的保证金,按照年定期、到期自动结息转存方式管理,中途提取的部分按活期结息,全部利息收入归旅行社所有。 三、旅行社不得将保证金存单用于质押,银行应在出具的存单上注明“专用存款不得质押”字样。 四、保证金支取按照如下方式执行: (一)旅行社因解散或破产清算、业务变更或撤减分社减交、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而降低保证金数额50%等原因,需要支取保证金时,银行根据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旅行社质

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将对现场的各个班组采取一定的评比奖罚制度,制 度内容如下: 1、严格按照项目部安排的工作进行,如不听项目部安排的扣10分。 2、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施工,如有不按规范施工造成质量事故扣20分。 3、在控制好质量的同时,要抓好工程的进度,如有延误工程进度的班组扣20分。 4、抓好本班组的安全、文明工作,注意企业形象,如有班组没有一定的安全措施扣30分。 不注意企业形象,没有作好文明施工扣20分。 以上制度满分100分,项目部在每月下旬进行评分,第次评分最高的班组奖励500元,评分 最低的班组扣500元。对于其中有两项均未得分的班组扣200元,望各班组严格要求自己, 以保证本工程的顺利进行。 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健全项目经理内部体系,明确分工,严格管理,经常组织业务学习,提高项目成员的素 质和水平,使各项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管理、标准化管理。 三、认真贯彻“施工生产,安全第一”、“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执行国家施工验收 规范以及施工操作规程及技术标准,定期组织主持召开安全检查、质量评比会议,检查事故 隐患,消灭通病,不违章指挥。 四、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搞好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生产落实 到实处。做到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抓生产必须抓安全。 五、严格安全管理,认真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域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建立统一规 格的“五牌一图”现场有安全标志、警示牌,做好文明施工。

六、定期召开组织所属班组安全防护,认真查找安全事故隐患,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 施,确保安全过程生产。 七、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抓好农民工的安全防范措施和防护用 品,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 八、督促班组严格按照工艺规程和安全交底,要求操作制止违章指挥和危险作业。 九、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整 改措施,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更不得擅自处理。 十、工地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和防火措施,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施工安全各项专业技术资料。 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上级分发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及各项技术 管理制度。 二、负责单位工程按图施工、管理、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做好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的编制和配合工作。 三、主持工程质量及安全检查,以预防为主,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参与质量事故处 理。 四、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通病了,经质检部门核验后,提出处理方案,并按有关规定程序办 理。 五、进行重要部位技术交底,处理技术核定文件,在每项工序开工前对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 底,并督促施工 六、参加分部的质量检验和评定,并做好记录。 七、负责在特殊过程施工的现场指导,检查施工情况,做好现场管理工作,防止发生重大事 故。 八、认真贯彻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有关内容,负责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亲设备的 吸收、运用、总结、推广。 九、深入实际,了解现场施工中的技术性问题,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做好工程成本控制,技术复合计划,隐蔽验收计划,结构计划和施工资料的完成。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 (1)因旅行社的故意或过失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 a、收取预付款后,因旅行社的原因不能成行,应提前3天(出境旅游应提前7天)通知旅游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者已交付款10%的违约金。 b、造成旅游者误机,旅行社应赔偿旅游乾直接经济损失,并赔偿经济损失业10%的违约金。 c、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质量档次瑟协议合同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2)导游人员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旅游者损害的,应承担下列赔偿责任: 十一、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概念: 指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十二、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客体及赔偿范围: 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的客体,亦即旅游意外保险的标的是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第五条规定:旅行社应当对旅行社依法承担的下列责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1)旅游者人身伤亡赔偿责任; (2)旅游者因治疗去出的交通、医药费赔偿责任; (3)旅游者死亡处理和遗体遣返费用赔偿责任; (4)对旅游者必要的施救费用,包括必要时近亲属探望需支出的合理的交通、食宿费用,随行未成年人的送返费用,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食宿费用,行程延迟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赔偿责任; (5)旅游者行李物品的丢失、损坏或被盗所引起的赔偿责任; (6)由于旅行社会性责任争议引起的诉讼费用; (7)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约定的其他赔偿责任。 十三、旅行社不承担赔偿的三种情况: (1)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由自身疾病引起的各种损失或损害,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旅游者个人过错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导致需支出的各种费用,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3)旅游者在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后,或在不参加双方约定的活动而自行活动的时间内,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旅行社办理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1)国内旅游每人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8万元,入境旅游、出境旅游每人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16万元。(2)国内旅行社每次事故和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200万元,国际旅行社每次事故和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400万元。 十五、罚则: 旅行社违反《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第二条规定;未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15天到30天,可以并处人民币5000元以上2万无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小于《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第五条规定要求的,或者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金额低于《旅行投何旅行责任保险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基本标准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人民币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旅行社违反《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拒不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3天至15天,可以并处人民币3000

质量巡查管理制度

质量巡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1.1为加强项目质量管理,进一步推行质量“零缺陷”,强化精细管理,在日常施工中通过对质量控制的检查和巡查,做到严格控制、规范施工,达到瞬时纠偏、持续改进和提高,以确保项目整体工程质量实现优质工程的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为确保项目创建优质、精品工程的实施,项目要以质量管理作为推行精细管理的切入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按照质量巡查制度有重点、有目的、有步骤地进行,以日常工作质量保证过程的施工质量,确保项目产品过程无返工、一次性成优;做到程序化管理、规范化施工,达到质量精细化管理,实现质量零缺陷的目标。 第二章适用范围 2.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中交安江高速公路TJ8A合同段的日常检 查和巡查。 第三章职责 3.1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配合公司及业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检查,并积极组织项目的各项检查和巡查,主管技术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及公司报告;督促质量报表的编报工作等。 3.2 项目各部门负责人即部门质量的责任人,各工序负责人即本项工序的质量责任人。

3.3项目技术质量部配合、参与公司及项目的组织的各项检查,检查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和实施情况,加强施工全过程的技术监控,参加项目的质量检查及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单位做好现场检查工作,对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提出的质量要求及时落实、改进,并将改进结果记录回复业主和监理工程师。 3.4项目技术质量部负责做好施工过程的检测及产品质量的检测工作;配合项目物资部做好原材料和外购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控制。参与项目及公司项目管理部对质量进行检查、调查及处理。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全面质量大检查,掌握质量动态,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向主管领导提交检查报告,制定存在问题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负责验证措施实施效果。做好质量信息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 3.5项目试验室定期和不定期对原材料、半成品及各个结构、各个层次的质量进行现场检测、检验,配合物资、作业队做好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工作,对工程质量实行全过程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领导报告。 3.6项目测量队参加项目各项工程的中间检验验收和交接检以及交工验收中有关测量方面的工作。 3.7项目物资部负责原材料和外购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控制;负责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 第四章项目各项检查的一般规定 4.1项目各项质量管理活动在项目经理直接领导和总工程师具体组织下进行,并通过经常性的检查,保证各项质量活动达到规定要求。 4.2做好项目质量检查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工艺,关键程序,质量技术标准、工程进度、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为加强对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管理,根据《旅游法》等规定,旅行社和银行就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管理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该保证金属于旅行社依法缴存、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资金,除发生《旅游法》第三十一条、《旅行社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保证金。 二、银行对旅行社存入的保证金,按照_年定期、到期自动结息转存方式管理,中途提取的部门按活期结息,全部利息收入归旅行社所有。 三、旅行社不得将保证金存单用于质押,银行应在出具的存单上注明“专用存款不得质押”字样。 四、保证金支取按照如下方式进行: (一)旅行社因解散或破产清算、业务变更或撤减分社减交、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而降低保证金数额50%等原因,需要支取保证金时,银行根据许可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等有关文件,将保证金直接退还给旅行社。 (二)发生《旅行社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银行应根据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划拨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决

定书》,经与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无误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直接向旅游者支付。 (三)发生《旅行社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银行根据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取。 (四)发生《旅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紧急救助情形,银行根据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及《关于使用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费用的决定书》后24小时内,经与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无误后,将保证金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直接向当事旅行社提供。 按照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方式执行时,对超出旅行社存缴保证金数额的,银行不承担任何支付义务。 五、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人民法院按规定划拨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银行应将划拨数额、划拨单位、划拨依据文书等情况通知旅行社和许可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六、银行应每季度将保证金存款对账单一式两份,分别发送给旅行社和许可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旅行社和开户银行各存一份,复印件送许可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附注一:存款原因(选择其一):

质量管理日常检查规定

质量管理日常检查规定 第一条避免人员的疏忽,而导致不良的影响,使全体员工,重视质量管理,确实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而努力。 第二条范围 (一)工作检查 (二)生产操作检查 (三)自主检查 (四)外作厂商质量管理检查 (五)质量保管检查 (六)设备维护检查 (七)厂房安全卫生检查 (八)其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者 第三条检查的频率 依检查范围的类别,以及对产品质量影响的程度而定。 第四条检查的项目 依检查范围的类别而定,如实施要点。 第五条检查资料的回馈 要转知有关单位研讨改进,并作为下次检查的依据。 第六条实施单位 质量管理部成品科及有关单位。 第七条实施要点 (一)工作检查 1.必须由各单位主管配合执行。 2.频率: (1)正常时每周一次,每次二至三人,但至少每月一次。 (2)新进人员开始时每周一次,至其熟练后,与其他人员一样,依正常时的频率。 (3)特殊重大的工作则视情况而定。 3.工作检查表 表11.2.5 工作稽查表 工作名称: 稽查项目实际情形总评工作进度 是否按规定程序工作

(二)生产操作检查:频率,每周三次,每次二人。 表11.2.6 生产操作稽查表 工程名称: 操作人员姓名:年月日 表11.2.8 外作厂商质量管理稽查表 口试用厂商口外协加工厂商 口协作厂商口原料供应商

3—1进料时,有检验吗?口有口没有 口有时有,有时没有 5—7其他: 3—2检验方式:口全检口抽检 口抽样计划口其他 3—3进料时发现不良品的处理:口批退 口选别口重工口照用口其他 6 需要本公司协助事项: 3—4进料验收单有保存吗?口有口没有 (三)自主检查: 频率对每个检查站每二至三天检查一次,并视情况调整。 表11 .2 .7 自主检查检查表 检查站: 稽查项目实际情形备注是否按检查标准检查 感官检查的限度样本是否标准 检查的仪器、量规是否精准 是否有漏检情况 漏检的原因 对不合格品是否妥善处理 其他 (四)外作厂商质量管理检查: 1.质量管理部成品科会同有关单位人员,不定期巡回检查各协作厂商、原料供应商、加工厂商。 2.外作厂商质量管理检查表。 (五)质量保管检查 1.原料、加工品、半成品、成品等 2.频率:每周一次。 3.质量保管检查表。 表11.2.9 质量保管稽查表 ()原料()半成品 ()加工品()成品年月日 稽查项目实际情形总评存放是否定位及是否整洁 温度湿度通风照明是否适宜 是否备有消防设备 危险性物品是否与其他物品隔离 良品不良品未经检验物品是否分别存放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doc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国家旅游局监管司 发布日期:2009-6-29 执行日期:2009-6-2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行社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根据《旅行社条例》的规定,由旅行社在指定银行缴存或由银行担保提供的用于保障旅行者合法权益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为旅行社开设保证金专用账户或提供保证金担保业务的银行,由国家旅游局指定。国家旅游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指定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并提出书面申请的中国境内商业银行作为保证金存储银行。 第四条旅行社须在国家旅游局指定的范围内,选择一家银

行(含其银行分支机构)存储保证金。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银行为旅行社开设保证金专用账户。当专用账户资金额度不足时,旅行社可对不足部分申请银行担保,但担保条件须符合银行要求。 第五条银行本着服务客户的原则受理旅行社的保证金存储业务,按期办理保证金的存款、取款和支付手续,不得为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旅行社提供担保。 第六条旅行社要按照《旅行社条例》的规定,到指定银行办理存款、取款和支付手续。 第二章存款 第七条旅行社需要存缴保证金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到银行办理存款手续。存缴保证金的旅行社须与银行签订《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附件一),并将复印件送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为最大程度提高资金效益、简化续存手续,银行按照不少于一年定期、到期自动结息转存方式管理保证金,中途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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